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市检查井、井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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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城市检查井、井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提升城市检查井、井盖质量,确保城市各类检查井及井盖完好,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近期,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城市检查井、井盖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确保各类城市检查井、井盖设施完好为目标,以消除隐患、满足使用、保障功能、规范外观等为重点,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提升城市各类检查井及井盖设施的完好率。

二、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全市城区范围内(含高新区、经开区、红谷滩新区)设置的所有检查井和井盖。

三、主要内容

着力解决城市各类井盖缺失、破损、松动等病害问题;集中解决各类检查井塌陷、下沉、突起等问题,全面消除检查井与井盖配合不稳固、设置不规范、出现安全隐患等问题;探索建立城市检查井、井盖设施巡查和维护长效机制,确保城市各类井具坚固、平整、安全、美观。

四、整治标准

通过整治,全面提升城市各类检查井及井盖的完好率,具体整治标准如下:

1、检查井井盖、支座材料采用球墨铸铁(QT500-7);

2、井盖要求具备减震消音、防盗功能,防盗检查井铰接井盖的仰角不应小于100度;

3、井盖顶面应标有承载力等级、检查井类型和管理单位名称等标识。设置在绿化带、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上井盖的承载

能力不低于250KN;设置在机动车道上井盖的承载能力不低于400KN;

4、检查井采用圆形井盖,井盖外直径为740mm,支座尺寸应与井盖和井筒配合,井座与井盖高度差≤1mm。井筒净内空直径为700mm;

5、井盖表面应完整,材质均匀,且无影响产品使用的缺陷。井盖表面不应有拱度,且井盖表面应有防滑花纹。人行道和非机动车井盖防滑花纹高度小于6mm,机动车道防滑花纹高度小于5mm,凹凸部分面积与整个面积比不小于10%,不应大于70%;

6、检查井的通风孔设置在井盖上,其最小通风孔面积之和应大于104x104mm2,通风孔直径为30mm至38mm;

7、检查井井座底面支承压强不应小于7.5N/mm2。井座支承面宽度不应小于24mm;

8、检查井井座净开孔尺寸为700mm,尺寸偏差±10mm;

9、检查井井圈采用钢筋混凝土井圈,高度为300mm,底宽240mm,井座与井盖安装时,采用1:2防水水泥砂浆座浆及抹三角灰,在路面上(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检查井应与路面相平;

10、检查井井面、井圈与路面高差应≤5mm。在绿化带内检查井井面应高出地面40mm;

11、雨水口箅子和雨水口井圈材料采用球墨铸铁(QT500-7),井座与井盖高差≤1mm;

12、雨水口井箅要求具备防盗功能,防盗井箅铰接翻转角不应小于120度;

13、雨水口井箅承载能力不低于210KN;

14、单个雨水口箅子外尺寸为750x450mm,雨水口井圈

尺寸应与雨水口箅子尺寸配合;

15、对于周边路面已损坏的雨水口采用钢筋混凝土井座加固,高度为300mm,底宽240mm,加固井座与井圈之间采用1:2防水水泥砂浆座浆及抹三角灰,雨水口井框应与周边路面相平;

16、雨水口井框与周边路面偏差应在0至10mm;

17、对于专项整治的检查井与雨水口周围回填密实度小于95%,采用压密注浆加固处理。

以上为雨(污)水检查井、井盖整治标准,其它井具整治参照以上标准实施。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全市城市检查井、井盖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沈杰市城管委主任

副组长:李跃华市城管委副主任

周庆荣市建委总工程师

罗建华市水务局副调研员

成员:毛永刚东湖区副区长

陈奕蒙西湖区副区长

李万汲青云谱区副区长

张东林青山湖区副区长

喻洪湾里区副区长

郑美华经开区管委会调研员

邬裕江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吴绍宸红谷滩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秦伟市城管委设施管理处处长

计越华市城管委督查考核处处长

信毅市城管委综合协调处处长

申绪兵市建委工程处处长

江东全市水务局水资源处处长

涂宇峰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委督查考核处(电话:83986603),主任由李跃华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六、任务分工

市建委负责督促市管在建工程和已竣工但未正式移交工程涉及的检查井和井盖的整治;

市水务局负责督促市管雨(污)水等排水设施的检查井和井盖的整治;

市城管委负责督促市管城市道路上各类检查井和井盖(除排水检查井和井盖)的整治;

各城区(开发区、新区)负责督促区管道路上各类检查井和井盖的整治;

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对市管道路上无主井进行整治;

市城市排水管理处负责对市管排水设施涉及的检查井和井盖进行整治;

市路灯管理处负责对市管路灯检查井和井盖进行整治;

移动、电信、联通、电力、供水、燃气、广电、公安交管等专业管线单位负责对各自使用的检查井和井盖进行整治;(市管道由市城管委负责督促,区管道由所在区市政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督促)

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负责加强对全市范围内各类检查井和井盖有关问题的信息采集、问题下派、整改监督。

七、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共分三个阶段实施,具体为: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4月1月—4月15日)

各相关责任单位组织专门队伍对所管辖的检查井和井盖进行全面排查,并将排查情况报送相关督促部门,由督促部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信息采集员对全市检查井、井盖进行集中排查,同时对相关单位的排查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将排查及核查的情况反馈至相关督促部门和责任单位。

第二阶段:整治阶段(4月16日—6月15日)

相关责任单位要集中力量对所有排查出的问题,按整治标准进行全面整治,确保所有检查井和井盖达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各责任单位将整治情况报送督促部门,由督促部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6月16日—6月30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井具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并在媒体上公布,同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检查井、井盖整治不达标的问题,责令相关责任单位限时整改。如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将依据《南昌市城市道路井具设施管理办法》进行经济处罚。

验收合格后,进入长效管理。

八、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城市检查井、井盖专项整治的重要性,要把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要组织专门队伍,制定具体方案,细化责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力推进、强力整治,打好城市检查井、井盖专项整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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