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课件第二章 著作权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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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指的是什么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指的是什么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指的是什么
享有著作权的主体即著作权人,有分为两种,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

著作权的主体就是创作著作的人。

在著作权主体中,作者属于第一著作权主体或原始著作权主体,作者对于自己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具有不可剥夺性。

例如:张某犯罪后被判刑,剥夺了政治权利,并进行了劳动改造,但其依然对其创作的作品具有著作权。

1、公民,公民创作出了一部作品,那么公民当然可以是著作权的主体。

另外一种则是作者通过合同,向他人转让部分著作权中财产权的一部分或者全部。

其被转让者具有该作品的部分著作权。

2、外国人创作的作品如果第一次是在中国发表的话,那么该外国人在中国享有著作权,即外国人也可以成为我国著作权主体。

3、由法人、非法人单位自行承担责任、主持、创作的作品,那么该法人、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即成为著作权主体。

4、国家也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具体情形很多,如已经去世的作家把作品赠送给国家的,国家接受的,国家此时成为著作权主体。

著作权的客体,就是《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就是由著作权主体创作出来的作品,包括的范围较广,有文学领域的,有科学领域的,有艺术领域的等等,主要包括以这些形式创作出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等作品:文字类的作品;口述类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等艺术类作品;美术、建筑类作品;摄影类的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的软件类作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类作品。

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几种
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包括哪些。

著作权

著作权

第一节著作权概述一、著作权的概念二、著作权的特征1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而专利权的客体是发明创造、商标权的客体是商标。

2 著作权是自动产生无须国家的授权程序。

3 著作权在内容上同时具备财产权和人身权两种权利。

第二节著作权的客体一、作品的概念(独创性——独立完成没有抄袭别人,类似无所谓)(某种有形形式复制——能够固定在载体上)二、作品的构成要件(一)作品的积极要件,即必须具备的要件1 作品必须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

2 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

3 作品必须能够以有形的形式加以复制。

(二)作品的消极要件,即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1 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作品。

注意只能是违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所制定的法律才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不包括违反了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部委规章在内。

例如专门或者主要是宣传色情和暴力的作品、煽动分裂国家等犯罪行为的作品等等,即为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而不受法律保护的作品。

2 属于下列由著作权法明确排除的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官方正式译文。

这些文件就是要公开给大众,让大众自由利用的,所以不赋予其著作权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译文是指“官方正式译文”,而不是学者自己或者某个机构自己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的翻译,若是这些译文,则仍然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未经许可不得利用。

(2)时事新闻。

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时事新闻本身,而不能是有关时事新闻的著作,也不能是有关某项时事新闻所进行的评论等。

所谓时事新闻是指纯事实性的陈述,不包含个人创作因素在内的报道。

对此,《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

(时事新闻——仅新闻本身,新闻评论则受保护)(3)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三、作品的具体类型(了解)四、作品的分类(一)原作品与演绎作品(演绎作品——依据原作品进行再创作)1 翻译作品。

第二讲 著作权法PPT课件

第二讲 著作权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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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图形作品(graphic works),是指为施工、生 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 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 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模型作品(model works),是指为展示、试验 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 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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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著作权法保护计算机程序具有以下优点: 第一,该保护在国际上已达成共识,有助 于在世界范围内获得有效保护;第二,在 保护方式上,由于著作权的取得比较方便、 简捷,所以计算机程序能迅速及时地获得 保护;第三,在诉讼中,权利人可根据著 作权法迅速有效地采取控制盗版的措施。 因此,将计算机程序作为文字作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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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计算机软件 (computer software)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 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 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 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 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 者符号化语句序列。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 序和目标程序。
2.长期性。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由集体 经过长期的、不间断模仿而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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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变异性。由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由 群体不断模仿而实现的,因此其本身处
4.继承性。虽然民间文学艺术有不断变 化的特征,但同时又有一系列相对稳定 的因素,世世代代继承流传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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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集体性上看,它 与一般作品的“作者”概念显著不同; 从继承性上看,它又缺乏著作权法所规 定的“独创性”;从长期性上看,它又 有进入公有领域之嫌。所以,国际上一 般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称为“民间文学 表现形式”,以区别于普通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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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第8款将计算机 软件作为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一类作品, 但鉴于其特殊性,该法附则第58条又注 明其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目前 即2001年12月20日国务院公布的《计算 机软件保护条例》。根据该条例,计算 机软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获得法 律保护:

