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进口设备免税政策
海关减免税工作制度调整方案解读苏州工业园区海关 共78页
署税发〔2019〕119号
总署实施事前备案管理的减免税商品审批事项。 1.归入税则84-90章所列商品且单项商品货值在 2000万美元以上的; 2.减免税申请人为《总署通知》附件2所列企业( 集团)及其子公司 (包括控股的合资子公司)、 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其鼓励类投资项目进口 单项商品货值在500万美元以上的; 3.医用设备: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医用核磁影 像系统、血管造影系统,以及其他单项设备货值 在100万美元以上的; 4.卷筒纸胶印机。
南京海关减免税工作管理制 度
重大调整解读
苏州工业园区海关 2019年5月
国家进口减免税优惠政策调整的背景 《减免税工作管理制度》调整方案出
台背景 《减免税工作管理制度》调整方案解
读 调整方案对园区企业减免税备案及审
批可能带来的影响 园区海关相关建议 充分利用近期国家出台的税收优惠政
2019年第29号公告
自2019年11月1日起,外商投资项目项 下进口《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商品 目录(2019年修订)》中通用设备第 十类(一)、(二)、(三)项所列 的自用机床和压力成型机械一律征收 进口关税、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其 中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设备, 参照此公告执行。
2019年第30号公告
6、公布《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 装备和产品目录》
2009年8月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 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 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 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9 】55号)公布了《重大技术装备进口 税收政策暂行规定》和《进口不予免 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自 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署税发〔2019〕119号
实施备案管理的相关要求 在将实施备案管理的减免税事项报送 总署备案前,应当由南京海关关税职 能部门完成审核确认工作。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苏税进[1994]12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正文:----------------------------------------------------------------------------------------------------------------------------------------------------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苏税进[1994]12号1994年3月26日)各省辖市、常熟、泰州、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直属分局,在宁各出口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0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现对我省出口企业出口货物退(免)增值税、消费税补充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是指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工贸企业、生产企业和其他企业(以下简称“出口企业”)。
二、《办法》第四条所列举的出口货物,凡属国家批准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的,可凭国家批准进料加工的批件和有关单证按规定办理退(免)税。
三、《办法》第四条第四款中国家规定出口不予退税的“糖”,暂按食糖(蔗糖、甜菜糖)的范围掌握。
四、出口企业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持普通发票的特准予以退税的十二类货物的范围,暂按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编发的《对外贸易出口业务统一商品名录与退税率对照表》中的范围掌握,但对从农业生产者直接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不予办理退税。
(该条失效)五、《办法》第六条中规定出口原高税率货物和贵重货物的指定企业及货物范围,见附件一。
对省内生产高税率货物或贵重货物的企业委托本省非指定的出口企业代理出口的高税率货物和贵重货物,由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认真核实货源、退税凭证等无误后,可暂按国税发(1992)079号通知的有关规定精神办理退税,否则不予退税。
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在全球化的经济格局中,进口贸易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推动产业升级以及满足特定的社会需求,各国政府往往会制定一系列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既是机遇,也可能存在一些理解和应用上的挑战。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深入解读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简单来说,它是指国家为了鼓励某些特定的进口行为,通过降低或者免除进口环节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税费,从而减轻进口企业或个人的负担。
那么,为什么会有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呢?这主要出于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方面,为了促进国内产业的升级和技术创新。
通过对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等的进口给予税收优惠,可以降低企业引进新技术的成本,提高国内产业的竞争力。
另一方面,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比如,对于一些医疗用品、教育用品的进口给予优惠,能够更好地保障人民的健康和教育需求。
常见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类型多样。
比如,减免税政策,这包括对特定商品的关税减免,或者对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的进口税收优惠。
还有保税政策,在特定的区域内,如保税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暂缓缴纳税款。
此外,还有先征后退政策,即先按照规定征收进口税款,然后再根据相关条件予以退还。
