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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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权重

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权重
3.新建校舍基本达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计1分,否则计0分。
《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第30条、34条、《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2011-2015年)》
B9
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3分)
C17加快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积极探索解决农村教师安居问题。(3分)
实地察看部分学校教师周转宿舍。
1.制定教师周转房建设规划,计1分,否则计0分;
2.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达到2%,计2分,达到1%,计1分,否则计0分;由教育部门提出使用意见报财政部门核定,专项用于均衡发展城乡义务教育,计1分,否则计0分。
计算公式:
教育费附加征收率=教育费附加征收额/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总额。
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地方教育附加征收额/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总额。
C7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4分)
查阅有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名册。(不含农村地带的中心城区)
落实以流入地政府为主,计2分,否则计0分;落实以公办学校为主的,计2分,否则计0分。
《湖北省教育规划纲要》第7条、《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第20条
查相关措施和文件。(含农村地带的县市区)
C4创新教育管理运行机制,共享优质教育资源。(4分)
查文件、会议纪要、规划、招生文件。
1.探索“一校制”、“联校制”、“学区制”、“集团化”、“协作区”等多种办学形式,建立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提供管理和服务的制度,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根据不同发展程度,分别计2分、1分、0分。
2.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均衡合理分配到辖区内初中学校。分配比例达到80%,计2分;达到50%,计1分;否则,计0分。
教师培训经费落实,并专款专用的,计3分,否则计0分。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这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想想看,孩子们在学校里,能不能享受到同样的教育资源,就像吃饭时,能不能每个人都吃到一碗热乎乎的饭一样重要。

我们总说“人无完人”,但在教育这条路上,能不能做到“人人有份”,这可就看我们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了。

这里面有不少门道呢。

比如说,学校的师资力量,那可是重中之重。

我们都知道,教书的老师就像是点灯的人,能不能把知识的光芒传递给孩子们,完全取决于他们的能力和热情。

好的老师能让孩子们爱上学习,甚至连“做作业”这个词听起来都没那么可怕了。

再来说说学校的基础设施。

这可不是小事情哦,教学楼、操场、图书馆,这些都是孩子们学习的地方。

想象一下,如果一所学校的教室老旧、桌椅破烂,那孩子们上课的时候心情能好得了嘛?再加上图书馆的书籍是否丰富,这也直接影响到孩子们的阅读兴趣。

要是书籍就像家里的调料一样,少得可怜,孩子们怎能在知识的海洋里畅游呢?操场上的设施也得跟上,不然孩子们在课间只好站着聊大天,运动的机会可就少了。

教育可不是单一的课堂学习,活动也是必不可少的。

然后,我们得聊聊教育公平的问题。

有些地区的孩子,享受的教育资源简直是天壤之别,像是在玩“吃鸡”游戏,开局就已经输了。

这样可不行啊!我们的指标体系要关注这些差异,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无论他们的家庭背景、经济状况如何,都应该有机会接受到优质的教育。

毕竟,教育是改变命运的钥匙,人人都有权利去把握自己的未来。

家长的参与也是非常重要的。

家长们就像是后援团,给孩子们加油打气。

我们的指标体系还得关注家校合作,看看家长们参与学校活动的情况如何,了解他们对教育的态度。

毕竟,孩子在学校学到的东西,离不开家里的支持。

想要孩子们在学习上有所突破,家长的鼓励和引导可得上场,不能让孩子一个人孤军奋战。

社区的支持也不能忽视,教育可不是学校的事,社区的参与能让孩子们有更多的资源和机会。

我们得看看教育的评价机制。

湖北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价方案

湖北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价方案

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2】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2】22号)精神,特制定《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以下简称《评估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教育公平为取向,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核心,通过构建具有湖北特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机制,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师资配备均衡化、基础设施标准化、教育质量一体化目标,办好每一所学校,关心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评估内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

主要包括对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和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评估两个方面,公众对本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作为督导评估的重要参考。

