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学课后习题案例参考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在合同法的教学中,案例分析是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在案例分析中,同学需要依据所学的合同法理论,分析案例中的问题,并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下面将选取一个案例进行分析,并给出相应的答案。
案例: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商定乙方在15天内向甲方供应5台电脑,并支付合同价款。
合同商定假如乙方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前一天,甲方打电话给乙方,要求乙方依据合同履行义务。
然而乙方表示由于财务上的困难,无法按时交货。
甲方不同意,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
乙方不同意甲方的解除,并表示情愿支付合同价款。
问题1:甲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依据合同商定,假如乙方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在本案中,乙方明确表示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即有违反合同的行为。
因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问题2:乙方是否同意解除合同?乙方并未同意甲方解除合同的要求,而是表示情愿支付合同价款。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一方解除合同应当经过另一方同意才能生效。
即使甲方解除合同,乙方也可以以合同为凭据,要求甲方连续履行合同。
因此,乙方无需同意解除合同,可以要求甲方连续履行合同。
问题3:甲方是否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乙方表示情愿支付合同价款,因此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即使甲方解除合同,乙方仍旧有义务支付合同价款。
因此,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问题4:乙方假如不履行合同,甲方能够要求赔偿吗?依据合同商定,假如乙方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因此,假如乙方不履行合同,甲方可以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综上所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
乙方无需同意解除合同,可以要求甲方连续履行合同,并需要支付合同价款。
假如乙方不履行合同,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一章合同法(习题及答案)
第十一章合同法一、名词解释1、合同2、要约3、要约邀请4、缔约过错责任5、无效合同6、合同变更7、合同解除8、代位权9、撤销权10、抗辩权11、法定抵销12、提存13、违约责任14、违约金15、不可抗力二、单项1、刘林于1998年4月4日向沈清发出要约要约中规定本要约于1998年4月15日之前有效要约于4月6日中午12:00到达沈清那么〔〕。
A.刘林可以在1998年4月15日之前撤回要约B.沈清假设在1998年4月17日作出的承诺也有效C.刘林可以在4月6日中午12:00之前撤回要约D.刘林可以在1998年4月15日之前撤销要约2、以下不属于要约失效的情况是〔〕。
A.回绝要约的到达要约人B.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C.承诺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本质性变更3、下面合同成立要件表达不正确的选项是( )。
A.合同必须存在一方或多方当事人B.订约当事人对一般条款达成合意C.合同的订立应有要约和承诺阶段D.应以实际交付物作为成立要件4、?合同法?第28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 )〞。
A.为新要约B.为原要约C.为新承诺D.为原承诺5、下面不属于?合同法?5条规定的要约邀请行为是( )。
A.寄送的价目表B.拍卖C.招股说明书D.悬赏广告6、?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签订确认书时( )。
A.合同成立B.承诺生效C.合同生效D.合同不一定成立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承受的,根据我国?合同法?,该合同( )。
A.成立B.不成立C.成立与否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D.成立与否取决于承受方8、限制行为才能人订立的合同是〔〕合同。
A无效 B可以撤销 C效力待定 D有效9、甲乙两厂于5月3日签订合同约定7月3日交货。
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案例一,购房合同纠纷。
案情描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
购买一处房产。
但在交付房款后,乙方却拒绝过户并要求提高房价。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
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根据该条款,购房合同是具
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解答,甲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乙方违约,并要求乙方履行合同或
者赔偿损失。
同时,甲方可以要求法院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二,劳动合同解除纠纷。
案情描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乙方在甲方
公司担任销售经理。
但由于乙方工作不力,甲方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可
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通知工会或者全体职工,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解答,甲方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依法通知乙方,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如果乙方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是对合同法案例的分析及解答,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合同法律条款,并在实际操作中避免合同纠纷。
如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合同法案例题及答案
1.案情被告(某市食品公司)因建造一栋大楼,其急需水泥,基建处遂向本省的青锋水泥厂、新华水泥厂及原告建设水泥厂发出函电,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标号为150型号的水泥1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
