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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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及维护人员 24 小时值班制度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及维护人员 24 小时值班制度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及维护人员 24 小时值班制度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及维护人员 24 小时值班制度
1.为了强化管理,确保紧急避险系统的正常进行,避难硐室管理及维护人员必须每天有人值班,实行24 小时值班责任制度。

2.紧急避险系统值班人员必须执行24小时轮流值班,及时组织人员处理紧急避险系统存在的问题和系统安全隐患,保证系统的完好性。

值班人员必须熟悉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基本情况,负责对系统的故障情况做好值班记录。

当系统发出警报、断电、馈电异常、系统故障等信息时,要及时上报矿调度室并组织相关维护人员进行处理。

3.值班及维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待命保证通讯、通信畅通。

不能由他人代替。

吃饭时必须给调度请假,但不能超过40分钟,严禁喝酒。

4.严格执行汇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应及时汇报上级部门及领导,严禁漏报、瞒报,汇报不及时要追究责任。

5.值班人员要按要求做好当日值班的各项记录。

对发生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汇报情况要认真进行记录。

对当日收到的文件、措施、通知等资料必须及时贯彻,并统一归档管理。

6.紧急避险系统值班人员应经常亲临现场,检查紧急避险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现场落实维修人员督促整改,对一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落实人员,限定时间整改。

7.矿调度室为“六大系统”值班总指挥部,负责“六大系统”整体的人员组织及指挥协调工作。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四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四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 讲义9.避难硐室防护密闭门抗冲击 压力不低于0.3兆帕应有足够的气 密性密封可靠、开闭灵活门墙周边 掏槽深度不小于0.2米墙体用强度 不低于C30的混凝土浇筑并与岩煤 体接实保证足够的气密性
• 利用可移动式救生舱的过渡舱作为临 时避难硐室的过渡室时过渡舱外侧门 框宽度应不小于0.3米安装时在门框上 整体灌注混凝土墙体四周掏槽深度、 墙体强度及密封性能要求不低于防护 密闭门的安装要求
• 8.紧急避险设施应具备安全防护、氧 气供给保障、有害气体去除、环境监 测、通讯、照明、人员生存保障等基 本功能在无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额 定防护时间不低于96小时
• 讲义具备自备氧供氧系统和有害气体去除 设施供氧量不低于0.5升/分钟·人处理二氧 化碳的能力不低于0.5升/分钟·人处理一氧 化碳的能力应能保证在20分钟内将一氧化 碳浓度由0.04%降到0.0024%以下在整个额 定防护时间内紧急避险设施内部环境中氧 气含量应在讲义8.5%~23.0%之间二氧化 碳浓度不大于讲义.0%甲烷浓度不大于讲 义.0%一氧化碳浓度不大于0.0024%温度不 高于35摄氏度湿度不大于85%并保证紧急 避险设施内始终处于不低于讲义00帕的正 压状态采用高压气瓶供气系统的应有减压 措施以保证安全使用
• 生存室的宽度不得小于2.0米长度根据设计 的额定避险人数以及内配装备情况确定生
存室内设置不少于两趟单向排气管和一趟
单向排水管排水管和排气管应加装手动阀 门永久避难硐室生存室的净高不低于2.0米 每人应有不低于讲义.0米2的有效使用面积 设计额定避险人数不少于20人宜不多于讲 义00人临时避难硐室生存室的净高不低于 讲义.85米每人应有不低于0.9米2的有效使 用面积设计额定避险人数不少于讲义0人不 多于40人
• 22.接入避难硐室的矿井压风、供 水、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讯和 供电系统的各种管线在接入硐室前 应采取保护措施避难硐室内宜加配 无线电话或应急通讯设施

煤矿紧急避险系统(避难硐室部分)管理制度

煤矿紧急避险系统(避难硐室部分)管理制度

开滦(集团)钱家营矿业分公司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组织机构 (2)第三章岗位责任制 (3)第四章日常维护与管理 (4)关于煤矿紧急避险系统(避难硐室部分)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煤矿紧急避险系统(避难硐室部分,下称避难硐室)是公司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员工生命安全,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全面提升矿井安全保障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为规范紧急避险系统的维护与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公司所有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以及负责该系统维护与管理的相关单位.第二章组织机构公司成立紧急避险管理系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公司经理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安全副经理、生产副经理、机电副经理、准备副经理、总工程师成员:生产技术部调度室主任、安全副总、救护队队长、机电科科长、机采科科长、设备科科长、信息科科长下设五个办公室:生产技术部调度室设灾害事故应急协调处理办公室(电话:64135);救护队设日常维护和管理办公室(电话:64436);机电科设高压电力设备维护办公室(电话:64161);机采科设低压电力设备维护办公室(电话:64854);信息科设监测和传感器日常维护办公室(电话:64101).日常工作由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救护队、机电科、机采科、信息科共同负责.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为:第三章岗位责任制(一)生产技术部调度室职责1、负责非灾害情况下避难硐室内异常情况的协调处理。

2、当井下发生灾害事故且人员无法撤到安全区域时,负责协调相关人员撤到避难硐室内。

(二)救护队职责全面负责避难硐室的日常巡检、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机电科职责主要负责高压电力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和管理(包括设备故障的排查与处理)。

