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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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管理办法解析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管理办法解析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文件要求,所有高等职业院校每年度须按要求填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并向教育部报送,为确保数据采集工作的顺利实施,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是反映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和运行状态的重要信息,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实施常态管理、动态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是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主要依据,状态数据的采集工作今后作为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计划。

第三条各部门应充分认识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确保数据采集与报送的真实、准确、有效。

第四条数据采集的范围为学校本部及三个分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为保证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学校成立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管理领导小组(简称:数据平台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教学副校长成员:教学管理工作部主任、校长办公室主任、计划发展部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质量管理工作部主任、科技部主任、学生管理工作部主任、后勤管理工作部主任、信通中心主任、南区分部主任、灞桥分部主任、咸阳分部主任领导小组下设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管理工作部。

办公室主任由教学管理工作部主任担任,副主任由教学管理工作部副主任担任,数据采集平台管理专责由迎评创建专责担任。

第五条数据平台建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部署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二)负责对相关数据真实性及有效性进行审查;(三)负责对状态数据统计结果进行研究与分析,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第六条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状态数据采集的组织工作;(二)负责对各部门填报任务进行培训和解释;(三)负责状态数据采集的技术工作;(四)负责数据采集平台的上报工作;(五)负责状态数据的管理工作;(六)负责数据采集平台的日常维护。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管理办法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管理办法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文件要求,所有高等职业院校每年度须按要求填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并向教育部报送,为确保数据采集工作的顺利实施,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是反映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和运行状态的重要信息,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实施常态管理、动态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是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主要依据,状态数据的采集工作今后作为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计划。

第三条各部门应充分认识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确保数据采集与报送的真实、准确、有效。

第四条数据采集的范围为学校本部及三个分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为保证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学校成立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管理领导小组(简称:数据平台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教学副校长成员:教学管理工作部主任、校长办公室主任、计划发展部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质量管理工作部主任、科技部主任、学生管理工作部主任、后勤管理工作部主任、信通中心主任、南区分部主任、灞桥分部主任、咸阳分部主任领导小组下设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管理工作部。

办公室主任由教学管理工作部主任担任,副主任由教学管理工作部副主任担任,数据采集平台管理专责由迎评创建专责担任。

第五条数据平台建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部署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二)负责对相关数据真实性及有效性进行审查;(三)负责对状态数据统计结果进行研究与分析,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第六条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状态数据采集的组织工作;(二)负责对各部门填报任务进行培训和解释;(三)负责状态数据采集的技术工作;(四)负责数据采集平台的上报工作;(五)负责状态数据的管理工作;(六)负责数据采集平台的日常维护。

2-1滨州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管理办法

2-1滨州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管理办法

滨州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管理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文件要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是促进高职院校管理现代化、标准化和制度化及内涵建设,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新一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重点教学项目申报和高职办学信息发布的重要依据。

为做好学院采集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工作,按上级要求提交最新的原始数据,统计分析把握人才培养工作情况,学院决定将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以下简称“数据采集平台”)的运行与维护作为常规工作予以重点管理,并制定本办法。

一、数据采集平台的重要性1.数据采集平台是反映学院基本办学条件相关数据的管理平台。

通过深入分析该平台采集的数据可以发现学院在办学方面存在的问题,利于学院更有针对性进行整改建设,最终达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目的。

2.有利于引导学院各层面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引领教师与学院共同提升。

3.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业务职能部门及教学单位的管理,引导业务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提升教学工作水平。

二、组织机构根据数据采集平台的建设要求,学院成立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并按数据采集平台表格的特征分别归口到相关业务部门负责。

组长:院长副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或院长助理)成员:党委(院长)办公室组织人事部、学生工作处、财务处、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科研处、图书馆、网络中心、资产管理处、后勤处、各教学单位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数建办”),职责是负责数据采集的组织安排、数据采集平台的运行管理与维护、上报数据采集平台数据及总结数据采集各项工作。

