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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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模版(六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模版(六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并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原则是: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明确、追究到人。

第四条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责任追究。

第五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应依法、公正、公平、公开进行。

第二章安全事故的分类和级别第六条安全事故按照事故的重大程度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三个级别。

第七条一般事故是指发生后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对人员、财产造成轻微影响的事故。

第八条重大事故是指发生后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对人员、财产造成较严重影响的事故。

第九条特别重大事故是指发生后造成多人死亡或者对人员、财产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事故。

第十条安全事故的级别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确定,并上报企业领导层备案。

第三章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程序第十一条发生安全事故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现场勘查、证据收集、事故分析等工作,确定安全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第十二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程序包括事故调查、责任认定、追究程序三个环节。

第十三条在事故调查环节,事故调查组应进行现场勘查,收集相关证据,进行调查取证,听取事故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陈述和解释,并编制详细的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四条在责任认定环节,事故调查组应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并按照事故的级别、责任人的职务和责任等因素,确定责任的严重程度。

第十五条在追究程序环节,根据责任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教育、警告、罚款、停职、降职、撤职、辞退等。

第十六条对于特别重大事故的责任追究,应进行严格的法律程序,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安全事故责任的划分第十七条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包括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共同责任。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处理制度(3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处理制度(3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处理制度是指为保障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对事故责任进行追究和处理的一套制度措施。

正是通过这样的制度,才能够形成一个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起一种有力的责任追究机制,有效地强化对事故责任的追究与处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一、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基本原则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处理制度应当围绕以下几个基本原则进行设计和建立。

1.法律依据原则:以法律法规为基础制定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相关制度,确保责任追究合法、公正。

2.主体责任原则:严格落实企业领导者对安全生产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主体责任,确保安全责任追究的全面性和一致性。

3.严惩与挽救相结合原则: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要依法进行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对于能够认错悔过、改正错误的责任人,要给予必要的教育和帮助,引导其重新规范行为。

4.事故形成原因全面性原则: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背后导致事故的所有责任人,确保责任的全面追究和处理。

5.信息公开与民主监督原则:对于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结果以及处理过程,应当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责任追究的主体1.企业责任追究:企业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发生在企业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并应依法严肃追究其责任。

2.主管部门责任追究:对于未履行监管职责、违法违规行为的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3.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对于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无论其是否在现场,都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对于命令、强令他人违反安全规定的责任人,也应当进行责任追究。

三、责任追究的程序1.事故调查和定责:由专业的事故调查机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定责,并形成相关报告。

2.责任追究单位的报批:事故责任追究报告应当提交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批复,确保责任追究的程序合法和科学。

3.责任追究与处理:依据调查报告和主管部门批复的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行政处罚、经济赔偿或者刑事追究等。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5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5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无论是因生产活动还是其他原因所致。

第三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应坚持“责任明确、追究公正、惩罚有力、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每个单位的领导人员应当带头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分为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系统责任三个层次。

第二章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第六条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当及时进行责任认定,明确责任人。

第七条对于直接导致安全事故的人员,应当追究直接责任。

第八条对于安全事故中没有直接导致事故的人员,但其行为或者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或者扩大的,应当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第九条对于安全事故中暴露出的制度缺陷、运行不畅等问题的,应当追究系统责任。

第十条对于受伤人员及其家属,应当积极开展善后工作,保护其合法权益,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第三章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程序第十一条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程序如下:(一)事故发生后,立即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牵头的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

(二)事故调查组应当全面搜集、核实相关证据,查清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三)事故调查组应当依法听取事故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意见,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四)根据事故调查结果,进行责任认定,明确责任人。

(五)对于直接责任人,应当依法进行相应处罚,确保其承担相应责任。

(六)对于主要领导责任人,应当追究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

(七)对于系统责任人,应当调整、完善相关制度,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第四章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执法机关和处罚措施第十二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应当由相关部门主管的安全生产执法机关进行。

第十三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口头警告或批评教育。

(二)书面警告或批评教育。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五篇)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五篇)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一、总则为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结合河务局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条例。

