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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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2018〕16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2018〕16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2018〕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现将《安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9月12日安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简称城市配套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配套费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城市配套费属于政府性基金,凡在本市规划区内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本办法缴纳城市配套费。

第四条市辖区范围内城市配套费的征收,经市规划部门核算后由市财政部门负责收取;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城市配套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征城市配套费,应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城市配套费的征收标准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每平方米征收120元。

其中:(一)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建设项目(含临时建设项目),按建筑面积征收。

(二)原享受减免城市配套费优惠政策的建设项目若发生用途改变,按改变用途后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征收。

(三)经行政执法部门处罚后予以保留的违章建设项目,应当按现行标准补缴城市配套费。

(四)建设项目按本办法第五条第(一)、(二)、(三)款所缴纳的城市配套费,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商品房项目应计入房屋销售价格,项目建设单位(开发商)不得在房价外向购房者另行加收。

城乡一体化问题研究——以安阳市为例

城乡一体化问题研究——以安阳市为例

业基础 、 投资环境等方面看 , 城乡之 间相互支持不够 。城市系统 现农业现代化的有 利条件 。以农业基础设施、 农业生产 的现代
积 可 是 一 个依 靠 一 系 列 网络 系 统 连 接 而 成 的 综 合体 , 括 交 通 网络 化 为 重 点 , 极 推 进 近 郊 地 区 农 业 现 代 化 , 以 实 现 与 中心 城 包 系 统 、 息 网络 系 统 、 品 流 通 系 统 、 融 系 统 、 会 经 济 管 理 市 的 对接 , 够 为城 乡 一 体 化奠 定 坚 实 的 发 展基 础 。 信 商 金 社 能
要:
乡经 济 一 体 化 的市 化 推
种 障 碍 , 现 各 类 经 济 要 素 在 城 乡 范 围 内 的 合 理 流 动 , 推 动 实 并
2 .实 现 农业 的现 代 化
城乡经济的共同发展 。
二 、 济一 体 化 经
农业 的现代化 问题仍然是摆在乡村地区的首要任 务, 只有 通过农业的现 代化才 能根本上完成农 民增收、 农村经济实力增
经 济 一 体 化 是 城 乡 一 体 化 的 核 心 , 它 是一 个 分 工 明 确 、 相 强 的 任 务 。农 业 是 乡村 地 区 的基 础 产 业 , 国 民经 济 体 系 中 占 在 互促 进 、 向发 展 过 程 , 目标 就 是 突 破 城 乡 二 元 结 构 的 束 缚 , 有 重 要 的 地位 。推 进 农 业 现 代 化 , 双 其 能够 有 效 地 摆 脱 土 地 对 农 民
致经枧点
城 乡一体 化 问题 研 究
以安 阳市 为例
付慧 娟 宋 红霞
( 阳市国土资源规划调查与测绘 院, 安 河南 安 阳 4 5 0 ) 5 0 0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安政办〔2011〕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7〕89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考评,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执法局。

二、开展活动范围市区建成区、各县(市)县城区域,要按照要求、对照标准,全面开展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条件成熟的乡镇政府所在地,可参照全省统一标准开展精细化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乡镇建设管理水平。

三、管理内容市区、各县(市)县城要按照《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试行)》的要求,继续抓好城市规划管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综合交通管理、园林绿化管理、住宅小区管理、建筑工地管理、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管理、长效机制管理等十个方面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参照开展精细化管理工作的乡镇,可按照全部标准项目或部分标准项目确定具体管理内容。

四、检查考核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要组织人员对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措施,推动落实;每年组织专家组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对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自评,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行千分考核制,十个方面的管理工作内容各占100分。

考评等级分综合和单项两类,考评结果要按照分值排出名次,经市政府同意后在全市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对综合评定等级优秀的县(市)和单项重点内容评定优秀的县(市),要进行表彰奖励。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城乡规划执法管辖界定若干规定的通知-安政文[2010]186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城乡规划执法管辖界定若干规定的通知-安政文[2010]186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城乡规划执法管辖界定若干规定的通知正文:----------------------------------------------------------------------------------------------------------------------------------------------------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城乡规划执法管辖界定若干规定的通知(安政文〔2010〕18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安阳市城乡规划执法管辖界定若干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安阳市城乡规划执法管辖界定若干规定第一条根据《中共安阳市委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安文〔2010〕32号)精神,为规范市、区两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规划执法行为,确保规划案件管辖职权清晰、管辖明确、管理到位,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建成区(东至京珠高速、南至安林高速、西至环西外环、北至北外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不含居民、村民私有住房)违反城乡规划行为的查处。

