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和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合集下载

2024年县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总结(2篇)

2024年县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总结(2篇)

2024年县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总结一、工作开展情况____年是我县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的重要年份,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我县积极开展县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

根据《关于县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县聚焦“优中选优、强中选强”原则,推进村庄合理规划、整村搬迁、合村并组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 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在工作开展之初,我县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分工、时间节点等内容,为后续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指导。

2.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和乡镇干部担任成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 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在规模调整工作中,我县注重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通过广泛开展村民代表座谈、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 全面落实政策措施,确保规模调整顺利进行在规模调整工作中,我县充分落实了有关政策和措施,包括资金支持、农户补偿等方面,确保规模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取得的成效1. 优中选优,村庄合理规划通过对各行政村的实地调研和评估,我县对一些村庄进行了优中选优,规划了更为合理的村庄布局。

新规划的村庄将更好地满足村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并具备较强的农村特色。

2. 强中选强,推进整村搬迁针对人口较少、资源条件较差的村庄,我县采取整村搬迁的方式,将这些村庄的村民有序地迁至条件较好的地方。

这不仅有助于村民改善生活条件,还能有效提高村庄整体发展水平。

3. 合村并组,提升村庄治理效能我县积极推进合村并组工作,将一些人口较少、资源较少的村庄进行整合,提升村庄的治理效能。

合村并组后,村庄的管理更加规范,村级组织也更加强大,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 部分村民对规模调整工作缺乏理解在规模调整工作中,部分村民对此缺乏充分的理解,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建设的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建设的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05•【字号】京政发[2011]22号•【施行日期】2011.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建设的意见(京政发〔2011〕2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新型农村社区是首都现代城镇体系的末端节点。

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对于提升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促进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现就开展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战略目标,通过开展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建设,深入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和城乡一体化规划,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优质资源和要素向农村转移,实现农民充分就业和人口集聚,提高农村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努力探索郊区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同发展的新途径。

(二)任务目标。

全市重点做好10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

通过试点建设,实现试点社区“产业发展、就业充分,环境宜居、住房舒适,设施完善、服务均等,管理民主、文明和谐”的目标。

二、试点建设的内容(一)科学编制试点规划。

由试点社区所在乡镇政府按照乡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等组织编制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建设规划。

试点建设规划要遵循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与中心城、新城、小城镇以及村庄体系规划和限建区等各专项规划相衔接,按照“地域相近、产业相似、习俗相同、便于发展”的原则,明确试点社区选址、功能布局、建设容量和人口规模,统筹考虑社区产业发展定位、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

试点建设规划要广泛征求意见,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区县政府审批,并报市规划委、市国土局等部门备案。

全区行政村规模调整及撤村建社区工作情况汇报

全区行政村规模调整及撤村建社区工作情况汇报

全区行政村规模调整及撤村建社区工作情况汇报全区行政村规模调整及撤村建社区工作情况汇报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全区行政村规模调整及撤村建社区的工作情况,请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基本情况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若干政策意见》(浙委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城区撤镇建街撤村建居工作的意见》(甬党办号)文件精神,自去年月开始,我区开始启动行政村规模调整和撤村建(并)社区工作。

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区推进撤村建并居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仑委办号)和《区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实施方案》(仑委办号)两个文件。

成立了以俞雷区长为组长,王银泽、汪友诚、刘新华、叶双猛、李跃明、孙黎明等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行政村规模调整和村改居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了行政村规模调整及撤村建社区工作动员大会。

按照计划,东部乡镇实施行政村规模调整为主,西部街道以撤村建(并)社区为主,通过一年多时间扎实有效的工作,积极稳步地推进行政村规模调整和撤村建(并)社区,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了城市管理更加有序,为推进城市化进程奠定了基础。

