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师范学院校园文化活动项目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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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范学院校园文化活动项目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校园文化活动项目化管理是校团委对各团学组织的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量化考核的具体措施。其目的是充分调动各团学组织的工作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性,促进校园文化的深化和创新,充分体现“经费在基层、活动在基层、成果在基层”的原则,营造科学、开放、活跃的校园文化氛围,构建学生全面发展的平台。

一、项目化管理的原则及要素

1、项目化管理,就是力求立项活动目的明确,公平竞争,目标管理,责任到人。一旦立项,给予必要的支持与指导。

2、实效性落实,就是要求立项活动要有内容、有形式、针对性强、讲求实效。要围绕学校、院系工作重心、专业特色确立项目,要注重实践性、操作性、创新性和实效性。

3、过程化监督,就是在立项活动中,要实施得力,有始有终,通过立项评审、跟踪审查、总结评优等激励机制,进行全程化监督,保证立项活动深入、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申报内容、方式、管理

1、校园文化活动项目内容主要包括文化艺术活动、学术科技竞赛活动、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及上级组织布置的工作等。

2、校园文化活动项目分两类进行申报:由校团委提出项目,各单位进行申报;由各团学组织结合自身专业特点、优势,自定项目进行申报。

3、项目申请单位包括各系团总支、学生会和校级学生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等)。

4、项目申报方式为规定时间段内集中申报,每学期12-16周申报下学期项目,一学期一次,逾期不接受申报。校团委可对部分时效性较强、专业类别较强的项目采取委托的方式,直接指定项目承办单位。

5、校团委负责立项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对获准立项的学生活动项目进行全程管理和监督。所立的项目主办单位均以校团委名义开展,承办单位为立项单位,项目活动负责人需对校团委负责。

三、立项流程

1、申请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第二师范学院学生活动立项申请书》,内容务必详实可行。以院系为单位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一般为系团总支书记;以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为单位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一般为学生会主席、社团联合会主席、学生社团负责人。由该单位上级主管领导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审核,并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

2、校团委成立项目活动立项评审小组,成员一般由校团委、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科研处成员、学生组织负责人等组成,对有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评审,由校团委聘请相关专家或专业人员参与评审。

3、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校团委上交完整的活动总结、图片和音像材料,校团委对所上交的总结、材料进行检查、验收。

四、经费管理

1、立项项目活动所需的活动经费主要由校团委进行拨付,但应当视活动的性质、内容、形式、影响范围等确定拨付活动的费用。

一类项目:由校团委提出的项目,或校团委直接指定委托的项目,由校团委全额拨付立项时审核的活动金额,超出部分由承办方负责。

二类项目:各系独立申报的项目,在校级层面开展的活动,能把握社会热点,有创新型、感染力和教育性,参与面较广,资助金额1000-3000元。

三类项目:学生组织、社团开展的活动,能结合学生组织、各社团的特色及专业优势,有一定创新性及影响力,资助金额200-1000元。

2、立项单位在承办项目过程中以该项目名义争取到的社会赞助,应及时上报校团委,并按照学校有关管理制度进行使用管理。

3、校团委拨付项目资金的方式:立项后预支50&,活动经校团委验收后对活动有效票证进行报销。

五、附则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试行一年后修订并重新颁发,解释权归校团委。

共青团**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5年5月

**第二师范学院校园文化活动项目立项申报书

注:

1.请打印或用黑色笔填写,内容要实事求是,言简意赅;字迹端正、清楚。

2.项目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该项目研究的内容。

3.预期成果指预期取得的最终项目研究成果形式。从下面类别中选择一项:专著、论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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