(四)机采科职责主要负责低压电力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和管理(包括设备故障的排查与处理).(五)信息科职责主要负责监测设备和各种传感器的日常巡检、维护和管理。

第四章日常维护与管理(一)值班制度救护队每天派专人对避难硐室进行1次巡检,设置巡检牌版,做好巡检记录,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调度室汇报.(非灾害事故时间,非管理人员禁止随便进入,否则,按“三违”处理.)(二)设备与系统的日常维护1、机电科每10天应对避难硐室内的高压电源及设备进行1次检查和测试,并做好相关记录;2、机采科每10天应对避难硐室内的低压电源及设备进行1次检查和测试,并做好相关记录;3、信息科每10天应对避难硐室内的监测设备及各种传感器进行1次检查和测试,并做好相关记录;4、救护队每1个月对配备的高压氧气瓶进行1次余量检查及系统调试,气瓶内内压力低于额定压力的95%时,应及时更换,并做好相关记录;5、救护队每1个月对正压氧气呼吸器和隔绝式压缩氧自救器进行1次检查和校验,当发现氧气瓶压力低于18Mpa(或者药品失效)时,应及时充氧(或者更换药品),并做好相关记录;6、救护队每3个月强制更换1次正压氧气呼吸器和隔绝式压缩氧自救器内的药品,保证呼吸器和自救器能正常使用;7、每年对避难硐室进行1次系统性的功能测试,包括气密性、电源、供氧、有害气体处理等(调度室协调救护队、机电科等相关单位共同进行)。

煤矿紧急避险管理制度

煤矿紧急避险管理制度

煤矿紧急避险管理制度一、紧急避险管理制度的制定背景煤矿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但是由于煤矿工作环境较为恶劣,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煤矿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为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必须建立健全的煤矿紧急避险管理制度。

二、紧急避险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一)紧急避险管理制度的概念及重要性紧急避险管理制度是为了应对突发性事故,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煤矿生产顺利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煤矿紧急避险管理制度对于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危险源控制、规范应急处置程序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紧急避险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紧急避险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和人员的紧急避险管理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责任网格,确保责任到人。

2. 紧急避险预案制定和更新: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紧急避险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和演讲,不断完善和更新预案。

3. 紧急避险设施和装备管理:统一管理各类紧急避险设施和装备,保障设施和装备的完好有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 紧急避险培训:开展员工紧急避险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矿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5. 紧急遇险报警机制:建立紧急遇险报警机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处置事故,减少损失。

6. 紧急避险后勤支援:建立紧急避险后勤支援系统,保障矿工在事故中的基本生活需求。

7. 紧急避险效果评价:定期对紧急避险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三、紧急避险管理制度的实施与推广要想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必须要严格执行紧急避险管理制度,确保每项制度都能落实到位,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同时,还要不断加大对紧急避险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总而言之,建立健全的煤矿紧急避险管理制度对于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减少事故伤亡、保障煤矿生产的持续稳定至关重要。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密切合作,共同落实好紧急避险管理制度,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一、总则1.为促进和规范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设计、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并作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使用、管理等实施监督检查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安全监察的依据。

3.煤矿企业是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使用、管理等的日常监管。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所驻辖区内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使用、管理等实施监察。

二、紧急避险系统4.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指在煤矿井下发生紧急情况下,为遇险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设施、设备、措施组成的有机整体。

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内容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自救器、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等。

5.井下紧急避险设施是指在井下发生灾害事故时,为无法及时撤离的遇险人员提供生命保障的密闭空间。

该设施对外能够抵御高温烟气,隔绝有毒有害气体,对内提供氧气、食物、水,去除有毒有害气体,创造生存基本条件,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赢得时间。

紧急避险设施主要包括永久避难硐室、临时避难硐室、可移动式救生舱。

永久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井底车场、水平大巷、采区(盘区)避灾路线上,具有紧急避险功能的井下专用巷道硐室,服务于整个矿井、水平或采区,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5年。

临时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采掘区域或采区避灾路线上,具有紧急避险功能的井下专用巷道硐室,主要服务于采掘工作面及其附近区域,服务年限一般不大于5年。

可移动式救生舱是指可通过牵引、吊装等方式实现移动,适应井下采掘作业地点变化要求的避险设施。

6.所有井工煤矿应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入井人员应随身携带。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工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井下紧急避险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井下作业场所和设备。

对于特殊情况,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三条当井下作业出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启动井下紧急避险系统。

1. 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井下火灾、瓦斯爆炸、巷道塌方、设备故障等。

2. 启动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方式包括警报、电话通知、呼叫设备等,供作业人员和指挥中心使用。

第四条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组成和布局应满足以下要求:1. 组成:•井下紧急避险系统主控制室•紧急疏散通道•应急通讯设备•紧急照明设备•紧急氧气供应设备•紧急避险工具•紧急避险装备2. 布局:•主控制室应位于井下中央位置,便于监测和指挥井下紧急避险工作。

•紧急疏散通道应与井口直通,通道内应配备紧急照明和导向标识,便于作业人员快速安全撤离。

•应急通讯设备应分布在各主要作业区域,包括对讲机、电话等,便于作业人员与指挥中心保持沟通。

•紧急照明设备应均匀分布在井下各个作业区域,确保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有足够的照明。