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阳高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建成区内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居民、村民私有住房和建成区内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各类违反城乡规划行为的查处。

第三条建成区以外的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由各区人民政府、安阳高新区管委会依法查处。

第四条城中村改造村民安置用房(以发改委文件为准)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查处。

第五条单位或组织的临街办公用房等其它非经营性用房擅自改建为经营性商业门店,居民、村民的私有住房等其它私有用房擅自改建为经营性商业门店的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由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阳高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查处。

第六条市直相关部门和其他组织设置的邮政亭、信息亭、移动公厕、警用亭、看车亭、粮油亭等各类亭房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查处。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13•【字号】安政[2011]33号•【施行日期】2011.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安政〔2011〕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安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安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范建设和高效运行,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效能,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数字化城市管理,是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量化城市管理部件、事件标准,细化管理行为,发现、处置和监督城市管理问题。

第三条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区域东至京港澳高速,北至北外环,西至华祥路,南至长江大道。

根据城市发展,逐渐将扩展城市区域纳入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范围。

第四条市政府统筹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具体负责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为:(一)负责研究制订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评价办法,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二)负责各类城市管理信息的整理、分析,对城市管理部件、事件责任单位处置效能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评价;(三)负责城市管理问题的采集、分类、派遣;(四)负责统一调度、协调各区以及各专业部门城市管理资源和执法力量,履行城市管理职责;(五)实施对全市城市管理全方位、全时段的即时监控,督促检查专业部门案件的处置情况,反馈评价处理结果;(六)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信息员和监督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七)负责组织数字化城市管理有关课题研究;(八)负责对信息采集单位进行监督考核;(九)负责处理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4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4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4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07•【字号】安政〔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4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责任单位。

各责任单位要尽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具体措施,做到责任到人。

各责任单位要于2024年3月25日前将本单位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局,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前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报告本季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12月25日前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报告全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要对《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每季度向市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创新引领群链提质,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抓实抓细工业矩阵,坚定不移优结构、促升级,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力争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2600亿元,工业投资增长15%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20%。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一)推动传统产业升级突围。

1.高位嫁接新工艺新技术新模式,加强数智技术、绿色技术应用,统筹推进企业上云、工业互联网+5G应用、标识解析推广,实施“六化”技改项目200个以上,确保技改投资增长20%以上,传统产业新型化率超过30%。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抓好50个5G规模化应用和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新增智能工厂(智能车间)6家,重点行业规上制造企业智能应用场景覆盖率达到60%。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3.狠抓钢铁资源整合升级,推动亚新钢铁、凤宝特钢等提升改造项目开工,加快实施沙钢永兴绿色智能工厂、神龙腾达二期等项目,做强优特钢、高端管产业。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新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新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新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21•【字号】豫政[2011]45号•【施行日期】2011.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新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豫政〔2011〕4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安阳新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安阳新区是安阳市城乡统筹、产业协调、产城互动发展的复合型功能性区域,也是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性区域。

全面推进安阳新区建设,有利于拓展安阳市产业发展空间,培育壮大新兴主导产业,实现产业与城市互动发展,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与汤阴、水冶、白璧等周边城镇实现组团式集群发展,巩固提升安阳市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构筑在豫晋冀交界地区的竞争优势。

《总体方案》是指导安阳新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有关重大规划、布局和建设要按照《总体方案》确定的基本原则进行。

二、安阳市和省有关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强力推进《总体方案》的实施。

要通过改革创新、探索试验、实践示范,实现率先发展,力争经过十年左右的努力,把安阳新区建设成为安阳市城乡一体化先行区、现代化复合型功能区、对外开放示范区、产业转型升级先导区、豫晋冀交界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和区域物流中心。

三、安阳市要切实加强对《总体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稳妥、健康地推进安阳新区规划建设。

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体现“三规合一”(新区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合一)、功能复合、城乡统筹、节约集约的原则,编制新区总体规划和重点领域专项规划。

当前要按照《总体方案》确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以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新东产业集聚区、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抓紧组织实施相关项目,为《总体方案》的全面实施奠定基础。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7.12•【字号】•【施行日期】2015.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8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适应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需要。

