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山掘进提升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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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巷掘进提升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斜巷掘进时的提升运输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一、斜巷巷道、车场和峒室
1、斜巷巷道、各车场、各甩道及峒室必须有设计,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2、车场具体要求:
①采掘运输斜巷各车场长度不小于一次提升串车长度的1.5倍。
②主要运输斜巷各车场的长度不小于一次提升串车长度的3倍。
③上车场不得有向斜巷的倾斜度。
3、斜巷的中部及下部车场甩道的轨道曲率半径,必须满足安设标准道岔的需要。行驶一吨矿车运送材料时,应安设3#道岔,曲率半径不小于6米;运送支架、机组等大件时,应安设4#道岔,曲率半径不小于12米。
4、严禁在斜巷内摘挂钩。摘挂钩地点水平段巷道长度不得小于一次串车长度的1.5倍。
5、轨道和胶带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混合运输巷道,输送机头处必须开凿司机操作室,禁止在轨道侧操作胶带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
6、斜巷内流水不得冲刷道床。
二、绞车
1、绞车安装要符合设计要求,位置要便于操作,滚筒钢丝绳要排列整齐,做到不爬绳、不咬绳、不跳绳。
2、绞车出绳方向与牵引方向不一致时,必须使用导向轮。导向轮直径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40倍,导向不得超过两次。导向轮的固定方式应在作业规程或措施中明确规定。
3、绞车安装基础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机电部提供基础图纸及固定方式和要求,调度室安排施工。
4、绞车附近30m范围内不得安装风机。
5、绞车由机电工区安装,机电部验收合格并存档,交付掘进工
区使用。掘进工区进行平时的维护保养并记录存档,机电工区进行故障维修。机电运输专职安监员和机电部进行监督检查,每天不低于一次。
三、钢丝绳及连接装置
1、钢丝绳选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由机电部书面通知规格型号,机电工区施工。
2、斜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和钢丝绳之间的连接,都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钢丝绳头应采用插接,插接长度不小于3.5个捻距,由机电工区施工。
3、斜巷采用串车提升时,必须使用保险绳,保险绳长度为略大于一次提升串车的长度(不超过一辆车长度)。保险绳一端必须与主提升绳相连,另一端挂在提升串车尾部车辆连接器上并连接牢固。
4、必须使用车尾。
5、钢丝绳及连接装置施工完毕后由机电部验收存档。掘进工区必须每班对钢丝绳及连接装置进行检查并记录存档,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机电部专职钢丝绳检查员必须每天对钢丝绳及连接装置进行检查并记录存档。机电运输专职安监员和机电部进行监督检查,每天不低于一次。
四、声光信号
1、信号要声、光兼备,安装布置合理,做到上板上墙(架),线路吊挂整齐。
2、斜巷上车场和绞车房不准共用一套信号装置。
3、信号装置由机电工区安装,并负责延伸和维修。掘进工区负责平时的维护工作。机电运输专职安监员和机电部进行监督检查,每天不低于一次。
五、挡车设施
1、上部平车场入口道岔前1-2m处安设一个能够阻止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或挡车棍(包括上部是甩车场的外端也要安设)。
2、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挡车栏。
3、在变坡点处及下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的地点,安设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阻车器。
4、中部车场和下车场道岔岔心以下1-2m处,安设一道防止带绳车辆误入甩车场的常闭式挡车装置即挡车棍。
5、各挡车设施由机电工区安装,机电部验收合格并存档,交付掘进工区使用。掘进工区每班进行检查维护并记录存档,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机电工区进行故障维修并记录存档,每旬做一次安全设施手动试验并记录存档。机电运输专职安监员和机电部进行监督检查,每天不低于一次。
六、跑车防护设施
1、斜巷掘进期间跑车防护装置采用超速吊梁,间距不超过100米,必须定期检查、检修和试验,要做到动作灵敏、操纵灵活,挡车可靠。
2、下山掘进时,耙装机向上10米要安设全封闭的挡矸网和常闭式挡车门,挡矸网和挡车门随耙装机前移。
3、上山掘进时,下车场起坡点向上5m安设第一道常闭挡车栏,距迎头或耙装机尾不超过15m安设第二道常闭挡车栏,此挡车栏随掘进前移。
4、跑车防护设施由机电工区安装,机电部验收合格并存档,交付掘进工区使用。掘进工区进行平时的延伸、维护、保养并记录存档。机电工区进行故障维修并记录存档,每旬做一次跑车防护设施手动试验并记录存档。机电运输专职安监员和机电部进行监督检查,每天不低于一次。
七、轨道和托绳辊
1、轨道、道岔铺设必须达到《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合格品标准及以上。不得出现杂拌道和非标准道岔。
2、托绳辊间距不超过30米,巷道高低起伏处,要适当加密托绳辊,数量以不磨绳为原则。
3、巷道高低起伏,钢丝绳磨顶板时,要装压轮,数量以不磨顶板为准;甩道或下车场侧帮要装立轮,甩道道芯要装耙绳轮和托绳轮,
数量以不磨绳为原则。
4、轨道由掘进工区铺设,道岔由运搬工区铺设,托绳辊由机电工区安装,压轮、挡绳轮由机电部提出,机电副总审查后转调度室安排施工。掘进工区进行这些设施的维护保养,每班检查并记录存档。机电运输专职安监员和机电部进行监督检查,每天不低于一次。
八、其他规定
1、绞车司机、信把工等特殊工种要做到持证上岗。绞车司机与信把工不得相互兼任。
2、斜巷运输必须做到“三好、四有、二落实”。“三好”:绞车设备完好、巷道支护质量好、轨道道岔质量好;“四有”:有可靠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有地滚和轨道防滑装置、有信号及躲避峒室、有声光兼备报警装置;“二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检查维修制度落实。
3、把勾工必须做到“六不挂”即:安全设施不齐全可靠不挂;联系不清不挂;“四超”车辆无措施不挂;物料装车不合格不挂;连接装置不合格不挂;斜巷内有行人不挂
4、绞车司机必须做到“六不开”即: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不合格不开、安全设施及信号设施不齐全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不清不开、“四超”车辆无措施不开。
5、斜巷运输严禁蹬钩,行车时严禁行人;人员上、下时必须经把钩工同意并打停车信号后方可上下;斜巷上、下车场和各甩道口必须安设与绞车联动的声光报警装置。
6、斜巷运送“四超”车辆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
7、车辆掉道时严禁用绞车牵引拿道,斜巷下车场禁止用绞车主绳带车。
8、以上制度,现场实行挂牌管理。
九、本规定自2012年12月5日起施行。本规定与上级新的有关规程、规定有相抵触之处,以上级规程、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