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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贯彻落实国家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区域经济开发

【发布部门】通辽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8.27

【实施日期】2012.08.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贯彻落实国家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重点

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通辽市贯彻落实国家〈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时期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意图、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涵盖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是引导和促进我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行动纲领和重要依据。贯彻落实好《规划》对于破解我市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各旗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紧紧抓住这一重要战略机遇,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所承担的各

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政策研究。各旗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积极衔接落实国家对东北地区在强农惠农富农、支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专项资金倾斜、支持区域创新能力建设、支持文化改革、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扩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加大项目布局审批建设扶持力度等方面的政策。

三、加强协调推进。市发改委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综合协调与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规划》各项指标和任务的落实。同时,负责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组织开展《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评估结果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估总结,每年年底前将落实情况报市发改委,汇总后报市政府。市政府将定期组织开展对《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促进《规划》的顺利实施。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8月27日通辽市贯彻落实国家《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一、建设富裕美好新农村

(一)巩固发展现代农牧业

1. 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和特色农业。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整乡整县整建制推进试点。加快推进粮食增产工程建设,重点支持松嫩平原和辽河平原发展优质粳稻,并在其他水土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适当发展粳稻种植。加快推进通辽市粮食产

能建设工程。(市农牧业局牵头,市发改委配合)

2. 建设优质专用玉米产业带,加强优质大豆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马铃薯产业,建立脱毒种薯繁育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发展设施农业,加快发展果蔬、花生、食用菌、北药等经济作物。大力发展苜蓿、羊草种植,建设人工饲草地。进一步提高畜禽养殖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和养殖加工一体化水平,创建水产健康养殖标准化示范场。促进都市型农业和有机农业发展,加强蔬菜基地建设。(市农牧业局牵头,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

3. 完善农业基础条件和支撑体系。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扩大有效灌溉面积,实施节水增粮行动,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发展节水型农业,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市水务局牵头,市农牧业局、市发改委配合)

4. 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对耕地按限制开发要求进行管理,对基本农田按禁止开发要求进行管理。规范有序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农牧业局配合)

5. 大力推进基本农田建设,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和布局,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市农牧业局牵头,市科技局配合)

6. 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完善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市发改委牵头,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农牧业局配合)

7. 畅通“北粮南运”。以松嫩、辽河平原和蒙东地区等商品粮基地为重点,构建东北粮食主产区联接华东、华南等粮食主销区的“北粮南运”物流体系。(市发改委牵头,市粮食局、市商务局、市农牧业局配合)

8. 创新农业经营机制。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现代农业发展综合试点。(市农牧业局牵头,市经信委配合)

9. 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统筹发挥好各类强农惠农资金

的作用,完善支农金融措施。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示范基地(园区)建设支持力度。(市农牧业局牵头,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发改委配合)(二)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

10. 多渠道增加农牧民收入。进一步提高农牧民经营性、工资性、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市农牧业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人社局配合)

11. 加强农村(含牧区、林区、垦区,下同)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抓好一批中心镇、中心村的规划建设。推进“新牧区”建设,引导农牧民适度集中居住。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入,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农村公路建设,重点推进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建设。支持农村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强省柴节煤炉灶炕改造。加快推进农村泥草房和危房改造工程及信息畅通工程建设。积极引入信贷资金,大力支持县域基础设施建设。(市发改委牵头,市住建委、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市金融办配合)

12. 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推进庭院净化、路面硬化、村屯绿化美化工程,大力改善农村面貌。(市农牧业局牵头,市环保局、市财政局配合)

13. 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改善办学条件,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扎实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等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完善基层广播电视设施,加强乡镇邮政局(所)建设并纳入乡镇规划。(市发改委牵头,市农牧业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邮政局、市财政局配合)(三)推进城乡一体化

14. 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制度,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统筹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市住建委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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