统筹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促进城乡协调、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

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健全完善城乡一体的户籍管理制度,消除农民向城镇转移的体制性障碍,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断提高我市城镇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保障权益。

紧紧围绕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尊重意愿,分类实施。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迫农民办理落户。

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地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存量优先,引导增量。

把优先解决进城时间长、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人员的落户作为首要任务,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有序引导人口流向。

——突出重点,统筹协调。

以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产业集聚区、城中村为重点,着力提高县域城市、城镇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能力,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经济集聚能力,推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和安阳市城市更新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和安阳市城市更新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和安阳市城市更新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7.01•【字号】安政〔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和安阳市城市更新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现将《安阳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安阳市城市更新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7月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作机制第三章城市更新规划和计划第四章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第五章支持政策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部门管理职责第三章资金来源及预算管理第四章资金使用范围及支持方式第五章资金申请及拨付第六章绩效管理和监督第七章附则安阳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国家城市更新行动决策部署,围绕安阳市作为区域性中心城市、历史文化名城、老工业基地、世界文化遗产地的特点,将城市发展由房地产主导的增量建设转向以提升城市品质为主的存量提质改造,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推动城市结构调整优化,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助力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范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文峰区、北关区、殷都区、龙安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范围内的城市更新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指对建成区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进行整治、改善、优化,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为核心目标,针对未改造的城中村、旧城区、旧厂房,缺失的养老、停车、绿地、公园配套服务设施,长年失修的市政基础设施,亟待完善的物业服务、互动式社区治理机制等,全面系统的实施更新改造,使我们的城市成为宜居城市、绿色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城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细则的通知-安政办[2010]223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城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细则的通知-安政办[2010]223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城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细则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0.12.06施行日期2010.12.06文号安政办[2010]223号主题类别城市建设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城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细则的通知(安政办〔2010〕2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安阳市城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安阳市城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细则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区公共配套设施,满足城区居民日常生活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安政〔2010〕55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投资及管理(一)城区公共配套设施1市、区财政投资、行政管理的城区公共配套设施:市政道路、污水雨水管线、路灯、市政园林绿化、中小学、公立医院、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市政公厕、垃圾中转站、农贸市场及道路指示牌等,由市级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专项规划报市政府审批,按现行投资、建设、管理体制落实,或经市政府同意后引入社会资金代建。

2行业投资建设管理的城区公共配套设施:自来水市政管网、天然气管道、热力管道、变电站、开闭所等行业建设管理的城区公共设施由其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安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专项规划上报市政府审批,根据城市发展进程由各行业公司逐步投资建设实施管理。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城市管理工作奖惩办法的通知-安政办〔2015〕119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城市管理工作奖惩办法的通知-安政办〔2015〕119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城市管理工作奖惩办法的通知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城市管理工作奖惩办法的通知安政办〔2015〕1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安阳市城市管理工作奖惩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阳市城市管理工作奖惩办法为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规范城市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我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和《安阳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安阳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精神,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惩对象奖惩对象包括文峰区政府、北关区政府、殷都区政府、龙安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区、各管委会)。

目前对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只检查,不排名、不奖惩,对其实施奖惩前提前一个月下达书面通知。

二、检查方式1.市政府委托市城管办具体组织实施对各区、各管委会的城市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各区、各管委会组织实施对各自管辖范围内街道办事处(乡、镇)的城市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

市城管办每月将对各区、各管委会对各办事处(乡、镇)的城市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和奖惩情况进行检查。

2.城市管理监督检查工作采取日检查、月评比、年总评的方法进行。

每日不通知、不定时进行检查,每周对市容秩序综合管理方面的检查不少于2次,每月对老城区、居民小区、所有行政村环境卫生、规划和建筑渣土管理方面的检查不少于1次。

每月评比通报1次,当月兑现奖罚,年终汇总评比通报1次,并落实年度奖惩。

安阳新的区划调整方案

安阳新的区划调整方案

安阳新的区划调整方案摘要:安阳市作为河南省的一个重要城市,近年来发展迅速。

为适应城市发展的需求,安阳市政府经过深入研究与分析,提出了新的区划调整方案。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方案的背景、调整内容、影响分析以及未来发展展望,以期为读者更好地了解安阳市的区划调整提供参考。

1. 背景安阳市位于河南省中部,是河南省内重要的工业基地之一。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安阳市人口增长迅猛,城市功能也不断强化。

