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扶贫小额信贷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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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实施方案

项目资金实施方案

项目资金实施方案项目类别:扶贫车间建设**市对口帮扶资金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单位:**县残疾人联合会项目实施单位:**汇璟服饰有限公司项目主管单位:**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申报时间:二零一九年三月前言根据**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对口帮扶**市2018年度新增帮扶资金和2019年度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毕扶办〔2018〕42号)和**市对口支援办公室**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对口帮扶贵州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援〔2018〕121号)文件精神和《关于2019年度**区新增计划外财政帮扶资金100万元的使用投向的意见函》精神,结合项目实际,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属脱贫就业,全面补齐脱贫短板,确保打赢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工作目标。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项目概要项目名称:**易地移民安置点残疾人扶贫车间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地点:**县**易地移民安置点41、42栋。

项目建设性质:2019年新建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限为6个月,即自2019年3月至2019年9月项目投资:总投资2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以****区对口帮扶**残联的20万元资金,用15万元采购残疾人扶贫车间一条生产线的机器,在**汇璟服饰有限公司建残疾人扶贫车间,机器产权属于**县残疾人联合会,解决已搬出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属20人以上的稳定就业,让他们搬得出,稳得住,有稳定就业,固定收入,实现一人就业,全户脱贫的目标。

同时公司每年拿出1.5万元给****易地移民安置点搬迁入住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属没有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对象进行扶持,扶持不低于3年。

其余5万元用于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属在**汇璟服饰有限公司正式就业前5个月的稳岗补贴,补足县最低工资标准,让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属进得来,稳得住,不因初期收入低不愿就业或放弃就业。

项目扶持农户数:项目惠及已搬出入住的126户残疾人。

项目预期效益:1、与**汇璟服饰有限公司合作,在****易地移民安置点建残疾人扶贫车间,专门从事服装的半成品加工,均为手工活,适合残疾人就业,专为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属脱贫就业的扶贫车间。

贵州 林权抵押不良贷款资产处置变现工作的意见

贵州 林权抵押不良贷款资产处置变现工作的意见

贵州省政府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林权抵押不良贷款资产处置变现工作的意见》,旨在加强对林权抵押不良贷款资产的处置和变现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林权抵押不良贷款风险,推动贵州省林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为此,特就该意见作如下阐述。

一、背景林权抵押不良贷款是指以林木、森林和林地等林业资源作为抵押担保的不良贷款。

贵州省是我国森林资源大省,林权抵押不良贷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省林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为了有效处置这些不良贷款资产,贵州省政府制定了相关意见,以推动贵州省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意见内容1. 加强风险识别和监测对存在林权抵押不良贷款的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要加强风险识别和监测工作,及时发现不良贷款,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2. 推动资产处置和变现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协议转让等方式,加快林权抵押不良贷款资产处置和变现,尽快回收资金。

3. 加强政府指导和支持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此类资产处置和变现工作的指导和支持,为金融机构和企业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便利条件。

4. 完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林权抵押不良贷款资产处置和变现的程序和标准,保障处置工作的合法、规范进行。

5. 支持政策和措施制定并实施一系列支持政策和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积极参与林权抵押不良贷款资产的处置和变现工作。

三、工作目标通过上述意见的落实,贵州省的林权抵押不良贷款资产处置和变现工作将取得实质性进展,确保不良贷款风险得到有效的防范和化解,推动全省林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工作要求1. 各级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该意见,切实加强对林权抵押不良贷款资产处置和变现工作的组织领导。

2. 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政策和法规,积极参与林权抵押不良贷款资产的处置和变现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3. 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林权抵押不良贷款资产处置和变现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总结贵州省政府出台《关于做好林权抵押不良贷款资产处置变现工作的意见》,对于解决林权抵押不良贷款问题,促进林业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信用担保机制扶持茶产业发展的问题与对策——遵义四县农业信用担保公司调查

