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培训中心工作制度
晴隆县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工作职责
晴隆县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工作职责
1.进行安全培训: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和开展各类安全技
术培训,包括矿工安全意识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安全操作技能
培训等。
培训内容针对不同岗位和角色,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制定培训计划:中心需要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制定年度和季
度的培训计划,并与矿方协商确定培训时间和培训对象,确保培训工作的
有序进行。
3.指导培训实施:中心需要安排专业的安全培训师,进行培训课程的
实施和指导。
他们需要熟悉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知识和技术,并具备培训
指导能力,能够有效地传达培训内容。
4.安全教育宣传:中心负责煤矿安全教育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向煤矿工人普及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可以利用安全教育
讲座、安全知识手册、宣传板报、安全演练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工作。
6.安全检查和评估:中心需要定期对煤矿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通过现场考核、记录表格的填写等方式,对煤矿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并
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同时,还要监督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必要的
技术指导和培训支持。
7.紧急救援准备:中心需要组织煤矿工作人员进行紧急救援准备工作。
包括组织矿工进行逃生演练、矿井瓦斯排放和灭火演练等。
确保在突发事
故发生时,矿工能够正确有效地应对,保证矿山安全。
总之,晴隆县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工作职责主要是为了提高矿工
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预防和减少矿山事故的发生。
通过安全培训、宣传
教育、技术支持和紧急救援准备等工作,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我矿安全技术培训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7.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第三章 培训组织与管理
第五条 我矿设立安全技术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全矿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 安全技术培训领导小组下设安全技术培训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第七条 安全技术培训办公室职责:
1. 制定安全技术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工作;
2. 负责安全技术培训师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第四章 培训考核与奖惩
第十条 安全技术培训实行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应急处理能力等。
第十一条 考核不合格的职工,不得上岗作业。考核合格的职工,颁发安全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二条 对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 对违反安全技术培训规定、考核不合格或发生安全事故的职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 负责安全技术培训教材的编制和选用;
4. 负责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证书发放;
5. 负责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九条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安全技术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第二章 培训内容
第四条 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2.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制度;
3.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技能和操作规程;
4. 煤矿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5. 煤矿应急救援和自救互救知识;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5篇)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职工安全培训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长效机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制度适用于矿属所有单位(科室、区队)的全部职工。
第三条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化、长期化、科学化。
第四条按照上级有关员工培训管理规定,明确培训目标要求。
各基层单位负责本部门员工日常培训制度制定,建立、健全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五条对员工的日常培训内容,应包括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工种、岗位应知应会,特殊工种及关键岗位“手指口述”“岗位描述”“个人素质提升”等煤矿安全常识。
第六条矿劳资科、安检科、机电科、生产科等业务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对矿属各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有关培训职责第十一条为加强员工培训工作,成立以矿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生产业务科室、区队主管为成员的员工2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二条组织矿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负责管理人员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劳资科协调配合实施。
第十三条培训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员工安全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
第十四条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需要负责专项业务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培训中心协调配合实施。
第十五条培训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员工技能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并根据各单位培训需求,协调、实施各项培训计划。
第十六条培训中心、劳资科、安检科按照相关培训要求监督、检查各基层单位的培训工作,在全矿范围内强力推行“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法。
第十七条矿各职能业务科室负责对对应区队的安全培训活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业务技术指导、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为加大煤矿工人安全培训力度,必须大力开展以科室、区队为单位的现场培训和岗位技能应知应会、“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等安全常识培训。
XX煤矿安全培训中心管理制度汇编
XX煤矿安全培训中心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培训中心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四条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提高自身组织能力和服务质量,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支持。
第五条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提高培训效果评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第六条煤矿安全培训中心的管理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加强对培训教师的专业技能和素质的培养和管理。
第七条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应当积极开展业务宣传工作,提供全方位服务,向社会公众传递安全知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煤矿安全培训中心设有培训部、教学部和行政办公室。
