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管理及人才经营管理办法

干部管理及人才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建立集团人才经营体系,推进集团人才经营工作的制度化与精细化,为集团战略发展做好人才支持,确保集团人才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此条例。

第二条原则

集团人才经营基于战略,以业务发展为根本导向,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以“选、育”结合的方式来推进。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中心及各单位。

第四条相关定义

人才: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能够胜任该职位能力要求,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集团发展做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员工。人才根据其工作任务可分为经营人才、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

干部:指在集团担任一定领导工作或管理工作的员工。根据职级和对集团影响的大小,分为高层干部、中层干部、基层干部。

第二章继任计划

第五条继任计划定义

继任计划指根据集团战略发展需要,通过一系列流程来发现高潜质的人才,通过与关键职位胜任力模型的匹配程度来确定短期和未来可继任人选,并通过历炼、回炉等方式,完成未来可继任人选的培养。它一般又被称为“长板凳计划”、“接班人计划”等。

第六条继任计划流程

关键职位的确定——关键职位胜任力模型的确定——人才盘点——员工与职位匹配度分析——确定长名单、短名单。

长名单人选——历炼——回炉培训——上升为短名单。

第七条关键职位的确定

集团关键职位指对集团未来发展起着至关重要作用的职位,一般指集团M11级及以上职位(集团高层干部)。如集团总裁、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助理总裁,各职能中心、各单位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总建筑师、总经理、董事长等职位,集团专业序列的主任一级、主任二级、专家一级、专家二级等职位。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每年12月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和人力资源规划,梳理盘点出集团下一年度关键职位及高层干部需求量。

第八条人才盘点

1、人才盘点的定义及意义

人才盘点也叫做全面人才评价,是通过对集团各职能中心和各单位人才的盘点,使人与组织相匹配,其内容包括明确组织的架构与职位发展的变化,评估员工的能力水平,挖掘员工的潜能,进而将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职位上。开展人才盘点可以明确组织的需要、统一人才标准、摸清人才发展现状、发掘高潜人才、形成人才规划、整合人力资源。

2、人才盘点时间及目的

每年5月-7月,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与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共同对集团人力资源组织一次人才盘点。此次人才盘点一方面是对现各职能中心和单位的组织结构、组织氛围做一个全面的诊断,另一方面也是对现有员工与职位适配度做一个全面的了解,同时也为了发掘高潜能人才。

3、人才盘点流程

每年5-7月开展1次人才盘点工作,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统一规划、组织,编写相关操作指引并进行过程指导,各职能中心、各单位负责本组织的具体人才盘点工作,每年7月份各职能中心、各单位负责人向集团汇报本组织人才盘点结果,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做好相应支持工作,各组织人才盘点后拟定的行动计划和执行落实情况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进行跟踪和监督,人才盘点中发现的高潜人才纳入集团高潜人才库统一管理。

人才盘点的流程一般分为准备阶段、召开人才盘点会阶段、后期跟踪阶段等三个阶段。具体流程参见附件1《人才盘点流程表》。

4、人才盘点强制分布

人才盘点的结果按照人才九宫格进行排列,排列按照20%-70%-10%比例强制分布,位于高潜能位置(高绩效高潜能、高绩效中潜能、高潜能中绩效)的员工不超过总人数的20%,位于低潜能位置(低绩效低潜能、低绩效中潜能、低潜能中绩效)的员工应不低于10%,低潜能位置员工需及时进行优化或调整。

第九条长名单、短名单的筛选与确定

1、长名单、短名单定义

长名单:指为集团各关键职位筛选出的具有高潜能,可以通过1-2年的培养达到胜任该关键职位的人选名单。

短名单:指为集团各关键职位筛选出符合任职要求,目前即可胜任该关键职位的人选名单。

长名单、短名单以关键职位为端口,通过对人才盘点发现的高潜人才与各关键职位胜任力模型进行匹配,完全匹配的列入短名单,尚不完全匹配但可通过1-2年的培养达到完全匹配的人才列入长名单。高潜人才同时匹配多个关键职位的,可同时列入多个关键职位长名单、短名单。

2、筛选标准

根据各公司业态、规模、类型和职位特点等,按以下标准确定各职位类别、典型职位(部分)筛选标准。

集团高潜人才库中完全符合上述筛选标准的列入相应关键职位短名单,符合上述标准3项及以上的,列入相应关键职位长名单。

第十条历炼

历炼主要是为了让员工尤其是列入长名单的员工多一些不同领域、不同职位、不同类型的项目、职位锻炼的机会,以增长其阅历、开阔其视野。工作历炼经历的多少和时间长短也是长名单进入短名单的必备条件之一。

每年1月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根据集团战略发展规划和长名单、短名单员工分布情况,综合评估后列出本年度员工历炼计划建议,经集团人才决策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按时序推进全年员工历炼计划。

第十一条回炉

1、回炉目的

一方面是对通过破格等方式提拔的不能完全达到当前关键职位任职资格标准的高层干部进行召回并开展回炉培训,以补其短板,达到当前职位任职要求;另一方面针对长名单、短名单员工与目标关键职位胜任力模型之间的差距,进行提高型回炉培训。

2、回炉培训内容及开展方式

集团人力资源中心通过日常跟踪和不定期评估,对标目标职位任职资格标准,查找回炉员工短板和缺项,针对性的开展如领导力、通用类、技能类等各项培训,以便回炉员工能尽早达到目标职位的任职资格标准。具体课程的开发与组织实施由企业大学组织。回炉培训主要以不定期的短期培训为主,外部培训、交流、调研学习等方式为辅,培训工作主要利用节假日、非工作时间开展,应尽可能不影响当前本职工作。

培训的课程按照职位的类别进行针对性的设计,主要课程设置如下:

