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子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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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师帮看,但是如果是以下的八字,更是伤官见官啊(月柱伤官,月支正官),和母亲关系不好,是因为年柱枭神,又怎么解释2005年结婚的问题呢?

枭神 伤官 日主 偏财
坤造: 丙 辛 戊 壬 (戌亥空) 
辰 卯 辰 子

戊比肩 乙正官 戊比肩 癸正财
乙正官 乙正官
癸正财 癸正财
旺衰: 冠带 沐浴 冠带 胎
纳音: [沙中土] [松柏木] [大林木] [桑柘木]


为了验证,我把老公的八字也排列:

伤官 正官 日主 比肩
乾造: 癸 丁 庚 庚 (子丑空) 
丑 巳 申 辰

癸伤官 庚比肩 庚比肩 戊枭神
辛劫财 丙七杀 壬食神 乙正财
己正印 戊枭神 戊枭神 癸伤官
旺衰: 墓 长生 临官 养
纳音: [桑柘木] [沙中土] [石榴木] [白腊金]


很多人都说逢23点就换日,根据我查了很多资料,其实是不对的,原因如下:

1、一位大師曾經由"氣"的陰陽升降的觀點來看早子與夜子時: 將
一日視為一個圓, 夜半陽氣初生, 為一日之始. 早子與夜子同屬一
日之氣, 且在圓上是連接在一起的, 所以視為同一個子時. 雖然一
般認為一日之早子與夜子相隔 22 小時, 但是用"圓"來看, 早子與
夜子是連接在一起的.

2、我在四庫全書子部天文算法類裡, 找到上篇文章中提到的"趙緣督"先生寫的
書: "革象新書". 在這本書的卷二的"時分百刻"裡面講到:

"... 子時之上一半在夜半前屬昨日; 下一半在夜半後屬今日
..."

3、明朝"萬育吾"著的"三命通會", 發現"三命通會五"
的"論時刻"這篇文章第一段是從"革象新書"的這部份抄出來的.
萬育吾也是主張夜子時的觀念.

4、我查到有人也是夜子时,找瞎子神算,也是没有换日算十有九准,如果按换日算,根本不准。我以前也找了一个老先生算过,他也是按不换日算的,可惜当时不懂八字,否则一定问个究竟。

5、其实,曾为唐朝制定《麟德历》(施行于公元665~728年)的术数大权威李淳风早早就明确指出:“古历分日,起于子半”(见《新唐书?历表》),即是说古

代的历法。都是以子时的中点(即晚12点钟)作为一日的开始。更早更权威的证据见于汉初伏生所传《尚书大传》。该书言:“周以十一月为正,色尚赤,以夜半为朔。”东汉奉诏总结经学的名著《白虎通》,亦征引和重申了伏生之说。正者,为改朝换代后重新确定的一岁之首月,朔为初始。上引伏生之言是说:西周以农历十一月为正月,崇尚赤色,并以夜半为正月初一日的开始。伏生所说的夜半也就是李淳风所说的子半,这是一个历法常识问题,可由实测证明。
在古代文献中,“夜半”与“日中”是两个使用频率很高的特定时刻概念,且二者相隔刚好半天,即:夜半=日中-半日。而所谓“日中”即指一日之中点,也即太阳正当顶之时,用日圭测之则在圭影最短的时刻,那恰好在当地正午12点钟时,与之相隔半日的“夜半”理所当然地在当地晚12点钟时,此时刻正是子时的中点――子半。由此可见,从西周起,历法就把与“日中”相隔半日的“夜半”作为一日之始。用12地支记时表后,子时恰被日子的更替时刻所平分:后一段为子正或称早子时,属今日;前一段为子初或称夜子时,属昨日。一日始于早子时之初,而终于夜子时之末。
对于术数家而言,一天十二个时辰有十一时辰无须再细分,唯有子时还须进一步分清:是属于当日的子正(即当地凌晨0~1点钟)还是属于昨日的子初(即当地晚11~12点钟)。

《七修类纂》曰:仁和郎汉云,地支肖属十二物,人言取其不全者。子以庶物,岂止十二不全者哉。以地支在下,各取其足爪于阴阳上分之。如子虽属阳,上四刻乃昨夜之阴,下四刻今日之阳。鼠前足四爪象阴,后足五爪象阳故也。丑属阴,牛蹄分也;寅属阳,虎有五爪;卯属阴,兔缺唇且四爪也。辰属阳,乃龙五爪。巳属阴,蛇舌分也。午属阳,马蹄圆也。未属阴,羊蹄分也。申属阳,猴五爪。酉属阴,鸡四爪也。戌属阳,狗五爪也。亥属阴,猪蹄分也。

