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金属材料检验能力验证的通知
山东省“建立”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市建委(建设局):现将《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结构安全及主要功能项目进行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第三条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建管局)负责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测机构资质审批。
设区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和备案的具体工作,对检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
检测机构从事本规定附件一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应当依据本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内容分为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
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由附件二规定。
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不得承担本办法附件一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
从事本办法附件一规定范围之外的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单位,应向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经备案的,其所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竣工技术资料。
第五条省外注册的检测机构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承揽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的,应到省建管局进行备案,未经备案的不得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承担检测业务。
第二章资质申请与审批第六条申请资质的检测机构应当向省建管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三)股东组成、验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四)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五)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计量检定合格证书、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六)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培训合格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七)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和推进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
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和推进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8.08.22•【文号】司发通〔2018〕89号•【施行日期】2018.08.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鉴定,认证认可正文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和推进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8〕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要求,严格司法鉴定登记管理、质量管理,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规定,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就规范和推进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通知如下:一、范围与形式(一)依据《决定》第五条第三项规定,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需要检测实验室的,申请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实验室,并且该检测实验室应当通过资质认定(包括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对于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不是必需具备检测实验室的,可不必须通过资质认定或者实验室认可。
(二)结合司法鉴定管理和认证认可工作实践,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法医物证、法医毒物、微量物证、环境损害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应的通过资质认定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二、工作要求(三)已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物证、法医毒物、微量物证、环境损害鉴定的,其设立单位相应的检测实验室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通过资质认定或者实验室认可。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严格落实《司法部关于严格准入严格监管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司发[2017]11号)要求,对到期未达到要求的司法鉴定机构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注销其相应的业务范围。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煤炭检验第二次能力验证的通知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煤炭检验第二次能力验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11.07.21•【字号】鲁质监认便字[2011]299号•【施行日期】2011.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煤炭检验第二次能力验证的通知(鲁质监认便字【2011】299号)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实验室:根据2011年能力验证计划的安排,省质监局于前期组织开展了煤炭检验能力验证,并印发了《2011年煤炭检验能力验证结果通报》(鲁质监认便字(2011)243号)。
针对此次能力验证发现问题,特别是有些实验室的检测结果出现离群的状况,省质监局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煤炭检验第二次能力验证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单位和项目本次能力验证的技术实施单位是山东省煤炭质量监督检验站(以下简称“省煤炭站”),由其负责样品的发放,并分析汇总检测结果。
能力验证的项目为:灰分、挥发分、全硫、发热量、碳元素和氢元素。
二、参加单位第一次能力验证存在离群值和应参加未按规定参加的实验室(含漏报项目的实验室)(名单见附件6),其他实验室自愿参加。
三、时间安排各有关实验室请于2011年8月5日前将《2011年煤炭检验第二次能力验证报名回执表》(附件2)传真至省煤炭站,8月10日由省煤炭站以特快专递方式将样品寄出,各单位领取或收到样品后,要立即检查样品状态,并填写《2011年煤炭检验第二次能力验证收到样品确认函》(附件3),然后于收到样品后当天将确认函传真至省煤炭站。
务必于2011年8月17日前将检测结果报告单、检验报告、原始记录复印件以特快专递邮寄至省煤炭站,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并在信封上注明“2011年煤炭能力验证”字样。
省煤炭站于2011年9月20日前完成检测结果的统计和汇总分析,编写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并报省质监局认证处。
能力验证提供机构信息汇总
