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奖惩制度
社团奖惩制度
社团奖惩制度
社团奖惩制度是社团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旨在激励成员积极参与社团活动,发挥自己的专长和才能,推动社团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也要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惩罚,维护社团的正常秩序。
本文将就社团奖惩制度进行详细阐述,以此指导社团管理工作。
一、社团奖励制度
1.荣誉称号奖励:每学期结束时,对优秀成员给予最佳社团工作者、社团服务奖、优秀新人等荣誉称号,以表彰他们在社团中付出的努力和贡献。
2.奖金奖励:对在社团活动中表现出色的成员,通过集资、冠名等方式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3.学习资料奖励:鼓励成员在社团活动中学习、交流,对参加社团培训、学习的成员进行学习资料奖励,如图书,电子文献等。
4.实习机会奖励:社团特别关注成员的实践能力培养,对获得实习机会的成员给予特别关注和优先支持。
二、社团惩罚制度
1.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对于违反社团规定的行为,社团组织应该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警告、记过、降职、退
部等。
2.扣除工作积分:对于工作不力或者不够出色的成员,可以采取扣除积分的体系,让成员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并逐步提高自己的综合实力。
3.暂停参加活动:对于违反社团规定、管理不当或者不听取指挥的成员,可以暂停其参加社团相应的活动,让其反思并且改正。
4.社区义务劳动:鼓励社团成员积极参加社区义务劳动并对其进行奖惩,使成员养成健康、规范的生活习惯。
总之,社团奖惩制度是社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奖励还是惩罚,都是为了促进社团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激励社员不断提升自我素质,争做科学技术创新和社区服务的优秀代表。
同时,社团管理者应当加强对社团奖惩制度的宣传和执行力度,确保其顺利实施。
学生会奖惩制度范文
学生会奖惩制度范文为了规范学生会的运作,提高学生会成员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我们制定了学生会奖惩制度,以激励优秀表现,同时惩戒违规行为。
一、奖励制度:1.优秀学生干部奖:每学期评选一次,对表现突出、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发挥专长能力的学生干部进行表彰。
奖励措施包括获奖证书、奖金和奖杯等,以鼓励学生会成员更加积极进取。
2.优秀团队奖:每学期评选一次,对表现出色、团结协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学生团队进行集体表彰。
奖励措施可以是学校颁发的荣誉证书、奖金和奖牌等,并可以在学校的宣传媒体上进行报道。
3.优秀活动策划奖:对在学生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中,表现出色、创意独到的学生进行奖励。
奖励可以是奖状、奖金和奖品等,以激励学生会成员继续为学校举办更多有意义的活动。
4.先进事迹表彰:对在学生会工作中,具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
表彰形式可以是在学生会例会中进行宣读,或者在学校的奖励仪式上公开表彰。
在表彰的同时,学生会会主席还会向受表彰者颁发荣誉证书,以示鼓励和激励。
二、惩罚制度:1.迟到早退处罚:对学生会成员在例会或活动中迟到早退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一次违规,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违规,扣除奖金或者排除在工作范围之外;第三次违规,剥夺学生会成员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2.不认真履行职责处罚:对学生会成员在工作或活动中出现严重失职、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处罚。
通常情况下,会进行口头警告并要求整改,并且做记录存档。
对于情节严重的,可以对其进行暂停学生会成员资格的处罚或者推荐学校予以纪律处分。
3.违反学生会纪律处罚:对学生会成员在工作或活动中违反学生会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扣除奖金、停职或者开除学生会成员资格。
同时,还会向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汇报,以便进行进一步的纪律处理。
我们的学生会奖惩制度,一方面鼓励优秀表现,激发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热情和团队合作意识;另一方面,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学校学生会的形象和声誉,确保学生会的正常运作。
学生社团奖惩规章制度表
学生社团奖惩规章制度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社团管理,提高学生社团组织的活动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社团是学生自愿组织的群众性团体,是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学生社团举办各种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第四条学生社团应当加强自身管理,健全内部组织机构,建立规范管理制度,提高组织管理水平。
第五条学生社团应当积极组织各种文化、学术、体育、公益等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六条学生社团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组织反动、宗教等活动,不得损害学校和社会的利益。
第二章奖励规定第七条对于表现突出、为学校和社团做出杰出贡献的社团干部和会员,给予奖励。
第八条奖励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荣誉证书、奖金、奖品、学术资助等。
第九条被评选为“优秀社团”,可以享受学校给予的资金支持、展示机会等。
第十条以团队荣誉为主,个人荣誉为辅。
任何个人活动成果必须体现团队合作意识,否则取消个人奖励资格。
第十一条对于连续两年以上在学校和社会上取得较大影响的社团,给予特别奖励。
第十二条申请奖励的社团需要提交材料和证据,经相关部门审查确认后方可颁发奖励。
第三章处罚规定第十三条学生社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要依法受到处罚。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干部涉嫌违法犯罪,一经查实,取消其社团干部资格,同时依法处理。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在举办活动中违反规定,严重损害学校和社团利益的,取消相关活动资格。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干部不履行职责,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干部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成员违反会纪会规,影响团队活动,经多次提醒无效的,取消其成员资格。
第四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修改和解释权归学生社团管理部门所有。