信用担保机制扶持茶产业发展的问题与对策——遵义四县农业信用担保公司调查
保 公 司运 行 情 况
《 资 性 担 保 公 司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监 会 、 民 银 行 融 银 人 自20 0 9年 9 4 日,中 国人 民银 行 贵 阳 中心 支 行 发 布 月 等 七 部 委令 2 1 年 第 3号 ) 十条 明 确 指 出担 保 企 业 的注 00 第
《 关于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创新 的通知 》( 以下简称 《 通 知》) 以来 , 遵义辖内湄潭 、 冈、 风 务川 、 四县县政府先后 正安 积极组建或增资 ,成立了富民等 4家现代农业信用担保公 司, 并正式开业运营。 截至 2 1 3月末 , 0 0年 4家担保公司注册资本总额 4 0 50
资难题 , 为缓解茶业龙头企业 、 专业合作社和茶农规模化经 营面临的融资难 、 担保难 , 开辟 了新的途径。 目前 , 担保 的贷
款 未 出现 逾 期不 还 等 问题 , 险控 制情 况 较 好 。 风
化经营的融资需求。
4 担保 机 制 难 于正 常运 行 .反 从 各公 司控 制风 险 的 方式 来 看 , 要 是 以反 担保 方 式来 主
本 已经 过 户 , 湄潭 县 有 10 万 未 过 户 。 而 40
3 .产 权 有 待 明 晰 、 物 出 资 占 比较 大 , 约 单 笔 实际 担 实 制
保 额 度
担保机制以防范风险。 本文主要针对四县的农业信用担保运 营情况进行调查分析 , 并对有关 问题提出对策建 议。


厚 阻碍 了 市场 化 正 常运 行 机 制 。
2 部 分公 司 注 册 资 本金 未 到位 .
工作领导小组 ,并在全省确定 了 1 个茶叶产业 发展较好 的 1 县作为试点县 , 省政府财政厅向每个县划拨了 20万元作为 5

2021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1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香山湖管理区,金兰山街道办事处,县农商行,县农行,县邮储银行,县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工作,有效提升户贷率、降低逾期率,切实提高信贷质量,现将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提升贫困户贷款户贷率。

各乡镇(区、街道办)要持续开展“三排查”活动,对前期已申请小额贷款未通过的贫困户重新排查,对2019年计划脱贫的贫困户进行逐一排查,对扶贫小额贷款“空白村”进行重点排查,进一步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力度,及时了解贫困户贷款需求和用途,按时批量上报贷款申请资料,确保贷款发放到位。

实施信用信息动态管理,重点做好有贷款需求贫困户信息管理,及时更新贫困户产权、经营权等重点指标信息,确保信用信息真实有效。

各主办银行要加强与乡、村金融服务机构的沟通联络,扩大扶贫小额贷款信贷投放量,确保应贷尽贷,有效提高户贷率水平,确保今年年底前达到6%以上。

二、降低贫困户贷款逾期率。

把防范和化解逾期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稳妥应对集中还款期。

各乡镇(区、街道办)要强化扶贫小额信贷的贷前、贷中和贷后风险管理,准确掌握资金使用、归还、逾期等情况,确保信贷资金到期按时足额偿还。

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要密切关注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家庭生活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对发现异常现象,要第一时间告知乡金融服务中心。

主办银行要全力配合乡、村金融服务机构共同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回收工作,提前一个月对到期贷款进行预警,向乡金融服务中心提供即将到期扶贫小额信贷资料,及时启动催收机制。

三、分类化解逾期贷款。

对非主观恶意欠款、确由自然灾害等客观因素导致未按期还款的,主办银行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展期。

对因经营管理不善、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贷款人死亡等不可抗力的,乡金融服务中心会同主办银行逐户核实情况,尽快汇总上报,必要时按程序启动风险补偿机制,降低逾期率。

对恶意欠款的“老赖户”,将列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黑名单,禁止其本人、限制其配偶获得授信及车贷、房贷等一切形式的信贷服务,金融机构起诉后,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依法冻结、划拨其银行存款。

搞好到逾期贷款清收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务川县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清收到逾期扶贫贷款

搞好到逾期贷款清收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务川县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清收到逾期扶贫贷款