"三家水泥厂在收到函电以后,都先后向原告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它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水泥的价格。
而原告建设水泥厂在发出函电的同时,亦派车给被告送去了50吨水泥。
在该批水泥送达被告之前,被告得知新华水泥厂所生产的水泥质量较好,且价格合理,因此,向新华水泥厂发去函电,称:"我公司愿购买贵厂100吨150型号水泥,盼速送货,运费由我公司负担。
"在发出函电后第二天上午,新华水泥厂发函称已准备发货。
下午,原告将50吨水泥送到,被告告知原告,他们已决定购买新华水泥厂的水泥,因此不能接受原告送来的水泥。
原告认为,被告拒收货物已构成违约,双方因协商不成,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答:本案不同观点对本案中被告是否构成违约,存在着几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被告已构成违约。
因为被告向原告发出的函电中,称"我厂愿派人前往购买"。
实际上已表示,只要原告有货,它就将购买,这是对原告发出的购买水泥要约。
而原告发送水泥,实际上是以行为作出承诺,可见,双方已成立买卖合同,被告拒收货物,已构成违约。
第二种观点认为:被告并未构成违约,因为被告向原告发出的函电并非是一种要约,只是要约邀请,而原告送货,实际上是一种要约行为,据此,被告可以承诺,也可以拒绝承诺,如被告拒绝收货,表明它不愿意承诺,这完全是合法的。
第三种观点认为:双方已购成买卖合同关系,但由于被告在要约中明确提出"将派人前往购买",因此,合同的交货方式应是买方自提,而非买方送货。
原告未与被告协商而主动送货,显然是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交货方式,因此,被告有权拒绝收货。
案情2柯达公司在其网站上以100英镑的价格出售相机,但其很快发现价格输入错误,售价应为329英镑,但就在这几小时内网站已经接受了数千个订购。
《合同法学》章后案例及答案3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二、案例分析[案例一]某甲年已六十,膝下无子女,有路边平房2间。
某乙为本村青年,常帮助甲打理日常生活。
为从长计议,现甲、乙经村委会主持达成书面协议如下:(1)乙对甲负责生前扶养、医疗及死后埋葬;(2)甲百年之后,路边平房2间归乙所有。
现甲将平房借给邻居丙使用,乙因与丙不和,不同意丙使用,甲坚持借给丙,乙为此不再扶养甲达1个月。
甲现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履行协议。
问:法院在审理本案中可否适用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是什么?答题要点:本合同为遗赠扶养协议,虽然规定在继承法中,应首先适用继承法的规定,但其实质主要为财产关系的合同,因此笔者认为,在继承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合同法完全有补充适用的余地,不受合同法第2条第2款关于身份合同不适用合同法的限制。
[案例二]私企老总甲因其妻无法怀孕,与乙自愿达成借腹生子(租借)协议如下:甲支付乙定金2万元;乙在租期两年内一直居住在甲的高级别墅里,并自愿与甲进行性生活,直到为甲生下孩子才能离开高级别墅;两年后,如果乙为甲生男孩可获得报酬20万元,生女孩可获得报酬10万元;乙生完孩子,拿到钱后,双方以及乙与孩子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
问: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答题要点:该协议无效,因为其违反了婚姻法的禁止性规定。
[案例三] 2004年6月,甲经朋友乙介绍,与丙达成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约定:丙将其面积为60平方米的临街房屋一间租给甲开办游戏厅,月租金为2000元;开办游戏厅的一切责任由甲承担,与丙无关;甲应先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以后按月付租。
合同签订后,李某按约支付了7月、8月的租金,但以后并未按月支付租金。
同年12月,李某开办的游戏厅因涉嫌赌博活动而被公安机关查封。
后丙多次催要9月至12月的租金,甲皆置之不理,2005年3月,丙遂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中查明,丙在签订合同前,曾向介绍人乙询问过甲的情况,丙亦亲自问过甲租房的目的。
甲告诉他:麻将大家都玩厌了,游戏机还较新奇,这个游戏厅就是给大家一个寻刺激的地方。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合同法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合同纠纷案例。
下面,我们将通过几个案例来分析合同法的具体应用,并给出相应的答案。
案例一,小明在网上购买了一台电视,但收到货后发现是次品,于是向卖家提出退货要求,卖家却以“已经签收就不能退货”为由拒绝退货。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即使已经签收,消费者仍然可以依法要求退货。
卖家以“已经签收就不能退货”为由拒绝退货是不合法的。
小明可以依法向卖家要求退货,并要求卖家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案例二,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约定了货物的品质、数量、价格等条款。
但在货物到达后,公司发现货物与合同约定的不符,品质不合格。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货物的品质、数量、价格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买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可以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公司可以依法向供应商提出退货或者索赔的要求,同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例三,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了租金、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等条款。
但在租赁期内,甲方未按时支付租金,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对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综上所述,合同法在实际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当我们遇到合同纠纷时,应该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促进合同的正常履行,维护经济秩序的稳定。
希望以上案例分析能够对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处理合同纠纷问题时有所帮助。
合同法学课后习题案例参考答案
合同法学课后习题案例参考答案案例一:王某与张某两人是邻居并且是好朋友。
一日,王某到邻居张某家作客,王某见张某家里有一漂亮的鱼杆,王某很是喜欢,张某见状对王某说等下一周我们单位组织完春游,我钓完鱼后这鱼杆就送给你。