第十九条对于本规章制度中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经学生社团管理部门讨论通过后,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学院社团奖惩制度范本
学院社团奖惩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院社团管理,规范社团行为,提高社团质量,促进学院社团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类社团。
社团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院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学院声誉的活动。
第三条奖惩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奖惩标准明确,程序规范。
二、奖励第四条奖励对象:在全院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个人和社团。
第五条奖励方式:1. 颁发荣誉证书;2. 给予物质奖励;3. 优先推荐参加各类比赛、培训等活动;4. 在社团评级、评优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六条奖励条件:1. 积极参加社团活动,表现出色,为社团发展作出较大贡献;2. 在各类比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院争光;3. 积极维护学院声誉,弘扬正能量,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三、惩罚第七条惩罚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社团规定的行为人。
第八条惩罚方式:1. 批评教育;2. 暂停社团活动;3. 撤销社团荣誉称号;4. 纳入个人诚信档案;5. 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惩罚条件: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触犯刑法的行为;2. 严重违反学院规章制度,影响恶劣的行为;3. 社团活动中有严重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4. 社团负责人严重失职,导致社团声誉受损;5. 其他应予惩罚的违法行为。
四、奖惩程序第十条奖励程序:1. 个人或社团向社团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 社团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3. 审核通过后,举行奖励仪式,颁发荣誉证书等;4. 奖励结果予以公告。
第十一条惩罚程序:1. 发现违法行为或违规行为,由社团管理部门进行调查;2. 调查结束后,提交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3. 学院相关部门对处理建议进行审批;4. 审批通过后,予以惩罚,并将处理结果公告。
五、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院社团管理部门。
社团奖惩制度_社团奖惩制度
社团奖惩制度_社团奖惩制度社团奖惩制度_社团奖惩制度范文为进一步规范社团的管理,严肃社团纪律,应制定规范的社团奖惩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社团奖惩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社团奖惩制度篇1第一条社团财务状况纳入“优秀社团”考评内容。
第二条参照本制度,校团委、社团联盟将予以奖励、表彰,主要包括:一、分工明确,汇帐及时,账目清楚;二、积极配合社团联盟秘书处的综合考察工作,并及时提供有效信息;三、工作态度良好,工作积极,有一定的组织纪律性;四、原始票据凭证保管完备,财务工作明晰。
第三条参照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处,社团联盟将严肃处理:一、财务工作管理不当,财务混乱;二、不记账或以多种形式记账;三、账目模糊,原始凭证缺失;四、未能及时上交财务报表,或所交报表不符合要求;五、社团内部人员私自挪用公款;六、虚开发票,虚报数目,造成社团资产流失。
第四条各社团必须配合社团联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财务核算,对不予配合的,社团联盟将严肃处理。
第五条凡社团收取费用或获得赞助,未向校社团联合会办理相关手续,给予社团通报批评。
第六条对严重存在财务问题的社团,一经检举发现,给予以下处理:一、取消该年度评优资格;二、暂停活动审批,责令限期整顿;三、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善的,由学生社团联盟进行强制清算整顿,发现有重大问题的经学生社团联盟常务委员会决议通过,上报校团委注销该社团。
社团奖惩制度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云南大学学生社团的管理,严肃学校学生社团纪律,健全学生社团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繁荣校园文化,拓展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作用,树立新时期云南大学学生社团的良好形象,根据《云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云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和有关的制度及规定,并结合我校学生社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云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学社联”)是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机构,负责本制度的具体执行,并接受共青团云南大学委员会的指导。
学校学生社团奖惩制度范本
学校学生社团奖惩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社团的管理,鼓励学生社团健康发展,根据《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奖惩制度旨在激励学生社团和社团成员积极投身于社团活动,提升社团整体素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三条奖惩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注册学生社团及其成员。
二、奖励第四条奖励对象(一)对社团整体表现突出的,予以社团集体奖励;(二)对在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个人奖励。
第五条奖励方式(一)社团集体奖励:颁发荣誉证书,予以公开表彰;(二)个人奖励:颁发荣誉证书,予以公开表彰,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物质奖励。
第六条奖励条件(一)社团集体奖励条件:1. 社团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特色;2. 社团成员积极参与活动,团队凝聚力强;3. 社团在全校性活动中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4. 社团内部管理规范,严格遵守学校规定。
(二)个人奖励条件:1. 积极参加社团活动,表现突出;2.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领导才能和团队协作精神;3. 在社团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为社团争光;4. 遵守社团规定,积极参与社团管理。
三、惩罚第七条惩罚对象(一)对违反社团规定、学校规定的学生社团及其成员,予以惩罚;(二)对损害学校利益、社团利益和成员权益的行为,予以惩罚。
第八条惩罚方式(一)口头警告;(二)书面警告;(三)暂停社团活动;(四)撤销社团资格;(五)其他必要的惩罚措施。
