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四种情形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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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截至2019年2月28日)

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截至2019年2月28日)

⼀般纳税⼈可以选择适⽤简易计税⽅法(截⾄2019年2⽉28⽇)⼀般纳税⼈可以选择适⽤简易计税⽅法(截⾄2019年2⽉28⽇)⼀、按照5%征收率1.销售、出租2016年4⽉30⽇前取得的不动产。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2.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销售⾃⾏开发的房地产⽼项⽬。

(财税〔2016〕68号)3.2016年4⽉30⽇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

(财税〔2016〕47号)4.以2016年4⽉30⽇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

(财税〔2016〕47号)5.转让2016年4⽉30⽇前取得的⼟地使⽤权。

(财税〔2016〕47号)6.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财税〔2016〕47号,财税〔2016〕68号)7.收取试点前开⼯的⼀级公路、⼆级公路、桥、闸通⾏费。

(财税〔2016〕47号)8.提供⼈⼒资源外包服务。

(财税〔2016〕47号)⼆、按照3%征收率1.销售⾃产的⽤微⽣物、微⽣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或动物的⾎液或组织制成的⽣物制品。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2.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寄售的物品在内)。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4.销售⾃产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型⽔⼒发电单位⽣产的电⼒。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5.销售⾃产的⾃来⽔。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6.销售⾃产的建筑⽤和⽣产建筑材料所⽤的砂、⼟、⽯料。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7.销售⾃产的以⾃⼰采掘的砂、⼟、⽯料或其他矿物连续⽣产的砖、⽡、⽯灰(不含粘⼟实⼼砖、⽡)。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8.销售⾃产的商品混凝⼟(仅限于以⽔泥为原料⽣产的⽔泥混凝⼟)。

财税实务总结-哪些应税行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财税实务总结-哪些应税行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财税实务总结:哪些应税行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
法?
导读: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应税行为总结
问: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发生哪些应税行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是否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
答: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3)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4)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5)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6)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7)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8)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四种情形下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四种情形下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四种情形下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是指在符合税法规定条件下,按照法定税率纳税,并享受相应的抵扣、减免和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

然而,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纳税工作繁琐且复杂,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管理和计算税款。

为了简化税务管理流程,税法规定了一种简易计税方法,允许一般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用的计税方式。

下面将介绍四种情形下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第一种情形:营业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对于年营业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法律规定可以选择采用一种简便的计税方法,即简易计税方法。

根据这种方法,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固定比例计算应纳税额,而无需逐笔核算和计税。

简易计税方法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销售额百分之三的比例方法,另一种是销售额减除成本后再乘以五百万元的额定比例方法。

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计税方式。

第二种情形:生产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简易计税货物根据税法规定,对于生产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简易计税货物的纳税人,可以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这些货物一般是指具有较低成本和售价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例如纺织品、服装鞋帽等。

对于这类纳税人,不需要对货物的销售收入逐笔进行核算,也无需逐笔计算成本。

而是可以采用固定比例或额定比例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这种简易计税方法能够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提高纳税效率。

第三种情形:生产经营的产品销售收入无法核实有些纳税人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核实其生产经营的产品销售收入。

此时,可以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进行纳税。

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或固定金额计算应纳税额。

这种方法可使纳税人在无法核实销售收入的情况下,仍能按照规定缴纳税款,并能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四种情形:一般纳税人申领出口退税的情况对于一般纳税人从事出口业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的情况,可以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根据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可按照固定比例或额定比例计算应纳税额,并可享受出口退税的相关优惠政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的情形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的情形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的情形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或必须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的情形(一)一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纳税。

(二)特殊规定(财税[2009]9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三)营改增的规定(财税[2013]37号)1、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含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其中,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

2、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只能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的情形(一)一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特殊规定(财税[2009]9号)1、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简易征收项目涉及的行业

简易征收项目涉及的行业

简易征收项目涉及的行业1.根据财税〔2016〕36号文,建筑业的下列情形可以选择简易征收:(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根据财税〔2017〕58号文: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下列情形可以选择简易征收:(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使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4.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下列情形可以选择简易征收:(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大部分情况下是一般计税方式,但发生特定的应税行为,是可以选择像小规模纳税人一样,采用简易计税方式来计算增值税的。

如果采用了简易计税方式,一般纳税人需要注意税法中的三个要求,一是简易计税项目要单独核算;二是不能抵扣进项税;三是一经选择,36个月不得变更。

要求虽然多了一些,但抵挡不了大家迫切想使用简易计税的心情,那么到底有哪些特定的应税行为可以采用简易计税呢?
别急,先了解一下,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的征收率有3%和5%两种,还有一种3%减征2%的的特殊方式。

