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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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5篇)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5篇)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由村委会、乡安监站联合组织进。

二、村委会准确掌握本辖区易发生安全隐患的路段及危害程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规范现场管理。

三、各村驾驶员要经常进行岗位安全知识培训,强化从业人员识别事故隐患的责任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监控事故隐患的能力,每周至少组织一次事故隐患排查。

四、各村要制定实施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事故隐患排查。

五、乡安监站要按各自承担的安全职责,在事故隐患排查中,要不间断巡回组织排查,并进行自排。

六、职能部门按各自承担的安全职责,重点排查重大事故隐患,对下一级职能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定期抽查。

七、负有安全生产职责部门要坚持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向事故单位或个人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一)事故隐患基本情况;(二)可能影响的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三)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八、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集中检查每月或每季度一次;九、检查前要明确检查的目的、内容,检查的方法、地点、分工情况、检查后要及时汇总、并报告乡安监站;十、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凡能当场处理的应立即予以处理。

当时不能处理,要按照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人的三定原则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按时进行复查,凡未按规定整改的,轻则批评教育,重则重处,造成事故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十一、检查中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切忌走马观花,走过场;十二、检查中相关领导和人员必须密切配合,不得推诿、扯皮、或无故缺席。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2)是指为了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制定了定期检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主要内容:1. 排查周期:制定固定的排查周期,例如每季度、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

2. 排查范围:确定排查的道路范围,包括市区道路、乡村公路、高速公路等。

3. 排查内容:明确排查的具体内容,包括道路标志标线的完整性、反光效果、道路设施的损坏情况、交通信号灯的正常运行、交通事故多发点的分析等。

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辖区内所有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整改及监督管理工作。

三、职责1. 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本辖区内的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 道路养护单位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道路进行日常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3. 道路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期间对施工区域内的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4. 驾驶员和行人应遵守交通规则,发现道路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道路安全隐患排查1. 定期巡查:交通管理部门应组织人员定期对辖区内道路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2. 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巡查:在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 施工现场巡查:道路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确保施工现场道路安全。

4. 公众举报:鼓励驾驶员和行人发现道路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交通管理部门对举报者给予奖励。

五、道路安全隐患治理1. 交通安全设施缺失或损坏:及时修复或更换缺失、损坏的交通安全设施。

2. 道路路面不平整:对路面进行平整,消除路面不平整造成的安全隐患。

3. 道路排水不畅:及时清理排水设施,确保排水畅通。

4. 道路绿化带遮挡视线:修剪绿化带,确保驾驶员视线不受遮挡。

六、整改及监督1. 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单位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责任人及整改措施。

2. 交通管理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3. 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单位应在整改完成后,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整改情况。

七、奖惩1. 对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未履行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追究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5篇)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5篇)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工作程序1.排查计划制定本单位每年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计划,明确排查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并于每年年初公布于全体员工。

2.隐患排查根据排查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系统、有针对性的排查。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道路交通设施是否完善,有无破损、缺失等情况;(2)交通运输设备、车辆是否具备安全保障措施,有无隐患;(3)员工是否掌握驾驶技能,是否存在违规驾驶等情况;(4)安全生产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等。

3.隐患整改发现隐患后,立即责令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并限定整改期限。

其中涉及危及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有关活动,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相关责任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正常活动。

4.隐患治理措施改进根据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改进方案,并及时进行实施,确保类似隐患不再发生。

五、责任追究对于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隐患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依据本单位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罚。

六、监督检查本单位领导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进行修改,应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生效。

以上即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范文,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2)为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的安全生产,避免事故和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单位制定并执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如下:一、目的和任务:1. 目的: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提高安全运输水平,保障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3篇)

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3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道路、桥梁、隧道、交通设施以及车辆、行人等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1. 成立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监督检查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 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

四、排查内容1. 道路隐患:路面状况、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设施、交通安全设施等。

2. 桥梁隐患:桥梁结构、桥面状况、桥梁伸缩缝、排水设施等。

3. 隧道隐患:隧道结构、照明设施、通风设施、消防设施等。

4. 交通设施隐患:交通标志、标线、隔离设施、护栏、警示灯等。

5. 车辆隐患:车辆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灯光系统、轮胎等。

6. 行人隐患:人行道、人行横道、斑马线、行人过街设施等。

7.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隐患:交通执法、交通宣传教育、交通应急预案等。

五、排查方法1. 定期排查:根据季节、节假日、重大活动等因素,定期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 不定期排查:针对突发事故、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开展不定期排查。