第十三条短名单动态管理

短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当有关键职位出现空缺时,优先从短名单中选拔最合适的人选任用;每年7月结合集团人才盘点评估情况,对短名单员工进行整体回顾,当短名单人选出现品德、价值观的不良记录以及其他严重违规违纪的行为时,从短名单中移出;上年度绩效考核85分以下的,或不服从集团调配2次以上的,从短名单中退回至长名单,且一年内不再推荐进入短名单。

第三章任职管理

第十四条选拔

集团内部关键职位出现空缺时,由集团人才决策委员会根据目标职位特点、经营班子团队特点、当前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从该关键职位短名单中选拔出最合适人选进行继任。

在同等条件下,对有特殊或重大贡献者,获得评优奖励者,集团外派员工,历炼经历丰富等员工在选拔时优先考虑。

一般情况下,员工选拔晋升每次职级不超过1级,为集团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或因其它特殊原因需破格提拔的,由集团人才决策委员会决定。

第十五条任用

1、任用审批管理流程

(1)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根据用人单位关键职位缺编情况提出高层干部配置建议,经集团分管人力资源中心领导审阅后,提出干部任用建议报告,经集团人才决策委员会讨论审定后,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根据会议精神及时拟定任命文,经集团总裁审批签发后,在集团范围内发布。

(2)集团各单位中基层管理职位(M9级及以下)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经考察提出任用建议,经各单位负责人审批后签发,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2、任命形式

不同职级的干部采用不同的任命形式。

高层干部:

(1)集团各职能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及以上高层干部通过集团工作会议宣布任命;

(2)集团总部各职能中心副总经理通过各职能中心例会由中心分管领导、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副总经理宣布任命;

(3)各单位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通过集团工作会议或该单位干部会议,由集团经营班子成员、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副总经理带任,宣布任命;

(4)各单位副总经理或经营班子成员通过召开干部会议,由该单位分管领导或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副总经理带任,宣布任命;

中基层干部:各单位中基层干部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相关会议在一定范围内宣布任命。

第十六条任后管理

1、集团新任高层干部,设置6个月考察期,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为考察期主要跟踪人,通过与本人、直接上级、下级、同事、人力资源部门的沟通交流和工作业绩来了解新任高层干部在新职位上

的适应能力、实际工作能力等情况。具体干部跟踪服务按照集团《关键员工全程服务规范手册》执行。

2、新任高层干部在新职位上工作业绩符合集团预期的,集团不做处理;在新职位上工作表现低于集团预期的,集团人力资源中心通过沟通交流以判断其真实原因,并针对性的协调相关资源对其进行辅导以提高工作业绩,若经过辅导后,其工作业绩依然大幅低于集团预期,经集团人才决策委员会研究同意后退回原职位工作。

第四章其它异动管理

第十七条停职

停职指在重大事件调查期间或发生不能正常履职等情况时,暂时停止该人员在一定期限内行使职权的工作安排。

1、集团总裁有权暂停各级人员职权。

2、集团助理总裁及以上领导可根据实际情况,向集团总裁提请暂停自己分管范围内高层干部职位,经集团总裁同意后可暂停该人员职务。

3、暂停职务一般不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的经集团总裁同意一般延长不超过3个月。

第十八条免职

免职指因晋升、离职、职务调整、降职任用后免去原任职务或上年度绩效考核得分低于60分,其业绩指标与目标要求差距较大经集团人才决策委员会认定而免去其原任职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免职:

1、工作作风或思想作风不端正,所在职能中心或单位大多数员工不拥护,经考察不适合继续担任原职务的;

2、无合理理由,拒不服从集团调动或历炼安排的;

3、因身体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超过半年的;

4、晋升、调动、离职等原因不再担任原职务的;

5、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给集团造成重大损失,应给与免职处理的。

6、根据集团有关制度应予免职的;

7、其它应该免职的情况。

第十九条降职

降职指人员职务由较高职级向较低职级变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降职:

1、上年度绩效考核得分低于85分且非由外部客观原因造成的,经集团人才决策委员会认定需要降职的;

2、出现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或因自身工作给集团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负面影响的,应给与降职处分的;

3、在同一职级工作时间超过3年、连续3年年度绩效考核得分没有超过85的。

4、根据集团有关制度应予降职的;

5、其他应该给与降职的情况。

第二十条辞退

辞退指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不宜再担任现任职务,由集团主动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第二十一条重新任用

集团免职、降职的高层干部,在新职位上工作半年以上,业绩突出,经考核后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按集团任用管理流程,可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关键职位工作。

第二十二条异动管理流程

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根据高层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员工异动评议报告和异动建议,经集团人才决策委员会研究同意后,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根据会议精神及时拟定文件,经集团总裁审批签发后,在集团范围内发布。

第二十三条离任交接

高层干部异动后需按集团相关要求进行离任交接,以保障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及信息、资产的安全性。具体交接流程、交接内容等按照集团《关于规范集团高管离任交接的通知》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集团授权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本制度的解释、修订。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之前有关与本制度不相符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未明确的,但其它制度已明确的,按相应制度执行。

干部管理及人才经营管理办法

干部管理及人才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建立集团人才经营体系,推进集团人才经营工作的制度化与精细化,为集团战略发展做好人才支持,确保集团人才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此条例。 第二条原则 集团人才经营基于战略,以业务发展为根本导向,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以“选、育”结合的方式来推进。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中心及各单位。 第四条相关定义 人才: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能够胜任该职位能力要求,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集团发展做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员工。人才根据其工作任务可分为经营人才、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 干部:指在集团担任一定领导工作或管理工作的员工。根据职级和对集团影响的大小,分为高层干部、中层干部、基层干部。 第二章继任计划 第五条继任计划定义 继任计划指根据集团战略发展需要,通过一系列流程来发现高潜质的人才,通过与关键职位胜任力模型的匹配程度来确定短期和未来可继任人选,并通过历炼、回炉等方式,完成未来可继任人选的培养。它一般又被称为“长板凳计划”、“接班人计划”等。 第六条继任计划流程 关键职位的确定——关键职位胜任力模型的确定——人才盘点——员工与职位匹配度分析——确定长名单、短名单。 长名单人选——历炼——回炉培训——上升为短名单。 第七条关键职位的确定 集团关键职位指对集团未来发展起着至关重要作用的职位,一般指集团M11级及以上职位(集团高层干部)。如集团总裁、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助理总裁,各职能中心、各单位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总建筑师、总经理、董事长等职位,集团专业序列的主任一级、主任二级、专家一级、专家二级等职位。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每年12月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和人力资源规划,梳理盘点出集团下一年度关键职位及高层干部需求量。

