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课程学习、各培养环节的时间安排
博士生安排孩子学习计划
博士生安排孩子学习计划孩子的学习是每个家长都非常关心的事情,尤其是博士生,由于学业的繁重压力,往往会忽略孩子的学习安排。
然而,博士生作为家长,也应该兼顾好孩子的学习。
因此,本文将从博士生的角度出发,探讨如何更好地安排孩子的学习计划。
首先,博士生要时刻关注孩子的学习情况。
虽然博士生忙于自己的学业,但是也不能太过忽视孩子的学习。
通过每天和孩子沟通,了解他们在学校的学习情况,包括学习成绩、老师的评价、学习动态等,以便及时调整孩子的学习计划。
其次,博士生要给孩子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
根据孩子的个性特点和学习情况,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
比如,每天安排一定的学习时间,包括课外阅读、作业时间、兴趣培养等,确保孩子有充足的时间投入学习,也要注意不要给孩子过多的学习任务,以免压力过大。
然后,博士生要主动参与孩子的学习。
通过帮助孩子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学习辅导,监督孩子的学习进度,鼓励孩子树立学习目标,提高学习动力,让孩子在学习中感受到父母的支持和关爱。
同时,博士生也要注意孩子的身心健康。
不要让孩子过于疲劳的学习,适当安排孩子的休息时间,培养孩子的爱好和兴趣,让孩子全面发展,培养他们积极的心态和健康的身体。
最后,博士生与孩子之间要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
家长和孩子之间的沟通是非常重要的,家长要善于聆听孩子的心声,尊重孩子的意见,给予孩子自由发展的空间,让孩子感到家庭是一个温暖、和谐的环境,对学习充满信心和动力。
综上所述,博士生作为家长,要充分重视孩子的学习,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时间,积极参与孩子的学习,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帮助孩子取得更好的学习成绩,也使家庭更加和谐幸福。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
沪交研〔2017〕10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与管理工作,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交通大学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校以精英教育的理念指导博士生教育,造就遵纪守法、明礼诚信、身心健康,具有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地、创造性地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实务工作的最高学历层次的专门人才。
第三条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管理工作应体现校院(系)二级管理的原则,实行由学校、学院(系)、学科组、导师组、导师在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内分工负责的制度。
在博士研究生培养中,学校和各学科应合理安排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各个环节,着重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严谨学风、创新意识、探索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第四条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应加深基础理论,拓宽专业知识,掌握学科前沿的最新科研成果和必要的相关学科知识,提高创新能力和学位论文水平。
第二章学习年限与总体安排。
博士生培养目标和规定
上海社会科学院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2013-6-28 14:25:10 点击数:295次作者:(2009年6月22日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第42次会议修订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对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培养目标(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科研作风,学风严谨,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二)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同时要掌握一定的相关学科知识;(三)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够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四)至少掌握一门外语,鼓励学习第二外语,能熟练地运用第一外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和资料,具有一定的应用写作能力,并能进行国际间学术交流;(五)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至4年。
根据研究生实际情况,允许研究生申请提前或延期毕业。
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三、培养方式在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应合理安排课程学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各个环节,使其相得益彰。
应着重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优良学风、探索精神,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针对每位博士研究生成立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
四、制定培养方案(一)培养方案是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都应制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应由研究所(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分管所(中心)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部备案。
培养方案应对本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课程设置与学分、学位论文工作要求与安排、导师及指导小组教师名单、必读书目和参考文献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应按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专业)为单位来制定。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定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基本规定(2006年7月修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对博士研究生入学后至学位论文答辩过程中的各项培养工作做出基本规定。
各学科根据本规定制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本规定适用于学历博士研究生(包括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直接攻博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和提前攻博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
2、适应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3、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二、培养方向培养方向设置要依据本学科的特点和本领域科技发展的趋势,科学规范,相对稳定,鼓励在新兴交叉学科设置培养方向,鼓励在国家和社会发展急需的研究领域设置培养方向。
三、培养方式博士研究生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制,提倡导师指导与集体指导相结合。
提倡跨学科联合培养,组织跨学科的指导小组。
经导师推荐,有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研究生院审核,可以聘请跨学科专家担任联合导师或副导师。
四、学制直接攻博研究生学制为4年;其它类型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
博士研究生一般在入学后1年内完成课程学习,在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前完成课程学分,应在博士论文答辩前完成全部学分和培养中规定的内容。
