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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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行劳动纪律考核办法

支行劳动纪律考核办法

*****支行劳动纪律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内部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依据省市行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支行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守则1、坚守工作岗位,服从指挥调度,在任何情况下不经批准都不得擅离职守。

2、严格按业务规章制度办事,按业务规程操作。

3、严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准向客户勒索钱财;不准接受用户的馈赠;不准乱收费用;不准拒办应该开办的业务或违章办理业务;不准刁难用户。

4、如实反映工作情况,不准弄虚作假。

第三章劳动纪律管理要求1、上班不准迟到、早退和中途溜班,不准在工作场所会客、不准旷工、消极怠工。

有事必须请假,得到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

工作时间开始后未准时到达者为迟到;工作时间结束前下班者为早退。

2、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达3次以上者,除按迟到、早退扣罚外,另按旷工一日处理,依此类推。

3、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擅自离岗的;假期已满,逾期未到岗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均视为旷工。

旷工3小时以内计旷工半日;旷工4小时以上6小时以内计旷工一日。

4、上班时间应做好本职工作,不准在上班时间干私活,不准上班时间下棋、打牌,不准在电脑上玩游戏、聊天。

5、严禁上班时间打闹、嬉戏、追逐、喧哗、串岗、、闲聊、吃零食、用餐、或干与工作无关之事。

6、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所有手机必须关机或在振动状况下,严禁交头接耳和随便出入会场。

7、享受公免手机原则上一律不得关机,休班柜员、客户经理、业务主管晚9点前不准关机。

第四章安全保卫管理要求1、未经上级批准不得让外单位人员或其它无关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域及各类营业柜台内。

遇有上级或有关单位来人检查,必须验明其证件并向支行领导汇报批准后方可进入。

2、除安排的值班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生产、经营场所留宿、过夜。

3、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性物品进入生产、经营或工作场所,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4、下班时大堂经理负责关闭营业大厅内空调、电视、网银终端、补登折机电源。

银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银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加强我行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职业素养,确保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维护我行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行全体员工。

三、管理制度1. 上班时间与考勤(1)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员工应按规定佩戴工牌,保持仪容仪表整洁。

(3)员工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经人力资源部批准。

(4)迟到、早退、旷工的员工,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 工作纪律(1)员工应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业务安全、高效。

(2)员工应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4)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 信息保密(1)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保守我行商业秘密。

(2)员工不得泄露客户信息、账户信息等敏感信息。

(3)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获取不正当利益。

4. 礼仪规范(1)员工应尊重客户,礼貌待人,树立我行良好形象。

(2)员工应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不得接受客户贿赂、回扣等。

(3)员工应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四、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情节轻微的员工,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3.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与本行其他规章制度有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310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含考勤)RL

310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含考勤)RL

劳动纪律(含考勤)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龙江银行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了本行在职员工的上班、开会、培训等考勤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龙江银行劳动纪律(含考勤)的管理。

第三条迟到指不按时上班、出席会议或参加培训,晚于规定时间的。

第四条早退指未经负责人批准提前10分钟以内下班或离开的。

第五条擅离职守指上班、开会或培训中途未经负责人批准离开的。

第六条本规定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一)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二)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三)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第七条总行设立劳动纪律管理领导机构,对日常考勤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总行条线总经理、各分支机构对本条线、各分支机构的劳动纪律管理负总责。

第九条各分行综合条线负责本分行人员考勤的记录汇总,并于每月5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报总行人力资源部。

第十条总行人力资源部负责总行各部门考勤的记录汇总;总行综合条线负责全行性工作会议参会人员的考勤签到记录汇总。

第十一条全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对本人出勤行为负责。

第二章内容与要求第十二条总行、各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应按照上班时间提前10分钟到岗;重要岗位人员、交接班岗位人员应按照交接班时间提前10分钟到岗。

第十三条节假日值班与办公时间相同,夜间值班按照安全保卫部门的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考勤形式分为签到和检查两种。

总行条线总经理助理、分行副行长、支行行长助理为考勤员,负责本条线、本分行、本支行员工的考勤工作,并报上一级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备案;上一级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条线、各分行、各支行工作人员的签到、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总行、各分行、各支行员工上、下班时间和参加会议、集体活动时(含值班、守库)的签到(签退)及工作期间因事外出、返岗情况的登记等均属考勤范围。

银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银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银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第一篇:银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关于印发《银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各支行、机关各部室:现将《银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银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修订)某某某某有限公司2016年8月1日银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依据国家劳动法规及省联社干部员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管理对象为银行所有(除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离退休人员、内部退养人员外的)在岗在册员工,包括总行机关工作人员、借调及上挂锻炼员工、城区各支行在岗正式员工、劳务派遣制工勤人员。

