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消费者安全权遭到侵犯的原因及其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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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消费者安全权遭到侵犯的原因及其解决办法

【摘要】在多数时候,政府都会忽略或者刻意忽略城市的一些监管较为困难的地区和农村地区,只做表面功夫,没有真正的解决消费者安全权遭到侵害的问题。应该知道的是,消费者安全权遭到侵害大都是在小额消费,也就是消费成本较低时频繁遭到侵害,政府如果不能解决针对于低成本商贩的质量监督问题,那保护消费者安全权就是一句空话。

【关键词】消费者安全权政府行为企业

随着社会的发展,消费者、尤其是个人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相比,无论是在经济条件、议价能力方面、还是在自我保护方面都处于弱势地位,市场受到来自生产经营者方面的侵害 企业通常是以利润最大化为基本目标;而消费者则通常是以效用最大化为目标。两类市场主体之间在追求目标上是存在着冲突的。就如马克思对资本的论断一样,企业为了盈利,将诚信道德弃之于不顾,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而其中侵害消费者安全权,是普遍存在的侵权行为。

一:消费者安全权遭到侵犯的原因

普遍认为,消费者安全权遭到侵害是企业的不法行为对消费者权利的侵害,但笔者认为只将全部责任推卸给企业生产者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一件产品或一份食物从制作它的准备工作一直到消费者手中,这其中还是有很多流程是企业于经营者所不能掌控的。所以笔者认为,导致消费者安全权遭到侵害的原因有三个主体:经营者、消费者还有政府机构。

具体来说就是:

1:经营者非法销售侵害消费者安全权的商品。

2:消费者维权意识差。

3:政府监督机构监督不力,解决小额消费纠纷程序过于繁琐。

二:针对消费安全权遭到侵害的解决方法

1.对于企业行为的解决方法

光政府强行制止和完善法律法规是不够的,也是短期的,不能得到长远效果。政府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的打击、没收其财产的行为,某些时候不仅不能完全消除其侵害消费者安全权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反而有可能使经营者进一步减少生产成本,加重其侵权行为。且不管是各个行业,低端市场必须有人来开发完善,一味的封锁,最终受到伤害的还是消费者。政府应该做的是疏通引导,公平地对待各方利益,做到换位思考,正确认识到从普通商贩直至小微企业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所贡献的力量,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将企业接引到正确的生产销售道路上来。

例如:针对地沟油问题,属于消费者健康安全权遭到损害,政府可以专门设立站点,向经营食品的商贩出售食用油,减少买卖食用油的中间环节,降低价格,向购买食用油的商贩发放不使用地沟油的标志,以此鼓励。从经营者角度来说,要正确的认识到本身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政府加强宣传力度,让经营者认识到所销售的不合格商品对消费者所带来的伤害和他的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以求其减少销售不合格产品。

2.对于消费者本身行为的解决方法

解决此问题应围绕如何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展开讨论。买到不合格产品后,有的消费者认为产品本身价值并不高,自己所付出的价格与其预期所带来的效益差距并不是非常巨大,在懒惰心理的影响下,并不会将自己所受到的侵权行为诉求于法律,当所遇到的侵权行为数量越来越多,也就会越来越麻木,从而放弃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消费者应当认识到,这种放纵行为只会助长不法经营者对其消费安全权的进一步侵害,减少其对不法行为的惧怕心理。所以,要减少侵害消费者安全权的事件的发生,消费者应该树立维权意识,当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时候,能够提出维护自身权利的要求,减少所受损害的程度。

3.对于政府行为的解决方法

在多数时候,政府都会忽略或者刻意忽略城市的一些监管较为困难的地区和农村地区,只做表面功夫,没有真正的解决消费者安全权遭到侵害的问题。应该知道的是,消费者安全权遭到侵害大都是在小额消费,也就是消费成本较低时频繁遭到侵害,政府如果不能解决针对于低成本商贩的质量监督问题,那保护消费者安全权就是一句空话。

另一方面,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诉讼成本过高,阻却消费诉讼动机的形成,而经营者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规成本过低,诱发经营者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频频发生,为此建议由败诉方支付对方当事人合理的诉讼成本,提高惩罚性损害赔偿的倍数,或者,从根本上,降低诉讼成本,减少诉讼流程,让消费诉讼得到一个合理的定位。而对于我国保护消费者安全权的刚性需要也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下简称《消法》)来说,由于我国加入WTO 后市场格局发生变化,消费纠纷随之增多,而我国《消法》已严重滞后的现实情况指出,我国应该更新保护观念,不仅要实现国内立法国际化,而且在《消法》的适用范围上,要实现对消费者从重点保护到全面保护的转变;在保护手段上,要克服过去只重视事后补救,忽略事前预防的片面消极做法;要扭转现有立法中重实体,轻程序,重《消法》本身,轻配套法律的观念。②

政府想要改善消费者安全权遭频繁到侵害的事实,就要从行政和司法两方面入手,行政手段需要法律规则来确定和保护,法律规则需要行政手段来实施,缺一不可。

四:结论

消费者安全权遭到侵害的事件接连发生,而且影响越来越大。不过令人欣慰的是,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完善,政府部门对侵权企业的打击力度不断增加,这使得企业经营者生产销售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变得越来越困难。本文浅谈了一下消费者安全权遭到侵害的原因和解决办法,因笔者能力所限,不能真正的提出有利的建议,只是浅尝辄止。当然,分析对错,却也未尝可知。

①【徐杰:《经济法概论》P372】

②【戎素云:《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的制度分析》P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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