目前,我区东部三个乡镇已完成了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梅山乡撤销了个村民委员会,新设立了梅东、梅中、梅西、梅港个村民委员会,由个村民委员会调整为个;春晓镇撤销了个村民委员会,并以三个自然岙为基础,新设立昆亭、三山、慈岙个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由个调整为个;白峰镇撤销了原白峰片和上阳片个村民委员会(郭巨片保持原状),新设立了白峰、新峰、司沿、港口、勤山、上阳、下阳、阳东个村民委员会,由个村民委员会调整为个。

西部三个街道分别进行了撤村建(并)社区工作:新碶街道撤销了五星、镇安个村民委员会,居民整体划归百合社区居委会管理;大碶街道撤销了漕头、河南、干家、方夏、沿陈、扎马等个村民委员会,居民按居住状况并入相应的灵岩、高田王、学苑、金泉、坝头等个社区居委会;小港街道撤销陈山、渡头个村民委员会和桥东社区居委会,新设立陈山和渡头个社区居委会。

行政村规模调整后加快推进新村融合的对策与建议--以浙江省仙居县行政村规模调整为例

行政村规模调整后加快推进新村融合的对策与建议--以浙江省仙居县行政村规模调整为例

行政村规模调整后加快推进新村融合的对策与建议--以浙江省仙居县行政村规模调整为例王丽琴;王凯元;张光彩【摘要】行政村规模调整不仅意味着政治空间的重组和经济基础的转变,还将带来传统村庄社会关系和组织结构的变迁。

选取浙江省仙居县作为个案调查对象,通过对其行政村规模调整的村庄类型、村庄内社会基础的差异及各种力量综合作用的考量发现,其行政村规模调整后新村融合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干群思想上尚未真正合并统一,集体“三资”尚未真正融合,新村建设规划尚未作相应合并调整,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和基础设施建设难以配套。

针对这些问题,建议采取如下举措以加快推进新村融合,巩固和扩大行政村规模调整成果:一是创新财务机制,加快“三资”融合步伐;二是充分尊重民意,合理调整新村规划;三是加大社会事业投入,破解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困境;四是重视离职村干部作用,引导新村班子树立“新村一盘棋”的工作理念。

【期刊名称】《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5(000)002【总页数】5页(P53-57)【关键词】行政村规模调整;新村融合;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新农村建设【作者】王丽琴;王凯元;张光彩【作者单位】中共仙居县委党校教务科,浙江仙居 317300;中共仙居县委党校教务科,浙江仙居 317300;中共仙居县委党校教务科,浙江仙居 3173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C912.82王丽琴,王凯元,张光彩(中共仙居县委党校教务科,浙江仙居317300)在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中,随着农业劳动力逐步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村人口日益向城市集中,自然村落逐渐萎缩乃至消失,出现了富村兼并穷村、大村兼并小村、自然环境优的村兼并自然环境劣的村的现象。

随之出现的行政村规模调整遇到诸多阻力和问题,调整后的新村融合也颇为艰难。

目前,学术界对于行政村规模调整后的新村融合问题的研究已有不少。

如王小军[1]从社会心理的角度进行研究,认为突如其来的村落组合打破了村民的固有生活边界,迫使村民多年建立的社会网络发生变化,村民的认同感降低,对村民的心理会产生较大冲击;而张春兰等[2]通过典型试点调查发现,迁村并居后村民的社区适用应性总体上也不太理想;吴理财[3]则从历史基础的角度强调“自然村”对于农民日常生活的意义,认为“自然村”是在农民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形成的,行政村建制虽然改变,但农民的日常生产、生活乃至地缘认同并未随之改变。

在全县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在全县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在全县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这次村社规模优化调整,是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县委县政府经过充分酝酿、广泛研究、通盘考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

为了开展好这项工作,我们前期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调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牵头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制定出台了《X意见》,以及相关配套文件、指导手册,会上已下发给大家。

本周一,市里召开了全市村社规模优化调整动员大会;本周二,县委、县政府专门听取了前期准备情况的汇报,目前各乡镇的初步方案都已基本确定,各项准备工作也已基本就绪。

今天动员会的召开,标志着这项工作正式转入实施阶段。

刚才,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X镇、X 镇X个单位作了表态发言;X同志作了具体工作部署,我都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X同志宣读了纪律文件,X同志宣读了领导小组文件和督导组文件。