第九条惩罚条件(一)违反社团规定、学校规定的行为:1. 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活动;2. 活动内容不健康、违反法律法规;3. 社团成员违反学校纪律,造成恶劣影响;4. 社团内部管理混乱,不遵守学校规定。
(二)损害学校利益、社团利益和成员权益的行为:1. 侵占、挪用社团经费;2. 恶意竞争,损害其他社团利益;3. 侵犯成员权益,如泄露个人信息等。
四、执行与监督第十条奖惩制度由学校学生社团管理部门负责执行,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学生社团奖惩规章制度内容
学生社团奖惩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社团的组织管理,保障学生社团活动的正常进行,促进学生社团成员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校园内所有注册成立的学生社团,包括学术类、艺术类、体育类等各类社团。
第三条学生社团应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遵循社团章程,维护学校的形象和荣誉。
第四条学生社团应当积极开展各类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奖励规定第五条学生社团可以根据成员的表现和社团的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奖励机制,激励成员奉献和积极参与社团活动。
第六条学生社团可以设立各类奖项,如最佳干事奖、最佳表演奖等,对表现突出的成员进行表彰。
第七条学生社团可以给予得到校内外各类比赛的名次成员奖励,如奖金、奖品等。
第八条学生社团可以组织各类集体活动和游学项目,对积极参与并表现优秀的成员进行奖励。
第九条学生社团可以通过发放证书、奖章等形式对成员进行奖励。
第十条奖励机制应当公平公正,鼓励各类成员代表参与活动,激发社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三章惩罚规定第十一条学生社团应当建立严格的纪律管理制度,对于违反规定或影响社团形象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惩罚。
第十二条学生社团的惩罚应当符合学生社团章程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有任何歧视性行为。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对于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学生社团可以进行除名处理。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的惩罚机制应当建立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团的正常运作。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对于有争议的惩罚决定,应当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决定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第四章组织实施第十七条学生社团应当建立完善的奖惩管理制度,包括明确奖励和惩罚的标准、程序和方式等。
第十八条学生社团应当建立奖惩记录档案,对成员的奖惩情况进行及时记录和归档。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应当定期进行奖惩工作总结和经验分享,不断提升奖惩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奖罚制度社团奖惩条例
(奖罚制度)社团奖惩条例社团奖惩条例壹、目的和意义为加强学生社团管理,更好的发挥学生社团“为教育改革服务,为学生成才服务”的作用,充分调动各社团的工作积极性,社团委定期对学校各社团进行考核,且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1.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江苏科技大学于册学生社团,参考《江苏科技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制定。
2.评比结果可作为各级部门对社团、社团负责人、社团成员、社团指导老师、社团归属单位等评比、奖励、表彰、推荐时的参考。
二、评比办法原则要求原则:能够及时客观反映社团于各个指标上的现实情况。
要求:易操作、高效率。
第壹条考评期为壹学年,每学期更新壹次。
每学年年末,社团委依据《大学学生社团考核细则》评出“优秀社团”和“社团工作先进个人”,经校团委审批通过后,予以奖励。
第二条对于年度考核不及格或普遍反映较差的社团,社团委予以警告,限期整改;仍不合格者,社团委报请校团委予以注销。
第三条社团活动内容如果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反法律和校纪校规,应追究当事人责任,且宣布解散该社团。
第四条开学壹个月仍未进行注册登记且无特殊理由的社团,予以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社团委报请校团委同意后,予以注销。
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贯彻落实校团委、大学生文化科技协会对于学生社团的引导、服务和管理的方针,加强对各学生社团的科学管理,促进各社团朝着科学的、规范的方向发展,且于其中体现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大学生文化科技协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分为奖励条例和惩罚条例,其中奖励条例以下列分则为评定依据,惩罚条例以<<江苏科技大学社团注册制度>>为评定依据.第三条依本条例所评出的学生社团的综合测评成绩将作为评选“精品社团”,“星级社团”及注销学生社团或其负责人资格的根本依据。
第四条优秀社团评估机构为社团评估中心。
第五条本标准的评定对象:江苏科技大学登记注册的学生社团。
第二章奖励条例分则第六条奖励评定有三部分组成:设置基础项、活动项、专项、加分项4个评比项目。
大学社团奖惩制度模板
大学社团奖惩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社团的管理,提高社团成员的积极性和凝聚力,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本奖惩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注册社团及其成员。
第三条奖惩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奖励与惩罚并重,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二、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对象:表现突出的社团和个人。
第五条奖励方式:1. 社团奖励:社团年度评选中,表现优异的社团可获得“优秀社团”等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
2. 个人奖励:对在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授予“优秀社团成员”、“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等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
3. 物质奖励: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资支持或经费奖励。
4. 荣誉奖励:对在社团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和社团,可推荐参加学校或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评选活动。