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原则。

它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重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二、事故调查第一条事故发生后由单位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第二条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第三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四条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五条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部门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部门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

第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第八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二)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四)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安全事故责任和追究制度(四篇)

安全事故责任和追究制度(四篇)

安全事故责任和追究制度是指依法对发生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的安全事故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其目的是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强化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一、安全事故责任制度安全事故责任制度是指对安全事故发生后,依法对责任主体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根据责任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责任:1. 事故责任人责任:指在安全事故中具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包括事故发生时在岗位上的责任人员和与事故发生有关的管理人员。

他们应当承担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并依法接受相应的处罚。

2. 上级部门责任:指企事业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或者地方政府部门对下级单位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或者过程监管职责,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3. 安全管理责任: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该责任主要针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

4. 监管责任:指政府相关部门或者其他监管机构未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进行责任追究的具体措施和程序。

一般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 事故责任认定:通过调查和鉴定,确定安全事故责任人、上级部门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主体,并对其责任进行认定。

2. 责任追究程序:在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的程序。

3. 处罚措施:对安全事故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主体,根据其责任程度和情节轻重,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追究等。

4. 监管措施:对涉事单位和责任人,在事故责任追究的同时,加强对其日常安全管理的监督,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过明确责任主体以及追究的程序和措施,强化了安全管理的约束力和惩戒效力。

同时,责任追究制度也能够提高责任意识,促使相关主体加强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在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过程中的决策、程序和方法。

第三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一项必要的制度,其目的是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水平。

第四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障相关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应当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相适应,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形成良好的氛围。

第二章责任主体第六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主体是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

第七条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最终责任。

第八条相关责任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依据其职责范围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九条安全责任主体应当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追究责任的程序第十条在发生安全事故后,企事业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安全事故调查程序,组织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

第十一条在调查分析过程中,要全面、客观、公正地查明安全事故的基本事实、直接原因、间接原因,找出责任主体。

第十二条根据调查分析结果,责任主体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般情况下,负有直接责任的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员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三条在确定责任后,企事业单位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对责任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监管,以防止类似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追究责任的方法第十四条对负有责任的主要负责人,可以采取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等处罚措施。

第十五条对负有责任的相关责任人员,可以采取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罚措施。

第十六条在情节较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事故中,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6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6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为了确保我校安全工作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防止相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学校发生安全事故,保障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郑州航空港区第十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工作是全体教职工的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责任人本学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晋升资格,视其情节轻重扣减期末综合考核分,触及法律的依法处置。

一、学校各部门责任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和班主任为具体负责人。

对未按照《郑州航空港区第十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履行职责,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有关责任人,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有关人员相应处分。

班主任和配班教师负有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教育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教育和报告,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甚至辍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并记录在案。

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

对辍学的学生要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工作,定期做好及家访工作。

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

任课教师对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学校德育组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对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入门登记制度,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对于老弱病残和不负责任的门卫学校不得录用。

校总务处要负责检查全校的门窗、标志牌和其他财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问责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问责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问责制度范文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安全责任事故的追究问责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安全责任事故的追究问责工作。

第三条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要坚持“事故有责、责任必追”的原则,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第四条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机制,强化安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提高防范和处置安全责任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是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防范和减少安全责任事故的重要前提。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应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将安全纳入重要考核指标。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人是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的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责,必须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人具有以下职责:(一)制定、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的安全生产方案和制度,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二)对重大安全风险进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化解;(三)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四)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五)督促本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和排查工作,及时纠正安全隐患;(六)定期组织安全生产验收和评估,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七)对本单位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八)其他由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职责。

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职责不力,导致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进行追责,包括警告、记过、降职、责令辞职等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清退或撤销职务。

第三章安全培训和教育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应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度,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养。

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应及时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3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3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一)生产车间、各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的考核。

(三)加强公司内部伤亡事故管理。

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上报、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工作。

(四)集团公司的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具体落实由安全技术部、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共同负责。

(五)对因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不力、安全资金投入不到位、“以包代管”、“以租代管”等导致发生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依法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及相关主管人员的责任。