第九条培训部负责编制煤矿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组织煤矿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工作,并负责培训效果评价。
第十条教学部负责培训教材的编写和教学内容的设计,组织培训教学工作,并负责教学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第十一条行政办公室负责行政管理、人事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第三章培训计划第十二条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应当根据煤矿安全生产需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及时调整计划。
第十三条培训计划应当包括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和培训地点等信息。
第十四条培训计划应当经过审批,并及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公布。
第十五条培训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应当保证各项师资、教材、教具和设备的配备与使用。
第四章培训教师第十六条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应当聘任具有相应专业技能和教学经验的培训教师。
第十七条培训教师应当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教学水平,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手段。
第十八条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应当定期培训教师,提高他们的培训技能和知识水平。
第十九条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应当制定教师管理办法,加强对教师的管理,监督其教学工作的质量。
第五章培训工作第二十条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应当认真组织培训工作,确保培训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二十一条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应当根据培训计划,制定详细的教学大纲和教案。
第二十二条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应当建立培训档案,记录每名培训学员的学习情况和培训成绩。
煤矿安全技术培训
陕西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二0 二0年总则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附则组织机构设置培训范围及培训对象培训组织实施及质量保证举办培训班的程序培训班的管理教学质量保证教学档案管理培训对象及课程设置培训师资培训教学设施培训辅导设施后勤服务为了搞好全省煤炭行业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规范澄合分部培训教学组织管理工作,保证培训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培训部的办学宗旨是:立足企业,服务社会,注重质量,严格把关,为全省煤炭企业安全奠基。
应完成陕西省煤炭主管部门和陕西煤化工集团及澄合煤业公司(澄合矿务局)下达的年度职工培训计划。
领导机构的组成。
澄合分部与澄合矿务局技工学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领导机构。
即技工学校校长、书记为澄合分部的主任、书记。
副校长为培训分部副主任。
由澄合煤业公司(澄合矿务局)任命。
澄合分部下设培训科,具体负责培训教学组织和学员学习、生活、参观、实习、住宿、文娱活动等事宜。
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由学校统一任命和指派。
学校的政工科、工会、共青团、办公室、财务科、总务科、卫生所等部门,同时承担培训部相关业务。
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由学校统一任命。
澄合分部应建立健全如下管理制度:(一)培训教学管理制度;(二)专兼职教师与聘任管理制度;(三)培训需求分析制度;(四)学员管理制度;(五)学员考核制度;(六)教学质量控制制度;(七)培训评估制度;(八)档案管理制度;(九)实验设备、教学设备管理制度;(十)财务收费管理制度;(十一)后勤保障制度;(十二)学员餐厅管理制度;(十三)学员公寓管理制度;培训范围。
陕西省范围内的所有煤炭企业需要安全技术培训的人员。
培训对象。
煤炭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矿长、经理);煤炭企业技术负责人,主管生产、机电、安全、开辟的煤矿副职等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炭企业职能部门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采、掘、机、运、通等生产单位的区队长;煤炭企业班、工长和特种作业人员。
安全培训中心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培训中心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培训中心的管理,确保培训过程的顺利进行,维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安全培训中心是公司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的专门机构,承担安全培训工作的策划、组织、实施与管理。
第三条安全培训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安全培训,评估培训效果等。
第四条安全培训中心应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文件、档案和相应的制度,确保培训工作的规范运行和管理。
第二章安全培训计划第五条安全培训中心每年制定安全培训计划,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职工的需求,合理确定安全培训内容和形式。
第六条安全培训计划应在年初完成,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职工,确保培训计划的顺利推进。
第七条安全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的时间、地点、形式、人数等基本信息,并注明培训的目标和要求。
第八条安全培训计划应根据职工的工作岗位、专业特长和技能需求等因素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三章安全培训组织第九条安全培训中心应根据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活动。
第十条安全培训中心应与相关部门或单位合作,共同开展培训工作,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一条安全培训中心应定期举办安全培训教师培训活动,提高培训师资的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十二条安全培训中心应建立健全培训资料库,及时更新培训资料,提供给参与培训的职工使用。
第四章培训效果评估第十三条安全培训中心应建立健全培训效果评估机制,对参与培训的职工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培训效果评估应采取多种形式,包括考试、问卷调查、观察等,全面了解职工的掌握情况。
第十五条安全培训中心应及时汇总评估结果,将评估结果作为培训改进的依据,不断提高培训工作的效果。
第五章安全培训档案管理第十六条安全培训中心应建立健全职工安全培训档案,包括培训记录、证书等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安全培训中心应对职工的安全培训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第十八条安全培训中心应定期对职工的安全培训档案进行审查,及时更新档案信息。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三条煤矿企业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培训的第一责任人。
煤矿企业应当将安全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保证安全培训工作的经费和时间,确保从业人员依法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四条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配备合格的师资和教学设施,保证培训质量。
第二章培训内容和对象第五条煤矿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煤矿安全生产知识,煤矿安全操作技能,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六条煤矿安全培训对象包括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第七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安全生产培训。
第八条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不少于80学时的专门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第九条煤矿其他从业人员应当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生产培训。
第三章培训方式和时间第十条煤矿安全培训可以采取脱产培训、半脱产培训、在岗培训等多种形式。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从业人员的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合理安排培训时间。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考核结果等信息。