第二章 著作权法

第二章  著作权法
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限制 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 (1)非职务作品,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第 50年的12月31日 (2)职务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 31日 (3)电影、电视、录像和摄影作品,首次 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第四节邻接权
一、邻接权的概念和范围及一般性规定 二、出版者享有的邻接权 三、表演者享有的邻接权 四、录音录像制作者享有的邻接权 五、广播电台、电视台享有的邻接权
作品的种类
根 据 作 系 先 后 的 关 国 籍 的 上 托 是 础 否 否 是 基 联 造 创 人 委 创 造 为 是 还 否 是 行 成 品 者 关 性 在 据 作 于 他 品 的 职 务 完 成 一 人 形 式 领 域 基 作 者 的 品 的 完 是 现 容 存 根 是 据 根 作 据 作 创 造 品 表 内 人 作 品 的 为 根 多 根 据 作 品 据 作 根 据 根
邻接权的概念和范围
邻接权是指为保护表演者或演奏者、录音录像制作 者或广播组织在其公开使用作者作品、各类艺术表 演或向公众播送时事、信息及在声音或图像有关的 活动方面应得的利益而给予的权利,包括: 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 利;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 利; 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 的权利
著作权的主体
作者 自然人作者,包括公民作者和外国人作者 法人或其他组织
特定情况下著作权主体的确认
权 主 家 作 因 法 律 体 规 定 成 为 著 作 后 著 或 织 止 人 理 组 、 终 的 法 主 体 在 主 体 管 更 体 作 权 主 作 权 体 权 著 主 体 体 体 集 体 织 变 主 著 作 的 权 主 主 主 体 体 权 的 为 著 明 作 权 权 权 主 主 不 著 作 作 作 权 权 权 主 组 作 后 体 国 著 权 作 他 为 著 亡 作 份 品 的 著 著 著 作 作 的 的 的 著 著 死 人 其 作 其 然 者 身 作 品 品 品 的 的 自 体 作 托 作 作 作 品 品 委 职 务 视 影 辑 作 作 编 合 作 绎 演

第二章 著作权法

第二章  著作权法

作品一般应具备的以下条件: 1、作品是表现作者的思想和情感的智力创造成果。 2、作品必须可依附于一定的物质载体加以表现。 3、作品必须是作者创造性劳动的产物,是作者独立构思、 独立创作完成的。 4、作品应具有可复制性。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010修改为法 律 对作品出版、传播的监督管理;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 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 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即指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 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1、自然人作者,包括公民作者和外国人作者。 2、法人或其他组织作者。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的规定,由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总之,如无 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为作者。
著作权法
第一节 著作权的客体与主体
一、著作权、著作权法的概述

1、著作权,亦称版(Copyright), 是指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 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各项专有 权利。