内容如下:(一)对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的评估。

以《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鄂教规【2011】3号)为依据。

评估主要内容为:学校规模和班额、学校用地面积(生均用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绿化用地面积)、体育活动场所(跑道、田径场、篮球场或排球场)、条件装备和图书(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和小学科学教室设备、体音美器材设备、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生均图书册数)、教师配置(合格学历教师占比、师生比)等5大类15项指标的达标情况。

(二)对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

重点评估县级人民政府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的情况。

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等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均衡差异系数,评估县域内小学、初中校际间均衡状况。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义务教育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由政府提供的为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提供的9年免费教育,是培养人才、促进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教育阶段。

为了保证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各级政府需要进行督导评估,以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质教育的公平获得。

下面将针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进行详细阐述。

一、强化政府责任为了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府在整个过程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

因此,督导评估细则应明确界定政府的责任,并对其进行监督。

政府应确保义务教育资源的均衡分布,包括教师配备、教育设施建设等。

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监控和管理,防止资源的不平衡分配。

二、建立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指标可以包括学校建设和发展、教育资源配置情况、教育质量等方面的细节内容。

同时,评估指标需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以促进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完善评估方法督导评估的方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评估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既考虑学校实际情况,又兼顾统计数据的客观性。

督导评估可以通过实地考察、听取师生和家长的意见、分析评估报告等方式进行。

四、加强信息公开和沟通交流为了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府需要主动开展信息公开和与学校、教师、家长等相关方进行沟通交流。

政府应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评估结果,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批评。

政府还可以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建立沟通机制等方式,与学校和家长密切合作,共同推动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五、加强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督导评估的结果不仅仅是为了了解义务教育的发展状况,更重要的是为了促使问题的解决和进一步发展。

政府应根据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弥补教育差距。

同时,评估的结果还可作为学校建设和教师培训等方面的依据,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

综上所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应明确政府责任、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评估方法、加强信息公开和沟通交流,并加强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

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文号] 鄂政督〔2011〕6号[发表时间] 2011-09-27 10:41:12 [阅读次数] 891各市、州、县、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暂行办法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附件: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加快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包括对县级(含县级市、区)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评价和对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距进行监测评价。

第三条评估认定工作依照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分期分批进行。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本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各项具体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工作,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

第二章评估认定的主要内容第六条巩固提高普及程度情况、义务教育机会均等与保障情况、教育经费投入向薄弱学校、边远农村学校重点倾斜的政策执行情况、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加强教师素质的培养提高、实行县域内校长教师定期交流情况、优质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指标均衡分配情况、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和体制机制创新情况、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和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等。

第七条县域义务教育校际差距的评估,包括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校际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和教育质量等。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资源配置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1.所有小学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达到2000元以上;2.所有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达到2500元以上;3.该值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A 7.网络多媒体教室数1.所有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达到2.3间以上;2.所有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达到2.4间以上;3.该值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A政府保障程度8.保障教育优先发展1.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5分);2.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规划措施完善,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人员编制、建设经费等得到优先保障(5分)。

B(10分)9.学校规划布局合理1.把义务教育网点布局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3分);2.规划建设一万人以上居民住宅区有配置小学,规划建设三万人以上居民住宅区有配置初中(3分);3.原则上每个乡镇应设有初中,人口相对集中的自然村都设置村小学或教学点。

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原则上农村小学、初中分别按服务半径2.5公里和3公里,科学合理设置寄宿学校和教学点(3分)。

B(9分)10.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四统一”标准1.按照《JX省普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2.城乡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为师生比1:19,初中统一为1:13.5;3.城乡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不低于省定标准,并逐年提高;4.城乡小学、初中基本装备分别按照《JX省普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要求进行统一配置。

A政府保障程度11.小学、初中音乐、美术专用教配备1.小学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室1间以上,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2.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室1间以上,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内容档案目录及分工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内容档案目录及分工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内容档案目录及分工
项)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内容档案目录及分工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内容档案目录及分工
府保障
程度
(15
项)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内容档案目录及分工
府保障
程度
(15
项)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内容档案目录及分工
程度
(15
项)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内容档案目录及分工
(9
项)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内容档案目录及分工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内容档案目录及分工。