(六)对已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处罚按事故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区分对待,事故性质恶劣或事故程度严重的上报有关部门处理;除此之外,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进行事故责任追究。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2)是指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通过调查和认定事故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和处罚措施的制度。

其目的是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秩序,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事故调查: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确定事故的原因、经过和责任,采取合理的调查手段和方法,获取相关证据和资料。

2. 责任认定:根据事故调查的结果,认定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人、管理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等。

3. 处罚措施:对认定的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责任追究、经济赔偿等。

处罚的方式和程度根据事故性质和责任人的情况而定,可以采取警告、罚款、停工整改、吊销执照等多种形式。

4. 救济机制:对受害者提供相应的救济措施,包括医疗救治、经济赔偿、心理疏导等,保障其合法权益。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实施方法和程度,但其核心目标都是为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个人权益。

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3篇)

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3篇)

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对安全质量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及其责任,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制定本责任追究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社会组织等。

三、责任主体及其责任1. 单位:(1)单位是安全质量事故的主要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并落实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单位领导者是安全质量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质量工作负总责,并要求下级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质量管理职责。

(3)中层管理人员应当执行单位领导者的安全质量工作要求,并及时报告安全质量风险和问题。

(4)一线员工应当按照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操作规程,发现安全质量隐患和问题,及时报告并配合处理。

2. 个人:(1)个人应当具备安全质量意识,自觉遵守安全质量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确保个人行为不对他人和公共安全构成危害。

(2)个人参与安全质量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依法接受追究。

四、责任追究的原则1. 事故责任追究无论单位还是个人,都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不得随意扩大追究范围或漠视事实和证据。

2. 追究责任应当坚持严格与公正相结合的原则,对于违法行为和过失行为,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3. 追究责任应当明确责任界限,对于领导者和工作人员,应当依据其职责和失职的程度,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五、责任追究的程序1. 事件发生后,单位应当及时启动事故调查程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调查工作。

2. 调查组应当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进行调查,做出客观、公正的结论。

3. 调查结论应当及时上报单位领导者,由单位领导者根据调查结论确定责任并做出处理决定。

4. 对于因个人违法行为或过失导致的安全质量事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移交给相关执法机构进行处罚。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4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4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一、前言安全生产事故是具有突发性、随机性和严重危害性的事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为了保障公司员工的安全,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并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责任追究机制,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追究原则1. 生命和人身安全第一原则:公司以员工的生命和人身安全为最高价值,一切安全生产事故都要以防止人员伤亡为首要考虑。

2. 事故责任明确原则: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必须依法追究事故责任,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程度进行责任划分。

3. 事故相对调查原则:追究责任必须以实际发生的事故事实为依据,实施相对调查,杜绝主观臆断和错误判断。

4. 追溯追究原则: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追究,不受时间限制,即使事故发生后多年,对相关责任人也要进行合理的追责。

5. 多方面追究原则: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追究,不仅考虑责任人本身的失职责任,还要考虑企业的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三、责任追究的主体1. 事故责任追究小组:由公司领导、工会代表、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组成,负责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追究责任。

2. 责任人员:包括直接责任人员和管理责任人员。

- 直接责任人员是指在安全生产事故中直接负有责任的人,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当等致使事故发生的员工。

- 管理责任人员是指企业管理层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管理职责的人员,如生产主管、安全主管、车间主任等。

四、追究的程序与方法1. 事故调查程序(1) 报告和召集: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责任追究小组成立,由小组负责召集相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

(2) 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小组组织调查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采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并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

(3) 整理和分析:责任追究小组对调查所得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调查报告。

(4) 提交报告:责任追究小组向公司领导汇报调查结果并提交调查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地防止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事故的行政责任,保证员工生命安全,防止企业财产受到重大损失,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健康稳定发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

2、安全事故划分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安全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3、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诫免、免职、撤职、降级、开除八种。