2.版权、作者权、著作权 版权——英美法系的称呼,原意是书籍的复制权,来源于 安娜女王法令。 作者权——大陆法系国家的称呼。他们认为,在著作权中 人格权是首要的,财产权次之。 著作权——来源于日本,由日本著名教育家福泽谕吉根据 英文copyright创造的。 著作权一词上世纪初从日本传入我国,1910年大清著作权 律首次采用。 1991年著作权法“本法所称的著作权与版权系同义语”。 2001年著作权法“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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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平面到立体复制的问题 案例 圆谷制作株式会社诉 上海豫园商城国际购物 中心有限公司 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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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械表演权 案例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收 费争议
❖ 信息网络传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王蒙等六作家分别诉世纪互联通讯技术有
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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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著作权的取得
❖ 实质条件 《伯尔尼公约》第2条(1)“文学艺术作品”一语,包括文学、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 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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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 品的权利;
❖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 曲、篡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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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著作财产权
著作财产权是著作权人利用、传播其作品的权利, 从权能上可分为著作权人自己利用、传播其作 品的权利、许可他人利用、传播其作品的权利 以及转让权。从作品的使用方式上可分为:
第二编 著作权法 第二章 著作权法概述 第一节 著作权和著作权法
一、 著作权的概念 (一)著作权的概念
广义著作权
邻接权(作品传播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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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权与版权(copyright)的关系:同 义语。《著作权法》第六章附则,第56 条: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
(二)著作权与工业产权 二、著作权法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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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著作权制度的起源和发展
❖ 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 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 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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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制权:从维度上看,复制可以分为三 类:从平面到平面的复制、从平面到立 体的复制以及从立体到平面的复制。从 载体上看,最初的复制主要是将作品复 制在纸张等介质上,后来随着科学技术 的发展,人们又将作品复制在胶片、磁 带、录像带、磁性光盘和计算机内存中。

著作权的客体

著作权的客体

第二节著作权的客体【学习目标】1、掌握作品概念和它具备的条件。

2、了解著作权法在实践生活中的应用。

【自主预习】一、填空1、著作权的客体即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是指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的智力成果。

3、作品所涉及的领域包括()领域。

4、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条件有()、()、()二、案例分析1、甲乙均是摄影师。

甲于某风景区拍摄风景照片一张。

乙从未看到过甲的照片,但乙在同一风景地游览时,碰巧在同一拍摄地点,以同样型号的照相机、同类型的胶卷,以同样的取景等拍摄了一张照片,几乎与甲的一样,一般人难以用肉眼辨别出其中存在的微小的差异。

请问乙的照片具有独创性吗?2、一名政治家进行了演讲,在场的近百名记者中只有一名记者用他独有的速记方法准确地记录下了演讲者所说的每一个字。

请问该记者的记录稿是否是他的作品?【课堂探究】1、张继刚和高金荣谁拥有《千手观音》版权?2、作品的特点和它所具备的条件?3、著名电影《五朵金花》的作品标题受著作权法保护吗?【质疑解惑】1、张继刚和高金荣谁拥有《千手观音》版权?2、达芬奇与西班牙画家萨尔瓦多达利的蒙娜丽莎中,后者的作品是否具有创新性?【整理升华】一、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二、著作权法客体著作权客体的条件:第一,作品产生于文学、艺术和科学等的领域内。

第二,作品的内容须具有独创性,且须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作品必须能够以某种有形形式表现出来。

第四,作品须能够被复制。

第五,作品的形式和种类须符合法律规定。

【巩固提高】1.名词解释(1)作品(2)文字作品(3)口述作品(4)音乐作品(5)戏剧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时事新闻2.单项选择题(1)著作权法保护的是()。

A.思想 B.思想的表达 C.创作行为 D.作者的人格(2)下列关于戏剧作品的表述错误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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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知识”是指人的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 “产权”即所有权,包括财产权、人身权。 “知识产权”的涵义由法律直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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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发现权:是指发现人对自然现象、特性的
新发现或在理论上概括出新的原理或对自 然规律的新认识、得出新的定理所享有的 权利。 发现权制度是一种奖励制度。
• 发明权:是指发明人对其新创造的能够被
➢与债权的区别:知识产权为绝对权、
债权为相对权;
➢与物权的区别:1、权利标的不
同;2、独占性、专有性和排他性 上的区别;3、权利的实现途径不 同;4、期限不同;5、价值的规 定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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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著作权法 一、著作权的概念
著作权是指作者对自己的文学、 艺术和科学创作作品依法享有的 各项专有权利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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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著作权的历史沿革:
1、财产权时期,不承认在知识产品上存在权 利。
2、印刷出版时期,保护印刷出版商的利益。 3、著作财产权时期,确立了作者的主体核心
地位。 4、著作人身权的出现,重视作者的人格利益。 5、著作权的新发展,这一时期知识产权法凸
显四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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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特点:
➢国际著作权保护体系逐渐形成; ➢新的著作权权项和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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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品之无形相对于动产、不动产 之有形而言,具有不同的存在、利 用、处分形态:
➢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不发生消灭知识产品的事实处分与有形
交付的法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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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从公用领域向专有领域 逆转的三种情况:
➢实行登记制的国家,作品创作完
成后登记,发生逆转;
➢非本国国民创作的作品,在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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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新”文具店经理向当地法院起诉, 要求法院制止那两家印刷厂未经许 可擅自印制本店帐簿和表格的行为, 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4、第二章著作权客体PPT课件

