杜赞奇眼中 “国家”与“乡村社会” 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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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赞奇眼中“国家”与“乡村社会”的关系

【内容摘要】杜赞奇的《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主要探究了中国国家政权建设与乡村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本文试图通过对“国家政权建设”和“权力的文化网络”这两个概念的涵义来阐述杜赞奇眼中国家与乡村社会二者之间关系的变化。

关键词:国家政权建设;权力的文化网络;国家;乡村社会;关系

《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一书是杜赞奇的成名作,在学术界引起了巨大反响。作者通过对日本南满铁道株式会社调查部所编的《中国惯行调查报告》、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的社会调查材料,以及中外学者已有的研究成果等的研究,以个案的方式对华北六个村庄进行详尽的分析,展现了在国家政权现代化建设的大背景下1900—1942年华北农村的社会、政治、经济图景。

一、本书的主旨

本书探讨的主题,是中国的国家政权与乡村社会之间的权力关系。杜赞奇的《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东北农村》一书致力于探讨社会变迁时中国国家政权建设与乡村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从国家和社会的互动关系上来说明社会结构的整体性,而很大程度上这一整体性是借由“权力的文化网络”来实现的。作者将研究材料中所反映出的各种关于华北乡村中的权力因素都纳入了“国家政权建设”过程中予以考察,认为晚清及民国政府未能有效利用原有权力文化网络,忽视了乡村权力文化网络的作用,强行扩张导致“国家政权内卷化”,最终都以失败而告终。

二、国家与乡村社会的关系

(一)对两个中心概念的诠释

国家政权建设和权力的文化网络是全书的两个中心概念,也是贯穿于全书的两条主线。这两个概念都与现代化理论密切相关,充分地理解了这两个概念的涵义,对于读者把握杜赞奇眼中国家与乡村社会二者之间的关系以及作者的写作意

图将起到事半功倍的功效。

国家政权建设

国家政权建设的主要指标有政权的官僚化与合理化,为军事和民政而扩大财源。晚清及民国政府为此在“现代化”道路上展开了一系列政权扩张动作。这必然导致国家政权不断向基层延伸,加强对民间的控制,国家政权希望在官僚机构和乡村社会之间建立直接的联系。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政权建设”更侧重于理解为国家政权控制力的增长,也可以说是国家政权的完全官僚化。即国家在乡村政权的官僚化,在广度和深度上加强国家政权的控制力,使之完全官僚化,进而能够直接的有效的控制整个国家。

权力的文化网络

权力的文化网络是作者研究中国乡村社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根据作者的分析阐释,即是指乡村社会中的政治权威体现在由组织体系和象征规范构成的框架之中。“组织体系”,包括市场、宗教、宗族和水利控制等方面形成的组织以及各种非正式的人际关系网,如血缘关系、庇护人与被庇护人、传教者与信徒等关系;“象征规范”即是“文化网络”中的“文化”,是指扎根于各种组织与关系中为组织成员所认同的象征与规范,包括宗教信仰、相互间的感情、亲戚纽带以及是非标准。这种象征性价值赋于文化网络一种受人尊敬的权威,使它能够成为乡村社会领导权中具有合法性的表现场所。杜赞奇正是以“权力的文化网络”为切入点,试图考察20世纪前半期国家政权的扩张对华北乡村社会权力结构的影响。

杜赞奇提炼出“权力的文化网络”这一概念,实则体现出作者的写作思路,即从权力的角度来看待文化,反过来再以文化分析的形式,来分析中国的政治—社会结构及其变迁。同时,这一概念也为我们呈现出国家政权力量如何渗透乡村社会的动态景象,乡村社会的文化网络资源如何成为国家政权建设时期权力下沉的重要通道。

(二)国家与乡村社会的关系

在作者看来,国家与乡村社会的关系并非一成不变。在传统社会中,国家与乡村社会的关系是相对静止的,然而在晚清及民国政府开始走上“现代化”道路之后,国家与乡村社会的关系又呈现出一种互动关系,只是这种互动关系主要体

现为一种对立的关系。

(1)国家政权与乡村社会权力的文化网络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权力体系

在探讨权力与文化的关系上,作者认为象征符号、价值观念、思想意识等在本质上都具有政治性,这种政治性的符号以及价值观念等赋予乡村社会文化网络一种受人尊敬的权威。文化网络不只是正统和权威产生、表现及再生的发源地,它更是角逐权力的场所。在组织结构方面,文化网络是乡村社会中获取权威和其他利益的源泉,也正是在文化网络之中,各种政治因素相互竞争,领导体系得以形成。因此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乡村社会权力的文化网络是独立于国家政权之外的一个权力体系。

作者认为在中国传统社会时代“皇权不下县”,国家与乡村社会的关系是相对静止的,这在华北农村与当时清政府的关系上即可窥见出来。从史料分析来看,传统社会中,国家政权无力真正深入社会底层,就连专制程度最高的明清王朝,也无法克服皇权深入社会基层的一系列“技术性”障碍,地方社会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某些自治性。国家政权只能扩张到县一级,县以下都是由代理人代行部分国家政权的职能,这个代理人阶层就是封建社会的绅士阶层。晚清时期,国家并没有建立起完全的行政科层制,国家政权的触角只是延伸到县级一层。这样,在国家与乡村社会中间出现了断层。因此,杜赞奇所借用的“经纪体制”便应运而生。“保护型经纪”在乡村社会中发挥着双重作用,一方面在政府官员面前代表本地的利益,以增进家乡利益和福利为己任,参与乡村中的各种公益事业,制约官府对农民的过分盘剥;另一方面,在农民面前他们又是官府的代言人,参与官府向农民征收田赋和各种杂税。这种“保护型经纪”并不属于国家行政官僚系统的范围内,因此国家并不能在体制内对其进行控制和约束。他们之所以能肩负起管理乡村社会、征收国家赋税这些职能,是因为他们依靠自己的财力、地位以及宗族关系等在乡村社会的文化网络中建立起的权威。

当然,国家和乡村社会之间并非两个绝对独立、毫无关联的个体,国家通过承认宗族地位及其作用,在民间的宗教等仪式中引入权力符号,利用在乡村社会的文化网络中塑造权威和权力运作的各种象征及规范对地方社会形成一种软约束力,以期这种软约束力来控制乡村社会,只是这种软约束力要靠在乡村社会“权力的文化网络”中形成领导地位,充当“保护型经纪”这一角色的地方精英来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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