4、矿山部发生重伤以上的安全事故,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定性,矿山部班子成员由公司追究其行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矿山部发生重伤事故或重大隐形事故,矿山部班子成员责任由公司追究其行政责任,对矿山部有关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工区跟班管理人员、班组长、安全员、事故责任者一律降一级,情况严重的开除公司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6、对矿山部重点工程,大型设备安装工程实行安全质量项目负责制,在服务期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分。

7、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全面或隐患排查后没有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分管负责人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8、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后,因措施没有及时落实,不按时整改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对相关负责人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9、因技术管理不到位、技术管理失误而发生安全事故,对专业副总、部门负责人、技术员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10、因措施审查不认真造成技术指导上,出现失误而发生安全事故,对参与审查的有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11、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未能及时补充安全措施,因此发生安全事故,对有关分管技术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12、规程措施未进行技术交底和贯彻,不履行签字手续,因此造成安全事故,对有关技术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13、无安全操作规程、无措施施工、违反规程措施施工而发生安全事故,对专业部门分管责任人、坑长、队长、班组长、安全员及其他责任人分别给予经济处分。

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5篇)

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5篇)

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一)为规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4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等”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或知情人员就近用电话等方式以最快速度向调度室汇报,矿长接到报告后,应当于____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2.事故报告要及时、准确、完整,对事故不得迟报、谎报、漏报或者瞒报。

3.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的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事故报告后,又出现新的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三)事故抢救1.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及时了解清楚事故情况,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按顺序通知有关人员并在领导未到达现场前指挥救援;需要外部援助的电话召请救护队;需要医疗救护____医疗单位。

2.矿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救灾指挥部,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相关的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的证据;需要移动的现场物件,应当做出标记,留影像资料。

(四)事故调查分析1.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煤矿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矿属各部门、单位应配合事故调查分析。

2.事故调查分析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3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3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原则和具体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要坚持以下原则:1. 事故责任主体的追究原则;2. 追究责任与事故性质、后果相适应的原则;3. 追究责任与责任人的过失程度相适应的原则;4. 追究责任与责任人的管理层级相适应的原则;5. 追究责任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事故责任的追究第五条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追究是依据《安全生产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中涉及的违法行为和责任主体进行追究。

第六条对于安全生产事故中涉及的直接责任人,责任追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 给予警告、记大过等纪律处分;2. 追究刑事责任;3. 经济赔偿;4. 解除劳动关系;5. 其他适当的处罚。

第七条对于安全生产事故中涉及的间接责任人,责任追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 给予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2. 经济赔偿;3. 调整岗位职责;4.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第八条对于安全生产事故中涉及的监管部门和有关人员,责任追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 给予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2. 追究行政责任;3. 经济赔偿;4.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第九条对于安全生产事故中涉及的其他责任主体,责任追究由有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条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后果以及责任人的过失程度进行综合评估,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和处理。

第三章责任追究的程序第十一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责任追究的程序包括事故调查、责任认定、证据收集、听证会、处罚决定等步骤。

第十二条责任追究的程序一般按照以下顺序进行:1. 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全面深入的事故调查;2. 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中涉及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3. 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保责任追究过程的证据完整性和有效性;4. 依法依规进行听证会,听取当事人的申辩意见和各方的证词;5. 根据调查和听证会的结果,进行处罚决定,并告知当事人。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4篇)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4篇)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杜绝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并适用于相关职工、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方。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主要任务是:明确责任范围,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机制主要由以下几个环节组成:安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问责处理和纠正措施。

第五条安全事故调查的目的是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主体,准确客观地评估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响,为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第六条责任认定的目的是根据安全事故调查的结论,明确事故责任主体,并划定其责任范围。

第七条问责处理的目的是根据责任认定的结果,对责任主体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处理,以起到警示、威慑的效果。

第八条纠正措施的目的是根据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结果,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二章安全事故调查第九条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展开调查,调查小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成员应具备相关技术和专业知识。

第十条轻微事故应当由安全员或分管负责人负责调查;一般事故应由安全监察部门负责调查;重大事故应当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参与调查的成员应来自有关部门及事故直接相关的单位。

第十一条调查时,应遵循客观公正、全面细致的原则,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方,并出具调查报告。