是 回收与使 用 挂钩 。各 效果 差 的乡镇 ,不再安 排 财政 召开 碰 头 会 ,解 决清 收 工作 中 存 在 的突 出 问题 。农 行 按 规定 四、 肃清收纪律 . 严 保证扶 将 收 回贷 歙本 金 的 5 o 收 回 %和
乡 镇 收 回柏 信 贷 麸贫 资 金 中 , 扶贫 资金。 7 % 由乡镇滚 动使 用 ,重新 安 0 挂钩 。黯 完 成 回收贷 款任 务好 排项 目。= 是 收回与 新增 贷 款 贫资金 回收的 安全性
利 息 5 的手续 费如 数 兑 现 给 %
对 县 农行 没有 延伸 机 构 的 县扶 贫 办 ,县 扶 贫办 按各 乡镇
的 乡镇 ,可 以增加 新 的扶 贫贷 乡镇 ,每个 乡镇 由农 行 派一 名 回收 实绩 兑 现 给乡镇 ,由乡镇 款, 超额 完成 的 , 在新 增贷款 上 信 贷 员 ,与乡镇 扶贫 办 工作 人 用于 奖 励 回收 工作搞 得 好 的单 给予倾斜 ;对完成回收任务不 员一 道 负 责该 乡镇 的贷 款清 收 位 和个人 。
使 用效益 。
年终 兑现 奖惩 。五 是信 贷 资金 协 调全县 的贷 款清 收 工作 ,县
钩。对 回收工作组 织不力 、 清收 副行 长 实 行片 区 负责 制 ,定 期
三 、严 格执 行 “ 五个 挂钩” 回 收 与 安 排 财 政 扶 贫 资 金 挂 扶 贫 办 正 副 主 任 和 县农 行 正 、 政策
维普资讯
扶贫 开发
全 县到 逾期 贷 款 清收 工 作 。县
里召开蓟逾期 扶贫贷款清收工
作会 , 将任 务分 解 落实 , 并与有
关 单位 签 订 了 回收责 任 状 。各 乡镇 也 相应 成 立 领导 小组 ,召 开专 门会议 , 层分 解任务 , 层 签 订 责任状 ,把 贷款 清 收 工作完 成 的好 坏 ,作 为 年终 考核 的 重

凤冈县人民政府文件

凤冈县人民政府文件

凤冈县人民政府文件凤府发〔2009〕38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冈县进一步抓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凤冈县进一步抓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并报县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凤冈县人民政府二〇〇九年十月十日凤冈县进一步抓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与控制工作,早期发现疫情,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疫情蔓延,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工作方案。

一、建立健全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廖海泉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廖其刚,常务副县长朱俊昌,县人大副主任张福昌,副县长徐仁琼、县政协副主席张源华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一室四组。

一室,即: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由杨明郁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组,即:疫情应急处理技术指导小组、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医疗救治专家小组、后勤物资储备小组(具体名单附后)。

各乡镇要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精心组织好本地区有序开展防控工作。

二、部门职责县政府办公室(县应急办):负责重大疫情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后勤物资准备及信息畅通。

县卫生局:负责制订和完善甲型H1N1流感应急防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疾病控制、医疗救护、卫生监督的综合协调、督导检查工作。

负责重大疫情应急控制工作情况的收集、整理、上报,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县疾控中心:负责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的培训,及时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调查处理、应急处置等工作,开展工作督导检查,负责防护物资储备工作,负责消毒消杀工作技术指导。

切实加强疫情监测,特别是加强农村、学校、托幼机构、建设工地、流动人口聚集地等重点地区和场所的疫情监测。

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实施方案

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实施方案

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实施方案
实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方案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确定扶贫对象:根据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扶贫对象。

可按照贫困户的贫困程度、发展潜力等因素进行评估和筛选。

2.制定贷款政策:制定符合贫困地区实际情况的贷款政策,包括贷款利率、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

要结合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降低他们的负担。

3.设立扶贫小额信贷机构:设立专门的扶贫小额信贷机构,负责具体的贷款发放和管
理工作。

这样可以统一管理、规范运作、提高效率。

4.加强风险管理: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贫困户进行信用评估,控制风险。

同时,加
强对贫困户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信用意识和还款能力。

5.加强监督和评估:建立监督机制,对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定期对贷
款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6.开展宣传工作:加强对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宣传,提高贫困户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同时,加强宣传工作对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成效进行宣传,增强其公信力和吸引力。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可以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顺利开展,帮助更多贫困户改善
生活条件、发展产业,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小企业授信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小企业授信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小企业授信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18•【字号】遵府办发[2008]49号•【施行日期】2008.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小企业授信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遵府办发〔2008〕49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推动小企业授信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八日推动小企业授信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小企业是地方经济发展最活跃的成分,在全市经济中占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大力扶持小企业发展,不仅是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更加快速健康地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社会协调发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客观需要。