民营中小企业管理干部人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民营中小企业管理干部人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条目的与适用范围 目的: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公司干部管理规定,进一部完善总公司及下属公司两级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从人员组织结构上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投资有限公司及各下属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 第二条管理流程 (一)干部职务称呼的基本原则 1.总公司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各下属单位正副总经理统称为"X总"。 2.总公司正副部门经理,各下属单位正副部门经理统称为"X经理"。 3.总公司各部门下属二级部门责任人统称为"X部长"。 4.各下属单位部门下设二级部门责任人统称为"X主管"。 5其他无职务员工之间相互称其姓名。 6.禁止员工之间相互称兄道弟等社会俗称。 (二)人事任免基本原则 1.年初由董事会研究决定对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正副经理,各下属公司正副总经理,行业财务经理,总工等人员以红头文件形式任命聘任,原则上聘期为一年。 2.总公司各部门下设二级部门部长,由所属部门经理与分管副总讨论决定,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总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以红头文件形式任命,方可生效。 3.各下属公司正副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主管等职务,由各公司总经理提名,与分管副总商讨后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副总审批,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三)职务任免审批流程 (1)提名任免 各下属公司总经理经过仔细斟酌后,确定职务任免人员名单,同时必须负责的写出提名任免意见并署名。按要求填写《干部职务任免审批单》(后附表格)经该公司人力资源部报批总经理。 (2)组织审核 对确定职务任免人员,由总人力资源部组织人事审核。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全面审核职务任免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注重审核工作实绩,同时听取各下属公司基

组织人事管理办法

组织人事管理办法 组织人事管理办法 组织人事管理办法 【篇一:组织人事工作制度】 组织人事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用条例》,在用人上做到“公平、公正、 公开、择优。”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局工作人员的招聘、录用、考核、调配、职务任免、职称评聘、技术工人等级考核、技术职称申报和干部职工退休、辞职、辞退、以及出国(境)人员的政审等工作。 3、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在条件成熟的岗位适时推行中层职位竞争 上岗、中层干部聘任制、任期制,制订中层干部任职条件及年龄要求,形成中层干部队伍能上能下、科学管理的奖惩和激励机制。 4、强化对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和考核工作,定期组织本系统干部

职工参加学习教育和岗位培训。每季度对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岗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考核。 5、认真做好本局老干部工作,加强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定期召开座谈会,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报工作情况,及时反映她们的意见和建议,适时组织退休人员到外地参观学习。 6、按照市有关部门要求,认真做好本局工会、妇女、共青团工作 及其它群团工作。 7、根据市有关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局系统党务工作、群团工 作、劳动工资、人事工作档案的管理,和党务统计、劳动人事统计工作,及时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各组织劳动人事档案资料,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它技术处理,确保万 无一失。 【篇二:组织人事管理制度】 组织人事管理制度 二。一二年八月 组织人事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 则 2 第二章招聘管 理 (2) 第三章培训管 理 (4) 第四章薪酬福利管理 5 第五章考勤管 理 (9) 第六章离职管 理 (13) 第七章附 则 14

干部管理制度(通用6篇)

干部管理制度(通用6篇) 干部管理制度篇1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和组织纪律性,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营造一个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干事创业氛围,体现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村干部要与镇党委、政府持续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执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第二条:村干部实行轮班制度,确保每一天有人在村办公场所值班。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督查,发现1次不按时到位,扣除工资50元。 第三条:村干部之间务必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持续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出现不团结状况,造成较大影响或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因公因私出县境外办事,1天以内向包村领导、镇党委副书记报告,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2天及以上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副书记、副主任、文书因公因私出县境外办事,1天以内由支部书记审批,并向包村领导报告,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2天及以上由村上加注意见,镇党委副书记审批,党政办备案。若不按要求履行请假和报告程序的,查处1次扣除工资50元。 第五条:村干部务必持续信息畅通,遇有紧急状况,接到通知务必按时到位。打电话不接、不回者,出现1次扣除工资20元。 第六条:所有村干部务必按时参加镇党委、政府召集的会议和重大活动,迟到1次扣除工资20元,缺席1次扣除工资50元。 第七条:建立村社干部学习例会制度。每周星期二定为村社干部集中学习日,学习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本周工作,研究分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项目建设和其它重大事项,由镇党政综合办