鼓励博士研究生从入学开始就进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至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年。
五、课程设置1、学分要求的课程(及培养环节)结构学分要求的博士研究生学习课程(及培养环节)结构由学位必修课(及培养环节)和学位选修课两部分构成,详见表1。
其中学位必修课及培养环节是指要取得相关学位所必须修读的核心课程和必须通过的培养环节,包括公共必修课(马克思主义理论、第一外国语)、学科必修课和培养环节(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学位选修课是指除选定的学位必修课以外的课程。
清华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清华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1982-1983学年度第22次校长工作会议第一次通过)(2010-2011学年度第15次校务会议修订)清华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而制定的。
博士教育是最高层次的研究生教育,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要与高水平的学术研究相结合。
各院系应依据此规定制订学科博士生培养要求,并做好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
一、培养目标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应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要求如下:1. 进一步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信公正,有社会责任感。
2. 掌握所在学科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在所在学科领域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 具有健康的体格。
二、培养类型及学习年限博士生根据不同的选拔方式,分为参加全校组织统一入学考试的普博生;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被直接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的直博生;本校在校优秀硕士生被推荐攻读博士学位的提前攻博生;有长期实际工作经验、研究成果突出的在职人员委托培养攻读学位的论文博士生。
普博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直博生和提前攻博生(含硕士生阶段)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5年。
在职博士生的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
因研究工作需要延长学习年限,博士生可以向研究生院申请延期。
三、培养方式博士生的培养方式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重点培养博士生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并使博士生通过完成一定学分的课程学习,包括跨学科课程的学习,系统掌握所在学科领域的理论和方法,拓宽知识面,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博士生的培养工作由导师负责,并实行导师个别指导或导师负责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指导方式,一般不设副导师。
如论文工作特殊需要,经审批同意后,导师可以聘任一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其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副指导教师。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实施总则)为了更好地适应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要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促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为国家培养更多的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各类拔尖创新型人才,对现行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探索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研究生培养模式。
新版《研究生培养方案》自2014级研究生开始实施。
一、基本依据1、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新修订后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简称“2011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我校的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应按照新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
2、贯彻我校“特色加精品”的办学理念和“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明确培养目标,加强培养过程管理,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本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紧密结合学校发展战略,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
以提高培养质量为核心,根据明确目标、分类指导、优化课程、增强弹性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加强研究生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1、把握学科内涵、凝练学科方向、突出学科特色。
具有一级学科授权的学科,应按一级学科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
无一级学科授权的学科,鼓励其按一级学科修订培养方案。
充分发挥院(部)在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保证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2、实现分类指导。
明确体现不同类型(学术型、学位型等)的培养目标和要求。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满足社会发展和国家经济建设对各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
3、培养方案应体现基础性、前沿性、科学性和系统性。
博士培养方案
化学与环境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080500代码)博士硕士培养方案一、合用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材料物理与化学(080501)微纳米技术(080521)二、培养目旳在材料科学与工程方面具有坚实广阔旳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旳专门知识,全面理解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旳发展动向;重视材料成分和构造、制备和加工、性能与服役性能之间旳内在联络及基本规律旳研究;掌握本学科有关方向先进旳试验设备、测试手段及评价技术;至少能纯熟运用一门外国语撰写科技论文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旳能力,能在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做出发明性旳成果。
三、培养方向1.纳米材料光、电及催化特性2.功能界面3.新型能源材料4.仿生智能界面材料5.仿生纳米材料6.环境净化材料7.光电功能纳米界面材料8.导电高分子功能纳米材料9.大气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10.水环境污染化学11.能源和环境材料12.仿生材料界面物理化学四、培养模式及学习年限本学科博士硕士根据人才培养和发展需要,重要为一级学科内培养,结合跨学科培养、国际联合培养及校所联合培养等模式。
实行导师或联合导师负责制,负责制定硕士个人培养计划、指导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
遵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学籍管理规定》。
本学科直接攻博硕士学制为4年;其他类型博士硕士学制为3年,实行弹性学习年限。