3. 专业排查:邀请专家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进行排查。

4. 社会排查:鼓励群众举报交通安全隐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排查机制。

5. 技术排查: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如无人机、遥感技术等,提高排查效率和准确性。

六、排查流程1. 确定排查范围:根据排查内容,确定排查范围和重点。

2. 制定排查计划:明确排查时间、人员、方法等。

3. 实施排查:按照计划开展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拍照等。

4. 分析研判:对排查结果进行分析研判,确定隐患等级和治理措施。

5. 报告反馈:将排查结果报告给上级部门,并向上级部门反馈。

七、隐患治理1. 制定治理方案: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4篇)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4篇)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是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环节。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增强全社会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和参与,确保人民群众出行的安全,特制定本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总则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以预防和消除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为目标,通过全面排查、认真治理和短期督导,确保交通运输各环节、各阶段的安全稳定。

本制度的制定是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提高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隐患排查责任(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范围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统筹协调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相关整改措施,并定期报送相关部门。

(二)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并协调各部门的相关工作,保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市交通运输局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本地区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绩效评价和考核结果的公示,确保责任到人。

三、隐患排查工作的开展(一)交通运输隐患排查工作应该全面覆盖本市各区县的交通运输企业和机构,包括客运、货运、出租车、物流等各类交通运输企业。

(二)交通运输隐患排查工作应该按照推进安全生产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排查计划和排查细则,确保排查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三)交通运输隐患排查应该突出重点,对交通运输行业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车辆进行重点排查,确保排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隐患治理工作的开展(一)针对上述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在规定时间内,交通运输企业和机构应该制定整改措施,并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二)交通运输隐患治理工作应该加强监督检查,对于整改不到位的交通运输企业和机构,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追责,确保隐患的及时消除。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篇一」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决定》(甘政发〔xx〕31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

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是指在一条道路上,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数量或者特征与该道路其他正常位置相比明显突出的某些地点或者路段。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是指在山岭重丘区公路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临岩等危险点段以及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公路损毁、难以保证车辆正常通行、危及行车安全的某一地点和某一路段。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成立由分管领导为主任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协调委员会),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具体负责日常相关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人兼任。

协调委员会成员由公安、交通运输、安监、建设、财政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职责:(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当地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责任主体,总体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协调和资金筹措等工作,对重点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整治进行挂牌督办。

(二)县级以上协调委员会负责组织成员单位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进行会审,研究制定整治方案,计划安排项目立项,落实责任部门,组织检查验收。

(三)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提出需整治的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并将详细资料按程序报送同级协调委员会会审。

(四)县级以上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公路管理部门实施本部门管辖路段内的事故多发路段和存在隐患路段的整治工作。

(五)县级以上建设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危险路段和隐患点段的整治工作。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三篇)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三篇)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任务目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提高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制度内容1. 隐患排查对象范围:包括交通工具、道路设施、电子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的隐患。

2. 隐患排查责任主体: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及其相关人员、政府监管部门等。

3. 隐患排查时间: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制定定期、不定期的隐患排查时间,并明确排查频次。

4. 隐患排查方法: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包括现场检查、设备设施检测、人员培训考核等。

5. 隐患排查记录:对每一次隐患排查进行记录,包括排查时间、地点、人员、结果等相关信息。

6. 隐患治理措施:针对发现的隐患,及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7. 隐患排查信息报备:对排查结果进行定期报告,提供给相关部门和管理机构。

8. 隐患排查考核评估:建立隐患排查考核体系,对各单位的隐患排查工作进行评估,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依据。

三、制度执行1. 各单位应按照制度要求,成立相关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分工。

2. 按照制度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及时记录排查信息,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3. 定期向上级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报告,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4. 对隐患排查工作开展定期的考核和评估,将考核结果作为安全生产绩效的重要依据。

5. 针对重大隐患和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消除安全隐患,并进行深入排查和整改。

四、责任追究对于发现的隐患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将追究相关责任,包括行政处罚、警告、甚至刑事责任。

五、其他随着交通运输行业的快速发展,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不断完善和更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同时,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车辆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车辆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车辆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车辆安全生产是保障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之一。