在具体的政策应用中,不同的行业和领域有着不同的优惠待遇。
以科技行业为例,对于企业进口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往往可以享受减免关税和增值税的优惠。
这有助于企业提升研发能力,加速科技创新的步伐。
而在农业领域,为了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的稳定,对于进口的优良种子、种苗等也可能会有相应的税收优惠。
对于个人来说,进口税收优惠政策也有一定的体现。
比如,个人邮寄进境的物品,在一定的限值内免征进口税。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超过限值,就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税款。
然而,要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和要求。
首先,要对相关政策有清晰的了解,知道自己所从事的进口业务是否符合优惠政策的范围。
办理进口设备免税指南
办理进口设备免税指南免税政策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国内投资项目,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包括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
增值税已经恢复征收办理程序和需提交材料:1.到各县市计经委办理立项手续;需提交:企业申请立项请示、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银行贷款意向书或承诺书、项目环评意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引进设备自用承诺书。
2.到省经贸委办理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手续;需提交:技改项目立项批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到外经贸部门办理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手续;需提交:项目批准立项的相关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省经贸委出具的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机电产品进口设备申请表》。
4.到当地海关办理免税备案手续。
5.企业对外签约或委托对外签约。
6.到当地海关办理进口设备免税报批手续。
办理减免税流程图注1:科教用品及残疾人企业减免税项目无需办理《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
注2:科教用品及残疾人企业减免税项目不用办理备案手续。
注3:企业应于设备进口前,合同签订后到海关办理进口设备减免税申请手续。
注4:企业应于设备发运后,凭提单、装箱单、发票(均为复印件)及介绍信到海关领取《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注5:进口减免税设备的海关监管年限为五年,企业应于期满后主动向海关提出解除监管申请,或在监管期限内以缴纳剩余税款形式提前解除监管国内投资项目的减免手续1.减免税登记备案,应向海关提供如下单证:⑴ 《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⑵ 企业的营业执照;⑶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⑷ 减免税项目备案申请表及告知书(办理时领取并填写);⑸ 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2.减免税申请,应向海关人员提供如下单证:(1)进口合同;(2)进口代码协议(非本企业直接进口单位需提供);(3)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办理时领取并填写);(4)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进口设备的免表办理流程
设备进口免表办理流程内容概要一、免表办理作业流程的概述二、作业流程图及时效图三、征免税表的办理过程说明四、部分行业术语解析五、常见特殊状况及处理方式一、免表办理作业流程的概述1.法令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 国务院发(1997)37号文2.流程定义:指外商投资企业用于加工贸易生产从国外进口设备,经外经局审批后按海关监管相关要求审批办理征税或免税申请表的全部作业过程。
3.适用范围:投资设备(分免税和征税两种),该部分企业正常不付款,验资后入企业固定资产。
主要包括:1)进口机器、成套设备、生产线、测试仪器等2)注塑行业进口注塑成型模具等3)进口成套设备当批所附带之配套零部件及合理数量的配件等4.办理免表的相关说明:1)办理免表的前提条件:进口企业经营范围需在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之内,并至外经委进行审批,由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签发《国家鼓励类发展的外资项目确认书》,取得外资项目统一编号(如C33242303***)和项目产业政策审批条目(如F0320002,即鼓励类第3类第20条第02项)2)项目确认书中确定项目用汇额度:在项目用汇额之内,企业进口设备可以享受免税申请。
其中已进口投资设备总金额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设备投资额度内,企业进口设备在验资后作为企业的实物投资入资产,不作付款;如超过,则企业在验资后需凭增资报告至外经局办理增资手续,否则将无法正常做投资设备进口,需作付款的方式申请免税进口。
3)免表有征税和免税之分。
其中对于成套设备、机器等根据公司之经营范围常可申办免税,对于注塑行业进口注塑成型之模具也可以申请免税;对于冲压模具、及当次进口设备所附带之部分附件(如电脑、显示器、打印机等),常需申请征税免表或一般贸易进口,海关报关缴税后放行。
免税和征税可在同一张免表中。
4)免表的共20项次,其与报关单一一对应,如超过20项次,需分作另一张免表。
5.关于设备帐册(D帐册):加工贸易企业进口不作价设备,用于加工贸易生产,并在5年之内复运出境的设备,可至外经局申请作为不作价设备之审批,再经海关审批后核发D帐册,并作为保税方式加以管理和核销。
关于进口设备免税的政策
进口设备免税政策
目前海关对于从国外进口设备的关税收取高达8%-10%,也就是说引进一套1000万元的设备,税收就得另外多支付100万元,如果这一大笔税费能够完全节省下来,势必为企业将来的发展带来更强劲的动力。
自1998年开始,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但是具体到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到哪个政府相关单位去进行申报?提交哪些相关材料?在整个进口设备的流程中的哪个环节进行申报最合适?如何申报能确保一定能够成功获批?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诸多企业。
绝大部分的企业因为不清楚自己从国外进口的设备是否被列入国家扶持的目录,加上对整个申报流程先后把控不准确,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够充分,再加上因为最终获批所要接触的政府相关单位比较多,企业缺乏经常与政府打交道并且有成功申报经验的相关人才,从而白白地错过了这一项可以为企业节省大笔税费的机会。
百度(钱路书院)注册会员查看。
邀请码liu2006