主任由教务处长兼任,秘书由教务处分管评估副处长兼任。

三、明确划分数据产生源头、组织单位与归口业务部门的责任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学院部门职责分工,根据数据采集平台各表格数据产生的源头将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任务进行分解如下:滨州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一览表四、数据采集的组织实施1.启动学院召开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暨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动员会,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及教务处有关人员参加。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操作指南1、新增数据(1)点击页面的“增加”按钮,打开新增数据管理页。

(2)填写好后,点击“保存”按钮完成。

注意:(A)如果页面排列不整齐时,可以让页面转到“兼容”模式下运行。

(B)如果页面信息填写有误,系统自动提醒,请更正后再提交。

(C)带*的栏目为必填项,缺一不可。

2、编辑数据(1)当审核状态为待审核时,可点击“编辑”按钮打开数据管理页进行修改。

(2)修正相应的内容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

注意:(A)已经审核“通过”的记录,不允许编辑。

3、删除数据(1)勾选要删除的记录后,点击“删除”按钮打开删除确认提示。

(2)点击确定,即可完成删除。

(3)注意:(A)已经审核“通过”的记录,不允许删除。

4、数据审核(1)勾选待审核的记录,数据数据审核无误,即可点击“审核”按钮通过审核。

再次点击可以取消审核5.Excel表导入(1)点击数据录入,点击下载导入模板,按模板里的要求填写相关数据。

(2)点击导入按钮,选择已填写数据的模板进行导入(3)点击确定按钮完成导入(如果页面信息填写有误,系统自动提醒,请更正后再提交。

)说明:单表导入可选择清空数据导入也可追加数据。

模板里面有很多个表,但是从哪个表点击的导入,就只能导入那张表的数据,其他表则不导入进来,选择清空模式导入也只是清空该张表,如果怕误清,可以先备份一下数据再进行操作。

6.Excel表导出(1)点击数据录入页面,选择需要导出的数据,然后点击导出按钮,即可导出对应数据。

7.权限配置(1)选择系统设置页面,点击权限配置(2)点击增加按钮为教师添加权限(3)输入教工号,配置权限,点击提交完成权限添加设置(4)权限配置编辑,修改对应教师拥有的相应权限(5)点击输入框点击相应权限表名,选中或取消选中对应表名,然后点击提交完成权限配置编辑。

(6)勾选需要删除的教师,点击删除,后点击确定完成删除8.重置密码(1)教师修改密码后,如果忘记密码,可由状态数据负责人在此重置密码。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管理办法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管理办法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精神,认真做好上报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工作,及时分析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为学院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学管理,推进内涵建设,提升教学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提供决策参考依据,特制订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管理机构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以下简称数据采集平台)的建设与管理是一项严谨、细致的工作,要求数据采集具有很高的即时性和规范性,能够动态真实地反映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的常态。

为此,学院成立数据采集平台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并按数据采集平台表格的特征分别归口到相关业务部门负责。

学院数据采集平台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副组长:学院教学副院长成员:各相关处室、系部负责人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办公室设在教务处高教研究所,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学院教学副院长兼任,副主任由人事处、教务处高教研究所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高教研究所同志担任。

各相关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一名信息员负责信息数据的采集和输入。

第二条管理职责学院数据采集平台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是部署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负责对相关数据的有效性及原始性等进行审查,负责状态数据采集统计结果的研究、分析、上报,负责为学院的建设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条数据采集平台管理数据采集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负责状态数据的采集、数据管理及数据采集平台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的原始性、即时性及有效性。