但是小企业融资难的情况仍十分突出,已成为制约我市小企业发展的瓶颈,为了缓解小企业融资难,支持小企业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一、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党的十七大要求,推进公平准入,改善融资条件,破除体制障碍,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小企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支持小企业健康发展,对于推进“三新一强”发展战略,加快遵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做好小企业授信是破解小企业融资难,丰富和完善市场生产要素的一项重要工作。

小企业授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银、企及社会多方的共同努力,全市各有关机构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站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议精神,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促进小企业授信工作。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一)完善机构。

市政府成立推进小企业授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以政府办、银监局,人民银行,经贸委、乡镇企业局、工商联、工商、税务、商务、招商、旅游、房管、国土、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各成员单位的联系人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小企业授信工作的组织推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银监局。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5.22•【文号】国办函〔2021〕51号•【施行日期】2021.05.2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5月22日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持续加大扶贫投入力度,实施了大量扶贫项目,形成了较大规模的资产,极大地改善了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为贫困户脱贫增收、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重要基础。

为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扶贫项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方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框架下,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要求,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不被侵占、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

二、工作原则坚持依法依规,突出帮扶特性。

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要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衔接,遵循国有资产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及行业管理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扶贫项目资产受益群众的特殊性,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

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自查报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自查报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自查报告目录一、内容综述 (2)1.1 背景和意义 (3)1.2 自查目的 (4)二、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现状分析 (4)2.1 政策法规依据 (5)2.2 管理体系与制度 (6)2.3 信贷产品与服务模式 (7)2.4 风险控制与监管机制 (9)三、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存在的问题 (10)3.1 信贷资金使用不规范 (11)3.2 信贷对象识别不准确 (12)3.3 贷后管理不到位 (13)3.4 信息披露不透明 (14)3.5 监管政策执行不力 (15)四、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措施 (17)4.1 完善信贷管理制度 (18)4.2 加强信贷流程管理 (19)4.3 提高风险意识和防控能力 (20)4.4 强化信息管理和公开透明 (21)4.5 加大监管力度和政策执行 (22)五、自查情况总结 (24)5.1 自查过程和方式 (25)5.2 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6)5.3 自查成效和经验教训 (27)六、结论与建议 (29)一、内容综述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对扶贫小额信贷相关政策法规的研究和制定,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加强风险防控:建立健全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贷款对象的信用评估,严格贷款审批程序,防范不良贷款风险。

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强金融机构与贫困户的沟通与联系,提高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扶贫小额信贷资金能够真正惠及贫困户。

强化监管力度:加大对扶贫小额信贷业务的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障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顺利推进。

提升信息共享能力: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建立完善的信息互通机制,提高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协同效率。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扶贫小额信贷的政策要求,不断优化管理体制,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保障贫困户的利益,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富民贷”小额信贷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富民贷”小额信贷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富民贷”小额信贷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1.26•【字号】沿府办发〔2022〕6号•【施行日期】2022.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富民贷”小额信贷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县城新区、思州新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富民贷”小额信贷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月26日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富民贷”小额信贷发放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在乡村振兴中开新局”的重要指示精神,用好用活国家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政策,切实满足全县农村人口小额信贷需求,支持其发展生产稳定增加收入,更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根据《贵州省乡村振兴局中国农业银行贵州省分行关于印发〈贵州省“富民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乡振发〔20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惠民利民。

以政策为引导,通过金融机构发放“富民贷”,切实解决农村人口产业发展缺资金、融资缺抵押担保等难题,破解融资瓶颈,让“富民贷”发挥积极惠民作用,更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沿河在乡村振兴中开新局。

