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概述一、刑事审判的概念审判是国家解决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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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法考刑诉法重要知识点解析与总结-刑事审判概述

2021法考刑诉法重要知识点解析与总结-刑事审判概述

刑事审判概述|「刑事审判的概念」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对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

|「刑事审判的特征」1.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审判是一个居于中心地位,具有决定意义的诉讼阶段。

侦查机关侦查、监察委员会的调查及检察院的起诉都应当依照法院裁判的要求和标准。

审判强调庭审的实质化。

这就要求做到“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

2.法院行使刑事审判权的基本特征:(1)审判程序启动的被动性。

奉行“不告不理”原则。

如没有检察机关或者自诉人的起诉,则不能主动审判一个案件;不能审判控方未指控的犯罪事实;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没有提起反诉,不能主动审理反诉案件;没有被告人一方的上诉或检察机关的抗诉,上一级法院不得启动第二审程序等。

(2)独立性。

(3)中立性。

相对于控辩双方保持中立的诉讼地位,是被告人获得公正审判的重要保证。

(4)职权性。

(5)程序性。

审判活动应当严格遵循法定的程序。

(6)亲历性。

案件的裁判者必须自始至终参与审理,审查所有证据,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

(7)公开性。

除依法不公开外,都应当将审判活动置于公众和社会的监督之下。

即使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也应当公开。

这是摒除司法不公的最有力的手段。

(8)公正性。

审判应依照公正的程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实现实体上的公正。

(9)终局性。

判决一旦生效,诉讼的任何一方原则上不能要求法院再次审判该案件,其他任何机关也不得对该案重新处理,有关各方都有履行裁判或不妨害裁判执行的义务。

|「刑事审判的任务」1.审查判断控辩双方提出的证据与案件事实。

2.审查有关程序性事项。

3.适用法律,对案件作出裁判。

|「刑事审判基本程序」1.第一审程序。

2.第二审程序。

3.特殊案件的复核程序。

包括死刑复核程序以及法院根据《刑法》第63条第2款的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的复核程序。

4.审判监督程序。

浅谈我国刑事诉讼的审级制度

浅谈我国刑事诉讼的审级制度

浅谈我国刑事诉讼中审级制度的相关改革建议摘要:审级制度是审判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

在刑事诉讼中,科学合理的审级制度不仅能够给当事人提供一个权利救济的平台,通过程序正义来维护当事人的权利,还能够彻底地实现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完善。

本文认为我国刑事诉讼中现行的两审终审制度已不适应现实审判的要求, 存在种种弊端,应予以改革, 改现行的两审终审制为三审终审制。

关键词:两审终审、死刑复核、权利救济、刑事诉讼、审级一、刑事诉讼中审级制度概述我国人民法院分为四级即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因此我国的两审终审制也称为四级两审终审制。

公正与效率是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在刑事诉讼中,公正既包括实体公正又包括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刑事讼诉的过程就是通过程序公正去实现实体公正。

审级制度的产生与设定是与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紧密相连的,即通过审级制度是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以至于切实实现其实体权利,通过程序正义促进实体正义。

在现代各国的司法制度中, 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一般不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终审裁判。

如果控辩双方或其他当事人申请上级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上级法院的审判程序就属于上诉审程序。

这种上诉审程序之所以被称为“普通救济程序”, 是因为它相对于法院的初审程序而言, 意味着使控辩双方获得第二次甚至第三次庭审的机会, 其权利可以得到一定的救济; 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一般须经过两级法院的审判才告终结, 第二审法院所作的判决和裁定为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和裁定, 当事人不得再对其提出上诉, 检察机关也不得再对其提出抗诉。

事实上,作为中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两审终审制“正受到越来越多的人士的质疑, 第二审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在实践中的名存实亡,也促使人们思考这些程序的性质和存在的价值等问题。

英国、美国、德国和日本都是实行三审终审制比较典型的国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若干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若干意见

法发〔2010〕63号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法院: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若干意见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确定了我国“十二五”时期发展的目标任务,并把加强社会建设作为推动解决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举措。

