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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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菊花文化节招商宣传片解说词

开封菊花文化节招商宣传片解说词

郑开核心多彩示范在古都开封的西部,一片充满青春活力的沸腾土地,正越来越吸引着人们关注的目光。

这里有古朴典雅的宋风宋韵、日新月异的城市建设和优良完善的投资环境。

在这片热土上,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风生水起,气象万千,活力无限。

这里是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一处历史悠久的文化名邦,一座青春焕发的生态新城。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地处省会郑州和开封老城区之间,东起中心城区大梁门,西邻郑州中牟,南至郑民高速,北依黄河大堤,辖区面积310平方公里,人口40万。

这里是郑开深度融合发展的最前沿、郑汴港“金三角”核心支点,她拥华北平原之富庶,占九州通衢之地利,得中部崛起之天时,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快速崛起。

正文:一处中原腹地的示范区,辖区内郑徐高铁、陇海铁路、连霍高速、郑民高速、机西高速穿境而过,郑开大道、310国道、开港大道、郑开城际铁路通联四方。

以CBD为中心,半小时可到新郑国际机场,1小时内可抵郑州、洛阳、许昌、新乡等中原城市群重要节点城市,3小时可达京津冀和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区域。

区域交通网和辐射交通网高效结合,为示范区的发展奠定了坚实保障。

作为开封市重点发展的新城区,示范区拥有独一无二的政策资源优势,区域内汇聚有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汴西产业集聚区,享有诸多领域的优惠政策。

辖区内基础设施完善,配套齐全,为企业提供的土地全部实现供电、供水、供热、通讯、道路等“七通一平”。

恒大国际会展中心、中心书城、博物馆、市民之家与各类街头游园、商务中心、购物广场、医院、学校、酒店等服务设施一应俱全。

随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逐步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一系列营商制度的有效实施,形成了支持发展、维护发展、追求发展的浓厚氛围。

腾飞中的示范区正凭借开明优惠的政策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平安和谐的治安环境、生态秀美的人居环境和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成为中部地区最具活力的创业天堂,吸引着海内外投资者的目光。

开封市城市管理局、王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开封市城市管理局、王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开封市城市管理局、王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12.23【案件字号】(2021)豫02民终477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兴海孙玲玲程广耀【审理法官】张兴海孙玲玲程广耀【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开封市城市管理局;王晶【当事人】开封市城市管理局王晶【当事人-个人】王晶【当事人-公司】开封市城市管理局【代理律师/律所】王飞河南首航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飞河南首航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飞【代理律所】河南首航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开封市城市管理局【被告】王晶【本院观点】本案王晶自2005年至2014年期间分多次向城管局工会缴纳建房款共计16万元,城管局工会为王晶出具的收据上均加盖有城管局工会印章,虽然城管局不具有开发房地产的职能,城管局收到王晶等人缴纳的建房款后会将建房款交付给与城管局有合作关系的银岭公司,但从已经生效的(2017)豫0211民初130号民事判决可知,城管局与开封市银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形成合作建房合同关系,该判决判令开封市银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城管局交付房屋,银岭公司不具有向王晶等人交付房屋的法定义务,故城管局关于其与王晶之间不存在房屋买卖关系,王晶与银岭公司之间存在买卖关系的上诉意见,没有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第三人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申请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审理查明的基本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王晶自2005年至2014年期间分多次向城管局工会缴纳建房款共计16万元,城管局工会为王晶出具的收据上均加盖有城管局工会印章,虽然城管局不具有开发房地产的职能,城管局收到王晶等人缴纳的建房款后会将建房款交付给与城管局有合作关系的银岭公司,但从已经生效的(2017)豫0211民初130号民事判决可知,城管局与开封市银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形成合作建房合同关系,该判决判令开封市银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城管局交付房屋,银岭公司不具有向王晶等人交付房屋的法定义务,故城管局关于其与王晶之间不存在房屋买卖关系,王晶与银岭公司之间存在买卖关系的上诉意见,没有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理顺部分街道办事处管理体制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理顺部分街道办事处管理体制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理顺部分街道办事处管理体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开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0.19•【字号】汴政[2017]68号•【施行日期】2017.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理顺部分街道办事处管理体制的通知汴政[2017]68号龙亭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直各相关单位:2014年,我市依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调整开封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4〕121号)和《河南省关于调整开封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豫政〔2014〕77号)精神,撤销了龙亭区和金明区,成立新的龙亭区,以原龙亭区、金明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龙亭区行政区域。

