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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之公民人身自由PPT课件

宪法之公民人身自由PPT课件
演讲人:XXXXXX 时 间: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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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在工地上偷了30元 的小偷,在被逮住后,被工 地的工人用皮带和竹板打成 这样,你是否赞同这样的做 法呢?为什么?
1. 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定性)
2. 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生 命健康权。(法律依据)
3. 偷钱是错误的,但不能因此而 暴打小偷,这侵犯了他的生命健 康权。(分析材料)
4. 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3)商场保安强行对小王进行搜身的行为侵犯了 小王的人身自由权,应负法律责任。(联系材料6)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法律依据:除宪法规定的关于人身权利受 保护之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 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不 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 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 费者的人身自由。
我们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正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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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体操
在期末英语考试中,李斌同学向15岁的王强 同学索要选择题的答案,遭到了王强同学的 拒绝。下午数学考试前,李斌以请教数学题 目为由,把王强叫到家中,并将其反锁在房 间直到数学考试结束。
(1)王强的什么权利受到侵犯? (2)事后王强会怎么做呢? (3)结果又将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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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语
当你尽了自己的最大努力时,失败也是伟大的, 所以不要放弃,坚持就是正确的。
When You Do Your Best, Failure Is Great, So Don'T Give Up, Stick To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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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聆听
不足之处请大家批评指导
Please Criticize And Guide The Shortcomings

宪法自由权案例分析

宪法自由权案例分析

是否有替代方案可以解決信仰 宗教自由與服兵役義務之衝突
大法官王和雄不同意見書 :尤應注意是否 有替代方案之可能性 所謂“替代方案之可能性”有替代役的意 涵 , 本案釋憲公佈前後﹐社會輿論正熱烈 討論替代役的可行性﹐政府行政部門也 初步有替代役的構想﹐本案釋憲主文沒 有提到替代役一詞 ,比較令人意外
近二十年來的釋憲傾向 I
近二十年來﹐我國大法官釋憲有越來越自由化 的傾向 與大學生有關的是在一九九五年釋憲第三八0 號﹐從憲法第十一條所保障的講學自由中推理 出大學自治,認為教育部的部定共同必修課程 干預了大學在課程內容決定上的自主權﹐違反 憲法講學自由﹐從此各大學成立通識教育中心 ﹐各自訂定各校的共同必修課程

另一看法﹕違反一事不二罰原則
因為吳宗賢基於良心而表現出一再持續反抗兵役的行 為﹐這種行為前後一貫﹐當然是同一行為 (大法官劉鐵 錚 ), 當吳宗賢第一次拒絕接受軍事訓練之行為出現時﹐犯 罪狀態(違反兵役法)即已成立而且存在 , 以後一再拒絕 兵役徵召, 沒有新的犯意﹐不應成立另一犯罪行為, 因 此也不應予以處罰 成年男子只有一次服兵役的義務﹐因此吳宗賢雖然多 次拒絕兵役﹐但只違反一次兵役義務﹐應只接受一次 處罰

近二十年來的釋憲傾向 II
在一九九八年釋憲第四五O號與二OO三年 釋憲563號的解釋﹐更加確立大學自治原 則 同時在一九九八年釋憲四四五號中認為 ﹐集會遊行與言論自由是表現自由的形 式,平時主張共產主義或國土分裂之言論 ,對國家社會無明顯與立即的危險﹐受到 憲法的保障
兵役法施行法對妨害兵役者之處罰不構 成“重複處罰” --被判處徒刑而禁役者 , 如果實際執行徒刑期間不滿四年時﹐免 除禁役 (即仍需服兵役) 每次拒絕服兵役被判刑坐牢﹐都必須單 獨計算實際執行徒刑時間﹐不得累計計 算 以上未違反憲法