全国政法工作会议要求,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是党领导人民依法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重要渠道和有效手段,必须摆到社会建设的整体格局中来谋划,放到三项重点工作的总体部署中来推进,通过依法公正审判刑事案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化解社会矛盾是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的重要职责1、刑事审判必须高度注重社会矛盾化解。

刑事犯罪由社会矛盾衍生,是社会矛盾的集中反映和极端表现。

人民法院依法惩罚犯罪,本身就是在平息和化解社会矛盾,但犯罪受到惩罚并不等于案件中的所有矛盾必然得到了有效化解,案件处理不当还可能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甚至引发新的矛盾冲突。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也是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

论我国刑事审判制度

论我国刑事审判制度

L e gal Sys t em A ndS‘,a晰论我国刑事事翔制度张智伟摘要我国的两审终审在刑事诉讼实践中操作中产生的硬伤,使人们不得不思考两审制带来的诸多问题。

由于世界各国对三审终审的设计和操作,对法制的统一.当事人的救济等方面有着诸多的优点。

因此构建我国三审制解决目前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问题,有着相当大的理论意义.本文从我国的体制出发,试构建我国刑事三审制,以解决公平与效率之矛盾.关键词二审终审三审理论基础三审建构中图分类号:1)9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9-03802刑事审级制度是一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法律规定的审判机关在组织体系上的层级划分以及刑事案件须经几级法院审理才告终的制度。

审级制度的基本理论是公平与效率的两大价值之间的矛盾,然而在这两大价值之中,概念的不清楚导致了争论的无意义。

“公平”是指什么?“公平”包涵二层意义,程序意义上的公平即参与的公正和结果意义上的公平。

如果公平与效率之争在于表达结果意义上的公平与效率之争,是否能够满足所有人的公平是个问号?但是我们主张参与的公平与效率之阃的竞争。

那么很明显参与的公平应该比效率排在前面。

清华大学秦晖教授提出“公正至上,效率与公平皆在其中”的观点,其阐述了在参与公正的基础上,效率与结果上的公平之间平衡的思想。

国效率与公平的争论中,只有规则的公正、参与的公正才是实质问题,所以说仅仅谈“效率与公平”矛盾。

而不考虑“公平”的实质含义,其实是伪命题。

在刑事审判中,“公正至上、效率与公平皆在其中”表现为,程序上的正义第一,效率与结果上的正义排第二。

程序上的正义不仅包括刑事诉讼上的“正当程序”的理念,还包涵着审级制的设计,当事人可以上诉一次还是二次,对其权利进行救济。

从比较法的角度来看,日本、英国、法国、奥地利、德国等国家基本上实行了三审制,美国兼采两审终审制与三审终审制。

一国如何设计和选择审级制度都不得不考虑诉讼效率与诉讼公正的问题。

《刑事审判程序基本流程》PPT培训教案课件

《刑事审判程序基本流程》PPT培训教案课件

受理的程序与要求
受理程序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法院应当及 时受理,并通知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 。
受理要求
法院应当认真审查起诉材料,确保案 件符合受理条件,及时安排庭审。
立案监督与救济途径
立案监督
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立案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立案工作依法进行。
救济途径
对不予立案的决定,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进行救济。
核对当事人身份
法官核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身份 信息,确认其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B
C
宣布案由和审判人员名单
法官宣布本案案由、审判人员名单,并告知 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
法官告知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 的诉讼义务,以及违反法庭纪律应当承担的 法律责任。
D
法庭调查与辩论的程序
证据收集、审查与运用
01
证据收集
依法收集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 述、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 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02
证据审查
对收集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 性,排除非法证据。
03
证据运用
在庭审中,控辩双方应围绕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法官应依法认定证据效力,作出公正裁判。
法庭调查
法庭调解
在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和其他诉讼 参与人按照法定程序向法庭提供证据 ,法官组织当事人进行质证和辩论。
在法庭辩论结束后,法官可以组织当 事人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 协议解决纠纷。
法庭辩论
在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及其诉讼代 理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辩论,阐 述各自的观点和理由。