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管理

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管理 一、引言 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管理是指在组织机构中,对干部人才队伍进行科学规划、合理配置和有效管理的过程。干部人才队伍的建设管理对于一个组织的发展至关重要,它直接影响着组织的竞争力和长远发展。本文将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管理的原则和方法、问题与挑战以及有效管理的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干部人才队伍是一个组织的核心力量,对于组织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一个优秀的干部人才队伍能够提供组织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推动组织的创新和发展。同时,干部人才队伍也是组织的重要资源,能够带来持续的竞争优势。因此,建设管理干部人才队伍是组织发展的重要战略。 三、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管理的原则和方法 3.1 原则 1.科学性原则:建设管理干部人才队伍应基于科学的理论和方法,通过数据分 析和评估来指导决策和行动。 2.公平性原则:建设管理干部人才队伍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 选拔任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激励性原则:建设管理干部人才队伍应注重激发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通 过激励机制来激励干部的工作动力。 4.稳定性原则:建设管理干部人才队伍应注重稳定,通过培养和留住优秀人才, 确保组织的长期发展。 3.2 方法 1.人才储备:建设管理干部人才队伍应建立完善的人才储备机制,通过选拔优 秀人才进入人才储备库,为组织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持。 2.培训发展:建设管理干部人才队伍应注重培训和发展,通过培训提升干部的 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其未来的工作提供支持。 3.激励机制:建设管理干部人才队伍应建立激励机制,通过薪酬、晋升和荣誉 等方式激励干部的工作动力和创造力。 4.绩效评估:建设管理干部人才队伍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机制,通过对干部 绩效的评估来激励和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 管理是指一定组织中的管理者,通过实施计划、组织、领导、协调、控制等职能来协调他人的活动,使别人同自己一起实现既定目标的活动过程。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希望有所帮助! 国有企业干部管理规定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中层干部管理,充分调动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逐步建立起一支廉洁、高效、精干的干部队伍,依据集团公司有关干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范围: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属集团和股份公司管理的干部,按集团和股份公司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本《办法》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代理总工程师、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师; (二)公司总部各部门经理(主任)、副经理(副主任)、经理助理; (三)分公司、子公司班子成员; (四)分公司各部门经理(主任)、副经理(副主任)、经理助理; (五)公司所属社区中心、动力处的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 第三条管理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四)双向选择、择优聘任原则; (五)组织认可、群众认可、市场认可原则; (六)权利与责任义务统一、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原则。 第二章资格条件

第四条基本条件 (一)坚持党的领导,有较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以德为先,有良好的道德情操;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进取心和团队意识,勇于创新,廉洁从业,忠诚于公司,认真履行企业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三)执行和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具有较强的决策分析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组织能力、沟通协作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文化专业知识,熟悉本行业产业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公司主业和本岗位相关领域的市场变化趋势和发展情况;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第五条任职资格 (一)具有累计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二)新提拔担任公司总部各部门、二级单位(部门)正职的,应当具有同层级副职2年以上工作经历;新提拔担任公司总部各部门、二级单位(部门)副职的,应当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初次担任副职时,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第六条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第七条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党纪政纪的规定,对中层干部实行回避制度。 第三章职数和任期 第八条公司总部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等的中层干部应做到职责清晰,各负其责。设为法人组织的子公司,其董事会、监事会及领导班子成员应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运行。 第九条根据部门的业务覆盖面和分公司、子公司等二级单位的规模差异,为确保公司管控主体精干高效,合理确定和从严控制部门、单位领导人员职数。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是指在国家和组织中,对于干部人员的任免、培养、选拔、考核等方面制定的规章制度,是保证组织机构运行有效、干部队伍建设科学化的基础性制度。为了促进干部队伍的发展和提高组织效率,我们需要不断完善和健全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一、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 1.权力下放。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要将权力下放给各级领导,并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使干部选拔任用更加公正、公平、公开。 2.竞争上岗。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要充分发挥竞争性,通过竞聘、竞选等方式选拔出优秀的干部人才,实现人尽其才、居大不服。 3.择优录用。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要实现公正的招考录用,确保录用的干部人员符合岗位要求,兼具能力和操守。 4.事业为重。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要强调事业为重,以公正、公正、公正和客观、客观、客观为基本原则,维护组织效益,推进工作发展。 二、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内容 1.干部职务分类制度。 干部职务分类制度是对于各种干部职务的分类和规定。干部职务分类制度既可以根据职务级别来进行分类,也可以根据工作性质来进行分类。 2.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是对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包括干部提名、选拔流程、面试评议等。通过严格的选拔流程,选拔优秀人才,实现干部任用的公正公平。 3.干部培训与晋升制度。

干部培训与晋升制度是对于干部培养、提升、晋升的制度,包括干部学习、进修、实践、考核等内容。干部人才的培养和提升对于组织的发展至关重要,要制定健全的 培训计划并积极推进。 4.干部退休与离任制度。 干部退休与离任制度是对于干部离职、退役的制度,包括退役金、社保、职业生涯规划等。组织要在干部退休前进行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并给予退役金等福利。 三、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推进 1.加强人才储备。 当发现有潜力的干部时,要立即对其进行培养和提高,不断积累和储备干部人才。 2.建立实战平台。 为干部提供实战训练,帮助干部积累工作经验,并为干部的职业发展做好铺垫。 3.落实绩效考核。 通过对干部的绩效考核,促进干部竞争意识,激发干部奋斗精神,并保障组织工作的高效高效。 4.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通过营造出积极向上、互相支持、互相帮助的工作氛围,创造出能够充分发挥干部潜力的工作环境。 综上所述,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是保证组织机构运行有效、干部队伍建设科学化的基础性制度,其目的在于选拔出优秀的干部人才,为各级干部人员的晋升提供合理的 机会,推动组织效益和工作发展。在制度的推进过程中,需要加强人才储备、建立实 战平台、落实绩效考核、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等方面的工作,以便增强干部的竞争意识 和综合素质,促进干部队伍的发展和提高组织效率。

干部管理办法

干部管理办法 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引言 为了完善人才发现与人才培养机制,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保障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所有管理序列员工。 干部管理的原则 一)品格为先、能力为本、注重潜质的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个人品德和品性是先决条件,具备过硬的实际工

作能力是干部选拔和任用的根本条件,同时关注干部未来的发展空间,是否有潜力担负更大责任。 二)能者上、庸者下、人尽其才的原则。落实“强力猎取、关爱培养、成长激励、竞争淘汰”的人力资源分项文化,给有 潜力有能力的人挑担子的机会,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促进人才成长,建立科学竞争机制和合理淘汰机制,优化和淘汰不合格人员。 三)结构优化原则。始终把干部队伍的结构优化作为打造公司持久竞争力的重要抓手,注重年轻干部的培养,建立一支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年龄结构合理的干部队伍,为公司长远发展储备人才。 四)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干部管理工作要坚持规范性,同时在选拔优秀人才上要有灵活性,建立破格选拔优秀人才的相关机制,保证公司发展对于优秀人才的需要。 第二章任职条件