根据《河南省街道办事处设置有关规定(试行)》要求,结合开封实际,为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现对原金明区管辖的街道办事处以及2014年以后新设立的街道办事处的管理体制作进一步明确。

一、根据《中共开封市委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实施意见》(汴发〔2014〕21号)中“为更好促进经济发展,原金明区的管辖范围由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代管”的要求,原金明区管辖的梁苑街道办事处、城西街道办事处、金耀街道办事处和杏花营街道办事处,作为龙亭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由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代管。

二、2015年5月7日和2017年2月23日,市政府批准设立的金明池街道办事处(辖蔡屯、康平、金裕、蓝苑、金康、集英、开元、南正门、金明池、香榭里、宏康、黄河、宋城13个社区,办事处驻地为集英花园小区中心广场综合楼)、西湖街道办事处(辖瞿家寨、野场、斗门、班村4个村委会和闫砦、横堤铺、西网3个社区,街道办事处驻地为汉兴路与七大街交叉口报业集团大厦七楼),为龙亭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由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代管。

三、原金明区代管的水稻乡,仍由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代管。

开封市人民政府2017年10月19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分解落实意见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分解落实意见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分解落实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2.22•【字号】汴政办〔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分解落实意见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开封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分解落实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

各责任单位要把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放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常抓常议,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工作台账。

各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工作任务要进一步分解到县区或相关单位,建立系统性工作台账,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顺利实施、按期完成。

三、实行季报制度。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已列入市政府2024年重点督查工作。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梳理和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并分别于3月28日、6月28日、9月28日、12月28日前将承担的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局(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7号楼629房间)。

四、强化督导检查。

市政府督查局将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任务完成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思想站位不高、工作推进缓慢,年底未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批评。

联系人及电话:刘华阳23859529 151****0816邮箱:********************附件: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分解落实意见2024年2月22日附件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分解落实意见一、主要预期目标1.经济增长6.5%。

责任领导:常务副市长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5%左右。

开封市示范区223年第一批土地征收工作安排

开封市示范区223年第一批土地征收工作安排

开封市示范区223年第一批土地征收工作安排摘要:一、引言二、开封市示范区简介三、223年第一批土地征收工作安排概述1.征收目的2.征收范围3.征收面积4.征收主体5.征收程序四、征收工作安排具体内容1.前期准备工作2.征收补偿方案3.征收实施阶段4.后期工作五、社会影响及意义六、结语正文:一、引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土地征收工作在我国各个城市都在有序开展。

本文将重点介绍开封市示范区223年第一批土地征收工作安排。

二、开封市示范区简介开封市示范区位于河南省中部,是河南省开封市的一个市辖区,总面积为120平方公里,人口约80万人。

示范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是开封市的重要经济板块。

三、223年第一批土地征收工作安排概述1.征收目的:本次土地征收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开封市示范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需要,推进城市化进程。

2.征收范围:本次土地征收范围包括示范区内的部分农村集体土地。

3.征收面积:本次土地征收总面积约为3000亩。

4.征收主体:本次土地征收的主体为开封市示范区人民政府。

5.征收程序:严格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四、征收工作安排具体内容1.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开展土地调查、摸底、评估等工作,为征收补偿提供依据。

2.征收补偿方案: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合理、公正的征收补偿方案,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征收实施阶段:在征收补偿方案得到被征收人同意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土地征收。