4、第二章著作权客体PPT课件
【自由撰稿人状告北大教授出版教材抄袭案】
2021/3/10
在确认抄袭行为中,往往需要与形式上相类似的行 为进行区别: (1)抄袭与利用著作权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
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 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 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胡戈复制了陈凯歌电影作品《无极》中部分电影镜 头。
注意:不是任何以文字形式表达的作品都是 2021/文3/10 字作品,如书法。
2. 口述作品,即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 品,例如演说、授课、法庭论辩等等。口 述作品应该有相对的完整性,能说明一定 的问题或者抒发某种情感,具有起码的独 创性。人际间随意的、没有什么价值的谈 话并不能成为口述作品。另外,宣读讲稿 也不产生口述作品,而只是对文字作品的 一种再现。
2021/3/10
第四节 不受保护的对象
B、时事新闻
就时事新闻而言,如果是指新闻事件本身,则 作为客观现象根本就不是智力成果;如果是指新 闻报道,就应该区别对待。对于那些较长篇幅的 报道,其作为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性质属于共 识;而那些简短的消息,其本身一般都不具备独 创性,因而并不是作品,本来就不受保护。
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
2021/3/10
(3)抄袭与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 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据,一般由各国著作权 法自行规定其范围。凡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 一般构成侵权,但并不一定是抄袭。
(4)抄袭与巧合。著作权保护的是独创作品, 而非首创作品。类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独 立创作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戏剧作品是指供舞台演出的作品,例如话 剧、歌剧、地方戏等。
曲艺作品是指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 品,例如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

第二章 著作权 知识产权

第二章 著作权 知识产权

藏家撤下该画,但收藏家不同意。画家认为收藏家侵犯
了自己的著作权,故提起诉讼。 • 请问:该收藏家是否侵犯了画家的著作权?为什么?
第三节 著作权的内容
• 著作权的内容指著作权主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民事
权利的统称。 • 大陆法系强调著作人身权的重要性; • 英美法系将著作权理解为一种经济财产权,立法 中仅仅保护著作财产权。 • 我国法律保护的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
二、著作权的继受主体
1、继承人:主要针对自然人的著作权。
–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后,其著作财产权利在法 定保护期限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所享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 可以作为遗产,在公民死亡后由其继承人继承。
–依法继承原始主体著作财产权的继承人,成为著作权
法律关系中的继受主体。
• 我国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条件:一是独立开
发;二是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 软件著作权对象的限制:只保护作品的表
达,不延及作品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 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练习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
是( )
A.用C++语言编写的计算机程序
B.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
C.建筑施工图纸
D.法院的判决书
(9)对于相关当事人行为的认定,下类意见中何者正确?
为什么? A、刘某在手稿上扉页上的表示,是行使著作权的行为 B、王子将手稿出借与孙某,侵犯了刘某的著作权 C、孙某刊印手稿得到了刘子的同意,属合法行为 D、孙某以“内部资料”的形式刊印手稿,不属于发表行为
二、著作权的继受主体
4、受让人
–创作作品的作者有权向他人转让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利。 –转让著作财产权的具体内容由转受让双方签订的书面 转让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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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已修改为)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
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 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二)不适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1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
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 官方正式译文; 2 时事新闻; 3 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2、署名权 指作者在创作的作品及其复制件上标记姓名
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 3、修改权 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持作品完整权 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二、财产权利
一)概念及特征 著作财产权是著作权人基于对作品的利用带
来的财产收益权。 其特征为: (1)著作财产权可以许可他人使用也可以转
让; (2)著作权中的财产)概念 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
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 成果。(《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二)构成要件 1 应是思想或情感的表现; 2 应具有独创性或原创性; 3 应能以有形的形式复制。
三)辨析 临摹绘画、与他人雷同之作、 教师课堂教学、 自然风景照、教学辅导书的提纲、 试卷、天气预报
第四章 著作权的取得与期间
一、著作权的取得 原始取得——自动取得 继受取得——继承或受让 二、著作权的期间
第五章 著作权的主体和著作权的归属
一、 作者
二、著作权的归属
三、案例分析
一、 作者
一)作者的概念 所谓作者就是指设计并完成即创作文学、艺术、科
学作品的人。 二)作者的认定 一般情况下,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特定条件下,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 特定条件指: ①该作品的创作由单位主持; ②该作品的创作代表了单位的意志; ③该作品的创作由单位承担责任。 三)作者的认定方式 如无相反的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为作者。