•紧急氧气供应设备应分布在井下各个作业区域,方便作业人员获取氧气补给。

•紧急避险工具和装备应根据实际井下情况配置,包括灭火器、破拆工具、救生绳索等。

第五条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维护和保养应按照以下要求执行:1. 全面检查和测试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功能和运行状态,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

2. 定期清洁井下紧急避险设备,防止灰尘和杂物影响正常使用。

3. 对井下紧急避险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其可靠性和耐用性。

4. 建立相应的维护记录和报告。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六条对井下班组和作业人员进行井下紧急避险系统运行和应急处置技能的考核。

1. 考核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对井下紧急避险系统设备的操作、维护和保养。

2. 考核方式可以是书面考试、实际操作考核或模拟紧急情况应对演练。

3. 考核结果作为考核人员聘用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一、前言紧急避险系统是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建立规范的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以提升煤矿的应急响应能力,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

二、系统概述1.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目标确保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的稳定运行,提高应急响应效率,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

2.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等全过程管理。

三、制度内容1. 紧急避险系统建设a. 预案编制:煤矿应制定合理有效的紧急避险预案,包括紧急疏散、通信、救援等内容。

b. 设备选型:根据矿井特点和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紧急避险设备,包括应急照明、氧气供应等。

c. 布局设计:合理规划紧急避险设施的布局,确保能够迅速、及时地进行应急避险。

d. 安装调试:应按照规定流程进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确保其正常工作。

2. 紧急避险系统运行管理a. 定期检查:对紧急避险系统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

b. 日常维护:开展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长期稳定运行。

c. 检测报警:设立有效的监测与报警机制,对重点设备和关键环节进行监测和预警。

d. 人员管理:建立健全的岗位责任制,确保紧急避险系统操作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3. 紧急避险系统维护管理a. 维修管理:建立设备维修管理制度,对设备故障进行及时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b. 备品备件:建立备品备件库,确保能够及时更换设备的摧毁零部件。

c. 外部支持:建立与专业紧急避险系统维护服务机构的合作,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4. 紧急避险系统演练和培训a. 演练计划:制定紧急避险系统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以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b. 培训计划: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包括设备操作、应急预案等培训内容。

c. 演练评估:每次演练后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四、责任与监督1. 管理责任a. 煤矿负责人:负责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并对避险系统的安全运行负总责。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全文)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全文)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全文)—一、总则1•为促进和规范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设计、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并作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使用、管理等实施监督检查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安全监察的依据。

3.煤矿企业是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使用、管理等的日常监管。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所驻辖区内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使用、管理等实施监察。

二、紧急避险系统4•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指在煤矿井下发生紧急情况下,为遇险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设施、设备、措施组成的有机整体。

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内容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自救器、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等。

5•井下紧急避险设施是指在井下发生灾害事故时,为无法及时撤离的遇险人员提供生命保障的密闭空间。

该设施对外能够抵御高温烟气,隔绝有毒有害气体,对内提供氧气、食物、水,去除有毒有害气体,创造生存基本条件,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赢得时间。

紧急避险设施主要包括永久避难硐室、临时避难硐室、可移动式救生舱。

永久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井底车场、水平大巷、采区(盘区)避灾路线上,具有紧急避险功能的井下专用巷道硐室,服务于整个矿井、水平或采区,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5年。

临时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采掘区域或采区避灾路线上,具有紧急避险功能的井下专用巷道硐室,主要服务于采掘工作面及其附近区域,服务年限一般不大于5年。

可移动式救生舱是指可通过牵引、吊装等方式实现移动,适应井下采掘作业地点变化要求的避险设施。

6•所有井工煤矿应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入井人员应随身携带。

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氧气供给系统是指向紧急避险硐室或相关区域提供氧气 的设备,以确保井下作业人员在灾变期间能够获得足够 的氧气。
紧急避险系统的功能
紧急避险系统的功能主要包括为井下作业人员提 供生命保障、紧急避险和安全脱险三个方面。
紧急避险系统能够为井下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生 存条件,如空气、水、食品等,以延长待救时间 ,为外部救援创造条件。
考核机制
责任考核
煤矿应将紧急避险系统的维护和管理责任明确到个人,并将其纳入考核体系,对履行职责 不到位的个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目标考核
根据紧急避险系统的运行情况和事故应对效果,对煤矿整体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目标考核 ,激励煤矿加强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奖惩制度
将紧急避险系统的运行状况与安全奖惩制度挂钩,对在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和维护工作中表 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进行奖励,对因工作失职导致系统故障或事故应对不力的个人和团队 进行惩罚。
在救援过程中,监测预警组要及时监测 井下环境,为应急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 。
应急保障措施
01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 力。
02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应急物 资的及时供应。
03
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
04
与外部救援队伍建立合作关系,提高 应急响应能力。
07
监督与考核机制
紧急避险系统是煤矿安全避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 全具有重要意义。
紧急避险系统的组成
紧急避险系统主要由紧急避险硐室、压风自救装置、供 水施救装置、通信联络系统和氧气供给系统等组成。
压风自救装置是指利用压风管道向紧急避险硐室或相关 区域供风的设备,以确保井下作业人员在灾变期间能够 获得足够的空气。

煤矿_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_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_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确保煤矿生产和职工安全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的生产过程中,所有职工必须遵守本制度规定,采取行动以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损失被最小化。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为煤矿生产安全管理的一部分,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基础要求。