为了加强车辆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和排查潜在的安全隐患,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检查和治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车辆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车辆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 车辆安全检查内容车辆安全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车辆驾驶员资格、车辆装备情况、车辆运输证件、车辆技术状况、车辆安全设施等方面。

车辆驾驶员资格的检查包括驾驶员证件有效性、驾驶员从业资格、驾龄等方面;车辆装备情况的检查包括车辆的灭火器、照明设施、报警装置等方面;车辆运输证件的检查包括车辆行驶证、运输许可证、运输经营许可证等方面;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包括车辆的制动系统、悬挂系统、轮胎磨损情况等方面;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包括车辆的防抱死制动系统、防侧滑系统、安全带、危险品装载设施等方面。

2. 车辆安全检查程序车辆安全检查程序主要分为三个步骤,即查证、排查和处置。

查证阶段,检查人员需要核对车辆驾驶员的资料,确认其行驶证、驾驶证的有效性,以及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等;排查阶段,检查人员需要对车辆的装备情况、运输证件、技术状况进行逐项检查;处置阶段,如果发现问题,需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做好记录和汇总。

3. 车辆安全检查结果处理根据车辆安全检查的情况,将检查结果分为三种类型,即合格、不合格和严重不合格。

对于合格的车辆,可以继续进行正常运营;对于不合格的车辆,需要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进行检查;对于严重不合格的车辆,一律暂停运营,并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 隐患排查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了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车辆运输企业的隐患排查责任。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需要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车辆运输企业的监管和指导;车辆运输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车辆安全生产。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3篇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3篇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3篇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1为巩固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活动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消除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县交通局《关于印发〈交通行业20xx年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交文[20xx]14号)要求,制定20xx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的新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交通道路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管,防止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全面排查、监控重大危险源,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初步构建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管理信息系统;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

三、治理范围和内容排查治理范围:全县道路运输及相关服务业。

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20xx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制度建设、组织体系、责任制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责任追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四、实施步骤第一时段(3月至4月):围绕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认真总结去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经验,树立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的思想,结合实际,制定适用性、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抓紧整改20xx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于4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制度1. 目的与依据1.1 目的为保障企业交通运输安全和生产秩序,防备和排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员工和公司资产的安全,订立本制度。

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车辆和设备,涵盖全部交通运输活动及其相关工作。

3. 基本原则3.1 安全第一公司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首要考虑,全部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原则。

3.2 防备为主加强隐患排查,强化事前防备,防范事故的发生。

3.3 全员参加公司全员参加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4 连环责任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安全职责,落实管理责任和操作责任,形成层级管理和全员责任的连环环境。

4. 职责划分4.1 公司管理层•负责订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和策略,并监督实施。

•调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和资源。

•审定重点交通运输安全决策。

•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4.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订立和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和流程。

•组织交通运输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

•跟踪和监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工作。

•供应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3 部门负责人•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确保员工的安全。

•组织员工参加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检查和审核相关工作记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4 员工•遵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和规定。

•及时报告和反映交通运输安全问题。

•乐观参加交通运输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5.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5.1 隐患排查•定期进行交通运输安全风险评估,确定隐患排查的重点和内容。

•依照排查计划,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隐患排查,包含车辆、设备、道路等方面。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篇)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篇)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交通运输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交通运输系统内的各类单位和部门,包括交通运输部门、客运公司、货运公司、机场、码头、车辆驾驶员等。

第三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以安全为重点、预防为主导、全员参与、综合治理。

第四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目标是建立和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从事故后处理向事故前预防转变,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点是对交通工具、道路设施、人员操作、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有效治理。

第六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与其他相关工作相结合,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第二章隐患排查工作第七条交通运输单位和部门应当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中,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

第八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由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配备专业的工作人员。

第九条交通运输单位和部门应当组织隐患排查工作,对交通工具、道路设施、人员操作、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第十条交通运输单位和部门应当制定完善的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一条交通运输单位和部门应当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其隐患排查工作的技能和意识。

第十二条交通运输单位和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工作档案,对排查工作进行记录并进行可追溯。

第十三条交通运输单位和部门应当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对发现和报告隐患的人员给予奖励,对隐患未得到及时整改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惩处。

第三章隐患治理工作第十四条交通运输单位和部门应当依据排查结果,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间表。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一、背景及目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道路交通日益繁忙,交通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为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必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二、制度内容1. 定期排查时间安排(1)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覆盖所有道路和交通设施。