我们先来看一下适用5%征收率的情形,一共有12种
适用3%减征2%的方式,主要是针对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

剩下的都是适用3%征收率的,因为项目比较多有37项,我将其分为了七类,便于记忆,分别是:
一、与教育文化技术相关,有7项。

二、与金融业相关,有6项。

三、与水电相关,有4项。

四、与医药相关,有8项。

五、与租赁相关,有3项。

六、与建筑建材相关,有8项。

七、与公共交通相关,有1项。

封面图片来源于公众号:图说一分为Z 摄影:顾伯群希望加入“晶晶亮税法交流群”的朋友,可先加我微信号,注明城市和职业,再留言“入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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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交流平台。

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办法征税的几种情形【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办法征税的几种情形【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其他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 号)规定执行。根据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自 2009年 1 月 1
由于上述三类适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只能开具普通发 票, 取得的销售额均为含税收入, 增值税作为价外税, 在计算应纳税额 时, 必须将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的销售额才能计算应纳税额。 四、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暂按简易办法计算的情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 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 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暂按简易办法依照 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 税, 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五、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可选按简易办法计算的情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 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 售自产的下列货物, 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 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注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 36个月内不 得变更。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 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 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 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 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 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 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 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 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 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 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 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 坚持一天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四种情形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四种情形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四种情形根据规定,在特定情况下,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方便纳税人纳税,对一些特定的经营行为,一般纳税人同样可适用简易办法征税。

四种情形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在“营改增”中,有些企业可以抵扣的项目不够,考虑到要减轻纳税人税负,《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式。

具体有以下4种情形:一、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考虑到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公益属性,而且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在“营改增”初期大量的运输工具无法进入增值税抵扣链条,如果按照一般计税方法,其适用税率为11%,在票价不变的情况,企业的不含税收入必然大大减少。

运输企业为了达到原来的收支平衡,一是向政府要补贴,二是通过涨票价向消费者转嫁增值税税负。

为了不增加公众的负担,因此政府允许运输企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式计算。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其中,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

二、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之前有形动产租赁属于营业税征收范畴,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其进项税额不能在“营改增”后抵扣,按17%的税率征税,税负太重,因此允许其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特定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动漫属于国家扶持产业,且大多属于智力创作,允许动漫企业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有利于促进动漫产业的发展。

哪些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哪些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哪些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是指根据一定的简化计算方法,对纳税人的所得额进行计算,并按一定比例征收税款的一种税务征收方式。

这种方法适用于一些特定的项目,下面将详细介绍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

第一,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在我国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其所得额是指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的收入减去享受的政策性优惠后的金额。

个体工商户常常因为经营规模相对较小,会计核算能力不足等原因难以编制完整的财务报表,因此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可以降低纳税人的成本和负担。

第三,个人生产经营:个人生产经营是指除个体工商户外,个人以实物或劳务方式进行的非法人组织经营活动。

个人生产经营往往规模相对较小,计算所得额和征收税款的过程较为简单,适合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总之,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一些规模较小、纳税人能力较弱的项目,可以降低纳税人的成本和负担,简化纳税手续,提高纳税人的便利性和纳税合规性。

一般纳税人在哪些情况下才简易征收

一般纳税人在哪些情况下才简易征收

一般纳税人在哪些情况下才简易征收是会计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如果不太了解这方面的内容,别担心。

本文就针对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和大家做一个相关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一般纳税人在哪些情况下才简易征收根据现行规定,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形:(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2)特定行业一般纳税人销售特定货物;(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4)"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的特定应税服务.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什么货物可以进行简易征收?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5.自来水.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7.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方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办法依照增值税使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以上就是关于一般纳税人在哪些情况下才简易征收呢的详细介绍,希望大家阅读完之后能有所收获,更多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将持续为大家分享精彩内容。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作为一名行业专家,我将就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进行详细的说明。

我们要了解什么是简易办法征收。

简单来说,简易办法征收就是指纳税人在规定的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自行计算应纳税额并缴纳税款的一种税收征收方式。

这种方式适用于一些小规模纳税人和特定类型的纳税人。

接下来,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阐述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的相关问题:一、哪些纳税人可以适用简易办法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规规定,适用简易办法征收的纳税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

2. 实行按季申报的小型微利企业。

3. 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纳税人。

二、简易办法征收备案的具体流程选择简易办法征收的纳税人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备案:1. 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备案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纳税人的资格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

3. 纳税人在完成备案后,方可按照简易办法征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缴纳税款。

三、简易办法征收备案所需提交的材料具体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1. 纳税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2. 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 纳税人的财务报表、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4. 与简易办法征收相关的其他材料。