第四章培训组织和实施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培训组织机构,明确培训负责人,负责组织和管理本企业的安全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并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费用等相关事项。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督和评价,确保培训质量。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稳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煤矿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
第三条公司各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安全培训的有效开展。
第四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培训人员,负责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第五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对象、时间和地点,确保全员接受培训。
第六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员工培训情况,确保培训成果得以有效跟踪。
第七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开展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管理水平。
第八条各级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培训工作的有效性。
第二章安全培训内容第九条煤矿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方面:(一)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二)煤炭生产安全常识和操作规程;(三)煤矿事故案例分析及防范措施;(四)安全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程序;(五)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内容。
第十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和工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培训内容,确保员工全面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安全培训对象第十一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全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等。
第十二条新入职员工应当在入职后及时接受安全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三条在职员工应当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包括每年至少一次的安全知识培训和每季度至少一次的安全应急演练。
第四章安全培训方式第十四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一)集中授课培训;(二)现场教学实践;(三)网上网络培训;(四)安全知识考试等。
第十五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安全培训方式,确保培训效果。
煤矿培训课时管理制度
煤矿培训课时管理制度一、总则煤矿是国家重点资源,煤矿工人的安全和健康是煤矿生产的关键。
为了加强煤矿培训,提高煤矿工人的培训水平,维护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培训机构1. 煤矿培训机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要求,拥有合格的培训师资力量,并有具体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
2. 煤矿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保障培训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培训内容1. 煤矿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煤矿安全生产知识、矿山地质知识、生产技能等,并根据煤矿工人的实际需求制定具体的培训内容。
2. 煤矿培训课程设置应当合理,通过正式课程、实操课程、考核等环节,全面提高煤矿工人的技能水平。
四、培训管理1. 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明确培训课时、培训费用、培训目标等内容,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系统。
2. 煤矿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培训课程,确保煤矿工人的培训需求得到满足。
3. 煤矿应当加强对培训师资的管理,确保培训师资的技术水平和教学水平。
五、培训评估1. 煤矿应当定期对培训工作进行评估,了解培训效果并及时调整培训方案。
2. 煤矿应当建立考核制度,对参加培训的煤矿工人进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3. 煤矿应当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形成经验教训并加以总结。
六、培训证书1. 煤矿应当建立完善的培训证书发放制度,对通过培训的煤矿工人发放培训证书。
2. 煤矿应当建立培训证书管理系统,确保培训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七、培训质量1. 煤矿应当以培训质量为核心,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结果的实效。
2. 煤矿应当认真做好培训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八、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即行实施,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煤矿管理部门审批。
以上为煤矿培训课时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煤矿培训工作,提高煤矿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工作水平,确保煤矿生产安全稳定进行。
希望各煤矿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共同维护煤矿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五篇)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第一节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1、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____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2、安全培训中心的培训目标是。
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学员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
根据安全生产特点,举办各特殊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班,确保安全生产。
3、安全技术培训必须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根据矿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教学人员,并做到计划、大纲、教材、场地、教学设备和教学经费的落实。
5、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经费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编写补充教材、总结办学和教学先进经验等,都要提交中心领导及业务部门审核批准。
6、专、兼职教师要具备现场工作经验,有初级及其以上的技术职称,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____思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决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严以律己,做学员的表率: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交流教学经验。
7、教师是办好安全培训的骨干力量。
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努力为他们创造好的教学工作条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其集中精神做好工作。
8、专、兼职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备好课、写好教案,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
9、专、兼职教师要如期完成教学任务,定期下矿实习调研。
10、学员要努力学习安全技术培训知识,遵守国家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尊敬教师,团结同学,圆满完成安全技术培训任务。