那么到底如何进行申报才能让企业以最小的人力、时间、精力、物力投入,并且成功获批到海关免税的政策呢?为了让大家对整个流程能有所了解,在此将相关的程序及需要的材料简单地罗列了一下:
办理程序
1、核对产业条目和进口设备是否列入《不予免税商品目录》
2、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送县市经委办理立项手续
3、到机电进出口公司办理相应手续
4、组织招、投标程序
5、至海关办理免税手续
需提交材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县市经委立项批文
3、设备进口相关证明材料
4、招、投标相关文件
5、采购合同及设备相关资料。
进口设备免税政策
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为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产业升级,提高竞争力,特颁布《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
确定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的原则是:①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发展前景广阔,有利于开拓国内市场;②有较高的技术含量,有利于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产业技术进步,提高竞争力;③国内存在从研究开发到实现产业化的技术基础,有利于技术创新,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④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利于节约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⑤供给能力相对滞后,提高其供给能力,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的合理化,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本着上述原则,当前国家重点鼓励28个领域,共526种产品、技术及部分基础设施和服务的发展。
本目录是国家引导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改善投资结构以及审批投资项目的主要依据之一。
有关经济管理部门,要依据本目录,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顺利进行。
对符合本目录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0年修订)》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各地区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国内外市场需求和供给条件的变化,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选择目录内有可能形成本地比较优势的领域发展,避免盲目重复建设。
一、农业1.动植物优良品种繁育2.重大病虫害防治3.农作物、家畜遗传基因工程及基因库建设4.种(苗) 脱毒技术开发5.蔬菜、花卉无土栽培6.果、茶、桑等多年生经济作物良种繁育及优质产品开发7.农作物种子(种苗)繁育、储藏、加工、检验8.优质、高产、高效模式化栽培及养殖9.先进农业技术开发及推广10.农产品储藏、保鲜、加工及综合利用11.中低产田综合治理12.商品粮、棉、油、糖、肉、毛等农产品基地建设13.旱作农业、节水农业及生态农业建设14.天然橡胶种植15.草业16.水产品生态养殖17.秸秆氨化养牛18.奶业19.牛羊胚胎工厂化生产20.农业克隆技术开发21.土壤肥力培育技术开发二、林业及生态环境1.天然林等自然资源保护工程2.植树种草工程3.水土保持技术及工程4.优质种苗工程5.经济林树种、花卉、中药材良种繁育及储藏6.森林灾害防治7.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特殊困难立地造林技术开发8.生态示范工程9.速生丰产林工程10.竹林基地建设11.名特优新经济林建设12.防护林工程13.退耕还林及恢复森林资源工程14.荒漠化防治15.附带原料林基地的木浆造纸16.人工林、小径木材、竹材和林区剩余物的深度加工及系列产品开发17.木材功能性改良18.竹质工程材料及植物纤维工程材料生产19.林产化学工业产品的深度加工20.树木生理活性物质提取技术开发21.固沙、保水、改土新材料生产22.中幼林抚育工程23.天然经济林树种保护及开发24.珍稀濒危植物、野生动物保护及森林公园建设25.野生动植物基因库建设26.生态环境及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27.采矿植被恢复工程三、水利1.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及干支流控制性工程2.跨流域调水工程3.水资源短缺地区水源工程4.干旱地区人畜饮水及改水工程5.蓄滞洪区安全建设6.海堤防维护及建设7.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8.病险水库和堤防除险加固工程9.城市防洪工程10.出海口门整治工程11.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12.微咸水、劣质水、海水的开发利用及海水淡化工程13.水能资源保护及开发14.水利工程用土工合成材料开发制造15.大中型灌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16.高效输配水、节水灌溉技术及设备制造17.高效耐磨及低扬程大流量水泵制造18.水情自动测报及防洪调度自动化系统开发19.水利工程勘测设计(CAD)系列软件开发20.水文数据采集仪器及设备制造四、气象1.自动气象站系统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2.特种气象观测及分析设备制造五、煤炭1.煤田地质及地球物理勘探2.年产120万吨及以上高产、高效矿井(含露天)改扩建3.大中型高效选煤厂建设4.瓦斯、煤尘、矿井水、井下火灾防治5.工业及生活用环保型煤制造6.水煤浆技术开发7.煤炭气化、液化8.煤层气勘探及开发利用9.低热值燃料及煤矿伴生资源开发利用10.管道输煤11.洁净燃煤技术开发六、电力1.水力发电2.大型煤矿坑口电站及重要枢纽电站建设3.热电联产4.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及风力发电5.燃气联合循环发电6.洁净煤发电7.利用煤矸石或劣质煤发电8.远距离超高压输变电9.城乡电网改造及建设10.继电保护技术开发11.变电站自动化技术开发12.跨区电网互联工程技术开发13.电网商业化运营技术开发七、核能1.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建设2.低温核供热堆、快中子增殖堆、聚变堆、先进研究堆3.铀矿地质勘查和先进的铀矿采冶4.高性能核燃料元件制造5.乏燃料后处理6.核分析、核探测仪器仪表制造7.同位素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8.先进的铀同位素分离技术开发9.核废料污染监视监测设备制造八、石油天然气1.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及利用2.原油及成品油管道输送及管网建设3.天然气管道输送4.石油、天然气储备技术及设施建设5.油气伴生资源综合利用6.油田提高采收率技术开发九、铁路1.铁路干线网建设2.既有线路提速及扩能3.高速铁路系统技术开发及建设4.25吨轴重货运重载技术开发5.铁路行车安全技术保障系统开发6.重型优质钢轨及新型轨枕制造7.编组站自动化、装卸作业机械化及货场设备制造8.铁路客货运装备制造9.