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2)PPT课件

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2)PPT课件
第二节 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关系 (和谐、统一的新型关系)
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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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理解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关系? 2、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含义 3、我国公民享有哪些政治权利和自由? 4、国家怎样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公民与人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公民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是法律概念;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政治 概念; (2)公民的范围比人民大,公民包括全 体社会成员,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其他 敌对分子不属于人民,但仍属于公民。
权利的人 4、精神病人 1、中国人 2、年满18周岁的人 3、正在服刑但没被依
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2)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 由
①含义 ②意义 ③如何理解自由与法律的关系?
政治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础
范围(依法律规定)
言论 出版
结社 集会 游行 示威
注:请同学们进行选择,对号入座!
1、公民有权用(口头或书信)表达宣传自己的各种思想和见解。
(3)监督权
对象一:对人 民代表的监督
对象二:对国 家机关及工作人 员的监督
做法
形式



申诉 控告 检举

评出和源自的建代议

(3)公民行使监督权的具体的合法渠道:信访举报制 度、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舆论监督制度、监督听证 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新形式、新方法。
(4)意义: ①② ③有助于激发广大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
1、如何理解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关系?
①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关系是和谐、统一的新 型关系;国家权力机关由民主选举产生,国 家权力来源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②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宪法自由权案例分析.

宪法自由权案例分析.

近二十年來的釋憲傾向 II
在一九九八年釋憲第四五O號與二OO三年 釋憲563號的解釋﹐更加確立大學自治原 則 同時在一九九八年釋憲四四五號中認為 ﹐集會遊行與言論自由是表現自由的形 式,平時主張共產主義或國土分裂之言論 ,對國家社會無明顯與立即的危險﹐受到 憲法的保障
釋憲第490號的主要內容 I
*服兵役非為助長﹐促進或限制宗教而設 ,也沒有助長﹐促進或限制宗教的效果 *宗教平等 , 國家與宗教分離的原則(政教 分離) *個人內在信仰的自由﹐國家不可侵犯,應 受到絕對的保障 *宗教行為與宗教結社之自由﹐ 應受國家 相關法律的約束﹐只能受到相對的保障
釋憲第490號的主要內容 II
拒服兵役與服刑目的
服刑有矯治犯罪行為之目的 , 就本案而 言矯治犯罪行為等於就是改變不當的宗 教行為與信仰﹐似非所宜 服刑也有隔離對社會大眾有潛在威脅者 的作用﹐本案只是拒絕服兵役﹐對社會 毫無威脅﹐隔離對社會而言也無意義 我們的社會真的要對因宗教原因拒絕服 兵役者報復嗎﹖

釋憲第49O號公佈後的發展

一事不二罰原則
任何人不能因一次行為受二次以上之刑事處罰 依照釋憲第四九O號的解釋﹐認為原兵役法施 行法的規定﹐就算被判處徒刑﹐只要沒有被禁 役﹐就仍然有服兵役的義務﹐因此服刑期滿出 獄後﹐仍然符合服兵役的資格﹐再度拒絕服兵 役﹐就再依法處罰﹐純粹按照法律規定﹐沒有 “一事不二罰”的問題 (當不完的兵﹐坐不完的 牢 --合法)

是否有替代方案可以解決信仰 宗教自由與服兵役義務之衝突
大法官王和雄不同意見書 :尤應注意是否 有替代方案之可能性 所謂“替代方案之可能性”有替代役的意 涵 , 本案釋憲公佈前後﹐社會輿論正熱烈 討論替代役的可行性﹐政府行政部門也 初步有替代役的構想﹐本案釋憲主文沒 有提到替代役一詞 ,比較令人意外

