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化氢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硫化氢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硫化氢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发行版本:B
修改码:0
文件编码:
HN/HSE6.2.15-2007页码:11
1 目的与范围
为加强硫化氢(H2S)作业过程HSE 管理,避免发生硫化氢
(H2S)中毒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河南油田在可能含有硫化氢的环境中进行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硫化氢作业
指在油气勘探开发作业和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或可能产生硫化氢的作业。
2.2 硫化氢作业人员
指所有准备或已经进入含硫化氢区域施工或生产工艺的
领导、专业技术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和现场监督等。
3 职责
3.1 生产协调处是硫化氢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硫化氢作业过程监督管理。
3.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所有硫化氢作业人员进行硫化氢防
护、急救和逃生技能的培训、取证管理。
3.3 安全环保监察处负责对硫化氢作业的HSE 监督管理。
3.4 二级单位负责对硫化氢作业进行方案编制、审批及作业过程HSE 监督检查
4 管理内容
4.1 基本要求
4.1.1 对硫化氢作业实行许可管理。凡进入含硫化氢区域进行施工作业,须办理
- 216 -
文件编码:
HSE
HN/HSE6.2.15
《硫化氢作业许可证》,方可施工。康4.1.2 硫化氢作业涉及用火、高处、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试压等作业时,
全应办理相应的许可证,方可作业。
4.1.3 对硫化氢作业人员(在含硫地区施工的所有员工),必须接受硫化氢防护培境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后,方可上岗作业。
4.1.4 硫化氢作业人员应经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培训及演练。
4.1.5 含硫化氢生产作业现场应安装硫化氢监测系统,进行
硫化氢监测,包括固定式和便携式硫化氢监测仪、硫化氢监
测探头、报警器,同时根据需要配备相当数量的正压式空气
呼吸设备。
4.1.6 硫化氢检测、报警设备和防护装备经检验合格。
4.2 危害识别
4.2.1 首次进入硫化氢区域作业,施工队伍技术人员应根据施
工作业内容、工作性质、特点,收集所施工区域硫化氢含量、
浓度。
4.2.2 硫化氢施工队伍负责人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等相关人
员开展危害识别,找出重大危险危害因素,制定作业程序、防
范控制措施和防硫化氢应急预案。
4.2.3 油气生产场所和生产工艺流程可能产生硫化氢或泄漏
的,由车间(队) 负责人组织危害识别,制定硫化氢应急预案。
4.3 作业许可
4.3.1 硫化氢区域作业,现场生产负责人针对危害识别结果和
风险控制,现场检查合格后填写《硫化氢作业许可证》,基层单
位负责人现场确认后签发。
4.3.2 油气生产场所和生产工艺流程中可能产生硫化氢或泄漏的,由班组长人针对危害识别结果和风险控制,现场检查合格,填写《硫化氢作业许可证》,车间(队) 负责人现场确认后签发。
4.4 硫化氢作业前的准备
4.4.1 硫化氢监测仪和空气呼吸器等安全设备(设施)检维修,按照相关标准和 HN/HSE6.7.6-2007《HSE 计量监测器具管理规定》执行。
- 217 -
硫化氢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HS
E
行 4.4.2 在硫化氢易积聚的区域内作业,应设专人监护。
4.4.3 安全措施应包括作业人员需要的防护设备、正确地隔离设
备、正确的设备
制
和管线的通风等。
4.4.4 含硫化氢环境中生产作业时,井场及钻井设备的布置执行
SY/T 5087—
件
2005《含硫油气井安全钻井推荐作法》,场地及设备的布置应考虑季节风向。
4.4.5 在有可能形成硫化氢和二氧化硫聚集处应有良好的通
风、明显清晰的硫化氢警示标志,使用防爆通风设备,并设置
风向标、逃生通道及安全区。
4.4.6 在含硫化氢环境中钻井、井下作业和油气生产及气体处
理作业使用的材料及设备,应与硫化氢条件相适应。
4.4.7 用于硫化氢环境的防喷设备的检查及测试程序应按照 API
RP 53《钻井用
防喷设备系统的推荐作法》的相关条款执行。
4.4.8 在高含硫、高压地层和区域探井的钻井作业中,在防喷器上应安
装剪切闸板
4.4.9 测井车等辅助设备和机动车辆应尽量远离井口,宜在
25m 以外。未参加应急作业的车辆应撤离到警戒线以外。
4.4.10 每次进行硫化氢作业前必须组织硫化氢泄漏应急培训和
演练。
4.5 硫化氢作业过程控制
4.5.1 钻井作业
4.5.1.1 地质及工程设计应考虑硫化氢防护的特殊要求。地质
及钻井工程设计的特殊要求按SY/T 5087-2005《含硫油气井安全钻井推荐作法》和AQ2012-2007
《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4.5.1.2 在含硫化氢地区的预探井、探井在打开油气层前,
应制订相应的作业过程防护措施,应进行安全评估,对生产
过程中硫化氢的浓度进行检测并建立检测记录。
4.5.1.3 钻井队在开钻前应绘制距井口2Km 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的地图,在地图上
标明每幢建筑内通常有多少人,并列出他们姓名、年龄等基本情况,约定联系方法。待开钻后还应与他们联系,说明本地区的危险性以及出现紧急情况时必须撤
- 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