博士硕士实行学分制,在攻读学位期间,规定在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根据培养方案,获得知识和能力构造中所规定旳各部分学分及总学分。
鼓励博士硕士从入学起就进入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博士硕士文献综述与开题汇报至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旳时间不少于1年。
五、知识和能力构造本学科博士硕士培养方案旳知识和能力构造由学位理论课程和综合实践环节两部分构成,见下表所示。
要获得本学科博士学位旳硕士必须获得培养方案表中所规定旳各部分学分及总学分。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规定博士硕士课程体系分为学位必修课(环节)和学位选修课(环节)。
会计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会计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是培养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强的事业心,具有国际思维和创新能力,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会计管理和研究人才。
研究生应掌握坚实的会计和财务管理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会计和财务管理专业知识;具有独立地从事科学研究、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或承担企业会计管理工作的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本专业的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以下领域:1.财务会计2.审计3.财务管理4.管理会计三、学习年限博士生在校学习期间实行弹性学制,一般为3-4年。
原则上第一、二学期以课程学习为主,第三、四学期以科学研究为主,并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第六学期完成答辩工作。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课程设置由公共必修课、学科通开课、专业通开课、选修课四部分构成。
具体课程设置见以下课程计划表。
五、应修满的总学分数博士研究生应修满15学分方可进入答辩阶段毕业。
其中,全校公共必修课4学分、学科通开课2学分、专业通开课2学分、选修课7学分。
选修课程应根据自己学习方向,结合导师意见和自我知识结构进行选择。
六、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并取得合格成绩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的撰写。
在第三——四学期,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提出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选题的理由或意义、该选题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趋势、本人研究计划、论文写作大纲、主要参考文献等。
开题报告经导师和所属专业教研室导师组答辩后方能正式进入论文撰写工作。
博士研究生论文初稿完成后交导师审阅,修改后经导师同意推荐参加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通过学院审查后,方可组织论文的评阅、答辩等工作。
七、其他学习项目安排博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可利用假期赴企业或其他单位调查;参加导师或教研室安排的辅助教学实践活动(包括讲授、辅导、答疑等);参加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研究工作、或根据导师的安排参与调研、收集资料等。
重庆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规定
重庆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规定(2005年7月修订)一、培养目标1.能较好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有较强的事业心、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及创新能力,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的作风。
在获得硕士学位的基础上,向深、广、博方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具有健康的体魄二、学习年限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非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5年,与国外联合培养的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不得因出国学习而延长。
其中课程学习一年内完成,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两年。
博士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如确因论文完成有困难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延长修业年限者,需由本人提前三个月提出报告,导师签署意见,经学院主管院长同意报研究生院分管院长批准可适当延长。
在延长学习期间,学校停发相关经费。
三、课程学习的学分要求博士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重点是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并根据各专业(学科)博士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学位论文的需要和个人特点,继续安排学习一些有关课程,在拓宽基础、加深专业、掌握科学前沿的基础上学会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方法并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博士生通过学位课程学习、听学术讲座和参加教学或科研实践至少应取得16学分,其中学位课程必需通过考试至少取得12学分,在整个学习期间听8个以上的学术报告记2个学分(其中必须包括研究生论文期间由研究生本人至少一次1小时左右的公开学术报告,但不含本人所作的开题报告),参加教学或科研实践取得2学分。
四、博士学位课程安排及考试博士学位课程考试的科目为:a)马列理论课,2学分,必修课要求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指导学习和科学研究工作,通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进一步树立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提高对科学研究一般方法及规律性的认识。
劳动经济学博士培养方案
劳动人事学院2010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适用学科专业劳动经济学 (学科门类:经济学 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 )二、培养目标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敬业精神。
2、掌握本学科领域全面而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创新性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三、学科专业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一 劳动力市场理论及政策;● 研究方向二 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 研究方向三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
四、学习年限基本学习年限3年。
五、培养方式及主要培养环节学习进度要求(一)培养方式导师负责制(二)主要培养环节的学习进度要求课程学习时间一年,成绩考核合格后,第二学年进行博士学位候选人学科综合考试,合格后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三)加强学风建设,严格自律,恪守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
恪守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严格自律,应当贯彻于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各个环节:在课程学习中踏实认真,刻苦努力,遵守课堂纪律;在课程考试中诚实认真,遵守考试纪律;在学术研究中严谨细致,不慕虚名,遵守学术规范;在论文写作和发表中不剽窃、不冒用他人研究成果,遵守学术道德,严格自律。
