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吊起重机电气部分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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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吊起重机电气部分的技术要求

1设备性能要求

a.整机使用寿命30年。起重机的设计和制造满足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起重机的配套设备不能为国家明令禁止生产或淘汰的设备。

b.起重机颜色由招标方确定。

c.起重机应配有显示起重量的装置,载荷限制器按3%精度配置,投标方提供起重机承载能力等性能。

d.起重机的结构和机械部件的设计全部考虑承受动、静荷载以及由于碰击和牵引所产生的外力,吊车梁制作所用钢板对接加长时的横向焊缝经100%射线探伤,焊缝质量为I 级。

e.起重机的大、小车运行构件的设计允许在空载全速行驶时,在断掉电源的情况下与缓冲器碰撞,碰撞时使行车和缓冲器不造成损坏。

f.吊绳具有挠性、高强度性,并防扭,其安全系数满足起重机设计规范的要求。钢绳的长度能满足在最大起吊高度时,吊绳在滚筒上还留有不小于三圈的足够安全空圈,吊重物能够放到0米检修场地。

g.当需要两台起重机共用时,可以用连杆、销子将两台起重机连接,从电气方面实现一机操作,两机联动(包括大车、小车、主钩、副钩)。

h.发电机定子的安装重量为204t,起吊器具重量约203总重量约为224t,投标方应满足在不采用局部加强措施的情况下,两台行车能够并联运行来起吊发电机定子,并在一台行车的驾驶室内同步操作两台行车,行车起吊中心点距A排柱侧轨道水平距离约13.3m,投标方以此为原则进行设计,并在投标阶段提供发电机定子起吊的专题报告。发电机定子的起吊器具由投标方供货。

i.起重机的性能:起重机能够在极限以内的任意位置提升、放下和保持。保证起重机无损坏,无永久变形。主钩和副钩能同时工作,副钩能协同主钩倾翻或翻转起吊构件。主副钩在侧视图上位于同一直线上。

j.起重机带自刹车系统。大车、小车和起升机构应有可靠的制动系统及终点行程限位装置和缓冲装置。起升机构上升极限设两道保护装置。

k.起重机有可靠的制动装置,严防起吊或行车制动时车轮及钢丝绳有打滑

现象。

1.起重机在控制闸失灵时,吊件能在控制速度下降落,制动器的制动安全系数不低于1.75倍。

m.起重机有可靠的保安装置,如操作室门及栏杆门装安全开关,未关闭时电源不接通,起重机无法工作,以确保人身安全。

n.为了保障行车的运行安全,两台行车之间应采用四重防撞措施系统:激光防撞、接近开关防撞、行程开关防撞、聚氨酯缓冲器防撞。

1)激光防撞:两车靠近约5米左右时(此距离可以在2至16米内任意调节),先由激光防撞装置对行车进行减速。激光防撞装置要求采用德国原装TRUCK产品。

2)接近开关防撞:两车靠近约1.5米接近开关(进口)对行车进行再次减速降到一档的低速状态。

3)行程开关防撞:接着行车撞杆碰到行程开关,此刻行车进行抱闸制动。

4)聚氨酯缓冲器防撞:最后一道防撞装置为聚氨脂缓冲器,即使两行车全速相撞,通过缓冲,两行车也不会产生损坏。

5)行车靠近端头与车挡之间防撞过程类似(1)〜(4)步骤。两台起重机之间应设置

o.投标方提供起重机的重要部件,易损件的备品备件的供货清单及专用工具清单。

P.起重机大车、小车及起升均采用变频(电子变压变频调速系统)无级变速控制系统,变频器采用进口产品。

q.起重机驾驶室设有空调装置,调节操作环境的温度。

r.所有转动部件有可靠的润滑系统。各润滑点和减速箱的首次加油,由投标方供应润滑油,润滑油型号为中负荷工业齿轮油,其性能规格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所有轴承均有加油嘴,采用集中润滑。

s.减速器采用整套进口硬齿面减速机,由投标方按德国FLENDER、德国SEW、日本住友分别报价,以最高报价计入总价,最终厂家由招标方确定。

t.车轮组车轮的水平与垂直偏斜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不允许发生“啃轨”现象。起重机两端设有扫轨板。

u.行车与车挡之间应设置减速防撞装置。

V.行车按国家有关规程进行荷载试验。桥式起重机设置超载限制器。

W.各机构的传动轴和联轴器均设防护罩。

S.设置检修滑线吊笼和桥式起重机维修平台。

y.卷筒、铸造卷筒的毛坯件在加工前进行应力消除。卷筒的直径和长度要满足当吊钩在最低极限位置时能使钢丝绳在卷筒上留有不少于2圈的安全圈和3圈固定圈。压板及螺栓牢固可靠。

z.为汽机房内设备检修方便,主、副钩的活动范围面积应尽可能大。

2配套电动机

a.电气设备包括必要的电动机电气操作器,制动闸、控制器等,以及某些必要的电磁开关、电阻器、过电流继电器或必须具有电线导管的保险接线盒、导线和限位开关、通讯用对讲机、集电器、照明、冷暖空调。还包括起重机轨道的整套线路设备以及便于检修的设施等。小车导电采用挂缆导电式。照明灯具选用飞利浦等同档次产品,光源选用飞利浦、欧司朗等光源。照明箱及灯具材质应考虑防腐多尘环境,防爆场所须满足防爆要求,采用防震LED光源,每台行车不少于12只,满足夜间检修作业照明要求,采用深碗灯罩,灯罩及支架可翻转以便更换灯泡,应满足六年以上免维护。照明配电箱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内部元件在施耐德、ABB、西门子等同档次产品中选择。由招标方确定。各部位照明要求:控制室>200Lx;仓顶、平台、梯子>50Lx.