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的

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的

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的说明泗泊河小学何小军一、档案建设中的方法与步骤:1、建档基本思路首先,要以“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为指针,逐字逐句的解读“评估标准”和“评分细则”;以《泗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档案目录》为依托,仔细了解卷宗的目的性和侧重点,做到有的放矢。

其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将指标体系进行系列的分解、充分运用档案资料的筛选法和组合法进行支撑、建档。

2、建档基本方法以A级指标分类,以B级指标排序,以C级指标装袋成盒。

3、归档的要求(1)C级指标原则上以件为单位装入马蹄袋,一件一袋,决不能用线装订。

(2)建立专项的《某某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索引》,每个档案盒的盒面要标注清楚,每盒内的《卷内目录》的顺序与件数要一马蹄袋件数一致。

(3)所有文件不能用铅笔或圆珠笔填写。

4、建档过程:(1)备盒。

按27个C级指标,每个C级指标至少一个盒子,做到C级指标不漏盒,有的C级包含内容较多,按顺序排列装入多备个档案盒。

如C25: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计划。

此指标包含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等等系列档案,按序排列。

(2)制作标签。

档案盒的盒脊和正面要分别贴上竖签和横签,竖签和横签要有统一性。

竖签体现学校校名、案卷类别序号、目录名称、档案主题,档案编号五个要素。

如泗小的竖签首先有“泗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几个竖排文字,下面以B级指标(如:政策规划、经费投入等)确定序号,以C级指标确定条款名称如:A1-B1-C5。

C 级指标有多盒的还要排上盒号。

竖签里体现校名主要是为了规范管理,并在群体档案检查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体现目录等级是为了便于建档、续档和查阅,避免造成检查人员找不到(甚至建档人员也找不到)的现象;体现档案编号主要是为了整理档案、查阅档案、摆放档案方便,可以直接按类别序号顺序排列,使档案整理工作更简单快捷,查阅更为方便。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解读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解读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解读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主要任务: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相关要求。

与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体系相比,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体系体现了更高的标准化水平、更高的均衡程度、更高的质量要求,特别关注到薄弱学校、薄弱环节的改进,每一所学校、每一项指标都能达到标准要求,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标准对比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中,坚持“雪中送炭、抬高底部”,坚持“严把质量关”,在整体提高水平的前提下,不丢掉任何一所学校,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低水平达标。

二是扎实做好研究,制定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和方案。

各地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进度不同,问题不同,措施不同。

在制定本地区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体系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同时也要针对地方实际,在督导评估内容上有所侧重,在督导评估方法上有自己的创新。

在督导评估内容上,要以《办法》提出的内容为主,同时也要把国务院、教育部最新出台的相关文件、政策作为重要内容。

在督导评估体系建设方面,仍要本着“以评促建”的原则,同时更加关注“社会认可”,全面提高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社会信度。

三是用好信息化和大数据,建立健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程动态监测体系。

各地要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体系,要运用好信息化技术和大数据理论,要完善监测指标、监测方法,要以科研院校、高等学校、其他第三方机构为主体,培养监测技术支持体系。

通过全程监测、动态监测,及时了解本地区从基本均衡发展到优质均衡发展各时期义务教育的难点问题,以及对照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标准要求仍存在的诸多缺口,同时还要做好未来发展预测,为设定目标规划提高决策服务。

四是合理设计安排,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

在督导评估评估规划进度安排上,要把握好达标进度和达标质量的关系。

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努力加快进度。

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修订)

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修订)

一、有关说明(一)本方案是按照教育部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0]16号)、《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暂行办法》(鄂政督[2011]6号)精神,在总结我省“两基”工作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

本方案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评估与指导相结合,既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做出评价,也对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有关监测指标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通过构建具有我省特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督促各级政府切实依法履行义务教育职责,办好每一所学校,关注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逐步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原则:一是依法督导的原则。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和《湖北省教育督导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督导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义务教育职责,统筹实施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督促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督导评估的严肃性和客观性。