第三条银行员工考勤及休假的管理和考核由总行综合人教部组织实施,机关各部室及城区各支行负责落实。

第二章正常工作日考勤第四条正常工作日系指每周一至周五以及因国家法定假日调整休息日而照常上班的周六、周日。

第五条正常工作日作息时间由总行综合人教部按照不同机构、不同岗位、不同季节统一发布,城区各支行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不违反总行统一作息时间规定,又能改善服务、确保正常营业并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制定本单位作息时间。

第六条全行均实行考勤登记制度,考勤登记表由总行综合人教部统一制定并下发。

每个工作日分上、下午的出勤情况进行登记,登记事项包括到岗时间、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等。

第七条城区各支行考勤登记实行专人专责,考勤登记必须全面、真实、有效。

总行机关部室人员考勤统一由各部室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

第八条总行综合人教部每月对全行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各单位考勤登记表由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后,于次月3日前报综合人教部。

第九条考勤结果纳入员工绩效考核,员工基本薪酬与考勤结果挂钩,凡员工出现迟到、早退、旷工及超假不归等情况,要扣除相应比例的薪酬工资。

第十条总行综合人教部不定期到各单位检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并对各单位考勤登记进行监督。

银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银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银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一、总则银行员工作为金融领域的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的规章制度,恪守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维护公司形象和客户利益,保证银行业务的正常开展。

为加强银行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岗位责任2.1 岗位职责(1)银行员工应本着诚实守信、服务至上的职业精神,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2)银行员工应遵循银行内部的规章制度,完成本职工作并保密客户信息。

(3)银行员工应当积极参加银行组织的培训和教育,提升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2.2 岗位要求(1)银行员工须保持工作积极性,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恶意拖延工作时间。

(2)银行员工应当严格遵守上岗时间,不得随意迟到、早退和旷工。

(3)银行员工应当尊重领导和同事,不得扰乱有序的工作秩序。

(4)银行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从事与职业无关的活动。

三、劳动纪律3.1 制度宣贯银行应定期开展劳动纪律的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法律法规。

银行还应当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详细阐述银行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并要求员工做好书面备案。

3.2 奖惩措施对于遵守劳动纪律,工作出色的员工,银行应当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银行应当及时制定处罚措施,其责任人应当受到相应的惩处。

3.3 申诉处理对于员工的申诉和反映,银行应当及时制定处理方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

四、监督管理4.1 监督机制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劳动纪律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并在掌握严重违法案件的情况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和规定立即做好协调处理。

4.2 监督方式监督方式包括日常巡查和抽查、问责制度、监督电话、网络监督以及公开曝光等多种形式,以保证监督工作的效果。

银行领导应当认真履行领导职责,发挥好监督作用。

五、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对本办法进行补充、修改,应当经过银行领导大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银行工作纪律管理规定

银行工作纪律管理规定

银行工作纪律管理规定
二、工作时间和考勤
1. 员工应按照银行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

工作时间为每天早
上9点至下午5点,中午12点至1点为午休时间。

2.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

3. 员工每天上班前应进行考勤,下班前应进行考勤,确保工作
时间的准确记录。

三、工作纪律
1. 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积极的工作态度,按照工作要
求完成任务。

2. 员工不得私自泄露客户信息和银行机密,严守职业道德,保
护客户利益。

3. 员工应遵守银行规定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方式。

4. 员工不得与客户发生私人纠纷或冲突,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客户业务。

5. 员工应尊重上级领导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四、奖惩制度
1. 对于遵守工作纪律、履行职责的员工,将给予表扬、奖励或晋升等激励措施。

2. 对于违反工作纪律、不履行职责的员工,将按照银行规定的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包括扣减奖金、降职甚至解雇。

五、其他事项
1. 本《银行工作纪律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所有员工必须遵守。

2. 员工如对规定内容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或
人力资源部门反映。

> 注意:本文档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实施以银行内部规定为准。

银行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银行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银行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内部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银行业务正常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及其他业务部门的员工、劳务派遣人员等。

第三条银行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银行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

第二章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第四条银行员工应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工作的高效完成。

第五条银行员工应保守银行业务秘密,不得泄露客户信息和内部机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六条银行员工应依法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业务信息和报告,不得捏造、篡改相关数据。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考勤管理第七条银行员工应按照银行规定的工作时间上班,并准时开始工作。

加班情况应有合理的安排和调度。

第八条银行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按时签到、签退,并认真填写工作日志和其他相关表格。

第九条银行员工如果因病、事假等原因不能按时上班,应提前请假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十条银行员工违反考勤规定,造成迟到、早退或缺勤等情况,应按照规定扣发相应的工资和奖金。

