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管理制度 涉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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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安保保密管理制度范本

涉外安保保密管理制度范本

涉外安保保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确保我国涉外安全,维护国家利益,保护涉外活动中的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在境外进行的外交、外贸、军事、科技、情报、援外等涉外活动中的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第三条保密义务1. 涉外活动参与者应当树立国家安全和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

2. 涉外活动参与者应当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资料、设备等实行严格保密,确保不泄露任何国家秘密。

第四条保密措施1. 涉外活动中的文件、资料、信函等,应当标明密级、保密期限和保密提示,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2. 涉外活动中的会议、谈话等,应当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禁止无关人员在场。

3. 涉外活动中的电子设备应当安装保密防护软件,禁止连接互联网等公共网络。

4. 涉外活动中的涉密载体(如文件、资料、设备等)应当随身携带,不得随意存放或邮寄。

5. 涉外活动参与者不得在私人通信和社交平台中涉及国家秘密。

第五条保密管理1. 涉外活动组织单位应当设立保密管理组织,明确保密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涉外活动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2. 涉外活动组织单位应当定期对涉外活动参与者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其保密意识和能力。

3. 涉外活动组织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制度,明确保密流程和要求,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4. 涉外活动组织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外活动中涉及的国家秘密的审查和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保密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涉外活动中的保密违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上级单位或有关部门,并根据规定严肃处理。

3. 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国家秘密泄露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 对在保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未尽事宜,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另行规定。

2023年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

2023年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

2023年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涉外活动中的国家利益和保密信息安全,规范涉外活动的保密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涉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外事活动、国际交流、对外商务活动等。

第三条涉外活动保密管理是指针对涉外活动中的保密信息,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和管理制度,保护信息安全,防止泄密、妨害国家利益。

第四条涉外活动保密管理的原则是秘密性原则、必要性原则、限定性原则、责任性原则、检查性原则和惩戒性原则。

第二章保密责任第五条所有参与涉外活动的人员,包括组织者、执行者、参与者等,都应该履行保密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涉外活动中的保密信息,不得利用涉外活动获取的信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六条所有参与涉外活动的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组织者应组织相关培训,确保每位参与人员理解并遵守本制度和保密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涉外活动的组织者应制定保密责任书,由涉外活动参与人员签署,并建立相应的保密档案。

第三章保密措施第八条涉外活动的组织者应对活动过程中涉及的保密信息进行分类、登记和管理。

保密文件应加密保存,且只有相关人员获得权限才能查看。

第九条涉外活动中涉及的通信工具和设备应进行保密检测,确保信息传输过程中不被窃听和破解。

第十条涉外活动中的会议、演讲、交流等场合,应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参与人员范围、禁止携带录音录像设备等。

第十一条涉外活动中的涉密人员应依规定携带相应的保密物品,遵守涉外活动的保密要求。

第四章违规与处罚第十二条对于泄露涉外活动保密信息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对于组织者和参与者在保密措施方面存在失职或疏忽导致信息泄露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对于故意违反本制度的人员,一经发现将受到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者法律追责等相应处罚。

第十四条组织者应对涉外活动的保密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上级报告。

2023年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

2023年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

2023年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涉外活动的保密工作,确保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不受损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人员在国内外参与涉外活动的保密工作。

第三条涉外活动保密管理的原则是:保护必要的保密信息,促进对外交往与合作,防范泄密风险,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

第四条涉外活动保密工作贯穿于活动的筹备、组织、实施和后续的工作中,包括对参与人员的保密培训、保密责任的落实、保密措施的采取等。

第二章保密责任第五条所有参与涉外活动的单位和人员都应该严守保密责任,将涉外活动中的保密信息视为国家机密,严禁泄露、散布或利用于其他非法活动。

第六条涉外活动保密的责任主体有以下几个方面:1、组织机构负责制定涉外活动保密工作的制度和机制,组织培训和监督保密工作的落实;2、活动负责人负责组织活动的保密工作,确保活动过程中的信息安全;3、参与人员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保护涉外活动中的保密信息,防止泄露。

第七条密级分级制度1、涉外活动中的保密信息按照国家保密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密级分级,并在参与人员中明确告知;2、不同密级的保密信息应当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其安全性;3、不同密级的保密信息应当按照相应的流转程序进行传递。

第三章保密措施第八条对涉外活动中产生的保密信息,应当采取合理有效的保密措施,确保其安全性。

第九条涉外活动保密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参与人员应当签署保密协议,承诺确保活动过程中的信息安全;2、对活动过程中的重要场所和设备应当进行严格的监控和防护,防止外部人员的非法侵入;3、对活动中的电子设备、文件和资料应当加密处理,防止泄露;4、对活动人员进行保密培训,提高其保密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涉外活动保密的控制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活动过程中的外部人员应当经过认证才能进入活动场所,确保信息安全;2、严格限制对活动场所的人员出入,确保活动的安全性;3、对活动过程中的敏感信息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理,防止留下痕迹;4、对活动过程中的通信和网络进行加密和防护,防止泄露。

涉外工作保密管理制度

涉外工作保密管理制度

涉外工作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涉外工作中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外工作活动,包括对外交流、合作、谈判、会议、培训等涉及国家秘密或敏感信息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涉外工作保密管理坚持“预防为主、确保安全”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涉外工作保密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监督涉外工作的保密管理工作。