能力素质条件 干部应当具备如下方面的能力素质条件: 一)认同公司文化。个人价值观契合公司文化,能够吃透公司文化,落实公司战略,对公司高度忠诚,坚信公司的未来,思想稳定,心态积极乐观,言行能够提高员工的信心。 二)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使命感和责任感强,把工作当成自己家的事情来做,高度敬业,乐于奉献;对工作很执着,敢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坚定维护公司利益,不盲从他人;有全局意识,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而不是仅仅站在本单位、本条线、本部门的立场上想问题、争利益;坚持原则,能公正、公允地处理问题,敢于向工作不负责的人和事说不,敢于大胆处理给工作造成损失的人,敢于得罪人。 三)有强烈的成就导向。能干成事,坚信办法总比困难多,能够以坚韧与智慧攻破难题,带领员工积极有效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达成既定目标,而不是强调客观、抱怨上级、责怪下级;不满足于现状,对成功具有强烈的渴求,总是设定较高目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导言: 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组织管理制度,对于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 以及各级党组织的正常运转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将从选人用人、考核评价、任免调整等方面对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分析,探讨其作用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选人用人 选人用人是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核心环节,也是影响组织运转效率和效益的关键。在选人用人方面,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应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1. 公正公平 干部选拔应该严格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避免任人唯亲、门当户对的情况发生。应该注重干部的能力和素质,注重选拔具备专业技能和领导能力的人才,使得干部团队的整体素质得以提升。 2. 透明公开 干部选拔过程应该公开透明,避免权力寻租、腐败现象的发生。通过引入公开 竞争机制,选拔干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符合规定的职位标准,通过公开招聘、选拔考试等方式,提高选拔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制度规范 制定干部选拔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干部选拔评价的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的 干部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为组织提供人才支持和后备力量。 二、考核评价

干部考核评价是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中重要的一环,降低腐败风险、维护选人用 人公道公正,从而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和服务质量。有效的干部考核评价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量化评价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干部的工作成绩、能力素质等进行 客观的量化评估,避免主观评价的偏差,提高评价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2.多元化评价 除了组织上的考核评价外,还应引入员工、同事和受众的评价,充分调动干部 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工作目标的实现。 3.激励机制 基于干部的考核评价结果,建立激励机制,奖励表现优秀的干部,激发其工作 动力和创新能力。同时,对于考核评价结果不理想的干部,应该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促使其改进工作方法和态度。 三、任免调整 干部任免调整是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环节,通过合理的任免调整机制, 保证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和高效性。在任免调整方面,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能力匹配 干部的任免调整必须严格按照干部的能力和岗位要求进行匹配。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级的要求,对干部进行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2.德才兼备

人才管理制度_人才管理制度办法

人才管理制度_人才管理制度办法人才管理制度_人才管理制度办法 人才管理制度篇1 第一条为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育系统人才资源的整体优势和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学科教学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教育系统人才特指获得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市县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市县三坛(教坛新秀、中坚、宿将)、市县学科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的以及具有中学高级职称或教育硕士学位的在职中小学(含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及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教科所)教师。 第三条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市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市三坛、市学科骨干教师分别根据省、市有关管理办法管理,并在此基础上纳入本办法管理。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专业人才、学科带头人等按省、市、县有关规定管理。 第四条建立梯队式教育系统人才评选机制。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按省规定进行推荐评选;市县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市县三坛、市县学科骨干教师每三年评选一次,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为第一梯队,由市县人民政府发文表彰;三坛为第二梯队,学科骨干教师为第三梯队,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发文表彰。 第五条教育系统人才的职责 (一)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敬业奉献,具有良好的师德和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自觉学习进修,拓宽专业知识,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了解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国内外发展新动态。积极探索、研究教学实践,逐步形成自己独特的教育教学风格,成为研究型、专家型的优秀教师。 (三)牢固树立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思想,坚持工作在教育教学及研究第一线。在教学工作中尤其在课堂教学创新方面发挥带动、示范、辐射作用,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等教学任务。⑴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县名师

公司(企业)人才管理办法

公司(企业)人才管理办法 公司(企业)人才管理办法 为遵循“眼睛向内挖掘人才,眼睛向外引进人才,眼睛向前储备人才”的原则,构建具有专门素质、结构优化的人才团队,实现人才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与人性化,为此,特制定本人才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一、人才培养目标 1、建立一支学历高、素质高、意识新、德才兼备的企业高层管理者队伍; 2、建立一支懂经营、会管理,并且具有较高素质和与市场接轨能力的中层管理者队伍; 3、建立一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运用娴熟并具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管理者队伍; 4、建立一支能够顺应市场、计算机娴熟并具有一定外语会话能力和较高公关能力的营销人员队伍; 5、建立一支具有职高以上学历和较高职业技能、敬业爱岗的营业员和服务员队伍。 二、内部人才选拔 1、建立人才数据库。按照员工的工作经历、培训背景、技能资格、职业规划、绩效考评等评价元素,将符合人才选拔条件的员工及时纳入人才数据库进行管理。定期考察,及时更新,年

淘汰率不低于10%,并对人才岗位流动与岗位缺失做出预警通报。 2、实行岗位轮换。按照公司总部是培育各级干部和工作骨干基地的思路,公司总部与各经营单位、经营单位之间,管理岗位与业务岗位、党务部门与行政部门等岗位,将实施岗位轮换,全面锻炼和培训人才。年干部与骨干轮换不少于10人。 3、竞聘上岗制。从20xx年开始每三年一次,公司总部与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将集体解聘,重新组织竞聘上岗。 4、严格业绩评价。根据各类人才的不同特点和岗位的不同需求,实施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业绩为重点的分类考核。逐步建立与完善以业绩为核心的人才评价体系和考核晋升制度。 三、外部人才引进 1、引进工作流程。按照公司所确定的人才引进计划,由人才引进的管理部门通过网上招聘、毛遂自荐、人才交流会、猎头公司推介等渠道,对拟计划引进的人才进行初审,提出初审建议意见,同时将初审中拟引进人才的本人简历、学历和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反映本人水平和工作业绩情况等相关材料一并上报公司相关领导审阅;审核通过后经考核面试、专业性评价以及趋优化筛选,最后经领导层审核通过,并按照企业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2,专业人才。按照公司总部人才引进规划与用人单位人才需求核定情况,对拟引进人才分门别类,按照不同层次、不同行