第六条奖励条件:1. 社团奖励条件:(1)社团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活动有序。
(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成绩显著。
(3)社团成员团结协作,积极开展内部建设,具有良好的口碑。
2. 个人奖励条件:(1)认真履行社团成员职责,积极参与社团活动。
(2)在社团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领导能力和创新能力。
(3)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为社团的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三、惩罚制度第七条惩罚对象:违反社团规定和个人行为规范的社团和个人。
第八条惩罚方式:1. 社团惩罚:对违反规定的社团,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制活动、撤销登记等处罚。
2. 个人惩罚:对违反规定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撤销社团职务、开除社团等处罚。
3. 法律后果:对于违法行为,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惩罚条件:1. 社团惩罚条件:(1)社团活动组织不力,造成不良影响。
(2)社团成员违反学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
(3)社团内部出现严重矛盾,影响社团稳定。
2. 个人惩罚条件:(1)违反社团规定,不履行社团成员职责。
(2)在社团活动中故意破坏,影响活动顺利进行。
社团奖惩制度
社团奖惩制度社团是高校学生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既能够丰富学生课余生活,也能够锻炼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领导能力。
为了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社团氛围,维护社团规范和纪律,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社团奖惩制度。
奖励措施优秀社团奖每学期根据社团的成长和发展情况,评选出表现优秀的社团并授予“优秀社团奖”荣誉称号及奖金。
优秀社长奖每学期根据社长的表现和成绩,评选出表现优秀的社长并授予“优秀社长奖”荣誉称号和奖金。
优秀成员奖每学期根据社员的活跃度和贡献,评选出表现优秀的社员并授予“优秀成员奖”荣誉称号和奖金。
活动创新奖每学期根据社团创新活动的质量和水平,评选出表现突出的创新活动并授予“活动创新奖”荣誉称号和奖金。
惩罚措施警告社团管理者对于违反社团章程、守则、制度或者严重扰乱社团活动秩序的社员进行口头警告,并做出书面记录。
暂停社团活动资格对于违反社团章程、守则、制度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的社团,社团管理者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暂停其社团活动资格,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学期。
取消社团资格对于违反社团章程、守则、制度或者严重扰乱校内秩序的社团,经过严格审查,社团管理者有权取消其社团资格。
实施措施制定社团章程每个社团在注册之前,必须制定社团章程,并在社团活动中贯彻执行。
社团章程应当包含社团的组织形式、工作目标、会费等条款,并明确社员权利和义务,社团管理者权利和义务。
制定社团守则每个社团都应该制定具有实际意义的社团守则,以便社员能够遵守社团规范和纪律。
守则中应当明确社员应该怎样行事,禁止行为、规范言行、贯彻精神等。
建立社团管理机构每个社团必须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来确保社团的良好运作和发展。
社团管理机构应当由社团成员自行组成,任职人员应当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以便顺利引导社员发展。
安排社团活动为鼓励社团发展,学校应当为社团提供良好的活动场地和场所,并且加大对社团活动的宣传力度,为社团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立足于实际情况,学校可根据不同社团的实际需求,给予适当的经费和物资支持。
学生社团奖惩规章制度范本
学生社团奖惩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社团的管理,规范学生社团的奖惩行为,提高学生社团的综合素质,根据《学校学生社团管理规定》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注册的学生社团。
第三条奖惩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学生的奖励和惩罚都要有明确的依据和程序。
第四条奖惩制度旨在激励学生社团成员积极参与社团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奖励第五条奖励分为个人奖励和集体奖励。
第六条个人奖励主要包括:优秀社团成员、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等。
第七条集体奖励主要包括: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活动、社团活动创新奖等。
第八条奖励方式包括:证书、奖杯、奖金等。
第九条奖励的评选程序:(一)个人奖励的评选由社团内部民主评选,报社团联合会审批;(二)集体奖励的评选由社团联合会组织,各社团申报,社团联合会审批。
第十条奖励的评选标准:(一)优秀社团成员:积极参与社团活动,表现突出,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二)优秀社团干部:在社团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有能力带领社团发展壮大;(三)优秀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积极参与社团活动,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四)优秀社团:组织健全,活动丰富,对会员有较大的吸引力,在学校产生良好影响;(五)优秀社团活动:活动内容健康、积极,形式创新,参与人数多,影响广泛;(六)社团活动创新奖:对社团活动进行创新,取得显著效果。
第三章惩罚第十一条惩罚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职务、开除出社等。
第十二条惩罚的对象为社团成员和社团干部。
第十三条惩罚的依据:(一)违反社团章程和规定;(二)不履行社团成员和干部的职责;(三)在社团活动中造成不良影响;(四)其他应当受到惩罚的行为。
第十四条惩罚的程序:(一)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二)将调查结果提交社团联合会;(三)社团联合会根据调查结果进行惩罚决定;(四)将惩罚决定通知被惩罚者。
第十五条惩罚的执行:(一)警告、严重警告由社团内部执行,报社团联合会备案;(二)撤销职务由社团联合会决定,并通知被惩罚者;(三)开除出社由社团联合会决定,并通知被惩罚者。
社团奖惩制度模板
社团奖惩制度一、奖惩制度的宗旨为了更好地激发社团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社团整体素质,促进社团的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本制度旨在建立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奖惩机制,以激励成员积极参与社团活动,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为社团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二、奖励措施1. 优秀个人奖:对在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优秀个人”称号,并进行公开表彰。