著作权法概述、客体

著作权法概述、客体
财产权利有期限保护;可转让;可继承。 著作权人死 后,可由其 继承人保护。
第二章 著作权的客体

一、作品的概念
作品是指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 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 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


二、作品取得著作权法保护的条件 (一)独创性 “独” : 独立构思创作完成。 “独”是“独一无二”、“首创”的意思吗? 小张小李都是摄影师,小张去趵突泉拍摄泉水喷 涌照片一张,小李不久也去济南旅游,碰巧在同 一拍摄地点,用同型号相机胶卷,几乎同角度和 光圈快门拍下几乎相同的的照片,小李的照片是 有独创性的作品吗?
MV的作品性质分析

如何理解DV的性质?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 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作品
四、著作权客体的排除领域

1、思想;

2、法律法规及官方文件; 试题的著作权分析


3、时事新闻;
4、操作方法、技术方案和实用功能
著作权
第一章 著作权法概述

一、著作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一)特许出版权 出版商的印刷特许权得到保护,作者的权利被 漠视。
中国宋代:禁擅镌 15世纪威尼斯:印 刷出版特许令

(二)现代著作权
作者的权利保护。
1709英:《安娜女王法令》 法:作者的精神权利保护


二、我国著作权法立法及修订情况 (一)1990年《著作权法》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汪峰叫停《春天里》引发版权之争”, ——一则报纸新闻标题
上世纪享誉世界的意大利钢琴家米开朗杰里,在开音 乐会时,很少理会每曲结束后观众热烈的掌声。当有 人指责他对于观众的热情过于冷漠时,他解释说: “观众的掌声是献给作曲家的,我只是在演奏。”