二、支持对象及发放方式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以户为单位发放。

三、贷款要点(一)贷款金额:3000元以上20万元(含)以下。

(二)贷款期限:5年(含)以内。

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家庭成员人身意外伤害及重大疾病等非主观因素导致暂时不能按时偿还贷款的,可为借款人办理1次贷款展期,展期期限应在风险补偿机制有效期内。

(三)贷款利率:根据借款人信用评级、还款能力、贷款成本等因素综合确定,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4〕78号

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4〕78号

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4〕78号作者:来源:《中国扶贫》2015年第12期各省(区、市)扶贫办(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扶贫办;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银监局;保监局:为贯彻落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和《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4〕65号)的要求,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和机制,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促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扶贫开发的总体部署,把激发建档立卡贫困户内生动力、实现脱贫致富作为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根本任务,推动财政扶贫政策与金融良性互动,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作用,拓展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特惠政策措施,为实现新时期《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目标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丰富扶贫小额信贷的产品和形式,创新贫困村金融服务,改善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

扶贫小额信贷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的比例和规模有较大增长,贷款满足率有明显的提高。

努力促进贫困户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逐步富。

三、工作原则(一)精准扶贫、信用贷款。

把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可获得性作为工作的基本出发点。

在普惠政策的基础上,采取更具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思路、改进办法、创新方式,提高扶贫小额信贷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评级授信,使建档立卡贫困户得到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

(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注重按市场规则推动扶贫小额信贷持续健康发展,协调金融机构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量身定制贷款产品,完善信贷服务。

金融机构自主调查评审放贷。

(三)加强宣传、尊重意愿。

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文件

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文件

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文件小额信贷政策文件应由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书写,以下仅供参考,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撰写。

小额信贷政策文件标题:支持小额信贷行业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一、背景和目的小额信贷作为一种金融服务,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小额信贷行业健康发展,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特制定本政策文件。

二、主要内容1. 明确小额信贷机构的定位和业务范围小额信贷机构应定位于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金融服务,重点支持“三农”、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

2. 放宽市场准入,推动多元化发展鼓励各类资本投资设立小额信贷机构,推动小额信贷机构多元化发展。

允许符合条件的小额信贷机构升级为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

3. 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增强抗风险能力建立小额信贷机构风险补偿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小额信贷机构给予风险补偿。

鼓励金融机构与小额信贷机构开展合作,共同防范风险。

4. 加强监管,规范行业发展加强对小额信贷机构的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

加强对小额信贷机构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防范资金风险。

5. 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鼓励小额信贷机构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推动金融机构与小额信贷机构在信息技术、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合作创新。

三、实施方式和时间安排1. 制定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制定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明确各项政策的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

2. 开展试点工作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小额信贷政策试点工作,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小额信贷发展模式。

3. 逐步推广在小额信贷政策试点取得一定成效后,逐步推广到其他地区和领域。

四、责任分工和监测评估1. 明确责任分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2. 建立监测评估机制建立小额信贷政策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

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模板】

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模板】

XX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使用管理,提高风险补偿金使用效益。

根据《关于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通知》(银监发〔2017〕4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24号)、《贵州省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15〕4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切实防控风险的通知》(黔府办函〔2018〕119号)、《关于规范扶贫小额信贷有关工作的通知》(黔银监发〔2017〕62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切实防控风险的通知》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以下简称“风险补偿资金”),是指县级财政安排用于承贷金融机构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的“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的扶贫小额信贷本息损失进行补偿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风险补偿金补偿对象为发放扶贫小额信贷的承贷金融机构。

第二章风险补偿资金规模、来源和用途第四条县风险补偿资金初始资金规模为500万元,从省级按因素法分配切块到县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统筹安排。

第五条县人民政府每年应按照预算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增量的5%注入风险补偿金的规定和风险补偿金与扶贫小额信贷余额比例不低于1:10的原则,足额注入风险补偿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适时注入。

第六条风险补偿金专门用于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专户存储于扶贫小额信贷承贷金融机构,实行专款专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不得混同于担保金使用。

风险补偿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纳入风险补偿金使用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成立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管理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常务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扶贫办、审计局、县信用联社及乡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