2. 优秀团队奖:对在社团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团队,给予“优秀团队”称号,并进行公开表彰。
3. 最佳创意奖:对在社团活动中提出创新性想法和实践的成员,给予“最佳创意奖”,并进行公开表彰。
4. 最佳进步奖:对在社团活动中取得显著进步的成员,给予“最佳进步奖”,并进行公开表彰。
5. 优秀志愿者奖:对在社团公益活动中积极贡献的成员,给予“优秀志愿者奖”,并进行公开表彰。
6. 奖学金:对在学术、竞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成员,给予奖学金奖励。
三、惩罚措施1. 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的成员,给予警告处分,并记录在案。
2. 请假:一个月内请假次数超过三次的成员,给予警告处分,并记录在案。
3. 违规行为:违反社团规定和校规校纪的成员,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并记录在案。
4. 损害社团声誉:故意损害社团声誉、形象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给予开除处分,并通报全校。
5. 违规使用社团资源:未经允许,擅自使用社团资源或违反社团资源使用规定的成员,给予警告处分,并记录在案。
四、奖惩制度的实施与监督1. 奖惩制度的实施由社团会长、副会长和各部门负责人共同负责,必要时可成立专门的奖惩评审小组。
2. 奖励措施的评选标准和方法由社团会长、副会长和各部门负责人共同制定,并向全体成员公布。
3. 惩罚措施的实施需经过社团会长、副会长审批,并对受处分成员进行告知。
4. 奖惩记录将作为成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社团成员档案。
5. 社团将定期对奖惩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社团发展的需要。
学院社团奖惩制度方案模板
学院社团奖惩制度方案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社团的管理,充分调动学院社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院社团的健康发展,根据学院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奖惩制度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全院所有注册社团。
第三条本方案奖惩对象为社团全体成员,包括社团干部和普通成员。
第四条奖惩标准要公平、公正、公开,以确保奖惩工作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二、奖励措施第五条奖励方式1. 精神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奖杯等;2. 物质奖励:提供活动经费支持、物资支持等;3. 晋升奖励:推荐参加学院或相关部门的晋升选拔。
第六条奖励条件1. 社团整体表现优秀,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并获得优异成绩;2. 社团成员在学术、科研、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为学院争光;3. 社团成员积极参与社团工作,为社团发展作出突出贡献;4. 社团成员遵守学院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第七条奖励程序1. 社团成员取得奖励条件后,可以向社团负责人申请;2. 社团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报学院社团管理部门审批;3. 学院社团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进行奖励。
三、惩罚措施第八条惩罚方式1. 口头警告:对违规行为进行警告;2. 书面检讨:要求社团成员撰写书面检讨,并进行公示;3. 停职处理:对社团干部进行停职,限制参与社团活动;4. 撤销职务:取消社团干部资格,永不录用;5. 社团注销:对严重违规的社团,予以注销。
第九条惩罚条件1. 社团成员违反学院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2. 社团成员在社团活动中,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3. 社团成员涉嫌违法、违规行为;4. 社团未按规定办理注册、备案手续,擅自开展活动。
第十条惩罚程序1. 发现社团成员违规行为,由社团负责人进行初步调查;2. 社团负责人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报学院社团管理部门审批;3. 学院社团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进行惩罚。
四、附则第十一条本方案由学院社团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方案不符的,以本方案为准。
社团游戏奖惩制度方案模板
社团游戏奖惩制度方案一、背景及目的为了提高社团成员的凝聚力、活跃社团氛围,同时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本社团特制定此游戏奖惩制度方案。
通过此方案,我们将对在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惩罚,以此促进社团的和谐发展。
二、奖励制度1. 奖励方式(1)积分奖励:根据成员在活动中的表现,给予相应的积分,积分可兑换奖品或权益。
(2)荣誉称号: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可获得荣誉称号,如“最佳团队”、“最佳创意”等。
(3)物质奖励:包括奖品、奖金等,具体奖励物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 奖励标准(1)活动参与奖:所有参与活动的成员均可获得基础积分。
(2)活动优秀奖:根据活动表现,评选出若干名优秀个人或团队,给予额外积分奖励。
(3)特殊贡献奖:对社团有特殊贡献的成员,给予特殊贡献积分奖励。
(4)团队协作奖:团队整体表现优秀的,给予团队积分奖励。
三、惩罚制度1. 惩罚方式(1)积分扣除: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积分。
(2)口头警告:对违规行为进行口头警告,提醒其注意事项。
(3)书面检讨:要求违规者撰写书面检讨,反思自己的行为。
(4)暂停参加活动:对严重违规者,暂停其参加社团活动的资格。
2. 惩罚标准(1)轻微违规:如迟到、早退等,给予口头警告或积分扣除。
(2)一般违规:如不遵守活动规则、恶意攻击他人等,给予书面检讨或积分扣除。
(3)严重违规:如故意破坏社团名誉、违反法律法规等,给予暂停参加活动资格的处理,严重者予以开除出社。
四、实施与监督1. 奖惩制度的实施由社团负责人负责,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社团设立监察小组,对奖惩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3. 社团成员有权对奖惩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社团负责人应及时予以回复。
4. 奖惩记录将作为社团成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附则1.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社团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社团奖惩制度和财务制度
社团奖惩制度和财务制度一、社团奖惩制度1. 奖励措施(1)优秀成员奖:每学期末,评选出社团中表现优秀的成员,颁发优秀成员奖状和奖金。
(2)最佳组织奖:每学期末,评选出表现最佳的社团组织,颁发最佳组织奖状和奖金。
(3)活动奖励:对于社团组织的各种活动,设置多项奖励,包括最佳活动奖、最具创意奖、最具影响力奖等。