第五条涉外工作保密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涉外工作保密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制定保密制度、组织保密培训、开展保密检查等。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应明确一名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涉外工作的保密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保密范围与等级第七条涉外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保密范围和等级,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八条涉外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二)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四)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五)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六)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第四章保密措施第九条在涉外工作中,应采取以下保密措施:(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泄露;(二)加强涉密载体管理,严格控制涉密文件的制作、传递、使用和销毁;(三)加强涉密会议和涉密活动管理,确保涉密会议和活动的安全;(四)加强涉密人员管理,提高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能力;(五)加强保密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保密工作中的问题。

第十条涉外工作中,应遵守以下保密纪律:(一)不得擅自泄露国家秘密或敏感信息;(二)不得在非保密场所谈论涉密事项;(三)不得使用非保密通信设备传输涉密信息;(四)不得私自复制、留存涉密文件或资料;(五)不得将涉密载体携带出境或转交他人。

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

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

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对涉外活动的保密内容、方式和流程进行规定和管理的制度。

涉外活动是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外执行任务、参加国际交流、接待外宾等与国际事务相关的活动。

以下是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的一般要点:
1. 保密责任:涉外人员应当具备保密意识,了解涉外活动的保密重要性,并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

涉外人员需签署保密承诺书,接受相关培训。

2. 保密审批:涉外活动在进行前需要经过保密审批程序。

具体的保密审批流程和权限应当明确,由专门机构负责审批。

3. 保密管理措施:涉外人员在涉外活动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不随意泄露涉外活动的保密信息、不擅自向外界发布与涉外活动相关的信息、不接受外国情报机构的委托或收受财物等。

4. 保密信函和设备管理:对于涉外活动期间产生的涉密信函、文件和涉密设备,应当进行严格的管理,确保其保密性。

5. 员工培训和监督:涉外人员应当定期接受保密知识培训,提高其保密意识和能力。

同时,应建立涉外活动保密管理的监督机制,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6. 违规违法行为处罚:对于违反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法律制裁。

7. 保密教育宣传:加强对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的宣传,提高全体涉外人员的保密意识,增强保密工作的重要性。

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应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来确定,同时要遵循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

由于不同国家和组织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因此,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是需要定制化和灵活性的。

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范文一、背景与目的涉外活动是指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与外国单位或个人进行业务洽谈、合作交流、学术研讨、文化交流、考察访问和人员培训等活动。

为了维护企事业单位和国家的安全利益,保护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并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制定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涉外活动中的信息保密工作,确保涉外活动的安全与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组织的所有涉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与外国单位或个人进行的业务洽谈、合作交流、学术研讨、文化交流、考察访问和人员培训等活动。

三、保密责任1. 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建立健全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明确保密责任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确保其了解保密政策和保密要求;2. 保密责任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和保密意识,严守保密法律法规,履行保密义务,且签署保密承诺书;3. 保密责任人员需对所知悉的涉外活动保密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四、涉外活动保密措施1. 保密审查所有涉外活动计划在实施前,应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活动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及其他敏感信息;2. 信息加密涉外活动中的涉密信息应进行加密传输,确保不被非法获取;3. 会议保密涉外活动中的会议或研讨会应限制参加人员,确保只有经过审批的人员才能参与,并签署保密承诺书;4. 文件保密涉外活动中产生的涉密文件应妥善保管,限制阅览和复制,并在使用后及时销毁;5. 访客管理访问单位内部的外国人员应进行身份审核,限制其进入与涉密信息相关的办公区域;6. 网络安全涉外活动中使用的网络设备和系统应具备安全防护措施,并对关键信息和系统进行加密和备份。

五、保密违规处理1. 对于涉外活动中的保密违规行为,将根据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解除聘用合同以及法律追究;2. 对于故意泄露涉外活动保密信息的人员,将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3. 对涉孙外活动中泄露保密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将采取法律手段追责,追究其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涉外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范本

涉外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涉外安全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涉外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从事涉外活动的其他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涉外安全保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二)分级管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三)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四)教育与奖惩相结合。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涉外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涉外安全保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涉外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涉外安全保密工作规划和措施;(三)组织、指导、检查、督促涉外安全保密工作;(四)处理涉外安全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各级涉外部门应当设立安全保密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涉外安全保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涉外部门安全保密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本部门涉外安全保密工作计划和措施;(三)组织开展涉外安全保密教育和培训;(四)监督、检查、督促本部门涉外安全保密工作;(五)处理本部门涉外安全保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第三章安全保密措施第八条涉外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第九条涉外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二)熟悉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涉外安全保密工作要求;(三)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保密意识。

第十条涉外活动中,应当采取以下安全保密措施:(一)严格执行保密审批制度,对涉密文件、资料、数据等实行分级管理;(二)加强对涉密设备和场所的安全防范,确保涉密信息不泄露;(三)对涉外活动中的信息进行审查、过滤,确保信息安全;(四)对涉密人员进行岗前保密教育培训,提高保密意识;(五)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在涉外安全保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涉外保密管理制度

涉外保密管理制度

涉外保密管理制度1. 声明涉外保密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涉外机构及其职工的国家安全和紧要利益,避开涉外机构因不当处理涉密信息而带来的不良后果。

本文将阐述涉外保密管理制度的范围、管理机构、内容、操作流程等方面的内容。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涉外机构及其职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构:1.驻外使领馆、领事馆、代表处;2.涉外企业、涉外非营利组织、涉外讨论机构等;3.参加涉外会议、活动、考察、接待、组织等。

3. 管理机构本制度的管理机构为涉外机构的保密委员会,负责订立、修订、解释和执行本制度。

保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订立涉外保密管理制度,派遣保密工作人员,并组织开展保密教育和培训;2.批准涉外文件、资料、报告等的密级,协调决议涉外信息、技术的保密措施;3.监督、检查、评估涉外保密工作,并依照规定对涉外职工进行保密审查和事故调查处理。