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关于加强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关于加强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关于加强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毕节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14•【字号】毕署办发〔2011〕7号•【施行日期】2011.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关于加强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毕署办发〔2011〕7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地委、行署《关于加强金融服务“三农”的实施意见》(毕地党办发〔2011〕2号),切实做好对农民工的金融服务工作,更好地发挥金融服务“三农”的作用,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解决农民工问题对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对农民工的金融服务工作我区是农业人口大区,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众多。

近年来,外出务工农民数量不断增加。

劳务输出不仅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得到开发和利用,实现了农民增收,也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已成为促进新农村建设的一条重要措施。

同时,随着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进城务工、经商农民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做好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对于统筹城乡发展、实施工业强区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具有重要的意义。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着眼于支持和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充分认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大力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好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

各金融机构要围绕深化金融改革、改进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完善信贷管理制度等方面,提高农民工金融服务水平,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不断加强和改进对农民工的金融服务工作。

二、发挥信贷政策作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农民工创业就业(一)用好用活各项信贷政策,加大金融对农村劳务经济的支持力度。

各级政府、各金融机构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和加强对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06〕287号)文件精神,落实各项支农贷款政策,支持农民工创业就业。

商业银行关于涉农扶贫金融服务信贷业务尽职免责制度

商业银行关于涉农扶贫金融服务信贷业务尽职免责制度

商业银行关于涉农扶贫金融服务信贷业务尽职免责制度一、背景随着中国农村扶贫工作的深入推进,商业银行在涉农扶贫金融服务方面发挥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保证信贷业务的透明、合规和安全,商业银行需要建立涉农扶贫金融服务的信贷业务尽职免责制度。

二、目的该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商业银行涉农扶贫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和责任分工,提升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减少信贷业务风险和行政处罚,有效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

三、内容1.风险评估:商业银行应建立全面的涉农扶贫信贷业务风险评估体系,包括客户信用评估、农村经济评估、项目盈利能力评估等。

根据评估结果,商业银行将决定是否审核通过申请贷款,以及贷款额度和利率等具体条件。

2.客户甄别:商业银行应对涉农扶贫信贷客户进行详细的身份认证和实地调查,确保客户身份真实合法,并了解客户经营状况和还款能力。

商业银行应设立专属的涉农扶贫信贷客户管理部门,负责客户认证和风险控制。

3.合规审查:商业银行应建立涉农扶贫信贷业务的合规审查制度,确保贷款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银行运营规范。

商业银行应定期进行内部合规审查,并接受监管机构的外部审计。

4.流程规范:商业银行应建立涉农扶贫信贷业务的流程规范,确保各个环节的操作标准化。

包括贷款申请、审批、放款、还款和风险控制等环节,商业银行应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和流程精细化管理要求。

5.信息披露:商业银行应定期向公众披露涉农扶贫信贷业务的相关信息,包括贷款规模、贷款利率、客户类型、贷款用途和风险管理等。

商业银行应加强与农村居民和农业企业的沟通,了解并满足他们的金融需求和期望。

6.内部培训:商业银行应定期组织涉农扶贫信贷业务的内部培训,提高员工对农村扶贫政策和贷款操作流程的理解和掌握。

商业银行应鼓励员工参与涉农扶贫专业培训和实践活动,提升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7.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应设立涉农扶贫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机构,负责信贷业务的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预警等工作。

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措施

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措施

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措施扶贫小额信贷是一种重要的扶贫举措,旨在为贫困地区的农民和农村企业提供便利的融资条件,帮助他们解决资金困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

在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中,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贫困户的融资需求得到满足。

首先,建立健全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和制度体系。

政府应该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明确小额信贷的优先扶持对象和资金来源,建立健全小额信贷的审批、发放和管理机制,确保农民和农村企业能够便利地获取到资金支持。

同时,要加强对扶贫小额信贷机构的监管,确保他们依法合规经营,并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的宣传和推广工作,让农民和农村企业了解到扶贫小额信贷的政策和利益。

其次,加大扶贫小额信贷的资金投入力度。

政府要加大扶贫小额信贷的资金投入,通过设立专项资金或利用财政资金等渠道,增加扶贫小额信贷的发放规模和覆盖面,确保贫困户能够获得足够的贷款支持。

同时,要优化贷款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使贫困户能够更好地享受到贷款的利益,减轻他们的还款负担。