2. 处罚措施(1)违纪处分:对于违反社团规章制度的成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2)停止资助:对于表现不端或不遵守规定的社团组织,可以暂停或取消其资金资助。
(3)开除会籍:对于严重违纪的成员或组织,可以开除其社团会籍,不得参加社团活动。
二、社团财务制度1. 资金来源(1)学校拨款:学校可以根据社团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定期拨款支持社团活动。
(2)成员捐款:社团成员可以自愿捐款,用于社团活动的经费支出。
(3)赞助资金:社团可以通过赞助商或合作伙伴获取赞助资金,支持社团活动的开展。
2. 资金管理(1)明细账目:社团应建立完善的财务核算制度,对社团财务进行明细账目记录,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2)审计监督:每学期末进行社团财务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杜绝财务违规行为。
(3)预算管理:每年初制定社团活动预算计划,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合理安排资金支出。
3. 资金使用(1)活动经费:社团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各类活动的开支,包括宣传资料、场地租赁、物资采购等。
(2)管理费用:社团财务也需要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用于日常办公、人员工资等支出。
(3)其他支出:社团财务还可能用于其他方面,如社团建设、设备维护等。
总结来说,社团的奖惩制度和财务制度是社团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有效规范社团成员的行为,保障社团资金的安全使用。
只有建立健全的制度,才能使社团运作得更加顺畅、高效,让社团成员有序地参与到各种活动中,取得更好的成效。
希望社团在未来的发展中,能够更加完善奖惩制度和财务制度,为社团活动的提升和发展贡献力量。
社团奖惩管理制度
社团奖惩管理制度一、奖励制度1.1 个人奖励1.1.1 优秀成员奖社团每学年评选并颁发一定数量的“优秀成员奖”,奖金由社团经费承担。
评选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为社团的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积极参与社团活动、协助其他成员解决问题、在组织活动中表现突出等。
1.1.2 学术创新奖针对成功发表重要学术论文、参加学术竞赛并取得良好成绩、学术研究成果的发现等学术上的成绩,社团设立学术创新奖。
1.1.3 服务奖为社团的活动、活动策划与执行,以及帮助解决社团内成员和外部人员的问题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者,社团可以颁发服务奖。
1.2 团队奖励1.2.1 优秀团队奖对于在社团活动、项目执行中表现突出的团队,社团会颁发优秀团队奖,鼓励团队间的合作和协作。
1.2.2 项目奖对于重要社团项目的执行团队,社团会评选并颁发项目奖,以鼓励团队的付出和成果。
1.3 奖励表彰社团将举行每年一次的表彰大会,对获得个人奖励和团队奖励的成员进行统一表彰,并颁发奖金或奖状。
1.4 纪念奖励社团将设立纪念奖励,以激励成员在社团发展中做出杰出贡献,树立积极的榜样。
二、处罚制度2.1 违反社团规定处理对于违反社团规定、损害社团形象、损害社团利益的成员,社团将进行相应处理。
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或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停止资助、取消资格等。
2.2 不当行为处罚对于道德和法律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作弊、破坏、欺骗、伤害他人、欺凌等不当行为,社团将严格处罚。
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停止资助、取消资格、报告学校有关部门等。
2.3 经费管理违规处理对于违规使用或管理社团经费的成员,社团将进行严肃处理。
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限制资金使用、停止资助、追究经济责任等。
2.4 与外部组织合作违规处理对于违规私自与其他组织、团体、机构合作或借用社团名义从事不当活动的成员,社团将进行处理。
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止行为、通报批评、限制资金使用、取消资格等。
2.5 其他行为处罚对于其他违反社团章程和规定的行为,社团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或书面警告、通报批评、限制资金使用、取消资格等。
大学社团奖惩制度范本
大学社团奖惩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社团的管理,充分调动社团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社团的整体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奖惩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社团成员在学术、科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成果进行奖励,对违反社团规定、损害社团利益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三条奖惩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注册社团及社团成员。
二、奖励第四条奖励方式1. 精神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奖杯等;2. 物质奖励: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奖品等;3. 社团内部表彰:在社团内部进行表彰和宣传。
第五条奖励条件1. 在学术、科研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的;2. 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方面表现突出,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的;3. 为社团发展作出特殊贡献,取得显著成效的;4. 在社团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表现出色,得到广泛认可的。
第六条奖励程序1. 个人或团队在取得成绩后,向社团提交奖励申请;2. 社团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批;3. 学校审批通过后,社团举行颁奖仪式,颁发奖励。
三、惩罚第七条惩罚方式1. 口头警告;2. 书面检讨;3. 暂停社团职务;4. 开除社团;5. 报学校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第八条惩罚条件1. 违反社团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2. 损害社团利益,给社团带来负面影响的;3. 社团成员之间发生严重矛盾,影响社团团结的;4. 其他应受处罚的行为。
第九条惩罚程序1. 发现违规行为后,社团进行调查核实;2. 确认违规行为属实,社团召开会议进行讨论;3. 会议决定给予惩罚,并告知被惩罚者;4. 被惩罚者对惩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社团提出申诉;5. 社团对申诉进行审核,作出最终决定。
四、附则第十条本奖惩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十二条社团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奖惩实施细则,报学校社团联合会备案。
大学社团社团奖惩制度