铁路客货运信息系统开发10.铁路集装箱运输十、公路1.国道主干线系统建设2.智能公路运输系统技术开发3.公路快速客货运输系统开发4.公路管理信息系统开发5.公路工程新材料开发及生产6.公路新型机械设备设计制造7.公路集装箱运输8.特大跨径桥梁修筑技术开发9.长大隧道修筑技术开发十一、水运1.沿海主枢纽港口建设2.内河干线航道及码头建设3.大型港口装卸自动化工程4.海运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开发5.水运安全保障系统开发及设备制造6.港口新型机械设备设计与制造7.水上集装箱运输8.集装箱多式联运9.水上高速客运10.沿海船舶溢油监测及应急消除系统开发11.水上滚装多式联运十二、航空运输1.干线机场改造2.高性能机场安检设备开发制造3.航空特种车辆制造4.航空计算机管理及其网络系统开发5.航空货物装卸、货场设备、仓储设备、集装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6.航空货物检测设备制造7.机场通讯导航系统开发8.机场高性能消防设备制造十三、信息产业2.155MB/s及以上数字微波同步传输系统建设3.卫星通信地球站建设4.网管监控、七号信令、时钟同步、计费等通信支撑网建设5.数据通信网建设6.智能网等新业务网建设7.宽带异步转移模式网络建设8.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建设9.IP业务网络建设10.通信链路实时调度系统(交叉连接)建设11.邮政金融网建设12.邮政综合业务网建设13.邮件处理自动化工程14.光纤波分复用传输系统设备制造16.数字交叉连接设备制造17.支撑通讯网的新技术设备制造18.卫星通信系统(含卫星移动通信)及地球站设备制造19.智能网络设备制造20.高速宽带数字程控交换机制造21.数据通信用网络系统设备制造22.同温层通信系统关键技术及设备制造23.155Mb/s及以上数字同步系列微波通信系统设备制造24.数字移动通信(GSM、CDMA、DCS1800等)手机,基站及交换设备制造(须经国家计委批准)25.有线及无线用户接入网系统设备制造26.数字集群通信系统设备制造27.路由器、集线器、网关、网卡等网络设备制造28.工作站、高性能服务器制造29.大中型电子计算机制造30.高性能微型电子计算机制造31.线宽1.2微米以下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制造32.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及系统制造33.新型表面贴装元器件制造34.光电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制造35.电子专用材料、电子功能陶瓷材料制造36.软件开发生产37.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辅助测试(CAT)、辅助制造(CAM)、辅助工程(CAE)系统开发生产38.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工模具制造39.大容量光、磁盘驱动器及其部件制造40.液晶显示器件、等离子体(PDP)显示器件等新型显示器件开发制造41.大屏幕彩色投影电视及其关键器件开发制造42.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制造43.单模光纤及光纤预制棒制造44.数字音视频广播系统设备制造45.DVD系列数字激光视盘产品机芯、光头、专用芯片制造46.高密度数字激光视盘播放机(DVD)盘片制造(须经国家定点)47.数字录放像技术开发48.数字电视产品(包括传输设备、机顶盒、数字彩色电视机)制造49.普通纸传真机制造50.新型保密机制造51.多媒体终端制造52.高速无线寻呼系统设备制造53.数字多功能电话机制造54.新型频率器件制造55.无汞碱锰二次电池、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太阳能电池制造56.移动通信用射频电缆制造57.混合集成电路制造58.6英寸及以上单晶硅、多晶硅及晶片制造59.喷墨打印机用墨水生产60.数字照相机制造61.多普勒雷达技术及设备制造62.空中交通管制系统开发与制造63.汽车电子产品制造64.医疗电子产品制造十四、钢铁1.高效采矿及运输2.高效选矿及矿产资源综合利用3.氧化球团生产4.炼焦煤调湿、配型煤炼焦、捣固炼焦、干法熄焦技术开发5.高风温热风炉长寿技术开发6.高炉富氧喷煤技术开发7.高炉高效长寿综合技术开发8.直接还原9.熔融还原10.高炉、转炉煤气回收及综合利用11.铁水预处理12.钢水炉外精炼13.转炉溅渣护炉技术开发14.高效连铸技术开发15.连铸坯热装热送技术开发16.薄板坯、薄带坯等近终型连铸连轧17.冶金综合自动化技术开发18.控制轧制及控制冷却系统开发19.板型控制系统开发20.表面镀锌(锌、铝)、镀锡、彩色涂层及复合21.微合金钢冶炼22.大中型不锈钢冶炼新工艺23.冷轧硅钢片生产24.高强度机械用钢生产25.热、冷轧不锈钢板生产26.高速铁路用钢生产27.石油油井管及油、气长输管生产28.高铝矾土、硬质粘土矿开采及熟料生产29.冶金炉窑及节能技术开发30.高性能精密合金板带生产十五、有色金属1.深部及难采矿床开采2.多金属共生矿综合利用3.难处理金矿、含金尾矿资源综合回收4.低品位、难处理铜矿利用技术开发5.稀有、稀散金属开发及综合利用6.采用焙烧新工艺、热压预氧化-氰化提金工艺和细菌氧化-氰化提金工艺开发利用难处理金矿石7.金属硫化矿无污染强化熔炼技术开发8.高效节能选矿和电化学控制浮选9.高效选矿药剂开发10.氧化铝生产及新工艺开发11.280KA以上预焙槽电解铝技术开发12.有色金属湿法冶炼13.超临界萃取技术开发14.铝及铝合金快速铸轧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15.非晶合金薄带制造16.稀土应用17.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制造18.高性能、高精度硬质合金、锡化合物、锑化合物及陶瓷材料制造19.高性能磁性材料制造20.超细粉体材料、电子浆料及其制品制造21.新型刹车材料制造22.地铁用高性能金属材料制造十六、化工1.大中型化学矿山建设2.大型氮肥生产装置新建及现有氮肥企业的节能、增产改造3.高浓度磷复肥、钾肥及各种专用复混肥料生产4.各种新型化肥的开发利用5.高效、低毒、安全新品种农药的开发和生产6.易回收、可降解农膜生产7.采用新型节能、环保技术新建和改造现有无机化工生产8.新型精细无机化工产品生产9.新型涂料生产10.染料新品种生产11.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水处理化学品、油田化学品、电子化学品、造纸化学品、皮革化学品、胶粘剂生产13.新型信息化学品生产14.新型高效催化剂生产15.工程塑料及通用塑料的高性能化生产16.有机硅产品生产17.有机氟产品生产18.新型膜材料及制品生产19.无机纳米材料生产20.高等级子午线轮胎及配套专用材料和专用关键设备制造21.化工生产"三废"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22.生物活性饲料及肥料生产十七、石化1.适应原油结构、油品品种结构调整和提高油品质量的炼油改造以及重油深度加工2.大型乙烯及后加工3.乙烯改扩建4.大型合成树脂及合成树脂新工艺、新产品制造5.大型合成橡胶和橡塑性弹性体先进工艺、新产品制造6.大型合成纤维单体及聚合物制造7.工程塑料及新型塑料合金生产8.符合经济规模的基本有机化工原料生产9.提高合成纤维差别化率技术及差别化合成纤维新品种制造10.乙烯氧氯化法制聚氯乙烯11.土工合成材料原料生产12.炼厂气、化工副产品的综合利用13."三废"治理及综合利用十八、建材1.日产4000吨及以上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2.新型墙体材料、新型保温材料、新型防水材料及新型建筑密封材料生产3. 利废建材生产4.一万吨及以上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技术装备的开发及制造5.