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企业成本核算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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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企业成本核算与管理探讨
摘要:随着煤炭企业经营体制的转换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生产经营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进一步完善煤炭企业成本核算与管理已成为一个突出而又迫切的问题。本文针对当前煤炭企业成本核算和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结合煤炭企业财务特点,就如何完善煤炭企业成本核算与管理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煤炭企业;成本核算;成本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1-828x(2011)05-0034-01
成本核算是成本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成本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因此,完善企业成本核算,提高成本管理水平,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煤炭企业只有不断加强成本核算与管理,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才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发展。
一、煤炭企业成本核算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成本核算范围偏窄。现行煤炭企业成本核算办法成本开支范围偏窄、项目标准过低,许多内容未在成本核算中体现,直接影响了煤炭成本的真实性、完整性。具体表现在:未足额反映环境成本,在现行的煤炭企业成本核算体系中,只有塌陷补偿费一项列入成本核算项目,而每个矿井都要支付一定环境治理费用,但现行的煤炭企业成本核算体系却未将其在煤炭企业成本核算项目中列示;未完整体现资源成本,现行的煤炭企业成本核算体系将采矿权使用费视
同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在管理费用中分期摊销,未作为煤炭成本的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煤炭成本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未超前考虑退出成本,矿井资源枯竭关闭前,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企业转产和人员安置,按现行煤炭成本管理办法,企业不能预先计提退出成本,所需资金没有来源;未全面反映人工成本,目前成本核算规定只计人工资、奖金和提取的职工福利费,而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和为全体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则计入企业管理费用,造成人工成本失真;未充分提取安全成本,对安全费用和维简费提取标准规定过死,提取额过低,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二)成本核算基础薄弱。不少煤炭企业虽然制定了成本核算管理办法,但仍停留在简单的核算上,而先进的管理方法运用较少。成本核算手段落后,信息化程度不高,目前一些煤炭企业成本核算仍采用手工计算,在产量日益增大的情况下显然难于及时准确地核算出成本。部分煤炭企业成本核算方法粗糙,成本信息失真,无法正确地反映出成本状况,未给企业决策以有效的支持。
(三)成本管理意识淡薄。部分煤炭企业领导重生产轻管理的意识还很浓,成本管理工作参差不齐,市场形势的好转掩盖了内部管理的漏洞,过紧日子的思想淡化,意识差,应该实现的利润被成本所挤占。
(四)缺乏相应激励机制。部分煤炭企业激励制度侧重于生产与经营,对成本管理的相应激励政策少。由于没有完善的奖惩制度,无法激发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和成本节约意识,甚至在发生问题时出现
相互推卸责任的现象。
二、完善煤炭企业成本核算与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完善成本核算制度。由于煤炭企业成本核算框架的不科学,使得煤炭成本不能真实全面地反映煤炭在生产过程中的实际支出。为此,煤炭企业需要一套全面、科学地反映煤炭企业真实成本的成本核算制度,实行全成本核算,自企业从国家获得开采权、经各生产环节直到企业出让产品所有权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都应纳入成本核算。应增设资源成本,煤炭企业支付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是为取得煤炭矿产资源开采而付出的款项,应将其作为矿产资源单独入帐反映,并按开采过程中消耗的矿产资源数量,采用产量法计提折耗,列支制造费用科目,计入煤炭产品生产成本,其他费用列支管理费用。应增加环境成本,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标准的提高,环境治理费用将大大增加,为准确地核算煤炭环境成本,应设置“环境成本”科目,允许在煤炭成本中按一定标准计提环境成本。应增设退出成本,退出成本是指为解决煤炭企业资源枯竭,关闭破产、停产所衍生的必然支出及转产转型而提留的成本,为保证煤炭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应设置“退出成本”科目,允许在煤炭成本中按一定标准计提退出成本。
(二)优化人工成本配置。煤炭行业苦、脏、累、险,但目前煤炭行业职工的收入却并不高。因此应根据煤矿工人的劳动强度、煤炭行业对社会的贡献以及社会发展对煤矿的需求,提高煤矿职tt资水平,稳定煤矿职工队伍。对涉及职工待遇的现行政策要执行到位,
使其足额进入成本和费用。提高煤矿职工艰苦岗位津贴、井下津贴、班中餐、夜班费、误餐费标准,并争取国家给予税前列支的优惠政策。为全面反映人工成本,应设置“人工成本”一级科目,并在其下设置“工资及奖金”、“劳务保护费”、“工资附加费”、“劳动保护费”等二级科目进行相应的核算,其中:“工资及奖金”核算工资和奖金;
“劳动保护费”核算支付给职工却没有计人工资总额的费用;“工资附加费”核算按工资总额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业病补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费”核算按工资总额交纳的各种保险。
(三)足额提取安全成本。煤炭企业的安全费用和维简费,应当“据实列支”,即根据实际支出列在成本之中,保证煤炭企业安全健康发展。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和明确煤炭企业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责任考核的配套措施,以彻底解决煤炭企业安全欠账的问题。
(四)统一成本核算对象。原煤生产出来即使未销售,也会发生一定的费用,而商品煤是以销售量为基础,销售量和生产量之间自然存在差异。很多煤炭企业沿袭的还是原能源部制定的办法,以原煤为成本核算对象,即无论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已经销售,都按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实际产品为核算对象。煤炭企业应统一以商品煤为核算对象,这样更符合煤炭企业的实际,因为商品煤可以更为全面地反映煤炭企业的成本,而不像原煤那样核算的只是制造成本。
(五)树立全员成本意识。成本管理是一个全员、全过程的管理,为此要在企业全员中牢固树立“节约一分钱,就增一分利”的成本理念,提高全体员工的成本意识,挖掘职工成本管理的潜力,形成“节约成本”移默化的大环境,使“降支增效”成为员工行为规范的内在约束和激励。
(六)健全成本控制体系。由于煤炭企业成本管理贯彻企业整个生产经营过程。因此,需建立纵到底、横到边的成本管理体系,即目标成本横向分解到各业务管理部门,纵向分解到区队、班组及个人,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到位,促使全体员工都参与到成本管理中来,使人人头上都有指标,人人身上都有任务。建立成本控制责任系统,在一定时期内,各部门都应有各自的成本控制目标,并对所控制的成本目标全面负责,通过成本控制责任系统的建立,正确地解决好成本问题“谁来管”、“管什么”、“怎样管”、“管到什么程度”等基本问题。
(七)严格目标成本考核。煤炭企业要根据矿井实际状况,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目标成本计划,为目标成本考核奠定基础。定期召开成本分析会,将目标成本与实际成本进行对比,找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实施成本否决,及时兑现奖罚,将目标成本与员工个人的切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节约有奖,超支受罚,提高员工“降耗增效”的自觉性。
(八)抓好关键环节管理。从“源头”抓起,物资采购中,要加强采购物资质量和价格的管理,利用大批量采购及现金折扣折让来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