知识产权法学(著作权)课件

知识产权法学(著作权)课件
“电影作品” 是拍摄完成的影片,而不 是摄制完成之前的任何一个阶段性的成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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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 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工程设计图是是指利用各种线条绘制的、 用以说明将要制作的工程实物的基本结 构和造型的平面图案。
产品设计图是指用各种线条绘制的、用 以说明将要生产的产品造型及结构的平 面图案。
著作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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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民间文学艺术 作品保护由国 务院另行规定。
著作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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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指由身份不明的人创作, 经世代流传保存和发展的属于民族文化遗产的 作品。 按其表现形式分,可以分为四类:
具有语言形式的民间故事、传说、童话、谜语、 谚语等;
具有音乐形式的民间音乐、民歌、民谣等; 具有动作形式的民间舞蹈、游戏等; 具有物质形式壁画、剪纸、刺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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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作曲家石甲对“娃娃哈”一词是否享有著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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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汉字组合的词组能否成为著作权法保护 的对象。
[案情]著名作曲家石甲于1954年11月创作了儿童 歌曲《娃娃哈》,1956年首次发表。这首歌反映了 祖国少年儿童幸福、愉快的生活,其歌词简洁明 快,朗朗上口。歌名“娃娃哈”是作者通过对生 活的感受而提炼、创造出来的,反映了娃娃们笑 哈哈乐哈哈的意思,是很精炼的音乐文学语言。 这个词组未见于词典辞书中。此歌发表后在全国 有相当的知名度。1989年,某市成立了娃娃乐营养 食品厂,随后组建了娃娃哈集团公司,该公司以 “娃娃哈”为文字商标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并被
著作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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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杂 技 技戏是艺 巧等指术 表通杂作 现过技品 的形、 作体魔 品动术 。作、 和马
著作权篇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指的是什么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指的是什么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指的是什么著作权这个范围有⼏个分类,不管是影视作品还是⼀些⽂章等等,都是属于著作权,⽽且在⽹络上⾯流通的很多⽂章都是已经被授了权的,但是有个别是属于侵犯著作权的⾏为,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指的是什么享有著作权的主体主要是作者,也可以是除作者之外的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或其他组织。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包括⽂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

著作权的内容主要是著作权⼈的权利义务。

著作权⼈对其作品享有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同时著作权⼈也应尽⼀定的义务,即对其权利作了适当的限制。

著作权客体的条件第⼀,作品产⽣于⽂学、艺术和科学等的领域内。

第⼆,作品的内容须具有独创性,且须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作品必须能够以某种有形形式表现出来。

第四,作品须能够被复制。

第五,作品的形式和种类须符合法律规定。

著作权客体作品的分类1、按照作品的表现形式不同,作品可分为⽂字作品、⼝述作品、⾳乐、戏曲、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等,这是对作品最常⽤的分类⽅法,我国著作权法采⽤这种分类⽅法。

2、按照创作⼈的不同,作品可分为⾃然⼈作品、法⼈作品、⾮法⼈单位作品。

3、按照创作⼈数的不同,作品可分为独创作品和合作作品。

4、按照创作⾏为的顺序不同,作品可分为原作作品和再创作品。

5、按照作品创作与职务的不同关系,作品可分为职务作品和⾮职务作品。

6、按照作品创作的根据不同,作品可分为委托作品和⾮委托作品。

保护期限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及其死亡后五⼗年,截⽌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年的12⽉31⽇;如果是合作作品,截⽌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年的12⽉31⽇。

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

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

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著作权作为一种知识产权的形式,是为了保护作品的创作人或者是著作权人的权益。

在著作权领域,存在着两个重要的概念,即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

本文将针对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进行深入探讨。

一、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的主体指的是享有著作权的人或者是法人团体。

在法律的规定下,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

举个例子来说,一个作家创作了一本小说,那么这本小说的著作权主体就是这位作家。

当然,如果这位作家是在某个公司工作的,那么根据合同的约定,可能著作权主体是公司而不是个人。

其实,著作权主体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是有所不同的。

在某些国家,如美国,法人团体和组织也可以作为著作权的主体。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司、机构等组织的知识产权。

因为某些作品的创作可能是由公司或团体的员工完成的,如果将著作权主体局限于个人,将无法保护这些作品的权益。

二、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客体指的是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具体作品。

客体可以是各种各样的表达方式,比如文字、音乐、绘画、摄影、电影、软件等等。

举个例子来说,一首歌曲、一幅画、一本小说、一个软件程序都可以被视为著作权的客体。

需要注意的是,著作权的客体应该是原创性的,即满足了独创性的要求。

也就是说,客体必须是作品创作者的智力成果,而不是简单的抄袭或模仿他人作品。

这是保护著作权主体权益的基本原则。

此外,著作权的客体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中可能有所不同。

不同国家对于著作权的保护范围、保护期限以及是否需要登记等方面有不同的规定。

因此,在跨国著作权保护中,需要根据具体国家的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申请和登记。