然而,当前的区划设置已经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亟需进行调整。

2. 调整内容根据政府研究与专家建议,安阳市新的区划调整方案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调整:2.1 市辖区划调整针对市中心的发展需求,将当前的市辖区划进行调整,成立新的中心城区。

新中心城区将包括原市区以及周边的几个行政区域,共同形成一个集商业、文化和行政为一体的综合中心。

2.2 县级行政区划调整为优化县级行政区划,减少行政层级,安阳市将对县级行政区划进行调整。

并将一些相对较小的县合并成大县,以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

同时,也将重点关注农村地区的发展,将一些优质的乡镇升格为县级行政区域,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3 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在乡镇层面,安阳市也将对乡镇行政区划进行调整。

重点是优化行政区划的设置,使得乡镇的发展更加有序。

通过合并一些规模较小的乡镇,扩大乡镇的规模和资源,提高乡镇的综合发展水平。

3. 影响分析安阳市新的区划调整方案将对城市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3.1 资源整合与优化配置通过调整区划,安阳市能够更好地整合和配置城市资源,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此举将有助于推动城市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

3.2 加强城市管理新的区划方案将使得城市管理更加高效和规范。

通过合理划分行政区域,可以更好地推进公共服务的均衡发展,提升城市管理的水平和品质。

3.3 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通过对农村地区的调整和升级,新的区划方案将更好地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重点关注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安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东新区

安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东新区

安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东新区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东新区)正在崛起的产业新高地、城市副中心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位于河南省安阳市主城区东部,前身为安阳新区,是2011年5月经河南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复合型功能区;2013年12月,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更名为安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016年11月,安阳市委、市政府对安阳市部分区域管理范围和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区域调整后的示范区与安阳县进行套合发展(简称安东新区)。

套合后,安东新区辖9个乡镇,总面积528平方公里,总人口53万人,耕地面积48.3万亩。

发展定位是:重点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通用航空、智能制造、IT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在高端产业、城乡统筹、城市发展、对外合作、现代农业等五个方面争当示范,打造产业高地、创新高地、创业高地、开放高地、协调发展高地。

区位优越四省通衢助发展安东新区位于晋冀鲁豫四省几何中心,距北京500公里,距雄安新区300公里;半径200公里范围内有13个省辖市,辐射人口7700多万;半径200~300公里范围内有21个地级以上城市,辐射人口1.2亿;周边人口众多,消费市场庞大,枢纽优势突出。

交通条件十分便利,京广铁路、京广高铁、京港澳高速、大广高速、107国道贯穿南北,南林高速、范辉高速、长济高速、青兰高速、石林高速、晋豫鲁重载铁路横贯东西,形成公路、铁路“双十字”架构。

随着豫东北机场的开工建设,将成为铁路、公路、航空高效衔接的区域性立体交通枢纽。

企业在安东新区投资发展,对于优化生产布局、低成本覆盖我国中西部市场具有极大优势。

资源整合优势互补谋新篇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与安阳县实行套合发展,对于优化区域功能布局,推动安阳市东部迅猛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示范区是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准设立的复合型功能区和综合实验示范样板区,享有省里给的管理权限、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尤其在经济管理方面享有市级审批权限,中间环节少、效率高。

安阳县作为行政区,机构健全、职能完善、发展空间广阔,在用地保障、规划编制、财税收入、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拥有较大自主权。

河南安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

河南安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

河南安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河南安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建设文明、宜居城市,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辖区内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向社会公布,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四条【基本原则】城市管理遵循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依法管理、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管理体制】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行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县(市、区)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市城管执法部门和县(市、区)城管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城管执法工作。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管执法部门和安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管执法部门为市城管执法部门的派出机构,以市城管执法部门名义执法。

城管、住建、房管、规划、园林、环卫、环保、工商、食药、公安、供水、供电、通讯、公共交通等单位,应当相互配合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第七条【公众参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整洁城市环境和文明社会秩序的权利,同时负有维护城市整洁和文明秩序的义务。

应当支持、配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发现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制止或者举报。

第二章职责管辖第八条【执法统一】城管执法人员应当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在执法活动中应当统一执法标志标识、统一制式服装、统一执法文书、统一装备技术标准,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职责范围】城管执法的职责范围包括:(一)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二)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三)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四)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五)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六)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安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东新区