第二章紧急预案第四条煤矿必须制定紧急预案以应对火灾、瓦斯突出、地质灾害、堆积倒塌等各种紧急事故,确保人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紧急预案结构应按照安全预案编制要求编制,适用各类事故状态和应急措施,应拟定备用方案应对意外情况。

第六条紧急预案应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结合,按照不定期复审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

第七条紧急预案应向实际情况、新技术、新设备变化不断进行更新完善。

第三章基本要求第八条煤矿必须设置与紧急避险相关的跃层管理制度,确保职工救灾自救、运输、逃生安全。

第九条煤矿应按照规定采取措施、安排人员防御和应急处置,确保超负荷安全。

第十条煤矿应在日常生产中收集、分析和评估各种紧急事件的数据和信息,有规律地开展事故应急演习。

第四章生产安全保障措施第十一条煤矿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职工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二条煤矿应配备适当数量、完好的逃生通道和消防设施,确保应急联络设备畅通。

第十三条煤矿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防瓦斯、防火等技术措施,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和救护设备。

第十四条煤矿应将重点人员和关键设备分为几个等级,设定防范措施,建立安全色级和责任关系,确保人员和设备运营的稳定性。

第五章储备力量第十五条煤矿应设立应急保障中心,包括各方面人员、物资和设备,防控应急事故,保障目标物管及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六条煤矿应根据紧急事件的情况,提前准备必要的救援队伍,及时调配救援力量、通讯指挥设施和折返设施。

第十七条煤矿应做好紧急预案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做到人员、设备和资源分类管理,保护重要设备及材料的安全。

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做牌板)

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做牌板)

说明:各做一块,规格:40cm×60cm避难硐室响应组织流程1.当灾害发生时,根据调度室的命令,采区及运输巷道内零散作业人员进入永久避难硐室。

2.最先进入永久避难硐室人员,根据准军事化管理制度,按照进入避难硐室人员的级别承担指挥任务(由级别较高人员指挥,同级别人员按照采、掘、辅助区队先后排名顺序排定级别)。

3.承担指挥任务人员负责组织进入永久硐室内人员的秩序、操作流程、人员分工。

4.按照顺序启动避难硐室内部的设备、设施,保持避难硐室内部环境正常,人员情绪稳定。

5.利用避难硐室内部的通讯系统向地面指挥平台汇报,汇报内容应包括灾害情况、人员状况及硐室内的现状。

6.根据调度指挥部命令调整组织机构,开展应急救援指挥操作。

7.进入+890永久避难硐室后,按照《避难硐室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8.优先采用矿井压风向硐室内通风、供氧。

9.若矿井压风系统中断或破坏,立即开启氧气瓶向硐室供氧,采用换气扇控制避难硐室内部环境。

10.在具备调度井下永久避难硐室、临时避难硐室的条件下,要及时掌握井下各避难点的情况,向地面指挥中心汇报,并对井下各避难点进行调度。

永久避难硐室操作规程第一步:进入应急避难硐室缓冲区域,向左旋转外部防护门手轮,打开防护门。

防护门两侧空气幕随即打开,阻隔有毒有害气体。

第二步:避难人员都进入后,首先旋转防护门单点锁紧手柄关闭防护门,随后向左旋转外部防护门手轮锁紧防护门,空气幕截止阀被压紧,空气幕关闭。

第三步:进入缓冲区人员打开缓冲区传感器,观察传感器,读数显示即为打开。

第四步:打开压风控制柜,打开压风管路阀门,观察压风管路风压,高于规定值0.5MPa,即打开布气管路气阀,进行硐室布气。

观察压风管路出口压力指示,压力在1000Pa以下即正常。

当出风压力表指示超过规定值即调整压风管路阀门开度达到规定值。

第五步:向左旋转二道防护门手轮,打开二道防护门,进入避难区。

第六步:避难人员都进入避难区后,首先旋转防护门单点锁紧手柄,随后向左旋转二道防护门手轮锁紧二道防护门。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系统暂行规定(全文)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系统暂行规定(全文)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全文)一、总则1.为促进和规范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设计、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并作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使用、管理等实施监督检查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安全监察的依据。

3.煤矿企业是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使用、管理等的日常监管。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所驻辖区内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使用、管理等实施监察。

二、紧急避险系统4.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指在煤矿井下发生紧急情况下,为遇险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设施、设备、措施组成的有机整体。

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内容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自救器、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等。

5.井下紧急避险设施是指在井下发生灾害事故时,为无法及时撤离的遇险人员提供生命保障的密闭空间。

该设施对外能够抵御高温烟气,隔绝有毒有害气体,对内提供氧气、食物、水,去除有毒有害气体,创造生存基本条件,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赢得时间。

紧急避险设施主要包括永久避难硐室、临时避难硐室、可移动式救生舱。

永久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井底车场、水平大巷、采区(盘区)避灾路线上,具有紧急避险功能的井下专用巷道硐室,服务于整个矿井、水平或采区,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5年。

临时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采掘区域或采区避灾路线上,具有紧急避险功能的井下专用巷道硐室,主要服务于采掘工作面及其附近区域,服务年限一般不大于5年。

可移动式救生舱是指可通过牵引、吊装等方式实现移动,适应井下采掘作业地点变化要求的避险设施。

6.所有井工煤矿应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入井人员应随身携带。

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确保矿工的安全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在煤矿中设立了诸多管理制度。

