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三大贸易救济措施之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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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三大贸易救济措施之比较分析

国贸0402 张志豪指导老师:张毅

一、三大贸易救济措施概述

WTO的多边贸易体制倡导自由贸易,消除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壁垒。但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各国之间的贸易竞争日趋激烈。WTO组织并不禁止各国的贸易保护,但为了使得国际贸易尽可能的公平、积极、顺利的发展,WTO组织还是在其法律框架下设置了一些例外。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便是这些例外的主要部分,它们为保护各国的民族工业及当地产品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为了维护国际贸易正常、平等的竞争秩序,WTO组织允许成员国在进口产品倾销、补贴和过激增长等情况给其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情况下,使用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保护国内产业不受损害。

(一)反倾销措施含义及其特点

按《反倾销守则》规定,“反倾销”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的倾销现象采取的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征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对某商品征收反倾销税有三个必要条件:①倾销存在。②倾销对进口国国内已建立的某项工业造成重大损害或者产生重大威胁,或者对某一国内工业的新建产生重要阻碍。③倾销与所称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进口国只有经过充分调查,确定某项进口商品符合上述征收反倾销税的条件,方可征收反倾销税。

针对倾销商品征收“反倾销税”是反倾销的最终解决措施。征收反倾销税的数额可以等于倾销幅度,也可以低于倾销幅度。另外一种补救措施是价格承诺。若出口商自愿作出了令人满意的承诺,修改价格或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则调查程序可能被暂停或终止,有关部门不采取临时措施或征收反倾销税。

(二)反补贴措施含义及其特点

反补贴指一国反倾销调查机关实施与执行反补贴法规的行为与过程。其中的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者任何公共机构向本国的生产者或者出口经营者提供的资金或财政上优惠措施,包括现金补贴或者其他政策优惠待遇,使其产品在国际市

场上比未享受补贴的同类产品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

实行反补贴贸易措施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①进口产品存在补贴。②补贴必须具有专向性。③受补贴的进口产品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针对上述补贴,《SCM协议》(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规定了双轨制的救济措施:(1)国际途径:即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获得救济;(2)国内途径;即通过国内反补贴法律程序获得救济(包括申诉与调查、证据审核、磋商、补贴金额的计算、产业损害的确定、行政复审与司法审查、救济措施等)。

(三)保障措施含义及其特点

保障措施(safeguard)是指当某项产品进口急剧增长并造成进口方国内相关产业严重损害时,进口方政府可对该进口产品实施的限制措施。实施保证措施无需证明进口产品存在倾销或政府补贴。目前保障措施使用的是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保障措施协议》。是进口国政府对“危害”本国产业的进口产品所采取的限制性措施,因此它是一种“进口限制”,主要通过增加关税、实施非关税措施、或两者并用来限制进口, 以达到国内产业免受国外产品冲击的目的。

实行保障措施需要具备以下条件:①某项产品进口激增,且进口激增是由于不可预见的情况和成员方履行WTO 义务的结果;②进口激增对国内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③进口激增与对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三大贸易措施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及影响

(一)反倾销措施的地位及对我国影响

在GATT对反倾销作出规定之后,反倾销已逐渐成为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用以在自由贸易条件下保护民族产业不受损害的工具。70年代后,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各国纷纷以反倾销手段来维护本国利益,保护民族产业的生存和发展,近十几年来,国际反倾销已呈愈演愈烈的态势,2006年1-7月份,世界贸易组织149个成员共提起了87件反倾销诉讼,这与去年同期的105起相比明显减少。但是,针对中国的反倾销诉讼却从去年的23起增长到32起。GATT/WTO各成员提起的反倾销调查案达2196件。

在上述国际反倾销形势下,自1979年欧共体对我国出口的糖精发起首例反

倾销调查后,我国出口商品所遭受的反倾销指控逐渐增多。进入90年代,我国遭遇反倾销的形势越来越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遭受反倾销案件的数量急剧增加,平均每年达30.5起,比80年代平均增加24起;二是对我国实施反倾销的

从国外反补贴的实践可以看出,对我国实行反补贴调查的主要项目都是我国具有相对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和中低技术产品。反补贴调查往往会涉及相关政府支持的下游产业甚至整个产业链,并且一个案件如果成立,就很有可能被用到其他相近产业中,使得关联产业也遭受打击。

2、反补贴调查造成对我国的负面政治影响,引起他国相继滥用的连锁反应。

反倾销造成的主要是企业的经济损失,而反补贴造成的则还有对我国政治上的负面影响。一旦对我国的反补贴调查成立,我国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和控制就会被其他国家干涉,对经济的调控手段将受到很大限制。

3、反补贴会增加出口产品成本,降低国际竞争力。

反补贴是一项繁琐的工作,需要收集的信息量极大,因此反补贴调查的反申诉更将是一项十分庞大以及费用高的工作,而且,我国政府要取证以反申诉,收集证据的时候就将付出极大的费用。加之反补贴立案调查后,我国政府将面对很多复杂的调查问卷以及高昂的法律诉讼费,一旦调查结果是成立的,就将被征收不多于5年的反补贴税,这必然增加我们出口商品的进入国际市场的价格,降低我国产品的竞争力。

(三)保障措施的地位及对我国的影响

保障措施是WTO允许的保护国内产业的一种行政措施,是各成员方政府依法维护本国产业利益的重要手段。

采取保障措施的国家主要是发达国家,以日本以及新兴的工业国家为主。从世界经济大环境下比较,发展中国家一直处于被动地位。

近二十年来,我国在对外贸易迅速发展的过程中,伴随着频繁遭遇的反倾销指控,也不时遇到一些国家对我国实施紧急进口限制措施(即保障措施)。以日本为例,1995年便意欲就中国出口的大蒜和生姜实施紧急进口限制措施,后在谈判过程中中国作出让步,同意对这种产品实施出口配额制,也就是主动限制出口量。但2001年4月,日本又决定对中国出口的大葱、生蘑菇和灯心草实施紧急进口限制措施,为期200天,直到11月8日结束。两国虽就此问题进行了谈判,但结果不欢而散。中国乃在6月末宣布采取报复措施,对日本的汽车、移动电话和空调设备征收100%特别关税。我国在加入WTO后,由于部分出口产品因享受关税减让成果以及本身的成本优势,竞争力会进一步提高,这势必会使一些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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