上已说明“如子虽属阳,上四刻乃昨夜之阴,下四刻今日之阳。鼠前足四爪象阴,后足五爪象阳故也。”是以子时应分早子时与晚子时。

6、>对早子时出生的人,其命造八字的排法在古今命学界基本没有不同意见,而夜子时出生者的命造,古今命学界对其八字的日时柱排法便有不同观点。

> 第一种观点:日柱以今日排,时柱以明日排。如1975年九月初三23点40分生者的日时柱排法:九月初三为丙戌日,以之为日柱;时柱以明日排,明日为丁亥日,子时则为庚子时。故为日时柱为:丙戌 庚子。

> 第二种观点:日柱、时柱皆以今日排。上述九月初三23点40分出

生者的日时柱则为:丙戌 戊子。

> 第三种观点:日、时柱皆以明日为准排列。上述九月初三日23点40分出生者的日时柱则为:丁亥 庚子。

> 上述第二种观点很少被承认,因为这种排法与当日的早子时排法竟然一样。如上述九月初三日23点40分日时柱:为“丙戌 戊子”,而此年九月初三日0点40分的日时柱也为“丙戌 戊子”,这显然是站不住脚的观点。

> 第一种和第三种观点,时柱一样,日柱不同。第三种观点是把子时全部划归为一日,而不分早子时与夜子时。

> 持第三种观点者,认为第一种观点违背了日上起时的法则;持第一种观点者,则认为第三种观点缺乏灵活变通。到底哪种观点正确,最后还是要以实践检验为准。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各自都能举出实例进行分析论证。话有千说,理有百端。各自的例证,似乎都有道理,都可信,但真理只有一个,到底哪一个是真理呢?这对于命学造诣尚欠火候的命理研究者来说,确实是拿不准的问题。

> 我们且看有文字记载的命学古典对早子时与夜子时的有关论述:

> 清代命学家袁树珊著的《命理探源·论时刻及夜子时与子时正不同》曰:

> “万育吾曰:昼夜十二时,均分百刻,一时有八大刻,二小刻。大刻总九十六,小刻总二十四,小刻六,准大刻一,故共为百刻也。上半时之大刻四,始曰初、初次初一,次初二,次初三,最后为小刻为初四。下半时之大刻亦四,始曰正,初次正一,次正二,次正三,最后小刻正四。若子时,则上半时在夜半前,属昨日,下半时在夜半后,属今日。亦犹冬至得十一月中气,一阳来后,为天道之初耳。古历每时以二小时为始,乃各继以四大刻,然不若今历之便于筹策也。世谓子午卯酉各九刻,余皆八刻,非是。古越沈义方涂山《星平大成》云:余初不明一夜字,询诸监中友人始知。子正者,今日之早,非昨日之晚也。夜子者,今日之夜,非今日之早也。观十二生肖阴阳可知,牛兔羊鸡猪属阴,其蹄爪双偶,蛇阴甚,不见足。虎龙马猴犬属阳,其蹄爪单奇,独鼠前两只脚属阴,四爪,后两只脚属阳,五爪,故夜子时属阴,而子时正属阳。如康熙辛未年十二月十七夜子时立春,十六亥时末刻,尚未立春,若不知此,必差讹一年矣。”

> “按:假如甲寅年,正月初十日,辛酉,夜子时立春,其人是正月初十日,下午九点钟后,十一点钟前,亥时生,即作癸丑年、乙丑月、辛酉日、己亥时推。如在初十日,下午十一点钟后,十二点钟前,夜子时生,即作甲寅年、丙寅月、辛酉日、庚子时推。(用壬日起庚子时。)所谓今日之夜,

非今日之早也。如在初十日,下午十二点钟后,一点钟前,子时正生,即作甲寅年、丙寅月、壬戌日、庚子时推,所谓今日之早,非昨日之晚也。若夫推行运之零借,命宫之过气,尤当知此。”

>很显然,这就是前述关于早子时与夜子时的第一种观点。

> 民国命学家韦千里在《千里命稿》中引用了一个实例来否定子时分早、夜的观点,原文如下:

>癸巳 甲寅 壬辰 庚子

>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7岁 17岁 27岁 37岁 47岁 57岁

>俗有所谓早子时夜子时之分别者,乃以晚间十二时前,为本日之夜子时,十二时后,为下日之早子时。此论历法则或可,论命则万万不可。考历书之称夜子时,盖表明节气之交换,在夜子时之初(即十二点钟之前)也,故只有夜子初几刻几分。从未言及夜子正几刻几分。子时既正,固无所谓夜矣。可见夜字者,仅包括子时之前段耳。后人讹以夜子时为本日之子时,早子时为下一日之子时,且又凭之论命,无怪有毫厘千里之差矣。今以黄君之命,举为例证,黄君生於光绪十九年正月初七日晚间十一时半,八字排列如上。壬日坐库,时落庚子,年上见癸,生扶者众,不以弱论。况在初春,壬水余威未失,乃喜木之泄秀,火之欣发,逢土克制,亦不为畏。故四十二岁前,一派金水运,浮沉宦海,粟禄无善,位不过科员,禄不过百金。去岁交入戌运,流年亦为戌,戌是燥土,有镇水及湿煦之功,宜其擢升科长。明岁起,即逢丙丁戊己流年,云程更上,当敢预卜。未来臆断。固不可尽信,已过之事,却已应验。乃有人坚谓是年正月初七为辛卯日,晚间十一时半,乃属辛卯日之夜子时,八字应为癸巳 甲寅 辛卯 戊子。然命局财多身弱,何以前行庚辛帮身运,一筹莫展,更何以去年甲戌,身弱逢财,忽得良遇,往事皆无可符者,岂可据以为信乎。倘诚如君言,则是日上午零时二十分,与晚间十一时半所生者,皆为辛卯日戊子时,距离有十一个钟点之差,而八字竟完全相同。宁有是理耶?不知彼将何以答我。(按:此篇会发表于时代日报命学讲座。旋接苏州紫阑巷十三号朱傲骨先生来函。谓夜子时理应日用今日,时用明日,盖基于星平大成所得,今日之夜,非明日之早也,并蒙将黄君八字,改为癸巳 甲寅 辛卯 庚子。又加评论曰:庚为帮身,甲庚交战,财已劫去,是以不作财多身弱论。庚运劫财,财逢劫夺,粟禄固宜。去年岁运俱戌,戌为阳土,为正印,土生金,财逢印以迁官,擢升科长,又何疑乎。《穷通宝鉴》云:春月之金,余寒未尽,性柔得土生乃妙。谨此照录如上,以待高明揣

究。)上面摘录的这个命造,其四柱的排法有三种,即:

>(1)癸巳 甲寅 壬辰 庚子

>(2)癸巳 甲寅 辛卯 戊子

>(3)癸巳 甲寅 辛卯 庚子

>第(2)种排法于理不合,也无实用价值,这里舍弃不谈。 先贤韦千里主张的是第(1)种排法。韦先生对此造的命局及行运分析比较概略,我们不妨就第(1)种四柱再作进一步的分析。

>此造生于1893年正月初七日。1892年腊月十七日亥时为1893年的立春之时(该年腊月大),命主6岁8个月零10天(即1899年夏历九月十七日)始行第一步大运。韦先生按命主的虚岁排大运,故为7岁起运。

>从原命局看,日干壬水生于正月初七,正是甲木司令。正月固寒,但寒不完全等于湿;就以气候而言,有寒而干燥之气候,也有寒而阴湿之气候。一年四季,一般夏季的降雨量最大,但按五行之气论,不能说夏季水气最强旺,所以在概念上不可混淆不清。壬水在寅月甲木主事之时,处病地是无多大余威可言的。本来正月寒气未尽,寒水难生木,但妙有年月支相生相暖,则木可纳水气。月柱甲寅双体,得年日干环绕相生,木更强,水更弱。年干癸水之气被月干甲木吸纳,无余力帮日干。寅辰拱会,辰土培木,其土气和水气大部分皆被木吸取,水衰弱坐库为入墓,这里的辰对壬水有收敛作用,所以日干壬水坐辰库不以旺论。时干庚金在寅月处绝地,仅在遥远的年支中有微弱之根,故其自身衰弱,生日干是有生之心无生之力。能帮扶日干的,只有时支子水。综合以上情况,日干本身失令,受生助之力小,被泄泻之气多,只能以身弱论。韦先生说日干受“生扶者众”,仅仅是只考虑了生扶的数量,没有仔细斟酌生扶的实际力量。按韦先生之身旺论,命主42岁前行金水忌神运而运气不好,似乎很有道理,但根据韦先生所言,命主毕竟是官场(宦海)之人,并未言及有何牢狱或血光之灾,只是仕途不畅罢了,较之平民百姓,其境遇还是好得多。要是原局日干身强,行金水运岂不水多木漂、水多土流、水旺火灭?命主岂不因此而遭大灾?因此,韦先生对此命局的批断是值得商榷的。既然理论与命主的命运事实不吻合,说明韦先生所主张排列的四柱是不可靠的。

>退一步说,如果认为韦先生所排的四柱可靠,只是对日干强弱判断失误,那么命主42岁前行水金运应该是好运;即使说壬子运日干由弱变强用神发生了变化,逢木火土的流年也该不错;辛亥运,有寅亥合,虽也有亥子半会,但逢木强旺的流年寅亥合木可成化,秀气流行,则恰到好处,但命主却“位不过科员,禄不过百金”,于命理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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