干部管理办法

1、总则 1。1 指导思想 为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层干部选拔、使用、监督、考核机制,培养一支精干高效、爱岗敬业、充满活力的中层干部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1.2 使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嘉祥县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层干部的任用和管理工作。 1.3管理职责 1。3。1 人事部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负责中层干部的日常管理。 1.3。2 纪委、监察室负责对中层干部的日常监督。负责对中层干部进行年度 审计、离任审计和工作需要的其他审计。 1。4 中层干部管理的基本原则 1.4.1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1。4.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1。4。3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1。4.4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 2 中层干部的基本条件 2.1 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公司党委各项决策和部署,认同 公司企业文化,有全局观念,开拓创新,敬业精神强. 2.2 遵纪守法,勤政廉洁,坚持原则,以身作则,团结同志,作风民主,群 众威信高。善于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具备较高的接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思想境界和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敢于抵制不良行为。 2.3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 力。 2。4 熟悉业务,有基层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决策能力, 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学习创新能力. 2.5一般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原始学历或大专及以上后续学历或具有中级及 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6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适应工作需要。 2.7一般工作经验不少于3年,在管理岗位或班组长岗位工作不少于1年. 2.8年龄在男50周岁及以下,女45周岁及以下. 2。9初次聘任的中层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个别特别优秀的年轻干 部或特殊需要可适当放宽。 3 中层干部任免 3.1 中层干部的任用。中层干部任用分为聘任制,任命制两种。 3。1.1 聘任制干部是指经理聘任的干部,包括经理助理、副总师、机关各部 室、车间、下属公司等单位行政正副职。 3.1.2 聘任分为组织聘任和双向选择聘任两种. 3。1.2。1 组织聘任,是指由经理提名,人事部组织考察,征求纪委等有关部 门意见,公司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经理聘任。 3.1。2。2 双向选择聘任,分两种情况进行: (1)组织选择,征求个人意见,双方同意,经理聘任; (2)个人选择竞争岗位,组织对参加竞选的人通过一定形式进行优选(包括 竞争、考察的等),经理聘任. 3.1.3任命制干部是指根据有关规定及程序产生,由公司党委任命的干部,

企业干部管理制度

企业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建立客观、公正、规范、系统的干部管理体系,规范公司的干部管理。 第二条指导思想及原则: 1、指导思想为:建立规范,取信于民,形成公司与员工相互促进、共同成长良性互动层面; 2、干部管理实行“统一规范、分级负责”的原则; 3、干部选用按照“德才兼备、任人为贤”的原则; 4、干部评价坚持“客观量化、基于事实”的原则; 第三条基本方法: 1、建立干部培养(选拔、晋升、培训)体系。打通员工成长通道,增强干部的归属感;实现员工个人奋斗与公司发展的有机结合; 2、建立干部评价体系。对干部的进行基于事实的、客观、规范、科学的评价,干部薪酬福利及选拔晋升均依据评价结果进行,改善组织氛围,增强干部的认同感,以引导干部真正为公司的发展而努力; 3、建立激励和约束体系。形成基于贡献、能力的薪酬福利体系,使干部的个人利益与公司的利益直接关联,增强干部的责任感,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干部的岗位 第四条公司的干部岗位设为:班组长、车间主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助理、副总经理/副总监,技术中心副主任/总经理/总监、总裁助理、副总裁/技术中心主任/总工程师/总设计师、总裁,八个等级、十八个岗位; 第五条为使公司的干部队伍既精干又有必要的储备,形成合理的干部梯队。干部按编制管理,原则上班组、车间、科室为一长负责制,不设副职;子公司职

能部门只设部门经理一名,工厂双班制设一名副主任;子公司设四名副职:技术质量一名、生产制造一名、人事行政一名、财务一名,如有销售职能可设营销副总,如有研发职能,技术副部和质量副总可分设;集团职能部门设副总监一名;集团副总裁设五名:营销、生产、技术/质量、人事行政、技术中心主任;助理及其他岗位可视情况增设; 第六条干部实行定岗定编管理。干部岗位的设置,总监助理及子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的岗位由董事会(长)批准,其它岗位由集团总裁批准;干部编制由集团人力部拟定,集团总裁审核,由董事长批准,集团总裁可在编制内(差异15%以内)调整; 第三章干部的任职资格 第七条干部的任职资格,由素质、资格、技术能力、领导能力四个方面组成; 第八条素质(核心能力)是与价值观相关的干部个人的关键行为表现。主要方面为:正直、责任感、伙伴意识、公众表现、企业家精神等; 第九条资格是指工作经历、学历、职称、专业技术等级、专业和行业背景、年龄及成长潜力;资格主要是衡量干部的工作经验和成长潜力; 第十条领导能力是管理和领导职责人应具备的行为表现,主要为:思考/分析、决策、计划/组织、授权/控制、资源管理、指导/激励下属等方面; 第十一第技术能力是指为了完成具体工作而具备的知识和技能,如:汽车制造知识、市场营销知识、财务知识、质量管理方法、人力资源管理方法论、沟通能力、书面表达能力等等; 第十二条干部的任职资格按层级和岗位特点分别设定。公司设定干部任职资格体系的框架,具体岗位的任职资格,由分子公司和集团按照此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制定和审批; 干部任职资格体系框架

干部管理办法

干部管理办法 干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增强厂的凝聚力,为厂的建设发展、提高经济效益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根据上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干部管理原则 (一)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注重群众公论、工作实绩原则; (四)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五)公开、公平、择优、竞争原则; (六)分级管理、逐级聘任原则; (七)能上能下,动态管理原则; (八)按程序和规章制度办事原则。 第二章 干部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 组织机构 1 厂党委组织部行使干部管理职能 2 厂干部管理组织机构组 长:党政正职副组长:厂党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人力资源部干部管理人员 3 人力资源部成员,在组长的领导下,抓好全厂的干部管理工作。