刑事诉讼法 课件

刑事诉讼法 课件

【例2-1.单选题】甲将潜艇的部署情况非法提供给一外国著名军事杂志。在审判过程中, 法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关于对甲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08年真题) A.法院 B.公安机关 C.军队保卫部门 D.国家安全机关 【答案】:D
二、检察机关职权 除刑事自侦权外,还行使检察、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的权力。 三、法院的职权 审判权
第四节 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
一、刑事诉讼目的 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 二、刑事诉讼价值 秩序、公正、效益 三、刑事诉讼主体 国家专门机关、诉讼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 四、刑事诉讼职能
控诉职能、辩护职能、审判职能
五、刑事诉讼结构 等腰三角形的诉讼结构 六、刑事诉讼阶段
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
【例1-1.多选题】下列哪些人是承担控诉职能的诉讼参与人?(07年真题) A.公诉人B.自诉人C.被害人D.控方证人 【答案】:BC
第二节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一、享有侦查权的机关及其具体分工 1.公安机关——对普通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2.国家安全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3.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4.监狱——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进行侦查 5.检察机关——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检察机关自侦案件范围包括: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 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6.走私犯罪侦查机关——负责海关业务管辖内的走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接受海关总署与 公安部双重领导
第二节 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与任务 一、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 刑事诉讼法第1条规定了其制定目的,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 二、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刑事诉讼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 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 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 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司考】考点之刑事诉讼法概述(星考点)

【司考】考点之刑事诉讼法概述(星考点)

基本概念1.刑事诉讼: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其他侦查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

2.实体真实主义:刑事诉讼旨在追求案件实体真实的目的观。

在实体与程序的关系上,实体对程序的优越地位,刑诉法是实现刑法的手段。

在人权保障和实体真实的关系上,实体的真实也处于优势地位,违反程序法造成侵犯公民权利的,由有关部门给予个别处理而不影响其后的诉讼行为。

3.正当程序主义:刑事诉讼目的重在维护正当程序。

刑事诉讼对案件事实的认识能力是十分有限的,刑事诉讼所追求的是在所给定的程序范围内,竭尽人之所能将以此认定的事实视作真实,这种事实的认定应当依正当程序进行。

4.刑事诉讼构造:又称为刑事诉讼模式、结构,指控、辩、审三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

一国对诉讼价值的认识程度和水平影响一国制定刑诉法的目的,即根本目的和直接目的,进而决定一国采取什么样的诉讼构造。

重点考点详解一、刑事诉讼的概念(一)特点1.不断向前推进的程序化活动,系程序法、公法、基本法。

2.每一个诉讼阶段、机关都是一个相对独立和完整办案程序。

3.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命、人生自由和财产权利,又称“小宪法”。

4.由公检法主持进行、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是实现国家刑罚权、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

(1)由公检法主持进行。

(2)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

(3)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4)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

(二)狭义和广义1.狭义的刑事诉讼法:仅指刑事诉讼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广义是刑事诉讼法:一切与刑事诉讼有关的法律规范。

(三)刑事诉讼法的渊源:6种1.宪法2.刑诉法3.有关法律规定4.有关法律解释和规定5.地方性法规6.国际公约条约。

(四)刑诉法与刑法的关系1.刑法是实体法,刑诉是程序法。

2.刑法重在实现实体正义,刑诉重在实现程序正义。

刑事审判的概念

刑事审判的概念

刑事审判的概念
刑事审判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案件中依法进行的审理和裁决的过程。

刑事审判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罪行进行刑事责任的认定和量刑的一种司法活动,其目的是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律正义。

刑事审判的概念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审理程序:刑事审判包括审理前的调查和侦查阶段,以及审理过程中的法庭程序。

司法机关应当依法收集证据、进行听证、辩论,确保被告人的辩护权和证据适用的权利。

2. 刑事责任的认定:刑事审判的核心是对犯罪行为的认定,即判决定罪与否。

在审判过程中,法官、陪审团或法庭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来认定被告人是否犯罪,以及犯罪的性质和程度。