督导评估的过程和结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是分类指导的原则。

根据县域经济、教育发展的不同情况,加强过程督导和分类指导。

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定量监测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督促与整改提高相结合,提高督导评估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鼓励创新的原则。

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工作模式和教学内容、教育方法、评价方式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用改革创新的办法解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三)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包括县级政府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评价和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校级之间数据监测两部分。

通过对工作评价和均衡系数的综合利用,认定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结果。

工作评价以县(市、区)为单位,通过督导评估,明确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总体情况。

湖北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评估标准

湖北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评估标准
2.校园绿化、硬化达到省定标准,文化建设针对性强、品位高,环境优美,育人氛围浓厚。
3.校园用字符合国家的规范标准。
4.有文明、安全、适合教育教学的周边环境。
相关规定
1.有标准的旗杆、升旗台及校门、校牌和围墙。
2.生均校园面积:城镇中学≥28 平方米,小学≥20平方米, 农村中学≥30平方米,农村小学≥25平方米。旧城区、大山区学校生均校园面积中学不小于13平方米,小学不小于8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中学不小于10平方米,小学不小于6平方米。寄宿制学校和城市有住宿生的学校面积需增加。学校建筑容积率,中学<0.9,小学<0.8。
3.建立民主、公开、竟争、择优的干部选拔机制,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重视青年干部和女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
相关文件
[鄂政办发(2001)112号]
相关规定
● 教职工编制:
学段 班平学生 师生比 教职工与生比
小学 40 1:23.8 1:21.8
初中 45 1:19.3 1:16.8
湖北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评估标准及评估说明
A级指标
B级指标
C级 指标
评 估 标 准
评 估 说 明
A1
办学方向
B1
办学思想
C1
指导思想
学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改革开放、统筹兼顾、均衡发展、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作贡献。
相关规定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十项指标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十项指标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十项指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术语,是《国家教育督导报告2005》的主题。

2012年9月,《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指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提升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努力实现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上好学”,对于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解决义务教育深层次矛盾、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提升国民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13年1月,国家教育部启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

2021年底全国所有县(市、区)都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评估验收。

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标体系的构建与评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教育公平的度不断提高,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渐成为教育领域的重要议题。

为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构建相应的指标体系对其进行评估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阐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性,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构建均衡发展指标体系的意义,并探讨指标体系的构建与评估方法。

近年来,我国在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比如,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导致部分地区教育水平滞后。

师资力量、教学设备等方面的差距也成为阻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因素。

构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标体系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通过客观、全面的指标体系,可以直观地反映各地区、各学校的均衡发展状况,为政府制定相应的教育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指标体系可以引导各级政府、学校和社会各界教育均衡发展,推动资源合理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地区和校际间的差距。

构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标体系应遵循以下原则:科学性:指标的选取应基于充分的理论依据和实践经验,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特征和关键要素。

全面性:指标体系应涵盖教育投入、教育过程、教育产出和教育公平等多个方面,以全面评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

湖北省县域经济发展评价考核指标体系

湖北省县域经济发展评价考核指标体系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25771
22960
无人口数
人均地方一般预算收入

695
2658
无人口数
农民人均纯收入

5902
6670
3、结构指标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占GDP比重
%
2.70
3.6
4.3
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比重
%
70.53
74.3
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46.10
46.2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湖北省县域经济发展评价考核指标体系
指标
单位
2010年实现数
2011年市目标
1~9月完成数
目标完成程度
1、经济总理
地区生产总值.07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
亿元
3.5635
4.37
38041
社会消费品零额
亿元
56.9899
67.2
38.49
外贸出口
万美元
4396
5056
3932.8
2、人均指标
91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降幅
%
-27.06
%
37.9
38
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占农业产值的比例
%
216.5
4、速度指标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
%
16.8
15
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
%
26.58
24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速度
%
46.4
23.1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
%
34.5
30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
%
15.36
13