第四条数据采集方式数据采集平台作为人才培养工作情况的镜像反映,是学院开展教学与管理、建设与改革的重要决策依据。

状态数据的采集工作应做为学院常规管理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计划,定点、定时地进行数据采集。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 培养工作状态 数据采集平台 操作指南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 培养工作状态 数据采集平台 操作指南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操作指南版本号:V2.10a序列号:001目录1、采集平台简介 (3)1.1背景 (3)1.2“状态数据采集平台V2.10A”目录下文件和子目录的说明 (3)1.3平台应用环境 (3)1.4启动E XCEL(VBA)宏的运行环境 (3)1.5平台指示说明 (5)1.6使用平台注意事项 (6)2、采集平台文件管理与执行 (7)2.1采集平台文件名的含义 (7)2.2采集平台数据合并伴侣介绍 (8)2.3创建文件目录与文件重命名 (9)2.4执行采集平台文件 (10)2.5平台中宏的作用 (10)2.6启用宏操作 (10)3、采集平台管理功能 (11)3.1状态数据目录 (11)3.2数据表导出 (12)3.3数据表导入 (12)3.4数据表加锁 (13)3.5数据表解锁 (14)3.6数据格式刷新 (15)3.7数据统计与汇总 (16)4、状态数据采集管理流程 (17)4.1采集平台数据表导出 (18)4.2制定数据采集规则与文件下发 (20)4.3数据表填列 (21)4.4数据表的回收与合并 (21)4.5数据表导入到采集平台 (26)4.6状态数据核查与汇总 (26)5、平台数据的上报 (28)6、状态数据采集释疑 (28)7、平台的升级和技术支持 (29)1、采集平台简介1.1 背景采集平台主要依据0T 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1.2“状态数据采集平台V2.10A ”目录下文件和子目录的说明教高〔2008〕5号中公布的指标体系,采纳了课题组和试点单位的改进意见后研制而成的。

名称说明 XXXXX_YYYY_状态数据V2.10a001.xls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V2.10a 版 采集平台_数据合并伴侣V2.10a001.xls即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辅助程序 回收数据表 包含以各数据表名命名的文件目录(39个),是用于存放回收的完成数据采集的数据表文件。

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管理办法

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管理办法

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管理办法为做好我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上报、发布,规范我校数据采集平台的建设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的重要意义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的建设与管理,是中等职业院校实现管理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的重要手段,是深化教育改革、强化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学校快速发展的客观要求。

第二条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依据,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均有义务按要求提供相关数据,确保质量,按时完成数据平台的信息采集工作。

第三条工作机构与主要职责质量办负责学校数据采集平台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组织信息采集、数据上报及数据分析等工作。

第四条数据采集工作的任务分解与责任落实(一)数据填报人是数据采集源头,必须熟悉了解数据填报规则和各项注释。

部门负责人督促完成数据采集和提交,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部门主管校长负责对部门提交的数据逐项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及时反馈至相关部门,数据填报人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

第五条数据采集工作的组织实施与数据管理(一)采集时间:采集统计时段为上一年度9月1日至本年度8月31日。

采集时间和采集要求,按质量办统一发工作通知执行。

(二)汇总上报:质量办将各部门主管校长审核无误的数据进行汇总、校验,准确无误后上报。

(三)数据分析:各部门对平台数据进行客观、全面的分析,将数据分析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交至质量办。

由质量办以各部门的平台数据分析为基础,编撰学校的平台数据年度分析报告,并按要求上报和发布。

(四)数据管理:各部门要注意做好数据的安全和保密工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和对外提供平台数据。

数据平台作为反映我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实际情况的统一数据体系,所采集数据是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社会公众了解学校的权威数据,也是学校加强内部质量管理、进行管理决策、开展各类评审评比的依据。

对于具体工作中产生与平台数据相矛盾、冲突的情况,原则上以平台数据为准,由此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数据填报的部门、单位或个人承担。

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办法

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办法

学院人材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材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22〕5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我院人材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以下称“数据采集平台)的数据采集与上报工作,及时分析我院人材培养工作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数据平台是运用现代数据信息管理技术,对高等职业院校人材培养工作状态数据进行战略重组和系统优化,以不断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从而提升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效益,深化内涵建设。