第十二条调查报告应详细记录事故的发生经过,对事故的原因进行客观分析,评估事故的危害程度和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调查报告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个月内上报有关部门,并抄送相关责任方。

第三章责任认定第十四条在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调查报告的结论,依法追究责任,认定责任主体。

第十五条责任认定应遵循依法查清事故责任的原则,综合考虑事故成因、责任主体的职责和过失等因素。

第十六条责任认定的结果应包括对责任主体负有的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以及责任主体应承担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5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5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明确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机制,以完善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管理人员、执行人员等。

第三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是指对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根据相关规定,对造成事故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目标是明确责任,促使责任人改正问题,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同时通过追究责任,起到威慑和警示作用,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五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原则是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合理有效。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责任主体、追究程序和追究的依据。

第二章责任主体第七条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主体包括企事业单位、相关管理部门和责任人。

一、企事业单位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主体,负有事故预防、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的职责。

二、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对事故责任人的追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责任人是指直接参与事故发生或者管理事故发生地点的人员,包括安全负责人、班组长、工程师、操作人员等。

第三章追究程序第八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程序分为预防、调查、处理三个阶段,具体如下:一、预防阶段: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预防机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开展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调查阶段:在发生安全事故后,企事业单位应立即开展调查工作,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人,并将调查结果报告给相关管理部门。

三、处理阶段: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九条在安全事故发生后,企事业单位应当立即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

调查组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并且应当具有必要的调查工具和设备。

第十条调查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中铁____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____地铁项目经理部____年____月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1、轻伤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要立即报告本单位的安全员和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要在____小时内采用电话等方式报告公司安质部,并随即上报《伤亡事故登记表》,在适当的时间由项目安质部____进行事故分析。

2、重伤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要立即报告本单位的安全员和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要在____小时内采用电话等方式报告公司安质部,并随即上报《伤亡事故登记表》,在适当的时间由单位负责人____进行事故分析,在____天内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3、死亡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要立即报告本单位的安全员和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要在____小时内采用电话等方式报告公司安质部,并随即上报《伤亡事故登记表》。

公司安质部,应立即报告集团公司和当地的安全主管部门,并由公司领导____进行事故分析,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同时配合当地安全主管部门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在当地安全主管部门提出结论性意见后,把事故报告和结论性意见一同报集团公司结案。

4、当伤情暂时无法确定时,应先汇报事故的经过等情况,待情况明确后再做补充。

5、不论轻伤、重伤、死亡事故都要在月底的事故报表中按规定填写、统计。

6、任何单位都不得瞒报事故和以重报轻,一经发现将收回安全奖励、加倍处罚,并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和行政处罚,必要时将按局责任追究制进行责任追究。

7、各单位要积极地采取措施预防和防止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同时要注重发挥安全专业人员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积极性,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控网络。

8、各类事故发生后均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和处理。

9、发生责任伤亡事故,按以下规定办理:9.1、项目部发生一次一人重伤事故,上报公司由公司给予事故项目部主要领导警告处分,分管领导记过处分。

9.2、项目部发生一次两人重伤事故,上报公司由公司给予事故项目部主要领导记过处分,分管领导降级处分。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四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四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租汽车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在特大事故中被认定负有领导责任的,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外,按照《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责令公司停业整顿,可处____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处其法定代表人____元以上____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出租汽车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机构负责人在重大责任以上事故中被认定负有管理责任的,因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缓报的,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处罚外,公司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行政处分。

三、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发生一般交通责任事故的,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对驾驶员给予经济处罚,酒后驾车或将车交无证人员驾驶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一年内连续发生重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两次以上(含两次)的,出租汽车公司同驾驶员解除合同关系。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二)是指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对责任人进行追究和惩处的制度。

其目的是保障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事故预防意识和责任意识,减少和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对引发事故的负责任人进行追究,包括事故直接责任人、事故间接责任人、事故相关部门或单位的领导责任人等。

责任追究的目标是查明责任、制止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从根本上提高生产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责任划分:对事故发生中的责任方进行划分,包括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领导责任人等,明确责任范围。