脂肪、总糖、水分、灰分、总酸、酸价、氨 基酸态氮、酒精度、甲醇、茶多酚、咖啡碱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蛋白质等 重金属 铅、镉、锰、总砷、铜、铬、汞等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添加剂 山梨酸、苯甲酸、糖精钠、柠檬黄、日落黄 、胭脂红、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硝酸盐、二氧化硫、邻苯二甲酸酯等 药物残留 农药残留:有机磷类(甲胺磷、对硫磷)、 有机氯类(γ -六六六、δ -六六六、2,4'滴滴涕、4,4'-滴滴涕)、聚脂类(氰戊菊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酯、溴氰菊酯)、氨基甲酸酯类、多菌灵、 百菌清、吡虫啉等 兽药残留:β -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 抗生素(磺胺、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丹诺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四环素、土霉 素、金霉素)、硝基呋喃类等 毒素 黄曲霉毒素、苯并[a]芘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微生物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金黄色葡萄 球菌、单增李斯特菌、沙门氏菌、致贺氏菌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肠出血性大肠杆菌、副溶血性弧菌、坂崎 肠杆菌)
行业/领域
子领域
转基因
对应的项目参数
大豆 成分分析、熔点
提供方式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
实施机构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CNAS适时开展能力验证计划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中心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产品检测中心纺 织实验室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丝类检测中心 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煤炭分析实验室 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煤炭检测技术中心 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中心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煤炭分析实验室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产品检测技术中 心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产品检测技术中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环能所(能力验证)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中心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机构合同履行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机构合同履行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11.23•【字号】•【施行日期】2021.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机构合同履行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为加强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机构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提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水平,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机构合同履行验收管理办法》,现印发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2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验收管理实施第三章验收结果运用第四章附则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机构合同履行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提升省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承检机构,是指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年度抽查计划,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或者委托等形式确定,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任务的技术机构。
承检机构按照与省市场监管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承担抽样、检验、质量分析、配合异议处理、汇总上报抽查情况等工作。
第三条省市场监管局对承担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承检机构的验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承检机构验收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依法依规的原则。
第二章验收管理实施第五条对承检机构的验收管理分为现场考核和验收评审两种方式。
第六条省市场监管局按照政府采购要求确定承担年度抽查计划的承检机构后,结合任务量、历史业绩等情况,在全部承检机构中抽取不低于20%进行现场考核。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市建委(建设局):现将《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结构安全及主要功能项目进行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第三条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建管局)负责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测机构资质审批。
设区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和备案的具体工作,对检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
检测机构从事本规定附件一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应当依据本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内容分为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
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由附件二规定。
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不得承担本办法附件一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
从事本办法附件一规定范围之外的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单位,应向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经备案的,其所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竣工技术资料。
第五条省外注册的检测机构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承揽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的,应到省建管局进行备案,未经备案的不得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承担检测业务.