3. 量刑决定:一旦被告人的罪行被认定,刑事审判将决定对其进行何种刑罚以及刑罚的大小。

刑事审判应当依法执行量刑原则,包括最优、最恰当和最平衡的刑罚,并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况和个人因素。

刑事审判以公正、公平和合法为原则,在制约和保障司法权力的同时,保护被告人的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安全。

刑事审判的结果将根据法律规定产生法律
效力,决定了犯罪者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并受到相应的惩罚。

法律审判知识点总结归纳

法律审判知识点总结归纳

一、审判的基本概念和原则1. 审判的含义:审判是指国家行使审判权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进行依法处理的活动。

2. 审判的原则:公正、公开、平等、尊重人权和法律程序正义原则。

3. 公正原则:法官应当在审理案件时保持公正中立的立场,不偏不倚地依法审理案件。

4. 公开原则:审判活动应当公开进行,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5. 平等原则:法官应当依法处理案件,不分贵贱、不分亲疏,对待当事人一律平等。

6. 尊重人权原则:在审判活动中应当保障当事人的人权,尊重当事人的尊严和权利。

7. 法律程序正义原则:在法律程序中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案件的公正、合法和有效处理。

二、审判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1. 当事人的权利:包括知情权、辩护权、申诉权和复议权等。

2. 法官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审理案件、作出裁决和保护当事人权益等。

3. 律师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依法代理当事人、辩护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

4. 法庭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协助法官审理案件、维护法庭秩序和保护当事人权益等。

5. 公安机关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侦查犯罪、收集证据和协助法院审理案件等。

6. 人民监督员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监督法院工作、保护公民权益和服务社会公众等。

三、诉讼程序的基本流程和要点1. 立案阶段: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2. 举证阶段:原告提出证据,被告进行辩护,并对原告的证据进行质证和辩驳。

3. 调解阶段:法院可以调解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终结案件。

4. 审理阶段: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听取当事人和证人的陈述、进行辩论,最终作出裁决。

5. 判决阶段:法院根据审理的事实和证据,作出裁决并报告当事人。

6. 执行阶段:对判决进行执行,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有效实现。

1. 司法解释:最高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可以发布司法解释,解释法律适用和具体案件处理问题。

2. 法律适用: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合理适用法律,并保证法律适用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刑事诉讼法学--第十九章 第一审程序

刑事诉讼法学--第十九章 第一审程序

3、庭前审查的期限
• 人民法院对于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决定是否受理, 应当在7日内审查完毕 • 对于人民检察院建议按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决定是否 受理,应当在3日内审查完毕 【问题】如果法院在受理之后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应当 如何处理?
集中审理原则的意义: • 可以避免审判拖延,使案件及早审结,提 高刑事诉讼的效率 • 可以防止来自庭外的不正当干扰,保证法 官从开庭连续审理中获得对案件清晰、完 整的印象,防止同其他案件混淆,以保证 实现公正的裁决
集中审理原则在各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体现: • 英美国家的刑事审判较充分地体现了集中审理原则 • 大陆法系国家的刑事诉讼立法中尽管不反对但也基 本上没有充分肯定这一原则 • 我国刑事诉讼立法上或多或少地体现了这一原则的 第一层含义,但对第二层含义的体现则不充分,法 律不但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延期审理,可以因检 察人员的建议退回补充侦查,法官在一段时间内审 理多起刑事案件的情况也很常见
• 按审判的内容不同,可分为公诉案件的审 判程序、自诉案件的审判程序和附带民事 诉讼的审判程序 • 按诉讼进程不同,可分为第一审程序、第 , 可分为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
二、审判模式
1、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是指审判活动主要围绕控诉 方的举证和被告方的反驳而进行,裁判者(包括法官和陪审团, 在没有陪审团的情况下则指审理案件的法官)处于居中公断地 位。它主要适用于英美法系国家。 在诉讼中,法官及陪审团的基本任务是目睹、听取控辩双 方的证据和辩论,然后作出判决,法官并不积极主动地介入调 查过程,不亲自调查取证,一般也不主动干预控辩双方的活动, 控辩双方在法庭上的对抗活动通过“交叉询问”来实现。被告 人根据不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在庭审中有权保持沉默。在此 情况下,检察官和辩护律师都不得对被告人进行询问,法官也 不得因被告人沉默而作出对其不利的判决。此种模式被描述为 “沉默的法官,争斗的当事人”。 形成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的法理原因,在于: • 对诉讼科学性的追求 • 对保障诉讼民主性的考虑