b.电动机包括控制设备等的电压波动范围为80%~110%,保证在60-100%的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起动。电动机额定力矩应符合国家有关起重机电气设备标准,绝缘等级为F 级(为有效保证电机长期可靠使用,不至影响电机性能,电动机在环境温度40℃,额定负载下长时间运行,其定子外表面最高温度不超过75℃,并按此温度点验收),防护等级IP54。电动机额定力矩应符合国家有关起重机电气设备配备标准。电动机具有足够的容量承受吊件的负荷,它在额定环境温度为-20〜+50°C时可正常工作。变频电机选用带同轴冷却风扇方式,不采用带独立电源的冷却风机。低压电动机选上海电机厂、佳木斯电机厂、哈尔滨电机厂产品,最终由招标方确定。轴承采用SKF、FAG等原装进口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和相关进口证明文件)。电机需提供型式试验报告。电动机能效等级不低于2级与IE2级。不能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目录中的产品。所有的电动机使用寿命在现场规定的工作制下不小于30年。

c.每个起吊装置有一个自动复位式限位开关,它以常闭状态控制起吊电机电路起升限位。当吊钩到达移运上限时,起吊电机电路就被断开。

d∙装置超载限制器(主副钩),有自动报警装置。当起吊90%负荷时,声光预报警;当起吊100%负荷时,声光延时报警;当起吊超过105%负荷时,吊钩只能下降,不能上升。

e.所有电线电缆截面不得小于2mn?铜芯并符合动热稳定要求,所有电缆电线为船用型。招标方提供400/23OV三相五线制电源,投标方若需其它等级的低压电源,由投标方自行加装变压器解决。

f.行车限轨器装置限位开关(大车)装置位置和配套厂家需由招标方认可。

g.行车桥下配置防震照明灯12只,控制室内及小车上装有25A/230V的两眼及三眼插座各两只。

h.大车导电形式采用“H”型节能滑线,滑线(含安装支架)及其附件、总电源箱、总电源箱至滑线的电缆由投标方设计并配套供货。滑线及其安装材料由投标方设计和供货,并提供现场施工图纸。安全滑触线采用5极滑线,(A、B、C、N、PE),采用铜导体。滑线在汽机房内通长布置,两台机的两台行车采用一条滑线供电,由于滑线过长,所以总电源箱到滑线的供电电缆采用两个回路的供电方式,电缆型号为采用ZRC-YJY-0.6/lkV。

i.两台起重机特性应完全一致,零部件可以互换。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高压缸模块等设备时,起重机运行线路应能并接同时使用。由制造厂提供该状态下最大电气容量并提供接线路图。

j.控制及保护要求

1)起重机应随机配备指示、监测和保护设备。

2)电动机每个运行部分都有速度控制器,并有防逆转保护装置。

3)电控设备应包括以下部分(不限于此):

起重机保护箱、电阻器、控制屏、称重显示(带报警),控制电源电压为安全电压。遥控器(遥控距离不小于100米,可以遥控主勾、副勾起落、大车行走、小车行走)。

4)起重机应有以下保护:

短路保护、接地保护、过电流保护、失压保护、零位保护、上升极限位置保护、下降极限位置保护、行程保护、紧急断电保护、超载保护。

5)应配置显示屏,以液晶方式或LED方式分别显示大钩和小钩的载重。所用交流电动机冷态起动不少于2次,热态起动不少于1次,并符合起重机械的要求。

k.在厂用电停电时,起重机必须保持停电前的工作状态,即起重机的电机在停电的瞬间必须使起重设备处于抱箍状态。

1.容量在75kW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配备空间加热器,加热器电源为交流400Vo

m.所有的设备必须按照有关标准可靠接地。

n.控制柜要求

1)配供的控制箱柜、接线盒、动力箱等就地箱柜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具有防尘、防水、防腐性能,柜体完好,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外壳及柜门可靠接地,主箱体要求采用不锈钢,使用寿命不低于30年。在恶劣气侯下打开箱门时,内部设备不受风雨侵袭。低压动力元件按施耐德、西门子或ABB最新系列选型,柜内电气一次元件应满足短路电流动热稳定的要求,其中,动稳定电流有效值为125kA,热稳定电流为50kA(Is)0端子排选用魏德米勒或同档次产品。厂房内的就地控制、动力柜选用冷轧钢板,钢板厚度均不低于2.5mm。

2)控制柜设地网接入螺杆及螺母,喷涂接地标志,柜门与接地点间用黄绿皮接地线(多股铜线或铜编织线,不少于6mπ?)引接。控制柜与设备间连接所有电缆及桥架由投标方负责。

3)投标方还应将总电源接线回路引至汽机房运转层平台钢柱处,并提供安装在钢柱上的总电源箱,电源箱盘面设计总电源开关操作手柄,以便于操作维护人员在运转层平台停送电操作。供货分界点在此总电源箱进线端子处。

4)采用变频控制的设备由投标方负责提供变频控制柜。变频器选型均采用施耐德、西门子、ABB品牌产品。投标方还应提供变频器参数表、参数备份文件及相应的应用软件;使用PLC控制的,提供PLC程序备份文件(2份刻录光盘)、PLC程序密码及相应

的应用软件。相关软件用于WindOWS操作系统的便携测试工具。

5)投标方配套的电气、仪控控制柜应满足上述要求,未经招标方书面确认的变更设计供货视为不符合招标要求,投标方有权要求退货或另委采购,由此发生的供货滞后或商务问题由投标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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