以下是煤矿安全避险的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了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在全员范围内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责任到每个岗位和个人。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了包括作业人员行为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程序等在内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煤矿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操作标准和措施。

3.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煤矿企业员工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培养员工的安全管理能力。

4. 安全生产监控制度:通过安装安全监测设备、实施安全检查和巡检等措施,对煤矿的各项安全指标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 事故预案和应急救援制度:制定完善的事故预案和应急救援制度,明确各类事故的应对措施、救援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和效率。

6. 安全评估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安全管理方案,改进和完善煤矿的安全管理措施,不断提高煤矿的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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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一、前言煤矿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业,其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避免煤矿行业事故的发生,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建立一套完善的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格外重要。

二、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的定义煤矿紧急避险系统是指在煤矿发生火灾、爆炸、坍塌等突发事件后,保障矿工人身安全、维护矿井安全、节约国家财产,以及采取措施减小和消除灾害后果的一系列安全管理措施和方法。

三、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的原则1. 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以“保障员工安全、保护矿井安全、保障生产安全、保护环境安全”为宗旨。

2. 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安全实施、全面管理的原则,着重提高煤矿紧急避险的能力和保障能力。

3. 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应遵循集体行动和个体自救相结合的原则,构筑全员参与和共同应对煤矿突发事件的机制。

四、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的组成部分煤矿紧急避险系统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1. 事故应急预案:这是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的核心部分,是制定应对煤矿紧急事故的操作指导书,应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特别是煤矿技术、装备、管理以及地质条件等方面,从事故预防、事故控制、事故救援、事故处理、恢复工作等方面来制定。

2. 矿井通风系统:煤矿中的积极通风是重要防止火灾和爆炸的措施,它能够清理煤尘和排出有害气体,增加煤矿中消防和救援人员的作业空间,同时,应建立煤矿通风设施和通风设备的档案资料,做好通风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火灾爆炸突发情况下的紧急处理。

3. 煤矿灭火系统:煤矿内应设施灭火装置、固定灭火管道和防止火灾设备的设置、运行和维护,以保障煤矿火灾爆炸突发时间内的煤矿灭火工作。

4. 矿井救援队伍:矿井救援队伍是重要的救援力量,它是由煤矿雇主和员工组成的,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和知识,应熟悉紧急避险救援方案和处置措施,同时,应加强力量建设,维护其操作能力,提高整体应急水平。

5. 煤矿通信系统:煤矿通信系统是煤矿内部联系紧急情况的关键,应完善煤矿内通信网络以及与外部灾难处置机构通讯,提高煤矿内通信的质量和速度。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系统暂行规定(全文)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系统暂行规定(全文)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全文)一、总则1.为促进和规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设计、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并作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使用、管理等实施监督检查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安全监察的依据。

3.煤矿企业是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使用、管理等的日常监管。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所驻辖区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使用、管理等实施监察。

二、紧急避险系统4.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指在煤矿井下发生紧急情况下,为遇险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设施、设备、措施组成的有机整体。

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容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自救器、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等。

5.井下紧急避险设施是指在井下发生灾害事故时,为无法及时撤离的遇险人员提供生命保障的密闭空间。

该设施对外能够抵御高温烟气,隔绝有毒有害气体,对提供氧气、食物、水,去除有毒有害气体,创造生存基本条件,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赢得时间。

紧急避险设施主要包括永久避难硐室、临时避难硐室、可移动式救生舱。

永久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井底车场、水平大巷、采区(盘区)避灾路线上,具有紧急避险功能的井下专用巷道硐室,服务于整个矿井、水平或采区,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5年。

临时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采掘区域或采区避灾路线上,具有紧急避险功能的井下专用巷道硐室,主要服务于采掘工作面及其附近区域,服务年限一般不大于5年。