宪法案例篇 ppt课件

宪法案例篇 ppt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某公司招聘项目经理,经过严格的初试、笔试 和面试,综合测试下来,林小姐得了第一,张 先生第二,但是最终录取的却是张先生。林小 姐找到公司负责人讨要说法,负责人则称此项 目经理职位男性优先,林小姐不能接受此说法, 认为该公司侵犯了其平等权。那么,该公司所 称的“男性优先”是否合法?
3、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 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做出处理决定。不服, 可在选举日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 院起诉,人民法院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2005年4月,由于日本在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 上的错误态度和错误行为,引起了中国人民的 强烈不满。在中国北京、上海等地,先后发生 了部分群众和学生自发举行的反日游行示威活 动。在活动中,少数社会闲杂人员以游行示威 为借口,公然进行打砸公私财物、扰乱社会秩 序等行为。请问公民可以自发举行游行示威活 动吗?对活动中的打砸行为等要承担法律责任 吗?
《宪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 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 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 公 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 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 人的名誉。
村民吴某的摩托车被偷,他向村委会反映怀疑 是同村刘某所为。村委会找到刘某问话。刘某 坚决否认,村委会主任觉得其态度恶劣,于是 便将刘某锁在村委会办公室内,并派人日夜看 守,连续三昼夜对其询问。村委会有权限制村 民的人身自由吗?
人格尊严是公民对自身和他人的人格价值的认 识和尊重,它要求公民尊重他人的价值,同时 也要求他人尊重自己的价值,从而使公民能够 作为与他人平等的社会成员而与他人进行正常 的交往。人格尊严是和个人的存在相伴随的, 它是不可剥夺的,即便是因为违法犯罪而收到 制裁的公民,其人格尊严同样应该收到尊重, 而不能收到侮辱。

宪法案例分析 PPT课件

宪法案例分析 PPT课件

案例:男青年唐某与女青年于某婚后连续生了3个女 孩。唐某是独生子,为了不断“香火”,他便想让妻子 再生一个男孩。当于某再次怀孕后,村妇女主任找到唐 某,要他协助动员妻子去流产时,唐某却说:“计划生 育是女人的事,你别找我们‘老爷们’。”而在背后却 坚决阻止妻子流产,以达到超生的目的。
评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9条规定:“婚姻、 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 划生育的义务。”婚姻法第22条也规定:“夫妻双方都 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封建 的养儿“传守接代”和“多子多福”等宗法思想的影响, 严重地阻碍了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特别是一些男同志, 看到妻子生了女孩,就埋怨妻子断了他家“香火”,要 么坚持再生,要么提出离婚。当向其宣传计划生育政策 时,又不屑一顾地把责任推向女方。案例中的唐某就是 这样的代表。生儿育女、计划生育,不只是丈夫或妻子 个人的事,而是夫妻共同的责任。所以说,唐某所谓的 “计划生育是女人的事”是非常错误的,是违反宪法精 神的。
案例:纪某,男,某厂车间干部。陈某,女,某大学的电话员。 纪、陈二人经人介绍相识并结婚。婚后,夫妻俩本该恩恩爱爱地 生活,可是纪某是封建夫权思想严重的人,他一直用“三从四德” 的一套来管束妻子。他不但要求妻子工资、奖金全部交给他,而 且,每日还要为他温酒、炒菜,送到眼前,稍不如意,便非打即 骂,甚至有时把陈某关在门外,不准进家。陈某受不了纪某的虐 待,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处理。
评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规定:“由于国家机关 和国家要作人员侵犯了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 定取得赔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 定:“国家机关要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 利。”

宪法案例分析

宪法案例分析

深圳涉黄人员当街示众,评析警察的做法11月30日《南方都市报》报道,29日下午,深圳市福田区警方召开两场公开处理大会,对近期“扫黄”专项行动中抓获的100名涉嫌操纵、容留、强迫妇女卖淫,路边招嫖卖淫嫖娼,派发色情卡片等违法犯罪人员进行公开处理。

在沙嘴社区公处现场,有千余名当地群众前来观看,50名涉黄人员被全副武装的民警押解到现场后,福田公安分局副局长宣布处罚决定。

人权这一概念,从观念上的普及、法律上的界定,国内范围中,1991年我国发表了第一个人权白皮书《中国的人权状况》,2004年《宪法》第33条庄严写上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0条明确规定:“所有被剥夺自由的人应给予人道或尊重人格尊严的待遇。

”尽管该公约迄今对我国尚未生效、不能直接适用其规定,但结合我国积极构建公平正义和谐社会的努力进程,特别是基于《宪法》中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规定,秉持基本人权理念,毫无疑问,我们应积极在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该标准在福田警方的举措中,涉嫌违法犯罪人员被强制带到公开场合,仅以口罩半遮面,且当众宣布对其的处理决定,不能不说是对其人格尊严的侵犯。