下面,在大家讲的基础上,我再强调三点意见:一、充分认识村社规模优化调整的重大意义,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开展村社规模优化调整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事关执政根基,事关乡村振兴,事关全局稳定。

全县上下必须讲政治、讲大局,担当使命、一个步调,坚决执行好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

第一,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政治性”,将其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这几年,国家和X、市相继出台文件,明确指出要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合理确定其管辖范围和规模,积极稳妥推进人口偏少村的调整。

在全X组织工作会议上,X委主要领导强调对于规模过大过小的村要稳妥有序调整优化,增强乡村党组织的调控力。

市委相继召开市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基层基础提升年”行动动员大会和全市村社规模优化调整动员部署会,明确要求要把村社规模优化调整工作作为基层提升年行动的关键战役来打。

可以说,这是一项自上而下的政治任务,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因此,全县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抓,全力执行,攻坚推进,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加快推进农村城镇化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加快推进农村城镇化

建蹒型农村社区力瞅推进农村城镇化推进城镇化发展是我国的重要战略部署,在这个过程中农村土坨制度改革下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则是反映城乡统筹送程和农民"市民化"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

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明确要求农村社区建设要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在行政村范围内依靠全体居民,整合各类资源,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促进农村社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素养,努力构建新型乡村治理体制机制。

新型农村社区作为城乡一体化的实现形式和重要载体,既有别于传统的行政村,又不同于城市社区,有助于农民实现"离土不离乡、就业不离家,进厂不进城、就地市民化"的愿望,是四川加快农村城缜化的有效新路径。

一、四川城镇化发展的现状与问题2003年四川省城馔化率首次超过30%,“十一五”期间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44个百分点,“十二五”前四年年均提高1.5个百分点,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1个、0.23个百分点。

尽管城镇化进程明显加速,但四川作为西部地区的人口大省,经济发展有欠发达,城镇化水平与全国及发达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一)城镇化总体水平较低2014年末,全省常住人口8140.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3.2万人。

其中,城镇人口3768.9万人,乡村人口4371.3万人,城镇化率为46.3%,居全国31个省(市、区)中第24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5个百分点,与全国的差电没有明显缩小,在中西部地区仅居中下水平,加快城镇化进程任重道远。

(二)地区之间差异较大从绝对水平看,21个市州中,成都、攀枝花、德阳等6个市城镇化率超过45%,泸州、遂宁、内江、宜宾等13个市城镇化率在35%-45%之间,家山和甘孜2个市州城镇化率低于35%。

最高的成都市达到70.4%∙最低的甘孜州仅为26.9%,图12006年-2014年全国和四川城稹化率对比表12014年四川21个市州城缜化率(单位:%)(三)市民化进程滞后2010年以来四川农业转移人口省内流动规模一直保持在I(X)O万以上,由于尚未建立起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正常化机制,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远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行政村规模调整动员

行政村规模调整动员

行政村规模调整动员今天,县委、县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县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动员会,主要目的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举全县之力打好行政村规模调整这场硬仗,为实现乡村振兴、加强基层治理、巩固基层政权,加快*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的重大意义行政村规模调整能否平稳有序,关键在能否对这项工作形成正确全面的认识,在全县上下能否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要提高站位,从推进农村改革、加快乡村振兴、夯实基层基础,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准确把握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县工作部署的政治任务。

近年来,中央和省县着眼于乡村振兴,相继出台文件,要求各地积极稳妥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

*党代会将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努力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提高发展的协同性和整体性作为今后五年七大任务之一。

去年,省委、省政府提出工作目标,并明确:*。

在今年下发的省委指导意见中,明确把行政村规模平稳调整特别是“后半篇文章”,作为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县委、县政府也明确将这项工作纳入综合考核内容和重点督查内容,并作为衡量、检验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站位,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全县最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圆满完成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