王某表示不信,张某当即立据为凭。
后因王某与张某两人的孩子发生争执导致邻里关系恶化,张某一直也就没有将鱼杆给王某,王某很是生气,拿着张某所立凭据找张某索要鱼杆,张某不给,遂王某起诉张某至法院。
请分析:(1)张某与王某所订立的合同是什么性质的合同? (2)法院会支持张某的主张吗?为什么?答:1、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2、会支持张某的主张。
因为赠与人张某在赠与物转移之前享有任意撤消权。
《合同法》186条第1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消赠与。
且张某的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也未经过公证,所以张某可以行使撤消权。
案例二:旅客李某投宿于蓝天饭店,办好住宿手续后,将千只装有8万元现金和其他物品的密码箱寄存在饭店的总服务台,并告诉服务员密码箱内有贵重物品,当班服务员当时就清点了物品。
第二天下午,旅客李某凭取物脾去事密码箱,发现巳被他人领走,李某很生气,要求饭店赔偿其全部损失,饭店拒绝。
遂起纠纷请问本案该如何处理,饭店对李某的损失是否有声付义务?答:旅客李某与蓝天饭店存在保管合同关系。
李某投宿蓝天饭店,办好住宿手续后,将一只装有8万元现金和其他物品的密码箱寄存在饭店的总服务台,并告诉服务员密码箱内有贵重物品,当班服务员当时就清点了物品,双方对保管物无异议,保管合同成立且生效。
密码箱被他人冒领,说明饭店未尽到保管人义务,属违约行为。
因此,饭店应承担因自己过失而丢失保管物的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案被告保管人存在重大过失“被他人领走”,是显而易见的,且该保管合同应视为饭店提供的有偿服务的一部分,服务费包括在住宿费种,应为有偿合同,故被告保管人蓝天饭店应当赔偿旅客李某的损失。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出售一栋位于市中心的商业楼,乙方支付购房款1000万元。
在签订合同后,甲方发现该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购房款。
乙方拒绝退款并要求甲方履行合同。
问题:1. 根据合同法,甲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2. 若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应如何操作?3. 若乙方要求甲方履行合同,甲方应如何应对?答案:1.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因合同标的存在瑕疵,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
2. 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在通知中说明解除合同的理由和依据。
3. 若乙方要求甲方履行合同,甲方可依法拒绝履行,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购房款。
案例二,劳动合同纠纷。
甲公司与乙员工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乙员工每月工资为8000元。
乙员工在工作一年后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甲公司认为乙员工无故提前解除合同,拒绝支付违约金。
问题:1. 根据劳动合同法,乙员工是否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违约金?2. 若乙员工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甲公司应如何应对?3. 若乙员工无权提前解除合同,甲公司应如何应对?答案: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
但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经过三十日通知。
2. 若乙员工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甲公司应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离职手续。
3. 若乙员工无权提前解除合同,甲公司可拒绝支付违约金,并要求乙员工履行合同直至期满。
以上是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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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学》章后案例及答案3
《合同法学》章后案例及答案3-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二、案例分析[案例一]某甲年已六十,膝下无子女,有路边平房2间。
某乙为本村青年,常帮助甲打理日常生活。
为从长计议,现甲、乙经村委会主持达成书面协议如下:(1)乙对甲负责生前扶养、医疗及死后埋葬;(2)甲百年之后,路边平房2间归乙所有。
现甲将平房借给邻居丙使用,乙因与丙不和,不同意丙使用,甲坚持借给丙,乙为此不再扶养甲达1个月。
甲现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履行协议。
问:法院在审理本案中可否适用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是什么答题要点:本合同为遗赠扶养协议,虽然规定在继承法中,应首先适用继承法的规定,但其实质主要为财产关系的合同,因此笔者认为,在继承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合同法完全有补充适用的余地,不受合同法第2条第2款关于身份合同不适用合同法的限制。
[案例二]私企老总甲因其妻无法怀孕,与乙自愿达成借腹生子(租借)协议如下:甲支付乙定金2万元;乙在租期两年内一直居住在甲的高级别墅里,并自愿与甲进行性生活,直到为甲生下孩子才能离开高级别墅;两年后,如果乙为甲生男孩可获得报酬20万元,生女孩可获得报酬10万元;乙生完孩子,拿到钱后,双方以及乙与孩子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
问: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答题要点:该协议无效,因为其违反了婚姻法的禁止性规定。
[案例三] 2004年6月,甲经朋友乙介绍,与丙达成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约定:丙将其面积为60平方米的临街房屋一间租给甲开办游戏厅,月租金为2000元;开办游戏厅的一切责任由甲承担,与丙无关;甲应先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以后按月付租。
合同签订后,李某按约支付了7月、8月的租金,但以后并未按月支付租金。
同年12月,李某开办的游戏厅因涉嫌赌博活动而被公安机关查封。
后丙多次催要9月至12月的租金,甲皆置之不理,2005年3月,丙遂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中查明,丙在签订合同前,曾向介绍人乙询问过甲的情况,丙亦亲自问过甲租房的目的。
合同法习题及参考答案
合同法习题及参考答案习题一:合同的定义和要素1.合同的定义是什么?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2.合同的要素有哪些?合同的要素包括以下几点:•有效的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性;•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等内容应当明确;•合同标的应当合法;•符合法定形式(必要时);•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符合法定程序。