第四章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第十一条银行员工应尊重上级领导和同事,遵守团队合作原则,不得有辱骂、恐吓、诽谤等行为。

第十二条银行员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自离岗、旷工、旷课等,不得违规接受礼品和请客。

第十三条银行员工不得从事与其岗位职责无关的商业活动,不得利用银行资源谋取个人私利。

第十四条银行员工应遵守信息安全规定,妥善保管办公设备和资料,不得私自复制、传播机密信息。

第五章违纪处理和奖惩措施第十五条银行对违反本办法的员工,将依据违纪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开除等。

第十六条对于表现突出、工作出色的员工,银行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如表扬信、奖金、晋升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银行应定期对本办法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适应银行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

第十八条银行员工对本办法有异议或提出建议时,可通过正常渠道向上级领导反映或提交相关部门。

银行劳动纪律暂行管理办法(1)

银行劳动纪律暂行管理办法(1)

银行劳动纪律暂行管理办法sssss为加强全县农村信用社的内部管理,严格劳动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证全社各部室、各营业网点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上级规定,结合全社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考勤制度(一)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工作时间内,要坚守岗位,做好本职工作,外出离岗时,须经部室或网点负责人批准。

(二)日常考勤实行分级管理制。

各营业网点副职及以下人员考勤由网点负责人管理,每天上班要准时签到,每月将出勤情况汇总后,上报联社人事部门备案。

联社机关工作人员的考勤由联社人事部门统一管理。

s(三)随机查岗制度。

有带班领导和人事部门对联社机关和各营业网点劳动纪律情况进行随机检查。

既不请假又不在岗按旷工处理。

(四)当月发现无故迟到、早退或离岗情况一s次的,扣减工资10元;当月超过三次的,扣减工资50元;当月超过十次的,停发全月工资。

s二、请、销假制度(一)请、销假程序。

请假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由本人填写请假条,根据审批权限批准后,并及时交人事部门存档为有效,否则视为旷工。

假期满后,上班之日应到人事部门销假。

如因事或因病需要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未满之前办理续假手续,并根据累计天数逐级向上审批;提前上班的,按实际用假天数计假。

(二)审批权限。

联社领导班子成员请假由理事长审批。

中层正职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或包社领导)审批,请假一天以上的由理事长审批。

中层副职及以下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或网点负责人)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或包社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的由理事长审批。

(三)假期规定。

1、工作人员应享有的假期,包括婚、丧假,生育假,国家规定假。

在应享有的假期内,除另有规定外,假期内工资照发。

(1)婚、丧假。

工作人员持有结婚证,经批准给s予婚假7天;符合晚婚条件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享受婚假一个月。

工作人员直系亲属(父母、夫妻、子女、养父母、养子女)死亡时,经批准,给予丧假7天。

银行基层网点劳动纪律

银行基层网点劳动纪律

XXXXX支行规范化管理办法本办法包括绩效等级评定、劳动纪律、请假制度、年休假制度及规范化服务、客户经理工作日志记录情况。

一、绩效等级:1、发生以下任何一种状况,当年绩效评定不超过C-。

1)、发生有责投诉;2、重大业务差错;3、事假超过22天以上。

2、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如下:1)、当月旷工1 天(含)以内的,该员工当年绩效考核等级不高于D。

2)、当月旷工1 天以上5 天以下的,该员工当年绩效考核等级为E。

3)、当月旷工5 天(含)以上的,按照本行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纪律1、当班人员早上分前到岗迎接款车,自觉签到,不准代签。

未签到者视同迟到处理。

迟到早退者按照一次扣除考核分5分;员工早上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一天告知XX主任或者XX主任,但不能影响当日正常上班;无故缺岗(无理由空岗15分钟以上)、早退者扣除考核分10分。

2、早晚接送款包要求:当日全体当班员工接送款车,动作迅速,高柜至少三人持警具;当日班前班后员工必须参与接送款车并及时通知员工款车到达情况;内外部当班员工未参与接送款车者提前告之XX主任或王主任,违者一次扣除考核分1分;3、当日班前班后员工做好早晚安防检查工作并及时登记《班前班后检查登记本》;如未检查、检查不到位或未登本一次扣除相关责任人考核分10分。

4、中午就餐时间全体员工不得超过40分钟、停止对外营业时间不得超过50分钟,违者扣2分,每周抽查1次。

5、员工通讯工具保证24小时开通,单位或领导来电应及时接听,如有不便应在半小时以内回复,双人来电不接听、不回复的,第一次扣除考核分2分,第二次4分,依次双倍递增。