(二)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是顺应城镇化趋势,推进县域发展空间布局调整的重大机遇。

一直以来,受“地形地貌限制,我县行政村“数量多、规模小、布局散、实力弱”特征较为明显。

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口不断向中心村、中心镇和县城集聚,人口布局、资源要素流动出现重大调整。

据统计,全县*个行政村中,户籍人口*人以下的有*个,常住人口*人以下的有*个,常住人口不足*人的有*个。

通过村规模调整,可以打破乡村现有发展格局、扩大行政村域面积,增强中心镇、中心村的集聚和辐射功能,盘活乡村闲置的人口、房屋、土地等资源,促进资源要素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为村集体经济发展乃至整个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拓展新的空间。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04.12•【文号】建村规〔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4.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建村规〔202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升乡村建设水平,着力加强农村房屋(以下简称农房)质量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建立农房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系统观念和底线思维,建立健全农房建设管理制度体系,保障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农民群众居住品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坚守底线,安全第一。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力保障农房选址安全、设计安全、建造安全和使用安全,将农房质量安全监管贯穿农房建设管理使用各环节,强化风险管控,坚决防范农房安全事故发生。

——远近结合,标本兼治。

常态化开展既有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存量安全隐患;加强新建农房建设管理,严控增量安全风险。

——强化协同,系统施策。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部门统筹协调,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将行政审批和安全监管有效衔接,建立农房用地、规划、建设、使用全过程管理制度。

——村民主体,多方参与。

强化村民作为农房建设使用责任主体的安全意识,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将农房建设行为规范纳入村规民约,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多元共治合力。

到2025年,基本建立适应农村特点的农房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实现农房质量安全的全过程闭环监管,农房建设行为规范有序,农房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农房质量安全水平普遍提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1.14•【字号】浙政办发〔2023〕4号•【施行日期】2023.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3〕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战略部署,加快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战略部署,落实完整社区建设要求,聚焦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强化党建统领、改革创新、系统集成、规划统筹、数字赋能、共建共享,将“一统三化九场景”理念贯彻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推动成为社区改造提升和建设发展的根本要求,打造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和人民幸福美好家园。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省累计创建未来社区1500个左右、覆盖全省30%左右的城市社区,健全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工作的体制机制,使未来社区成为城市社区新建、旧改的普遍形态。

到2035年,基本实现未来社区全域覆盖,打造共建共享品质生活的浙江范例。

二、主要任务(一)加快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

开展市县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制定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工作的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

结合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和社区公共服务半径,进一步优化社区管理边界。

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应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与相关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相衔接。

统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要求,细化落实到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和规划设计条件上,建立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规划设计条件的传导实施机制,按未来社区建设要求推动增量居住用地建设开发。

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

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

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一、背景。

近年来,随着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的日益突出,农村人口大量外流,导致许多农村村庄规模日益缩小,甚至出现了村庄荒无人烟的现象。

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制定了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旨在通过合理整合资源,提高村庄规模,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

1. 提高农村村庄规模,增强村庄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2. 促进农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提高农村生产力;3. 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

三、实施方案。

1. 村庄整合。

通过对周边规模较小的村庄进行整合,将人口较少的村庄合并至人口相对较多的村庄,形成规模较大的新村庄。

同时,合并后的新村庄将统一规划建设,提高村庄的整体规模和品质。

2. 资源整合。

针对合并后的新村庄,将原有的农田、林地、水资源等进行合理整合和配置,实现资源的优化利用。

同时,通过合并后的规模效应,可以更好地引进农业科技和生产设施,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3. 基础设施建设。

针对合并后的新村庄,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包括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设施的完善和提升。

同时,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如学校、医院、文化活动场所等,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

4. 产业扶持。

针对合并后的新村庄,通过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引导农村居民发展特色产业和乡村旅游业,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四、保障措施。