第二章资质申请与审批第六条申请资质的检测机构应当向省建管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三)股东组成、验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四)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五)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计量检定合格证书、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六)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培训合格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七)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4.13•【字号】鲁市监认规字〔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信用正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市监认规字〔2024〕3号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直属单位:《山东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已经省局局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4月1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第三章差异化监管措施第四章责任追究第五章附则山东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升山东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测机构)监管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完善新型监管机制,降低社会治理制度性成本,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9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公布,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8号修正)、《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以下简称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检验检测机构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等情况为基础,按照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通过信息化手段,对检验检测机构的信用风险进行自动分类,并根据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督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全省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统筹协调和制度建立,负责组织指导全省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负责建立管理山东省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
山东省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省质监局派出评审人员参加国家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评审人员必须持《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参加国家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二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评审。
评审结束后,需填写《参加国家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情况汇报表》(见附件二十一),并及时上报省质监局。
第十八条受理申请部门负责组织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正确性进行审查,并做出以下处理:
(一)不符合基本条件的,应当向申请单位出具《实验室资质认定不予受理通知书》(见附件四)。
(二)符合基本条件的: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以《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见附件五)的形式,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现场评审结论为“不符合”的,评审组长必须于一周之内,将申请材料反馈到省质监局,经省质监局确认后,作出《实验室资质认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见附件十二),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申请单位原因造成工作延误的,本次评审工作失效。如需再次申请资质认定,需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申请。评审人员原因,造成工作延误的,由评审组长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评审组在现场评审过程中,发现申请单位的实际状况与提供的申请材料不符或申请项目与实际技术能力严重不符的,评审组有权终止评审,将申请材料返回受理部门。
第二十四条现场评审应做到:
(一)评审员要严格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实施评审。评审中应相互协调、配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确保现场评审客观、公正、准确、全面。
第十二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授权的实验室新申请项目(含扩项)必须经省质监局审批同意。
第十三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的实验室新申请项目(含扩项)必须符合省质监局有关规划的要求,并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或省质监局的审查同意。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检测机构热轧带肋钢筋第二次能力验证结果的通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检测机构热轧带肋钢筋第二次能力验证结果的通报正文:----------------------------------------------------------------------------------------------------------------------------------------------------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检测机构热轧带肋钢筋第二次能力验证结果的通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检测机构热轧带肋钢筋第二次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热轧带肋钢筋第二次能力验证工作。
现将本次能力验证结果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能力验证的项目为热轧带肋钢筋的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依据《能力验证结果的统计处理和能力评价指南》CNAS-GL002:2018中的稳健统计方法计算Z比分数值,并判断出满意、有问题和不满意。
|Z|≤2为满意;2<|Z|<3为有问题;|Z|≥3为不满意。
参加能力验证的检测机构共有53家,其中,验证结果为满意的42家(|Z|≤2),占79.25%;验证结果有问题的5家(2<|Z|<3),占9.43%;验证结果不满意的6家(|Z|≥3),占11.32%。
二、存在的问题(一)数据处理。
从报送结果看,个别检测机构由于试验人员的疏忽,在计算过程中出现明显错误,导致检测结果出现较大的偏离。
(二)过程操作。
从报送曲线看,个别检测机构由于试验人员的操作不规范,在夹持钢筋前未确认设备“0”点,导致检测结果偏离。
依据《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GB/T228.1-2010标准,在试验加载链装配完成后,试样两端被夹持之前,应设定力测量系统的零点。
一旦设定了力值零点,在试验期间力测量系统不能再发生变化。
(三)控制模式。
本次能力验证要求检测机构根据各自情况选择应变速率控制模式或应力速率控制模式,个别检测机构未严格遵循在拉伸过程中各阶段采用不同拉伸速率的要求,试验速率的不稳定导致检测结果偏离。
能力验证在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中的应用
能力验证在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中的应用摘要: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作为政府直属技术机构和国内监管领域的权威实验室,出具的检验数据尤为重要,能力验证是通过外部措施对其内部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确保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有效办法。
关键词: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能力验证资质国际检测机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主要职责是承担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认证检验、委托检验和产品质量争议的仲裁检验等工作,其出具数据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政府形象、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因此,开展能力验证工作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尤其重要。