6、支行召开会议开始前应主动将手机调至静音、震动或关机状态,违者一次扣1分。

会议制度:网点召开条线会议,相关人员应按时到会,支行会时全员参加,特殊情况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无论条线会还是全员会,迟到者每次赞助100元,当场兑现;无故不到者每次赞助200元,次日交纳。

X银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X银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X银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X银行员工的劳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员工的纪律意识,特制定本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本办法制定依据《劳动法》、《公司章程》和相关劳动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银行所有在职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及临时工。

第三条主要内容本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时间管理、出勤纪律、工作规范、奖惩制度等。

第二章工作时间管理第四条工作时间安排1.X银行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员工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的,应提前向上级汇报,并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3.员工必须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或早退。

如确有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获得批准。

第五条加班管理1.员工需要加班的,应征得上级同意,并填写加班申请表。

2.加班时间原则上不超过每周3天,不得超过每月30小时。

3.加班应当有加班费或补休的安排,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部门制定并告知员工。

第三章出勤纪律第六条考勤制度1.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考勤制度进行签到、签退。

2.迟到、早退、旷工等出勤违纪行为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请假管理1.员工需要请假的,应提前向上级请假,并填写请假申请表。

2.请假原则上需要提前2天申请,特殊情况可以适当调整。

3.请假期间需要及时与上级保持沟通,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工作规范第八条工作态度1.员工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工作,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2.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上网、玩游戏等。

第九条保密义务1.员工在工作期间接触到的与X银行相关的机密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2.离职后,员工仍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利用或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条奖励措施1.对于表现优秀、工作成绩突出的员工,可给予奖励,如奖金、晋升等。

2.奖励措施将根据员工的表现和贡献程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评定。

第十一条处罚措施1.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降级、辞退等。

银行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银行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银行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提高银行工作人员的纪律意识和遵守规章制度能力,促使员工认识到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的重要性,维护银行的良好形象和声誉,保障银行业务的正常运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银行内的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生等,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或违反规定。

第三条银行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应以法律法规为基础,在此基础上细化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切实保障员工的权益,合理规范员工的行为。

第四条银行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具有普遍适用性,适用于全行所有分支机构,不受地域和业务范围的限制。

第五条银行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修订,并及时向全体员工进行通知,确保员工充分了解并遵守规定。

第六条银行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的目的是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银行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银行的业务正常运转。

第二章员工基本要求第七条银行员工应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银行的名誉和形象,谨言慎行,言行举止端正。

第八条银行员工应保守银行业务秘密,不得泄漏任何与银行业务相关的机密信息,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九条银行员工应尊重客户,礼貌待人,认真负责,细心细致,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积极解决客户问题。

第十条银行员工应遵守劳动纪律,按照上级安排认真履行本职工作,不得擅自请假、早退、迟到或旷工。

第十一条银行员工应保持个人形象,穿着整洁得体,不得在工作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活动。

第十二条银行员工应严守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司规定的各项劳动纪律,如有违反应按规定受到相应的惩罚。

第十三条银行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和考核,不得拒绝或敷衍塞责,认真对待。

第三章工作安排第十四条银行员工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时间七小时,如遇特殊情况需加班的,应提前向领导报备,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第十五条银行员工工作之余,不得在银行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不得影响他人工作。

信用社(银行)员工劳动纪律

信用社(银行)员工劳动纪律

信用社(银行)员工劳动纪律信用社,银行,员工劳动纪律1、遵守作息时间~提倡上班提前五分钟到岗~无故不迟到、早退、旷工、不提前就餐,特殊工种除外,~外出应事先汇报。

2、上班时间不聚谈闲聊、不大声喧哗~不吃零食、打磕睡、干私活、不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玩电脑游戏、不带小孩上班、不搞柜台交易、不背后议论客户。

3、上班时间应全身心投入工作~非工作联系不得随意离岗、串岗,非经主管领导安排~不得擅自代岗。

4、工作结束应检查帐款、凭证、印章是否入库、上锁,水源、电源是否切断,计算机是否关闭,办公用品是否收拾妥当,非工作需要~下班后一律离开工作场所。

5、禁止任何时间在工作场所进行娱乐活动。

6、未经批准~营业厅及监控室、金库、机房等重要场所~禁止外来人员入内。

其它办公场所不得接待非联系业务人员。

7、提倡节约~禁止用联社信纸、传票等打草稿或作其它不正当用途。

不得复印、打印、传真与联社业务无关的文件和资料~不得使用联社计算机处理个人事务。

8、倡导艰苦创业、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

严格用车制度~机关车辆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严禁公车私用~做到人到车回~不得车随人转。