1. 政策支持。

加大对村规模调整的政策支持力度,包括资金补贴、税收减免、土地政策等方面的支持,为村规模调整提供政策保障。

2. 宣传教育。

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使他们能够理解和支持村规模调整的意义和好处,提高他们的参与度和配合度。

3. 督导检查。

建立村规模调整的督导检查机制,加强对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实施方案的顺利推进。

五、预期效果。

1. 农村村庄规模得到提高,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2. 农村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利用,生产力得到提升;3. 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生活质量得到提升;4. 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得到提高,农民收入得到增加。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0.12.15•【文号】自然资办发〔2020〕57号•【施行日期】2020.12.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针对当前村庄规划工作中反映的一些问题,在《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以下意见:一、统筹城乡发展,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

在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城镇和乡村发展,合理优化村庄布局。

结合考虑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节奏,根据不同类型村庄发展需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

集聚提升类等建设需求量大的村庄加快编制,城郊融合类的村庄可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编制,搬迁撤并类的村庄原则上不单独编制。

避免脱离实际追求村庄规划全覆盖。

二、全域全要素编制村庄规划。

以第三次国土调查(下文简称“三调”)的行政村界线为规划范围,对村域内全部国土空间要素作出规划安排。

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细化现状调查和评估,统一底图底数,并根据差异化管理需要,合理确定村庄规划内容和深度。

三、尊重自然地理格局,彰显乡村特色优势。

在落实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基础上,不挖山、不填湖、不毁林,因地制宜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风险控制线等管控边界。

以“三调”为基础划好村庄建设边界,明确建筑高度等空间形态管控要求,保护历史文化和乡村风貌。

四、精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将上位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指标细化落实到图斑地块,确保图、数、实地相一致。

撤村建房工作指导意见

撤村建房工作指导意见

撤村建房工作指导意见为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我县城市化进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对城市(镇、开发区)规划区内的部分行政村撤销村民委员会,改建为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撤村建居)。

现就撤村建居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推进撤村建居工作的原则(一)坚持有利于发展的原则。

要从县城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城市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出发,服从城市规划要求,推进撤村建居工作。

(二)坚持依法实施的原则。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规政策组织实施。

(三)坚持整撤整建的原则。

要从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出发,采取整撤整建,按原行政村设置,成建制改建为社区居民委员会。

(四)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

撤村建居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中既要积极,又要稳妥。

整个工作分两步走,先解决行政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设置,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逐步进行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及其他政策的完善落实,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

二、撤村建居的审批程序撤村建居由镇人民政府提出具体实施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形成决议,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三、撤村建居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政策(一)关于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的设立。

村民委员会建制撤销后,建立相应的社区党组织,成建制建立社区居委会。

撤村建居后,成建制设立的社区居委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依法选举社区居委会。

(二)关于户籍管理。

撤村建居后的居民,按原村民户籍管理制度实施管理。

(三)关于农村政策问题。

撤村建居后的居民,在建房、拆迁、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子女就学等相关政策上,仍按原政策执行。

(四)关于集体土地管理。

撤村建居后居民的承包土地,在土地没有被征用前,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管理权和发包权,原土地承包合同仍然有效,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未来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未来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未来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1.21•【字号】浙政办发〔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未来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2〕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争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的有关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开展未来乡村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党建为统领,以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为建设方向,以原乡人、归乡人、新乡人为建设主体,以造场景、造邻里、造产业为建设途径,以有人来、有活干、有钱赚为建设定位,以乡土味、乡亲味、乡愁味为建设特色,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建什么的原则,打造未来产业、风貌、文化、邻里、健康、低碳、交通、智慧、治理等场景,集成“美丽乡村+数字乡村+共富乡村+人文乡村+善治乡村”建设,着力构建引领数字生活体验、呈现未来元素、彰显江南韵味的乡村新社区。