能力验证(Proficiency testing),作为国际通行的实验室质量控制方法之一,是通过外部措施对其内部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能过确保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
本文将介绍能力验证在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中的应用。
1 能力验证的基本定义及评价方法GB/T 15483.1-1999《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第一部分:能力验证计划的建立和运作》(同等采用ISO/IEC导则43-1(1997版))中将实验室能力验证定义为: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确定实验室的检测能力。
能力验证的分析评价方法:一般采用国际上通用的稳健(Robust)统计技术Z比分数处理检测结果[1][5]。
该技术采用中位值估计样本总体均值,采用标准化四分位距度量样本数据的分散度,以减少极端结果的影响。
Z=D/S︱Z︱接近于0时,为检测结果与其他实验室结果的一致性很好;︱Z︱≤2时,为满意结果;︱Z︱≥3时,为结果离群或不满意;2<︱Z︱<3时,为结果可疑。
其中,偏差D=x-X,x是参加者的结果值,X为指定值,S是指变动性的适当的估计量/度量值。
2 在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中的作用2.1 能力验证是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获得认可的有效指标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取得检验资质才能够出具有效的检验报告。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作为实验室资质的主管部门,于2006年第9号公告《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中说明:国家认监委定期公布能力验证满意结果的实验室名单;达到满意结果的实验室和能力验证提供者,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实验室资质认定、实验室认可评审时,可以免于该项目的现场试验;鼓励各有关方面利用能力验证的结果,优先推荐或者选择达到满意结果的实验室承担政府委托,授权或者指定的检验任务。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第一次)结果的通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第一次)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11.01•【字号】鲁市监认函〔2023〕286号•【施行日期】2023.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验监管正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第一次)结果的通报鲁市监认函〔2023〕286号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为加强对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各机构技术水平,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可靠,按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土壤中总氟化物、塑料建材维卡软化温度、热轧带肋钢筋拉伸试验检测”3类检测项目的能力验证工作,现将能力验证结果(第一次)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本次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必须参加机构1613家(实际参加1556家,未参加63家,自愿参加6家),其中:共完成能力验证参数3182个,数据为满意的能力参数2831个、存在可疑值的参数176个、不满意的参数175个,满意率为89.0%。
(一)土壤中总氟化物检测。
必须参加机构251家,实际参加的244家机构,共完成能力验证参数244个,数据为满意能力参数的217个、存在可疑值的18个、不满意的9个,满意率为88.9%。
(二)塑料建材维卡软化温度检测。
必须参加机构501家,实际参加的499家机构,共完成能力验证参数499个,数据为满意的参数424个、存在可疑值的参数39个、不满意的参数36个,满意率为85.0%。
(三)热轧带肋钢筋拉伸试验检测。
必须参加机构861家,实际参加的813家机构,共完成能力验证参数2439个。
参加抗拉强度参数的813个,数据为满意的参数708个、存在可疑值的参数42个、不满意的参数63个,满意率为87.1%;参加下屈服强度参数的813个,数据为满意的参数725个、存在可疑值的参数44个、不满意的参数44个,满意率为89.2%;参加断后伸长率参数的813个,数据为满意的参数757个、存在可疑值的参数33个、不满意的参数23个,满意率为93.1%。
国家质检中心能力建设验收实施细则
国家质检中心能力建设验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国家质检中心筹建质量和水平,指导国家质检中心的验收工作,根据《国家质检中心能力建设与评估指南》,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各级技术机构承担建设或通过资源整合及联合社会力量建设并已完成筹建任务的国家质检中心依照本细则进行验收。
第三条验收工作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总局)统一组织,会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含总局直属单位,以下简称省级局)及有关专家共同进行。
第二章验收主要内容第四条技术能力和水平:大型和关键仪器设备配置情况,已具备的检验能力,关键检验项目的能力和水平,实验室环境条件和硬件设施状况。
第五条科研能力和水平:承担的科研项目,参与标准及规程的制(修)订情况,近期取得的科研成果。
第六条科技团队建设:学术、技术带头人的能力和水平,本专业领域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情况,专业技术人员结构,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考核情况。
第七条运行状况:现行管理运行机制,依托法人单位近年来相关检验业务开展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
第八条影响力和权威性:在相关学术组织、专业技术组织中所发挥的作用及影响力,参加学术、技术交流的情况。
第九条地方政府支持情况及资金投入:地方政府及各方面支持情况,筹建资金投入及构成。
第三章验收申请第十条申请验收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已通过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实验室认可并具备了良好运行条件;(二)具备国家质检中心名称对应的85%以上的产品或检验项目的检测能力;(三)地方政府的支持已经到位;(四)在筹建期内完成了《筹建任务书》(见附件1)所确定的任务,进行了总结和自查,达到了筹建预期目标,并经省级局审查同意。
第十一条符合验收申请条件的,对照《筹建任务书》检查、总结筹建工作完成情况,填写验收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报经省级局审查后,由省级局向总局提出验收申请。
第十二条总局对省级局报送的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验收条件的,批复验收申请表。
不符合验收条件的,省级局负责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1.11.16•【字号】鲁农质监字〔2021〕28号•【施行日期】2021.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市渔业主管局,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整体水平,经研究,确定开展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工作。
现将《2021年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联系人:邹晓琳,电话:0531-51789259。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11月16日2021年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方案为做好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能力验证内容能力验证内容:蔬菜中农药残留检测、水产品中药物残留检测。
能力验证项目及检测方法:蔬菜中农药残留检测详见附件1-1,水产品中药物残留检测详见附件1-2。
二、能力验证参加单位凡取得省农业农村厅、原省农业厅或原省海洋与渔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具备相关项目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应参加本次能力验证。