4.后期工作:征收完成后,进行土地供应,确保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五、社会影响及意义本次土地征收工作对于开封市示范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推动城市化进程,提升城市品质。

六、结语开封市示范区223年第一批土地征收工作安排的顺利进行,将为我国城市化进程提供有力支持。

开封市城乡示范区闫寨保交楼项目招标

开封市城乡示范区闫寨保交楼项目招标

开封市城乡示范区闫寨保交楼项目招标开封市城乡示范区闫寨保交楼项目招标,以下内容为正文:一、项目概述开封市城乡示范区闫寨保交楼项目位于开封市城乡示范区闫寨镇,本项目为一栋五花肉五花肉馅包子楼,预计建于2021年,现因城市建设需要,需要进行招标。

二、招标条件1.项目名称:开封市城乡示范区闫寨保交楼项目2.项目地点:开封市城乡示范区闫寨镇3.项目规模:本项目共一栋五花肉五花肉馅包子楼,预计建于2021年,建筑高度16米,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

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装修等所有内容。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具有相关专业的技术资格和施工经验;(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业绩证明;(4)具有相应的监理资格;(5)本项目的招标要求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7.报名时间: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节假日除外)。

8.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开封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官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9.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在截止时间前提交,提交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10:00至11:30。

10.招标结果公告时间:2021年9月27日在开封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官网上发布。

三、招标流程1.报名阶段(9月10日至9月17日)2.资格预审阶段(9月18日至9月20日)3.初步评审阶段(9月21日至9月22日)4.方案设计阶段(9月23日至9月25日)5.方案评审阶段(9月26日至9月27日)6.方案深化阶段(9月28日至9月30日)7.施工招标阶段(9月31日至10月8日)8.施工图纸会审阶段(10月9日至10月11日)9.施工组织设计评审阶段(10月12日至10月14日)10.施工阶段(10月15日至项目完工)四、招标工作安排1.招标准备阶段:确定招标范围、招标方式、资格要求、报名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招标结果公告时间、发布招标结果公告等。

开封市城乡示范区闫砦城中村改造项目续建工程项目设计中标公告

开封市城乡示范区闫砦城中村改造项目续建工程项目设计中标公告

开封市城乡示范区闫砦城中村改造项目续建工程项目设计中标公告摘要:一、项目背景及意义1.开封市城乡示范区闫砦城中村改造项目简介2.项目对于城乡示范区发展的意义二、项目续建工程设计中标公告1.中标公司简介2.中标方案概述3.中标金额及工期三、项目预期效果及未来发展1.项目改造完成后对当地居民生活的改善2.对开封市城乡示范区整体形象的提升3.对我国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借鉴意义正文:开封市城乡示范区闫砦城中村改造项目续建工程项目设计中标公告一、项目背景及意义开封市城乡示范区闫砦城中村改造项目作为我国城中村改造的重点项目之一,一直备受关注。

该项目旨在通过改造闫砦城中村,提升居民生活水平,优化城乡示范区整体环境,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此次项目续建工程设计的中标公告,标志着该项目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项目续建工程设计中标公告经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开封市城乡示范区闫砦城中村改造项目续建工程设计中标公司为我国知名设计公司——某某设计院。

该院凭借丰富的设计经验、优秀的团队实力及创新的设计理念,在众多投标公司中脱颖而出,赢得了此次竞标。

中标方案以“人文、绿色、宜居”为主题,充分考虑了居民的需求和环境保护,力求在实现城中村改造的同时,保留原有的历史风貌和文化特色。

方案包括住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的设计,为居民提供了一个舒适、便捷的生活环境。

项目的中标金额为人民币XX 亿元,总工期为XX 年。

三、项目预期效果及未来发展开封市城乡示范区闫砦城中村改造项目续建工程设计中标公告的发布,预示着项目将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改造完成后,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将得到显著提高,城乡示范区整体形象也将得到提升。

此外,该项目对于我国城中村改造项目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有助于推动我国城中村改造事业的发展。

