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巡查员发放加班工资的请示22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给予巡查员发放加班工资的请示
镇政府:
为加强我镇预防和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工作,镇土地执法巡查队从今年起划归我所管理,共有专职巡查员26人。巡查员实行分片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定片长、定辖区、定责任、定任务”的方式开展国土巡查工作,明确规定巡查区域,制定巡查路线,实行按办事处分片包干,突出重点,责任到人,集中防范。由于我镇辖区范围之大,动态巡查区域之广,巡查员的巡查任务艰巨,针对违法用地者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偷建、抢建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我镇土地违法违规查处整改力度,为截堵违法用地者利用真空时间进行抢建的行为,我所安排巡查员于休息日进行巡查,从根本上遏制两违用地的发生。
根据巡查员入职签订的《劳动合同》第四点第(六)的规定,巡查员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即休息日加班的,应支付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故我所建议追加经费给巡查员发放加班工资。具体方案如下:
依照合同规定正常工作时间每日8小时,每月1100元的标准,即现固定工资为:1100元/月÷21日÷8小时=6.5元/小时。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加班工资发放制度,即休息日加班为:6.5元/小时×200%=13元/小时。目前,
7-10月的加班工资已发生,11-12月的加班工资尚未发生,现按7-12月共27个星期追加加班工资,合计如下:13元/小时×8小时×26人×27星期×2天=146016元。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国土资源管理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