督导评估计划

督导评估计划

2011年,新塘乡将接受省人民政府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为切实做好迎检工作,确保督导评估验收顺利通过,根据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和《恩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市迎接省人民政府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迎接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为契机,对照《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及其《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全面回顾我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来所作的工作,认真总结成绩与经验,明确差距与不足,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推进工作,努力争取达到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各项要求,确保通过省人民政府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一)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迎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谭家庚副组长:谭家胜刘述吉成员:冯本勇李根何璐肖鹰曹刚章邦松李艳萍向选州朱永新各班主任(二)组建迎检工作专班。

对应省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及其指标体系,组建七个工作专班,具体成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工作专班组长:谭家庚副组长:谭家胜刘述吉成员:冯本勇李根何璐肖鹰曹刚章邦松李艳萍向选州朱永新主要工作职责:⑴制定迎检工作方案;⑵负责迎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对其他工作专班工作的检查督办并审核各专班准备的迎检资料;⑶负责对各义务教育学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和发展水平进行督导检查评估;⑷负责组织做好“A1 政策统筹”指标相关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开展自评,撰写该指标自评报告,指导义务教育学校做好相关的迎检准备工作;⑸负责整理完善创新教育管理运行机制,构建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和乡内联校办学方式,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专项材料;⑹负责整理完善实施义务教育关爱工程和开展“建立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救助机制”试点的专项材料⑺负责形成综合性自评报告及相关申报材料;⑻负责做好迎检会务及现场准备工作。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域经济和社会综合评价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域经济和社会综合评价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域经济和社会综合评价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1.05•【字号】鄂政办发[2005]113号•【施行日期】2005.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域经济和社会综合评价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05]113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县域经济和社会综合评价考核暂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五年十一月五日湖北省县域经济和社会综合评价考核暂行办法按照《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补充意见》(鄂发[2004]8号)关于“完善县域经济发展评价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评价考核体系的导向作用,客观准确反映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形成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全省县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评价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范围:县级市24个;县40个;参照县级管理的区8个;武汉市县改区4个。

共计76个单位(见附表)。

三、评价考核原则(一)科学发展的原则。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行评价考核。

(二)全面客观的原则。

充分考虑县(市、区)客观条件、发展基础等多种因素,对经济发展总量、结构、速度、效益、质量等方面以及社会发展指标进行全面评价考核。

(三)定量考核的原则。

评价考核指标要有可计量性,突出硬性指标和重要指标的评价考核,增强考核的准确性。

(四)可比性和可行性原则。

采用可比性较强、具有可操作性、相对独立的指标,避免信息重复,便于评估和核实。

四、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县域经济和社会综合评价考核体系分经济发展水平、可持续发展、社会发展等3大类33项指标(详见下表)。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一、指标体系1.学校基础设施:评估学校的面积、教学设备、图书馆等基础设施是否能够满足师生的需求。

2.教育教学资源:评估教育教学资源的配置情况,包括教师数量、教师素质、教材质量等。

3.学生义务教育入学率:评估学生的入学率,包括学前教育入园率和义务教育入学率,确保每个适龄儿童都能接受质量良好的教育。

4.学生多元发展机会:评估学校为学生提供的多元发展机会,包括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的培养和活动。

5.教育公平性:评估教育资源的公平性,包括教育财政投入的公平性、教师分配的公平性以及学校师生之间的公平性等。

二、督导方法1.数据收集:通过文献研究、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相关数据,建立全面的督导评估数据库。

2.样本调查: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学校进行实地调查,评估其基础设施、教育教学资源、学生入学率等情况。

3.实地观察:通过实地观察学校的教学现场,评估教师的授课能力、学生的学习情况以及教学氛围等。

4.应用案例验证:选取一些典型学校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其均衡发展的经验做法,并将其应用于其他学校。

5.学生评估:通过学生的学习成绩、考试情况等综合评价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学生成长情况。