可移动式救生舱是指可通过牵引、吊装等方式实现移动,适应井下采掘作业地点变化要求的避险设施。

6.所有井工煤矿应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入井人员应随身携带。

煤矿紧急避险管理制度

煤矿紧急避险管理制度

2、紧急避险系统主要机构人员配备
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 〔2010〕23 号)精神,规范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井 下紧急避险系统在安全避险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依 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成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机构。 (1) 、组织机构 为了规范和促进我矿井下安全避险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管理工作,成 立紧急避险系统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管理人员: 主要操作维护人员:机电运输区电工及调度监测维修人员 (2) 、管理职责 ①、负责领导全矿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 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②、负责对全矿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措施的落实。 ③、负责监督检查并建立、健全紧急避险系统各级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责 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 ④、负责建立、健全矿井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⑤、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赶赴到现场组织抢救,事故后,认真组 织查找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⑥、负责监督和检查紧急避险系统有关人员基础知识的学习和业务知识的培 训工作,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⑦、负责监督硐室内设备、仪器的检修校验、维修工作,定期对设备、仪器 进行检查,到期或损坏的设备、仪器应立即更换,并做好记录。
3
⑩、避险小组负责人还应对避险人员心理进行安抚、组织互救。 ⑪、避难小组负责人负责与指挥中心保持联系,报告井下灾害变化情况和 硐室内人员情况。 ⑫、推举值班人员,每组 1-2 名,每隔 4 小时换班,值班人员要随时观察 硐室内各传感器和供气系统情况,出现问题要立即进行处理并报告避险小组负 责人和指挥中心,其余人员就地休息。 ⑬、值班人员每隔 60 分钟进入过渡室,通过防爆密闭门上的观察窗观察硐 室外的安全状况;及时向避险小组负责人汇报。 ⑭、每隔 4 小时,避险小组负责人向每个避险人员发放一包压缩饼干和一 瓶纯净水。 ⑮、硐室内的所有避险人员应尽量保持安静,最好闭目休息,保持体力。 ⑯、外界情况安全,适合逃生条件时,避难小组负责人应立即报告指挥中 心,等待指示。 ⑰. 硐室内所有避难人员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安静;严禁在无接到指挥中 心命令前擅自离开避难硐室。 ⑱、专人管理,矿井应建立避难硐室专门的管理制度,设专人管理,定期 检查。按相关规定对其配套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或调校,发现问题及时 处理,确保设施完好可靠。 ⑲、避难硐室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参数安全值表 参数名称 氧气浓度(%) 一氧化碳(ppm) 二氧化碳(%) 甲烷浓度(%) 温度(℃) 湿度(%) 空气压力(Pa) 安全值 18.5%~23% ≤24 ≤1.0% ≤1.0% ≤35℃ ≤85% ≥100

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1. 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矿山领导班子、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技术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以及煤矿工人的安全生产规定和责任。

2.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安全风险评估与管控、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3. 作业环境与设施管理制度:确保矿山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建立作业场所与设施的安全检查、维护与管理制度,包括矿井通风系统、安全通道、防火措施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4. 安全培训与教育管理制度:建立员工安全培训与教育的管理制度,包括煤矿安全标准与规程的培训、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事故应急演练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5. 安全监督与检查管理制度:建立煤矿安全监督与检查的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监督检查的频率、内容和方法,以及对违反安全规定和行为的处罚和处理程序。

6. 事故调查与处理管理制度:建立煤矿事故调查与处理的管理制度,包括事故的报告、调查与评估程序,以及对事故责任的追究和处理措施等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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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公司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公司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公司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百五十九条矿井紧急避险系统由矿技术负责人负责,按国家安监总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组织有资质的部门设计、建设、验收,达到标准。

第一百六十条矿井编制的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采区设计及作业规程中必须有紧急避险系统的相关内容。

矿井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隔离式自救器。

突出矿井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超过500m范围内应建设采区避难硐室或设置救生舱,非突出矿井掘进面1000m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救生舱。

第一百六十一条紧急避险设施由矿保安区或救护队安排技术人员和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待用状态。

第一百六十二条紧急避险设施应有简明、易懂的使用说明,指导避险矿工正确使用。

第一百六十三条应定期对避险设施及配套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并按期更换产品说明书规定需要定期更换的部件及设备。

必须保证储存的食品、水、药品等始终处于保质期内,外包装应明确标识保质日期和下次更换时间。

每3个月对配备的气瓶进行 1 次余量检查及系统调试,气瓶内压力低于8MPa寸,应及时补气。

每1 0天对设备电源(包括备用电源)进行1次检查和测试。

第一百六十四条每年对避险设施进行 1 次系统性的功能测试,包括气密性、电源、供氧、有害气体处理等。

第一百六十五条避险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维护处理。

采掘区域的避险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停止采掘作业。

第一百六十六条矿井建立健全紧急避险设施的技术档案,准确记录紧急避险设施安装、使用、维护、配件和给养更换等相关信息。

第一百六十七条矿井应将正确使用紧急避险设施作为入井人员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确保所有入井人员熟悉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掌握紧急避险设施的使用方法,具备安全避险基本知识。

第一百六十八条矿井对紧急避险系统进行调整后,应及时对入井人员进行再培训,确保所有入井人员准确掌握紧急避险系统的实际状况。

第一百六十九条矿井应每年开展一次紧急避险应急演练,建立应急演练档案,并将应急演练情况报公司。

石关煤矿紧急避险管理制度与技术档案整理

石关煤矿紧急避险管理制度与技术档案整理

石关煤矿紧急避险管理制度与技术档案整理简介本文档旨在整理石关煤矿紧急避险管理制度与技术档案的内容。

紧急避险管理制度和技术档案是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区的生产稳定起着关键作用。

紧急避险管理制度1. 紧急避险组织体系- 设立矿山救护中心,明确救援指挥部、救援队伍和救援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 制定矿山紧急避险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

2. 紧急避险设备和装备- 定期维护和检查紧急避险设备,确保其完好可用。

- 购置和配备紧急避险装备,包括呼吸器、救生绳索等。

3. 紧急避险演练和培训- 定期组织紧急避险演练,提升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 开展紧急避险培训,提高矿工的自救互救意识和技能。

技术档案整理1. 矿山地质勘探档案- 整理矿山地质勘探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等文件,记录矿山的地质情况和可能的风险。

2. 矿山安全监测档案- 整理矿山安全监测数据和报告,包括瓦斯浓度、温度、地震等监测指标的记录。

3. 矿山设备维护档案- 记录矿山设备的维护情况,包括设备的检修记录、更换记录等。

4. 矿山事故档案- 整理矿山事故的调查报告、事故处理记录等文件,总结事故原因和救援经验。

结论石关煤矿紧急避险管理制度和技术档案的整理对于矿山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健全的紧急避险组织体系、配备先进的紧急避险设备和装备,以及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可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矿工的安全意识。