四、简易办法征收备案的时间要求纳税人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备案申请。

逾期未备案的,视为不适用简易办法征收。

五、简易办法征收备案的变更和撤销如纳税人的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简易办法征收的条件时,应当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或撤销备案。

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或撤销备案的,税务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

六、总结与展望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改革,简易办法征收作为一种有效的税收征收方式,将会在更多的纳税人中得到应用。

因此,作为一般纳税人,我们需要了解和掌握简易办法征收的相关政策和操作流程,以便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合理合法地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营改增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

营改增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

营改增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3.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4.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5.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3.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不得扣除对应的土地价款。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简易计税?

一般纳税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简易计税?

一般纳税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简易计税?问:根据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在特定情形下,一般纳税人可适用简易办法征税。

简易计税办法的增值税征收率除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的征收率统一为3%。

从相关文件规定中,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确定了5%的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适用3%和5%征收率的增值税应税项目包括哪些?答:一般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增值税应税项目包括以下情形:(1)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所称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

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

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房地产老项目是指: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建筑服务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规定及注意事项

建筑服务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规定及注意事项

建筑服务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规定及注意事项税眼看世界2018-07-29 09:16:45一、建筑服务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形1.老项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4.30之前2.甲供工程。

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清包工。

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注意:是否简易计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非强制性规定。

二、一般计税规定1.销售额:全额计税。

2.税率:10%。

3.跨地级市预缴。

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然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即[(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分包款] ÷(1+10%)× 2%。

4.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三、简易计税规定1.销售额:差额计税。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2.征收率:3%。

3.跨地级市预缴。

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然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即[(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分包款] ÷(1+10%)× 3%。

4.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四、相关政策规定需要注意事项1. 关于建筑企业2018年5月1日以前的预收的异地工程款在5月1日以后如何缴纳增值税问题。

建筑企业2018年5月1日以前收到异地工程预收款,适用一般计税方式,按11%税率进行价税分离后,采用2%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018年5月1日以后该工程项目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由于11%税率已转换为10%,是否需要对4月预收款按10%税率价税分离后,按照2%预征率重新计算预缴税款,并补足差额?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什么情况下建筑行业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什么情况下建筑行业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什么情况下建筑行业可以选择简易征收?什么情况下建筑行业可以选择简易征收?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一、同一县(市、区)的情况处理。

36号文附件2第一之(三)之9条:“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那么,什么情况下建筑行业可以选择简易征收?一是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二是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三是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工程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二、跨县(市、区)的情况处理。

36号文附件2第一之(七)之4条:“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6号文附件2第一之(七)之5条:“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简易计税方法适用范围

简易计税方法适用范围

简易计税方法适用范围
首先,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对于一些个人来说,他们的收
入可能主要来自工资、稿费、特许权使用费等简单的来源,这些收入并不复杂,也不涉及太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进行计算。

同时,对于一些自由职业者或个体经营者来说,他们的收入可能主要来自于服务费、销售额等简单的来源,同样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进行计算。

其次,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收入额较低的个人。

对于一些收入额较低的个人来说,他们的收入并不高,也不需要享受太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进行计算。

这样不仅可以减少个人的税收申报成本,也可以简化税收管理流程,方便个人及时完成税务申报。

另外,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没有太多税前扣除项目的个人。

对于一些个人来说,他们的收入并没有太多的税前扣除项目,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因此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进行计算。

这样可以避免复杂的税前扣除项目带来的计算困难,也可以简化个人的税收申报流程。

总的来说,简易计税方法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收入额较低的
个人和没有太多税前扣除项目的个人。

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可以减少个人的税收申报成本,简化税收管理流程,方便个人及时完成税务申报。

因此,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来说,可以考虑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进行税收申报,以便更好地管理个人财务和遵守税收法规。

在使用简易计税方法进行税收申报时,个人需要注意按照税法规定的标准进行
计算,并及时缴纳税款。

同时,个人也需要保留好相关的收入证明和税收凭证,以便税务机关进行核查。

希望本文对大家了解简易计税方法适用范围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营改增”后简易办法征收的项目有哪些

“营改增”后简易办法征收的项目有哪些

“营改增”后简易办法征收的项目有哪些标签:365 分类:涉税会计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简易办法计税是征纳双方很头痛的事情,由此也加大了征纳双方的涉税风险。

那么,对于增值税而言,实行简易办法征收的,目前到底有哪些项目呢?为此,笔者对其进行了归类疏理,仅供读者参考。

关键词:依5%减按1.5%征收的项目根据36号文规定: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关键词:3%减按2%征收的项目1.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1)一般纳税人①2008年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项、第(三)项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文件规定: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自2009年1月1日起,下列项目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②试点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相关规定:按照规定认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