总之,开封市城乡示范区闫砦城中村改造项目续建工程设计中标公告的发布,为项目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扫描doc资料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扫描doc资料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扫描在八朝古都开封,有这样一片年轻而又引人注目的热土。

她就是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东起开封市中心城区,西临郑州,南至郑民高速,北依黄河,辖区面积287平方公里,总人口31万。

从空间布局上看,该区以连霍高速公路为界分为南北两部分。

高速公路以北为沿黄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带,规划面积68.3平方公里。

高速公路以南为城市发展区和产业集聚区,规划面积218.7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总规划面积121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面积83平方公里,可容纳人口107万。

按照省委、省政府已批复的总体方案,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功能定位是: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增长极,改革开放、体制创新的综合试验区,城乡统筹、科学发展的示范区;以产业聚集为基础,以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撑,充分发挥开封文化资源优势,融居住办公、科研教育、旅游休闲、商贸物流、现代农业为一体,城市功能完善的生态型、现代化、复合型新城区。

2015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在开封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抢抓河南新兴副中心城市建设、中原经济区及郑汴一体化发展、郑州航空港区建设三大发展机遇,牢牢把握“好中求快”总基调,紧紧围绕“五年成规模”总目标,主动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稳增长保态势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谋全局、抓机遇、干大事、求发展、惠民生、保稳定,较好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发展任务,保持了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

2015年,全区生产总值完成162.4亿元,同比增长9.7%;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43.1亿元,同比增长1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2.5亿元,同比增长20%,排名开封市第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85.1亿元,同比增长13.3%;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12370元和26944元,同比增长12.1%和10.2%。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在开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至关重要。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市政府系统公文办理情况的通报-汴政办文〔2018〕17号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市政府系统公文办理情况的通报-汴政办文〔2018〕17号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市政府系统公文办理情况的通报正文:----------------------------------------------------------------------------------------------------------------------------------------------------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市政府系统公文办理情况的通报汴政办文[2018]1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2018年第一季度,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单位上报市政府的公文仍然存在请示事项不清楚、格式不规范、文件缺少内容、出现关键性错别字等问题。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开封柳园口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内集中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请示》(汴示范管文〔2018〕17号),缺少附件。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原市委大院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付费资金纳入市财政预算的请示》(鼓政文〔2018〕16号),正文内容将“公示”误为“公式”。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拨付大相国寺市场搬迁赔偿产权单位租金的请示》(鼓政文〔2018〕24号),缺少“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落款位置不正确。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开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请拨付开封市塑料工业公司职工安置和破产费用资金的请示》(鼓政文〔2018〕25号),“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标注位置不正确,缺少附件。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封市火车站周边棚户区改造万达广场项目用地进行公开招拍挂的建议》(汴禹政〔2018〕22号),文种使用不正确,缺少“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中共开封市委统战部《关于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培训经费的请示》(汴统文〔2018〕6号),文号居中编排,缺少“签发人”及签发人姓名。

开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市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申请购置公务用车的请示》(汴事管文〔2018〕10号),正文内容将“2018年2月”误为“2017年2月”。

开封市探索“一中心四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开封市探索“一中心四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专题策划开封市探索“一中心四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宿连友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重要讲话中,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的新思想新理念,对于我们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河南省开封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坐标,以社会治理精细化为目标,积极探索“互联网+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构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建设背景近年来,开封市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各项事业发展高质量,在相关领域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为在全市开展“一中心四平台”建设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基础。

一是坚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推进“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取得了显著成绩,改革效果不断叠加增强,政务信息系统高度汇集共享,部门间信息孤岛逐渐打通,为“一中心四平台”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二是2018年开封市被确定为“全国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市”,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迫切需要融合,市委以“四面红旗”“双联双创”“5+N”主题党日等活动为抓手,在全市推进基层党建强力计划,进一步夯实了党建的基层基础;三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数字化管理监督、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领域和部门多年来运行网格化建设,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运行基础;四是在市、县、乡三级建立了便民服务体系标准,用网上公开、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市民之窗”自助便民服务终端等信息化手段,把市、县、乡三级便民服务中心串联起来,打造了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三级平台”新模式,实现了多部门多层级的“最多跑一次”。