大学社团社团奖惩制度一、前言大学社团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组织能力的重要平台,也是学生在校园里丰富自己课外生活的重要方式。
为了保证大学社团的正常运行和积极效果,在制定大学社团制度时应该规定明确的奖惩制度。
二、奖惩制度的意义与原则(一)意义1.鼓励积极性。
奖惩制度可以对积极参与社团活动者实行奖励,让社团成员们有更强的动力去参加社团活动。
2.引导思想方向。
奖惩制度可以对思想上偏差、行为不当等方面进行约束和制约,引导老师和学生运作和管理社团。
3.激发社团创新。
对于社团成员的创新,奖惩制度可以提供保护,并树立榜样,让不同角度的成员进行不断的创新。
4.提高活动水平。
通过表彰和奖励,可以激发社团成员的创新能力,让社团使用更多、更好的资源来加强活动的开展。
(二)原则1.公正、公平:奖惩制度必须公正公平,确保惩罚与奖励的实力依其行为而成,奖惩的应当公正,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2.讲究适度。
奖励与惩罚的力度必须适度,依据行为的轻重缓急来提供。
不能开太大杀伤力,避免造成制度的失调。
3.及时执行:奖惩制度必须及时执行,确保在合理时间内布置通知、兑奖兑罚等,不要让社团成员感受到拖延和不公的影响。
三、奖励制度1.荣誉称号类:优秀社团、优秀社员、优秀社团干部、最佳组织者、创新奖等。
2.物质奖励类:指纹缩影纪念品、书籍、资助一定金额。
3.活动资金补助类:对于成功完成项目的社团,可以通过获得一定资金补助来表彰他们的优异行为与工作,激励其他社团积极参与。
4.志愿服务时长奖励:规定一定的志愿服务时长后给予物质奖励以及获奖证书。
四、惩罚制度1.警告:对于社团成员出现轻微过失或不适当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提醒其纠正。
2.暂停社团资格:对于社团成员严重违反校规或社团章程,或向外部发生事故,暂停其社团资格并责令暂停全部社团活动。
3.解散社团:对于社团成员严重违反校规或社团章程,或向外部发生重大事故,不再允许其存在。
五、实行效果及措施(一)实行效果1.进一步激励社团成员积极参加和组织活动,推广校园文化。
社团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第一章评比制度第一条量化考核基础分为60分,上限100分,下限0分,对管理有方,活动积极的学生社团予以加分,不按规定行事或出现错误予以减分,社团按有关规定开展活动。
考核分数达到60分视为合格,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学生可参与社团评优,成绩低于60分的成员及社团干部取消其评优资格,并且酌情对学生干部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第二条细则一、社团负责人大会出席情况社团负责人每学期按通知出席负责人大会,迟到一次减1分,无故缺席或早退减3分,无故缺席三次或三次以上者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招收情况社团在招收社员时按照校团委的有关规定执行。
违反章程及有关规定者,视情况减2-5分。
纳新宣传有力者加2分。
三、活动上报和完成情况1、社团举行非常规活动必须提出申请,并在相关部门规定时间内上交计划书及立项书,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举行。
没有上报私自活动的,一经查出每次减3分;上报后未经批准擅自活动者每次减5分;出现严重后果的,酌情取消评优资格,给予主要负责人处分直至注销其评比资格。
2、非常规活动上报并经批准后执行情况良好,活动后能及时上交活动总结及新闻稿,经查实后根据活动规模及影响,酌情加2-5分。
大型活动并且学校影响极佳,酌情加8—10分。
3、对社团工作有创新的、工作成绩突出的加5分,活动在校级宣传资料上有报道的加3分。
4、PPT展示突出的团队成员,以及期末总结和期初活动计划做的好的加3—5分。
四、社团内部建设1、社团内部组织机构完善、运作良好者加5—10分,组织机构不完善或有其它的问题者减10—15分。
2、财务部必须建立自己的财务管理条例,帐目清楚加5分,参与评优活动;帐目不清楚者减5分;出现问题者减10分,问题严重者追查负责人责任.五、活动次数每学期至少开展5项活动,参加活动不足5次或少一次减5分。
(纳新、例会和讲课不算活动)。
六、例会制度将每月举行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组织机构应至少两周一次,如做到相关负责人加5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学学生社团
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大学学生社团的管理,严肃学校学生社团纪律,健全学生社团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繁荣校园文化,拓展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作用,树立新时期大学学生社团的良好形象,根据《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和有关的制度及规定,并结合我校学生社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学社联”)是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机构,负责本制度的具体执行,并接受共青团大学委员会(社团部)的指导。
第三条各分校区团组织按照本制度,负责本校区学生社团的奖惩事宜;各学院团组织参照本制度,具体负责院级学生社团的奖惩事宜。
第四条学社联执行该制度时须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原则,慎行奖惩,做到理由充分、定性准确、奖惩合理、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奖励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以表彰先进,鼓励后进。
第六条奖励围:经定期和不定期综合评估出的“每月之星”、“星级社团”和“优秀社团”;经定期综合评定出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负责人”、“优秀社团工作者”。
具体如下:
(1)每年开展的年度学生社团星级评定,经综合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优秀新社团、最具人气社团的学生社团;
(2)每月开展的明星社团评定,经综合评定为“每月之星”的学生社团;
(3)配合学校和学社联开展校园文化活动,表现突出,被授予“优秀社团”或“优秀组织奖”的学生社团;
(4)每学年学期末(秋季学期)评定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工作者”;每年度评定出的“优秀社团负责人”、“优秀社团工作者”;
(5)校团委和学社联根据工作情况给予的其他奖励。
具体综合评定办法参见相关评定细则。
第七条奖励金额: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学社联的经费情况而具体确定。
第八条校团委和学社联根据各学生社团的工作情况和工作态度,会给予学生社团通报表扬等奖励,同时也会不定期给予该学生社团包括政策、经费、物资、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和相关荣誉奖励,并视具体情况给予该学生社团相关人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九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撤销奖励:
(1)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
(2)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
(3)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惩戒