习题二:合同的种类1.合同可以按照何种分类标准进行分组?合同可以按照以下分类标准进行分组:•按照权力关系划分:主合同(独立存在的合同)和从合同(以其他合同为基础存在的合同);•按照订立方式划分:一般合同(口头或书面形式)和特殊合同(按照法定形式订立);•按照合同标的划分:商品买卖合同、劳动合同、借款合同等。
2.请列举三种常见的特殊合同。
•不动产买卖合同;•婚姻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3.请简要介绍一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劳动合同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习题三:合同的成立和生效1.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合同要素齐全;•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自愿、无重大错误;•对合同主要内容已经达成一致。
2.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合同生效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合同要经当事人之间的协商一致;•合同符合法定形式(必要时);•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不侵犯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习题四:合同的履行和变更1.合同的履行方式有哪些?合同的履行方式包括以下几种:•单方履行:只有一方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不需要履行;•交叉履行:双方根据约定同时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连续履行:合同义务在一定时间内分期履行;•分期履行:合同义务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分期履行。
2.合同的变更条件是什么?合同的变更条件包括以下几点:•双方一致同意进行变更;•变更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变更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法律制度案例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甲公司与乙市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约定货到付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约定向乙公司支付了30万元定金。
乙公司收到定金后,却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交货。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履行合同,但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甲公司无奈,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返还已支付的定金。
二、案例争议焦点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 乙公司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3. 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返还定金?三、案例分析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依法成立,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乙公司未能按时交货,已构成违约。
2. 乙公司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构成违约,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继续履行合同,按照约定交货;(2)赔偿甲公司因乙公司违约所造成的损失;(3)支付违约金。
3. 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返还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本案中,甲公司已向乙公司支付了30万元定金,乙公司未能履行合同,构成违约。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返还双倍定金,即60万元。
四、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如下:1. 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按照约定交货;2. 乙公司赔偿甲公司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3. 乙公司支付甲公司双倍定金,即60万元。
合同法答案
合同法答案第一篇:合同法答案1.甲欠乙1万元借款,甲到期还不起这笔钱。
乙打听到丙欠甲15000元钱。
甲一直没有向丙催要,乙遂要求丙清偿甲的欠款。
乙的下列行为中符合代位权行使的有关法律规定的是:(乙以自己的名义要求丙偿还债务)。
2.甲向乙借大米1吨(市价为2800元),乙向甲借2800元。
在乙的债务到期时,乙主张抵销,乙应当(通知并征得甲同意)。
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
交货前夕,甲公司派人调查乙公司的偿债能力,查知有确切材料证实乙公司已经负债累累,根本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甲公司遂暂不向乙公司交货。
甲公司的行为是(行使不安抗辩权)。
4.南京某工厂向上海某公司购买一批物品,合同对付款地点和交货期没有约定,发生争议时,依据合同法规定(南京某工厂付款给上海某公司应在上海履行)。
5.甲向乙发去一份传真,称愿以每台5000元的价格购买某品牌、规格的空调10台,望乙于10天作出答复。
乙于第五天以传真回复,称愿接受甲的其他条件,但价格应改为每台5500元。
乙的传真属于(反要约)。
6.某企业在其格式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在雇佣工作期间的伤残、患病、死亡,企业概不负责。
如果员工已在该合同上签字,该合同条款(无效)。
7.甲与乙之间签订一买卖合同。
依照规定,甲运货上门。
甲遂委托丙履行运输义务。
在运输过程中,因另外一辆汽车的司机丁违章逆行,将丙驾驶的车辆撞毁,货物灭失。
在本案中,应对乙承担违约责任的是(甲)。
8.位于云南的甲(卖方)工厂与位于上海的乙(买方)公司之间签订一买卖合同,约定甲于5月10日通过铁路交货。
对于该合同而言,以下事件中属于不可抗力的是(云南运载上海的铁路线被山洪冲毁,致使甲不能按时交货)。
二,案例分析1.我省教育部门新出台了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新规定,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升学、或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不视为违约,用人单位不得收取违约金。