4. 内容4.1 保密制度涉外机构应当建立涉外保密管理制度,并明确保密工作的紧要性和保密等级等要素。

涉外保密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保密工作的组织体系和保密工作人员派遣;2.涉密信息、技术的保护措施和管理要求;3.涉密文件、资料、报告等的密级和处理要求;4.保密审查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4.2 保密培训为提高涉外职工的保密意识和思想觉悟,涉外机构应当定期开展保密教育和培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政策的宣扬教育;2.涉密信息的识别、辨别、辨别及涉密技术的使用要求;3.保密过程中的保密隐患和安全风险。

4.3 保密程序涉外机构应当订立并实行保密程序,涵盖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涉外文件、资料、报告等的存储、传输、处理、销毁要求;2.向外部供给涉密信息、技术的程序和范围,要确保外部渠道的可信度;3.涉外职工的保密守则和保密义务,包括用工前的保密审查要求。

5. 操作流程5.1 密级管控涉外机构的保密委员会应当对涉外文件、资料、报告等信息进行密级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依据《国家保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涉外文件、资料、报告等信息的保密等级;2.对涉外文件、资料、报告等信息实行定期复查、修订、变更和撤销密级制度。

2023涉外工作保密管理制度_涉外工作保密管理制度范本

2023涉外工作保密管理制度_涉外工作保密管理制度范本

2023涉外工作保密管理制度_涉外工作保密管理制度范本涉外工作保密管理制度篇1一总则1.为加强对外科技交流中的保密工作,保障国家秘密的安全,促进对外科技交流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2.本制度所称对外科技交流活动是指我校职工在境外或境内参加的有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参与的科学技术开发、讲学、进修、培训、学术会议、文献资料交换、考察、谈判、合作研究、合作设计、合作调查、合作经营、种质资源交换、展览和咨询等活动。

二组织管理3.保密提醒(1)涉密人员出境参加对外科技交流活动,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办理出境审批手续时,应当告知其《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守则》,要求其在《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义务承诺书》上签字,承诺履行保密义务,并填写《对外科技交流涉密人员登记表》(DUT-BM-94)。

最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所有资料转交保密工作办公室备案;(2)一年内数次出境参加对外科技交流活动的涉密人员,可以每年提醒一次;(3)涉密人员在境内参加对外科技交流活动,应当提前通知保密工作办公室,并填写《对外科技交流涉密人员登记表》(DUT-BM-94),保密工作办公室提醒其遵守保密守则,并记录在案。

4.接待来访、参观(1)涉密课题组和部门,一般不接待来访、参观,确有需要时,填写《涉密部门涉外活动登记表》(DUT-BM-98),确定访问或参观的范围,规定参观路线,由专门工作人员陪同;(2)参观过程要控制人员,禁止拍照、录像等;(3)各课题组接待来访人员时,应做好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并对失、泄密事件的后果负责;(4)来校采访的记者,须持正式记者证。

采访有关涉密科学技术研究的内容应事先同国防科学技术研究院、新闻中心商定,报道内容须经保密审查,不得泄密。

5.交流、合作(1)科学技术研究的内部刊物、书籍和秘密资料、样品、图纸等,不得擅自提供给外国人和带出国外,必须提供和带出国外时,应履行审批手续;(2)涉密部门原则不接受外国留学生、实习生和外国专家,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接受时,应事先签订保密协议书,采取保密措施,并保证不接触秘密事项;(3)涉密部门在对外科技交流活动中须明确保密事项,需对外提供资料时,应填写《对外提供资料审批表》(DUT-BM-84),依次经部门负责人、国防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批同意后,再经保密工作办公室核准,方可对外提供。

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

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

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为了确保涉外活动的安全与保密,维护国家利益和涉外活动参与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

一、涉外活动保密的重要性涉外活动涉及国家机密和商业机密等敏感信息,保密工作对维护国家安全和商业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任何泄露或不当处理涉外活动信息的行为都可能给国家和企业带来重大损失。

二、保密责任和义务1. 涉外活动参与方都有保密责任。

所有参与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要求,并签署保密协议。

2. 参与方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涉外活动的相关信息,并严禁擅自复制、传播或转让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3. 参与方不得将涉外活动信息用于私人或非涉外活动相关的目的。

三、涉外活动保密措施1. 文件和资料的保密(1)涉外活动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必须妥善保管,并采取防盗、防火、防水等必要措施。

(2)文件和资料只能在授权人员的监督下复制和传输,且必须记录复制和传输的时间、地点和人员等信息。

(3)涉外活动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必须在完成任务后及时归档,并妥善保存和销毁。

2. 电子信息的保密(1)涉外活动中使用的电子设备必须安装有效的防火墙和杀毒软件,保护信息不受恶意软件和黑客攻击。

(2)参与方在使用电子设备时必须采用合理而安全的密码保护措施,并定期更换密码。

(3)涉外活动中产生的电子信息必须进行加密处理,确保仅授权人员能够访问和使用。

四、保密违规的处理1.对于违反涉外活动保密制度的行为,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辞退、赔偿等。

2.如有发现涉外活动保密违规行为的,应立即上报相关负责人,并进行调查核实。

3.对于故意泄露或故意破坏涉外活动保密信息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保密培训和教育为增强保密意识,提高涉外活动参与方的保密能力,将定期开展保密培训和教育活动。

