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作业 社会主义文化的行政精神包含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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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是指凭空捏造的不可信的话。在各类公关危机中,谣言传播是导致组织形象严重受损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如何及时、有效应对谣言传播造成的公关危机是危机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管理层应当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之一

谣言传播具有突发性且流传速度极快。一个谣言往往不知从何处冒出来,然后就开始迅速繁殖、流传开来。一般来讲,一次完整的谣言传播通常经历了形成期、高潮期和衰退期等三个阶段。在谣言传播的形成期,只有少数人作为谣言的发源地相互议论,随之谣言的传播速度开始加快,迅速传给谣言的次极源地,再传给他人形成一种“锁链式传播”,这样就进入了谣言传播的形成期。在形成期,谣言的传播速度逐渐加快,谣言很快呈燎原之势,参与传播的人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当谣言为绝大多数公众所接受,传播达到或者接近一种平衡状态,谣言传播就进入到了高潮期。其后,随着谣言重要性的减弱,谣言传播的频率开始下降,谣言传播逐步进入衰退期,直到谣言完全消失。

谣言传播速度之所以很快,除了因内容具有稀奇性外,还与谣言传播的特殊网络有关。国外传播学者研究发现,谣言在一定群体或组织范围内的传播网络不同于其它类别非组织传播的网络。美国的传播学者曾用“葡萄藤”来形容谣言的传播。他们发现,“葡萄藤”传播具有速度快、信息量大、反馈性强等特点,呈现出一种双向性、交叉性,其传播覆盖面以几何级的速度增长。正如此次的“谣盐”风波,始于浙江省杭州市某数码市场的一位网名为“渔翁”的普通员工在QQ群上发出消息:“据有价值信息,日本核电站爆炸对山东海域有影响,并不断地污染,请转告周边的家人朋友储备些盐、干海带,暂一年内不要吃海产品。”随后,这条消息被广泛转发。短短一天,北京、广东、浙江、江苏等地发生抢购食盐的现象,产生了一场全国范围内的辐射恐慌和抢盐风波。谣言的传播速度非常快,尤其在这网络媒体时代,超乎人们的想象,它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因此,如何及时有效的遏制谣言的传播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三、网络谣言的成因

首先从客观方面而言,网络谣言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针对网络谣言事件,权威信息缺失、滞后或者模糊

相关部门沿袭惯性思维,习惯于封锁消息,企图“捂盖子”,导致官方信息渠道不畅。“大道”不畅,就给小道消息留出了“空间”。在这次“抢盐”风潮中,《师爷说新闻》栏目3月16日中午一得到消息后,马上就派记者分别到超市和盐务局采访,既反映群众盲目抢盐的混乱景象,也请盐务局人员出面澄清事实,更用仓库里堆积如山的盐的镜头,向市民说明没有必要抢盐,计划当天播出该报道。但傍晚接到通知,禁止一切“盐”的报道,致使报道不得不临时撤换,直到第二天才被允许播出,整整耽误了一天时间,丧失了披露正规消息、阻止谣言传播的大好时机。

此外,一些传统媒体往往被迫以“报喜不报忧”或“少报忧”的方式进行信息处理,极大地损害了传统媒体在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传播中的公信力。由于目前大众媒体和受众处于磨合期,受众既依赖媒体又质疑媒体。一方面大众媒体正竭力摆脱宣传角色,向以受众为中心的信息舆论平台角色迈进。而在受众心目中仍然存有传统主流媒体根深蒂固的“宣传与控制逻辑”。在这个逻辑里,受众往往认为大众媒体上的好消息不一定是真的,坏消息一定是真的。

(二)网络把关人的责任缺失

在传统媒体中,由于信息发布有着严格的选择和监控,谣言信息很难通过正规途径进行传播。而网络作为开放的网状传播系统,传播主体多元,传播路径丰富,往往缺少像传统媒体一样的“把关人”,信息可以相对自由随意地进行流动。网络媒体往往过分追求时效性而忽略了真实性。缺乏采访权和网络编辑的素质低下也助长了网络假新闻的频发。而各大网站在转载时省却了核实环节,使得假新闻成为了网络谣言的信息源头。(三)媒体的转载使网

络谣言找到了“靠山”

在网络谣言的传播期,大众媒体的介入往往体现在网络媒体的大规模转载和传统媒体的跟进报道,这在娱乐性事件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谣言的制造者是少数,而其危害性在于多数人的“信”和“传”,而且在“传”的过程中又添枝加叶地“造”。一旦进入了大众传播的渠道,网络谣言就获得了强大的生命力。媒体的转载提高了网络谣言的曝光率,很多不使用网络的人也因为传统媒体的转载或引用而接收到谣言。当网络谣言被媒体转载时,就和媒体本身的公信力有了联系。在很多时候,网民只注意到媒体上发布了这则新闻,而不会去看信息来源是哪里;在其再度传播时,也会用“XX 网”、“XX报纸”作为信息来源。知名媒体的介入,使得谣言具有了连带的可信度。

四、网络谣言的治理与对策研究

当谣言和网络结合起来形成网络谣言,其舆论影响力和社会危害性大大增强。如果处理不当,容易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健康的舆论氛围。针对网络谣言的特点及产生原因,笔者认为对于网络谣言的治理应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社会透明度

谣言本身并不可怕,任何谣言都止于公开。要想控制谣言“走遍天下”,真相必须传播得更加迅速,政府部门应该及时、迅速公开权威信息,消除人们的疑虑和恐慌。

权威部门的说法不能只是简单的辟谣,而应有详尽的数据和资料。受日本核辐射影响的一系列事件中,我们的政府部门考虑得更加全面,并不是单纯地说“不受核辐射影响”、“海水未受污染”等,而是列出环保部门的每日监测数据,加上一些卫生和水产等专家的详尽解释,让老百姓彻底消除疑虑,及时粉碎谣言。

针对谣言,权威部门不应只是“灭火者”,信息公开机制要贯穿于平时,而不只是针对突发事件,这样才能培养起各级部门的权威,取得公众的长期信任。

(二)加强网络监控管理,完善网络谣言预警机制

网络空间的自由也不是无限度的。网络不应该成为各种虚假信息的天堂。针对网络谣言,各级管理部门应该予以足够重视,加强监控力度,建立有效的网络谣言等负面信息预警机制。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反应,及时处理,发挥网站在网络谣言管理中的作用。

传统媒体在面对网络上的信息时,要充分发挥信息过滤的职能,将网络谣言拒于大众传播平台之外。网络媒体也要提高社会责任感,对没有信息来源的信息批判性地审视,以免在机械的复制、粘贴中沦为信息垃圾场。

值得欣慰的是,很多人已经意识到网络在谣言传播中的负面作用,开始在网络上做文章,以期切断谣言的网络传播路径。2010年下半年,新浪微博就开始启动辟谣工作。同年11月份成立了辟谣小组,挑选有经验的编辑专职参与。他们不但自己核实信息真实性,还开放私信,提供举报邮箱,让网友举报,然后再通过查证媒体、电话连线、网络源头搜索、实地探访这些方式来核实信息,一般都要查到百分之百的证据才能确认。

(三)建立网络违法违规处罚体系,及时打击不法行为

我国《刑法》第105条第2款、第181条、第221条、第291条,分别对以造谣等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捏造并散布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虚伪事实、编造恐怖信息等等行为做出有罪规定;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2005年9月25日联合发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要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中不得含有“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对于“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或者煽动分裂国家、破坏祖国统一”的行为,将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年,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技术在不断升级。然而,作为新闻传播平台,同时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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