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被打伤算不算工伤单位要不要赔
劳务合同工伤赔偿标准
劳务合同工伤赔偿标准劳务合同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赔偿标准: 1.医疗费用: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应当享受医疗救治和康复治疗,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
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
2.护理费用: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护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护理费用。
护理费用包括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出院后的康复护理费等。
3.误工费用: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休息养病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误工费用。
误工费用包括住院期间的误工费、出院后的康复误工费等。
4.伙食费用: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住院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伙食费用。
伙食费用包括住院期间的伙食费、出院后的康复伙食费等。
总之,劳务合同工伤赔偿标准是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这些赔偿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计算。
工伤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工伤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者从事相关工作时受到伤害或者意外而遭受的损失。
在中国,工伤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是由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并且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对于伤残等级较高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在具体赔偿标准方面,不同的地区和行业可能会有所不同。
但是总体来说,这些项目的赔偿金额是根据劳动者的受伤程度、工作年限以及当地的经济水平等因素确定的。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可能会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因此,建议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赔偿时,应当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依据和指导。
工伤赔偿标准及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工伤赔偿标准是指职工因工受伤或遭受职业病伤害,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一种权利。
工伤赔偿单位怎么确定
工伤赔偿单位怎么确定工伤赔偿单位的确定是根据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导致伤亡的情况,以及劳动者所在单位的性质和责任来确定的。
下面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释如何确定工伤赔偿单位。
一、事故发生地点和劳动合同关系工伤赔偿单位的确定首先要考虑的是事故发生的地点。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场所内受伤,则工伤赔偿单位一般是雇主,即劳动者所在单位。
如果劳动者在外出工作、出差或接受培训等特定情况下受伤,则工伤赔偿单位可能是外出工作地的雇主或者培训机构等。
其次,需要考虑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如果劳动者与工伤发生时的雇主有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工伤赔偿单位通常为现事故发生地点的雇主;如果劳动者与事故发生地点的雇主有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工伤赔偿单位则为事故发生地点的雇主。
二、保险责任和雇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雇主对劳动者的工伤具有保险责任。
因此,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工伤赔偿单位也可能是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单位。
同时,雇主有义务在工作场所提供安全防护设施、组织安全培训,并对劳动者进行健康监护等。
如果事故发生时雇主没有履行上述义务,则工伤赔偿单位可能会扩大到雇主所在的上级单位或相关责任单位。
三、用工方式和业务关系对于临时工、劳务派遣工和农民工等特殊人群,在确定工伤赔偿单位时,还需要考虑用工方式和业务关系。
例如,临时工一般是雇主所在单位为工伤赔偿单位;劳务派遣工则可能是派遣单位或劳动者所在的劳务用工单位为工伤赔偿单位;农民工可能是由农民工所在的非农民工户籍所在地的农民工服务管理机构为工伤赔偿单位。
四、协商和仲裁如果对于工伤赔偿单位的确定存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雇主协商解决或者提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争议解决。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方意见,并依法予以裁决。
总之,确定工伤赔偿单位是一个根据各种因素综合考虑的问题。
在处理工伤赔偿问题时,需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实际操作中结合个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定夺,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的主要内容主要规定在第十五条。
下面将对这一条做详细解读:第十五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发生工伤的,视为工伤: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工作原因突发职业病需要治疗的;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工作原因患病或者发生身体障碍,劳动能力下降达到法定标准的。
这一条主要是对工伤的定义和判断做出明确规定。
首先,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生的事故伤害才能被视为工伤。
这意味着在非工作时间或者非工作岗位上发生的事故伤害,无法被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其次,即使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生了伤害,也必须是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才能被视为工伤。
如果是个人原因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的伤害,就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此外,突发职业病也可以被视为工伤,但前提是这种职业病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生的,并且需要治疗。