第三,加强扶贫小额信贷机构的能力建设。

政府要通过培训、指导和激励等方式,提高扶贫小额信贷机构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和融资需求,有效地履行起扶贫小额信贷的职责和使命。

同时,要加强扶贫小额信贷机构之间的合作和协调,形成合力,提高扶贫小额信贷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四,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的监督和评估。

政府要建立健全扶贫小额信贷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扶贫小额信贷的资金使用和贫困户的融资需求得到妥善处理。

同时,要对扶贫小额信贷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了解工作情况并进行总结,为下一阶段的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第五,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政府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对扶贫小额信贷的宣传和推广,让贫困户了解到扶贫小额信贷的政策和利益,激发他们申请贷款的积极性。

财政部、农业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40号

财政部、农业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40号

财政部、农业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正文:----------------------------------------------------------------------------------------------------------------------------------------------------关于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各银监局,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为有效破解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推动金融资本投入农业,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于2015年启动了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2016年成立了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指导委员会)。

按照《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关于印发<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农〔2015〕121号)要求,经报国务院批准,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农担公司)已经成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也扎实推动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以下简称省级农担公司)组建,稳步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运营,取得了积极进展。

当前,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处于搭框架、构体系、建制度、明规矩的关键阶段,为加强指导、明确政策、强化要求、健全机制,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坚持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政策性定位(一)坚持体系政策性定位。

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政策性支持、市场化运作、专注农业、独立运营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是财政撬动金融支农的一项重大机制创新,省级农担公司要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开展业务。

在推进省级农担公司组建和运营过程中,各省要准确把握农业信贷担保专注服务农业、专注服务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政策性定位,确保农业信贷担保贴农、为农、惠农,不脱农。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意见-达市府办〔2016〕55号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意见-达市府办〔2016〕55号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意见正文:----------------------------------------------------------------------------------------------------------------------------------------------------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意见达市府办〔2016〕5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单位):为进一步加大金融扶贫力度,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中国银监会四川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中国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成银发〔2016〕150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开展精准扶贫信贷模式的指导意见》(达市府发〔2015〕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达州实际,现就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全市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管理(以下简称分险基金)(一)明确分险基金存放银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明确1-2家涉农金融机构作为分险基金存放银行,对分险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专项用于扶贫小额信贷风险保障。

(二)扩大分险基金覆盖范畴。

所有银行机构都要积极参与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工作,并全部纳入分险基金覆盖范畴。

(三)发挥分险基金杠杆作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分险基金总额,按1:10的比例与所有参与发放扶贫小额信贷的银行机构签订贷款协议。

(四)明确贷款损失分摊比例。

各县(市、区)分险基金与贷款经办银行按7:3的比例分摊风险,并简化贷款分险基金补偿流程。

(五)及时建立并足额匹配分险基金。

从2016年到2020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各银行机构扶贫小额信贷投放进度,及时建立和足额匹配分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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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县扶贫小额信贷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更好发挥扶贫小额信贷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助推作用,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持续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稳定发展,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24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17号)等精神,于2020年6月22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凤冈县扶贫小额信贷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重要意义
扶贫小额信贷是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量身定制的金融精准扶贫产品,其政策要点是“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扶贫小额信贷的扎实有序推进,蓬勃发展,对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增强贫困户内生发展动力、推进贫困地区金融市场发育、改善乡村治理等方面将有重大推动作用;当前,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进一步发展扶贫小额信贷需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即一手抓精准发放,能贷尽贷,助力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发展生产脱贫致富;一手抓规范完善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不片面强调扶贫小额信贷获贷率,避免贫困户过度负贷。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
本实施方案着力对我县2016年启动的扶贫小额信贷及“户贷企用”、续贷、展期、再贷等工作任务进行明确:一是分类处置扶贫小额信贷行为问题整改,确保2020年12月20日前“户贷企业”全部清偿完毕;二是坚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标准,规范信贷发展,实现能贷尽贷,重申扶贫小额信贷的发放(含续贷、展期)的程序;三是积极防控小额信贷风险,严防贷款逾期;四是严格执行脱贫攻坚期内贴息补助政策。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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