结语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是著作权法中两个重要的概念。

著作权的主体是享有著作权的人或者是法人团体,可以是个人、公司、机构等;著作权的客体是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具体作品,可以是文字、音乐、绘画、软件等各种表达方式。

保护著作权主体和客体的权益,有助于鼓励创作和知识产权的发展。

因此,在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中,需要重视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实施。

著作权客体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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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音乐作品。是指能够演唱或演奏以旋律节奏、合声进行组合, 以乐谱或歌词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如民歌、通俗歌曲、流行 歌曲、交响曲、弦乐曲、爵士乐、吹打乐等。 词与曲相结合构成音乐作品。歌词具有独创性,可视为文字 作品。音乐作品的特征有四个:时间艺术,流动艺术,产生音 乐与听音乐同时进行;声音是载体;声音的表现形式丰富,音 量、时间、和谐、旋律等;通过演唱、演奏来产生艺术效果。
• 那么,到底戏剧作品应该是剧本还是戏剧表演艺术呢?仁者见 仁,智者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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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曲艺作品。曲艺是我国特有的一种民间艺术,种类较多,主要是利用说、唱、弹等形式来表现它的艺术 性,其性质同音乐戏剧一样。曲艺作品是指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主要包括相声、快板书、梅花 大鼓、京韵大鼓、评书、评话、弹词、琴书等。
• 本教材所称著作权法的对象其实准确称谓应该是著作权的客体,也就是权利所及物。目前,不同的学者有 不同的看法,我赞成客体的称谓,因为与主体相对应。在这里我用了“客体”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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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广西广播电视报社与中国电视报社签订协议:中国电视报社向原告提供中
央电视台节目预告表,由广西广播电视报社在其报纸上刊登或转载,每期 付给中国电视报社稿酬80元。广西电视台与广西广播电视报社口头协商, 将其一周的电视节目预告表由广西广播电视报社刊登,每期付给广西电视 台稿酬100元。广西煤炭工人报社未经原告同意,自1987年起每周星期 一在其报纸上转载广西广播电视报社报纸中刊登的中央电视台、广西电视 台一周电视节目预告表。1988年2月1日和1989年5月8日,广西广播电 视报社在其报纸上两次发表声明:未经本报准许,任何报刊不得转载、刊 登本报一周电视节目预告,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著作权法ppt课件

著作权法ppt课件
最高法院其他有关著作权问题的通知、批复、复函、 意见等,表明了最高法院对于具体个案的态度,可 供下级法院在处理相似案件时参考。
7
二、作品
8
(一)作品的概念
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 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 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9
(二)作品的要件
作品是思想的表达 表达应具有独创性 表达具有可复制性
1
一、著作权法概述
2
(一)著作权的概念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 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著作权在我国著作权法中与版权在同一意义 上使用。
著作权是大陆法系的概念,在英语中译为 Author’s Right,原意为作者权;英美法系中 相近的概念为Copyright,我国译为版权。
3
(二)著作权法的渊源
《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录制者和广播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织 罗马公约》:我国于1993年4月30日加入。
《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 议》:中国于2001年12月11日加入。
6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 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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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上海某作曲家创作了歌曲《春江花月夜》,歌词共四句, 其中有两句词“江上明月升,江畔花如锦”。江苏一中 学教师了解这一作品之后,发现这两句歌词与自己创作 的同名歌曲相同,遂起诉该作曲家抄袭侵犯其著作权。 被告在法庭辩称,自己与原告作品均系改变自唐朝诗人 张若虚的名诗《春江花月夜》中的名句“春江潮水连海 平,海上明月共潮升”,自己并未接触原告作品,两人 作品雷同纯属巧合。但原告证明自己寄给上海人民广播 电台的作品录音曾被被告借去参考,歌词也被被告拿去。 法院判决被告侵权成立。