11、学员从报道之日起到结业之日止,执行安培中心的作息时间,严格进行考勤,培训结束后,要将每个学员的出勤、学习情况反馈给学员所在单位。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矿员工安全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和岗位操作技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煤炭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和《离柳焦煤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安全技术培训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工作是煤矿永恒的主题,必须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扎实有效地常抓不懈;安全培训工作是实现全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必须坚持“强制培训、分级管理、统一标准、考核发证”的原则,对员工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和经常性的教育。
第三条员工培训工作由主管培训工作的矿领导负责并将其纳入矿办公会议的议事内容;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员工安全培训的第一责任者。
培训部门牵头,培训主管矿长负责组织安监、通风、机电等有关部门编制员工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经矿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各基层单位要根据矿年度培训计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安全培训计划,并责成专人逐月组织实施。
同时要按规定准时派员参加集团公司、矿举办的各类安全培训班。
第四条培训科是矿安全培训的职能部门,接受本矿员工培训中心的业务指导,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矿安全科是安全培训的监督部门,对全矿安全培训工作和入井员工持证上岗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考核。
第五条根据集团公司规定要求,全矿入井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和《上岗操作证书》制度员工只有经过培训具备本工种(岗位)的安全水平,达到应知应会标准操作要求,同时有牢固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考核成绩合格才可以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和《上岗操作证书》。
凡没有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者,一律不准入井,凡没有取得《上岗操作证书》者,一律不准上岗。
第二章培训机构及任务第六条根据集团公司规定本着“精干、多能、高效”的原则,建全培训科。
负责对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组织管理,计划实施和督察考核。
第七条根据集团公司规定要求,矿培训科要根据培训规模和岗位实际,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管理人员和教师,要在全矿各单位聘请一批中级以上职称、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人员和有丰富经验的技术骨干担任矿兼职教师。
煤矿培训制度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业务技能,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
第三条煤矿培训工作应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为核心,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四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2. 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 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事故案例分析;4. 煤矿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知识;5. 矿井通风、排水、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安全技术;6. 机电设备的操作、维护和检修;7. 矿井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8. 紧急逃生、自救互救技能;9. 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培训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建立健全培训组织机构,设立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培训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培训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2. 组织编写和审查培训教材;3. 组织培训师资力量的培训;4. 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5. 建立培训档案,做好培训记录。
第七条培训师资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2. 具有丰富的煤矿安全生产实践经验;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能力。
第四章培训实施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在职员工每年度至少参加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十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根据岗位需求,定期参加专项培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章培训考核与奖惩第十二条建立培训考核制度,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十三条对培训成绩优异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培训不认真、考核不合格者,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2024年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三篇)
2024年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一、安全培训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坚持强制培训、考核发证,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二、安全培训工作由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安全培训计划和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从事煤矿井下生产建设的职工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须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
未经培训的人员,不许指挥生产,不准上岗操作。
四、安全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正规培训与经常教育相结,脱产培训与岗位培训相结合的要求,教学内容除必须学习《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外,应以煤炭部统编教材为主,尽量利用直观形象化教学手段,重视实验实习操作等实际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五、安全培训时间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时间,培训要有专兼职教师、有教材、有场所、有严格的考核制度,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培训计划。
六、安全培训考试不及格者必须经再培训,直至考试合格。
职工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而分配工作的,以违章论处。
未经培训的职工造成事故,应追究分配工作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七、安全监察部门专责安全培训人员必须坚持经常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学习安全培训效果和职工队伍安全技术素质状况,反馈信息,制定措施。
八、季度必须将安全培训统计报表和书面总结报上一级安全监察部门。
九、局、矿必须建立健全职工安全培训卡片,资料和档案,由安全监察部门保存。
2024年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煤矿安全培训是指对煤矿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培训、知识传授等工作的过程,旨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第三条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范、系统、全面进行,切实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
第四条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应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三篇)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适用于全体煤矿从业人员,并应当与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相配套。