第四条干部管理人员职责 1 厂党政领导职责 1.1 安排部署厂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对管理制度的落实负责。 1.2 组织调配、选拨、竞聘、任免各级领导干部,对合理性负责。 1.3 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配备,对班子整体功能的发挥负责。 1.4 批准各级干部的请销假,对假期的合理性负责。 1.5 组织各级干部的培训,对培训的实用性及培训的结果负责。 2 厂党委组织部部长职责 2.1 协助厂党政领导抓好厂党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对整体功能的发挥负责。 2.2 按厂党委和厂里的安排部署抓好干部队伍管理,对干部的合理搭配负责。 2.3 按规定开展干部考核工作,对考核的真实性负责。 2.4 按要求制定干部任命、选拔、免职方案,对方案的可行性负责。 2.5 按厂党委和厂的要求,对干部进行培训,对培训的效果负责。 2.6 按厂党委和厂的要求,组织各级干部的选拔前进行公示、竞聘,对公示、竞聘的准确性负责。 2.7 按请销假制度,对干部请销假备案,并对请销假制度的落实负责。 2.8 对厂各级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谈话,对考核、谈话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第三章 管 理 第五条 厂属各级领导干部由厂党委和厂统一管理,在厂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六条 管理主要内容:领导班子配备、调整、思想作风建设;干部考核、任用、交流、竞聘、待遇、奖惩、退休、请销假、政治审查、理论及业务培训等。 第七条 各级主要经营者离任时,协调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离任审计。 第八条

干部管理办法最新

干部管理办法最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公司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进一步保证公司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层干部包括: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和部门副经理。 第三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组织选拔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2、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优化结构、注重实绩的原则; 4、按程序进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5、分类分层管理,“谁任命,谁管理,谁考核”。 第四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适应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发展的要求,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五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收集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 第六条、选拔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1、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特殊优秀的人才可放宽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应具备有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由副科级提正科级职务,原则上要在副科级岗位工作满两年;由下一级提任上一级正科原则上应在下一级正科岗位任职满三年。

4、企业领导一般应逐级提拔,对特别优秀、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可破格提拔但不 得越两级,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从严掌握。 第三章中层干部的推荐和选拔 第七条、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把组织推荐考察和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 第八条、拟任中层干部职务的初步考察人选主要是由民主推荐、组织推荐、公开选拔和竞聘上岗等方式产生。 第九条、民主推荐的条件: 1、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 需的`政治理论水平; 2、有岗位所要求的任职资格或相关经历; 第十条、民主推荐。公司会议决定进行民主推荐工作,由人力资源部按照决定的条件、范围、程序和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民主推荐程序的工作程序为: 1、预告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其他条件。 2、干部职工民主推荐。 由公司考察组召开民主推荐大会,参会人员填写推荐表,无记名推荐拟任选人员。参会人员范围一般为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拟任部门干部职工代表等。参加民主推荐会议的干部职工代表范围和人数要确保能够充分代表民意。 3、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组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要分别进行统计,确定权重、综合汇总,提出考察对象后,再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酝酿,最终确定考察对象。干部职工民主推荐赞成票必须达到参加推荐总人数的1/3以上,否则不列入考察人选。 4、组织考察。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考察组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拟任职务的要求采取个别谈话、书面征求意见、专家质询、查阅档案资料等方法,全面了解情况,考察谈话组不得少于2人。参加谈话人员要有各方面的代表性和了解实际情况。 5、确定上会人选。 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汇总考察结果,并征求公司领导意见后,形成全面客观准确的书面考察报告,待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上会人选。 第十一条、组织推荐方式工作程序:

企业干部管理办法

企业干部管理办法

企业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形成规范有序、富有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队伍,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市委《关于成立中共景德镇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与出资人选派出资人代表、董事会选聘经营管理者相结合; (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四)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五)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偶、子女及其配偶提任中层以及子公司副职以上职务的,须事先报

各主管部门党委同意备案,其中纪委副书记的人选事先应报主管部门纪委同意。 第六条国有企业所属重要子企业中,由市国有股权代表担任董事长、党委书记、监事会主席、总经理的职务任免,须事先报各主管部门党委同意;其董事会、党委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其他成员和工会主席,以及国有企业所属其他子企业的董事会、党委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和工会主席的任免,实行事后备案。 第七条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公司及国有资本相对控股公司中其他股东代表依据公司章程委派或推荐任职的领导人员报各主管部门党委事后备案。 第三章任期职数 第八条实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制。设立董事会的企业,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经理层任期由董事会确定,但不得超过本届董事会任期。未设立董事会的企业,经理层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考核需连任的,重新履行任职手续。党委(纪委)的任期,按《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严格控制国有企业领导人职数。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设立董事会的企业,

公司中层后备干部管理规定

公司中层管理岗位后备人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一支具有科学发展本领和较高经营管理水平及推动改革创新能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中层管理岗位后备人才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培养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和集团公司子集团、直管单位后备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相关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层后备管理人才工作的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民主集中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规划,备用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群众公认,任人唯贤的原则; 五坚持平等公开,好中选优的原则; 六坚持注重实绩,培养提高的原则; 七坚持优进绌退,动态管理的原则; 八坚持服务大局,调配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中层管理岗位后备人才工作由公司党委统一领导,公司董事会提名考核委员会会同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中层管理岗位后备人才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及经营班子按照管理程序,以参加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的方式,参与对中层管理岗位后备人才的评价评议,参与中层后备管理人才的培养与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中层后备管理人才的廉洁自律情况作出说明,并对中层后备管理人才工作进行监督. 第六条公司各单位、各党支部党总支按管理程序参与中层管理人员的