优质塑料复合门窗及年产万吨以上塑料管材生产线建设6.平板玻璃深加工技术开发7.50万件以上高档卫生洁具及30万件以上五金配件生产线建设8.非金属矿超细、改性深加工技术装备开发及制造9.高技术陶瓷技术开发十九、医药1.国家一、二、三类新药生产2.高附加值的出口优势产品生产3.药用生物工程新技术开发4.放射性药品生产5.爱滋病治疗药物生产6.新型药物制剂及辅料生产7.医药紧缺的中间体生产8.新型诊断试剂生产10.新型卫生材料和敷料生产11.计划生育药物及器具新产品生产12.新药筛选技术与筛选模型开发13.新菌种培育技术开发14.抗生素提炼和纯化技术开发15.发酵过程自动控制16.大规模药用多肽合成、纯化17.大规模药用核酸合成、纯化18.高产基因工程菌生产19.天然类药物、海洋类药物生产20.中药有效成份的提炼、纯化及分析技术开发21.药物生产中的膜技术、结晶技术、超临界萃取技术、手性技术及拆分技术开发22.药品生产中大规模动植物细胞培养技术开发23.酶技术开发24.输液软包装技术开发25.药用丁基胶塞生产技术开发26.优质、丰产、地道药材技术开发及野生变家种技术开发27.中药饮片全浸润炮制工艺技术开发28.医学影像信息采集技术开发29.新型医疗器械及制造技术开发30.介入治疗用装备及器械制造31.植入、进入人体的新型医用材料生产32.高效节能制药机械制造33.医药生产废水处理技术开发34.填补国内空白的药物制造二十、机械1.精密成型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2.五轴以上联动的高速、精密数控机床,数控系统及交流伺服装置、直线电机制造3.机械产品开发用先进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4.机械产品开发用先进试验、检测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5.数控机床关键零部件(高速主轴、刀库、动力卡盘)制造6.新型传感器制造7.轿车轴承、铁路机车车辆轴承、精密轴承、高速轴承制造8.转轮直径8.5米及以上混流、轴流式水电设备及其关键配套辅机制造9.大型贯流及抽水蓄能水电机组及其关键配套辅机制造10.超临界火电机组制造11.60万千瓦及以上大型空冷机组制造12.10万千瓦及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制造14.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制造15.核电机组及关键配套辅机制造16.50万伏及以上超高压交直流输变电设备制造17.大电流断流容量试验及变压器突发短路试验设备制造18.脱硫技术及装置开发19.新型绝缘材料制造20.大型化肥、乙烯装置关键制造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21.重大技术装备的分散型控制系统开发22.在线自动测试技术及系统开发23.大型精密仪器制造24.新型液压、密封、气动元器件制造25.智能式低压电器制造26.高强度异型紧固件制造27.20吨/时及以上树脂砂铸造设备制造28.先进模具设计、制造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29.大型真空电子束焊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30.可控气氛及真空热处理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31.安全生产及环保检测仪器新技术设备制造32.秸杆分解利用新技术及关键设备制造33.城市垃圾处理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34.大型污水处理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35.烟气脱硫脱硝设备制造36.重大自然灾害监测技术及设备制造37.消烟除尘成套设备制造38.环境监测仪器及测试仪器制造39.煤矸石发电成套设备制造40.粉煤灰储运、制砖成套设备制造41.废旧塑料回收利用设备制造42.海水淡化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43.工业机器人开发制造44.500万吨/年及以上井下无轨采、装、运设备制造45.2000万吨级及以上大型露天矿成套设备制造46.隧道掘进机制造47.地铁暗挖设备制造48.2米及以上大型冷热连轧及过程控制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49.3万立方米/时及以上空分设备制造50.机械式立体车库制造51.天然气集输设备制造52.石油化工装置配套用大型透平压缩机制造53.柔性版印刷关键设备制造54.全自动高速多色印刷设备制造55.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设备制造56.农、渔、畜、糖蔗产品深加工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制造57.生态农业设备制造58.农业(棉花、水稻、玉米、豆类、青饲料等)收获机械及农机具制造59.林业机械设备制造技术开发60.真空精炼与铸造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61.新型仪表元器件及材料制造62.大型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制造63.先进内燃机及关键零部件制造64.集中供热热量计量系统设备制造65.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仪器仪表及集中控制设备制造66.地铁变频变压(VVVF)设备制造67.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国产化项目68.石油天然气勘探、钻采设备制造69.高性能清淤设备制造70.城市绿化型草皮工业化生产技术及设备制造71.旅游抢险系统和设备制造二十一、汽车1.汽车车身和车身附件开发及制造2.汽车、摩托车新型发动机制造3.汽车关键零部件开发制造4.汽车重要部件的精密锻压、黑色铸造、有色铸造毛坯制造5.汽车模具开发制造6.汽车轻型化新材料制造7.汽车、摩托车整车及发动机、零部件研制系统开发8.发动机管理系统、三元催化转化装置等汽车尾气排放控制系统开发制造9.国家级检测中心用于汽车、摩托车型式认证检测系统开发10.燃气汽车燃气转换系统等关键零部件开发制造二十二、船舶1.高技术、高性能、特种船舶及6万吨级以上大型船舶设计及制造2.万吨级及以上客滚船、客箱船制造3.5000立方米及以上液化石油气(LPG)、液化天然气(LNG)船制造4.船舶主机制造5.船用电站制造6.船用曲轴、特辅机、电子仪表制造7.海上钻井船、钻采平台制造8.3000标准箱(TEU)及以上集装箱船舶制造二十三、航空航天1.民用飞机及零部件开发制造2.航空发动机开发制造3.航空电子综合系统开发制造4.机载设备系统开发制造5.直升机总体、旋翼系统、传动系统开发制造6.航空航天新型材料、新工艺及应用7.燃气轮机制造8.卫星、运载火箭及零部件制造9.卫星应用10.航空、航天技术应用11.航空器地面模拟训练系统开发制造12.航空器地面维修、维护、检测设备开发制造二十四、轻工纺织1.非金属制品模具设计、加工、制造2.符合经济规模标准的纸浆、纸和纸制品生产3.农用塑料节水器材制造4.新型高速九层以上瓦楞纸生产5.皮革后整理加工6.高技术陶瓷、高档出口日用瓷制造7.特种工业缝纫机制造8.酶制剂生产9.合成香料、单离香料生产10.无氟制冷技术开发11.黄原胶(食品级)生产12.新型包装材料生产13.新型复合材料制造14.数字印刷技术及高清晰度制版系统开发15.高档织物印染和高技术后整理加工16.单系列日产400吨及以上聚酯生产17.高仿真化纤面料生产18.纺织用油剂、助剂、染化料生产19.碳纤维、芳纶纤维、新型纤维素纤维以及多功能、差别化化学纤维生产20.特种天然纤维加工21.产业用特种纺织品制造22.高技术的轻工、纺织机械及关键技术和零部件制造23.单线能力3万吨/年及以上直接纺涤纶短纤维生产24.