9、准时参加联社的各级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事先请假。

会议实行签到制。

会场里不得吸烟、使用手机等。

10、严格印章管理~使用印章建立登记制度~所有印章均落实专人管理。

重要印章的交接~要有交出人、接收人、监交人三方人员~并有签字登记簿。

11、坚持定期学习制度~各部室、办事处必须每月组织学习一次~做到有内容、有记录、有收获。

12、来客投诉、询问必须予以答复并尽力解决和帮助~并有书面记录在案。

13、员工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不得在外参与经营性或赢利性活动~不得以个人身份担任代理~且代理的业务属于联社经营范围。

银行员工劳动规章制度

银行员工劳动规章制度

银行员工劳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员工的工作行为,保障其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银行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兼职员工等。

第三条银行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条银行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积极主动,勤奋努力,努力提高自身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第五条银行员工应保护银行的经济利益和商业秘密,妥善保管、使用、处置资金、票据、证书、文件、印章、设备等物品,杜绝浪费、滥用。

第六条银行员工应保持工作岗位的整洁、卫生,严禁徇私舞弊,违法违规。

第七条银行员工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技能。

第八条银行员工应遵循客户至上、诚信服务的原则,保障客户权益,维护公司形象。

第九条银行员工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健康生活,保持良好的体力和精神状态。

第十条银行员工应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不得擅自挪用公司资产。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十一条银行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履行工作职责,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二条银行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流程办事,不得独断专行。

第十三条银行员工应尊重上级领导,服从领导安排,不得对领导指示敷衍了事。

第十四条银行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卫生,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噪音扰民等。

第十五条银行员工应遵循工作纪律,不得违反公司规定,私自接受礼物、回扣等。

第十六条银行员工应如实报告工作情况,不得故意隐瞒信息、虚报信息。

第十七条银行员工应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愿意接受公司领导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八条银行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不得擅自请假。

第三章奖惩制度第十九条银行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取得显著成绩者,公司将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条银行员工有违规行为或违纪行为,公司将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第二十一条银行员工有严重违纪行为或违法行为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处分。

银行员工工人管理制度

银行员工工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员工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银行各项业务稳健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前台柜员、客户经理、风险管理员、财务会计人员等。

第三条银行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银行业务规范和银行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形象。

第二章培训与教育第四条银行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银行应组织员工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考试,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银行应开展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七条银行员工应按时上下班,遵守工作时间规定,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八条银行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在工作时间聊天、玩手机、干私活。

第九条银行员工应严格执行业务操作规程,确保业务办理准确无误。

第十条银行员工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银行内部信息。

第四章服务质量第十一条银行员工应积极主动地为客户提供服务,做到热情、周到、耐心。

第十二条银行员工应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第十三条银行员工应遵守服务规范,维护银行形象,树立良好的职业素养。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四条银行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物质奖励、晋升机会等。

第十五条银行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银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保密与信息安全第十八条银行员工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涉及银行经营、客户隐私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银行员工应确保信息安全,不得擅自复制、泄露、传播银行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和信息。

第二十条银行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

第八章职业健康与安全第二十一条银行应关注员工职业健康,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15 富滇银行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15 富滇银行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附件:富滇银行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富滇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员工劳动纪律观念,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员工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强化员工工作责任心,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制度,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与本行成劳动关系的员工,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劳动时间第三条本行员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因工作需要实行轮班制的部门或岗位,作息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得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2天。

第四条为确保本行的工作和正常营业时间,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本行的工作时间。

第五条因工作需要,经支行或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在国家法定节日或法定休息日进行工作,视为加班;在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进行工作,视为加点。

因工作需要轮班,在法定休息日上班者,不视为加班;在法定节日上班者,视为加班。

第三章劳动纪律第六条员工必须严格服从所在支行或部门的工作安排和调配,遵循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认真完成所在单位或上级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第七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行各项规章制度,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各自的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努力工作,不得消极怠工、玩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妨碍和影响他人工作。

第八条员工必须遵守本部门、本岗位的工作规程,严格按工作程序办事,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九条员工必须爱护公共财产,做好工作设备的定期保养维护,厉行节约。

第十条员工必须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确保本行一切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第十一条员工必须严守本行机密,严格执行为客户保密的制度,未经有关执法机关出具证明,不得向任何单位、个人披露或提供本行任何客户的资料。

第十二条员工应认真遵守中国银行业协会制定的《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各项规定,并接受本行、银行业自律组织、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银行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银行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银行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银行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银行业作为金融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资金存储、支付结算、信贷融资等重要功能。

而在这个特殊的行业里,银行员工不仅要承担着巨大的工作压力,同时也要遵守严格的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银行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是一套针对银行员工日常工作行为的管理规定,其目的是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银行的正常运营。