三、能力验证技术支持单位种植业委托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水产品委托农业农村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烟台)承担能力验证具体组织工作,负责能力验证报名、样品制备及发放、结果汇总等,并形成能力验证结果报告。
四、时间安排(一)种植业能力验证报名拟参加蔬菜中农药残留能力验证的检测机构,须在2021年11月17日前,在《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上报系统》(http://123.57.184.73:8008/user/login.asp)上报名(新用户注册http://123.57.184.73:8008/user/reg.asp),下载《能力验证报名表》和《检测机构资质调查表(种植业)》(附件4-1)盖章后上传。
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系统日常检测和定期检测检验管理规范
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系统日常检测和定期检测检验管理规范CS 73.060D04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 37/ 1695—2010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系统日常检测和定期检测检验管理规范2010 - 12 - 30发布2011 - 01 - 01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及定义4 矿山企业4.1 提升系统的基本要求4.2 日常检测项目及技术要求4.3 定期检测检验4.4 日常检测和定期检测检验结果处理5 检测检验机构6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公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振安、荀明利、宋宪旺、张盛敏。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系统日常检测和定期检测检验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在用提升系统的日常检测和定期检测检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对在用提升系统的日常检测和定期检测检验管理;适用于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在用提升系统的检测检验工作;适用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在用提升系统日常检测和定期检测检验的监督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6423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3 术语及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提升系统 hoisting system用于提升矿(岩)石和生产物资及人员的生产用固定设备、配套设施的总称。
3.2 提升绞车 hoisting winder指卷筒直径2m以下的用于主要提升的缠绕式提升装置。
3.3 主要提升 main hoist指矿井或盘区的集中提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2.03.23•【文号】市监检测发〔2022〕19号•【施行日期】2022.03.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验监管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2〕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各资质认定行业评审组,各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为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社会重点关注的部分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2022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以下简称国家级能力验证)。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计划项目2022年国家级能力验证计划共20项。
其中,涉及食品安全5项,消费品安全3项,电气安全3项,建材质量3项,材料测试3项,生态环境监测2项,医疗防护用品1项(相关项目和承担单位信息见附件)。
二、参加对象具备相关项目(参数)检验检测能力的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参加能力验证项目。
能力验证费用由市场监管总局承担。
三、实施要求(一)各资质认定行业评审组(以下简称行业评审组)应当及时将本《通知》转发给行业内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并督促其按要求参加。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和各行业评审组可以根据辖区和行业内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和监督管理需要,组织各省(区、市)和行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或实验室间比对工作,并及时将相关工作信息和能力验证结果报送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
(二)国家级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并配备足够的资源,保证能力验证项目及时、科学、有效实施。
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于2022年4月30日前报送能力验证设计方案,于8月30日前报送参加机构清单、未按要求参加机构清单、样品信息、统计数据及评价结果,于10月31日前完成能力验证项目总结验收和报告编写等工作。
综合检测机构应用能力验证活动的探讨
实验室的检测能力 , 从而保证实验室管理体系有效 运行 。
2 综合检测机构 应用能力验证活动 的情况
2 1 应用 能 力验 证 活动实施 质量 监控计 划 . 宁波市 产 品质量 监督检 验研究 院作 为综合 检测
该院则积极开展内部方法 比对 , 以监控其他检测方
法 的检测 能力 。
年共参加能力验证计划 7 项 , 0 涉及参数 10个 , 1 领 域 涵盖 金属 与合金 类材料 与 制品 、 石油及 相关 产 品 、
化妆品、 品、 食 环境 保护 、 、 维 和纺织 品 、 丝 纤 电气 、 建 工 建材 、 玩具 、 张和包装 产 品 、 纸 陶瓷 , 多次 获得满 并 意结果 。通 过充 分应 用 能 力 验证 活动 , 我 院的 实 使 验室检 测技 术水 平 一直 保 持 在 国 内 比较 先 进 水平 ,
时, 每次分别 由不同的检测人员进行检测工作 , 让更 多的检测人员在 实际的检测工作 中接受锻炼和考 验, 参加水中微量元素含量测试的所有检测人员都
会认 真对待 这项 检测 工 作 , 格 按 照作 业 指 导 书的 严 要求控 制检 测过 程 , 相讨 论 、 习 , 挥 了较好 的 互 学 发
水平 , 4次结果均为满意结果 。通过 多次参加 同一 项 目的能力验证 , 实验室人员 的整体技术水平有了 定 的提 升 。当我 院同时具 备多 台相 同设备 或不 同
一
型号 的设 备 , 中一 台设备 参加 了能力 验证 活动 , 其 该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二○一二年一月份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单位名单的通告-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二○一二年一月份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单位名单的通告正文:----------------------------------------------------------------------------------------------------------------------------------------------------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二○一二年一月份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单位名单的通告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实验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二○一二年一月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梁山县通达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等51家实验室(见附件)组织进行了资质认定考核,批准上述实验室在核准产品或项目范围内具有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资质,现予以通告。