六、知识结构和课程学习的基本要求(一)知识结构的基本要求学生必须掌握本学科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注重对本学科前沿知识的学习,着重掌握专业方面理论和方法。
鼓励学生根据论文研究的需要,跨学科选修课程。
(二)课程设置及学分组成总学分不少于24学分。
其中公共课为6学分;方法课不少于6学分;专业课不少于9学分;选修课不少于2学分; 学术讲座1学分; 先修课不少于2门。
七、资格考试学科综合考试是博士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后,正式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前的的一次学科综合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口试两部分组成。
八、学术讲座、社会实践学术讲座(1学分)。
学生应在学科综合考试前参加一定数量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讲座,并将学术报告综述交导师审核,评定成绩。
北京邮电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2013年版)
北京邮电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1、培养目标1.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1.2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相应的技能和方法,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工作及其它相关工作的能力。
1.3身心健康。
2、学制2.1普通博士研究生(含外国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
2.2 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进入博士阶段起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2.3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五年。
基本培养过程为:课程学习1—1.5年,第四学期末进行博士学位培养目标审核,审核未通过的研究生转为进行硕士学位论文工作,按照硕士学位论文要求进行答辩及学位授予。
3、培养方式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为主,重点培养博士研究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在培养过程中建立以导师为核心的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
博士研究生导师可根据课题需要聘请相关学科的教授、副教授协助工作。
在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工作中,遵循导师负责与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4、培养计划每个博士研究生都应制订培养计划。
培养计划根据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结合博士研究生自己的特点,由博士研究生导师、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与博士研究生本人共同制订。
5、课程学习5.1.应修学分数普通博士研究生(含外国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应至少修满16学分。
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研究生期间合计应修满40学分;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应至少修满32学分。
5.2.课程设置5.2.1公共必修课5.2.1.1 思想政治理论课具有中国国籍的博士研究生必修,36学时,2学分。
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相关要求开设。
具体教学按照《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施细则》实施。
5.2.1.2 中国概况外国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必修,36学时,2学分。
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最新版)
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一律不要提供。
(3)申请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成绩单(学院研究生教务出具即可)篇二: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一、培养目标博士生教育是我国教育制度中对专门人才培养的最高层次,以培养教学、科研方面的高层次创造性人才为主。
博士生的培养应强化素质教育,要求博士生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与邓小平理论。
博士生不仅要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能力,具有主持较大型科研、技术开发及工程项目的能力,在科学研究上做出创造性成果,治学态度严谨。
二、学习年限和培养环节的进度1 、博士生学习年限为三到四年。
原则上第一、第二学期修完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公共课和专业课程,第三学期进行学科综合考试,第四学期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第六学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2 、至第六学期结束时博士生已完成课程学习、学科综合考试、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但未完成学位论文答辩者,必须按常规学制时间(三年)离校,待学位论文准备好后再申请回校答辩。
博士生学位论文的答辩需在六年内完成。
相关事宜请按照《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延期答辩和有关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若干补充规定》执行。
三、个人培养计划的制订要求博士生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指导教师应按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求,结合博士生本人的知识结构、科研特长和科研的需要,指导博士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
内容包括:研究方向、课程学习、必读书目、科学研究计划。
博士生个人培养计划经二级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主任审核批准后报送研究生处备案。
博士生个人培养计划既是导师指导博士生学习的依据,也是管理部门对博士生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审查的依据。
四、课程设置和管理要求(一)课程设置博士生的课程设置为:政治理论课、外语课、数量分析方法课、学科前沿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管理办法
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院文件(武汉)中地大研发[2017] 100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管理办法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
为积极稳妥地发展我校研究生教育,特别是博士生教育,不断提高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以适应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形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培养目标培养博士生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要求做到: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2.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娴熟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勇于开拓,敢于创新,能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取得创造性的成果。
第二条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超过基本修业年限学习期间不再享受普通奖、助学金,最长修业年限不能超过7年。