法院系统中的刑事审判流程

法院系统中的刑事审判流程

予以保密。
02
勤勉尽责义务
辩护律师应当勤勉尽责,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03
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辩护律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损害当
事人利益。
辩护律师在审判中的作用
提出辩护意见 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提出辩护意见 ,为被告人进行无罪或罪轻辩护 。
参与法庭辩论 在法庭辩论阶段,辩护律师可以 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与 控方进行辩论,维护被告人的合 法权益。
07
刑事审判的改革与发展趋 势
刑事审判制度的改革方向
审判中心主义
强调审判在刑事诉讼中的中心地位,确保审判独立、公正、公开。
当事人主义
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强化当事人在审判中的参与和作用。
程序正义
注重程序公正和程序保障,确保审判过程符合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审判技术的发展与应用
02
法院系统中的刑事审判组 织
审判组织的构成与职责
01
02
03
审判委员会
负责讨论决定重大、疑难 、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问 题,以及其他与审判工作 相关的问题。
合议庭
由审判员或审判员与人民 陪审员组成,负责具体案 件的审理和裁判。
独任庭
由一名审判员独自审理简 单案件,并作出裁判。
审判人员的选任与培训
法院系统中的刑事审判流程
目 录
• 刑事审判概述 • 法院系统中的刑事审判组织 • 刑事审判流程详解 • 刑事审判中的证据规则与运用 • 刑事审判中的辩护制度与实践 • 刑事审判中的程序问题与应对 • 刑事审判的改革与发展趋势
01
刑事审判概述
刑事审判的定义与目的
刑事审判定义

刑诉课后思考题-祝进杰

刑诉课后思考题-祝进杰

刑诉课后思考题-祝进杰绪论课后思考题1、什么是刑事诉讼?(1)刑事诉讼是为了解决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的由国家机关主导的专门活动。

国家追诉犯罪的目的是为了惩罚犯罪行为,通过刑罚惩罚顺应民众的报复心理从而实现社会秩序的恢复,但这种追诉活动要受到裁判机构即法院的审查,于是就把追诉犯罪的活动纳入诉讼的轨道(2)刑事诉讼是国家主导以解决被指控者与国家之间产生的刑事纠纷的专门活动。

犯罪人侵犯的不仅仅是个体的人身财产利益,而且被视为威胁社会安全和国家统治秩序,国家专门机关代替国家追究犯罪人的行为责任(3)刑事诉讼应理解未国家裁判机构在追诉机构(以及自诉人)的追诉活动与被指控者的防御活动之间实施审查,并使双方展开理性争辩与说服,最终判决刑事案件的活动与过程2、什么是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事诉讼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1)狭义的刑事诉讼法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的刑事诉讼法典,在我国是指1979年全国人大通过,并经1996年、2012年、2018年全国人大三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广义的刑事诉讼法指一切与刑事诉讼有关的法律规范3、刑事诉讼法的渊源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的渊源是指刑事诉讼法的表现形式,是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存在形式或载体。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有以下几种:(1)宪法。

宪法作为我国根本大法,是一国的母法,刑诉法的制定和修改,必须以宪法为根据(2)刑事诉讼法典。

规定了我国主要的刑事诉讼程序、制度与原则,是我国主要的刑事诉讼渊源(3)有关法律。

主要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中有关刑事诉讼的规定,其中比较常见的有《刑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监狱法》、《律师法》等(4)有关法律解释。

