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华泰集团项目拆除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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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华泰集团

安洽120吨香瓜子项目拆除工程

招标单位:安洽集团行政中心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经办人:

日期:2006 年 3 月11 日

电话:0、传真:0、

编制:马骁审核:审批:

招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的资料

二、工程基本条件

三、招标要求

四、结算时调整价款及调整工期的X围

五、主要材料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及预付款

七、投标须知

八、对分包单位的要求

九、补充条款

附件:工程项目一览表

X X华泰集团

安洽120吨香瓜子项目拆除工程

招标文件

第1条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1.1 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不低于三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

1.2 企业简历

1.3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可,如通过请说明并附上相关复印件,提供运行良好的年审记录;

1.4近二年已完工程及工程质量情况一览表;

1.5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1.6近二年财务状况表及自有资产、资产负债表;

1.7再册职工人数,其中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数量及平均技术等级等,企业自有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

1.8拟派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及主要施工设备(施工方案已有的不需再报)。

第2条工程基本条件:

2.1 工程名称:安洽120吨香瓜子项目拆除工程

2.2 设计单位:

2.3 建筑面积:㎡,结构类型:。

2.4 层数:地上一层,地下层。

2.5 檐高:M 。

2.6 跨度:。

2.7 基础形式:。

2.8 基础底标高:M,室内标高:M。

2.9 工程性质:拆除。

2.10 资金来源:自筹。

2.11 批准投资单位及批准文号、日期:本工程项目计划书2.12 开户银行及XX:

2.13 三通一平情况:已完成,具备开工条件。

2.14 现场交通条件:满足施工要求。

2.15 施工用地情况:满足施工用地要求

2.16 附: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3条招标要求:

3.1 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

3.2 招标X围:(1)125油炉房拆除;(2)ST炕区厂房拆除;(3)UVWZ炕区厂房拆除;(4)煮制一、二车间拆除;(5)干燥车间拆除;(6)炕房(含内外的附属设备)拆除;(7)煮锅拆除;(8)拆除区所有管道(含支架)拆除;(9)煮制车间内桁车、单轨吊和轨道架拆除;(10)煮制车间内附属设备(含

设备的附属钢件)(11)拆除区电线和附属拆除。(注:具体的拆除内容需投标人详细勘察现场为准)。

3.3 本工程采用全包工形式承包,所有招标X围内的内容均由承包方按要求全部拆除,以最终中标价及让利一次包

干,结算时不再调整(除现场签证外)。

3.4 业主要求总工期 50 日历天。

3.5 计划开工日期二00 六年三月十六日,根据建设计划分阶段拆除。

3.6 工程质量:拆除内容全部按要求完成,场地无垃圾,材料堆放整齐。

3.7 使用评定施工质量的标准和规X:按国家和本行业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X执行(如双方另有

约定,可列入补充条款)。

3.8 编制投标书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3.8.1 执行定额

本工程为拆除工程不套用定额,投标单位可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工程内容、市场行情、自身实力、可能的风险等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自行报价。

3.8.2 取费标准: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应包括除税金外的所有取费。

3.8.3 主材价格:主材差价按计算,结算时调整。

3.8.4 本工程不考虑因赶工期和因争创优良工程而发生的赶

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和各种措施费、包干费等。3.8.5 本工程不考虑远征工程增加费,机械设备迁移费。3.8.6 钢筋用量按计算。

3.8.7 材料要求:螺纹钢采用厂品牌,圆钢采用厂品牌,窗型材采用品牌;镀锌钢管采用厂品牌,壁厚;电线采用绿宝品牌;各种给排水管,电缆、电线、灯具、开关、插座、阀门、各种预埋管道及设备等均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注明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等。(装饰工程主材也应按此要求注明。)

3.8.8 如有暂估价项目在报价中单独列出。

4.8.9 竣工档案费不进入报价。

第4条结算时调整价款及调整工期的X围:

4.1 暂估价。

4.2 经设计单位与业主或业主与施工单位签定的设计变更。

4.3 经业主现场签字认可的经济签证。

4.4 业主指定分包项目的现场配合,其交叉施工费用按分包造价的 0 %计取,列入总包工程造价,并相应计取税金;但分包部分的造价,不列入总包的工程预、结算造价内。

4.5 发生下列情况时,施工单位与业主应另行办理洽商(或协议)

作为结算依据及调整的工期X围:

4.5.1 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建筑面积、建筑标准、使用功能或结构类型)。

4.5.2业主提供的地下资料(如地质勘察报告、地下管网、地下

构筑物等)与现场严重不符,而引起的工程处理费用。4.5.3正常施工受到居民的严重干扰。

第5条主要材料。

5.1 凡要求注明主材的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在实

际施工中如需调整必须书面报业主批准后才能更换,如有价格差异双方应办理书面签证。

5.2 加工定货成品,半成品及构件的供应方式:由中标单位按进

度、设计要求标准负责加工订货,业主有权对质量监督。

第6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6.1 工程款支付方式:本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决算经审核且双方确认后支付至实际工程价款的95%,剩余5%为质保金。

6.2质保金按总造价 5 %扣除,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双方无质量异议时一次支付。

6.3优惠条件(下浮比例):由各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力及工程实际情况、市场行情自行决定下浮比例。(此项必须报)

6.4中标单位应向业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

百分比由招标单位设定。

第7条投标须知。

7.1 编制投标书必须按 XX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统一

制定的表格及要求填报、密封。正、副本各一份,正、副本分开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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