因此,大力推进“一中心四平台”建设成为开封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需要和必然选择。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标准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标准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标准一、城乡规划一体化1.1 制定统一的城乡规划,确保城乡空间布局合理、功能明确、发展有序。

1.2 制定并实施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配置城乡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3 制定并实施城乡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推动城乡产业协调发展。

二、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2.1 建设完善的城乡交通网络,提高交通便捷性和通达性,促进城乡人流、物流、信息流顺畅流通。

2.2 建设城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2.3 建设城乡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环境卫生设施,改善城乡环境质量。

三、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3.1 建设城乡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

3.2 推动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

3.3 建立健全公共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机制,确保公共服务设施的可持续运营。

四、产业发展一体化4.1 制定并实施城乡产业发展政策,引导城乡产业协调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4.2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村产业附加值和竞争力。

4.3 加强城乡产业合作,实现城乡产业互补和互利共赢。

五、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5.1 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5.2 实施城乡绿化工程,提高城乡绿化覆盖率。

5.3 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乡环境质量。

六、社会管理一体化6.1 加强城乡社区建设,推动基层民主自治和社区治理。

6.2 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6.3 加强城乡公共安全管理,防范和应对各种公共安全事件。

七、城乡文化一体化7.1 加强城乡文化交流融合,推动城乡文化共同发展。

7.2 建设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设施和项目,丰富城乡居民精神文化生活。

7.3 挖掘和传承乡村文化资源,保护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

八、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8.1 建立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等保障全覆盖。

8.2 推动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和整合,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扎实开展“一中心四平台”建设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

扎实开展“一中心四平台”建设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

专题策划2019·10扎实开展“一中心四平台”建设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石艳艳华夏全市基层治理体系“一中心四平台”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河南省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切实统一思想,凝心聚力,高标定位,将“一中心四平台”建设作为全区重点工作任务来抓,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

他们将“一中心四平台”建设与破解民生问题“八需八难”紧密结合,与“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紧密结合,实现了社会治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转变。

截至今年7月底,示范区基层社会治理各网格共采集事件21920件,办结21635件,办结率98.7%;采集人口信息157794件,房屋信息7757件,企业信息1548件。

基层治理初见成效,有力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高了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加强组织领导,凝心聚力做好顶层设计。

示范区将“一中心四平台”工作作为“书记工程”来抓,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和管委会主任任组长,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组织部部长、纪工委书记及各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的“一中心四平台”工作领导小组。

各乡镇、街道分别成立了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

各级领导小组分别建立和完善工作例会制度及现场调处制度,协调解决硬件建设、机制保障、实战运行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形成良好的协作机制,为全区“一中心四平台”的整体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作为全市第一批先行先试的县区级试点之一,示范区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高质量推进,由区财政一次性投入资金近800万元打造了区级综合指挥中心,投入600万元将杏花营街道打造成了全市面积最大的乡镇(街道)一级综合指挥室。

一次性投入资金18万元为试点网格员配备网格通设备(移动终端),对设备进行实名认证,实现全程留痕、统一管理、统一监督。

区综合指挥中心信息系统联通云视讯、政务外网、小鱼易联视频连线等系统。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85名全科网格员,所需经费全部由区财政统一承担。