按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界定,绝大多数涉黄人员仅涉嫌违法,只须接受行政处罚,而只有极少数人涉嫌犯罪,应受到刑罚制裁;根据福田警方公布的数字,涉黄人员中刑事拘留17人,行政拘留142人,也证实了绝大多数人仅是轻微违法,并非触犯刑律。

而依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规定,应给予人道或尊重人格尊严的待遇的是“所有被剥夺自由的人”,不管其是违法还是犯罪,不管其被判处刑罚的种类和期限,换言之,即使是死刑犯,其得到人道及尊重人格待遇的权利也不容剥夺。

福田警方的公开处理,在目前的执法司法实践中绝非个例,在各类“严厉打击”、“专项行动”中的“公开处理”、“公捕”、“公判”中,人们不难窥见运动式执法不自觉地对法律原则和法制精神的某种程度的背离。

《依法行使权利》PPT优秀教学课件

《依法行使权利》PPT优秀教学课件
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4)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
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及时点拨
二、合法行使个人的自由和权利
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不能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 集体利益为代价。同时,每个人合法的自由和权利都应当 受到尊重和保护,我们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也不得 损害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 在消费过程中你是如何维护自己权益的?
探究点一
行使权利有界限
及时点拨
一、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
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 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 利。
及时点拨
二、合法行使个人的自由和权利
某足球比赛现场,上万人的体育馆座无虚席。甲乙两支球队正在鏖战。部分甲队 球迷因对本队比分落后不满,迁怒于乙队,对乙队球迷破口大骂,随后投掷杂物,现 场一片混乱。公安机关迅速将参与打架斗殴的人员带离现场,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规定,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对他们作出行政拘留5至7日的处罚。
行政诉讼:公民认为行政机关的违法或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侵
犯了自己的权利。—民告官
处理纠纷和应对侵害最正规、最有效、最权威的手段, 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 耗时长、严格
小组讨论总结出:四种方式之间的区别?
方式 参与人
依据
适 用范围
特点(优势)
协商 当事人
事实 法律 道理
消费、劳动争议和交通事 故纠纷
怎样正确行使权利?


使 权
1.怎样正确维护权利?
利 维护权利守秩序

学宪法讲宪法PPT课件

学宪法讲宪法PPT课件

宪法诉讼的定义
宪法诉讼是指公民或组织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救济,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宪法诉讼的类型
宪法诉讼的类型包括违宪诉讼和侵权诉讼两种类型,其中违宪诉讼是指公民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立法机关的行为违反了宪法的原则和精神而提起的诉讼,侵权诉讼是指公民或组织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
宪法修改的内容
宪法修改的内容包括对宪法的原则性条款、具体性条款和补充性条款的修改,其中具体性条款的修改最为常见。
宪法修改的主体
宪法修改的主体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其中全国人大有权提出修宪议案。
宪法监督的定义:宪法监督是指对宪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宪法的正确实施和维护宪法的权威性。
宪法权利与义务
每个公民都有权享有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应保护公民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
生命权
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权利,但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
自由权
公民享有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和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国家不得非法搜查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人身权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政治稳定,以及国家的核心利益不受侵害。
国家安全
国家机密
保密义务
国家机密是指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包括国家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方面的机密。
公民和国家机关都有保守国家机密的义务,不得泄露或传播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机密信息。
03
02
01
宪法实施与监督
宪法解释的定义
宪法保障了国家长治久安、人民权利和自由、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

关于自由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关于自由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系邻居,两家居住在同一小区。

2019年6月,张三在自家庭院种植了一棵桃树,桃树果实累累,吸引了不少邻居前来采摘。

然而,李四却以桃树果实掉落在其自家庭院,影响其生活为由,多次与张三发生纠纷。

2020年4月,李四擅自砍伐张三家桃树,导致张三遭受经济损失。

张三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四赔偿损失并恢复其人身自由。

二、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李四擅自砍伐张三家桃树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张三的人身自由权?三、案例分析(一)人身自由权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二)李四的行为是否侵犯张三的人身自由权1. 张三的人身自由权受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2. 李四擅自砍伐张三家桃树的行为侵犯了张三的人身自由权。