(2)每月进行一次重点排查,针对事故多发路段、易拥堵路段、施工路段等进行重点检查。

(3)针对季节性变化,如雨季、冬季等,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排查频次,确保交通安全。

2. 排查内容(1)道路设施:检查路面破损、标志标线不清、交通信号设施故障等问题,确保道路设施完好。

(2)交通秩序:检查交通违法行为,如逆行、超速、酒驾等,及时查处并纠正。

(3)车辆安全:检查车辆安全性能,如制动系统、灯光系统等,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4)交通安全设施:检查减速带、护栏、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是否完好,及时修复损坏设施。

(5)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检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如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3. 排查方式(1)实地排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道路、交通设施、车辆等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整改。

(2)视频监控:利用交通监控设备,对道路通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3)举报投诉:设立举报投诉渠道,鼓励广大交通参与者对安全隐患进行举报,及时了解并解决安全隐患。

4. 排查结果处理(1)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2)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安全隐患,设立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安全。

(3)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争取支持,确保整改到位。

(4)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整改效果,防止安全隐患反弹。

5. 排查责任分工(1)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排查工作,对排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三篇)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三篇)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了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指对交通运输行业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治理,确保交通运输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制度安排。

第三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适用于各类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第四条各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确保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

第五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交通运输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包括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等交通工具以及道路、码头、机场等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二)交通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排查,包括交通管理、驾驶员操作、船员操作、机组操作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三)交通运输人员安全隐患排查,包括驾驶员、船长、机长等从业人员的安全隐患排查。

第六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有计划、有组织进行,制定排查计划和排查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排查时间。

第七条安全隐患排查采取巡查、检测、评估等方式进行,采取拍照、录像等手段记录安全隐患情况。

第八条发现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及时整改措施,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治理。

第三章安全隐患治理第九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按照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第十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根据不同类型的安全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设备维修、设施改造、员工培训等。

第十一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有计划、有步骤进行,制定治理计划和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和治理时间。

第十二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做到及时、全面,确保治理效果。

第十三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治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人员,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监督部门对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通用5篇)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通用5篇)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一、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工作内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是隐患排查与隐患治理两项工作的合并简称。

两项工作都有相对规范的标准流程。

隐患排查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或方案;2.按计划或方案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3.对隐患排查结果进行汇总并登记后,进入隐患治理流程,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还需上报当地安全监察部门,并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中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流程治理。

隐患治理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建立隐患治理台账,落实隐患的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整改措施和临时防范措施、整改资金、验收标准及验收人,俗称“五定”,隐患治理台账也称“五定”表;2.整改责任人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如需临时防范措施,还应在整改期间落实临时防范措施)并上报验收人;3.验收人按验收标准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同意隐患闭环,评估不合格要重新进行整改;4.每季度及每年要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分析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例如可以分析不同类型隐患占比,也可以按不同月度季度等不同周期对比分析等,除此之外建议关注两个方面:一是同一类型的隐患是否存在反复发生情况,要深入剖析原因,分析是否存在制度、机制缺陷以及之前治理措施的有效性,以便持续改进;二是同一区域发现隐患的数量是否存在持续增长的情况,持续增长的区域要重点分析区域内相关管理人员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或者其他原因。

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通用5篇)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

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通用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第一条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有效地排查整治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范本

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范本

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二、隐患排查第五条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内容包括:(一)道路基础设施状况,如有无破损、缺失、不规范等情况;(二)交通标志、标线是否清晰、规范、设置是否合理;(三)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设备等是否正常运行;(四)道路两侧是否存在影响交通安全的障碍物;(五)道路是否存在违法建筑物、违法占道等情况;(六)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隐患;(七)其他可能影响道路安全的因素。

第六条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行定期排查与动态排查相结合的方式。

定期排查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动态排查应当根据天气变化、道路状况等因素随时进行。

第七条各级交通、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互相通报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三、隐患治理第八条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应当遵循谁发现、谁报告、谁治理的原则。

第九条对于一般道路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道路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应当制定整改方案,报上级人民政府审批,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条治理措施包括:(一)修复、更换破损的道路基础设施;(二)调整、优化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三)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设备等进行维修、更换;(四)清除道路两侧的障碍物;(五)拆除违法建筑物、违法占道等违法行为;(六)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整改;(七)其他治理措施。

