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 读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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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摘要: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著于四十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写成一本十四章的小书。乡土社会并不是完整的中国社会,乡土社会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篇《乡土中国》读书报告就作者、文章内容以及读后感悟做了简单阐述。
关键词:乡土社会、现代社会、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一、作者简介
费孝通(1910-2005),字彝江。祖籍江苏吴江。著名社会学家。1936年赴英留学,1938年获伦敦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同年回国。先后任云南大学、西南联合大学、清华大学教授,清华大学社会学系主任、副教务长。
1949年后历任中央民族学院教授、副院长,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副所长、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等职。曾获美国马林诺夫斯基纪念奖、英国皇家人类学会的赫青黎奖章、菲律宾“麦格赛”社会领袖奖、《大英百科全书》奖等奖项。主要著作有《江村经济》《乡土中国》《生育制度》《民族与社会》《行行重行行》《乡土重建》等。其中,《乡土中国》及《生育制度》是学术界公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
费孝通先生治学严谨,事必躬亲。他的治学特点被概括为六个字:脚勤、脑勤、笔勤。社会学有两种研究方式:一种运用资料进行分析,一种是在实地调查,费孝通先生选择后者。1935年夏,青年社会学者费孝通和
同是社会学者的新婚爱人王同惠,赴广西大瑶山实地考察。社会学实地考察,当年中国鲜有人为。费氏夫妇此举,并非蜜月之旅,而是一次学术之行。从1990年,邱泽奇就跟费孝通到各地调查,即便费担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后也不例外。邱泽奇认为,这是费总能发现其他学者未觉察之处的重要原因。
二、《乡土中国》的内容大意
《乡土中国》分为十四个篇章,是作者在讲述“乡村社会学”课程时应《世纪评论》约稿所整理。文章从各个角度论述了乡土中国的形成、特征与本质。
第一章《乡土本色》,开篇第一句写到: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是这本书的核心论断,整本书从不同层面的事实深入浅出的说明了中国社会总体的乡土性。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中国的传统社会,是以农业为主导的,农业必须依赖土地而生存和发展,因此中国社会必然具有乡土性。即使在迅速发展的现代社会,农业依然存在,并且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中国社会的乡土性仍然有迹可循。这种乡土性已经成为一种传统,一种文化。
第二章《文字下乡》和第三章《再论文字下乡》都在阐述文字下乡有没有必要。《文字下乡》这一章中,重点辨明了人们通常认为乡下人是“愚”的不正确,乡下人不识字并能说乡下人是愚的,愚是指智力上的,而识不识字是后天培养的。他们也许是文盲,可是在农村社会实践上却是能干的、明智的。而文字有没有必要下乡呢?文字与语言本身能传的情、达的意都是有限的,这并不能是乡下人“聪明”起来。在第三章《再论文字下乡》中,作者阐述了在现代社会文字是有必要下乡的,但是在我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还没有发生改变的情况下,乡土社会在“熟人”格局下是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的。所以不是单单建几座学堂就能让他们“聪明”起来,只有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改变,他们有了文字的需要,文字才能下乡。
第四章《差序格局》和第五章《维系着私人的道德》给了我们一个全新的概念“差序格局”。差序格局是指我们中国乡土社会的关系是以自我为中心,因着姻缘、血缘或者权势的关系而联系在一起的,并从自我开始依关系的亲疏逐层推开的。可以用“一表三千里”来形容乡土社会的关系格局。所以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行为都是从“私”出发,为了“私”的目的。和西方的团体格局不同,团体格局是没有中心的,每个人都是对等的。因此,在中国乡土社会这种差序格局中,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而每一种私人联系中都结附着一种道德要素,因此,传统的道德里找不出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来,所有的价值标准都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了。
第六章《家族》和第七章《男女有别》中介绍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社群,这种社群一般人称作为家庭,而作者却认为家庭不足以概括这种社群的特性。用大小家庭来形容家的人数的多少是可以的,但是家庭的社会结构却不能明确表示,所以作者认为用家族来形容更为合适。家族里可以包括从上致下几代人,大家族一般涉及几代人,人数众多,而小家族则人数较少,有时甚至可以小到单个的家庭。中国乡土社会还有一种社群叫做氏族,以人类学上的说法,氏族是一个事业组织,再扩大可以成为一个部落,他们就包含了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不管是哪一种社群都是单系的,以男方亲疏关系为主的,女方一般只负责相夫教子的功能。所以在中国传统社会男女的距离是拉的很开的,不想西方人在对男女关系的那样开放。第六章提到两种西方文化模式:亚普罗式和浮士德式。我们的乡土社会就属于亚普罗式,这正好说明了家族在社会学中的感情定向是“同性”的,男女是有差别的。
第八章《礼治秩序》和第九章《无讼》都在讲述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持。现代社会的治理有两种“人治”和“法治”,而乡土社会有很多方面和现代社会是不同的,所以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持依据和方式也是不同的。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不是指“文明”“慈善”的意思,礼有时候也是野蛮的。这里的礼是指传统,依据传统的礼俗或者说是经验来维持社会的秩序。但这种礼治只能在基本稳定的乡土社会存在,变迁很快的时
代是不会出现的。在礼治社会里有了纠纷,他们不像现代社会那样求助于法律,乡土社会是无讼的,他们对待纠纷是通过旁人调解或者地位尊贵的人来评理解决的。现代法律和乡土社会的传统也存在很多相悖的地方,法律是不通人情和道德的,也不讲究传统,因为法律是从西方借鉴来的。
第十章《无为而治》、第十一章《长老统治》和第十三章《名实的分离》,这三章里分别提出了社会的四种权利: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和时势权力。横暴权力发生在社会冲突中,权力表现在社会不同团体或阶层间主从的形态里,在上的握有权力支配在下的。同意权力发生在社会合作方面,社会分工形态下每个人都不能“不求人”的生活,在生活中必然互相有所往来,互通互助。这种权力的基础是社会契约,是同意。社会分工与复杂,这种权利也愈扩大。乡土社会不是富于抵抗的,都是小农经济上产,所以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在这里都不起作用。乡土社会是长老统治的。长老权力是在传统的教化过程中产生的。乡土社会基本的稳定的,不会有大的社会冲突,或者社会合作,乡土社会只是在进行一代代的社会继替。有的只是长辈对晚辈的教化,只存在这种教化的权力,作者称之为长老权力。乡土社会的社会形态基本稳定,但并不是不变,只是变得较慢,有时候也会发生激烈的社会变迁。在面对新环境时,若有人提出应对新环境的方法,他就为大家所认同,这时候他就拥有了权力,就是所谓时势权力。
第十二章《血缘和地缘》讲述乡土社会关系特性。乡土社会的人们依着血缘的关系生活在一起。血缘也决定人的身份地位,血缘关系式相对稳定的。地缘是血缘的投影,是分不开的。当人口增加到一定程度,土地不够了,就必须去外面开垦,为了方便也要迁居外地。但是即使迁居异地,在那生活许多年,但还是不能为那里的当地人所接受,因为他们是没有血缘联系的。只有从血缘的结合转变到地缘的结合社会才会有个大转变。
第十四章《从欲望到需要》阐释乡土社会人们可以靠着欲望去行事,而现代社会却不能这样,现代社会要按着需要去行事,因此需要计划。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