单线能力1万吨/年及以上直接纺涤纶长丝生产25.符合经济规模的连续纺粘胶长丝生产二十五、建筑1.建筑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2.建筑机械计算机辅助设计及制造3.建筑节能关键技术开发4.高层建筑与空间结构设备制造5.建筑施工关键设备制造6.住宅高性能外围护结构材料与部件制造7.新型建筑结构系统开发8.建筑隔震减震材料制造9.地下工程盾构施工技术与装备制造10.市政设施用复合管道制造11.墙体吸收噪声技术与材料开发二十六、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1.城市地铁、轻轨(设备国产化比例70%及以上)及公共交通建设2.城市道路建设3.城市交通管制系统及设备制造4.城镇供水水源、自来水、排水及污水处理工程5.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和综合利用6.城镇燃气工程7.城镇集中供热工程8.节能、低污染取暖设备制造9.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建设10.城市立体停车场建设11.经济适用住房建设12.城市汽车燃气改造工程二十七、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1.生态及环境整治工程2.生物多样性保护技术与工程3.林区资源综合开发与利用4.废弃物综合利用5.海洋开发及海洋环境保护6.消耗臭氧层替代物开发7.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8.农膜回收及无害分解技术开发二十八、服务业1.现代化配送中心、加工中心、代理经营配套设施建设及连锁经营2.粮食、棉花、食糖、食用油、化肥、石油等重要商品的现代化仓储设施建设3.农产品贸工农、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及流通设施建设4.闲置设备调剂市场5.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6.旅游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7.重大旅游度假项目和专项旅游项目建设8.大型旅游资源综合开发项目建设9.旅游信息服务系统开发10.信用卡及其网络服务11.租赁服务12.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大众体育设施建设13.文物保护14.高等学校、职业技术教育及特殊教育15.远程教育系统建设16.信息网络建设17.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及服务网络建设18.养老院、老龄公寓、老人护理院等老年服务设施建设19.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20.基本医疗服务设施建设21.预防保健服务设施建设22.地级以上中心血站建设23.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科研中试基地、实验基地建设24.技术推广、科技交流、技术咨询、气象、环保、测绘、地震、海洋、专利、技术监督等科技服务25.经济、科技、工程、管理、会计、审计、就业、法律、环保咨询26.高新技术广告制作、经济和科技展览、科学普及27.精密仪器、设备维修及服务。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政府采购税收征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国税发[2006]175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6.09.05
【实施日期】2006.09.0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或废止、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6]175号)
各省辖市国税局、发展改革委,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省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各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
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1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项目确认书的办理,需在项目按规定核准并在采购国产设备清单确定后,由项目业主单位按程序经各省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并附以下材料。
(一)核准文件(复印件);
(二)加盖项目单位和初审部门印章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清单一式七份以及设备清单的电子文本;<。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中央级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国税发[1997]543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中央级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中央级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国税发[1997]543号1997年11月10日)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现将《中央级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江苏省中央级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为加强中央级企业所得税减税免税的管理,促进纳税人和税务机关更好地贯彻执行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充分发挥减免税促进经济发展和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7)99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减免税的报批范围凡依据税收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给予减征或免征税款的,属于减免税的报批范围。
超出这个规定范围的,不得报批减免税。
各级国家税务局要严格执行国家减免税优惠政策,严禁擅自扩大或缩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执行范围、时间、额度。
二、减免税申请对于符合规定报批范围的减免税,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执行。
纳税人申请减免税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如下书面资料:1、企业所得税减免申请表(见附件1)及申请报告;2、报告期“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3、报告期“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4、报告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资金状况变动表”;5、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的复印件;除上述材料外,高新技术企业需附报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文件;新办“三产”企业需附报工商登记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进口设备的免表办理流程