较为重要的主要有《高法解释》、《高检规则》、《公安部规定》等(5)有关行政法规、部门规定。

指国务院制定的法规及其相关部门制定规定中有关刑事诉讼的规定,如国务院制定的《看守所条例》(6)有关国家条约。

法治社会中的刑事司法与公正审判

法治社会中的刑事司法与公正审判

强化人权保障,完善救济机制
尊重和保护人权
在刑事审判中,要尊重和保护当 事人的人权和合法权益,避免侵
犯人权现象的发生。
完善救济机制
建立健全的救济机制,为受到不公 正审判的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救济途 径,保障其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为经济困难或 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确保其能够平等地获得公正的审判 。
确保所有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都能及时登记立案,避免因为案件 性质、当事人身份等因素而受到歧视或延误。
立案监督制度
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应当通过法定程序进行监督,确保立 案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
在立案阶段,应当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如申请回避、提出 管辖权异议等。
侦查阶段的公正审判保障
中世纪刑事司法制度
近现代刑事司法制度
近现代刑事司法制度以启蒙思想为基 础,强调人权保障和程序公正,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刑事诉讼程序和审判制 度。
中世纪刑事司法制度受到宗教神权的 影响,教会法庭和世俗法庭并存,审 判程序逐渐规范化。
刑事司法制度在法治社会中的地位
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刑事司法制度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重要手段,通 过对犯罪行为的追诉、审判和处罚,保障社会的安定和和 谐。
保障人权和自由
刑事司法制度在追诉犯罪的同时,也承担着保障人权和自 由的重要职责。通过严格的诉讼程序和公正的审判,确保 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促进社会公正和进步
刑事司法制度是实现社会公正和进步的重要途径。通过对 犯罪行为的惩罚和预防,推动社会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和 行为规范。
02
公正审判的原则与标准
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一、本文概述1、简述当前刑事诉讼制度面临的挑战与问题。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刑事诉讼制度在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犯罪形态的多样化,现行的刑事诉讼制度也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和问题。

传统的刑事诉讼制度在应对新型犯罪时显得捉襟见肘。

随着网络犯罪的频发和跨国犯罪的增多,传统的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在证据收集、案件审查等方面显得力不从心。

新型犯罪往往具有隐蔽性、跨国性等特点,使得证据的获取和审查变得更加困难。

刑事诉讼制度在保障被告人权益方面仍有不足。

在现实中,一些刑事案件中存在着被告人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如超期羁押、刑讯逼供等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

再次,刑事诉讼制度在司法资源配置方面存在不足。

当前,刑事案件数量不断增加,而司法资源相对有限,导致一些案件无法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

同时,一些地区的司法资源分布不均,使得一些地区的刑事案件处理质量参差不齐。

刑事诉讼制度在应对社会舆论压力方面也存在挑战。

随着信息传播渠道的多样化和社会舆论的日益活跃,一些刑事案件往往会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在这种情况下,刑事诉讼制度需要平衡好司法公正与社会舆论的关系,确保司法活动不受外部干扰。

当前刑事诉讼制度面临的挑战与问题主要集中在应对新型犯罪、保障被告人权益、司法资源配置以及应对社会舆论压力等方面。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对刑事诉讼制度进行深入改革和完善,以适应社会发展的新需求。

2、引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中国司法体系中,刑事诉讼一直是保障社会公正、维护法律尊严的重要环节。

然而,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传统的刑事诉讼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

因此,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意味着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更加强调审判环节的中心地位,确保审判的公正、公开、公平。

刑事诉讼法学的知识点

刑事诉讼法学的知识点

第一章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概述一、刑事诉讼的概念1、刑事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活动,即国家的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和惩罚犯罪分子的活动。

(诉讼又叫打官司,是专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案件的活动)。

2、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都是诉讼,它们的异同共同点(1、首先,诉讼所以会发生、会引起,都是因为有可以通过诉讼加以解决的某种事实存在。

2、其次,诉讼必须有当事人,即通常所说的案件的原告和被告。

3、再次,诉讼必须有国家的司法机关参加,主持进行和对案件作出裁决。

4,另外,诉讼也要有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

5,最后,诉讼应当依法进行。

)不同点(1,刑事诉讼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最主要,最明显的差别,就是它所要解决的实体问题和所依据的实体法不同。