安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东新区
资源整合优势互补谋新篇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与安阳县实行套合发展,对于优化区域功能布局,推动安阳市东部迅猛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示范区是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准设立的复合型功能区和综合实验示范样板区,享有省里给的管理权限、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尤其在经济管理方面享有市级审批权限,中间环节少、效率高。安阳县作为行政区,机构健全、职能完善、发展空间广阔,在用地保障、规划编制、财税收入、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拥有较大自主权。套合发展实现了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完全可以达到1+1>2的效果,为下一步跨越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和条件。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东新区)
正在崛起的产业新高地、城市副中心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位于河南省安阳市主城区东部,前身为安阳新区,是2011年5月经河南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复合型功能区;2013年12月,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更名为安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6年11月,安阳市委、市政府对安阳市部分区域管理范围和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区域调整后的示范区与安阳县进行套合发展(简称安东新区)。套合后,安东新区辖9个乡镇,总面积528平方公里,总人口53万人,耕地面积48.3万亩。发展定位是:重点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通用航空、智能制造、IT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在高端产业、城乡统筹、城市发展、对外合作、现代农业等五个方面争当示范,打造产业高地、创新高地、创业高地、开放高地、协调发展高地。
基础先行完善功能促提升
按照“三年初具形象和规模,五年基本具备城市副中心功能”的发展思路,坚持以路网“通脉”,以绿化、水系“活血”,以棚改“化瘀”,以市政“强身”,建设海绵城市、智慧城市,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宜居性,努力打造现代产业之城、创新服务之城、开放合作之城、生态宜居之城,引领城市发展新方向。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交通路网架构初步形成,学校、医院、供热等配套设施逐步完善,棚户区改造顺利推进,中央水系、园林公园、道路绿化、河道治理等生态工程加快建设,一座“产业发达、城乡统筹、生态宜居”的魅力之城正在迅速崛起。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等3个文件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等3个文件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等3个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1.13•【字号】•【施行日期】2020.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等3个文件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安阳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安阳市市政消火栓建设方案》《安阳市政府专职消防员退出消防救援队伍定向招聘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1月13日安阳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整治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20年11月20日起至2021年11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2020年第52次常务会议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和《河南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5号),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摸清高层建筑基本情况,有效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坚决预防和遏制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

二、治理范围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

三、整治重点(一)建筑消防设施。

重点整治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缺失、故障、损坏、停用,以及未定期进行维保检测等问题。

(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重点整治无物业和主管单位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主体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三)消防车通道。

重点整治违规停车,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灯箱等固定障碍物,消防车通道堆放货物、杂物导致堵塞、占用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十四五”公共卫生体系和全民健康规划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十四五”公共卫生体系和全民健康规划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十四五”公共卫生体系和全民健康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7.09•【字号】安政〔2022〕22号•【施行日期】2022.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十四五”公共卫生体系和全民健康规划的通知安政〔2022〕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现将《安阳市“十四五”公共卫生体系和全民健康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2年7月9日安阳市“十四五”公共卫生体系和全民健康规划为服务经济社会大局,高质量发展卫生健康事业,深入推进健康安阳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河南省“十四五”公共卫生体系和全民健康规划》《安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安阳2030行动计划》,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是全市“十四五”全面推动健康安阳建设、发展卫生健康事业的行动指南,是制定公共健康政策、安排重大投资项目的重要依据。

一、规划背景(一)“十三五”工作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时期卫生健康方针,持续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提升服务能力水平,持续深化服务结构调整,持续推进健康安阳建设,卫生与健康事业取得了可喜成绩,“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顺利实现,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的健康保障。

——主要健康指标显著提高。

截至2020年年底,全市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7.83岁,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降至2.4‰、3.66‰、19.42/10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9.24%,均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

——公共卫生保障不断增强。

加强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增加编制251名。

完善疫苗实时监管和追溯管理系统,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稳定在95%以上,疫苗针对性传染病发病率处于历史低发水平。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十四五”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十四五”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十四五”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1.13•【字号】安政〔2022〕41号•【施行日期】2022.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十四五”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安政〔2022〕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现将《安阳市“十四五”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2年11月13日安阳市“十四五”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数字经济是以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席卷全球的大背景下,数字经济已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眼数字前沿技术方向与未来战略需求,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完善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数字社会发展,探索数据价值化实现路径,建设数字安阳,支撑高质量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中心强市,依据国务院《“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河南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安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形势(一)发展基础数字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大幅提升。