最后,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患病或者发生身体障碍,且劳动能力下降达到法定标准,也可以被视为工伤。
对于这一条的解读,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重要意义:1. 标准明确:工伤保险的发生标准在这一条中得到了明确的规定。
只有符合这些标准的工伤,才能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
这样的明确标准有助于减少争议和纠纷,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2. 保障范围扩大:这一条对于工伤的定义进行了扩大,将突发职业病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纳入了保障范围。
这样一来,更多的劳动者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的待遇,增加了劳动者的社会保障。
3. 巴菲特诚信影响曹岚到期不退还3.向底层国家借钱,债务。
统一军队的起家。
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确立了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和标准,为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
这一条的实施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全面、更公正的工伤保险待遇,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同时,这也促进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工伤认定与赔偿的标准
工伤认定与赔偿的标准工伤认定与赔偿的标准工伤的认定与赔偿问题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常见问题,也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文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提供关于工伤认定与赔偿的标准是什么的参考。
一、工伤的认定工伤保险条例》明确了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
根据第十四条,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根据第十五条,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然而,职工有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等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为了更加明确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XXX于2019年8月20日发布了《XXX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该规定明确了四种情形,即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也可认定为工伤。
同时,该规定公布了4起工伤保险行政纠纷典型案例。
二、工伤的赔偿工伤赔偿的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生活费、丧葬费等。
其中,医疗费是指因工伤治疗所产生的费用;伤残津贴是指因工伤致残导致工资收入减少的补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指因工伤致残程度达到一定标准后,一次性给予的补偿金;生活费是指因工伤致残后,生活自理能力受到影响,需要支付的生活费用;丧葬费是指因工伤死亡后,支付的丧葬费用。
哪种工伤公司不用赔偿
哪种工伤公司不用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雇主对于员工在工作中发生的工伤事件需要进行赔偿。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雇主可能不需要赔偿员工的工伤,以下列举了一些情况。
首先,当员工在工作时间外或者违反公司规定违法行为导致工伤时,雇主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比如,某名员工在下班后进行了超速行驶,并因此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工伤,根据法律规定,雇主不需要对其进行赔偿。
其次,当工伤的直接原因是员工故意自伤或者自杀时,雇主也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例如,某员工因个人问题而故意在工作场所将手指切伤,这种自伤情况下,雇主不需要进行赔偿。
此外,如果员工饮酒或者服用毒品等影响工作能力的行为直接导致工伤,雇主也不需要进行赔偿。
比如,某员工在工作期间饮酒过量导致意外受伤,根据法律规定,雇主不需要对其进行赔偿。
最后,如果工伤是由于员工自愿参加淘宝、快递等非正式就业活动导致的,雇主也不需要进行赔偿。
例如,某员工在业余时间从事淘宝或者快递工作,期间发生了工伤事故,雇主不需要对其进行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是一些常见情况下不需要赔偿的情况,实际判定还需要根据具体法律法规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来确定。
同时,法律对于工伤赔偿有严格的要求,雇主不得推卸赔偿责任。
如果有争议,应当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职工受到工伤由谁赔偿
职工受到工伤由谁赔偿
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中因遭受事故或者患职业病所导致的身体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受到工伤时,应当由谁来赔偿呢?以下是具体解释:
1. 用人单位责任: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义务。
因此,若职工在工作中受到工伤,首先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2. 政府补偿:在有些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能无法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例如用人单位经济较为困难或者由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工伤等情况。
对于这种情况,政府会提供一定的救济补偿。
3. 工伤保险:除了以上两种途径外,职工还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来获得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所有用人单位都应当参加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保险,当职工受到工伤时,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获得一定的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受到工伤时,应当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地的工伤认定机构申请工伤认定。
未及时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程序申请认定的,可能会影响到赔偿的结果。
综上所述,职工受到工伤时,赔偿责任首先由用人单位承担,政府补偿和工伤保险则是在特殊情况下进行补充。
职工应当及
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工伤认定,以便获得相应的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17条
