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件新闻预警和舆论监督管理办法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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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件新闻预警和舆论
监督管理办法
重大事件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也是新闻宣传工作的难点。为了改进和加强重大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的报道,准确开展监督,正确引导舆论,特制定县重大事件新闻预警和舆论监督管理办法。
一、建立重大事件信息报告快速反应和新闻预警制度
⒈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注重效果的原则,实行重大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重大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建立重大事件新闻发布制度,抓住时机,适时组织和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以此与新闻媒介进行面对面的双向沟通
和交流,由处置事件的政府主管部门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突发事件信息,部门的立场、观点,塑造自身良好形象。
⒉各乡镇、各部门要密切关注本区域本部门改革与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尽快建立重大信息、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问题新闻报道工作应急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快县乡信息网络建设,确保信息灵敏、准确,把握要情信息的主动权。级媒体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采访,抢占新闻制高点,掌握准确、全面、翔实的第一手资料,统一口径,在第一时间拿出客观准确的报道材料。
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刑事案件、疫情等危及公共安全并对全局有重要影响的突发事件,经请示领导同意后,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及时进行报道。
⒋涉外、涉港澳台和涉及民族、宗教、人权、邪教等问题的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政治性、政策性、群体性事件,按委、政府的指示,由委部负责审定通稿并授权统一向媒体报道。
⒌对局部地区已发生、有可能引起媒体关注的事件,由各部门、各乡镇搜集整理后以书面形式报委部,委部可通过《内情》形式委、政府领导进行反映。
二、建立重大事件信息舆情迟报漏报责任追究机
制
⒍将重大事件、舆情信息报告工作列入单位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内容,平时考核由委通讯组建档管理。
⒎凡在第一时间没有将重大事件、舆情信息报告的部门和单位,经调查核实后,予以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对年累计出现次以上迟报漏报者,由委、政府领导对其主要责任人进行调查谈话;造成严重后果者,委、政府将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查处理。
三、建立舆论监督管理机制
⒏切实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要以求实的精神开展舆论监督,坚持用事实说话,实事求是,不能偏听偏信,更不能道听途说。要辩证地观察和分析问题,既对事实本身负责,又对事实使用的准确性负责,不夸大、不缩小、不绝对化。要以恰当的方法开展舆论监督。要选择好典型,把握好时机,掌握好力度。典型选择要注意代表性、针对性,抓住那些既能反映事件本质,又有法可依、有政策可循的倾向性问题进行舆论监督。时机把握要坚持有理有利有节,注意火候节奏,讲究策略艺术,注意实际效果。力度掌握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数量适度,密度调控,切忌一味追求轰动效应。要以建设性的态度从事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