培训内容将涵盖保密法律法规、保密政策、保密技术等方面的知识。

六、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涉外活动的全过程。

对于本制度未能涉及的问题,将由相关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重大涉密活动和涉外保密管理制度

重大涉密活动和涉外保密管理制度

重大涉密活动和涉外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重大涉密活动是指单位组织的大型涉密会议、涉密试验现场、涉外活动与对外交流和宣传报导、国内军品研制协作等涉密事项。

第二章范围第二条本文适用于我公司组织的重大涉密活动和重要涉外活动的保密管理。

第三章定义第三条重大涉密活动:指我公司所组织举办或上级机关、单位委托我公司所举办的涉及到国防军工秘密事项的会议(如有关规划、方案论证、成果鉴定、产品定型等)和来宾参观我公司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等大型活动。

第四条涉外活动:系指我公司出国或在境内参加有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参加的科技交流活动以及境外人员来公司参观、交流和工作等活动;第四章职责第五条重大涉密活动保密管理包括:一、涉密会议保密管理。

二、涉密试验现场保密管理。

三、涉外活动与对外交流和宣传报导保密管理。

四、国内军品研制协作保密管理。

第五章涉密会议的保密审批、安全检查及管理第六条召开涉密会议应履行审批程序。

组织部门会前应向保密办公室提交申请,内容包括:会议密级、会议代号、会议场所、参会人员、是否录音录像等,保密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必须严格执行不在涉外宾馆、饭店召开涉密会议的规定。

第七条召开涉密会议,保密办公室应事先对会场进行保密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一、了解会场周围情况是否有利召开涉密会议。

二、检查关闭会议室内电视监控,录音防盗报警设备。

三、检查使用无线话筒和录音与扩音相连接的设备(有特殊录音要求的除外)。

四、检查会议使用的桌椅和灯光设备,有无异常、异样的无线接收,发射装置。

五、了解提供服务人员的政法品德,职业操守情况,禁止使用外籍、政治观点对立、品德和职业操守不佳的人员。

六、根据会议情况向对方提出保密及人员控制要求。

七、涉密会议会场保密检查应形成记录。

会场内应采取会议保密机或其它控制措施。

八、禁止在会场内使用无线话筒、可拍照手机、对讲机等可以进行无线发射、传输的设备。

九、会议结束后要及时清退文件。

会务人员要对会议使用的会场、客房、餐厅等地方进行安全检查,防止丢失文件、笔记本等物品。

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5篇)

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5篇)

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涉外活动中的保密工作的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的安全,保护我公司中的相关信息资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参与涉外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公司员工、合作伙伴、委托机构以及与我公司进行业务往来的其他个人和组织。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涉外活动,指的是我公司与国外个人、公司或组织进行合作、交流、谈判、洽谈、竞标、投资等活动。

第四条涉外活动中的保密工作,是指对国家秘密、商业机密等涉及涉外活动中的信息资产的保护工作。

第五条涉外活动中的保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的保密规定。

第二章保密责任第六条公司及各级领导将涉外活动中的保密工作列为重要任务,负有全面领导、组织、管理和落实保密责任的责任。

第七条公司员工应牢固树立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的意识,严守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的保密规定,确保保密责任的履行。

第八条参与涉外活动的公司员工应签订保密协议,并接受保密知识培训,树立信息保密的责任意识。

第九条参与涉外活动的公司员工不得泄露涉及公司商业机密或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将公司商业机密或国家秘密交给未经授权的个人或组织。

第十条参与涉外活动的公司员工发现可能涉及公司商业机密或国家秘密的信息泄露行为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章保密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参与涉外活动的公司员工应将涉及公司商业机密或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以及电子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确保信息的安全。

第十二条参与涉外活动的公司员工应妥善保管涉及公司商业机密或国家秘密的物品,不得私自将其借给、给予、售卖或转让他人。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保密管理制度并进行全员培训,提高对涉外活动中保密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第十四条公司应加强对涉外活动中的保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第十五条参与涉外活动的公司员工应定期进行保密检查,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相关保密规定。

涉外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涉外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第四章会议室管理规定
一、会议室的选用与布置
1.会议室选择:根据会议规模、保密需求和设施条件,选用合适的会议室。
2.布置要求:会议室内部应保持整洁、安静,设施齐全,座位布局合理,满足会议需求。
3.安全检查:会议前对会议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无窃听、窃照设备。
二、会议室的预订与安排
1.预订流程:设立会议室预订制度,明确预订流程和时间节点,确保会议室的高效利用。
2.保管:设立专门场所和人员负责会议纪要的保管,严格控制借阅和复制,防止泄露国家秘密。
六、会议纪要的保密管理
1.保密协议:与会议纪要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
2.保密检查:定期对会议纪要的保密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会议纪要的保密性。
3.违规处理:对违反会议纪要保密规定的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肃保密纪律。
2.时间冲突处理:遇时间冲突时,按照会议的重要性、紧急程度等因素进行协调安排。
三、会议室的保密措施
1.保密标识:在会议室门口明显位置设置保密等级标识,提醒参会人员遵守保密规定。
2.门禁管理:会议室应配备门禁系统,严格控制进出人员,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3.通信保密:会议期间,禁止使用无线通信设备,防止信息泄露。
2.制定会议方案:根据会议主题和目标,制定会议方案,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参会人员等。
3.报批手续:会议主办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将会议方案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召集参会人员:会议主办方根据审批后的会议方案,通知相关单位及人员参会。
二、会议通知
1.发送会议通知:会议主办方提前向参会人员发送会议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
第六条保密等级划分
根据会议内容涉及的国家秘密程度,将涉外会议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局涉外保密管理制度