2,正是存在上述1的差别,所以它们在解决实体问题时所采取的方式,方法和依据的程序法也互不相同。

)3、所需了解的知识点(1、我国的刑事诉讼有公诉与自诉之分,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则没有之种区分。

2、在刑事诉讼中,凡公诉案件都必须由国家的公诉讼机关即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由案件的受害人或其他有关人作为当事人的一方,以个人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3,刑事诉讼既可以是指法院的审判,公诉机关的起诉和侦查机关的侦查等活动的总称(广义刑事诉讼解释)。

也可以是单指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审判活动(狭义解释)我们现在一般指广义的刑事诉讼。

4,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形成不可缺少原告,被告,和法院这三个诉讼主体。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始终以保护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主义的社会秩序,维护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宗旨。

二、1刑事诉讼的历史类型1、刑事诉讼的历史类型-----是以某种标准为依据对历史上存在过的和现代的刑事诉讼所作的划分或分类。

(主要有两种分法:一种是以刑事诉讼的阶级实质为标准进行划分,一种是以刑事诉讼的表面特征为标准进划分)A以刑事诉讼的的阶级实质划分为【刑事诉讼本质的历史类型】(奴隶制社会的刑事诉讼,封建社会的刑事诉讼,资本主义社会的刑事诉讼和社会主义的刑事诉讼)B以刑事诉讼的表面特征划分为【刑事诉讼形式的历史类型】(弹劾式,纠问式,混合式)二、2刑事诉讼本质的历史类型1、奴隶制社会的刑事诉讼特征(1,奴隶制社会的刑事诉讼是维护奴隶占有制的社会秩序的工具,它公开保护奴隶主享有种种特权,同时对广大奴隶实行野蛮,残暴的镇压,这就是奴隶制社会刑事诉讼的最基本,最主要的特点。

谈谈刑事审判监督中存在的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谈谈刑事审判监督中存在的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刑事审判监督是国家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是保证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正确实施国家法律的重要方面。

多年来,刑事审判监督一直是检察机关感到难以开展的工作,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的薄弱环节之一。

那么,当前刑事审判监督中存在那些问题?应当如何解决?笔者就此略陈管见。

一、当前刑事审判监督中存在的问题1、案件抗诉率及抗诉成功率低。

抗诉是检察机关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能的一个重要手段。

但多年来的实践表明,检察机关的抗诉工作不尽人意。

不仅抗诉率低,而且抗诉成功率也很低。

对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绝大部分维持原判,驳回抗诉,予以改判的甚少。

抗诉工作的这种不能令人满意的现状,究其原因主要不外乎以下几种:一是抗诉意识差,有些检察机关对应该提起抗诉的案件未能提起抗诉;二是抗诉质量差,把某些明显不该抗诉的或可抗可不抗的案件提起抗诉;三是某些法院执法公正性差,对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案件,不是严格执法,秉公办理,而是系统保护主义作祟,上级法院袒护下级法院,对理应改判的也不予改判;四是对法律理解的统一性差。

检法两家对法律条文理解不一,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等等。

上述因素严重影响了抗诉工作的开展。

2、刑事自诉案件是刑事审判监督中是死角。

刑事自诉案件是指自诉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用书状或口头,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审理的,告诉才处理的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

检察机关履行的审判监督职能,包括对刑事自诉案件的监督,但由于刑事诉讼法未对检察机关监督刑事自诉案件的审判活动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长期以来,刑事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独家审理,缺乏监督,以至出现了一些问题。

如,有些案件承办人应该回避而不提出回避,影响客观公正审理;有些案件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有些案件久拖不决,违反关于办案期限的规定等。