然而此规定一出,立即招到多方质疑。
合同法律法规课后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A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某市B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共同开发一款新产品。
根据合作协议,A公司负责提供技术支持,B公司负责市场推广和销售。
双方约定,项目完成后,新产品所得收益按照双方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在项目开发过程中,A公司按照约定提供了技术支持,B公司也积极进行市场推广。
然而,在项目即将完成之际,B公司突然提出,由于市场环境变化,B公司不再需要A公司提供的技术支持,要求终止合作协议。
A公司对此表示反对,认为B公司违反了合作协议的约定,要求B公司继续履行协议。
二、案例分析1. 合同的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案中,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符合合同的定义,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因此,合作协议合法有效。
2. 合同的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A公司按照约定提供了技术支持,B公司也按照约定进行了市场推广。
双方均履行了各自在合同中的义务,因此,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
3. 合同的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本案中,B公司提出终止合作协议,但未与A公司协商一致,因此,B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
4.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B公司未按照约定履行合作协议,属于违约行为。
根据合同约定,B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A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四、结论根据以上分析,B公司违反了合作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A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
A公司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损失。
合同法律案例分析题答案(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货物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时支付了定金10万元。
然而,在货物交付期限届满时,乙公司未能按约定交付货物。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履行合同,但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二、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 甲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合同?3. 乙公司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三、案例分析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已经构成违约。
2. 甲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约定交付货物,导致甲公司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因此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3. 乙公司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1)返还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还定金。
”本案中,甲公司已支付定金10万元,乙公司违约,应当返还甲公司定金。
(2)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本案中,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乙公司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
(3)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违约导致甲公司遭受损失,应当赔偿甲公司损失。
四、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乙公司未能按约定交付货物,构成违约。
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公司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具体判决如下:1. 乙公司返还甲公司定金10万元。
合同法习题及参考答案
合同法习题及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成立的地点是()A.发件人的主营业地B.收件人住所地C.发件人的住所地D.收件人的主营业地2.当事人订立有偿、无名合同除适用合同法总则规定外,依法()A.应当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B.可以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C.不参照其他合同的规定D.可以参照他人同类合同的约定3.下列适用《合同法》的有()A.离婚协议B.名称权转让协议C.扶养遗赠协议D.收养子女协议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依法应采取的形式是()A.公证B.鉴证C.登记D.审批5.预约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其订立本约的义务,则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强制其()A.订立本约B.履行本约义务C.承担违反本约的责任D.承担预约与本约的责任6.以下涉及第三人的情况中,不属于合同相对性例外的是()A.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B.债权人对第三人行使代位权C.债权人对第三人行使撤销权D.债务人为第三人的行为向债权人负责7.下列属于要约的是()A.某医院购买药品的招标公告B.含有“仅供参考”的订约提议C.某公司寄送的价目表D.超市货架上标价的商品8.下列有关承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一致B.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到达要约人C.承诺生效以后合同可以成立D.承诺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9.下列不属于要约失效的原因是()A.受要约人拒绝要约B.要约有效期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C.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D.要约人依法撤回要约10.2002年4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中外合资意向书》。