局涉外保密管理制度

局涉外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局涉外工作中保密管理,保障国家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维护国家安全和局涉外事务的正常运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局涉外工作中的保密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办公、涉外文件、信息和资料等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局涉外保密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保密工作的原则,积极防范保密风险,确保局涉外事务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局涉外保密管理工作应当以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第五条局涉外保密管理工作应当依法行政,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提高保密管理水平,加强保密安全意识,保护国家涉外权益和涉外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六条局涉外保密管理工作应当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应当协同配合,积极开展保密工作,实现统一部署、协同作战。

第七条局涉外保密管理工作应当形成长效机制,定期开展保密检查、评估和复查,不断完善保密工作制度体系,提高保密管理水平。

第二章保密管理机构第八条局涉外保密管理工作实行专门机构负责的原则,设立保密管理机构,在局领导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局涉外保密管理工作。

第九条保密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负责起草、组织实施和推动涉外保密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二)负责组织实施关于涉外保密工作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涉外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管理水平;(三)负责组织实施涉外保密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处置涉外保密事件;(四)负责牵头组织开展保密检查、评估和复查工作,推动保密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第十条保密管理机构设立专门保密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协助局领导开展涉外保密管理工作。

第三章涉外保密制度第十一条局涉外保密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保密制度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一)涉外保密机密等级划分制度,明确机密等级划分标准和保护措施;(二)涉外机密信息的收集、传输、存储和销毁制度,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体系;(三)涉外保密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单位和人员在涉外工作中的保密责任;(四)涉外保密审批制度,规范各项涉外保密事务的审批流程;(五)涉外保密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保密监督检查机制。

涉外保密管理制度

涉外保密管理制度

涉外保密管理制度涉外保密管理制度一、总则随着全球化的发展,涉外事务也变得日益复杂和多样化。

为了确保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护涉外事务的机密性,制定本涉外保密管理制度。

二、涉外保密的范围涉外保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国家机密,即对国家安全、国家荣誉和社会利益具有重要影响的信息;2. 商业机密,即对企业经营活动和商业利益具有重要影响的信息;3. 科技机密,即对科技研究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信息;4. 外交机密,即对外交关系和外交活动具有重要影响的信息;5. 其他涉外机密,即其他对国家或单位利益具有重要影响的信息。

三、涉外保密的原则涉外保密的原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需要保密,即对涉外事务中的敏感信息必须进行保密处理;2. 谁知道,谁保密,即涉外事务中的敏感信息只有在必要的人员中传递,并且这些人员有责任保护其机密性;3. 限制访问,即涉外事务中的敏感信息只有在授权的人员中访问,并且必须按照权限进行访问;4. 安全存储,即涉外事务中的敏感信息必须以安全的方式储存,防止被他人非法获取;5. 安全传输,即涉外事务中的敏感信息在传输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被他人非法截获;6. 安全销毁,即涉外事务中的敏感信息在不需要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进行销毁,确保无法被恢复。

四、涉外保密的机构和责任1. 设立涉外保密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涉外保密管理制度,并监督和检查相关工作;2. 所有涉外人员必须遵守涉外保密管理制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3. 涉外保密管理部门有权对涉外人员的涉外保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进行相应的处罚;4. 涉外保密管理部门有权对涉外事务中的敏感信息进行限制访问,并对违反保密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5. 涉外保密管理部门有权对涉外事务中的敏感信息进行安全存储、安全传输和安全销毁,并建立相应的技术和流程。

五、涉外保密的培训和教育为了确保涉外人员能够熟悉和遵守涉外保密管理制度,涉外保密管理部门必须对涉外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涉外保密政策和法规的介绍和解读;2. 涉外保密工作的流程和要求;3. 涉外保密的责任和处罚;4. 涉外保密的技术和工具的使用方法。

涉外保密管理制度范文

涉外保密管理制度范文

涉外保密管理制度范文涉外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加强涉外保密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护单位机密信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本地区与涉外组织、个人合作、交流、往来、合作开展活动的各级人员,包括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借调人员、新聘用人员、临时人员和聘用劳务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涉外组织、个人是指外国机构、个人、所属机构及其机构人员。

第四条涉外保密指的是本单位与涉外组织、个人合作、开展的活动中,可能产生的国家秘密、机密和涉外商业秘密的收集、传递、保管、使用、披露和销毁等一系列涉外保密活动。

第五条本单位各级人员应当遵守涉外保密方针,不得泄漏单位、国家机密以及其他有关涉外组织、个人的秘密信息。

第二章涉外保密管理机构第六条本单位设立涉外保密管理委员会,负责涉外保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七条涉外保密管理委员会由单位相关领导和保密管理人员组成,单位相关领导为委员会主任,保密处为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

第八条涉外保密管理委员会的具体职责包括:(一)制定涉外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制度;(二)组织开展涉外保密培训和宣传工作;(三)监督、检查涉外保密工作的落实情况;(四)受理、处置涉外保密事件和问题;(五)组织开展涉外保密演练和应急处理;(六)承办上级涉外保密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涉外保密工作程序第九条本单位在进行与涉外组织、个人合作、往来、交流活动时,负责该活动的部门应当按照涉外保密管理工作的程序进行操作。

第十条各部门在接到上级单位或者涉外组织、个人提供的机密文件、资料及信息等时,应当尽快送达涉外保密管理委员会。

第十一条涉外保密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核实、审查和批复,并将核实、审查、批复结果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涉外保密管理委员会对于涉外组织、个人提出的保密要求,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制度等因素进行评估,并作出合理的回应和决策。

