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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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电厂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某某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程序,明确职责权限,及时消除设备及系统存在的缺陷,确保设备长周期、安全、经济和稳定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某电厂生产区域所有设备设施消缺管理。
第二章管理与职能
第三条管理责任体系
(一)职能与分工
1. 生产技术部在分管生产副厂长领导下,是全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考核设备缺陷的处理,保证设备完好。
2. 发电运行部、设备维护部是分管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部门,对设备缺陷要从发现到消除进行全过程管理,保证设备完好。
3. 各管理、物资供应部要为设备缺陷管理做好服务工作
(二)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1. 每周生产调度会听取各部门生产情况汇报,掌握全厂机组运行情况及一、二类设备缺陷情况,及时协调消缺。
2. 定期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设备运行状况和存在的重大缺陷,安排各部门消缺,对设备重大缺陷提出指导性处理意见。
3. 组织总结、研究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提出完善管理的主导性意见。
4. 负责组织对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缺陷的诊断,对一类或重大缺陷决定是否停机、停炉处理。对消除重大或特殊设备缺陷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
(三)生产技术部
1. 是全厂设备缺陷管理的归口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指导设备缺陷的处理等管理工作。
2. 负责本制度的修订与补充,并监督执行。
3. 掌握全电厂生产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对频发性和重大缺陷进行原因分析,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予以消除并汇报主管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4. 会同检修、运行人员,诊断一、二类设备缺陷,审核检修消缺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监督执行。
5. 审核和补充设备维护部提出的消缺计划及其安全技术措施。
6. 参与所有设备缺陷转类、开口审核。
(四)设备维护部
1. 设备维护部经理应全面了解机组运行状况,掌握缺陷的发现、消除和发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协调
各部门做好消缺工作。
2. 各专业主管全面负责本专业的消缺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对本专业所发生的设备缺陷统计、分析、总结、考核;全面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协助督促日常消缺工作;未消除的缺陷及时记入台帐并汇报经理,以备计划消缺之用;负责本专业设备的消缺质量验收、检查、监督的管理工作;协调、指导解决消缺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及时对本专业所属设备缺陷情况检查、统计、跟踪考核。
3. 专业主管负责本专业设备大、小修及临修的消缺计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
4. 设备维护部是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单位,对设备缺陷的消除进行全过程管理。部门经理及各专业主管应积极组织、协调所辖班组消缺,保证设备完好。
5. 各专业主管及点检、班组班长、技术员应全面掌握所辖设备的缺陷情况,对现场设备消缺进行技术指导。
6. 专业点检员负责本专业点检工作,督促协调本专业日常消缺工作。
7. 根据设备事故、障碍、异常等现象,负责分析、研究并制定反事故措施,指导安全生产。
8. 对本专业较大的设备缺陷,由专业主管组织鉴定诊断,及时制定处理意见及措施并上报生产技术部。
9. 设备维护部主管、点检、及设备专责人应每天巡视现场设备,查阅运行值班记录、缺陷记录,对新发生的缺陷提出处理意
见,对消除完的缺陷进行验收。
10. 针对频发性设备缺陷的起因,开展分析诊断,或召开专题会研究分析,找出原因,予以消除,避免缺陷重复发生,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
11. 对重大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技术措施及处理后的效果等,应写出专题总结,并详细记入设备台帐。
12. 负责编制本部门月度设备缺陷管理总结,及时将月度消缺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于下月2号前以电子版报生产技术部。
13. 检修班长应掌握本班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缺陷,负责安排及时消除缺陷。
14. 当接到运行人员联系消缺陷通知后应立即组织消缺,做到白天15分钟、夜间20分钟到现场。夜间消缺人员应服从有关领导的组织调度,及时到位消缺。
15. 设备缺陷消除后,应向运行人员交待,经双方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发电运行部
1. 运行人员应对所辖设备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于发现后1小时内登录BFS++缺陷管理系统填写缺陷记录。夜间发现影响机组正常运行的缺陷后,还应电话通知检修值班人员消缺。
2. 各主管应每天对所辖设备进行巡视,查阅值班记录及缺陷管理系统并在部门会上汇报,听取部门安排。会后尽快布置协
调消缺工作。
3. 主管对现场较大设备缺陷应亲临现场诊断鉴定,采取措施,防止任其蔓延扩大。对一、二类缺陷及重大设备缺陷,必要时应制定专门的防范措施或事故预想措施,监督实施,及时将详情汇报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并通报生产技术部、设备维护部。
4. 负责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工作。
5. 机组大、小修前应提出所属设备检修时必须消除的设备缺陷清单报生产技术部、设备维护部。
6. 负责填报和消除生产区域土建四类缺陷,编制缺陷月度总结分析,于下月2号前以电子版报生产技术部。
7. 已经消除的缺陷,应由运行值班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同时执行缺陷关闭程序。
8. 对于暂时不能消除的缺陷,运行人员应严密监视其发展情况,严格执行厂部和部门规定的相关措施。
第三章缺陷类别
第四条缺陷分类术语与和定义
(一)缺陷分为设备缺陷和设施缺陷,是指影响机组主辅设备、公用系统安全经济运行,影响建、构筑物正常使用和危及人身安全的异常状态和异常现象,如设备的振动、位移、摩擦、卡涩、松动、断裂、变色、过热、变形、异音、泄漏、缺油、不准、失灵,建、构筑物设施和附件的损坏、安全、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