推荐与日常的培养. 第三章条件与资格 第七条中层管理岗位后备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能刻苦学习和自觉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熟悉和掌握相关的管理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二忠诚兵器事业,忠诚公司发展,对兵器事业和公司发展愿景具有高度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对公司改革发展具有共同的价值观和理想追求,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公道正派、廉洁从业. 三具有扎实的业务知识和理论功底,熟悉和掌握相关专业、领域的规范管理要求和业务发展趋势,善于跟踪市场的变化、发展的需求、理论的创新,市场运作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较强. 四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善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执行能力较强. 五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善于与他人团结共事,发挥团队的作用,得到干部员工的认可. 六具有较好的身心素质,谦虚谨慎,平和理智,积极乐观,努力进取,不怕困难.身体健康. 第八条中层正职岗位后备人才的资格 一具有两年以上中层副职岗位工作经历. 二原则上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原则上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熟悉相关单位的基本情况,具有较强的专业业务能力,全面熟悉部门的各项业务流程和要求,能有效应对和处置出现的突发事件,在履职中有创新发展的业绩,群众认可度较高.在历年的民主测评、横向互评、中层互评中,称职含以上格次率为80%以上. 五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党委工作部门的后备人才还应符合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条件和资格;工会副主席后备人才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工会组织负责人的条件和资格. 第九条中层岗位副职后备人才应具备的资格

干部管理办法

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2) 一、目的 (2) 二、适用范围 (2) 三、干部定义 (2) 第二章分工与职责 (3) 第三章干部管理规范 (4) 一、干部使命和行为规范 (4) 二、干部聘任 (9) 三、干部培养和储备 (13) 四、干部评价和应用 (14) 五、干部离任 (16) 第四章附则 (17) 一、制定与修订 (17) 二、执行与实施 (17)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加强干部管理,明确干部定义,规范干部聘用、培养、评价、任用等管理工作,推动内部人才梯队建设,为公司经营战略发展持续提供人才保障,特制订此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 三、干部定义 (一)各级干部定义 各级干部主要分为房地产开发和非房地产开发干部,其中: 1、房地产开发干部 (1)房地产开发核心高管 ➢集团总部:总裁、高级副总裁、执行副总裁、副总裁、首席财务官、总裁助理。 ➢区域公司:区域公司第一负责人。 (2)房地产开发第一梯队 ➢集团总部:各职能第一负责人。 ➢区域公司:区域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职能第一负责人(包含运营管理中心下的运营、工程、招采、成本、客服负责人)。 ➢城市公司:城市公司第一负责人。 (3)房地产开发第二梯队 ➢集团总部:各职能副总经理、职能总监、职能副总监、G5级模块负责人。 ➢区域公司:G5级职能总监/副总监(非主持工作)。

➢城市公司:城市公司副总经理、G5级部门负责人/职能派驻负责人、片区总监、项目总监。 (4)房地产开发第三梯队 ➢集团总部:G5级以下模块负责人。 ➢区域公司:G5级以下模块负责人。 ➢城市公司:G5级以下部门负责人/职能派驻负责人、项目工程负责人、项目营销负责人。 2、非房地产开发干部 (1)非房地产开发核心高管:事业部/集团/总公司第一负责人; (2)非房地产开发第一梯队:事业部/集团/总公司各职能部门第一负责人、下属分公司第一负责人。 (二)各级后备干部定义 各级后备干部分为第一梯队后备干部人才池、第二梯队后备干部人才池,其中: 1、第一梯队后备干部人才池 (1)选拔进入“磐石计划”培养并结业的人员。 (2)经半年度/年度人才盘点定位高潜的第二梯队干部。 2、第二梯队后备干部人才池 (1)选拔进入各区域/单位“基石计划”培养并结业的人员。 (2)经半年度/年度人才盘点定位高潜的第三梯队干部。 第二章分工与职责 一、集团管委会是干部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二、集团人力资源行政事务职能:对干部的任职管理进行整体规

干部管理办法

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干部管理,提升干部素质,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工作能力、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培养干部严格、迅速、细致、扎实的优良作风,打造出一支优秀的经营团队,实现干部管理的三个目的: (一)在干部中培养优良的工作作风,通过干部带动全体员工,逐步建设先进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形成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促进干部培养、改进和完善本职工作的能力; (三)为积极向上、有能力、有责任的员工创建晋升渠道,为公司发现人才、选拔人才、使用人才创造有力条件。 第二条管理职责 (一)总部行政部负责总部各单位副总经理及以上干部、总部总部中层干部的管理及各公司中层干部的监管工作。 (二)各公司在总部行政部的指导下,负责本公司干部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总部总部及各公司正式行文任命的全体干部,总部外派干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干部任职条件 第四条总部行政部组织指导编制职位说明书,进行岗位分析,明确干部的任职条件。

第五条干部应具备以下必备条件: (一)晋升为副部长,入职半年以上,除生产岗位、技术岗位外,超过35岁不予提拔任用。生产岗位、技术岗位超过40岁不予提拔任用。 (二)晋升为部长(副职晋升为正职),任副职一年以上,除生产岗位、技术岗位外,超过35岁不予提拔任用。生产岗位、技术岗位超过45岁不予提拔任用。 (三)晋升为副总经理级领导,任部长级岗位2年以上。超过45岁不予提拔任用。 (四)直接应聘副总级领导且计试用期的,由总部行政部在正式任命前组织述职会进行评议;直接应聘中层干部且计试用期的,由各公司总经理在正式任命前组织述职会或测评会进行评议。不计试用期直接应聘的,由总部及各单位按干部任免流程直接任命。 (五)直接应聘某一级干部且计试用期的新入职员工,试用期至少一个月。 第六条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忠诚企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二)业务熟练,积极上进,踏实肯干,务实求新,自觉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具有自我完善本职工作的能力; (三)遵守制度,熟悉程序,坚持原则,抵制歪风邪气,凡事从公司利益出发,有较强的执行能力。 (四)工作中协作精神好、主动配合,勇于承担责任,有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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