工伤保险条例17条为进一步保护工伤保险的权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伤保险的实施,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伤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得到相应赔偿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第三条工伤保险适用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用人单位的职工(二)家政服务的从业人员(三)农村合作社的成员(四)其他由国家规定的人员第四条工伤保险的金融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一)用人单位根据职工的工资收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二)职工个人的工资收入中扣除相应比例的保险费(三)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的保险费第五条职工因工作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即属于工伤:(一)工伤(二)职业病(三)工作中突发疾病或者遇险事故受伤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职工的工伤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织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和评估,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第八条用人单位在职工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时,应当承担以下责任:(一)提供必要的紧急救助和及时医疗服务(二)支付工伤津贴和医疗费用(三)提供适当的康复服务和职业培训(四)确保职工的工资待遇不受影响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
第十条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时,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医疗诊断证明。
第十一条工伤保险在以下几个方面提供保障:(一)工伤津贴(二)医疗费用(三)康复费用(四)丧葬补助金(五)一次性伤残抚恤金(六)工亡补助金第十二条职工的工伤鉴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进行,职工有权要求复查。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共同维护工伤保险的正常运行和稳定发展。
第十四条工伤保险基金应当专款专用,用于支付工伤保险相关费用和提高职工待遇。
第十五条对于恶意欺诈工伤保险的行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单位签劳务合同工伤赔偿
一、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即使双方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只要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即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赔偿范围工伤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期间,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 工资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不需要护理的,不再支付。
3. 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按照当地标准发放,各地略有不同。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的,根据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还可以再享受这两项补助金。
具体金额由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
三、工伤赔偿程序1. 工伤认定:从单位或个人申请之日算起,劳动部门15日内审核材料,对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工伤。
2. 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 协商赔偿: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4. 诉讼:拒不支付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注意事项1.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2. 劳动者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发生工伤后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3.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工伤赔偿的相关条款,以保障自身权益。
总之,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发生工伤时,劳动者有权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者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依法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保障职工的权益。
务工受伤赔偿标准
务工受伤赔偿标准务工受伤赔偿标准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工人受伤或死亡时,用于补偿工人及其家属的一种制度。
我国的务工受伤赔偿标准是由国家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
下面将从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赔偿项目、赔偿计算方法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适用范围我国的务工受伤赔偿标准适用于所有在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劳动的工人。
其中,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工人受伤或死亡,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个体工商户的工人受伤或死亡,则由其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赔偿。
二、赔偿项目我国的务工受伤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赔偿项目:1.医疗费用:包括因工伤导致的治疗费用、住院费用、药品费用等。
2.伤残补助金:对于因工伤导致的伤残,按照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金。
3.丧葬补助金:对于因工伤导致的死亡,给予一定的丧葬补助金。
4.工伤津贴:对于因工伤导致的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给予一定的工伤津贴。
5.死亡赔偿金:对于因工伤导致的死亡,给予一定的死亡赔偿金。
三、赔偿计算方法我国的务工受伤赔偿标准的赔偿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医疗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
2.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人的伤残程度和工资水平进行计算。
3.丧葬补助金:根据工人的死亡原因和工资水平进行计算。