三、评估结果应用1.奖惩机制:对于均衡发展较好的学校,给予奖励和激励,提高其顶梁柱作用的发挥;对于均衡发展不足的学校,给予指导和帮助,提高其教育质量和均衡发展水平。

2.资源调配: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教育资源的分配,加大对资源较少地区以及薄弱学校的支持,使其能够获得更多的教育资源。

3.政策制定: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和完善相关教育政策,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4.经验分享:对于均衡发展较好的学校,鼓励其将经验分享给其他学校,提高整个区域的教育均衡水平。

综上所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应包括指标体系、督导方法以及评估结果应用。

通过对学校基础设施、教育教学资源、学生入学率等方面的评估,可以帮助政府监测和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提升教育公平性和质量。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自查报告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自查报告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自查报告千江有水千江月,万里无云万里天。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让每一位学生都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是学校的责任。

近几年来,在县局和中心学校领导下,我校始终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高举理想教育大旗,践行真教育,加速学校发展,经过全校师生的努力,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教育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办学水平正在不断提升。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督导评估验收,我校对照《湖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权重》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建设目录》,逐项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自查结论为达标。

现将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学校概况黄梅县濯港中学是一所环境优雅、景色秀丽、设施齐全的农村初级中学。

她创建于1958年,历经黄梅七中、濯港区中、濯港社中、濯港镇中、濯港一中等校名的变更,2011年因布局调整,由原濯港一中、濯港二中、白湖中学三校合并而成。

学校历史悠久、业绩辉煌、声名远播,被誉为鄂东教育明珠,系全国教职工之家、湖北省体卫艺工作先进单位、黄冈市示范初级中学、黄冈市示范家长学校、黄梅县合格学校。

学校坐落在太白湖畔的细岭山头,东高西低,因势而建,三级阶梯,巧夺天工;校园内,松樟掩映、花草绕梁,道路幽深宁静,运动场绿草如茵,游泳池碧波荡漾。

教学区、生活区、办公区、运动区,独立划片;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学生公寓、教工宿舍楼,气势恢宏。

学校现有学生1490人,28个教学班,班额53.2人;用地面积65000平方米,生均43.6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4500平方米,生均16.4平方米;绿化用地21000平方米,跑道300米,田径场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4个,理化生实验室、体音美器材设备均达标,计算机教室2间,多媒体教室1间,图书室藏书65010册,生均43.6册。

学校现有教职工108人,其中专任教师100人,本科学历69人,专科学历31人,合格率为100%,师生比为1:14.4。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
2.抽查学校,城镇小学和初中班级学生数控制在省定标准内的,得5分.每发现一所小学1—3年级、初中1—2年级有超过规定班额的,扣0.5分,扣完为止.
教育局、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局、规划局、住建局等
B8.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85%2分.
查阅文件、入学名册等.
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85%的,得2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的,扣0.5分,扣完为止.
教育局、残联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方法及细则
责任单位
A3.经费保障
25分
B9.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全额纳入财政保障范畴1分;近三年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3分;近两年省财政分解核定的县市、区教育投入任务足额完成5分.
查阅财政、税务、教育等部门提供的相关报表.
1.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全额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的,得1分.
查阅文件、会议纪要、统计报表、招生文件,实地查验.
1.义务教育学校“择校生”比例控制在5%以内,得2分.每发现一所学校超过5%的,扣0.5分,扣完为止.
2.省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域内初中比例不低于70%的,得1分;逐年有所提高的,得1分.
教育局、乡镇政府街道社居委
B6.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现零障碍;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多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建立、完善2分.
查阅编办文件、档案资料,实地查验.
督导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督导经费在预算中单列、活动正常开展的,每项得1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政府办公室、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局、编办、人社局、财政局等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方法及细则
责任单位
A2.机会均等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一、概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是用于评估各地区义务教育发展情况的一套指标体系。

它包括了教育资源配置、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学业水平等多个方面的指标,旨在全面了解各地区义务教育发展的情况,并为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参考。