保密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涉外活动中的保密工作,保障国家利益和涉外机构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外活动中的保密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涉外机构对外交往、国际合作、对外投资、海外经营等活动。

第三条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工作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涉外机构的规章制度,为国家利益和涉外机构的安全服务。

第四条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工作应坚持保密与开放相结合、服务与管理相结合的基本理念,积极参与国际区域保密合作。

第五条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工作应遵循规范、统一、便捷、效果的原则,采取科学、严谨、灵活的保密管理手段。

第六条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工作中的保密信息,应当依法保护,必要时应当标明涉外机构的保密标识,未经授权不得向外传播。

第七条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工作中的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者纪律处分。

第八条涉外活动保密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保密教育、考核和监督,确保保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章保密管理第九条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以国家利益为核心,以涉外机构安全为基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十条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保密责任制,确定不同岗位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工作应当积极加强对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保密意识和法治观念。

第十二条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对涉外机构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提升其保密专业能力和意识。

第十三条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对涉外机构的保密审核监督,确保保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工作应当积极开展涉外机构保密检查,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第十五条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保密信息系统,落实分类保密管理,确保高度机密信息的安全。

第十六条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保密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应对突发保密事件。

第十七条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保密信息技术安全管理体系,防止黑客攻击、病毒侵扰等安全风险。

涉外咨询保密管理制度

涉外咨询保密管理制度

涉外咨询保密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涉外咨询保密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涉外咨询机构在涉外咨询活动中的保密工作,保护国家利益和机构商业利益,保护客户和涉外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防范咨询机构内部保密风险,保障涉外咨询工作的顺利开展而制定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涉外咨询业务的机构和从业人员,包括涉外咨询机构、涉外咨询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保密责任1. 涉外咨询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明确保密责任分工,完善保密管理体系,确保涉外咨询活动中的保密工作有效开展。

2. 涉外咨询机构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能力。

从业人员应当知晓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护咨询机构和客户的商业机密。

3. 涉外咨询机构的领导人员应当重视保密工作,对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涉外咨询业务的保密管理。

第四条保密管理1. 涉外咨询机构应当建立保密管理制度,包括涉外咨询项目的保密管理、资料的保密管理、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等内容,确保涉外咨询活动中的保密工作得到有效保障。

2. 涉外咨询项目的保密管理应当由涉外咨询机构的负责人统一负责,具体工作由涉外咨询师或项目经理负责。

在涉外咨询项目中,涉外咨询师或项目经理应当对相关信息的保密性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3. 资料的保密管理应当建立起完整的资料管理制度,包括文件的存储、查阅、借阅和销毁等环节。

对于涉外咨询活动中产生的各类资料,涉外咨询机构应当对其进行分类、归档,并限制相关人员的查阅和借阅权限。

4. 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应当建立起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包括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系统访问权限控制等内容。

涉外咨询机构应当对信息系统进行定期安全检查,保障信息的保密性。

第五条保密意识1. 涉外咨询机构应当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涉外咨询从业人员的保密意识培养。

包括举办保密培训、开展保密知识测试、利用涉外咨询项目进行保密宣传等方式。

2. 涉外咨询机构应当建立起严密的保密管理机制,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保密工作,激励保密工作的先进个人和集体。

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三篇)

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三篇)

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该保密合同(下称。

“合同”)由依____法律合法组建的____公司与依____法律合法组建的____公司共同制定并实行,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正式生效(“生效日期”)。

其中,____公司主营业地为____首尔市永登浦区汝矣岛洞____号,____公司主营业地为____。

合同存续期间,合同当事人期望就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信息进行相互间的披露。

以下,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被称为“披露方”,接受保密信息的一方被称为“接受方”。

1.目的1.1合同当事人目的在于交换与其经营内容有关的保密信息从而为以下“目标”服务。

(有关技术审核以及镁锂合金产品发展的信息)1.2当事人目的在于保护任意一方当事人选择披露的保密信息,而非使任意一方负有披露保密信息的责任或义务。

2.保密信息2.1“保密信息”意味着技术数据、专有技术等的一切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发现、想法、发明、创意、概念、软件、设备、设计、图纸、规格、技术过程、系统、模型、数据、源代码、对象代码、文档、表格、图表、研究、发展计划、经营计划或商业机遇、产品、正在构想中的产品项目、流程,;以及与财务、成本、价格、供应商、客户及员工相关的,在此之前或现在或以后,直接或间接,以书面或口头或通过设备或软件的图纸或检测的形式,由披露方向接受方或其任意雇员或代表披露的与合同目的相关的信息。

合同项下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和义务仅适用于以下保密信息:(1)明确标为“____”或在披露时有类似的标识;(2)除披露时书面确认为____(即以一个综述为“____”的书面标记,并在披露三十(30)日内发送给接受方的披露形式)的任何其他方式披露的信息。

2.2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内容:(1)已经或正在成为公共领域内容,且不造成接受方违反本合同的信息;(2)在披露方披露之前,就已经被接受方以非____形式知悉或掌握的,且有书面记录证明的信息;(3)由接受方独立开发,不使用或引用保密信息,且有书面证据证明的信息;(4)已经由对披露方不承担保密责任的第三方披露给接受方的,且不造成接受方违反本合同的信息。

2024年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五篇)

2024年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五篇)

2024年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鉴于您提供的内容较为敏感且涉及保密条款,以下是对该文本的正式语言改写,去除了可能涉及个人信息和敏感信息的内容,同时进行了必要的内容丰富和语言优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院涉及国家秘密的保密管理工作,预防在涉及国家秘密活动中发生失泄密事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各部门在涉及国家秘密的交流、合作与谈判等活动中进行的保密管理。