四、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1. 目的和范围为了保障企业的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人员,包含企业内部车辆驾驶员、物流、运输等相关人员,以及全部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设施。

2. 责任和义务2.1 企业管理团队有责任订立并执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2 全部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工作人员有责任依照本制度的要求,乐观参加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定期排查工作。

2.3 道路交通安全部门有责任组织和引导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工作,及时处理发现的隐患并提出改进建议。

2.4 依据本制度,相关工作人员需遵守并执行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规定和流程,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3. 定期排查内容3.1 企业应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的要求,订立定期排查的内容和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道路交通标志的合规性和清楚度—道路交通信号设施的有效性和正常运行—车辆的安全性能及行车设施的完好情况—车辆驾驶员的资质和驾驶行为是否符合要求—道路的情形、标线和反光设施是否完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情况等3.2 定期排查的频率应依据实际需要和情况进行订立,确保全面、系统地发现和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4. 排查方法和流程4.1 企业应建立定期排查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排查工作的高效进行。

4.2 排查工作可以通过巡察、检查、抽查等方式进行,必需时可借助专业的检测设备和工具。

4.3 排查工作要做到全面、细致,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进行准确记录和分类。

4.4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需及时汇报给道路交通安全部门,并订立整改措施和时间表。

4.5 道路交通安全部门要跟进问题整改情况,并对整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5. 排查结果和整改要求5.1 道路交通安全部门应以书面形式记录排查结果,包含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并分级进行分类。

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背景
交通安全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国家法律法规的重
要领域。

为了提高交通安全水平,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需要建立
完善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目标
本制度的目标是通过有效的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提高道路交
通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制度内容
1. 隐患排查机制:
- 建立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执行流程。

- 定期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包括道路、车辆、驾驶员等方
面的隐患。

2. 隐患治理措施:
- 根据排查结果,制定具体的治理措施和整改方案。

- 强化道路交通设施的维护和更新,确保道路安全设施完好有效。

- 加强对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提高交通秩序。

3. 安全管理体系:
- 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制度、规范、培训等方面的内容。

- 提升执法部门的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协作与信息共享。

4. 整体配套措施:
- 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对公众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

- 加强交通事故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及时研判并采取措施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实施与监督
本制度的实施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相关执法机关积极参与,并通过定期评估和监测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

结论
通过建立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我们能够有效地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和统计分析工作,可以进一步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控制事故的能力。

建筑施工交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建筑施工交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建筑施工交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背景在建筑施工工地中,交通安全一直是一项重要的管理任务。

合理的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可以帮助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作人员和过往车辆的安全。

目标本制度的目标是规范建筑施工工地的交通安全管理,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提高工地的交通安全水平。

重点内容1. 风险分级管控:根据工地内外交通状况、作业区域的特点以及交通量等因素,将施工工地的交通风险进行分级,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高风险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隔离设施,限制通行和施工作业。

中风险区域需要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如设立临时交通指示标志。

低风险区域则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交通安全。

2. 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定期的隐患排查制度,对施工工地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发现隐患后,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和治理措施,并跟踪整改情况。

3. 培训教育:对施工工地的工作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技能。

教育内容包括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技巧、危险警示等方面。

4. 监督检查:建立交通安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施工工地的交通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和评估。

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措施的有效执行。

实施步骤1. 制定建筑施工交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 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团队,负责制度的实施和监督;3. 对工作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意识和技能;4. 定期进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和治理;5. 对风险区域进行明确的标识和管控;6. 建立交通安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结论建筑施工交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保障工地交通安全的重要措施。

通过规范的管理和有效的措施,能够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作人员和过往车辆的安全。

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严格执行该制度,不断提升工地交通安全水平。

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 背景为了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并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制定并实施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必要的。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建立一套科学、规范、有效的交通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3. 内容3.1 交通隐患排查- 建立交通隐患排查机制,定期对道路交通设施、交通设备、交通标识等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 对交通隐患进行分类,进行综合评估和风险分析,确定优先治理的隐患点。

- 构建交通隐患排查报告系统,记录隐患点的详细情况、处理进展和治理结果。

3.2 交通隐患治理- 制定详细的治理方案,涵盖隐患整改的时间、责任单位和具体措施。

- 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治理方案的有效实施。

- 治理后进行验收,核实治理效果,并对治理成果进行总结和分析。

3.3 相关配套措施- 宣传教育: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交通安全意识。

- 法律法规:加强对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维护交通秩序。

- 强化执法力度:加大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执法效果。

4. 责任分工- 交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交通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并监督治理进展。