二、教育资源配置指标1、学校数量及分布情况1.1 学校总数1.2 学校类型及比例(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等)1.3 学校分布是否合理(城市、农村等)2、教育投入情况2.1 教育经费占GDP比例2.2 学校设施设备更新情况2.3 学校教育资源相对均等情况三、师资队伍建设指标1、教师数量及结构1.1 教师总数及比例1.2 具备相应资质的教师比例1.3 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率2、教师待遇和激励机制2.1 教师薪酬水平2.2 评聘晋升制度2.3 继续教育机会及参与度四、学生学业水平指标1、年级合格率1.1 学生学科考试及格率1.2 学生年级晋级率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1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式及实施情况2.2 学生道德品质、体育运动、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指标2.3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应用情况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请查阅附件部分内容。

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其注释如下:1、教育资源配置:指分配到各地区的教育资源数量。

2、师资队伍建设:指教师人数及其素质水平的建设工作。

3、学生学业水平:指学生在各个学科方面的掌握程度和成绩表现。

4、综合素质评价:指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评价,包括道德品质、体育运动、科技创新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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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有关规划。
1.编制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明确永久性保留学校、过渡性保留学校和撤并学校,计2分,否则计0分;
2.新建学校应当与居民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根据不同程度,分别计3分、2分、1分、0分。
《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第27条、第28条、《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2011-2015年)》
根据不同程度,分别计2分、1分、0分。
《湖北省教育规划纲要》第7条、《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第6条
关爱机制
(5分)
C6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得到保障。 (1分)
查阅有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名册、相关措施和文件。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85%,计1分,否则计0分。
《湖北省教育规划纲要》第7条、《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第20条
鄂政发【2010】16号、《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第4条、第6条
管理机制
(11分)
C3义务教育学生就近、免试入学,中小学生“择校”问题得到缓解。(5分)
查文件、统计报表。
1.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计1分,否则计0分。
2.向社会公布公办学校招生范围,计0.5分,公布招生人数计0.5分,否则计0分;
2.实行经费单列,计1分,否则计0分;
3.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计1分,否则计0分。
《义务教育法》、鄂政发〔2010〕16号
C11国家和省规定的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和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足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发放。(2分)
查上一年度教师工资报表和相关凭证。
1.足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计1分,否则计0分;
5.学生数不足100的学校或教学点,按100人拨付生均公用经费,计0.5分,否则0分。
《义务教育法》第42条
C9确保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足额征收,并按规定用于均衡发展城乡义务教育。(6分)
查上一年度相关财务报表。
1.教育费附加征收率达到3%,计2分,达到2%,计1分,否则计0分;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计1分,否则计0分。(若发现用于教职工福利和奖金发放,出现挤占挪用、平衡财政预算等现象,扣1分)
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9%或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3%,计1分,否则,计0分。
4.根据择校程度分别计2分、1分、0分。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初中三年级的学生数/该年级入小学时一年级学生数×100%。
《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第15条、16条、鄂政发【2010】16号、《教育部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域义爱国主义、社会公德、传统美德、心理健康、劳动、法制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等教育,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2分)
《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2011-2015年)》
B8
校安工程
(3分)
C16加快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3分)
查有关工程进度、听取汇报。
1.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年度实施计划和逐校逐栋改造方案,计1分,否则计0分;
2.根据规划的落实程度,分别计1分或0分。
查阅有关编制、教师录用文件。
1.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计2分,否则计0分;
2.保质保量地为所有中小学配齐合格教师,计2分,否则计0分;
3.新增教师要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的需求,计2分,否则计0分。
《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第40条、教基一【2010】1号、教基【2005】9号
C19建立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新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主要从免费师范生、特岗生或资教生中招聘录用。(3分)
2.根据建设规划的落实程度,分别计2分、1分、0分。
鄂政发【2010】16号、《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第11条、《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2011-2015年)》
A4




