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培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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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培
训
材
料
XX县民政局
2018年7月
全县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培训材料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县委办、政府办印发的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县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我县第十届村委会和第六届社区居委会同步换届,换届工作从6月始,至9月底结束,全县村民委员会选举日定于8月24日至26日,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日定于8月27日。9月底前完成后续工作。
一、选举准备阶段(6月1日-7月29日)
本阶段主要任务包括:调查摸底、经济责任审计、建立机构、制定方案、选举部署、宣传发动、改选村民代表、培训骨干以及考核评议等,其中关健环节是用下划线标注。
(一)村(居)委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略)
(二)成立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主持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受乡镇“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机构的领导和指导。
注意: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是选举工作最直接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因此,选好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非常关健,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是否得力,将直接影响换届选举工作能否顺利有序地进行。
1、如何推选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工作一般由村党组织或者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
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有三种方式(1)以村民会议形式的,可召开全体18周岁以上本村村民参加的村民会议,到会人数要超过18周岁以上村民的半数;(2)召开每户派1名代表参加的村民会议。参会户代表须过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数;(3)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推选,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
社区选举委员会由当届社居委负责主持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和
驻区单位代表、社区社会组织代表会议民主推荐产生。
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构成要把握的几点:一是素质及结构。尽可能把熟悉情况,在选民中有较高威望,有较强工作能力,并乐于为群众服务的人推选出来。体现两注重:注重政治素质。要把政治素质好、群众普遍认可的人员推选到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注重人员结构。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中应该既有村、社区党组织和其他有关组织的代表,也应该有村(居)民组长的代表和村(居)民代表,以及在村里威望较高的老干部、老党员代表。二是组成人数。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7至11人组成,以奇数为宜,具体人数应当根据村民状况、参加选举村民的多少决定。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实际执行中,为防止因候选人回避的人数较多,致使选举委员会难以集体决议问题,在推选选举委员会时,可预设候补成员,出缺后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三是村民(社区)选委会主任。本次村两委换届选举是先党组织后村委会,为便于加强对村(居)委会选举的领导和指导,提倡按照法定程序将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或委员推选为选委会主任,主持村民(社区)选委会工作。
注意:有近亲属关系的,不能同时担任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产生后,其成员名单及时公告。
近亲属范围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2、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职责:选举工作在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选举委员会的任期,自推选组成之日起,至新老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移交后终止。其主要职责是制订选举方案和选举办法、召开选举工作会议、改选村(居)民代表、提名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公布选举日、投票方式、登记选民等涉及选举全部事项(社区选委会11项职责,村选委会18项
---见省《指导手册》略)。
(三)改选村(居)民代表。注意把握村(居)民代表改选时间和推选要求。
1、村民代表应有30—50人,其中妇女村民代表三分之一以上。改选村民代表按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1)村民按照每5—15户推选1人为村民代表;
(2)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为村民代表。
2、社区居民代表不少于50人。改选居民代表由每个居民小组按照社区选举委员会分配的名额推选代表。
注意:村(居)民代表由推选的户或村(居)民小组撤换、补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居)民代表。村(居)民代表改选后,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告。
改选村民代表,开村民小组会议,因外出务工人多,户数达不到2/3以上怎么办?能否委托投票?电话投票行不行?或全家外出不能作为参选户数行不行?
解决的办法是:可在召开第一次村民代表会议推选选委会的会议上决议,先联系,联系不上,按实际在家村民或户进行改选。
(四)关于制定选举工作方案
1、选举方案的主要内容:(1)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目的和意义;(2)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3)组织领导、具体措施和要求;(4)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条件;⑤选举日的确定;⑥其它相关内容。
2、制定要求:村(社区)选举工作方案是全程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的小“宪法”。务必根据各村(社区)实际情况来制定,不能以宏观对微观。不可用范本代替具体方案,必须切合实际,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在内容上诸如对选民登记要求、候选人的具体条件、贿选的界定,认定、职位和职数、女性候选人的确定、选举程序、委托投票的近亲属的具体范围、不当或非法选
举行为裁定以及回避制度等规定要具体管用,在时间上要明确具体,各选举阶段,相应节点时间以确定的选举日为基准日依照法定要求来落实。比如,选民登记要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在选举日10前公告等等。总之,方案贯穿指导整个选举从开始准备到正式选举及新老班子交接的全过程,所以,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在制定选举方案时要充分听取村(居)民代表的意见,所草拟的方案,在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通过前,要报请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进行审核把关,再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村(社区)选举工作方案和选举办法,群共享里有范本,供各村(社区)参考。
二、选举阶段( X月X日-X月X日)
这个阶段重点要把握好选民登记、提名候选人和正式投票选举三个环节。一定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精心组织实施。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规程依法办事。
(一)选民登记:思想上务必高度重视选民登记工作,工作要认真仔细,粗枝大叶将直接影响选举结果甚至成败。做到选民名单不错、不重、不漏,并及时制发选民证。
1、登记对象及要求。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年满十八周岁的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名单:(1)年龄条件。必须年满18周岁。计算年龄时间以选举日为准;确认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
(2)政治条件。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属地条件。今年是全县村(居)同步换届,由于社区居委会选举规程和村委会选举规程对选民认定的规定不同(社区以居住地登记为主,村委会主要以户籍地登记为主),这样容易造成选民重复登记。因此,建议全县村和社区统一以户籍地登记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