赵永太、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二审行政判决书

赵永太、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二审行政判决书

赵永太、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补偿【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1.20【案件字号】(2019)豫行终391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杨巍李平均王江某某【审理法官】杨巍李平均王江某某【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赵永太;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开封市人民政府【当事人】赵永太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开封市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赵永太【当事人-公司】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开封市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胡海江河南王松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胡海江河南王松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胡海江【代理律所】河南王松华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赵永太【被告】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开封市人民政府【本院观点】赵永太提起本案诉讼,请求判令示范区管委会对其鱼塘及鱼塘基础设施相关地上附属物按照开封市汴政〔2015〕84号文发放补偿款,撤销开封市政府作出的汴政复决〔2019〕36号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故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三个:一是示范区管委会关闭赵永太的鱼塘应否给予相应补偿;二是示范区管委会应否按照汴政〔2015〕84号文规定的标准对赵永太进行补偿;三是开封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是否合法。

【权责关键词】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补偿合法违法废止不予答复证明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基本一致。

另查明,2015年12月30日,开封市人民政府作出汴政〔2015〕84号《开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开封市市区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汴政〔2015〕84号),其中载明:征收证件齐全、具有完备设施、正在养殖的鱼塘的补偿标准为每亩12000元。

上述事实有汴政〔2015〕84号文在卷佐证。

沙杰、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二审行政判决书

沙杰、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二审行政判决书

沙杰、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政府信息公开【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4.24【案件字号】(2019)豫行终309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凤强于红涛卢瑜【审理法官】王凤强于红涛卢瑜【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沙杰;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当事人】沙杰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当事人-个人】沙杰【当事人-公司】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代理律师/律所】李茗河南王松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茗河南王松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茗【代理律所】河南王松华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沙杰【被告】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本院观点】本案中沙杰向示范区管委会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两项:(一)沙杰家位于水稻乡政府北黑池至柳池引水渠南侧鱼塘禁止鱼塘养殖的行政决定;(二)禁止鱼塘养殖的补偿方案,示范区管委会根据其申请,向其回复了《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关于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水产养殖等项目的通告》、《致水源地保护区群众的一封信》、《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水稻乡水源地保护整治项目征地补偿方案》等内容,对其申请公开的信息依法做出了答复。

【权责关键词】合法证明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中沙杰向示范区管委会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两项:(一)沙杰家位于水稻乡政府北黑池至柳池引水渠南侧鱼塘禁止鱼塘养殖的行政决定;(二)禁止鱼塘养殖的补偿方案,示范区管委会根据其申请,向其回复了《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关于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水产养殖等项目的通告》、《致水源地保护区群众的一封信》、《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水稻乡水源地保护整治项目征地补偿方案》等内容,对其申请公开的信息依法做出了答复。

张惠民、开封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司法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二审行政判决书

张惠民、开封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司法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二审行政判决书

张惠民、开封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司法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受理【审理法院】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15【案件字号】(2021)豫02行终7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昂梁坤赵晓松【审理法官】李昂梁坤赵晓松【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惠民;开封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当事人】张惠民开封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当事人-个人】张惠民【当事人-公司】开封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张惠民【被告】开封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本院观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信访事项、反映信访诉求,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行政拘留拘留质证驳回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信访事项、反映信访诉求,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被上诉人示范区分局在法定举证期限内提供的证据材料,可以认定上诉人张惠民在信访过程中实施了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

示范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作出的被诉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罚适当。

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正确,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张惠民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新时间】2021-11-01 23:50:05张惠民、开封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司法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二审行政判决书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1)豫02行终74号当事人上诉人(一审原告)张惠民。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信访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信访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TOP2
开封市示范区 LED 屏采购商城采 河 南 名 诚 名 采 贸 易
购成交公告
有限公司
10.4
2022-08-31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4)办公设备(2)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TOP1 办公设备商城采购成交公告
TOP2 办公设备商城采购成交公告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1.4.1 重点项目
(1)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4)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TOP1 复印纸采购商城采购成交公告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开封市联创办公设 备有限公司
0.2
2022-09-29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8 日 生成
3/9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TOP2 复印纸采购商城采购成交公告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信访局的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小于 10 万区间,占项目总数的 75.0%。 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0 个。 近 1 年(2022-03~2023-02):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8 日 生成
2/9
1.4 行业分布
近 1 年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信访局的招标采购项目较为主要分布于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计 算机设备 办公设备行业,项目数量分别达到 4 个、3 个、2 个。其中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计算机 设备 办公设备项目金额较高,分别达到 22.25 万元、17.74 万元、3.52 万元。 近 1 年(2022-03~2023-02):
3.2 主要供应商项目
(1)河南名诚名采贸易有限公司(7)