(二)总体目标。

有农村区域的县(市、区)每年开展1—3个未来乡村建设。

自2022年开始,全省每年建设200个以上未来乡村。

到2025年,全省建设1000个以上未来乡村。

———主导产业兴旺发达。

现代农业、美丽经济、村庄经营成效显著。

数字化改革率先推进,“两进两回”全面深化,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创业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完善。

项目村常住居民收入县域领先,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为县域村均1.5倍以上。

常住人口实现净增长,青壮年人口占比有所提高。

———主体风貌美丽宜居。

片区化、组团式整体谋划村庄规划,城乡风貌整体优化。

深化农村垃圾、污水、厕所整治“三大革命”,长效管护机制健全。

村庄分类的规划指导意见

村庄分类的规划指导意见

村庄分类的规划指导意见1. 类型覆盖根据《北京市村庄体系规划》,全市的行政村划分为城镇化整理、迁建、保留发展三种类型。

1.1城镇化整理型村庄:位于规划城市(镇)建设区内的村庄。

1.2迁建型村庄:生存条件十分恶劣和与全市生态限建要素有矛盾需要有序搬迁的村庄。

1.3保留发展型村庄:上述两类村庄以外的村庄,这类村庄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保持稳定的乡村化形态。

2. 城镇化整理型村庄在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包括中心城规划建设区内的村庄、新城规划建设区内的村庄、镇规划建设区内的村庄。

2.1城镇化地区的村庄调整要实现城乡联动发展,与城镇发展同时进行城镇化改造,将农民纳入城市社会服务体系,将农村社区管理纳入城市管理体制,将村庄改造费用计入城镇建设成本,避免新的“城中村”的出现。

妥善处理农村集体经济和个体农民的权益,着力解决为转型农民提供职业技术培训和就业服务等问题。

2.2近期城镇化村庄,应充分结合中心城、新城、镇规划建设区的实施,统筹安排失地农民的居住、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制定具体的政策和措施。

做好规划管理工作,保证拆迁的顺利实施。

2.3远期城镇化村庄,应根据现有情况,以改善、整饬为主,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和绿化建设,重点改善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制定防灾减灾的措施,严格控制无序发展,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规模和总体开发强度的基础上,可适度进行改建和调整。

做好规划管理工作,并制定区别已建合法房屋的改建、扩建房屋拆迁补偿政策,以便今后拆迁的顺利实施。

近期编制村庄规划,整治为主,加强村庄人居环境治理。

3. 迁建型村庄综合考虑限建要素以及现实可操作性,将迁建村庄分为近期迁建、逐步迁建、引导迁建三种类型。

3.1近期迁建村庄:包括位于危害严重的泥石流沟谷、滑坡危险区、塌陷危险区地裂缝外侧500米以内范围、现状及规划高压走廊防护区内、大型广播电视发射设施保护区、地下水源核心区内的村庄。

近期迁建型村庄,应以政府投资为主导,根据具体情况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整体搬迁、局部搬迁或通过加强防护措施达到安全标准保留。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村(社区)规模调整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13]71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村(社区)规模调整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13]71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村(社区)规模调整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正文:----------------------------------------------------------------------------------------------------------------------------------------------------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村(社区)规模调整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13〕71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村(社区)规模调整工作指导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5月6日东莞市村(社区)规模调整工作指导意见为深入推进我市村级体制改革,建立管理规范、服务便利、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村(社区)管理体制机制,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一)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坚持有利于生产要素的整合和资源的优化配置的原则,充分考虑村(社区)面积、人口、经济总量、管理难度、历史沿革、水利、道路、土地等因素,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二)便于管理、提升服务建立管理幅度、难度与管理能力相适应的村(社区)社会管理网络,不断提高基层社会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有利发展,促进和谐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实现村级经济规模化发展,增强村级自我发展能力。

充分发扬基层民主,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确保基层和谐稳定。

二、调整标准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一个村(社区)的户籍人口一般为1000-2000户。