2.责任追究程序:对责任追究的程序进行规定,包括事故调查、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听证等程序。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五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五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做到责任事故处理有制可依,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责任追究原则1、领导:谁主管,谁负责2、教师:有工作岗位就有安全责任3、上课:谁上课,谁负责4、活动:谁组织,谁负责5、学校安全事故责任人由董事长负责(二)事故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在明确责任科室和具体负责人的同时,学校将在每学期开学初和各科室以及具体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完善保障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复、类似事故,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

倘若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制,视事故的性质,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世纪英才外国语学校二o一四年____月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二)为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制度》、《教师护送学生制度》,保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及时处理,特制定我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主要职责1、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班级、各特种教室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

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应急措施1、每天保证教师值班:早上7:20到校,中午放学时待全部学生离校方可下班。

若在校门口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一名值班人员把学生送往医院,另一名值班人员通知其家长,并及时报警。

2、班主任教师负责____学生站队放学,分成东、西、北三路纵队,做到校大门外____米内不解散。

3、各班选出一名安全监督员,每日在教室、校门口检查,制止不安全行为。

4、学生有病有事须请假,无故不到者必须在____小时内上报班主任。

若查实学生离家出走或被坏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校长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十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十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_______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和单位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保障企业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条企业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行政正职、各项目部经理、各工程队队长对下列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规定交纳安全教育基金,并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火灾事故;(二)交通事故;(三)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四)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六)其他安全事故。

第三条事故单位、事故责任人和责任人交纳安全教育基金如下:1、轻伤事故。

负伤率在____‰以内(含____‰),对事故单位不予处罚。

若负伤率超过____‰,事故单位交纳安全教育基金____元;事故主要责任者和负责人各交纳安全教育基金____元。

2、重伤事故。

凡发生一起重伤事故,取消事故责任单位全年安全奖的____%,事故责任单位交纳安全教育基金____元,事故主要责任者和责任人各交纳安全教育基金____元。

多人重伤按人数乘金额计算,且取消全年安全奖。

3、死亡事故。

一次死亡一人,取消事故单位全年安全奖金,事故单位交纳安全教育基金____元,事故主要责任者和负责人个交纳安全教育基金____元的罚款,一次死亡二人,处罚将按一人情况的____%。

4、交通肇事。

机电设备、火灾事故单位按直接经济损失的____%交纳安全教育基金。

5、如上级派事故调查组,执行上级事故调查组的决定。

第四条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隐患,但尚未发生事故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

对有现实危险的应责令停止作业,消除隐患,拒不执行者,其责任单位交纳安全教育基金____元,责任人交纳安全教育基金__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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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地防止事故发生,严肃追究事故的行政责任,保证员工生命安全,防止企业财产受到严重损失,法规和公司安促进公司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发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全生产文件规定,特制本制度。

定分析、性责任确认责任追究安全事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界定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非人身伤害事故按1 集团公司的规定界定。

、遵循原则2依法追究的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热法⑴只的最基本原则,也就是说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必须有法律依据。

有依法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才能体现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公正性。

⑵平等追究的原则。

平等追究,首先是指对每一个事故的责任者,都应该一视同仁,有责任、有违法行为就应当受到追究。

同时,对于同样的违法行为应当受到同样的追究,体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⑶严格追究的原则。

违法必严是一贯原则,就是说执法要不折不扣,准确无误。

3、公司成立由公司安全第一责任者——经理任组长的安全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必须坚持尊重科学、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一事故一分析一处理,每次的责任追究情况都要形成书面材料。

..4、发生事故后,按公司《事故报告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制度》找出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其它原因,认定事故性质、类型,分清事故责任,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和其他责任者。

5、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凡在公司权限范围内的,必须依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责任者严肃的行政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

6、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及责任单位的个人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它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各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必须积极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不得阻挠、干涉、隐瞒事故真相、包庇事故责任人。

8、各单位、部门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9、任何单位和个都有权报告安全事故,有权向公司职能部门举报本单位不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者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

10、对事故责任者的行政责任追究及经济处罚执行公司有关文件规定。

..事故报告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制度一、总则全体电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关系极大。