这些规章制度包括了对员工的工作时间、工作考勤、个人形象、部门协作等方方面面的管理要求,严格要求员工不得私自泄露客户信息,严禁接受他人贿赂等。

银行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是有其深刻的内在逻辑。

首先,银行是金融服务行业,对客户信用和资金安全具有极高的要求。

员工的工作行为直接关系到客户和银行自身的利益,因此需要严格的规范和管控。

其次,银行的金融活动涉及到的是大量的资金和信息,一旦出现泄露或不当行为,不仅会损害客户利益,也可能对整个金融市场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对员工的日常工作行为进行管理是银行的内在要求。

在实际执行中,银行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需要得到员工的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

只有员工们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严禁违反规定行为,才能确保整个银行运营的安全和稳定。

同时,银行也需要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违
规行为,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效果。

总之,《银行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是银行行业的基本管理制度,是银行保障经营安全和客户利益的重要保障措施。

只有银行员工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才能确保银行业的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

银行员工劳动纪律的规定

银行员工劳动纪律的规定

银行员工劳动纪律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肃纪律,保证正常的办公秩序,树立和维护良好的商业银行形象,特制定此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劳动纪律是指员工考勤(对员工在办公时间出勤的考核,包括因私请假及因公外出)和办公纪律。

第二章考勤规定第三条员工在上班时间前到行,下班后离行须亲自打卡签到和签退,打卡机自动记录到行、离行时间。

第四条员工因工作需要,于规定上班时间后到行或在规定下班时间前离行者,事前须经所属部门领导批准,并于到行、离行时打卡,事后在卡上注明原因,由所属部门领导签名核实。

第五条员工因故漏打卡和因公未打卡,须由本人在卡上注明,由所属部门领导签名核实。

第六条员工请假须填具请假单,详述理由。

因病请假一天或以上者,须有医院证明,请病假一天或以上无医生证明者作事假处理。

第七条员工请假必须将本人经办的工作移交清楚后,方可离行,因急病或突发事情未来得及请假者,应于当日规定到行时间前电话报告所属部门领导,并于返行恢复工作后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第八条部门总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因公或因私外出一天以上(含一天)都须办理有关手续,详述理由,由部门主管行长和行长批准,因公因私外出半天,须知会办公室文秘处。

副总经理因公或因私外出一天以上(含一天)须经部门主管行长批准,因公因私外出半天,须知会办公室文秘处。

第九条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请假两天(含)以上者,须指定工作代理人。

第十条员工清事假两天(含)以下,须经部门领导批准,超过两天者,须报人事部批准。

第十一条各级领导对员工请假的理由应认真审核,如有疑问,应要求员工提供确实证据鹏,方可批准。

第十二条要严格控制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者,须按照《中国民生银行总行员工加班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并须经过批准。

第十三条各类请假的界定和计算按照国家及《中国民生银行总行员工劳动考勤管理暂行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各类请假的待遇和缺勤扣款依照《中国民生银行总行员工劳动考勤管理暂行规定》办理。

银行职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银行职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银行职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职工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树立精简、勤政、务实的银行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结合银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银行职工应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和脱岗。

第三条银行行长负责本行的职工管理工作,人力资源部门具体负责职工考勤、绩效考核等工作。

第四条银行职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职工考勤结果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及奖励挂钩。

第二章考勤内容第五条银行考勤内容主要包括在岗、加班、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

第六条在岗。

银行职工准时到达、准时离开工作岗位,即为在岗。

职工在下列情况下视同在岗:(一)由领导派其到外地出差、开会或经领导批准在城区范围内办公事,不能按时在银行上下班。

(二)经批准脱产、半脱产学习培训或从事其他公务活动的。

第七条迟到。

职工未按时上班按迟到记录。

员工迟到半小时以内者,按迟到1次处理;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者按迟到2次处理;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早退。

职工未按时下班按早退记录。

早退半小时以内者,按早退1次处理;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者按早退2次处理;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九条银行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量、工作态度等。

第十条绩效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季度考核由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属职工进行评价;年度考核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对全体职工进行评价。

第十一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职工薪酬、晋升、评先评优等方面的依据。

第四章培训与发展第十二条银行重视职工的培训与发展,为职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

第十三条银行定期组织内部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银行鼓励职工积极参与银行的决策和管理,鼓励职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五章职工福利与纪律第十五条银行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福利待遇。

银行员工纪律规章制度

银行员工纪律规章制度

银行员工纪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员工的行为,保障银行业务的正常运作,维护银行形象和客户利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银行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自觉维护银行的声誉和利益,恪尽职守,不得有失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条银行员工应当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规章制度,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二章组织纪律第四条银行员工应当服从银行领导,服从银行分配的工作任务,不得擅离职守。