实践证明,检察机关对刑事自诉案件如不依法监督,势必影响刑事自诉案件的审理质量,影响法律的严肃公正性。

3、上诉审理和申诉复查后的案件出现审判监督的空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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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例分析
被告人赵某,男,1986年3月2日生。2001年4月5日,因 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某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至该县人民法院。县人 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该案不属本院管辖,遂决定将案件移送市 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由审判员钱 某、孙某、李某及人民陪审员张某、王某组成合议庭。由于本 案情节极其严重,合议庭中多数人认为应当公开审理,以便更 好的进行法制宣传,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最终决定公开 审理。4月2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赵某故意杀人 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审判过程中,被告人赵某趁人不备脱逃, 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审判长于是宣布延期审理。 6月6日,赵某被抓获归案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继续进行 审理,以故意杀人罪当庭宣告判处被告人张某无期徒刑。6月 13日将判决书送达了当事人和市检察院。 [问题] 试分析本案中公、检、法机关行为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1、 A 2、 B 二、案例分析 1、县人民法院认为该案不属本院管辖,不应决定将案件移送 中级人民法院,由中级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法院认为提起公诉 的案件不属本院管辖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2、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合议庭组成不合法。中级法院一审合议 庭组成人员应是3人,不能是5人。 3、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应对本案公开审理。对不满16岁的未成 年人进行审判时,一律不公开审理。 4、审判过程中,被告人脱逃,审判长不应宣布延期审理。案 件起诉到法院后被告人脱逃的,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 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5、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应在宣判后第7天才送达判决书。当庭宣 告判决的,应当在5日以内送达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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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刑事审判的原则
1、审判公开原则 审判公开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都公
开进行,允许公民到法庭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和报道, 即把法庭审判的全过程,除休庭评议案件外,都公之于众。 2、直接言词原则
直接言词原则,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当事人、 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由 控辩双方当庭口头提出并以口头辩论和质证的方式进行调查。
第十五章 刑事审判
第一节 刑事审判概述
一、刑事审判的概念 审判是国家解决纠纷的一种专门活动,也是一种专门的
国家权力。是否有独立的审判权是判断一个国家是否为法治 国家的试金石。根据现代法治原则,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
所谓审判,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 下,依照法定程序,对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
宪法;(2 )年龄23周岁;(3 )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 )身体健康。一般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另 外,因犯罪受过刑罚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不得担任人民 陪审员。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公检法司的现职人员、执 业律师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 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人民法院推荐,或者本人提 出申请,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进 行审查,并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 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任期五年。
3、辩论原则 辩论原则,是指在法庭审理中,控辩双方应以口头的方式
进行辩论,法院裁判的作出应以充分的辩论为必经程序。 4、集中审理原则
集中审理原则,又称不中断审理原则,是指法院开庭审理 案件,应在不更换审判人员的条件下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审 理的诉讼原则。
第二节 刑事审判组织
一、刑事审判组织的概念 审判组织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组织形式。
二、刑事审判组织的种类 (一)独任制
是指由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的制度。独任制仅限于基 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的案件。
(三)、合议制 合议制是一种集体审判的制度,即案件的审判,由审判
人员数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四)、审判委员会
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内部设立的对审判工作实行集体 领导的组织。
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复杂、 疑难的案件,讨论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
三、人民陪审员审理案件的程序 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时,合议庭中
人民陪审员的所占人数应当不少于三分之一。人民陪审员 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 法官有同等权利。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对事 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
第四节 审级制度和刑事裁判
一、审级制度 审级制度是指法律规定案件起诉后最多经过几级法院审
一、单选题 1、 某市法院审理本市第一起醉酒驾车刑事案件。下列哪一说 法是正确的?( ) A. 审判长可以提请庭长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 B. 法院院长可以主动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并作出决定 C. 庭长按照规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形成的意见对合议 庭有约束力 D. 法院院长可以指令庭长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 2、关于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与一些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存在的 差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人民陪审员制度目的在于协助法院完成审判任务,陪审团 制度目的在于制约法官 B.人民陪审员与法官行使相同职权,陪审团与法官存在职权 分工 C.人民陪审员在成年公民中随机选任,陪审团从有选民资格 的人员中聘任 D.是否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陪审团适 用于所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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