同时,整理和归档矿山的地质勘探、安全监测、设备维护和事故等档案,有助于总结经验教训,提高矿山管理水平和安全风险的识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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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东山镇沙地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编制:宣威市东山镇沙地煤矿日期:二零一四年二月十日目录紧急避险系统要紧机构人员配备 (1)紧急避险系统各单位治理责任制 (2)紧急避险系统治理及维护人员值班制度 (7)紧急避险系统人员岗位责任制 (8)紧急避险系统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8)紧急避险系统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 (9)紧急避险系统维护、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 (10)紧急避险系统设备定期检查和校准制度 (11)紧急避险系统检查、维修人员操作规程 (12)紧急避险系统永久避难硐室操作规程 (13)紧急避险系统避险设施治理制度 (15)紧急避险系统维护治理、药品食品更换制度 (19)紧急避险系统培训制度 (21)紧急避险系统功能测试、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 (22)紧急避险系统应急演练制度 (24)紧急避险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25)紧急避险系统设备故障处理期间安全措施 (27)紧急避险系统应急措施 (29)紧急避险系统硐室维修制度 (30)紧急避险技术资料治理制度 (31)避难硐室响应组织流程 (35)紧急避险系统要紧机构人员配备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精神,规范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治理工作,充分发挥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在安全避险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成立紧急避险系统治理机构。

一、组织机构为了规范和促进矿井下安全避险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治理工作,矿成立紧急避险系统领导小组。

组长:李启兴副组长:徐祥能成员:余世才、余先进、陈兴华、李启焦二、治理职责1、负责领导全矿职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2、负责对全矿紧急避险系统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措施的落实。

3、负责监督检查并建立、健全紧急避险系统各级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责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

4、负责建立、健全矿井紧急避险系统治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5、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赶赴到现场组织抢救,事故后,认真组织查找事故缘故,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6、负责监督和检查紧急避险系统有关人员基础知识的学习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提高职工队伍素养。

7、负责监督硐室内设备、仪器的检修校验、维修工作,定期对设备、仪器进行检查,到期或损坏的设备、仪器应立即更换,并做好记录。

紧急避险系统各单位治理责任制一、技术部责任制1、负责在编制矿井及采区设计中,明确避难硐室的位置和规格,并及时安排硐室的施工打算,保证实现“三同时”。

2、负责审查避难硐室施工规程,确保规程内容符合各项规定和设计要求。

3、监督避难硐室的施工,确保硐室断面符合设计要求。

4、加强避难硐室的检查,负责对失修硐室及相关巷道安排维护,确保完好。

5、负责提供避难硐室设计地点的地质资料。

6、严禁将避难硐室建设在地质构造地点和围岩破裂带,选择围岩坚国地点。

二、机电部责任制1、负责避难硐室内机电设备检查治理。

2、杜绝避难硐室电器设备失爆。

对电器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分析缘故,制定措施,落实处理。

3、负责避难硐室的供电设计,为永久避难硐室提供双电源。

三、通防部责任制1、在矿井延深、采区设计中,提出避难硐室的建设要求,并督促设计单位完成设计。

2、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完成避难硐室的设计,并指导有关单位完成避难硐室的安装施工。

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完成。

3、负责监督通防科对避难硐室的日常维护治理。

4、组织各有关单位完成避难硐室的验收交接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完成竣工资料。

5、负责编制避难硐室救灾演练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生产调度责任制1、负责调度避难硐室的工程进展情况,汇报相关领导和部门。

2、负责协调避难硐室的施工工作,保证调避难硐室建设所需的材料、设备优先运输。

为调避难硐室的施工提供便利条件。

3、负责调避难硐室救灾演练的指挥调度。

4、对避难硐室存在问题处理情况调度考核。

五、安检部责任制1、负责检查落实负责避难硐室的施工安全措施落实,保证措施落实到位,措施不到位的执行有关处罚规定。

2、负责参加避难硐室的施工质量验收,并进行考核。

同时参加避难硐室的竣工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3、负责全矿下井人员培训,保证下井人员熟悉避难硐室的使用条件和硐室内设备的使用方法。

六、供应部责任制依照各维护单位提供的避难硐室材料打算,及时按照要求组织供货。

治理人员及各工种避难硐室责任制一、总经理责任制1、负责解决避难硐室建设所需的资金和维护资金,负责解决避难硐室日常治理和维护人员,并对避难硐室建设提出要求,确保避难硐室建设和维护正常进行。

2、监督检查和落实上级下发有关避难硐室的规定和标准,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

二、生产副矿长责任制1、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避难硐室的建设与安装,并提出建设要求,确保按期完成。

2、解决建设和安装避难硐室所需人员、材料和设备。

3、检查避难硐室的维护治理情况,并提出奖罚意见。

三、总工程师责任制1、把好避难硐室的设计关。

在采区设计、水平延深及采掘工程设计中,明确避难硐室的建设位置和规格,确保硐室设计和布局符合要求。

2、审签避难硐室设计和施工规程,并监督设计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3、负责检查避难硐室的日常治理维护情况,发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机电副矿长责任制1、负责避难硐室内机电设备检查。