随后,在B公司的一再要求下,A公司派人开始了前期准备工作。
进行了包括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估、接入系统设计、委托项目管理公司等工作。
与此同时,A公司与B公司对合资合同、章程、协议作了多次洽淡,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合同法习题及答案
合同法习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中表示以某价格出售某型号钢材。
甲公司随后又发出快件,表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改为新价格。
乙公司董事长回信对原要约中的价格予以承诺。
问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A. 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撤销B. 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新要约撤回C. 合同成立,快件的意思表示未生效D. 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承得了全都答案:B理由:甲公司发出快件的行为构成要约的撤回,即在要约生效之前撤回要约,因此原要约并未生效,合同未成立。
2.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选购钢材的要约,信件寄至乙公司。
乙公司董事长知悉内容后,打电话告知甲公司收到承诺。
该承诺何时生效?A. 信件寄至乙公司时B. 乙公司董事长知悉内容时C. 打电话告知甲公司时D. 甲公司收到电话通知时答案:D理由:承诺生效的时间通常是以到达要约人的时间为准,因此当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电话通知时,承诺生效。
3. 甲商场以试用买卖方式促销某型号冰箱,规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可随便退货。
问试用买卖合同的性质是什么?A. 诺成合同B. 实践合同C. 附条件的合同D. 附期限的合同答案:A理由:试用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即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
同即告成立,无需交付标的物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二、多项选择题1. 关于合同的分类和特点,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 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B. 租赁合同是无偿合同C. 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D. 借款合同只能是有偿合同答案:A、C理由: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即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成立,无需交付标的物。
租赁合同和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而借款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比如亲友间的无息借款。
三、简答题1. 简述合同成立的要件。
答案: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包括:(1)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具有缔约能力;(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达成合意,即要约与承诺的内容一致。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与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与答案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1.甲油料厂与某供销社订立一份农副产品供销合同,双方约定由供销社在1个月内向甲油料厂供应黄豆30吨,每吨单价1000元。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公司找到供销社表示愿意以每吨1500元的单价购买20吨黄豆,供销社见其出价高,就将20吨本来准备运给甲油料厂的黄豆卖给了乙公司,致使只能供应10吨黄豆给甲油料厂。
甲油料厂要求供销社按照合同的约定供应剩余的20吨黄豆,供销社表示无法按照原合同的条件供货,并要求解除合同。
甲油料厂不同意,坚持要求供销社履行合同。
试分析:1.甲油料厂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2.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甲油料厂如果要求供销社继续履行合同有无法律依据?3.供销社能否只赔偿损失或者只支付违约金而不继续履行合同?答案:法理分析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生效合同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我国的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了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主要包括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等内容,这三种违约责任形式可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适用,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适用两个或全部责任形式。
(1)甲油料厂要求供销社继续供货是有法律依据的。
因为,双方合同约定由供销社供应甲油料厂黄豆30吨,现黄豆只供应了10吨,所以甲油料厂有权要求继续供货。
(2)若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是否继续供应黄豆,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油料厂有权要求供销社继续供货。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订立合同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履行合同获取预定的利益,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就无法实现权利。