设备进口免表办理流程内容概要一、免表办理作业流程的概述二、作业流程图及时效图三、征免税表的办理过程说明四、部分行业术语解析五、常见特殊状况及处理方式一、免表办理作业流程的概述1.法令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 国务院发(1997)37号文2.流程定义:指外商投资企业用于加工贸易生产从国外进口设备,经外经局审批后按海关监管相关要求审批办理征税或免税申请表的全部作业过程。
3.适用范围:投资设备(分免税和征税两种),该部分企业正常不付款,验资后入企业固定资产。
主要包括:1)进口机器、成套设备、生产线、测试仪器等2)注塑行业进口注塑成型模具等3)进口成套设备当批所附带之配套零部件及合理数量的配件等4.办理免表的相关说明:1)办理免表的前提条件:进口企业经营范围需在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之内,并至外经委进行审批,由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签发《国家鼓励类发展的外资项目确认书》,取得外资项目统一编号(如C33242303***)和项目产业政策审批条目(如F0320002,即鼓励类第3类第20条第02项)2)项目确认书中确定项目用汇额度:在项目用汇额之内,企业进口设备可以享受免税申请。
其中已进口投资设备总金额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设备投资额度内,企业进口设备在验资后作为企业的实物投资入资产,不作付款;如超过,则企业在验资后需凭增资报告至外经局办理增资手续,否则将无法正常做投资设备进口,需作付款的方式申请免税进口。
3)免表有征税和免税之分。
其中对于成套设备、机器等根据公司之经营范围常可申办免税,对于注塑行业进口注塑成型之模具也可以申请免税;对于冲压模具、及当次进口设备所附带之部分附件(如电脑、显示器、打印机等),常需申请征税免表或一般贸易进口,海关报关缴税后放行。
免税和征税可在同一张免表中。
4)免表的共20项次,其与报关单一一对应,如超过20项次,需分作另一张免表。
5.关于设备帐册(D帐册):加工贸易企业进口不作价设备,用于加工贸易生产,并在5年之内复运出境的设备,可至外经局申请作为不作价设备之审批,再经海关审批后核发D帐册,并作为保税方式加以管理和核销。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投资总额以外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具体操作意见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投资总额以外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具体操作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1.06.27•【字号】苏州国税发[2001]176号•【施行日期】2001.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所得税,税收征管正文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投资总额以外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具体操作意见(苏州国税发[2001]176号)各市国税局、园区国税局、新区分局、市区涉外分局、各市经委、园区经发局、新区经贸局、各区工业局:根据苏国税发[2001]68号《印发〈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财税字[2000]49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现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投资总额以外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以从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的政策,制订以下具体操作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凡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因技术改造而在投资总额以外购买国产设备进行投资的项目,应先通过主管部门向经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苏州市经委出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抵免建议函》。
具体审批程序如下:(一)企业应通过主管部门向经委上报技术改造项目立项申请,具体内容包括:1、总说明:项目名称、项目承办单位及法人、项目负责人等;2、项目提出的依据和必要性;3、承办企业基本情况;4、市场预测;5、项目主要内容及国内主要设备清单;6、环境保护、消防、职业安全和卫生措施;7、项目实施计划;8、总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9、经济分析。
经苏州市经委审查后,下达技术改造项目批复。
(二)申请确认项目范围经苏州市经委及计划单列市经委权限审批的企业在投资总额以外购买国产设备进行的技术改造项目(关于投资总额以外购买国产设备需出具相关的证明),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确认: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2、越权审批的项目;3、项目改造内容和投资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经有关部门核准的项目。
进口商品(设备)减免税有关规定
退运
放弃
原企业使用 新企业使用
免证免单免税 免证免单免税 免证免单免税 补证补单免税 补证补单补税 补证补单补税 补证补单补税
内销 自用
新企业使用
12
H 公司 Co
来料加工协议 Processing Agreement 拥有加工厂 的机器设备 Equipment
100% 股权 Equity 独资企业
法人地位 WFOE
Case 1
加工厂进口设备结转 as capital contribution
以机器设备出资
13
H Company
来料加工协议进口设备清单 List of equipment per export processing agreement
K Company
已解除监管 禁止类 Prohibited cat. 限制类 Restricted cat. 未解除监管
自由贸易类 Freely traded cat. 20
不适用 不适用 N/A N/A 补证补单 补证补单补税 License, record License, record filing filing, tax 补证补单 补证补单补税 License, record License, record filing filing, tax
2
来料加工不作价设备免税政策调整 Policy change on export processing equipment provided at no consideration
增值税暂行条例 (1994.1.1) Repealed;
国发[1997] 37号文 (1998.1.1)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第15条)2009.1.1.