第五条银行员工应当维护银行的团结统一,不得进行挑拨离间、耍小聪明的行为。

第六条银行员工应当严格保守银行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客户信息和银行机密,不得私自处理客户资金。

第七条银行员工不得参与违法违规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谎报账目等违法行为。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八条银行员工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要求出勤,不得早退晚到。

第九条银行员工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调整客户资金账户,不得私自处理客户资金。

第十条银行员工应当尊重客户,礼貌待人,解决客户问题时要认真耐心,不得粗暴对待客户。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十一条银行员工应当遵守银行行业职业道德规范,诚信守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二条银行员工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严格遵守银行的着装规定,不得穿着不整洁、不得体的服装上班。

第十三条银行员工应当积极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不得懒于学习、敷衍了事。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银行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对员工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银行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辞退等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如有修改或补充,经银行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十七条对于没有在规章制度中规定的问题,应当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规章制度处理。

第十八条银行员工应当认真学习、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银行业务的正常运作,维护银行形象和客户利益。

银行 劳动规章制度

银行 劳动规章制度

银行劳动规章制度
银行劳动规章制度是指银行为了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和管理员工关系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这些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工作时间:规定员工的工作时间,比如每天上班时间、午休时间以及加班规定等。

2. 休假制度:规定员工的年休假、病假、事假等各类假期的申请、批准和管理办法。

3. 考勤制度:规定员工的考勤规定,包括签到、签退和迟到早退等情况的处理办法。

4. 工作纪律:规定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的纪律,包括严禁迟到早退、私自离岗、故意损坏公司财产等行为的处罚措施。

5. 行为规范:规定员工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保守客户信息、尊重客户、诚实守信等要求。

6. 员工权益保护:规定员工的权益保护措施,包括福利待遇、薪酬制度、职业发展机会等方面的安排。

7. 奖惩制度:规定员工表现优秀的奖励,以及违反劳动规章制度的处罚措施。

8. 员工培训:规定员工接受培训的要求和安排,提供岗位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

9. 内部沟通:规定员工与管理层之间的沟通渠道和方式,包括员工反馈意见和投诉处理等。

银行劳动规章制度的目的是维护银行的正常运营秩序,保护员工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同时,员工应当遵守这些规章制度,确保自己的工作行为符合银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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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银行员工劳动纪律
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支行、机关各部室:
现将《银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银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修订)
某某某某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日
银行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依据国家劳动法规及省联社干部员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管理对象为银行所有(除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离退休人员、内部退养人员外的)在岗在册员工,包括总行机关工作人员、借调及上挂锻炼员工、城区各支行在岗正式员工、劳务派遣制工勤人员。

第三条银行员工考勤及休假的管理和考核由总行综合人教部组织实施,机关各部室及城区各支行负责落实。

第二章正常工作日考勤
第四条正常工作日系指每周一至周五以及因国家法定假日调整休息日而照常上班的周六、周日。

第五条正常工作日作息时间由总行综合人教部按照不同机构、不同岗位、不同季节统一发布,城区各支行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不违反总行统一作息时间规定,又能改善服务、确保正常营业并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制定本单位作息时间。

第六条全行均实行考勤登记制度,考勤登记表由总行综合人教部统一制定并下发。

每个工作日分上、下午的出勤情况进行登记,登记事项包括到岗时间、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等。

第七条城区各支行考勤登记实行专人专责,考勤登记必须全面、真实、有效。

总行机关部室人员考勤统一由各部室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

第八条总行综合人教部每月对全行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各单位考勤登记表由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后,于次月3日前报综合人教部。

第九条考勤结果纳入员工绩效考核,员工基本薪酬与考勤结果挂钩,凡员工出现迟到、早退、旷工及超假不归等情况,要扣除相应比例的薪酬工资。

第十条总行综合人教部不定期到各单位检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并对各单位考勤登记进行监督。

第三章休息日及节假日考勤
第十一条员工在国家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原则上不进行考勤,但下列机构及人员在休息日、节假日视同正常工作日进行考勤:
1、各营业网点在休息日、节假日照常开门营业,营业人员按正常工作日考勤;
2、总行机关运营管理部、视频监控中心和信息科技部门在休息日、节假日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按正常工作日考勤;
3、遇重大工作任务,经组织单位通知要求相关人员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的,上班人员均按正常工作日考勤。

第十二条员工在休息日需要加班并经批准的,在国家法定节假日确需加班或必须正常上班的,原则上安排补休,或按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第十三条总行机关部室负责人、各支行负责人在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