如果违约方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对方(受损害方)认为实现合同权利对自己是必要的,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违约方不得以承担了对方的损失为由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受损害方在此情况下,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合同法案例参考标准答案
案例12004年8月20日。
某彩电厂与某仓储公司签订了一份彩电仓储保管合同,由仓储公司负责保管彩电厂的500台彩电,彩电厂一次性给付保管费5000元。
不久因仓储公司职员管理不慎,引起火灾,使得库房被焚毁。
据查,火灾发生后,某彩电厂的500台彩电全被焚毁。
该种型号彩电的成本价为每台1800元,销售价为每台2000元,而且,这500台被焚毁的彩电都早已与其他销售单位订立了销售合同,只等发货。
火灾发生之后,彩电厂为了维护其厂家信誉,按合同约定,付给其他购买单位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损害发生后,彩电厂与仓储公司就损害赔偿问题进行了多次协商,均因双方对损害赔偿数额分歧太大不欢而散。
同年11月,某彩电厂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仓储公司赔偿其全部损失。
问题:什么是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仓储公司应该赔偿彩电厂哪些损失? 1.所谓直接损失,又称积极的损害,它是指当事人已有的合法利益,因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实发生,以致减少的利益。
而间接损失又称消极的损害,它是指被损害人本可获得的预期利益,但由于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实发生,以致丧失的利益。
根据民法原理,在民事纠纷中,须赔偿的损失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而且包括间接损失。
2.本案中,仓储公司赔偿彩电厂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部分。
直接损失是指对彩电厂的500台彩电进行折价赔偿,按成本价计算:1800×500=900000元;间接损失则包括彩电厂因此次火灾而负担的违约金损失和失去的本可获得的彩电销售利润,具体计算如下:违约金损失为2000×500×5%=50000元,本可获得的利润为:(2000—1800)×500=100000元。
因此,仓储公司总共应赔偿彩电厂的数额为:900000十(50000十100000)=1050000元。
案例22006年4月10日,峨嵋公司(住所位于甲地点)向冠杰公司(住所位于乙地点)发出一份传真(传真○1),称“我方欲购买贵公司生产的型号为L-GRANDJACK-962464的某医疗器械1500台,每台单价人民币900元,货到付款”;冠杰公司当天收到该传真,次日回复传真(传真○2)称“每台单价人民币1100元,款到发货;峨嵋公司当天收到该传真,次日回复传真(传真○3)称“我方现仅需要该医疗器械1000台,每台单价人民币1000元,贵公司负责送货至我公司,货到十日内一次性付款”;冠杰公司当日收到该传真,次日回复传真(传真○4)称“如欲成交,请贵公司于一个月内支付我方预付款人民币30万元,余款可于2006年5月31日前付清,我方收到预付款后于2006年5月31日前一次性送货完毕”;峨嵋公司当日收到该传真,并于2006年5月8日将30万元人民币汇入了冠杰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2006年5月9日冠杰公司电话通知峨嵋公司,称“款项已经收到,我方将按时发货,请贵公司做好收货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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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学课后习题案例参考答案案例一:王某与张某两人是邻居并且是好朋友。
一日,王某到邻居张某家作客,王某见张某家里有一漂亮的鱼杆,王某很是喜欢,张某见状对王某说等下一周我们单位组织完春游,我钓完鱼后这鱼杆就送给你。
王某表示不信,张某当即立据为凭。
后因王某与张某两人的孩子发生争执导致邻里关系恶化,张某一直也就没有将鱼杆给王某,王某很是生气,拿着张某所立凭据找张某索要鱼杆,张某不给,遂王某起诉张某至法院。
请分析:(1)张某与王某所订立的合同是什么性质的合同? (2)法院会支持张某的主张吗?为什么?答:1、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2、会支持张某的主张。
因为赠与人张某在赠与物转移之前享有任意撤消权。
《合同法》186条第1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消赠与。
且张某的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也未经过公证,所以张某可以行使撤消权。
案例二:旅客李某投宿于蓝天饭店,办好住宿手续后,将千只装有8万元现金和其他物品的密码箱寄存在饭店的总服务台,并告诉服务员密码箱内有贵重物品,当班服务员当时就清点了物品。
第二天下午,旅客李某凭取物脾去事密码箱,发现巳被他人领走,李某很生气,要求饭店赔偿其全部损失,饭店拒绝。
遂起纠纷请问本案该如何处理,饭店对李某的损失是否有声付义务?答:旅客李某与蓝天饭店存在保管合同关系。
李某投宿蓝天饭店,办好住宿手续后,将一只装有8万元现金和其他物品的密码箱寄存在饭店的总服务台,并告诉服务员密码箱内有贵重物品,当班服务员当时就清点了物品,双方对保管物无异议,保管合同成立且生效。
密码箱被他人冒领,说明饭店未尽到保管人义务,属违约行为。
因此,饭店应承担因自己过失而丢失保管物的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案被告保管人存在重大过失“被他人领走”,是显而易见的,且该保管合同应视为饭店提供的有偿服务的一部分,服务费包括在住宿费种,应为有偿合同,故被告保管人蓝天饭店应当赔偿旅客李某的损失。
案例三:1996年7月11日,甲市综合商店函请乙县服装厂携带服装样品到甲市来商洽签订购销合同。
服装厂随即派人携带服装样品5件到甲市,称衣料系尼龙哔叽。
综合商店经试穿,亦认为系尼龙哔叽。
双方于同年7月30日签订了购销合同。
合同规定:综合商店向服装厂购买尼龙哔叽制成的男、女式西裤,女西服套装及童裤共1850件,总价款为30195元,由服装厂分三批发运;综合商店将样品封存,待货到按样品验收;综合商店在货到7天内汇款50%,15天内将货款汇完。
合同未规定违约金。
同年8月8日,服装厂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第一批货男、女裤1350条发至甲市。
综合商店提货,按封样验收,数量、质量相符。
8月13日,投放市场,顾客提出裤料不是尼龙哔叽,纷纷要求退货。
该批服装滞销。
综合商店请有关部门化验,证实裤料是漆纸综合商店于8月26日正式通知服装厂,要求退货及停发第二、第三批服装。
服装厂即派人来甲市协商。
在协商中,综合商店认为,服装厂将涤纶服装当作尼龙哔叽服装出售,是欺诈行为,违反合同规定的标的物种类的条款,主张退货;如不退货每条裤应降价1.5元至2元,其余末发来的服装终止履行。
服装厂表明衣料是从当地百货公司按尼龙哔叽购进的,况且合同中规定了按样品验收,所以服装与样品相符,不存在欺诈行为,故不同意退货;对自己发来的服装愿意每件由原价11.5元降至11元;未发的服装同意终止履行。
协商末成,因而涉讼。
服装厂诉至甲市人民法院,要求综合商店继续履行原合同,综合商店辩称:原合同存在欺诈因素,故不应履行。
法院邀请甲市纺织纤维检验所对签订合同时封存的样品和发来的裤料进行鉴定,证实样品和发来的服装均不是尼龙哔叽而是涤纶纤维。
又查明:服装厂确系从当地百货公司按尼龙哔叽购进衣料,有以货票为证。
甲市服装厂经常外出的营业人员也证实,在乙县普遍将涤纶哔叽称为尼龙哔叽。