第十条对违反学校和学社联有关规章制度,无视有关社团管理制度,不支持学校相关工作,学社联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所造成的后果,给予该学生社团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对学生社团的处分种类:
(1)通报批评;
(2)警告;
(3)勒令整顿;
(4)取缔。
第十二条学生社团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则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1)连续一个月不开展任何活动的;
(2)在规定的期限未注册,延期注册的;
(3)无故3次不参加全体社团联席会议(社团负责人会议)的;
(4)对校团委和学社联下达工作任务或通知相关事宜时,态度恶劣或故意造成通讯不畅的;
(5)其他认为应通报批评的。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则给予警告处分:
(1)连续二个月不开展任何活动的;
(2)一次被评为不合格社团的;
(3)开展应经批准而未批准或与批准方案不符的活动的;
(4)其他认为应警告的。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则给予勒令整顿处分:(1)社团负责人(包括财务负责人)出现重大问题的;
(2)社团活动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3)社团管理混乱,部极不和谐的;
(4)三次以上开展应经批准而未批准或与批准方案不符的活动的;
(5)其他认为应勒令整顿的。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则给予取缔社团处分:(1)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2)社团执行机构应当知道有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
(3)背弃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4)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社团的;
(5)连续三个月不开展任何活动的;
(6)在规定的期限未注册,适当延长期限仍未进行注册的;
(7)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不足10人的;
(8)其他认为应撤消的。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在处分期间不得参加任何推优、评优工作,并无权得到学校的经费支持。
受处分的期间为:处分通报,1个月;警告,2个月;勒令整顿3个月。
受勒令整顿处分的学生社团自知道处分之日起,由学社联委派一名督导员负责整顿该学生社团,该学生社团在处分期不得以协会名义开展任何校园活动,并按照督导员的工作要求开展部整顿事宜。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取消“每月之星”、“优秀社团”、“星级社团”等的评比资格:
(1)学生社团受处分的;
(2)学生社团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受处分的;
(3)无故2次不参加全体社团联席会议(社团负责人会议)的;
(4)学生社团未经注册而擅自开展活动的;
(5)学生社团负责人更换不提前申报的;
(6)开展应经批准而未批准或与批准方案不符的活动的;
(7)不按期进行注册登记的;
(8)其他不支持学校及学社联相关工作的情况。
第十八条对学生社团的处分,应本着“惩前毖后、有序引导”的精神,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工作,要坚持实事的原则,慎重、客观地做出处理决定。
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生社团,情节轻微的,要以批评教育为主,并做好相关沟通工作。
第四章奖惩程序
第十九条对所有学生社团的奖励和惩戒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程序,做到合情、合理、合法。
第二十条凡要得到“每月之星”、“优秀社团”、“优秀组织奖”、学生社团个人荣誉等表彰、奖励,须由学社联组织部调查研究形成初
步意见,报学社联主席团审批,并报校团委备案。
凡要得到星级社团和最具人气社团表彰、奖励,须报请校团委批准同意。
第二十一条对学生社团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和勒令整顿处分的,须经学社联组织部召开会议讨论,提出处分意见,报学社联主席团,并报校团委备案;凡给予学生社团取缔处分的,须经学社联组织部召开会议讨论后,学社联主席团签署意见,并报校团委审批。
第二十二条特殊情况下,经校团委或学社联主席团讨论,可以对违纪的学生社团直接作出除取缔以外的其他处分决定。
第二十三条受到勒令整顿和取缔处分的学生社团的第一、二负责人,将给予撤销社团职务处分,并将处分决定发至该学生所在学院(系),情节严重的将面向全校公布。
第二十四条学生社团违纪的,应当由处分机关对学生社团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受处分学生社团负责人,该学生社团相关人有权进行申述和申辩。
处分机关认为应该对该学生社团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做出处分决定。
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该学生社团负责人。
给予学生社团通报批评、警告、勒令整顿的处分机关为学社联主席团,给予学生社团取缔的处分机关为校团委(社团部)和学社联主席团。
第二十五条以上所有奖惩都将由校团委和学社联计入档案,涉及到个人处分决定的将计入个人档案。
第五章申诉维权
第二十六条学生社团对勒令整顿、取缔处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向原处理机构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构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按照规定向校团委社团部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直接向校团委社团部提出申诉。
学生社团对通报批评、警告处分不服的可以向学社联主席团申请复核,但无权向校团委(社团部)提出申诉。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学生社团处分的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生社团申诉的受理机构审查认定纪律处分和人事处理有错误的,原处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认为学社联以及个别领导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校团委(社团部)提出投诉,受理投诉的机构应当在自接到投诉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处理完毕,十分重大的事情最多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第二十九条学生社团提出申诉、投诉,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相关组织及个人。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解释。
各学生社团和广大社团人有权利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涉及到学生社团负责人的奖惩,本制度与《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管理制度》并列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前的制度废止,
有与此制度相违背和冲突的以此制定为准。
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O一O九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