第三条 通过数据平台的建设和有序运行,实现其“统计汇总、反映现状,管理监控、促进规范,分析开辟、提供决策”的基本功能。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第四条 组织机构设置为确保做好数据采集平台的管理和使用,学院成立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办公室,设在教育教学督导处。

各部门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具体分工按数据采集平台表格的特征归口负责,由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办公室负责分工安排。

第五条 职责1。

数据采集平台由学院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具体负责全院数据采集的组织工作,包括数据采集平台的运行管理与维护、对各部门报送的数据进行最终汇总、审核,形成总的分析报告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并负责上报省教育厅。

2. 各处室、二级学院、系(部)及有关单位指定专人(信息采集管理员,普通由办公室主任担任)负责本单位数据的采集、汇总和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数据填报格式的规范性、数据及字段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等。

3. 各处室、二级学院、系(部)及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填报单位在完成初始数据的采集、汇总和审核后,连同电子数据报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办公室.4.各处室、二级学院、系(部)对相关条目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形成份析报告,报送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办公室。

第六条 数据采集工作实施工作责任制,纳入各部门工作目标考核。

第三章 数据采集的组织实施第七条数据采集时间为确保数据采集时效性,各部门要及时更新数据。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操作使用P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操作使用P

教学行政
其中
用房19 普通教室 一体化教室20 图书馆 实践场所21 体育馆
关联表3.3.1:阅览室、 多媒体教室、语音室
阅览室
座位数 周开放时间 (个) (小时)
多媒体教室
座位数 周均开放时间
(个)
(小时)
语音实验室
座位数 周均开放时间
(个)
(小时)
表3.3.1中的“多媒体教室”是计算在3.1的“普通教室”内还是
1.3.1当年招生计划
当年——指该学年第二学期所在日历年度。今年
填报2010年招生计划
❖ 专业设置数:含新批专业。
1.3.1当年招生计划
关联表7.1中可不含2010年新
批未招生专业。除新专业外, 专业设置数(个) 招生专业数(个)
1.3.1和7.1中的专业数应相同。
❖ 招生专业数:若实行大类招生,
✓ 支持部门:如果为省级或中央财政立项项目,填写省级 或国家级,否则填写其它。
✓ 时间:填写立项建设的年度。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 据采集平台》操作使用P
4.1校内实践基地
注意单位 是万元
设备总值
0.000
一定大于 后面的几 个数值
设备值26(万元)
当年购置设备值 自主研制设备值
0.000

位 (年月) 实习学生数(人) 业数(人)
关联表7.5: 产学合作
关联表7.4: 顶岗实习与录用
接受顶岗实习 学生数(人)
0
对学校(准)捐赠 设备总值(万元)
0.000
接受毕业生就 业数(人)
0
主要实习单 位
顶岗实习情况
录用毕业
主要实习岗 位
实习人数 实习时间(月) 生比例(%)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操作指南(标准版)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操作指南(标准版)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 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
V2.14(标准版)
操作指南
一、异同点
二、使用方法
一、异同点
(一)相同点
1、运行环境 Microsoft Office Excel 2003 2、平台布局 导航栏
内容区
一、异同点
3、内容页管理
返回目录
数据项解释
填写区
一、异同点
(二)不同点
1、旧数据重用,减轻采集工作量 (1)可导入2013版的静态数据。
1、标准版平台(免安装)
2、数据智能同步系统(需安装,保存在“CRPDC”子文件夹)
3、相关文档
二、使用方法
总体操作流程
导入静态数据 导出源数据表(模版)
导入源数据表 采集源数据 导出其它数据表(模版) 复核源数据 获取源数据 采集其它数据
导入其它数据表
பைடு நூலகம்
汇总数据
校验数据
分析案例数据
填写未尽事宜说明
一、异同点
(2)6张源数据表(师资等)的数据拆分、分发。
一、异同点
(3)源数据重用,减少人工数据采集量
补充新数据
修改已有的数据
一、异同点
填写数据
自动获取的数据
一、异同点
2、增加数据合理性提醒
如:3.2 馆藏图书资料的“数量”这一数据项的单位为:
“万册”,经常被误认“册” 3、增加数据逻辑检测与学校的承诺,提高数据可信度 4、取消合并伴侣,直接合并导入。 5、云服务管理,增加透明度与共享度
(1)用数据智能同步系统上报到云端
(2)学校可自主到云端复查数据
二、使用方法
平台下载
访问职教评估网“”,从右上角“下载中心”栏 目进入下载页。