第三条培养条件1.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及其博士生导师可招收、培养博士生。
2.培养博士生的学科、专业和博士生导师,必须有稳定的科学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承担着重要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充足,并有相应的学术梯队、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良好的学术环境,保证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
南京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博士生培养方案
南京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博士生培养方案(学科代码:100200)一、培养目标攻读临床医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体要求是: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有献身于科学的强烈事业心和创新精神,能够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能独立地、创造性地从事临床医学科学研究工作,全面了解临床医学的发展动向,掌握本学科常用的研究方法、实验技能和评价手段,能独立承担和主持与本学科有关的教学、科研工作,具有严谨的科研作风、良好的合作精神和较强的学术交流能力,能在本学科前沿学术领域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具有健康的身心。
二、研究方向详见当年医学院招生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学制及修业年限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8年;直博生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最长修业年限为8年;四、培养方式着力塑造以“立德树人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博士生导师教育文化观,强化博士生导师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引导博士生导师做好博士生求知的指导者、学术的引路人和品德的垂范者。
1、博士生指导实行导师负责制。
强化导师在博士生培养全过程的指导责任,特别是在博士资格考核、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和预答辩等环节中的指导和督促作用。
2、博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学习有关课程,查阅文献资料,参加学术交流,确定具体课题,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取得创新性成果。
3、导师应加强对博士生的培养过程管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度调整博士生的培养计划,使博士生培养、立德树人、科学研究紧密结合起来。
五、课程设置A. 普通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需选修公共必修课程2门,分别为博士生英语课程和博士生政治课程,专业学位课程2-4门,其中导师讲授课程限1门。
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为了加强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的培养工作,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学位条例》、《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博士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目标要求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科学精神、具有坚实基础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适应行业、区域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1.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思想,树立主义远大理想和共同理想,践行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创新务实精神,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和相应的技能与方法,熟悉和领悟本学科专业的学术前沿;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综合能力,包括较强的写作能力、外语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
3.至少掌握一门外语,能够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良好的写作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坚持学术诚信,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心理素质。
二、学习年限1.博士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含休学)为3至6年;直博生、硕博连读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含休学)为5至8年。
2.拟提前答辩的研究生,具体要求见《XX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提前答辩暂行规定》。
3.超过学校规定学制的学习期间,研究生不再享有助学金及各种补助金,学校不再发给导师指导费。
三、培养方式1.博士生培养工作以科学研究为主。
重点是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同时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个人特长,学习有关课程,在拓宽学科专业面、扩展知识结构、加强理论联系实际、掌握学科前沿的基础上,重视博士生的创新能力、开拓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等综合素质的培养。
2.博士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一般采取以导师为主的集体指导的方式。
对每个博士研究生都要成立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生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和思想政治教育。
东南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 东南大学研究生院
东南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的培养,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根据“夯实理论基础,提高综合素质,强化创新能力,拓展国际视野”的原则,以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为目的。
具体要求如下:(一)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为科学献身的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详见各学科(专业)博士生培养方案。
二、学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直博生为五年。
三、学分要求和课程设置(一)博士生在校期间课程总学分最低要求为15个学分,其中学位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为10个学分,其余为非学位课程学分。
此外,还应完成必修环节3个学分。
1、学位课: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博士英语3学分专业学位课至少5学分2、非学位课:选修门数应满足总学分要求3、必修环节:选听人文和科学素养系列讲座1学分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会议2学分(二)直博生在校期间课程总学分最低要求为:理工类35个学分,医学类37个学分。
其中学位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为20个学分。
此外,还应完成必修环节4个学分。
1、学位课: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博士英语3学分硕士专业学位课至少10学分博士专业学位课至少5学分2、非学位课:选修门数应满足总学分要求3、必修环节:选听人文和科学素养系列讲座1学分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会议2学分说明:1、所有课程学分应在入学后一学年(直博生在一学年半)内完成。