纺织纤维检验所技术人员说明涤纶与尼龙同属化学纤维,各有特色,涤纶质地比较柔软,更受群众欢迎。
物价部门证实涤纶与尼龙在价格上接近。
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答:这是一个凭样买卖合同纠纷,合同的标的存在误解,争议的焦点是服装厂要求商场继续履行合同,商场却认为服装厂在交付的标的物存在欺诈,故不履行合同。
而本案中服装厂既没有欺诈故意和欺诈行为,商场不履行合同是因为服装的滞销。
本案中标的物和样品相符,但双方对标的物产生了重大误解。
(1)双方当事人在缔约时一致认为是买卖尼龙哔叽裤子;(2)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购买尼龙哔叽,商场将样品封存,待货到按样品验收,可见双方表示仍是尼龙哔叽裤子,样品应该是尼龙哔叽裤子;(3)双方对样品是认可的,但对封存的样品和合同中规定的样品存在误解,误把涤纶当成尼龙哔叽,从而导致样品与实物不符的矛盾。
因此这个不是样品的样品就不能作为衡量到货的依据,认定这批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必须看货物是否与双方真实意思相符合。
本案情况属于错封样品,是重大误解行为。
双方当事人均有过错,根据本案提供的情况,本案应做如下处理:(1)未履行的合同将终止履行(2)已履行合同做如下变更,因为双方对造成重大误解均有过错,且双方认为均同意降价处理,则在双方提出的降价幅度中取中间值处理(3)因为双方均有过错,对造成的损失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案例四:建筑工人某甲为合同工,受雇佣于A市某建筑公司,在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时,双方自愿约定工伤概不负责,某甲表示同意,后某甲在工地施工时,不小心被楼顶掉落的横木砸伤,造成轻微脑振荡,共花去医药费5800元,建筑公司不承担5800元医疗费用,因为劳动合同中早就预先规定工伤概不负责,如今出了事情,甲又无正当理由反悔,但建筑公司表示愿意在甲复原后继续留用甲。
试问甲是否有权向建筑公司索要医疗费用,为什么?答:甲有权向A市建筑公司索要医疗费用。
合同法第53条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
因此,本案中劳动用工合同中约定“工伤概不负责”的免责条款无效。
同时也违反劳动法有关工伤赔偿的法律规定。
案例五:红桥商场将其下属的百货、家电、食品等承包组对外承包,承包合同规定,这些承包组独立核算,每年向红桥商场交纳一笔承包费,可以使用红桥商场的名义和公章,但发生的债权债务概与红桥商场无关,1996年12月该商场服装组以红桥商场的名义与利顿服装厂签订1份购买10万件服装的分同,合同约定由百货组自提货,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一次性付清货款服装组派人到该服装厂提货,货车在提货后回商场途中与一辆运煤车相撞起火,车上服装全部烧毁,红桥承包组因此不交付货款,利顿服装厂遂向法院起诉。
法院查明承包组无支付能力,判决红桥商场支付货款,法院的判决正确吗?为什么?答:法院的判决正确。
本案中服装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为服装厂,一方为红桥商场。
红桥商场承包合同的规定属于内部规定,不能对抗第三人,该承包合同规定可以使用红桥商场的名义和公章,就是同意承包组为红桥商场的合法代理人。
至于承包公司所言“但发生的债权债务概与红桥商场无关”是违背《民法通则》第63条第2款规定无效条款: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49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本案中红桥商场同意各承包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即同意以红桥商场名义对外进行民事活动,依法则应承担各承包组的代理后果。
案例六:2000年1月1日,某甲向某乙借款6万元,约定2001年1月1日还本付息(利息按同期银行利率计算)。
半年后,甲财产状况严重恶化,遂将其贵重财产无偿转让给其友丙。
债务到期后,乙要求甲偿还债务,甲还不上,申请强制执行甲的财产时,发现甲的财产已经所剩无几,无奈之下,乙只好诉请法院保护其权利。
试问乙可以行使什么权利作为救济?行使该权利需满足哪些条件?答:本案中债权人乙某可以根据《合同法》第74条之规定行使法律赋予的撤销权,维护其债权。
因为某甲与其友某丙的行为已经在客观上符合撤销权行使的条件:(1)须有债务人减少其财产或增加其财产负担的行为。
债务人某甲财产状况严重恶化,并将其贵重财产无偿转让给其友某丙。
(2)须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效成立并继续存在。
某甲与某乙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成立,且某乙在债务到期后向某甲索要的,所以债权是有效成立且继续存在。
(3)须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
债务人甲在借乙6万元后,财产状况严重恶化,申请强制甲执行的财产时,已所剩无几,在这种情况下,某甲将其贵重财产无偿转让其友某丙,已严重危害了债权人某乙的6万元债权,使其债权难以实现。
所以,某乙可以行使撤销权,对某甲与某丙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他们之间的赠与合同,返还甲的贵重财产,以其清偿某乙的6万元债权。
案例七:服装公司与织布厂签订棉布购销合同,约定织布厂备齐货后先发货,服装公司收到货物3日内付款,织布厂备好货后,获知服装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且有多次的违约事实,故要求服装公司提供担保才能发货。
服装公司不同意提供担保,向织布厂主张希望按照合同的约定先行发货。
织布厂拒不发货。
双方发生争议,诉之法院。
试问此时织布厂是否有拒绝发货的权利?为什么?答:织布厂有拒绝发货的权利。
此权来源于织布厂的不安抗辩权。
织布厂与服装公司之间成立棉布购销合同。
织布厂是棉布供货方,即出卖人,服装公司是棉布购买方,即买受人。
合同约定服装公司收到货物3日之内付款,存在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当事人织布厂。
因对方当事人服装公司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事实,资信明显减弱,有难为对待給付的情形时,在服装公司未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前,织布厂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即织布厂有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权利。
案例八:某年3月14日,原告G市某贸易公司和被告Y省某新联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由贸易公司供给新联公司日产A牌电视机3000台,电视机单价2400元,总货款720万元,交货日期为1995年5月5日,交货地点为贸易公司仓库;新联公司应付定金216万元,货到后验收,付款提货。
合同签订后,新联公司于当年3月16日开出支票,付给贸易公司定金50万元。
由于定金未全部付清,贸易公司经办人只开了一张临时收据,写明当其余定金交清后,一并开出正式收据。
尔后,新联公司因经费紧张,于1995年3月29日致函贸易公司,要求变更合同。
贸易公司收函后,其业务科长在来函上批示:同意变更,但具体事宜应请示公司总经理。
后主办人员将此批示内容告知新联公司。
双方未再次就此进行协商。
5月2日,贸易公司电告新联公司“货将到”。
但新联公司没有前往办理提货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