桃树是张三的私有财产,李四未经张三同意,擅自砍伐其桃树,导致张三遭受经济损失。

在此过程中,李四对张三的人身自由进行了限制,使其无法正常行使对桃树的管理权和使用权。

3. 李四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所有权人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张三作为桃树的所有权人,有权对其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李四擅自砍伐张三家桃树,侵犯了张三的物权。

(三)法院判决根据以上分析,法院认为李四擅自砍伐张三家桃树的行为侵犯了张三的人身自由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据此,法院判决:1. 李四赔偿张三经济损失人民币XXX元;2. 李四恢复张三家桃树原状,如无法恢复,则赔偿张三相应的经济损失。

3.2 依法行使权利 课件(27张PPT)

3.2 依法行使权利 课件(27张PPT)

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
行政机关主持
➢ 交警队的调解 ➢ 公安机关的调解 ➢ 婚姻登记机关的调解
调解协议具有法
律效力,但本身
不经具法有院强确制认力后,具调
有强制力

司法调解
人民法院法官主持 调解书具有强制力
知识拓展
人民调解: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和 平解决纠纷
人民调解能够相对迅速、低廉和简便 地解决纠纷,使当事人能以较低的代价获 得较大的利益。
3.2 依法行使权利
思考:谣言的制造者和 传播者有正确行使权利 吗?为什么?
01 行使权利有界限
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言论自由 出版自由 集会自由
……
超越权利范围的违法行为
散播谣言、肆意诋毁辱骂他人等 出版盗版刊物、淫秽色情读物等
聚众赌博、非法集会等 ……
公民拥有的权利 权利界限 超越权利范围的违法行为
原则
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
过程
依据法律,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 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特点
快速、简便、成本低。
小云爸爸找到旅行社负责人,依据合同内容和相关 法律据理力争。
维 权 之
旅行社负责人态度强硬,一再坚持说:消费者一旦 报名,就不能退,不能改,否则承担全部后果。

双方协商不成,小云爸爸来到当地“旅游监察支队”

申请调解。


在旅游监察支队工作人员的调解下,旅行社为小云
爸爸办理了解约和退款。
②调解
含义 是通过调解组织解决纠纷的方式
过程
调解人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 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依法行使权利课件21

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依法行使权利课件21
(3)公民行使权利应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
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3.2依法 行使权 利课件 3
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3.2依法 行使权 利课件 3

维护权利守程序
房产纠纷
遗产纠纷
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3.2依法 行使权 利课件 3
消费纠纷
各种侵权
1.公众场合有人抽烟,工作人员提醒他,他说:抽烟是我的自由,你管得着 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3.2依法行使权利课件3 吗?
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3.2依法 行使权 利课件 3
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3.2依法 行使权 利课件 3
特殊时期,全国为了保持 物价稳定而努力,哄抬物 价的行为影响极其恶劣, 应当重罚。被举报后,郑 州的这两家超市被罚款50 万元。罚款后,超市很快 把白菜的价格回调,变成 了2块多/斤,恢复了市场 价。
2.课堂上大家都在认真写作业,叶欣却在大声说话,班干提醒她,她说:说 话是我的有权利!
3.2018年1月5日16时44分, G1747次列车合肥站准备开车时,旅客罗某(女) 以等丈夫为由,用身体强行扒阻车门关闭,不听劝阻。
上述行为均不是正确行 使权利,那么如何正确 行使权利呢?
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3.2依法 行使权 利课件 3
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3.2依法 行使权 利课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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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 讼
3、公民维护权利的方式有哪些?
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3.2依法 行使权 利课件 3
2人02教0-版20道21德学与年法人治教八版年道级德下与册法3.治2依八法年 行级使下权册 利3.课2 件依3法行使权利课件_3 2人02教0-版20道21德学与年法人治教八版年道级德下与册法3.治2依八法年 行级使下权册 利3.课2 件依3法行使权利课件_3