超前谋划、统筹布局,5G网络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开展,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新一代通信设施加快布局。

“宽带中原”战略顺利推进,各县(市)城区光纤网络全覆盖、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达到100%,截止2020年底,4G网络已实现全覆盖,5G基站建设数量累计达到1996个,全市所有县城以上城区和重点应用场景区域5G网络全覆盖。

“三网融合”稳步推进。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禁煤区管理的通告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禁煤区管理的通告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禁煤区管理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1.22•【字号】(第5号)•【施行日期】2019.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禁煤区管理的通告为减少燃煤污染,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散煤污染治理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划定城市禁煤区并依法加强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禁煤区范围安阳县(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汤阴县、文峰区、北关区行政区全域;殷都区(都里乡、磊口乡除外)行政区域;龙安区(马家乡除外)行政区域。

林州市、滑县、内黄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禁煤区的划定。

二、煤炭的种类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包括洁净型煤)、焦炭、兰炭以及其他含煤制品。

三、禁煤区管理(一)禁煤区内除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燃煤“清零”。

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在供热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通过“煤改电”“煤改气”或其他分散式清洁取暖替代禁煤区内生产、生活和商业活动用煤。

(二)禁建。

禁煤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新建、扩建燃煤散烧设施。

(三)禁售。

全面取缔禁煤区范围内所有煤炭经营场所,禁煤区内严禁单位和个人采购和销售煤炭及其制品。

(四)禁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储存、囤积煤炭及其制品,现存自用的煤炭及其制品、燃烧炉具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置换收回。

(五)禁运。

除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按照规定用途运输、储存和使用煤炭外,任何单位或个人禁止在禁煤区范围内运输煤炭及其制品。

(六)严格执法。

违反禁煤区管理有关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对于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安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安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保障城市规划的顺利实际,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安阳市行政区域内制定的实施城市规划,以及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安阳市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按安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

各县(市)城市规划区和县(市)内建制镇规划的范围,由各县(市)、镇人民政府在编制或修订总体规划中划定。

在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即市规划南水北调运河以东,规划107高速公路以西,宝莲寺至郭村东西公路以北。

北外环路东西一线以南区域内的规划管理工作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此区域以下简称市主管区域)。

第四条安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安阳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区主管部门、主管全市规划工作,并受理上访、信访、举报、复议案件和查处违法建设等,同时对市辖各县(市)的规划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市属各区城市规划行政区主管部门根据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规划实施的管理:安阳县划入市城市规划区的区域,由安阳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安阳市城市规划行政区主管部门授权进行规划实施的管理;安阳县在市城市规划区以外区域和其他各县(市)行政区域内的规划管理工作,由当地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的义务,并有对违反城市规划管理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控告的权利。

第二章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第六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贯彻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繁荣经济、促进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和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科学预测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对城市远景发展作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

第七条编制城市规划一般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进行,为进一步控制和确定不同地段的土地用途、范围和容量,协调各项基本设施的建设,在总体规划基础上,可以编制分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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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大队2015年预算情况公开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安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13]24号文件和安文[2010]32号文件精神,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赋予示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职责如下:
(一)、行使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二)、行使规划管理公建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三)、行使市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噪音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它含有有毒物质气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
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本辖区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查处,负责本辖区所有匾牌字号的管理和查处;
(八)、负责辖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建筑垃圾的处置核准和费用征收工作;行使辖区内涉及建筑垃圾领域的所有违法、违章行政处罚权;
(九)、负责辖区内非机动车停车场的审批和管理;
(十)、负责辖区内对保洁责任单位的督导考核工作;
(十一)、完成示范区政府赋予的其他任务。

示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于2013年2月成立,大队现有干部职工27人(现关系还在原单位新东产业集聚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综合执法中队和环境卫生管理处。

下设机构有白璧执法中队、高庄执法中队、崇义执法中队。

二、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总数为43.5万元。

其中办公费14120元,印刷费10000元,邮电费5760元,差旅费2000元,维修(护)费1000元,培训费6740元,福利费288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62000元,拆迁劳务费和租赁费(专项)80000元,招聘临时工工资(专项)150000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示范区行政执法大队,“三公经费”2015年预算总数为
12.8万元,比去年减少5.2972万元,原因是由于我单位车辆减少。

其中,公务接待费为0元,比去年减少972元,原因为经费有限,压缩开支。

按照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去年公务购车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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