第三条涉及国家秘密的管理,指的是本院与境外机构、组织和个人开展交往活动中的保密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作、举办国际会议以及本院人员出境等业务活动。

第四条保密提醒制度,是指对参与涉及国家秘密活动的人员,适时提出保密要求,指出潜在风险,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的保密管理手段。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本院科技处负责涉及国家秘密活动的保密工作规划和实施。

第六条人事教育处负责出国出境人员的管理与审批。

第七条保密办公室负责审核涉及国家秘密活动的管理方案,并对重要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第八条各相关部门应根据业务工作需要,负责实施涉及国家秘密的接待、会议、交流等活动的过程管理和执行。

第三章制度内容及要求第九条涉及国家秘密活动的分类及其管理:(一)涉及国家秘密的活动根据性质分为以下几类:1. 因公出国(境)进行交流、合作和谈判等活动;2. 因私出国(境)需遵循《中国科学院____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人员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3. 因公涉密接待,包括参观访问、交流、合作和谈判等;4. 召开涉密会议,包括交流、合作和谈判等;5. 向国(境)外人员提供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6. 其他与境外人员进行接触的涉密活动。

(二)根据活动的重要程度,分为重要涉密活动和一般涉密活动。

第十条涉密保密管理策划应包括以下方面:(一)各类涉密活动需经审批后方可实施,相关人员和部门应熟悉相关保密规定;(二)各部门应制定涉密活动的保密方案,明确保密事项和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三)对重要涉密活动,保密办公室应进行保密检查和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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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管理制度涉外1、涉外活动中,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既要热情友好、以礼相待,又要提高警惕,防范各种可能出现的情报收集活动;2、对外接待要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在对外接待活动中,应从实际出发,规定参观区域、路线,有禁区的要明确标明禁区,向参观人员介绍情况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和安排,任何涉密单位不得擅自接待境外人员参观访问;3、同境外人员洽谈业务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在业务洽谈中,除特殊情况经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外,不得超出或改变洽谈范围,更改洽谈口径;4、如有境外组织、机构和人员来电、来函或来人了解情况、索取资料时,属于保密部分的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密部门请示,不得擅自回复,更不得在回复中涉及国家秘密。

对外交往与合作中确需提供国家秘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事先经过批准,并通过一定的形式要求对方承担保密义务,所提供的秘密事项应当有文字记录;5、凡因工作需要,外出考察、学习的人员必须经过审查,并在出国前接受保密教育,出国时不得擅自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物品等,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应按照国家海关和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6、出国期间应保持高度警惕,严格遵守我国保密法规,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合谈论或处理涉及国家秘密事项;7、涉外工作人员要热爱祖国,保持民族气节,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严守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拿原则作交易,不利用职权谋私利,自觉抵制腐朽思想侵蚀;懂得涉外保密知识和防间谍知识,具有应变能力。

保密管理制度涉外[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涉外保密管理,防止涉外活动中发生失泄密事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我院各部门涉外交流、合作与谈判等的保密管理。

第三条涉外管理,指以各种方式与境外组织、机构和人员开展交往活动中的保密管理工作,涉及与境外机构或人员开展项目合作、举办有境外人员参加的各项会议以及涉密人员出境等各项业务活动的保密管理。

第四条保密提醒制度,是指对参与涉外活动人员适时提出保密要求,指出问题,及时制止的措施。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科技处负责涉外活动审查工作。

第六条人事教育处负责出国出境管理。

第七条保密办公室负责审核涉外活动管理方案和重要涉外活动的现场监督。

第八条组织外事活动的部门负责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涉外接待、涉外会议、交流的过程管理和实施。

第三章制度内容及要求第九条涉外活动的种类。

(一)根据涉外活动的性质,涉外活动主要分为:1.因公出国(境):含参观访问、开展交流、合作和谈判等;2.因私出国(境):见《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涉密人员管理制度》;3.因公涉外接待:含参观访问、开展交流、合作和谈判等;4.召开涉外会议:含开展交流、合作和谈判等;5.提供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给国(境)外人员;6.其他与境外人员进行接触的涉外活动。

(二)根据涉外活动的重要程度,涉外活动分为:1.重要涉外活动:根据我院实际情况,重要涉外活动界定为国(境)外人员参与人数多、涉及面广、在政治、军事、外交等方面较为敏感的涉外活动;以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涉密涉外活动。

2.一般涉外活动:除重要涉外活动以外的其它涉外活动。

第十条涉外保密管理策划(一)各类涉外活动应经过审批后才能实施。

因公出国(境),组织部门和出国人员应熟知《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出国(境)保密提醒》内容(具体见《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涉密人员管理制度》相关内容);涉外接待、涉外会议等活动,组织或主要参与人员应熟知《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涉外活动保密提醒要求》(见附件1)。

(二)组织部门应根据批准的涉外活动,组织制订《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涉外活动保密方案》(以下简称《保密方案》,见附件2),明确保密事项,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执行保密提醒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涉外活动全过程的保密管理。

(三)对重要涉外活动,由保密办公室负责进行保密检查,参与现场监督。

(四)《保密方案》的内容一般包括:任务性质、交流谈判的内容和口径、责任分工、保密措施和具体要求(活动事由、活动路线、参观项目、提供资料等)。

第十一条涉外保密管理实施(一)涉外接待1.接待外籍人员(包括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以及港澳台人员)参观访问,或开展交流、合作、谈判等,负责接待的部门须填写《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因公接待外籍人员审批表》(见附件3),经有关部门审核,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2.涉外接待必须制定《保密方案》,经批准后执行。