第三条煤矿安全培训宗旨是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强化安全意识,使煤矿从业人员能够切实掌握安全生产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和适应应急处理能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煤矿安全培训应当坚持全员参加、分类层次、循环轮训、培训不断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培训范围与内容第五条安全培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煤矿从业人员应具备的安全责任和义务;(二)煤矿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制度;(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四)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五)职业病防护和应急处理知识;(六)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安全应用;(七)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心理健康教育。
第六条安全培训内容应当根据煤矿从业人员的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不同工种和不同专业的需要,分别制定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
第三章安全培训组织与管理第七条煤矿应当根据安全培训需要和培训计划,成立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培训。
第八条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煤矿安全培训的专门技术人员;(二)具备开展安全培训的场所和设备;(三)具备开展不同性质、不同对象、不同层次、不同标准的安全培训能力。
第九条煤矿应当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和培训要求。
第十条安全培训应当按照分类培训、循环培训的原则进行。
(一)分类培训:按照从业人员的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不同工种和不同专业进行培训;(二)循环培训:在一定的时间间隔内进行循环培训,确保培训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应当与煤矿安全生产考核、煤矿职业健康检查等相关工作相配套,形成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煤矿安全培训是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对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下面是一个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
1. 培训目标明确煤矿安全培训的整体目标,包括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煤矿安全管理能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培训内容确定煤矿安全培训的内容,包括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根据不同岗位和层级的人员设置相应的培训内容。
3. 培训计划编制煤矿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时间、地点、人员和培训形式,确保培训按计划进行。
4. 培训师资明确煤矿安全培训师资的资质要求和培训能力,培训师资可以是内部人员或者外部专业机构的人员,确保培训的质量。
5. 培训方法确定煤矿安全培训的方法,包括讲座、教材学习、案例分析、实地考察等,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培训方法。
6. 培训评估建立煤矿安全培训的评估机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7. 培训档案建立煤矿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培训的内容、时间、人员和效果,为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8. 培训监督加强对煤矿安全培训的监督,确保培训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定期进行培训质量检查和督查。
9. 培训奖惩建立煤矿安全培训奖惩制度,对参与培训并取得优异成绩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不参与培训或者培训效果不达标的人员进行惩罚。
10. 培训宣传加强煤矿安全培训的宣传工作,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对安全培训的重视度,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以上是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具体可以根据煤矿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煤矿安全是十分重要的问题,确保煤矿安全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
为了保证煤矿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煤矿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下面将介绍一个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以确保煤矿工作人员的安全。
一、培训目标1.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
2.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能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3.掌握紧急事故处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二、培训内容1.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技术的培训:包括煤矿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煤矿设备的操作技术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员工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减少事故的发生。
2.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理培训:包括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救生设备的使用方法、逃生和救护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3.安全知识和培训:包括煤矿安全知识、安全法律法规、事故案例等方面的培训,增加员工的安全知识储备,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三、培训方法1.现场培训:煤矿可以组织现场培训,通过实际操作和示范,让员工亲自动手,掌握必要的操作技能和防护知识。
2.课堂培训:煤矿可以组织课堂培训,通过讲解和讨论,向员工传授安全知识和技能。
3.在线培训:煤矿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在线培训平台,让员工通过网络学习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四、培训考核为了确保培训的效果,煤矿可以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测试和实际操作考核。
员工需要通过考核才能获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否则需要再次参加培训。
五、培训周期六、培训记录和档案管理煤矿需要建立员工培训记录和档案,记录每个员工的培训情况和成绩。
这样便于管理和查阅,也有助于跟踪员工的培训进展。
七、奖惩机制煤矿可以根据员工的培训成绩和表现,制定相应的奖惩机制。
优秀的员工可以获得奖励,激励员工参与培训;而不积极参与培训或成绩不合格的员工可以受到相应的惩罚。
总之,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是确保煤矿安全的重要保障。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XXX煤矿培训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XXX煤矿培训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为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我矿员工队伍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确保煤矿安全培训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完善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深化“两个理念”,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高煤矿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不断提高,根据168号“关于印发《神新能源公司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容,特制定本办法,请矿属各单位、驻矿各单位及外委施工队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涝坝湾煤矿在职员工、实习生、外委施工队伍。
第三条培训宗旨安全第一,全员培训、终身学习第四条培训原则(一)坚持教考分离、以考促培。
(二)坚持学用结合、注重实践。
(三)坚持按需施教、鼓励深造。
第五条健全机构,明确职责(一)组长:XX成员:培训人员及各科室负责人组长职责:负责管理、协调、审核本矿培训中长期规划、方针政策、经费使用等重大事项。
成员职责:培训人员根据本矿实际情况负责制定本矿的中长期培训计划,方针政策、经费使用等工作。