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附件:认定单位名单序号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负责人电话评审类型通过时间计量认证证书编号审查验收证书编号依法授权证书编号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考核方式1梁山县通达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梁山县水泊中路139号272600高宗宝************复审201201042012150001PNNN计量认证2日照市岚山汇源建材检测有限公司岚山区虎山镇大村276808朱建华************复审201201042012150002MNNN计量认证3中国赛宝(山东)实验室济南市山大路185号250014李建华*************扩项20120104NNNN计量认证4山东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济南市山大路185号250014李建华*************扩项20120104NNNN计量认证5山东省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济南市山大路185号 250014李建华*************扩项20120104NNNN二合一6济宁祥诚法医司法鉴定所济宁市嘉祥县建设路检察院对过212400王承山************初审201201042012150003SF NNN计量认证7淄博市计量测试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西路98号255033徐先鹏************初审201201072012150004ZNNN计量认证8山东省纤维检验局(一)济南市经二路343号(二)济南市二环北路18号250021 250032张善军139****9219扩项、复审201201072012150005ZN(2012)(鲁)质监认字001号N二合一9山东省农药检定所济南市闵子骞路21号250100杨理健*************复审201201072012150006VNNN计量认证10龙口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龙口市黄城百盈新村北265701郑健************复审201201082012150007RNNN计量认证11曲阜市大正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曲阜市云凤街北首路东(鲁城)273100朱勇137****9888初审201201082012150008UNNN 计量认证12枣庄市山亭区环境监测站枣庄市山亭区新城府前路26号277200马宏************初审201201082012150009UNNN计量认证13济宁大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济宁东外环以东、九九大道以南(东艺工业园)272100金正151****0999初审201201082012150010UNNN计量认证14山东省农药质量监督检验站济南市闵子骞路21号250100杨理健*************复审201201072012150011VN(2012)(鲁)质监认字002号N二合一15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济南市英雄山路238号250002武斌*************扩项20120107NNNN二合一16山东金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烟台市芝罘区APEC科技工业园汇宾路8-3号264000林立堂************扩项20120108NNNN计量认证17聊城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聊城市东昌西路67号252000张彬************初审201201082012150012SFNNN计量认证18烟台福莱山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B-20小区264100谭维晓************初审201201092012150013XNNN计量认证19山东省煤炭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一)济南市天桥区蓝翔路15号二区18号(二)济南市天桥区蓝翔路15号七区22号250032刘福广*************扩项20120111NNNN计量认证20禹城市计量测试所禹城市解放路91号251200杨泉勇150****2999初审201201132012150014ZNNN计量认证21临沂九州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罗庄区金九路北湖东路东276017杨沂城************复审201201132012150015XNNN计量认证22山东省机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滕州市北辛路西首277500张来宾************初审201201132012150016ZN(2012)(鲁)质监认字003号N二合一23山东省核工业二七三地质大队实验室山东省栖霞市跃进路668院265300龚景仁138****2284复审201201132012150017GNNN计量认证24淄博天方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一)张店区新村东路11号(二)临淄区管仲路50号255027255400邱万福************扩项、复审201201132012150018MNNN计量认证25滕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滕州市北辛路路西首277500张来宾************扩项、复审201201132012150019Z(2012)(鲁)质监验字001号NF2012150001二合一26潍坊净泽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潍坊高新区东明路以东北宫东街以南龙居苑沿街房1幢306号261061王波************初审201201132012150020UNNN计量认证27烟台市莱山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烟台市莱山区经济开发区东宝路11号264003王常江************扩项、复审201201132012150021RNNN计量认证28威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威海市青岛北路28号264200张兴民************扩项20120113NNNN计量认证29博兴县交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博兴县庞家镇镇府南1500米256500陈霞137****6007扩项20120113NNNN计量认证30青岛海大建设工程检测鉴定中心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266100李永贵133****9308扩项20120113NNNN计量认证31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济南市工业南路67号250100孟凡记*************扩项20120113NNNN计量认证32平度市机动车辆检测站(一)平度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古路9号(二)平度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路12号266700何鹏飞*************扩项20120113NNNN计量认证33博兴县环境监测站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博城四路208号256500梁德亮************复审201201162012150022UNNN计量认证34山东煤炭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济南市天桥区胜利庄路19号250031巩和一*************复审201201162012150023TNNN计量认证35德州德弘法医司法鉴定中心德州市德兴北路55号253000袁宗福************初审201201162012150024SFNNN计量认证36日照中正矿物检测有限公司日照市东港区海滨二路南段276826赵亚鹏158****4023复审201201162012150025GNNN计量认证37山东省临沭县环境保护监测站临沭县沭新东街28号276700刘霄云************复审201201162012150026UNNN 计量认证38德州正德法医司法鉴定所德州市武城县新城文化西街5号253300刘子珍************初审201201162012150027SFNNN计量认证39山东省生态纺织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17号256606郝永135****8016复审201201162012150028ZN(2012)(鲁)质监认字004号N二合一40滨州市纺织纤维检验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17号256606郝永135****8016复审201201162012150029ZN(2012)(鲁)质监认字005号N二合一41青岛市城阳区疾病控制中心青岛市城阳区山城路201号266109江喜范*************复审201201162012150030SNNF2012150002计量认证42山东省海水养殖研究所病害防治实验室青岛市即墨鳌山卫镇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园区内266237李天保*************初审201201162012150031VNNN计量认证43 