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使用方法

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使用方法

操作系统 Windows XP Windows 2000系列
Offices Excel 2003 , 允许宏操作
平台中宏的作用
宏对采集 平台的影响
1.查看状态数据 2.进行数据输入 3.数据汇总操作 4.允许智能表操作 (如:表导出/导入 、表解锁/加锁、 格式刷新等)
启用宏
禁用宏
1.查看状态数据 2.在采集平台中进 行数据输入 3.拒绝数据汇总操 作 4.拒绝智能表操作

操作: 数据表导出:
单击平台导航中“数据表导出”操作,显示数据表导出页面
在数据表导出页面中选择要导出的表,即在工作表名前选择 按“数据表导出”按钮,进行数据表导出操作,即将选中的
数据表导出数据采集平台,以单表文件的形式保存在采集平 台文件所在的目录中

数据表文件组织
分析各数据表的内容,确定填表对象
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状 态数据采集平台使用方法
牟万全
2008年10月27日
背景材料
1、2008年4月9日,教育部下发[2008]5号文, 公布了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新的评估方 案。
2、新评估方案突出的特点之一就是推出了人 才培养工作状态采集平台。 3、2008年11月10日,教育部要求全国所有高 职院校必须完成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工作。
示例:合并数据表中数据
1. 数据表 导出 2制定采集 规则 3.数据表 填列
回收的表
A4-2校外实习实 训基地表(网络教 研室采集) A4-2校外实习实 训基地表(电商教 研室采集)
数据表回 4 收与合并
5.数据表 导入
6.数据核 查与汇总
A4-2校外实习实 训基地表(软件教 研室采集)
伴 侣 合 并

大学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管理办法

大学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管理办法

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以下称“数据采集平台”)的数据采集与上报工作,及时分析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学管理、推进内涵建设、提升教学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提供决策参考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一、数据采集平台的重要性1.数据采集平台是反映学院基本办学条件的数据管理平台,也是反映学院建设与发展情况的动态平台。

深入分析平台数据可以发现学院在办学方面存在的不足,有利于学院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建设,最终达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目的。

2.有利于引导学院各层面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工学结合培养模式改革,及时更新高职教育理念。

3.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职能部门及教学单位的管理工作,引导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提升教学工作水平。

4.通过对数据采集平台的分析,有利于学院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良性机制,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二、数据采集平台的管理机构学院评建期间,数据采集平台由学院评建办公室统一管理。

评建办具体负责全院数据采集的组织工作,包括数据采集平台的运行管理与维护、向主管部门上报数据、对状态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等;各系(部)、处室及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数据采集工作,并指定专人(信息采集员)负责数据采集,并按要求向评建办公室上报,各系部、处室负责人为数据采集责任人。

评建工作结束后,学院将成立数据采集平台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平台的长期建设工作。

三、数据采集分工及职责数据采集按平台数据产生的源头分解任务,并按采集流程明确各方责任。

如平台版本升级,则根据新平台的数据特征要求给予调整或补充。

1.数据采集要求源头输入,保证源头生成,以确保数据采集的原始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数据填报人是数据采集源头,必须熟悉数据填报规则和准确理解各项注释,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各系(部)、处室是数据表项目数据采集的组织单位,负责数据采集组织、检查和验证。

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仅供参考)

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仅供参考)

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及广东省有关评估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我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以下简称“数据采集平台”)的数据上报、发布和日常建设工作,规范我校数据采集平台的建设与管理,以挖掘数据采集平台在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内涵建设、方便社会监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的重要意义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的建设与管理,是高等职业院校实现管理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的重要手段,是深化教育改革、强化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学校快速发展的客观要求。