- 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治理方案,负责具体的隐患点整改工作。

5. 风险评估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风险和挑战,需要提前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6. 监督与评估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对交通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7. 经费保障相关部门应提供足够的经费支持,保障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

8. 宣传推广加强对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宣传推广,提高社会各界对交通安全的关注和参与度。

以上为《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简要内容概述。

详细的制度内容和操作细则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制定。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级管理制度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级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级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公路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对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重要性的认识,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的要求,结合交通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市交通局、区(市)县交通局、交通企事业单位隐患排查整治三级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对公路客货运输、客货站点、水上运输、公路事故多发点段和病害桥梁等重点部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标本兼治、防患于未然。

第三条市交通局每年底由有关处分别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整改计划、整改方案,分别报送省交通厅、公路局、运管局和航务局。

同时抄送局安全监督处,汇总上报市政府办公厅、市安监办等相关部门。

并按照省交通厅、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治任务,在职责范围内有计划地对隐患整治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整治任务按期完成;坚持每季度定期排查和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建设处负责国省干线在建公路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公路处负责公路、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市级收费公路公司排查整治收费路桥的安全隐患;交管处负责指导督促市级客货运输、客货站点、汽车维修企业、驾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航务处(海事局)负责水上运输和渡口码头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第四条区(市)县交通局负责县道公路桥梁、属地管理的客货运输企业、客货站点、汽车维修、驾校、水上运输和渡口码头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整治计划、整改方案,分别报送市交通局安全监督处、公路处、交管处、航务处(海事局);并按照市交通局、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治任务,在职责范围内有计划地对隐患整治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坚持季度排查和经常性排查整治制度。

第五条公路桥梁施工企业、养护企业、公路客货运输企业、客货站点、汽车维修企业、驾校、航运企业和船舶修造企业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计划和整改方案,并报上级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坚持月查和日查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按时完成各级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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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xxxxx有限公司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挥全员排查安全隐患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xx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xxx号)、《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xx103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车间及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
理的管理。

3、定义及分类
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
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包括:
(1)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
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2)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但
企业危害识别过程中识别出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职责与分工
4.1隐患排查治理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
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分管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其他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4.2公司设臵有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安保部、生产部、设备部及相关工艺、电气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对公司的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等。

4.3各车间及相关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日常检查并组织群众性的安全自查活动。

5内容与要求
5.1隐患排查工作可与公司各专业的日常管理、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按下述方式进行:
(1)日常隐患排查;
(2)综合性隐患排查;
(3)专业性隐患排查;
(4)季节性隐患排查;
(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
(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5.1.1日常隐患排查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领导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

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臵、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5.1.2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
的全面检查。

5.1.3专业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对区域位臵及总图布臵、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5.1.4季节性隐患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
电为重点。

5.1.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臵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企业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5.1.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和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

5.2隐患排查频次确定
5.2.1隐患排查的频次:
(1)岗位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关键装臵和重点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1小时,宜采用不间断巡检方式进行现场巡检。

(2)各车间管理人员(主任、工艺设备技术人员)、电气、仪表人员每天至少两次对装臵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

(3)各车间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并和日常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一起进行汇总;职能科室等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4)公司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
节性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必须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5)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各单位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隐患排查和专业隐患排查,两者可结合进行。

(6)当获知同类企业发生伤亡及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隐患专项排查。

(7)对于区域位臵、工艺技术等不经常发生变化的,可依据实际变化情况确定排查周期,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隐患排查。

5.2.2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公司应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业的隐患排查:
(1)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
(2)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
(3)装臵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应按变更管理要求进行风险评估;
(4)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5)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6)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5.2.3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每五年至少开展一次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

5.3隐患排查内容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特点,隐患排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基础管理;
(2)区域位臵和总图布臵;
(3)工艺;
(4)设备;
(5)电气系统;
(6)仪表系统;
(7)危险化学品管理;
(8)储运系统;
(9)公用工程;
(10)消防系统。

5.3.1安全基础管理
5.3.1.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5.3.1.2安全投入保障情况,参加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情况。

5.3.1.3安全培训与教育情况,主要包括:
(1)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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