知识产权法学(第二版)课件:著作权客体

知识产权法学(第二版)课件:著作权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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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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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客体
第一节 作品概述 第二节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 第三节 计算机软件
第一节 作品概述
一、定义 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
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 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作品由两个部分构成:一是思想内容, 二是表现形式。
二、作品的构成条件
著作权法所指的作品应当符合两个条件: 一个是形式条件,另一个是实质条件。
此处所说的“形式条件”,是指《著作 权法》第3条规定的作品的种类,即著作权 法所指的作品,首先必须是我国《著作权法》 第3条规定的一种作品形式,包括其他法律 法规规定的作品形式。
此处所说的“实质条件”,是指一个具 体的文学艺术表达形式须具备著作权法所规 定的独创性。
三、作品的类别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第3条将文学、艺
第二节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
一、概念和特征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是指来自某一
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 依据,由某一群体或一些个体所表达并被 认为是符合社区期望的作为其文化和社会 特性的表达形式,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 头相传,包括语言、文学、音乐、舞蹈、 游戏、神话、礼仪、习惯、手工艺、建筑 术及其他艺术。
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分为9类,具体如下: 文字作品 口述作品 戏曲作品 美术作品 建筑作品 摄影作品 电影类作品 图形(模型)作品 计算机软件
四、不适用著作权法的对象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 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 的文件及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表达形式的传承性 。
2.创作元素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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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条例》第二条
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 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 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 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 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
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 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 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
共利益。-《著作权法》第四条
违禁作品
结合2007年中美知识产权纠纷谈谈我国著作权法是 否应该保护违禁作品?
伯尔尼公约
第十七条 如果本同盟任何成员国的主管当局认为有必
要对于任何作品或制品的发行、演出 、展出, 通过法律或条例行使许可、监督或禁止的权 力,本公约的条款绝不应妨碍本同盟各成员 国政府的这种权力。
➢ 音乐作品: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 不带词的作品
➢ 戏剧作品:话剧、歌剧、地方戏曲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 曲艺作品: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
表演的作品 ➢ 舞蹈作品: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
的作品 ➢ 杂技艺术作品: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
➢ (八)计算机软件
➢ 由计算机执行的程序和相关文档
➢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作品 ➢ 问题:
➢ 计算机软件可以受著作权法保护吗???
三、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
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 摄制在一定物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 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 传播的作品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 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 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 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 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 模型作品: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 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表现的作品
➢ (四)美术、建筑作品
➢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 或者其他方式构成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 型艺术作品
➢ 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 意义的作品
➢ (五)摄影作品
➢ 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 形象的艺术作品
➢ (六)电影作品及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 作品
案例分析著作权链接\乌苏里船歌案.ppt
2011年《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你认为我国应该如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 定。-《著作权法》第八条
第三节
计算机软件的保护
本条例所称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软件),是指 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2013年《计算机软件保
著作权法课件第二章 著作权的客体
第一节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一、作品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概念
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够以 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著作权法实
施条例》第2条
构成要件
独创性中的“独”的含义
情形一:从无到有的创造 情形二:以他人已有作品为基
础进行再创作,由此产生的 成果与原作品之间存在着可 以被客观识别的、并非太过 细微的差异。
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 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采访受著作权法保护吗?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著作权法》第五条 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2010年
删除)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
用户手册等。- 2013年《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三条
“独创性”中的“创”的含义
1.不同于专利法中的“创造性” 2.并不意味具有高度文学和美学价值,但要求创
造性不能过于微不足道
二、作品的分类
➢ (一)文字作品
➢ 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的形式表现的作品。
➢ (二)口述作品
➢ 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 品。
➢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练习题
以下各项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有: A、万年历 B、元素周期表 C、三角函数表 D、通用会计账册表格 E、研究元素周期表的科普读物
第二节
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
概念
民间文学艺术是指某一民族或某一地区人民的传统艺 术表达,如民间传说、民间诗歌、民间音乐、民间舞 蹈、民间服饰、民间建筑和民间宗教仪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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