2、杜绝避难硐室电器设备失爆,对出现的机电问题负责组织处理。

3、负责避难硐室的供电,确保供电可靠。

五、安全副矿长责任制1、负责检查避难硐室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

2、参加避难硐室的竣工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

3、负责检查下井人员的避难知识培训,保证下井人员熟悉避难硐室的使用条件和硐室内设备的使用方法。

六、机电副矿长责任制1、负责避难硐室内机电设备检查治理。

2、杜绝避难硐室电器设备失爆。

对电器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分析缘故,制定措施,落实处理。

3、负责避难硐室的供电设计,为永久避难硐室提供双电源。

七、通防副矿长责任制1、在矿井延深、采区设计中,提出避难硐室的建设要求,并督促设计单位完成设计。

2、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完成避难硐室的设计,并指导有关单位完成避难硐室的安装施工。

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完成。

3、负责监督通防科对避难硐室的日常维护治理。

4、组织各有关单位完成避难硐室的验收交接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完成竣工资料。

5、负责编制避难硐室救灾演练方案,并组织实施。

八、技术部长、副部长责任制1、负责在编制矿井及采区设计中,明确避难硐室的位置和规格,并及时安排硐室的施工打算,保证实现“三同时”。

2、负责审查避难硐室施工规程,确保规程内容符合各项规定和设计要求。

3、监督避难硐室的施工,确保硐室断面符合设计要求。

4、加强避难硐室的检查,负责对失修硐室及相关巷道安排维护,确保完好。

5、负责提供避难硐室设计地点的地质资料。

6、严禁将避难硐室建设在地质构造地点和围岩破裂带,选择围岩坚国地点。

九、调度室主任、副主任责任制1、负责调度避难硐室的工程进展情况,汇报相关领导和部门。

2、负责协调避难硐室的施工工作,保证调避难硐室建设所需的材料、设备优先运输。

为调避难硐室的施工提供便利条件。

3、负责调避难硐室救灾演练的指挥调度。

4、对避难硐室存在问题处理情况调度考核。

十、供应部长责任制依照各维护单位提供的避难硐室材料打算,及时按照要求组织供货。

十一、其余各工种责任制1、参加矿组织的避难硐室知识培训,熟悉避难硐室的使用条件和硐室内设施的使用方法。

2、参加矿组织的避难硐室演练,并按要求操作。

紧急避险系统治理及维护人员值班制度1、为了强化治理,确保紧急避险系统的正常进行,避难硐室治理及维护人员必须每天有人值班,实行24 小时值班责任制度。

2、紧急避险系统值班人员必须执行24小时轮流值班,及时组织人员处理紧急避险系统存在的问题和系统安全隐患,保证系统的完好性。

值班人员必须熟悉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差不多情况,负责对系统的故障情况做好值班记录。

当系统发出警报、断电、馈电异常、系统故障等信息时,要及时上报矿调度室并组织相关维护人员进行处理。

3、值班及维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待命保证通讯、通信畅通。

不能由他人代替。

吃饭时必须给调度请假,但不能超过40分钟,严禁喝酒。

4、严格执行汇报制度,对发觉的问题、隐患应及时汇报上级部门及领导,严禁漏报、瞒报,汇报不及时要追究责任。

5、值班人员要按要求做好当日值班的各项记录。

对发生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汇报情况要认真进行记录。

对当日收到的文件、措施、通知等资料必须及时贯彻,并统一归档治理。

6、紧急避险系统值班人员应经常亲临现场,检查紧急避险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现场落实维修人员督促整改,对一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落实人员,限定时刻整改。

7、矿调度室为“六大系统”值班总指挥部,负责“六大系统”整体的人员组织及指挥协调工作。

紧急避险系统人员岗位责任制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依照国家、上级单位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坚决执行紧急避险系统的工作任务并组织落实。

2、明确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完善的目标、任务及进度安排。

负责审查紧急避险的相关制度,并严格监督落实。

3、明晰自身职责,负责协调紧急避险系统的各项工作。

4、负责组织紧急避险系统设备的检修、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工作,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5、当紧急避险系统发生故障时负责组织现场抢修,并对事故进行追查,分析缘故,制定防范措施并贯彻执行。

6、全面掌握紧急避险系统的运转及检修状态,保障紧急避险系统的设备完好,系统运行正常。

7、负责紧急避险系统的设备、设施、材料备用情况的治理,并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紧急避险系统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矿井紧急避险系统的技术治理和资料治理工作。

2、及时了解现场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掌握施工动态,并做好施工技术指导工作。

3、定期对技术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并将有关问题、隐患情况及时上报。

4、加强对紧急避险系统施工现场的检查和技术指导工作。

5、全面掌握矿井紧急避险系统动态,合理的安排紧急避险工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6、有技术资料必须统一归档,并有专人保管。

紧急避险系统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系统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对上班交接留下的问题,负责组织落实、监督,做到落实到人,同时不定时检查系统岗位人员在岗位情况。

2、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3、关于系统中出现的问题需及时、快速地组织有关人员或单位进行处理,使阻碍的时刻降到最低限度。

4、关于当班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拿出意见,亲临现场组织实施,重大事故要及时按事故程序向值班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5、坚守岗位,覆行职责,对当班系统存在问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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