4.工伤津贴:根据工人的工资水平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计算。
5.死亡赔偿金:根据工人的死亡原因和工资水平进行计算。
总之,我国的务工受伤赔偿标准是为了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
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赔偿标准进行赔偿,确保工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同时,工人也应当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遵守劳动安全规定,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工伤范围有哪些
工伤范围有哪些
工伤范围指的是在劳动者从事工作的过程中,因工作原因而导致的身体损伤、功能障碍或疾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意外伤害:即因工作而发生的突发的、非预期的事故,如摔倒、被物体砸伤、被机械设备夹伤等。
二、职业病:即因从事特定职业或工作环境存在的有害因素而引起的慢性疾病,如尘肺病、噪声损伤、职业中毒等。
三、职业健康损害:除职业病外,还包括从事特定职业或工作环境可能引发的其他健康损害,如职业性心理障碍、肌肉骨骼损伤等。
四、因公交通事故: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范围内,由于接受工资支付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安排或者承担的交通(包括探亲)任务中,遭受人身伤害、残疾或者死亡的。
五、传染病:即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由于接触传染源或受传染源影响而感染疾病,如医务人员感染艾滋病、病原体感染等。
六、突发的群体性事件:即突发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造成劳动者受伤或身体损害的。
需要说明的是,要判断一个事故是否属于工伤范围,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要素:第一,事故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
发生;第二,事故与工作任务是否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第三,事故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总之,工伤的范围是多方面的,既包括意外伤害和职业病,也包括职业健康损害、因公交通事故、传染病和突发的群体性事件等。
劳动者在从事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都可能构成工伤范围的一部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确认。
劳务工发生工伤的由谁赔偿
劳务工发生工伤的由谁赔偿
劳务用工发生人身伤害需要向侵权人主张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工伤适用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员工,对于用人单位短暂聘用的劳务用工是无法适用工伤的规定的。
今天,针对劳务工发生工伤的由谁赔偿问题,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劳务工发生工伤的由谁赔偿
1、劳动者在劳务关系中发生受伤不能叫做工伤,只能叫人身损害,可以要求侵权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二、工伤处理程序是什么
1、劳动派遣员工出现工伤首先由用工单位第一时间送到医院给予急救。
2、由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工本人及时通知劳务公司。
3、劳务公司负责工伤的申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确定工伤伤残等级并开具伤残等级鉴定书,同时用工单位应协助相应材料。
劳务用工发生人身损害,可以依据人身损害的规定,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具体赔偿的费用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进行鉴定。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
人社部门指出:上班期间干私活受伤不能认定工伤
人社部门指出:上班时期干私活受伤不可以认定工伤[ 纲要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执行工作职责遇到暴力等不测损害的情况,应该认定为工伤”。
原标题:上班时期干私活受伤算工伤吗人社部门指出,员工在工作时间因个人原由受损害不可以认定工伤事例 1在工作时间因个人原由受损害雷某系某保险企业员工。
2013 年 11 月,雷某到另一企业找朋友时,与该企业员工吴某发生争吵,两人在推搡过程中,雷某左眼被吴某打伤。
当地派出所在咨询笔录中载明:“两方因个人原由发生争吵”。
过后,雷某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检核查实后,不切合《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作出不予认定雷某为工伤的决定。
雷某不服,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后,保持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不予认定雷某为工伤的决定。
【分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执行工作职责遇到暴力等不测损害的情况,应该认定为工伤”。
本案焦点为怎样判断员工能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执行工作职责遇到暴力损害。
依据警方对雷某和吴某的咨询笔录、证证人言、案件和解协议书等有关凭证,能够证明雷某固然是在广义的工作时间内与吴某发生矛盾并遇到暴力损害,但该损害与其执行的工作职责无直接因果关系,故不该认定为工伤。
事例 2上班时期在岗位上干私活受伤某机械厂的车工尹某,某天在上班时期干完车间主任分配的加工任务后,眼瞅着脚下节余的圆钢突发奇想:“何不用它加工一对哑铃,拿回家去锻炼身体呢?”当他做好一个哑铃从车床上往下拿的时候,一不当心砸在自己的脚上,造成三个脚趾粉碎性骨折,住院花了 5000 多元,在家歇息了近 3 个月。
事故发生后,尹某以自己是在上班时间、工作岗位上发惹祸故为由,申报工伤。
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过检查,作出了不予认定尹某为工伤的决定。
劳动合同法工伤条款
劳动合同法工伤条款一、工伤认定1. 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 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期间,因紧急情况需要临时调整工作地点,而在新工作地点受到事故伤害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3. 员工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视为工伤。
二、工伤报告与处理1. 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在24小时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工伤事故。
2. 用人单位应协助员工办理工伤认定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据和材料。
三、工伤医疗1. 员工因工伤需要治疗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医疗费用。
2. 员工在工伤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支付工伤津贴。