数据采集平台既是反映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相关数据的管理平台,也是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实施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社会机构和公众了解我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的主要途径。

加强数据采集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有利于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第二条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数据采集平台的建设与管理,是以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相关工作文件为原则依据,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的数据平台系统为载体,结合我校高职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开展数据维护和数据采集、汇总、分析、上报、发布等具体工作。

作为学校加强质量管理的重要工作组成部分,学校各部门、单位和全体教职工,均有义务基于本职工作,按要求提供涉及本部门工作的相关数据,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按时完成数据平台的信息采集工作。

第三条工作机构与主要职责数据采集平台建设与管理是一项具有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复杂性的重要工作,要求数据采集能够动态、准确、如实地反映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常态。

为此,学校对数据采集平台的建设与管理明确工作机构与主要职责。

1.工作机构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校长牵头的“数据采集平台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

广东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方案090916

广东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方案090916

广东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方案090916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效率,加强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的使用,以期为全省高职院校宏观管理和加强对学校指导提供良好的数据基础,我省拟于2009年建设广东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

一、平台描述(一)建设目标1.网络报送平台。

学校可以在网上直接报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然后由省教育厅汇总报送有关表格给教育部。

2.管理和监控平台。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管理需要,依据学校报送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选取部分字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为全省高职院校评估、专业设置与调整和省级以上各项目评审提供相关数据。

根据教育部和省文件要求,制定《广东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监测指标》,对各校未达到标准的数据进行提醒,起到对高职院校办学条件等方面进行宏观监控的目的。

同时,制定《广东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专业层面监测指标》,通过增加专业群、专业层面的数据,引导各校加强对专业群、专业的管理,做到以专业群或者专业为单位,统筹协调学校各项工作。

3.政务公开平台。

公开分两种:(1)面向本校教职员工公开。

网络平台建成之始,各校所有教职员工均可上网查阅本校本学年所有数据。

(2)面向社会公开。

时间:适当时候,内容:学校汇总情况表和各专业汇总情况表,人员:初期可与高考报名系统链接,面向当年报考考生公开;后期可以面向全社会公开。

4.院校研究基本数据库。

目前,各校存在众多的数据系统和管理系统,但各系统之间缺乏有效的联系。

省教育厅目前能采集到的数据分布在各有关部门中,同时很多数据无法利用现有数据采集,导致经常需要下文要求各校上报有关数据。

期望省级平台能发挥基础数据库的作用,汇总各校原来分布于各系统中与人才培养相关的数据,为各校开展院校研究和省里开展全省高职院校的分析提供数据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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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以下称“数据采集平台”)的数据采集与上报工作,及时分析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数据平台是运用现代数据信息管理技术,对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进行战略重组和系统优化,以不断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从而提升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效益,深化内涵建设。

第三条通过数据平台的建设和有序运行,实现其“统计汇总、反映现状,管理监控、促进规范,分析开发、提供决策”的基本功能。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组织机构设置为确保做好数据采集平台的管理和使用,学院成立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办公室,设在教育教学督导处。

各部门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具体分工按数据采集平台表格的特征归口负责,由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办公室负责分工安排。

第五条职责1.数据采集平台由学院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具体负责全院数据采集的组织工作,包括数据采集平台的运行管理与维护、对各部门报送的数据进行最终汇总、审核,形成总的分析报告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并负责上报省教育厅。

2. 各处室、二级学院、系(部)及有关单位指定专人(信息采集管理员,一般由办公室主任担任)负责本单位数据的采集、汇总和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数据填报格式的规范性、数据及字段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等。

3. 各处室、二级学院、系(部)及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填报单位在完成初始数据的采集、汇总和审核后,连同电子数据报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办公室。

4.各处室、二级学院、系(部)对相关条目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报送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办公室。