宪法教学案例ppt课件

宪法教学案例ppt课件
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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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的是,实践中我国高等学校退学权力的法律也存在着一些不可 忽视的问题和缺陷。首先,设定退学规范的主体层级多且规范的位阶低。 前者有中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高校。这 种情况导致退学全设定的权威性不足,容易造成诉讼纠纷的发生。其次, 由于设定的主体多,又没有相应的规范,导致设定主体的权限划分不明 确,规范之间有冲突。下层位主体超越了上层位主体的权限,下层位规 范与上层位规范不一致甚至相抵触。如“田永案”中,北科大的“068号
庭,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在当时引起反响,并且有着重大意义
的“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 [问题]高等学校能否制定规则规定学生违反学籍管
理规定而被勒令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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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结论]
一审法院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认为:北京科技大学可以根据本 校的规定对田永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理,但是这种处理应 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精神,至少不得重于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1 2条规定:“凡擅自缺考或考试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不 准正常补考,如确实有悔改表现的,经教务部门批准,在毕业前 可给一次补考机会。考试作弊的,应予以纪律处分。”第29条规 定应予退学的10种情形中,没有不遵守考场纪律或者考试作弊应 予退学的规定。北京科技大学的“068号通知”,不仅扩大了认定 “考试作弊”的范围,而且对“考试作弊”的处理方法明显重于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12条的规定,也与第29条相抵
权力是否应当遵循和适用“法律保留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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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法律保留原则”,是指对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限 制等专属立法事项,必须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行政机 关不得代为规定。行政机关实施任何行政行为皆必须有法律 授权。否则,其合法性将受到质疑。“宪法告诉政府不要做 什么,而不是它必须做什么。宪法制定者认为,政府的目的 是充当警察和卫士,而不是提供衣食住行。” 所以从起源上 来说,法律保留原则起源于19世纪的“干涉行政”,是19世 纪作为宪政工具而发展起来的一项重要原则,又被称为积极 行政原则。20世纪70年代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确立了“重要性 理论”,即学校行政中的法律保留是指在宪法中法治国原则 与民主国原则要求,属于学校重要事项立法者,有亲自以法 律规定之义务而不得听任行政机关为之。虽然,何者为学校 行政中的重要事项的轮廓尚不够清晰,但是“重要性理论” 至少提供了判断在学校行政领域中应有法律保留适用的思考 方向,而且在学校行政领域中作成若干个法律保留适用的判 决已表明:由于退学之处置影响学生求知权和工作权,故学 校对学生的强制退学须有法律依据,应适用法律保留,即由

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下3.2 依法行使权利(共22张PPT)

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下3.2 依法行使权利(共22张PPT)

P41运用你的经验
晓明的妈妈参加某公司 网上促销活动,购买了一套座 椅按摩垫,却一直没收到货。 晓明建议妈妈向消费者协会投
诉。消协调查发现该公司构成
了虚假宣传及欺诈。经调解,
该公司向晓明的妈妈返还了货
款,并给予赔偿。 晓明妈妈的例子给你什么启示?在消费过程中你是 如何维护自己权益的?
二、维护权利守程序
②调解:通过调解组织解决纠纷的方式
依据
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
的主持下,依照法律、政策及社 行政调解,是指由我国行政机关 会主义道德规范,对纠纷当事人 主持,通过说服教育的方式,民 进行说服规劝,促其彼此互谅互 具体 依据法律,直接对话,分清 事纠纷或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自 让,在自主自愿情况下,达成协 议,消除纷争的活动。 责任,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调 做法 解制度,通常称为政府调解。 司法调解又称法院调解、诉讼 调解,是指法院在审理各类案 具体 人民调解、行政调解、 件时,由法院主持,当事人平 方式 司法调解 等协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 纠纷所进行的活动。
③仲裁:通过仲裁机构解决纠纷的方式 适用范围: 公民与其他个人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 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时,可以申请仲裁。
具体做法:
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 愿将其争议提交仲裁,并受仲裁裁判约束。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 可能发生的可仲裁事项提交仲裁裁决的书面协议。仲裁协议 包括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 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 协议是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前提条件。
仲裁
诉讼
法律法规
课堂小结
行使权利 有界限 依 法 行 使 权 利 如何正确行使权利 (4点) 原因 方式 协商 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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