四、工伤保险1. 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 员工因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五、工伤期间待遇1. 员工在工伤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 员工因工伤需要停工留薪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员工受伤前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六、工伤伤残等级鉴定1. 员工工伤治疗结束后,应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2. 用人单位应根据伤残等级鉴定结果,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相应的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工伤事故责任1. 用人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安全。
2. 因用人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员工工伤的,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争议解决1. 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工伤认定、待遇等问题发生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1. 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或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附则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工伤范围目录
工伤范围目录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所致的身体损伤。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的范围和认定标准,对于工伤范围的了解对于保障职工权益、维护劳动者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对工伤范围进行详细的目录说明,以便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了解相关规定。
一、工伤的定义和范围1. 工伤的定义工伤是指在劳动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所致的身体损伤,包括因工受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
2. 工伤的范围工伤范围主要包括因工受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三个方面。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外执行公务受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外,但与工作有关的受伤;- 因公交通事故受伤;- 因公事务出差、办公、参加工作集体活动受伤;- 因公执行任务受伤;- 在工作场所内突发疾病;- 在工作场所内突发意外事件;- 因工作原因引起的职业病。
二、工伤认定的程序和标准1. 工伤认定的程序工伤认定程序包括申报、鉴定、复核等环节。
职工在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向用人单位申报,并按照规定进行医疗救治。
用人单位应及时将工伤情况报告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鉴定。
对于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
2. 工伤认定的标准工伤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 是否符合工伤的定义和范围;- 是否符合职业病的诊断标准;- 是否经过专业医疗机构诊断和治疗。
三、工伤保险的权益和待遇1. 工伤保险的权益工伤保险的权益主要包括医疗费、工伤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亡职工家属抚恤金等。
2. 工伤保险的待遇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情况和程度不同,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亡职工家属抚恤金等。
四、工伤预防和保护措施1. 工伤预防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规范作业程序,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劳动安全。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经济补偿标准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经济补偿标准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往往会带来不同程度的生理与心理伤害和经济损失。
因此,为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我国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劳动者受伤赔偿制度,以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
一、基本概念在解读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补偿标准之前,首先需要理解一些基本的概念。
1.劳动者受伤:劳动者在从事工作过程中,出现因劳动引致的身体或精神伤害。
2.工伤保险:是一种由雇主为劳动者缴纳的保险,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后,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以支付其医疗费、伤残抚恤金、死亡赔偿金等。
3.工伤认定:是指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劳动者发生的因工致残事故、职业病进行认定,确定其是否为工伤。
4.伤残等级:是指工伤保险机构对于因工致残的劳动者,根据其工作能力损失程度所作出的评定标准,共分为15级。
5.工伤鉴定: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医疗诊断,对因工伤劳动者的身体伤害或职业病进行鉴定。
二、补偿标准1.医疗费用对于因工受伤的劳动者,其医疗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或其所属的工伤保险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医疗费用标准及范围进行支付。
这些医疗费用包括基本治疗费用、手术费、住院费、药品费、康复治疗费、医疗器械费等,其中住院费包括床位费、膳食费及相应护理费用。
2.伤残抚恤金伤残抚恤金是指因工伤导致劳动者身体上或功能上的永久残疾,而按照伤残等级进行的一次性赔偿金。
在劳动者残疾等级评定的基础上,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计算出对应的伤残抚恤金。
一般来说,伤残等级越高,伤残抚恤金也越高。
3.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一次性工伤补助金是指在劳动者因工受伤后,在接受治疗期间,按照生活费和相关保险费的标准,发放的一次性工伤补助金。
该补助金的标准由省级以上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4.丧葬费、在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伤而去世的情况下,其家属将获得一定的丧葬补助金或慰问金。
丧葬补助金是指用于支付因死亡而产生的相关丧葬费用的一次性补助金;慰问金是指用于慰问死者家属的一次性补助金,其标准由省级以上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工伤不包括哪些
工伤不包括哪些