开封市宋城路与五大街处的规划

开封市宋城路与五大街处的规划

开封市宋城路与五大街处的规划
据了解,该项目位于开封市五大街宋城路,是开封市政府为应对突发疫情启动的应急项目,通过新建隔离板房全力保障床位的需求。

面对严峻的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中铁七局郑州公司作为驻豫央企,当接到开封市政府的建设指令后,第一时间集结专业人员参与建设,克服疫情期间的材料短缺、运输困难等不利因素,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保证了各工序之间的无缝衔接,优质高效完成一个个工程节点。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健康关爱中心是一个民生工程,建设意义重大,此次施工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工程按时完成,我们全体员工24小时连续作战,吃住都在施工现场,克服各种困难,争分夺秒抢工期。

”现场负责人陈磊说道。

自4月4日开工以来,在保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集结施工人员1300多名,吊车、装载机、挖掘机、洒水车等机械设备50余台套,在全体参战人员的不懈努力下,经过23个昼夜的奋战,根据建设隔离区的具体要求、功能需求、规范要求,高标准完成了隔离区的房间建设,以及隔离区道路、生活用水、雨污排水、消防、环卫设施、强弱电、附属设施建设和家电家具安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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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 ) 会 员 系 统 中 加 密 上
传;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开封
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西 B 区(开标区)。
一、投标函及投标报价一览表 ..................................................................................................................... 3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33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 ..................................................................................................................................... 34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35 五、技术偏差表 ............................................................................................................................................. 36 六、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书 ......................................................................................................................... 37 七、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表 ..................................................................................................... 38 八、资格审查资料 ......................................................................................................................................... 39 九、承诺书 ..................................................................................................................................................... 40 十、其他材料 ................................................................................................................................................. 42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公安猎鹰系统软件采购安装与运维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HNZB(2018)KF025
HENAN TENDER-PURCHASE SERVICE CO.,LTD.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8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 21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7
2
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 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 之日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请于 2018 年
5
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安猎鹰系统软件采购安装与运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 2015 年-2017 年财务审计报 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 2018 年 1 月份至今的社保及完 税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经销商),经营范 围包括符合本项目要求,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开封市金明区数字化管理与平安建设指挥中心的委托,就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安猎鹰系统软件采购安装与运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 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安猎鹰系统软件采购安装与运维项目 1.2 项目编号:HNZB(2018)KF025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安猎鹰系统软件采购安装与运维项目 2.2、投资总额:124.8万元 2.3、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4、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2.5、质量要求:合格 2.6、采购内容:公安猎鹰系统软件采购安装与运维(详见招标文件) 2.7、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包段
财政资金
已落实
1.3.1
采购内容
公安猎鹰系统软件采购安装与运维(详见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3.2
供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1.3.3供货地点源自招标人指定地点1.3.4 1.3.5
质量要求 质保期限
合格 一年
1.4.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 2015 年2017 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资格要求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 2018 年 1 月 份至今的社保及完税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经销商),经营范围包括符合本项目要求,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
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
网()】,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日
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1.9.1
踏勘现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组织
11 月 9 日 9 时 00 分至 2018 年 11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 :8080/ygpt/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 密 钥登录会员系统。投标人(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czgc/13525.htm 查 看 。( 如 有 网 上 问 题 请 联 系 : 037123859291) 2、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凭 CA 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 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 凭 CA 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 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 CA 密钥推送消息。 5 、CA 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办理,地址: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 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 6、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帐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保证金,数额为项目预算价 2%,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人需要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和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11 月 29 日 9 时 30 分。 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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