青岛正源水生物检测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长江中路230号国际贸易大厦1606 266555赵华刚151****7528初审201201132012150032UNNN计量认证44山东省水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216号264006张利民************扩项20120131NNNN计量认证45山东省粮油检测中心山东省济南市舜华路750号250101崔国有*************更名201201042011150525VNNF2011150018计量认证46山东世通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9号新世界大厦15层(二)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579号266071 266510朱相琨137****3998更名201201042011150025UNNN计量认证47莱阳市交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莱阳市白龙路88号265200姜旭日135****9869更地址201112062010150456PNNN计量认证48郯城县计量测试检定所郯城县北环路东段北侧276100周作文************更地址201201062010150282ZNNN计量认证49郯城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郯城县北环路东段北侧276100龚相玉138****2539更地址201201062010150737Z(2010)(鲁)质监验字039号NN二合一50莱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莱阳市旌阳路20号265200张宏超************更地址201201122010150472SNNN计量认证51博兴县交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博兴县庞家镇镇府南1500米256500陈霞137****6007更地址201201312010150164PNNN计量认证——结束——。
山东省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规定
山东省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规定一、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抽检数量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间。
房间总数少于3间,应全数检测。
二、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的,抽检数量减半,并不得少于3间。
热门城市:唐山律师包头律师海口律师焦作律师梅州律师荆州律师芜湖律师资阳律师邯郸律师雅安律师▲山东省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规定的出台,是为了使大家的室内居住环境得到一定的保障。
那么,大家对山东省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规定具体内容了解多少呢?下面,小编将会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山东省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规定根据2015年能力验证计划的安排,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于前期组织开展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检验能力验证,并印发了《山东省质监局2015年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检验能力验证结果通报》(鲁质监认便字(2015)172号)。
针对此次能力验证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有些机构的检验结果出现离群的情况,省质监局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检验的第二次能力验证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本次能力验证试验的技术实施单位是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以下简称“省建工中心”),由其负责样品的制备、发放和检测结果的统计、分析等工作。
本次能力验证项目为: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以下简称“TVOC”)。
一、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抽检数量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间。
房间总数少于3间,应全数检测。
二、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的,抽检数量减半,并不得少于3间。
三、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应按房间面积设置:1、房间使用面积小于50平方米时,设1个检测点;2、房间使用面积小于50-100平方米时,设2个检测点;3、房间使用面积大于100平方米时,设3-5个检测点。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3.20•【文号】认办实〔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3.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认证认可正文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认办实〔2018〕5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各项目承担单位,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关于加强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的要求,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实施的有效性,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和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认监委公告2006年第9号)的有关规定,国家认监委决定在社会重点关注的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2018年度能力验证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能力验证计划的设置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分设A、B、C三类项目。
(一)A类项目:由国家认监委征集、审核并发布的能力验证项目。
取得国家认监委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且相关检验检测项目(参数或者方法标准)已经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参加。
鼓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获得实验室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以及企业、高校等其他检验检测机构自愿参加。
2018年度A类项目共19项(见附件1)。
(二)B类项目:由国家认监委征集、审核并发布的能力验证项目,鼓励各类检验检测机构自愿参加。
2018年度B类项目共18项(见附件2)。
(三)C类项目:由国家认监委确定的能力验证组织者组织实施的能力验证项目(包括实验室间比对)。
能力验证组织者包括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PTP)”,也包括其他具备相关技术能力、具有能力验证组织经验的技术机构。
163号令课件(孟兆宏)2015.8.31
若检验检测机构是机关或者事业单位的内设 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可由其法人授权, 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其对外出具的 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的法律责任由其所在 法人单位承担,并予以明示; 生产企业内部的检验检测机构不属于资质认 定对象;
生产企业出资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检验检 测机构可以申请资质认定,但应当遵循检验 检测机构客观独立、公正公开、诚实守信的 相关从业规定。
这是2015年检验检测行业的一件大事!
