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洁净厂房U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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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NA-PH-URS-001-0
洁净厂房/设施用户需求方案
(URS)
有限公司
用户需求方案目录
1、概述
2、目的
3、范围
4、人员与职责
5、法规和指南
6、术语
7、URS要求
用户需求方案审批与批准
1、概述:
本用户需求说明是针对有限公司新版GMP(2010版)滴眼剂车间新建项目洁净厂房的材料、安装、检查和测试、施工材料进场及施工文件、竣工资料(包括验证文件)和交付的说明和基本要求。
本用户需求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对洁净厂房的基本的技术要求、工艺要求、卫生要求、规范符合性等要求。
所有的材料、安装、检查和测试、包装和交付、最终检查等等活动由乙方负责,必须严格按照本招标要求、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相关的标准与规范、中国现行GMP标准规范来进行。
遵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以及本招标要求不能减轻乙方对工程交付(包括软硬件和文件资料)、对管道系统的正确的设计和安装、对所有功能描述和操作条件的完全满足的所应负的所有责任。
甲方的建议、检查和确认并不能减轻乙方对其工作内容所应负的所有责任。在不对工程带来质量上的负面影响且能缩短工期和/或能降低价格的情况下,乙方可以提出其他可供选择的建议或方案。
文件的范围和目的:
此文件将作为洁净厂房的标准编制基础以进行竞争性招标。供应商应该提出迄今为止被证实的标准技术,尤其是被证实的标准的设备和控制系统,供应商必须指出与我方需求标准的不符之处。
投标人必须具有净化工程安装资质(三级及三级以上)或机电安装及建筑装修装饰资质(二级及二级以上),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五百万元(人民币)。工期要求:60天。
2、目的:
本用户需求方案旨在从项目和系统的角度阐述用户的需求,主要针对生产区洁净厂房的功能性,描述了用户对该功能的期望。主要包括相关法规符合度和用户的具体需求,是系统设计和验证的可接受标准的依据。设备制造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达到本用户需求的设计目标和可接受的质量标准。设备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应满足中国有关设计、制造、安全、环保等规程、规范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3、范围
本方案的范围涉及到了新厂区相关洁净厂房最低要求,供应商应将URS作为详细设计以及报价的基础。供应商在设计、制造、组装时必须要按照URS来执行,性能上达到国内同行先进水平,符合GMP规范要求。
说明:本工程项目除消防、监控、网络电话综合布线及土建工程外,其他各个专业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4、人员与职责
5、法规和指南
所需设备必须符合以下法规和标准:
(1)材料、安装、检查和测试必须基于并符合中国新版GMP 要求;(2)GMP规范:
①现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②相关的GMP实施指南;
(3)GB 50457-2008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4)GB 50591-2010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乙方要在其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其所依据的标准和规范。
6、术语
7、URS要求
7.15 URS15:验证与文件
乙方在施工完成后三周内提供所有竣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