(25分)
B10
合理配置
(9分)
C18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定编,科学设岗。新增教师要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的需求。(6分)
B7
薄弱学校
改造
(9分)
C14制定薄弱学校限期改造计划,集中力量加快薄弱学校改造进程。(3分)
查文件、档案。
1.确定薄弱学校名单,制定薄弱学校限期改造计划,计1分,否则计0分;
2.根据改造计划落实程度,分别计2分、1分、0分。
教基【2005】9号
C15根据教育教学的基本需要,加强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和设施设备的建设;进一步推进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6分)
0分;
2.把在农村中小学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作为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的必要条件的,计2分,否则计0分。
教基一【2010】1号
C21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的定期轮岗交流。(6分)
查有关校长任命文件、教师交流文件、访谈校长、教师。
1.实行校长任期制的,计1分,否则计0分;实行校长交流制的,计2分,否则计0分;
《湖北省教育规划纲要》第7条、第8条,鄂政发【2010】16号、《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第13条
C5教育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初步形成。(2分)
查有关文件、纪要,听取汇报。
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的,
C2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将义务教育优先发展、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2分)
查有关文件、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制定本行政区域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1分,否则计0分;
2.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1分,否则计0分。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地方教育附加的通知》、《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第53条、财办[2011]37号
B5
经费管理(8分)
C10义务教育经费足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实行经费单列。(3分)
查近3年县级财政预决算报表、义务教育经费统计公告。
1.义务教育经费足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计1分,否则计0分;
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计2分,否则计0分;
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落实以流入地政府为主,计1分,否则计0分;
落实以公办学校为主的,计1分,否则计0分。
A2




(20分)
B4
经费投入
(12分)
C8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6分)
校长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届仍未交流的,每发现一个扣0.5分,扣完3分为止。
2.县域内每年义务教育教师校际交流人数占教师总数的10%的,计3分;占5%的,计2分;否则计0分。
鄂政发【2010】16号
B12
教师培训
(6分)
C22健全教师培养机制,制定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和培训计划,对教师实行每五年一个周期的全员培训。(3分)
教师培训经费落实,并专款专用的,计3分,否则计0分。
鄂政发【2010】16号
A5




(15分)
B13
德育工作
(4分)
C24创新德育工作方式,大力开发社会教育资源,建立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制度。(2分)
查德育工作方案。
1.建立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制度的,计1分,否则计0分;
2.青少年活动中心管理规范,利用率高,计1分,否则计0分。
2.按时足额发放,计1分,否则计0分。
鄂政发【2010】16号
C12进一步完善“校财局管”相关办法,加强对实施义务教育经费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建立义务教育经费项目及其执行情况的定期公告制度。(3分)
查有关文件、公告文本。
1.完善“校财局管”,计1分,否则计0分;
2.实施义务教育经费的监督、检查和审计,计1分,否则计0分;
查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和培训计划、文件和记录。
1.制定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和培训计划,计1分,否则计0分;
2.落实对教师每五年一个周期的全员培训,计2分,否则计0分。
教基一【2010】1号、《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第41条
C23教师培训经费专款专用。按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3分)
查培训经费划拨和支出记录。
查文件、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相关档案。
1.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制度、党政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向同级党委、人大报告教育工作的制度、目标责任制度和问责制度落实,计1分,否则0分。
2.建立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和警校经常性联系制度,义务教育学校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良好,计1分,否则0分。
《湖北省教育规划纲要》第51条、《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第5条《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第33条
查有关教师招录文件。
上一年度新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中免费师范生、特岗生或资教生达到80%,计3分;达到50%的,计2分;否则,计0分。
《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第38条
B11
教师交流
(10分)
C20建立和完善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服务期制度。(4分)
查有关文件和方案。
1.通过下乡支教、对口支援、巡回讲学、挂职锻炼等形式加强城乡教师交流的,计2分,否则计
实地抽查部分义务教育学校。
1.根据实验室、图书室、艺术教室、综合实践教室、计算机室、语音室、医务室、体育器材室和体育场地等功能教室达到省定标准的不同程度,分别计2分、1分、0分;
2.根据体育艺术卫生器材设备、课桌椅、黑板等通用设施的更新与维护程度,分别计2分、1分、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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