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劳动者受到人身伤害、疾病或者死亡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制度。
然而,并非所有的伤害和疾病都能够纳入工伤范畴,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不包括在工伤范围内的情况。
1. 交通事故工伤:在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一般被认为是工伤。
然而,如果是在通勤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通常不被认定为工伤。
因为通勤属于个人行为,与工作无直接关系。
2. 因个人原因导致的伤害:如果工伤是由于个人原因引起的,如自愿参加非工作性质的活动、自身健康状况导致的疾病等,通常被认为不属于工伤。
3. 其他离职原因造成的伤害:如果工伤是由于劳动者自愿离职、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违反法律规定导致的,通常不被认定为工伤。
4. 教育培训期间的伤害:参加单位组织的教育培训或者进修学习期间发生的伤害,一般不被认定为工伤。
因为在这段时间内,与工作任务的关系较弱。
5. 既往疾病的加重:如果劳动者患有一些既往的疾病,在工作中病情加重或者复发,通常不被视为工伤。
6. 意外事由无关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如果与工作无直接关系,通常不会被认定为工伤。
例如工作地点外发生的偶然伤害。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的认定标准可能会因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变化。
此外,法律对工伤的认定标准也有所规定。
劳动者在遭受工伤后,可以向所在公司或者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通过,劳动者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务合同中关于公伤的描述
一、定义本合同所指的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或者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3.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4.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认定及报告1. 发生工伤事故后,劳动者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2. 用人单位应在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三、工伤认定及待遇1. 劳动者认为自身受到工伤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对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3. 经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承担以下待遇:(1)医疗费: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
(2)伤残待遇:工伤职工被认定为伤残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支付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3)死亡待遇:工伤职工因工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等。
四、争议解决1.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及待遇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用人单位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照规定支付工伤待遇的,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五、其他1. 本合同中关于工伤的约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
工伤医疗赔付流程
工伤医疗赔付流程一、啥算工伤呢。
咱得先搞清楚啥情况算工伤。
一般来说哈,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肯定是工伤啦。
比如说,你在办公室上班,搬文件的时候不小心把脚给砸了,这就是工伤。
还有哦,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也算。
就像你下班了,在单位收拾东西准备走,结果被掉下来的东西砸到了,这也能算工伤。
另外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也是工伤。
比如说你是个收银员,有人来抢劫,你为了保护单位的钱被打伤了,这妥妥的工伤呀。
二、受伤之后要做啥。
一旦受伤了,可别傻愣愣的。
第一时间要告诉自己的领导或者同事,让他们知道你受伤的情况。
这就像是喊救命一样,得让周围人知道你出事儿了。
然后呢,要尽快去医院治疗。
这里有个小窍门哦,如果情况紧急,就去离得近的正规医院,可别为了找指定医院耽误了治疗。
去医院的时候,要把自己受伤的经过和工作情况简单跟医生说一下,医生写病历的时候可能会用到这些信息呢。
三、申请工伤认定。
伤好点了或者在治疗过程中,就得申请工伤认定啦。
这个事儿一般是由单位去做的。
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那如果单位耍赖,不愿意给你申请怎么办呢?别担心,咱自己或者咱的近亲属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去申请。
申请的时候呢,要准备一些材料,像劳动合同啦,医院的诊断证明啦,还有事故发生的一些证明材料,比如说监控视频啊,如果有同事看到你受伤了,也可以让同事写个证人证言啥的。
四、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下来了,如果伤得比较重,影响到劳动能力了,那就得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这个鉴定也是有专门的机构来做的。
你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像工伤认定决定书、病历资料啥的。
然后按照机构的要求去做检查、做鉴定。
这个鉴定结果可重要了,它关系到你能拿到多少赔付呢。
五、赔付环节。
等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了,就到赔付环节啦。
如果单位给你交了工伤保险,那大部分的赔付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来出的。
因公负伤算不算工伤
因公负伤算不算工伤
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法》)第49条的规定,工人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下列情形支付工伤待遇,这就是我们所称的工伤。
工伤的认定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委托的鉴定机构确定的。
根据《法》第64条的规定,劳动者因
工时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伤病员工进行工伤鉴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一个人因公负伤,即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事故伤害,根据伤情的轻重,可以进行工伤认定。
如果工伤认定鉴定委员会认定该伤情为工伤,那么用人单位应该给予工伤待遇。
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工伤医疗期的工资待遇,工伤医疗期结束后的伤残津贴或者护理费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另外,工伤期间如果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