第六条数据采集工作实施工作责任制,纳入各部门工作目标考核。

第三章数据采集的组织实施第七条数据采集时间为确保数据采集时效性,各部门要及时更新数据。

各部门的日常数据采集和维护工作自行安排。

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数据采集平台以学年为统计时段,即每年的9月1日至翌年的8月31日。

各部门须在每年8月底前完成前一学年全部数据的更新,并报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办公室(评估当年有特殊要求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数据采集培训数据采集前,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办公室拟定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做好采集任务分工。

根据工作需要,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办公室将组织数据采集培训,讲解填写数据采集平台填报方法及项目内涵,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要求。

各相关部门的信息采集管理员务必参加培训,并具体承担本部门的数据采集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数据采集准备数据采集前,由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办公室统一向各数据采集部门提供数据采集平台的基础数据表,各部门要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做好组织宣传工作。

各信息采集管理员要认真研究数据采集平台项目内涵,仔细阅读注释,把握标准,高效工作。

第十条数据采集所有数据表格均由数据产生源头直接填写。

1.院办、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督导处、学工处、计财处、科研处、后勤处、图书信息中心、继续教育中心等职能部门填报的数据,由该部门信息采集管理员负责采集、核查和汇总。

2.各二级学院、系(部)填报的数据,涉及到各类教师的个人信息,由教师直接填写;其他数据由信息采集管理员填写,并负责本部门所有数据的核查与汇总。

3.涉及跨部门的数据采集时,由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办公室指定某一部门负责填报,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不得推诿,并对填写的数据负责。

第十一条数据审核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或错误,返回数据填报人更正。

无误后,填写数据提交审批表(见附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分别签字后,连同电子数据报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办公室。

第十二条数据汇总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办公室对各部门报送的数据,进行全面核查,如发现问题,返回原填报部门更正,确认无误后对全院数据进行汇总,并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数据平台。

第四章数据采集平台分析第十二条根据各条目数据的特征及学院各部门职能的关联度,由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办公室负责分工安排。

第十三条各撰写项目的牵头部门要认真学习数据采集平台的使用方法,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组织人员进行数据分析。

根据分析要点,结合对应的平台数据,撰写项目分析报告,于收到数据平台后一周内报送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办公室。

第十四条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办公室根据各牵头部门报送的项目分析报告,汇总形成总的分析报告。

第十五条由院长办公会对学院数据采集平台及分析报告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由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办公室上报省教育厅。

第五章考核评价第十六条学院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办公室每年年终对各部门上一学年数据平台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数据平台建设的重视程度和组织措施;数据采集与分析的完成时限;数据采集与分析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规范性;数据分析报告撰写过程中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性。

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自院长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为做好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上报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学管理、推进内涵建设,及时分析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提升教学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根据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教高〔2008〕5号)及福建省有关评估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工作学院评建期间,学院评建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全院数据采集平台建设工作;评建办具体负责数据采集的组织工作:包括组织数据采集、平台的运行管理与维护、向主管部门上报数据、对状态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组织起草数据平台分析报告等;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数据采集工作。

评建工作结束后,学院设立数据采集平台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学院指定专门部门负责),负责学院数据采集平台长期建设,统计结果的研究、分析、上报,为学院的建设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各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信息采集员)负责信息数据的采集和输入。

二、数据采集分工及职责落实数据采集工作责任制,根据数据采集平台表格中数据的特征分别归口到相关部门负责。

数据采集实行三级负责制,分别是数据填报人、各系(部)处(室)、业务归口部门,明确划分数据产生源头(即数据填报人)、各系(部)处(室)与业务归口部门的三方责任。

1. 数据采集要求源头输入,保证源头生成,以确保数据采集的原始性、真实性、实时性。

数据填报人是数据采集源头,必须明确熟悉数据填报规则和各项注释,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 各系(部)、处(室)是数据表项目数据采集的组织部门。