第四章员工请假管理
第十四条所有病(事)假、婚丧产假及年休假都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手续,逐级按权限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十五条病(事)假批准权限:
1、机关各部室主要负责人病(事)假1天(含)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由董事长批准;
2、机关各部室一般工作人员病(事)假半天的,由部室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由分管领导批准;
3、支行主要负责人病(事)假1天以内的,由总行分管劳动人事工作领导批准;1天以上必须报董事长审批;
4、支行其他工作人员病(事)假半天的,由支行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的,报综合人教部备案并由分管劳动人事工作领导审批;
5、员工请事假原则上一次不得超过5天,年度内累计事假超过10天继续请假的,一律由董事长审批,一年内请事假不得超过5次。

员工请病(事)假应出具书面请假条,待审批人签字同意后方可休假。

同时,员工请病假,应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医疗诊断证明书,并由主治医生签署意见(重症急诊住院的除外),员工休假期间应在考勤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第十六条所有事假一律按每半天50元、每天100元的标准扣发其绩效,所有病假均按半天40元、每天80元的标准扣发其绩效,同时按日均标准扣发事(病)假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及相关津贴待遇。

当月累计请病(事)假10天以上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同时按日均标准扣发事(病)假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及相关津贴待遇。

第十七条婚、产、丧假管理
(一)婚假
按法定年龄结婚(含再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产假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给予产假128天。

产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2、难产女员工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女员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产假。

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4、女员工在产假(正常生育、难产、流产)期间,不计发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照发,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参加晋级、评奖;计划外或意外怀孕且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生产的,除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不享受以上产假待遇,生产期间停发一切工资福利待遇。

(三)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1-3天丧假;
2、员工的非直系亲属(岳父母、公公婆婆、兄弟姐妹)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给予1-3天丧假;
3、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员工的工资照发。

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员工自理。

第十八条凡因客观原因无法参加总行组织的会议及各类活动的,必须事先向会议主持人或相关活动组织部门分管领导请假,无故迟到、早退、脱岗、旷工情况按绩效考核办法规定扣除相应绩效或考核分值。

第五章年休假管理
第十九条我行依照国家及省联社有关规定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年休假假期如下:
参加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5天假期;参加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10天假期;参加工作满20年以上的,每年15天假期。

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不享受带薪年休假:
1、本年度请事假天数累计超过本人应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
2、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
3、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
4、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

第二十一条年休假时间一般在一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

第二十二条年休假期间工资福利等照发。

第二十三条年休假的审批
1、总行机关部室负责人、支行负责人由董事长批准,机关部室其他工作人员由分管人事部门领导批准,并报综合人教部备案;
2、支行其他员工由支行主要负责人批准,报综合人教部备案,并报分管人事部门领导审批;
3、休假应由本人填写休假申请表,经审批人签字批准后,报总行综合人教部备案。

第二十四条年休假要有计划执行,根据每个年度的具体工作情况,年初由综合人教部提出休假意见,机关部室、基层支行在确保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有计划地统筹安排。

第六章劳动纪律
第二十五条正常工作日(含假期值班,下同),员工必须按时
上下班,并自觉配合考勤登记,严禁迟到、早退、非因公中途外出、旷工等现象,并时刻注意安全,确保自身上下班途中的安全。

第二十六条总行机关工作人员、基层支行临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严禁聊天、相互串门、上网(工作需要除外)、办理私事或进行娱乐活动。

第二十七条基层支行客户经理在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利用收贷、揽存时间抹牌赌博、旅游休闲或进行其它娱乐活动。

第二十八条全行所有工作人员中餐不得饮酒;任何情况都严禁酒后驾车,特殊岗位人员如驾驶员、守库值班人员、专职保卫人员等在上岗前和工作时间内不得饮酒。

第七章奖惩措施
第二十九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考勤登记制度,凡发现考勤登记不真实或越权准假的,对责任人和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处罚款500元。

第三十条因迟到、早退、脱岗或其它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导致客户投诉、严重影响工作质量的,按绩效考核办法规定扣除相应绩效或考核分值,一年内因考勤违纪或被扣发绩效3次的,取消个人和所在单位评先资格。

第三十一条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视同旷工1天;迟到或早退1个小时以上,按旷工1天处理;脱岗一次视同旷工1天。

员工旷工按每次按当月绩效考核5分的标准扣发相应的绩效工资,脱岗的除扣发工资外,同时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十二条连续旷工超过15天(含)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5天(含)者,按国家劳动法规规定予以辞退。

第三十三条对拒不服从工作安排,严重违反单位有关规章制度,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给单位声誉造成负面影响,泄露单位内部和有业务关系客户的商业机密,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依据省联社干部员工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银行负责解释,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内部发送:行领导。

某某某某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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