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163号令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总则 资质认定条件和程序 技术评审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规范 监督管理 法律责任 附则
7章50条
制度名称及定义 的差异
实验室
是指从事科学实验、检验检 测和校准活动的技术机构
行政审批
20个工作日
技术评审
评审45工作日, 整改30工作日
发证
10个工作日
实验室认可 初评6.5月; 复评5.5月
实验室认可评审
资质认定证书有效 期及复评的差异
86号令
163号令
1、6年 2、证书到期前3个月提出延 续申请 3、复评可采取“书面”或 “现场”评审
1 、 3年 2、证书到期前6个月提 出复查申请
合并为检 验检测机 构资质认 定
改变管 理方式
6
1、授权和验收,是在取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基础上的资格认定或者资格 准入
2、检查机构审查认可,暂时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对检查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能 力进行明确规定
3、修订86号令,使资质认定制度,回归其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评价许可的制 度设计初衷
7
(三)国务院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工作的需要
认监委统一管理、组织实施、 综合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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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金属材料检验能力验
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公布日期】2011.08.02
•【字号】鲁质监认便字[2011]317号
•【施行日期】2011.08.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
正文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金属材料检验能力验证的通
知
(鲁质监认便字【2011】317号)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实验室:
为加强对通过资质认定实验室的监督管理,提高检测技术水平,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可靠,按照2011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安排,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确定于近期组织开展金属材料检验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单位和项目
本次能力验证的实施单位是国家矿用支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国家矿检中心”),由其负责样品的制备、发放,并分析汇总检测结果;能力验证项目是下屈服强度(ReL)、抗拉强度(Rm)、断后伸长率(A)。
二、参加单位
凡是具备金属材料项目中下屈服强度(ReL)、抗拉强度(Rm)、断后伸长率(A)相关检测能力,且已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必须参加,其他实验室自
愿参加。
三、时间安排
参加能力验证的实验室请于2011年8月15日前将《2011年金属材料检验能力验证报名表》(附件4)传真至国家矿检中心,并于8月16日至19日到国家矿检中心领取样品。
各单位领取样品后,要立即检查样品状态,并填写《2011年金属材料检验能力验证收到样品确认函》(附件5)。
各单位于8月22日开始实施检测,8月29日前将结果报告单传真到国家矿检中心,8月31日前将结果报告单原件及相应原始记录复印件以特快传递的方式报送国家矿检中心,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并注明“能力验证”字样。
国家矿检中心需于9月30日前完成检测结果的统计和汇总分析,编写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并报省质监局认证处。
四、工作要求
为保证检测要求统一和检测结果的可比性,各参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2011年金属材料检验能力验证须知》(附件1)和《2011年金属材料检验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附件2)的要求进行检测,并认真填写《2011年金属材料检验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单》(附件3),检测结果报告单的信息必须齐全,按时上报。
对上报结果不符合要求和过期不报的单位,其能力验证的结果均视为不合格。
五、其他事项
参加能力验证的检测机构需交纳必要的样品制备成本费用。
能力验证组织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国家矿用支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单位地址:济宁市高新区洸河路16号鲁南质检中心
联系人:夏来源、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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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八月二日附件1-5(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