各部门指定专人作为信息采集员,承担负责对本部门具体数据采集、检查和验证工作,并负责对本部门数据进行汇总,提交给相关业务归口部门进行审核,各部门负责人和信息采集员共同对本部门填报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及时提交数据。

3. 根据数据表项目对应内容及学院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相关职能部门作为业务归口部门,对各部门提交的数据逐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按时反馈至各部门,各部门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

审核内容包括数据的填报格式、完整性及真实性等。

汇总后的数据应及时提交评建办(数据平台管理部门,下同)。

4. 评建办负责对业务归口部门提交的数据进行查验,对全院数据进行最终汇总、数据分析,提请学院评建领导小组审定,按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 数据采集工作实施工作责任制,纳入系(部)、处(室)工作目标考核。

在数据采集填报过程中未按要求组织或填报的部门与个人,将依据学院相关制度追究其责任。

6. 数据采集平台对应的表格数据产生的源头(数据填报人)、各单位和业务归口部门所负责项目划分如附件1所示。

如平台版本升级,则根据新平台的数据特征要求给予调整或补充。

三、数据采集的组织实施数据采集工作流程图见附2。

1、培训数据采集前,评建办拟定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做好采集任务分工。

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数据采集培训,讲解填写数据采集平台填报方法及项目内涵,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要求。

各单位的信息采集员务必参加培训,并具体承担本单位的数据采集工作。

2、采集准备数据采集前,由评建办统一向各数据采集单位提供数据采集平台的基础数据表:教师基本信息(含教工号,姓名,教师类型等)——人事处提供;专业信息(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批准设置时间,首次招生时间,是否当年招生等)——招就处;课程信息(含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时数、开课部门等)——教务处。

各单位要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做好组织宣传工作。

3、数据采集所有数据表格均由数据产生源头直接填写。

(1)党政办、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信息技术处、财务处、招生产业处等部门汇总的数据表格,由该部门信息采集员负责采集填写。

(2)涉及到各类教师个人信息的表格,由教师直接填报;行政兼课人员信息由所授课程系部组织填报。

各系(部)组织填报时将表格下发到各相关责任人,各系(部)信息采集员对本系(部)的数据表格进行汇总、审查。

(3)涉及跨部门的数据采集时,由评建办指定某一部门负责填报,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不得推诿,并对填写的数据负责。

4、数据审核与汇总(1)各单位负责人对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或错误,返回数据填报人修改,审核无误后,提交业务归口部门审核。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数据采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数据的原始性和真实性负责(2)业务归口部门部门负责对组织单位提交的数据进行审核与汇总。

如人事处需对相关教师基本信息如学历学位、培训进修等信息逐行逐项审核;教务处需对课程基本信息如课程名称、课时数、使用教材等信息逐行逐项审核。

数据审核汇总后,提交评建办。

(3)评建办负责对学院层面数据进行最终的整理、审核、汇总,确认无误后,形成书面的数据分析报告,提交评建领导小组审定,并上报主管部门。

5、数据填报及汇总时间安排(1)上报省教育厅数据采集平台以学年为统计时段,如2011~2012学年: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上报省教育厅时间根据省教育厅具体要求执行。

(2)为确保数据采集实时性,各部门要定期及时更新数据。

学院层面数据采集按每学年分两个学期进行集中采集。

每学期放假前一个月为本学期数据集中采集时间,下学期开学后的第三周前(这一阶段主要是业务归口部门审核时间)以归口业务部门为单位向学院评建办提交数据,部门的日常数据采集和维护工作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3)数据提交完毕后,由评建办负责对学院层面数据进行整理、汇总,提交评建领导小组审定、上报。

评建办负责起草学院层面状态数据分析报告。

四、数据采集平台建设要求1.学院评建期间,填报数据采集平台所有佐证材料按评建要求分门别类进行整理,按学院评建工作有关方案纳入评建材料,同时作为各部门、业务归口部门检查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原始依据;评估结束后,根据学院档案工作业务规范,分类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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