所以,由于公负伤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工伤待遇标准支付相应的费用和工资待遇。
劳动者在受伤后应当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有义务及时组织工伤鉴定,以便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职业伤害赔偿标准
职业伤害赔偿标准职业伤害是指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因接触有害物质、机械碰撞、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身体或心理上的损伤。
为保障工作者的权益,各国制定了职业伤害赔偿标准,规定了工作者在遭受职业伤害后可以获得的合理赔偿。
一、赔偿责任主体根据职业伤害赔偿标准,赔偿责任主体通常包括:1. 雇主:雇主应对工作者的职业伤害负有一定的赔偿责任,包括支付医疗费用、工伤津贴、残疾赔偿和丧葬费等。
2. 劳动保险机构:劳动保险机构是职业伤害赔偿的承担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工作者进行医疗、康复和相关赔偿。
3. 损害责任人:如有第三方的过错或负有责任的行为导致职业伤害,该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赔偿项目职业伤害赔偿标准通常包括以下项目:1. 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治疗费用、手术费用、康复治疗费用等。
2. 工伤津贴:根据工伤程度和工作者的收入情况,支付工伤津贴,用于替代工作者因伤势而无法工作所造成的收入损失。
3. 残疾赔偿金:对于因职业伤害致残且无法恢复劳动能力的工作者,支付残疾赔偿金,以弥补其未来收入的损失。
4. 丧葬费:对于因职业伤害导致工作者死亡的情况,支付丧葬费用,用于处理丧葬事宜。
5. 精神损害赔偿:对于因职业伤害导致工作者出现精神上的损害,如抑郁症、焦虑等,可给予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三、赔偿标准确定职业伤害赔偿标准的确定通常由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制定,具体标准可能因国家、地区和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赔偿标准的确定考虑了以下几个因素:1. 工种和行业:不同行业和岗位的职业伤害风险不同,相关标准会针对不同工种制定不同的赔偿标准。
2. 伤残程度:根据工作者的伤残程度,确定相应的赔偿比例,重度残疾者获得的赔偿多于轻度残疾者。
3. 收入水平:工作者的收入水平也是赔偿标准考虑的因素之一,用以计算工伤津贴和残疾赔偿金的基数。
四、保障运行机制为了确保职业伤害赔偿标准的实施和落实,各国通常建立了相应的保障机制。
这些机制包括:1. 劳动保险制度:建立健全的劳动保险制度,为工作者提供相关的医疗、康复和赔偿保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作中被打伤算不算工伤单位要不要赔案件回放
先告打人者,接着告单位
山东来泉人员王某在工作中被打伤,为了讨个说法,王某花去了不少时间,不久前,这事才有个了结。
因为王某受的这个伤算不算工伤;若是工伤,用人单位该不该赔,赔偿多少,让整件事变得异常曲折。
今日的《以案说法》就来关注王某索赔一事。
事情还得从2000年说起。
当年年底,山东汉子王某受聘于晋江市某宾馆,就职行政部经理一职。
当时双方并没签订劳动合同。
2001年元月5日,即王某到此工作快1个月时,发生了这件事。
当日凌晨2时,宾馆即将停止营业,王某便到KTV包厢劝告客人不要再玩。
这引起陈某等人的不满,进而双方发生斗殴,在斗殴中陈持啤酒瓶朝王某的头部砸去,啤酒瓶底破碎。
后陈某又持破啤酒瓶朝王某的脸部猛刺,致王某面部等多处裂伤,左眼受伤,经治疗无光感。
2002年7月,晋江法院判决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在此诉讼过程中,王某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陈某赔
偿他各种费用20万元,法院判决陈某应当赔偿王某4万余元。
索赔
与获赔偿相差甚远,王某该怎么办?
去年,王某所受的伤经鉴定为伤残程度五级,丧失大部分劳动
能力。
此前,王某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
去年12月17日,王某向晋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请求裁决宾馆支付他伤残抚恤费、医疗费等各种费用26万余元。
今年1月,该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宾馆
应支付王的伤残抚恤费等13万余元。
该宾馆不服此裁决,向晋江法院起诉,要求自身不应承担王某
的这笔费用。
晋江法院受理后仍判决宾馆应该赔偿王某的这笔费
用。
但宾馆不服此判决,向泉州中院上诉称,宾馆在本案中不存在
过错,不应当赔偿王某的伤残抚恤金等,王某的人身损害结果是由
陈的侵权行为造成的,王某已向陈某索赔过了。
中院受理后,仍维
持原判。
法官点评
如果是工伤,就有权索赔
日前,泉州中院傅家顶法官对本案进行了点评。
他说,本案是一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争议焦点在于王某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与工伤事故赔偿请求权是否存在竞合的问题,是否他只能从中选一。
傅家顶说,从本案中可以知道,王某是被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陈某)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而构成的工伤。
那么,他对自己被殴打致残造成的经济损失有两种救济途径,一是有权要求加害人陈某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赔偿其因被打受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他们之间的纠纷属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二是王某作为该宾馆的职工,在工作期间受伤,也有权要求宾馆承担工伤事故损害赔偿,两者之间存在的是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傅家顶分析道,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过错责任,只要
加害方存在过错,就应承担受害人的损失赔偿责任。
工伤事故损害
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工伤赔偿适用的是“补偿性”的原则,
即工伤保险赔偿是对劳动者因工伤而遭受实际损失的补偿。
劳动者
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而致残,无论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是否
存在过错,受到事故伤害的劳动者都可以根据《劳动法》及相关工伤保险的规定,要求得到工伤保险待遇,获得工伤赔偿。
傅家顶说,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性质、法律依据不同,受害者要求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即加害方承担人
身损害赔偿后,仍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予工伤保险待遇,不存在二种
请求权竞合的情形。
因此,王某虽然在对陈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
讼中得到赔偿,但他认为陈某的赔偿数额少于其根据工伤保险规定
应得的工伤保险赔偿金时,仍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即该宾馆承担工伤
保险赔偿责任,该宾馆应当对他的工伤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赔偿责任。
----来源:东南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