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库存实物检查测量计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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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库存实物检查测量计算法
1术语和定义
1.1标准粮堆货位:储存于标准仓房和货位的散装粮堆几何形状规则,及其外型尺寸能够准确测量的货位。
1.2非标准粮堆货位:散装粮堆几何形状不规则,及其外型尺寸不能准确测量的货位。
1.3容重:粮食(含油料)籽粒在单位容积内的质量,以克每升(g/L)表示。
1.4粮食密度:粮食籽粒自然散落在特定容器内,粮食净重与容器体积的比值即为粮食密度,也称单位体积粮食重量。
1.5修正系数:是指对用容重器或特制大容器测量粮食在自由或自然散落状态下的单位体积粮食重量(容重或粮食密度)进行校正,使其尽可能地体现粮堆实际密度而设定的值。
1.6粮食自然损耗:粮食在储存过程中,因正常生命活动消耗的干物质、化验和计量的合理误差、检验化验耗用的样品、轻微的虫鼠雀害以及搬倒中零星抛撒等导致的损耗。
1.6水分减量:粮食在入库和储存过程中,由于水分自然蒸发,以及通风作业导致的水分降低而引起的损耗。
2测量器具
2.1钢卷尺:测量规格分别为5m、10m和100m。
2.2手持激光测距仪:测量距离200m,精度为2mm。
2.3特制大容器:制作容器的材料质地坚硬,盛满粮食后不变形,内部空间净体积为0.25m3,即长×宽×高为0.5m×0.5m×1m。
2.4电动吸式扦样器:使用电压220V(50Hz),扦样深度不低于6m。
2.5台秤:最大称量1000kg,精度100g。
2.6谷物容重器:符合《粮油检验容重测定》(GB/T5498-2013)和《玉米》(GB1353-2009)中有关规定。
3标准粮堆货位测量方法
3.1计算被查仓房粮堆实际体积
3.1.1粮堆体积。测量粮堆的外型尺寸,根据粮堆几何形状计算粮堆体积,各类几何体体积计算公式参见附录1。
3.1.2粮堆内设施体积。根据仓房设计图纸中标注的尺寸计算地上笼通风道、仓房入口处工作间等设施占用的空间体积。
3.1.3粮堆实际体积。粮堆体积扣除粮堆内部设施占用的空间体积即为粮堆实际体积。测量粮堆体积和计算粮堆内设施体积时,尽可能使结果更加准确,以确保粮堆实际体积计算结果更加接近真实情况。
3.2测定被查仓房粮堆单位体积粮食质量
3.2.1小麦根据《粮油检验容重测定》(GB/T5498-2013),采用谷物容重器测定小麦在单位容积内(dm3)的质量,即为粮堆单位体积粮食质量(kg/m3)。测定容重的试样,应使用按照《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国粮发[2010]190号印发)扦取的检验样品。
3.2.2玉米根据《玉米》(GB1353-2009)附录A玉米容重的测定方法,采用谷物容重器测定玉米在单位容积内(dm3)的质量,即为粮堆单位体积粮食质量(kg/m3)。测定容重的试样,应使用按照《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国粮发[2010]190号印发)扦取的检验样品。
3.2.2稻谷采用特制大容器测定稻谷在单位容积内(m3)的质量(kg/m3)。测量时,先将容器放置在衡器上称量皮重,再沿大容器上端边缘均匀倒入稻谷样品,尽可能不发生震动。装满后用直尺刮平容器上缘,清理衡器表面散落的稻谷后称重。容器内稻谷净重与容器体积的比值即为自然散落状态下的粮食密度,也称单位体积粮食重量。采集稻谷样品时,应参照《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国粮发[2010]190号印发)规定的扦样方法,合理分区布点,每点自下而上连续取样,各点取样数量尽量一致,避免在杂质集中区取样。
3.2.4大豆采用特制大容器测定大豆在单位容积内(m3)的质量(kg/m3)。测量时,先将容器放置在衡器上称量皮重,再沿大容器上端边缘均匀倒入大豆样品,尽可能不发生震动。装满后用直尺刮平容器上缘,清理衡器表面散落的大豆后称重。容器内大豆净重与容器体积的比值即为自然散落状态下的粮食密度,也称单位体积粮食重量。采集大豆样品时,应参照《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国粮发[2010]190号印发)规定的扦样方法,合理分区布点,每点自下而上连续取样,各点取样数量尽量一致,避免在杂质集中区取样。
3.3确定粮堆平均密度修正系数
实物检查时,可根据仓房位置、粮堆高度、储存时间以及机械通风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粮堆平均密度修正系数。不同储存条件下标准粮堆货位平均密度修正系数上限值如下表。
3.4计算被查仓房粮堆平均密度
被查仓房粮堆平均密度(kg/m3)=被查仓房单位体积粮食重量
(kg/m3)×修正系数
3.5计算被查仓房粮堆粮食数量
3.5.1计算粮食测量计算数
测量计算数(kg)=被查仓粮堆平均密度(kg/m3)×被查仓房粮堆实际体积(m3)
3.5.2计算应记粮食损耗
3.5.2.1计算保管自然损耗
保管自然损耗(kg)=被查仓保管账面数量(kg)×损耗率
粮食损耗率上限值按储存时间进行确定:
储存半年以内的,损耗率为0.1%;
储存半年以上1年以内的,损耗率为0.15%;
储存1年以上的,损耗率为0.2%。
3.5.2.2计算水分减量
水分减量(kg)=被查仓保管账面数量(kg)×(入库水分%-实测水分%)/(1-实测水分%)
式中入库水分和实测水分指被查仓粮食平均水分,入库水分以粮食入仓时质量检测记录为准,实测水分可以引用距离检查日期最近一次的粮食质量检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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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记粮食损耗(kg)=保管自然损耗(kg)+水分减量(kg)
3.5.3计算被查仓粮食检查计算数
检查计算数(kg)=测量计算数(kg)+应记粮食损耗(kg)
4标准仓房和货位判定账实相符情况
4.1计算被查仓粮食检查计算数与保管账面数量的差数和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