即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③销售不得抵扣且未抵扣的固定资产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增值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工程简易计税适用范围

工程简易计税适用范围

工程简易计税适用范围:
工程简易计税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清包
工方式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
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充分利用简易计税的各类情形

充分利用简易计税的各类情形

充分利用简易计税的各类情形情形一:仓储服务,一般计税就是6%,选择简易计税就是3%。

仓储服务,属于营业税改增值税中的“现代服务”项目下的“物流辅助服务”。

1、仓储服务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

2、仓储服务和租赁服务不同,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

提示:仓库保管一般按保管时间收费,租赁一般是按租赁期限收费,两者不同,实务中,有些企业用此政策进行税收筹划,这个要结合企业具体情况来看,不能随意筹划,不然企业的风险更大。

情形二:电影院,电影放映服务,一般计税就是6%,选择简易计税就是3%。

情形三:建筑服务,一般计税就是9%,符合条件的选择简易计税就是3%。

情形四:教育辅助服务,一般计税就是6%,选择简易计税就是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中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

情形五:出租不动产,一般计税就是9%,符合条件的选择简易计税就是5%。

情形六:转租不动产,一般计税就是9%,符合条件的选择简易计税就是5%。

情形七:混凝土生产企业(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一般计税就是13%,选择简易计税就是3%。

情形八:销售自产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一般计税就是13%,选择简易计税就是3%。

情形九:销售不动产,一般计税就是9%,符合条件的选择简易计税就是5%(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

情形十:劳务派遣公司,一般计税就是6%,选择简易计税就是5%(而且差额)。

参考1:劳务派遣与人力资源外包的差异、开票税目及税率!参考2:你清楚了吗?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劳务外包大不同情形十一: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天然差额,一般计税就是6%,选择简易计税就是5%。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的应税行为有哪些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的应税行为有哪些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的应税行为有哪些简易计税方法是所得税方法中的一种,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税额,且须演算法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税方法。

那么一般纳税人有哪些情况是简易计税的应税行为呢?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创意设计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外貌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3.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4.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5.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尚未签订的前日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6.非企业性单位上市公司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7.建筑服务(1)古建筑以清包工方式提供服务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增值税计税方法计税。

(2)为甲供提供工程提供的建筑产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税。

(3)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8.销售不动产(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1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所得和减去费用价外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21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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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四种情形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根据规定,在特定情况下,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方便纳税人纳税,对一些特定的经营行为,一般纳税人同样可适用简易办法征税。

四种情形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在“营改增”中,有些企业可以抵扣的项目不够,考虑到要减轻纳税人税负,《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式。

具体有以下4种情形:
一、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考虑到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公益属性,而且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在“营改增”初期大量的运输工具无法进入增值税抵扣链条,如果按照一般计税方法,其适用税率为11%,在票价不变的情况,企业的不含税收入必然大大减少。

运输企业为了达到原来的收支平衡,一是向政府要补贴,二是通过涨票价向消费者转嫁增值税税负。

为了不增加公众的负担,因此政府允许运输企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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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其中,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

二、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之前有形动产租赁属于营业税征收范畴,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其进项税额不能在“营改增”后抵扣,按17%的税率征税,税负太重,因此允许其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特定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动漫属于国家扶持产业,且大多属于智力创作,允许动漫企业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有利于促进动漫产业的发展。

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
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服务包括: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学会计到恒企——恒企:把经验分享给有梦想的人!
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四、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营改增”范围后,按6%税率征税。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等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对应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要细思量。

应该说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目的在于节税。

但不是任何情况下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都可以少纳税,因此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要通盘考虑,不能一味选择,而且需要准确估算未来36个月内究竟有多少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因为财税〔2013〕106号第十五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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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动产经营租赁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范围如何掌握?首先,一般纳税人经营租赁中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有形动产,必须是其在该地区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其次,并非纳税人在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所有有形动产都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财税〔2013〕106号文件附件2,试点纳税人在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在合同到期日之前应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

同时,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因此,对于纳税义务发生在试点实施之日前的有形动产租赁,并不缴纳增值税,当然也就不存在计税方法的选择;再次,对于一般纳税人以试点实施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的经营租赁,并非一定要求采取简易计税办法,也可以选择一般计税办法。

承租人情况不同,其对增值税发票的要求也不同。

如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其并不需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而对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很重要。

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视承租人身份的不同而选择不同的计税办法?这显然是不行的,因为纳税人必须采取统一的计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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