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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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问题解答
1、什么是职工互助保障活动?
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是全国总工会创办,职工自愿参加、自筹资金、自我服务、互助互济性质的一种会员合作制的互助保障形式,是政府支持、企业和职工参与、工会操办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团组织。当前我市推出的是住院医疗+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综合保障活动。
2、互助会和商业保险公司有什么区别?
互助会同商业保险公司一样是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商业保险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它不以营利为目的。它是为了发扬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的光荣传统,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由工会组织会员开展的经济性社会互助活动,最大限度地维护会员的基本经济利益。
3、哪些职工可以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
凡身体健康,在滨州市辖区范围内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均可由单位工会(行政)按规定统一组织,以团体形式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
4、职工可以以个人名义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吗?
不可以。必须以团体形式参加。参加本活动的职工不得少于全体职工的80%,100人以下的单位要全员参加。
5、会员怎样交纳会费?
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的会员应按时交纳会费。单位行政、工会负担70%,职工个人负担30%。会费一经交纳,不再退还。
6、互助金标准是什么?
住院医疗互助金标准:
1、基本住院互助金按照统筹基金范围内(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
限额以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的70%领取住院医疗互助金,同一保障期内只能领取两次住院医疗互助金。
2、门诊特病互助金按照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的50%领取(最高
不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报销额的20%),同一保障期内只能累计领取一次门诊特病互助金。
3、大额医疗补助互助金按照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的60%领取,最高不超过5000元,同一保障期内只能领取一次大额补助互助金。
重大疾病互助金标准:
会员首次确诊患有15类重大疾病的一种或者多种时,在本活动生效30日(含)内,不给付互助金;在30日后90日(含)内,一次性领取慰问金1000元;在90日(不含)后,一次性领取10000元重大疾病互助金。
意外伤害互助金标准:
1、会员因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残疾时,最高可以领取伤残互助金20000元,导致身故时,其家属一次性领取身故互助金40000元。
2、会员因病住院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残疾时,最高可领取伤残
互助金40000元,导致身故时,其家属一次性领取身故互助金80000元。
7、会员申请互助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医疗机构结算单一份;
(2)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一份;
(3)会员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
(4)《职工互助保障互助金申请报告书》一份;
(5)申领意外伤害伤残互助金时,会员要提供伤残证明;申领意外伤害身故互助金时,会员家属应提供会员户口注销证明和死亡证明。
8、会员怎样申请互助金?
符合互助金申请条件的会员出院后,应立即告知所在单位,领取、填写报告书并提交所需材料,单位工会(行政)盖章后上报县区工会,县区工会立即提交互助会滨州办事处。
9、会员多长时间能获得互助金?
互助会滨州办事处在接到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将互助金打入个人账户。
10、会员在互助期内工作发生调动或辞职后,是否还能享受互助金?
在本互助期内仍享受互助金。
11、单位的借调或劳务派遣人员是否能参加互助会?
可以参加。但需要在人员名册中进行备注说明。
12、在参会当期退休的职工能否参加互助会?
参会当期退休的职工,原则上只要申请应接收其参会。
13、互助会的资金怎样管理?
各单位上交到互助会滨州办事处的会费,全额汇到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账户;支付的会员互助金由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如数拨付。互助金实行全国统筹。
14、会员在外地就医治疗互助金申请标准是什么?
会员经当地基本医疗保险主管机构批准转外地治疗的,在申请本活动各项住院医疗互助金时,应在本活动规定的互助金领取标准基础上扣减10个百分点。
15、申请互助金有无时间限制?
会员出院后,应在90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到互助会滨州办事处。
16、没有加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能否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
不能参加。可以参加在职职工住院津贴综合互助保障活动。对这类职工,下步将推出相应的综合互助保障活动。
17、企业为在职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是否税前扣除?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因此,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可以从税前扣除;为部分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不得从税前扣除. 超出部分,可以从工会经费(工资总额2%)里列支或从职工福利费(工资总额14%)里列支;从工会经费里支付列支最实际,不怕审计,还能为职工提供实惠,如果有赔付,还能提升工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