在制订和执行《保密方案》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问题:(1)接待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方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境外人员带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和其它不对外开放的场所;(3)对涉外参观路线中不允许境外人员参观的涉密物品和部门部位采取回避、转移或覆盖等措施。

对不允许拍照的部门部位,接待部门应设置“请勿拍照”的中外文标志;(4)对聘请的外国专家、顾问以及合作项目中的外方人员,经科技处和保密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委员会审批后,可提供其工作范围之内必需的文件资料,并与其签订《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涉外活动保密承诺书》(见附件4);(5)涉外接待活动中要注意保护我院与其他合作方的秘密。

应将有关保密事项纳入合作或协作合同中。

严禁将我院与第二方合作事宜、接触渠道以及在合作协议下进行的其它合作事项泄露给第三方;(6)接待人员不得在涉外接待活动办理境外人员和随行人员托办的与工作有关的其他事宜,严禁在接待境外人员的会议室或办公室存放涉密文件资料和其它国家秘密载体。

(二)因公出国(境)1.我院各类人员因公出国(境)参加对外科技交流、合作谈判等涉外活动,须填写《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职工出国(境)审批表》(见附件5),经相关部门审核,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才能实施。

2.我院各类人员因公出国(境)必须制定《保密方案》,经批准后执行。

制订和执行出国(境)《保密方案》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问题:(1)因公出国(境)应推荐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和保密观念强的同志参加,并按照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执行保密提醒制度。

保密提醒内容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外事纪律须知、保密法规知识、保密法律责任、密品密件管理、通信保密和紧急情况处置等;(2)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出国(境)人员不得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出国(境)。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出国(境),必须使用保险箱随身携带,且至少两人同行;(3)出席国际会议和出国学术交流、讲学、进修,所携带或邮寄出的非涉密业务文件资料、论文、讲稿,以及为国外刊物撰写的稿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在外出或邮寄前必须按照《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宣传报道保密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进行保密审查;(4)出国人员在国外期间要严防被窃-听、窃照,不得在旅馆、饭店、车船以及其它公共场所谈论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5)我院职工与国外同行建立学术交流关系,须报请主管院领导批准。

(三)召开涉外会议1.负责组织召开或承办涉外会议的部门,须按照我院会议管理的有关要求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核,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才能实施。

2.召开涉外会议必须制定《保密方案》,经批准后执行。

在制订和执行涉外会议《保密方案》的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问题:(1)严格执行我院关于涉外接待的一系列保密管理规定;(2)涉外会议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如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涉外会议,必须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涉密会议保密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3)提供涉外会议的对外宣传报道材料应执行《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宣传报道保密管理制度》有关保密审查的规定;(4)组织召开或承办涉外会议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涉外会议《保密方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

未经事先批准,涉外会议主办或承办部门不得安排国(境)外人员到我院参观或从事其它活动。

(四)对外提供文件资料或物品的管理1.因工作需要对外提供文件资料和物品,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其内容必须经科技处和保密办公室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并报主管院领导批准,明确发放人员、发放数量,以及回收和销毁的要求。

2.对外提供涉密文件资料和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

3.涉外活动组织或参与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任何文件资料和物品,不得携带任何国家秘密载体或密品参加涉外活动。

第十二条涉外保密管理总结。

涉外活动完成后,组织或主要参与部门要收集整理涉外活动中的文件资料,编制《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涉外活动总结报告》(见附件6),汇总总结涉外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涉外泄密事件处理。

(一)涉外活动中要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在涉外活动中如疑似发生或已经发生泄密事件,按照《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保密突发事件的报告和应急处理制度》执行。

保密管理制度涉外[篇3]1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保守本单位秘密,维护国家和公司的利益,保护本单位生产经营的顺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本单位对内、对外涉密活动、涉密会议、报道宣传等管理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本本单位对内、对外涉密活动, 本单位科研活动、生产等过程召开的各种涉密会议、宣传报道工作。

2管理内容与方法2.1涉外活动保密管理2.1.1 坚持”内外有别,军民有别。

”的原则,外来单位参观、访问,应填写《参观申请表》事先报架子队主管领导批准后,由架子队长统一安排,明确接待人员及参观区域、参观路线和介绍内容。

凡属于国家秘密产品、设备、材料等,不能参观,不对外介绍。

在必要时应予遮盖,妥善看管。

严禁对在不对外的工程程序上进行摄像和摄影,确实需要的、必须经架子队长以及项目部领导批准。

2.1.2对外介绍中,应指定主要人,要明确题目,统一口径;无关的秘密图纸文件、图纸资料、工作记录本等不得对外;涉及秘密载体项目的,应经项目部领导批准,并填写”外事活动携带涉密载体保密审批表” (见附4、5)。

2.1.3来本队参观、检验产品,在逗留期间,应在与其产品、项目有关的范围活动,不得进入与其工作无关的范围和区域。

2.1.4外出人员携带使用的计算机内禁止留存任何涉密信息。

使用的活动硬盘应加密,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在境外期间,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场合谈论项目秘密或起草秘密事项,以及泄露不宜公开的任务或事项,禁止利用电话谈及项目秘密内容,不得用电话答复密电。

凡需与对方交谈的涉密内容应通过稳妥的渠道告知对方。

2.2会议保密管理2.2.1各种办公会、专题会等研究讨论、分析、决定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未经公开前,到会入员不得私自泄密、扩散。

2.2.2研究部署生产经营的各类会议,到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保密制度,承担保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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