2、非学位课应根据学生知识结构和论文工作的需要在当年的开课目录中选择。
3、选听人文和科学素养系列讲座:博士生在中期考核前应至少选听8次系列讲座,其中每位博士生必须选听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法律、心理健康讲座至少各1次。
港澳台博士研究生、国际留学博士研究生在中期考核前至少选听3次系列讲座。
北京大学医学部基础医学院攻读医学科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三年制)培养方案
北京大学医学部基础医学院攻读医学科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三年制)培养方案北京大学医学部基础医学院攻读医学科学(理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三年制)培养方案总则第一条培养目标攻读医学科学(理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体要求是:一、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有献身于科学的强烈事业心和创新精神,能够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
三、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四、具有健康的体格。
第二条学习年限与时间安排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提前完成学位课程考试,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并达到论文发表要求者,可申请提前半年毕业。
同等学力和提前攻博者不能提前毕业。
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者,允许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延长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在职博士生学习年限为四年。
博士生学习时间主要用于进行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用于课程学习的时间累计在半年左右。
第三条课程学习与要求博士生实行学分制,总学分7-10学分,要求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具体要求如下:一、学位课程 6-7学分1(公共必修课 3学分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2.0学分专业外语 1.0学分公共外语:博士生公共外语不作为必修课程,但是,第一外国语为英语语种者,第二外国语可作为选修课;第一外国语为非英语语种者,必须选修英语作为第二外语。
12(专业及专业基础课 3-4学分根据博士生本人的基础以及专业需要,在我校开设的研究生基础理论课和实验技术课中选修。
不能以硕士阶段所学的课程代替;在硕士阶段所学的课程不宜再选修。
二、非学位课程 1-2学分从我校开设的研究生进展课中选修。
三、非医学院校的硕士毕业生,攻读医学科学博士学位者应补学本专业硕士学位课程中专业基础课7学分,如果所学的博士学位课程中有与应补的课程相同,且考试成绩合格,可以减少应补学的学分。
博士培养管理规定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为加强对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培养工作的过程管理,不断完善培养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培养及管理的相关文件以及《XX大学授予学位工作细则》,在总结我校多年来培养博士生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修订本规定。
一、培养目标科学家及行业精英。
具有坚定的理想与信念、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诚信公正,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合作精神和敬业精神,身心健康。
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能独立地、创造性地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具有国际视野,能熟练地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协调能力与领导能力。
二、学制及修读年限博士生、硕博连读生(博士阶段)学制为3年,直接攻博研究生学制为4.5年或5年,最长修读年限为6年。
三、培养方案培养方案是培养博士生的基本教学文件,其主要内容为:学科、专业简介、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制和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必修环节、学位论文工作等方面的内容。
培养方案应拓展博士生在本学科和相关学科上应掌握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广度和深度,突出独立从事本学科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培养方案由各学科专业委员会根据研究生院有关文件要求修订,方案中应设置跨院系课程或跨学科门类课程,并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学科交叉的培养。
培养方案由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实施。
四、培养计划博士生在入学后二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结合研究方向和博士生的个人特点,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输入到研究生信息系统,在线打印一式三份并由导师签字确认,其中一份由研究生本人保管,一份交研究生导师,一份留院系存档。
个人培养计划应对课程学习、选题报告、学位论文、必修环节等阶段的要求和进度制订出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要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则,发挥每个博士生的特点和创造性。
博士生的培养计划是导师指导博士生学习的依据,也是对博士生毕业和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依据。
博士培养计划理论学习时间
博士培养计划理论学习时间一、背景博士培养计划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博士研究生在进行学术研究和学术创新的过程中,所接受的系统、全面的学术素质培养和学术研究能力培养的过程。
在博士培养计划中,理论学习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是博士研究生学术素质培养的基础,也是博士研究生学术研究能力培养的重要保障。
二、理论学习的意义理论学习是指博士研究生在培养计划中接受的各种学术理论、学术观念和学术方法的系统和系统学习。
理论学习的意义在于:一是为博士研究生提供广阔的学术视野和深厚的学术理论基础;二是为博士研究生提供严密的学术思维和丰富的学术表达能力;三是为博士研究生提供独立的学术研究和学术创新的自信和动力。
三、理论学习的内容在博士培养计划中,理论学习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学术理论和方法论;二是研究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三是学术热点和前沿动态。
具体包括:学术思想史、学术方法论、学术理论和学术概念、学术观点和学术论据、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学术创新和科研能力培养。
四、理论学习的方法在博士培养计划中,理论学习的方法是非常重要的。
理论学习的方法应当以系统性、全面性、严密性和研究性为特点。
理论学习的方法主要包括:一是课程学习和导师指导;二是学术研究和实验实践;三是学术交流和学术合作;四是学术讨论和学术论证。
五、理论学习的时间在博士培养计划中,理论学习的时间安排是非常重要的。
理论学习的时间应当以长期性、稳定性、高密度和高强度为特点。
理论学习的时间宜按照学术课程、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的不同特点和需求进行合理安排。
理论学习的时间宜按照阶段和周期进行规划,宜按照目标和任务进行调控,宜按照进度和计划进行推进,宜按照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价。
六、理论学习的要求在博士培养计划中,理论学习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
理论学习的要求主要包括:一是学术兴趣和学术素养;二是学术自觉和学术责任;三是学术认真和学术严谨;四是学术创新和学术贡献。
七、理论学习的评估在博士培养计划中,理论学习的评估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