各科室负责人配合培训人员工作,积极组织本科室的人员进行培训。
第六条培训要求1、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书,达到100%持证上岗,其证书到期时必须参加换证培训。
2、煤矿新入职员工必须参加由矿内组织不少于72学时的入矿安全培训,地面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培训,应包括本矿情况介绍、员工手册、人力资源各项制度、五大保险、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管理制度、矿井生产基本知识、矿井灾害防治、职业病防治、事故应急处置与自救互救、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典型事故案例、现场参观与基本技能训练等内容。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安全培训是指为了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组织实施的具有针对性、系统性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第二章培训目标和内容第四条煤矿安全培训的目标是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使其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
第五条煤矿安全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2. 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培训;3. 煤矿事故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的培训;4. 煤矿安全设施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的培训;5.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6. 其他与煤矿安全相关的培训内容。
第三章培训计划和组织第六条煤矿应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各类培训的时间、地点、对象和内容。
第七条煤矿应有专门的安全培训组织机构,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八条煤矿应根据培训计划,按照安全培训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和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第九条煤矿应为从业人员制定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情况,确保培训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培训方式和方法第十条煤矿安全培训可以采取集中授课、分组培训、远程教育等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煤矿安全培训可以采取理论教学、实践演练、案例分析等方法进行。
第十二条煤矿安全培训应当根据不同从业人员的特点和需求,进行个性化培训,确保培训效果。
第十三条煤矿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考核,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
第五章培训费用和保障第十四条煤矿应当为安全培训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
第十五条从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期间,煤矿应当给予其相应的伙食和住宿等条件保障。
第十六条煤矿应当为从业人员在参加安全培训期间的伤病事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
第六章违纪和处罚第十七条从业人员在安全培训过程中,如有违反培训纪律的行为,煤矿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
煤矿安全培训中心“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细则
煤矿安全培训中心“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省局党组《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暂行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
培训中心领导班子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即:“三重一大”),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重大事项决策。
凡属贯彻上级重大决策和部署,本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涉及全局性的重要改革举措、工作目标、任务、规划及干部职工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
三、重要干部任免。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推荐、调整、任免、对党员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均属重要干部任免范围。
四、重要项目安排。
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购置、大宗办公设备采购,均属重要项目安排。
五、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专项经费、大额办公经费(固定支出除外),要严格执行财务纪律,各项日常开支,必须先请示中心主任同意;报销票据严格执行中心主任“一支笔”制度,签字后方可列支;2000元以上开支需经中心办公会研究决定。
六、年度预、决算报表编制、上报。
根据财政部门每年下发的关于编制各年度预、决算报表的通知及有关说明,按照局财务处的具体要求,中心应详细编制各年度预、决算报表。
具体制度如下:1、要求报表的编制要全面、真实、准确、完整。
2、决算报表的编制应当能够及时反映中心的预算执行情况,保证报表内容涵盖单位的全部收支,收支数据真实、内容完整,做到帐表相符、表表相符,不得瞒报、漏报及形成表外资产,更不得虚列支出、任意结转。
3、预算报表的编制应当与本年度收支情况相结合,对下年度可预计的收支情况做出相对准确而有效的估算,不得任意缩小收入、夸大支出。
煤矿培训中心专、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煤矿培训中心专、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煤矿培训中心专、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建立规范的安全培训运行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专、兼职教师条件:
1、二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一定所属职业的技术人员。
3、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负责。
4、掌握新培训工种的安全理论知识,熟悉掌握安全技术操作技能,
5、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操作示范能力。
专、兼职教师专业分类
1、米矿安全
2、机电安装
3、通风
4、运输
5、其他
专、兼职教师的职责要求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熟悉业务,胜任本职工作。
2、按照教学内容制定的教学计划,包括课时安排、进度、教学措施。
每节课前做好备课准备。
没有现成教材、内容时,要编写讲义写出教3、刻苦钻研教材,认真备课。
知道帮助学员解答学习中的问题,做到有布置,有检查,不放任白流。
4、以身作则、按时上课、完成教学任务,不无故缺课,启发和调动学员的学习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认真加强白身业务建设,经常征求学员意见,学习其他教师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新的科学知识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协助领导改进工作。
专、兼职教师待遇,按培训中心统一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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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培训
中心工作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培训中心工作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培训中心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培训教学计划, 组织教师搞好政治、业务学习、完成培训教学任务。
(2)认真贯彻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面向生产现场, 改革教学方法, 开展教研活动, 提高培训质量。
(3)每期培训开学之前, 由教学管理员负责制订切实可行的本期培训教学计划, 经安培中心副主任审批后组织实施。
(4)每年之初, 由教学管理员负责制订切实可行的本年度培训教学计划和教研活动, 经安培中心副主任审批后组织实施。
(5)教研活动的主要内容:研究教学大纲和教材, 开展集体备课、观摩教学、经验交流:评选最佳课、优秀教案、优秀教师;讨论拟定试题, 做好试卷分析;制作教具、编写教材、教参;分析典型事故案例, 组织下矿调研, 学习煤矿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经验;探索安全培训教学的新路子, 年度培训教学总结等。
(6)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教研活动。
活动要有记录、有检查、有总结, 并以此作为年终考评教学和个人的一项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