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00KVA电石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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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长和化工有限公司,根据国内PVC产品需求旺盛,PVC生产原料电石需求量

也随之持续增长的实际,充分利用我区优质石灰石、无烟煤、电极糊等资源优势及公司现有电石生产公辅设施,在中卫市宣和镇以南长和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南侧技改建设

台16500KVA电石矿热炉,年产电石33000吨。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 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对宁夏地区的经济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对加快中卫市及宣和镇经济建设,转化电力资源,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镇财政收入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为发展地方民营企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于2004 年4 月14 日以“宁经(投资)备案发[2004]30 号”文件的形式(见附件1)

对本项目予以批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第25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宁夏长和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于2004 年7 月20 日以《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的形式(见附件2)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评价单位”)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据此,评价单位在实地踏勘、监测、分析本项目相关资料、收集项目所在区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资料、听取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供评审。

本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中卫市环境保护局、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的大力支持与指导,在此表示感谢。

因受所学知识及专业能力所限,本报告书中的疏误及不足之处,敬请有关专家不吝批评指正。

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OO四年^一月

1 总则

1.1 评价工作原则

本次评价遵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法规进行。

1.2评价目的

1)通过对建设项目地区环境现状调查及监测,掌握该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2)分析本项目所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水平和设备的清洁生产水平。分析本项

目拟采用的污染源治理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靠性,经治理后的污染源所排放的污染物是否能满足

稳定达标排放的要求,以最大限度减少该项目实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对分析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3)预测分析该项目生产期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4)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明确提出本项目建设是否可行的结论,为项目的合理布

局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3 评价指导思想

1)依据国家、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环保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定及环境质

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评价工作。

2)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及“三同时”的环境保护原则。

3)根据该工程对环境污染的特点,以工程分析为基础,弄清本项目排污特征、

排放点、排放量,对环保措施进行分析评价,并通过类比方法与国内外先进技术比较,分析环保措施的先进性和可靠性。

4)根据当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及经济环境特征,结合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放

特征和强度,分析预测项目环境的影响,论述本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5)从发展经济、保护环境、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的目的出发,提出可行的污染防

治对策和建议,指导工程设计,使工程建设做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并提出企业节能降耗,挖潜增效的建议,促使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6)以科学认真的态度,达到评价结论准确、公正、可行的要求。

1.4编制依据

1.4.1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 年10 月28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 月29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29日);

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

9)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全文)2002年10月13日);

10)国家经贸委、水利部、建设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税务局

联合发出的国经贸资源(2000)1015 号《关于加强节水工作的意见》;

1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0 号《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1995年

10月30日);

12)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1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管理办法》(2002年8月27日);1.4.2 技术文件、技术规范依据

(1)国家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 —23-93 )1994年4月1日;

(2)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 —1995)(1996

年7 月11 月);

3)国家环保局开发监督司编著,《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原则与方法》(北京大学出

版社,1992年);

4)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1987

年3 月20)。

1.4.3 项目依据

1)宁夏长和化工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004年8月25 日);

2)宁夏回族自治区,宁经(投资)备案发[2004]30 号《宁夏长和化工有限公

司16500KVA电石炉热炉技术改造项目登记备案回执》(200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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