电力工业的安全生产,业员工必须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指示。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保证安全生产。

、目的1加强电力安全事故的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应急处置工作,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控制、减轻和消除《生产安全电力安全事故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事故等级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

是指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0人及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级:发生重大事故的。

是指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级:发生较大事故的。

是指造成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级:发生一般事故。

..万元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10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车间负责人报1经济损失较小的事故,发生非伤亡、告,车间负责人向公司领导汇报;公司领导立即启动相应救援预案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小时、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公司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2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市、区)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 3 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 (1)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 (3))(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5)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6)可以先事故快报的内容可以适当简化;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报事故总体情况。

、事故发生后,公司有关车间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5及相关证据,任何车间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抢救人员、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摄录音像资料. .等,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6、任何车间和个人发现事故发生,或者发现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等行为的,有权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三、事故调查1、事故调查应当按照事故的等级分级组织。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调查。

2、发生非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轻微事故的调查。

由公司领导(经理、副经理)组织调查小组,组员中包括安全培训科,生产技术科,环保、计量科以及有关车间的负责人,有关专业人员,由经理(副经理)主持调查。

事故调查报告必须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完成。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⑴事故发生单位概况;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⑶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⑷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⑸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处理建议应当包括给予其行政处罚、处分的依据、种类、决定机关等内容;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⑺其他必要内容。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四、事故处理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的事故处理工作由上级部门实施。

2、非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轻微事故处理由公司事故调查小组..负责。

做到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应受到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安全投入保障管理制度一、目的保证安全资金的有效投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三、职责1、经理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资金;2、经营副经理负责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3、公司安全培训科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经理汇报。

四、工作内容1、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

2、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⑴安全技术:以防止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职业危害和减轻劳动强度为目的的一切措施。

如购置或维护安全防护装置、消防设施、监测仪器、安全工具、设备、信号和联锁装置等。

⑵职业卫生:为改善劳动环境,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而采取的一切消除危害人身健康的措施。

如购置或维护尘毒排除回收装置、通风降温设施和消除噪音等。

⑶辅助建筑及设施:有关保证员工劳动安全卫生所必须的设施及一切措施。

如建设或维修更衣室、淋浴室、卫生间等。

..⑷安全教育宣传方面:编制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教材、购置图书、仪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应急救援演练、安全展览、出版安全刊物及所需的设备、材料、设施等项的支出。

⑸科研方面:安全技术试验研究所需的仪器、设备、材料等的费用支出。

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⑺安全生产评价、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⑻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的检测、校验方面的支出。

⑼安全生产检查与评比的支出。

⑽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3、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⑴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资金占固定资产更新和改造资金的比例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

所需设备、材料需纳入物资供应计划,切实予以保证。

⑵日常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4、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各车间、科室根据本车间、科室安全生产的需要,提出年度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报公司安全培训科。

安全培训科将各车间、科室的使用计划整理、归纳编制出公司的年度使用计划(讨论稿)并交公司领导讨论通过,经理批准。

⑴使用①一般情况依据年度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实施。

②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调整时,相关车间、科室提出调整意见,报公司安全培训科,安全培训科会同有关科室研究同意后,报经理批. .准,报经营副经理备案。

方可进行调整。

③遇到紧急的,年度计划中没有列入安全整改项目,相关车间、科室可以提出紧急安全整改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报主公司安全培训科同意,报总经理批准,报经营副经理备案,再进行实施。

⑵使用过程,编制的年度安全生产资金不足有缺额时,应及时追加投入资金额,新增的计划仍按上述审批的要求执行;年底,若年度安全生产资金有盈余,可累计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5、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监督管理⑴安全培训科建立安全生产负责使用台帐。

⑵安全培训科有权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⑶经理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

检查内容包括:检查安全培训科安全费用使用的台账、报表等;检查实物与账册是否相符;检查报销手续是否齐全,报销凭证是否有效;综合办财务设置科目与列入科目、记帐是否符合要求。

⑷处置: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进行整改。

对于违章违纪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严重的按公司奖惩制度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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