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在全球化的经济格局中,进口贸易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推动产业升级以及满足特定的社会需求,各国政府常常制定一系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不仅对企业的运营和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也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深入了解一下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方方面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进口税收。
进口税收通常包括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进口环节消费税等。
这些税收的征收旨在保护国内产业、调节进出口贸易平衡以及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为了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政府会对部分进口商品给予税收优惠。
其中,一个常见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是针对特定产业的。
比如,在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为了鼓励企业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政府可能会降低或免除相关进口税收。
这有助于提升国内企业的技术水平,增强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以半导体产业为例,生产芯片所需的高端光刻机进口时,可能会享受到税收减免,从而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促进国内芯片产业的发展。
再者,对于一些资源短缺的商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也会发挥作用。
比如,我国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能源资源类商品的进口给予税收优惠,以保障国内的能源供应和经济稳定运行。
当国内的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供应不足时,适当降低进口税收,可以增加进口量,满足国内生产和生活的需求。
另外,在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领域,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同样体现了其重要性。
当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时,从国外进口的救灾物资,如帐篷、食品、药品等,往往可以免征进口税收,确保这些物资能够迅速、顺畅地进入灾区,发挥救助作用。
在扶贫方面,对于一些贫困地区发展所需的特定物资和设备的进口,也会给予税收优惠,以支持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对于消费者而言,进口税收优惠政策也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比如,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调整,使得消费者能够以更实惠的价格购买到海外的优质商品。
在一定额度内,消费者购买的跨境电商商品可以享受税收优惠,降低了购买成本,丰富了消费选择。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技术进口企业所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技术进口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程序的通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关税
【发文字号】苏外经贸技服[2005]537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2005.06.13
【实施日期】2005.06.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技术进口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程序
的通知》的通知
(苏外经贸技服[2005]537号)
各市外经贸局、工业园、高新区,各有单位:
为鼓励企业引进高新技术,同时规范税收减免程序,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联合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技术进口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程序的通知》(国税发[2005]45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将有位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技术进口指从中国境外向中国境内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
对于符合规定的技术进口合同,外国企业可以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
惠。
二、对外商提供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第(四)项及其《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所列举的专有技术所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且技术先进或者条件优惠的,需减免所得税的均应层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三、外商申请办。
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出具依据等事项通知的通知
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出具依据等事项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2.14•【字号】苏经贸投资[2006]81号•【施行日期】2006.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关税,税收征管正文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出具依据等事项通知的通知(苏经贸投资〔2006〕81号二OO六年二月十四日)各市经贸委(经委):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以下简称《产业指导目录》)并于2005年12月2日起执行。
为贯彻执行好《产业指导目录》,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出具依据等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06〕114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内资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技改项目)办理《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的出具依据等内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我省的贯彻落实意见如下:一、免税确认书的出具依据《产业指导目录》自2005年12月2日起执行。
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对在2005年12月2日(不含12月2日)以前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国内投资技术改造项目(以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日期为准),符合《当前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的可仍然按照《当前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执行。
项目单位须于2006年12月31日前在我委取得项目免税确认书并到海关备案。
对在2005年12月2日(含12月2日)以后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国内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符合《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相关条款的按照《产业指导目录》出具项目确认书。
二、项目确认书的条目编码对照《当前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出具的项目确认书中的“项目产业政策审批条目”编码为“E”,对照《产业指导目录》出具的项目确认书中的“项目产业政策审批条目”编码为“I”。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告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12.08.29•【字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5号•【施行日期】2012.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告(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5号)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意见》(苏政发[2012]96号)精神,现将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发展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告如下:一、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包括动漫软件),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按规定实行即征即退。
三、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实现的增值税,可按规定分别享受免征、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的政策。
四、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
五、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不包括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并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税政策。
六、在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注册的企业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
七、集成电路设计、软件设计、动漫设计企业及其他高新技术企业从事的与研发、设计相关的出口业务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抵退税政策。
八、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用于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的,可按规定全额退还增值税。
九、企业从政府部门取得的用于新技术新产品发展的财政专项拨款可按规定作为不征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十、列入江苏省“百项工程、千亿投资”重点技改以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技改的工程和项目,可按规定叠加享受企业所得税项目所得减免以及加计扣除、设备投资抵免等优惠政策。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出口货物“免、抵、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标 签】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出口货物,免抵退【颁布单位】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文 号】苏国税发﹝2001﹞324号【发文日期】2001-09-10【实施时间】2001-09-10【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出口退税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进出口分局、直属分局: 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
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收管理暂行办法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生产型出口企业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传发[2001]134号)精神,进一步支持和扩大我省外贸出口,规范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收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货物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国发[1997]8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7]5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凡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自2001年8月1日(报关出口日期)起,除另有规定者外,一律实行“免、抵、退”税收管理办法。
本条所述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生产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生产企业。
本条所述生产企业自产货物包括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收购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认可的集团公司(或总厂)成员企业(或分厂)的产品;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
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继续实行免税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2018年江苏省进口设备贴息补贴标准
代理申报2018江苏省进口贴息以及江苏省重大装备
申报项目:江苏省进口贴息
首次引进重大装备
贴息金额有多少—————————贴息金额最高为进口额的3%7%。
贴息时间要多久——一——————般只有半个月时间。
贴息申报什么时间开始久——一——要看江苏省相关政策文件。
多久能收到贴息款—一——————时间一般不固定,要看进度。
什么企业可以申请————————只要进口的设备符合江苏省相关政策就可以。
哪些货物可以申请贴息——————首次进口的重点装备、高精密设备、一些原材料矿石等。
江苏进口的重点设备一般为:
直接描绘系统、大型空冷电站成套设备、大型冶金成套设备、大型薄板冷链连轧成套设备、连续热镀锌生产线、精冲机、锻压机、数控加工中心、CNC加工中心、数控转塔冲床、连续多工位精冲机、多色印
刷设备、镗铣加工中心、车削中心、数控磨床、龙门数控镗铣床、精锻机等。
企业申请进口贴息资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企业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无恶意拖欠江苏省政府性资金行为。
(二)进口产品的,申请进口贴息的企业应当是《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收货单位;进口技术的,应当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技术使用单位。
(三)申请进口贴息资金的进口产品应当是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完成进口报关;申请进口贴息资金的进口技术应当是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执行合同,并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
(四)进口产品、技术未列入其它贴息计划。
(五)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1号)规定的条款。
(六)进口《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中“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未列入《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8
年调整)》(财政部、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江苏省税务总局公告2008年第39号)。
进口贴息资金的标准:
(一)以进口额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
进口产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列明的进口金额乘以人民币汇率(每年按一定原则取固定值)计算;进口技术的,以技术进口付汇凭证上的付汇金额乘以固定人民币汇率计算。
(二)贴息率不高于贴息清算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近一期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三)财政部和商务部在年度进口贴息资金总额内确定贴息系数,核定进口贴息资金金额。
(四)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设定单户企业的进口贴息资金最高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超过此限额对应的本金部分不予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