符合以下条件的村(社区),原则上予以调整:(一)户籍人口较少、已统筹组级经济的村(社区),要撤销村(居)民小组一级建制;(二)户籍人口1000人以下的村(社区)要予以撤并;(三)户籍人口3000人或1000户以上、经济总量较大的村(居)民小组,可单独设立村(居)委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公布日期】2009.04.30•【字号】宁党发[2009]30号•【施行日期】2009.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宁党发[2009]30号2009年4月30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提高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现就推进我区农村社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农村社区是指聚居在农村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完善农村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强化社区功能,对于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有利于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创造性,使其依靠自身力量,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促进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让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机制,让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农村社区化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满足农村社区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促进农民全面发展为目标任务,着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社区化建设,以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为目标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形成和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为取向的乡村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农村社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新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新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新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1.08•【字号】新政发[2016]1号•【施行日期】2016.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正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新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加强全市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结合全市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建设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按照《山东省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发展规划(2014—2030)》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全省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示范县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生态文明的发展理念,发展新社区、建设新农村、保护老村落,整合各类资源,完善基础设施,延伸公共服务,创新发展机制,引导农民居住向镇区、社区和中心村集中,项目向园区集中,逐步实现居住环境改善、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农民群众物质文化需求不断满足、农村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的新农村建设格局,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促进城乡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美丽乡村为出发点,以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素养为根本,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支撑能力,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舒适、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按照山东省和泰安市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发展规划的部署要求,编制全市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发展规划,明确拟建农村新型社区、新农村和特色保护村。

依据《新泰市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发展规划(2015—2030)》,编制农村新型社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新农村村庄总体规划,分类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和传统村落、特色村落保护专项规划。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85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85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85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0.11.10•【文号】农办议〔2020〕455号•【施行日期】2020.1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85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农办议〔2020〕455号王凤巧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的建议收悉。

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人民银行,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国家层面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并将河北省作为示范区创建试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2018年1月,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

2018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未来5年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以及重大工程、计划和行动。

《规划》提出,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尊重并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推动不同地区、不同发展阶段的乡村有序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由各地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扎实推进本地区乡村振兴。

目前,我部与浙江省合作共建乡村振兴示范省,先行探索乡村振兴的推进路径,除此之外未开展全国范围内的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支持河北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加强调研指导,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河北省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范例的示范引领作用。

建议河北省做好本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与“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的统筹谋划,不断探索适应不同区域实际的乡村振兴路径模式,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同类地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益借鉴。

二、关于国家加强对河北省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政策扶持力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离不开真金白银的投入,必须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

县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总结

县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总结

县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总结今年,针对县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实施“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精准扶贫战略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县行政村规模调整的工作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通力合作,扎实推进规模调整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任务目标明确,组织领导有力本次规模调整工作,我们明确了任务目标,即将原有数量较多、人口较少、产业基础薄弱的行政村进行合并整合,提高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

在规划和组织阶段,我们根据全县行政村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专门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的工作职责和分工。

同时,我们加强了对各级干部的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了工作推进的顺利进行。

二、全面调查摸底,准确掌握村情村貌为了确保规模调整的准确性和精准性,我们组织了全县的干部人员,对各个行政村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

通过摸底调查,我们对每个行政村的自然环境、经济发展、土地资源、人口情况等进行了详细了解,准确掌握了各个行政村的实际情况,为后续的规模调整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合并整合工作研究全面深入,科学合理确定调整方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我们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研讨,科学合理地确定了行政村规模调整的方案。

我们根据人口数量、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指标,将原有的行政村进行了合并整合,确保每个行政村都能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同时,我们还考虑了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注重发挥集中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优势,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四、规范程序,确保决策合规合法为了确保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的决策合规合法,我们严格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了决策程序。

在确定调整方案之前,我们广泛听取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了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关于社区调整和新建设的意见

关于社区调整和新建设的意见

关于社区调整和新建设的意见街道办事处、区xx部门及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适应xx形势和xx任务需要,加强和推进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根据市社区建设xx组《关于实施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工程的意见》及相关评价标准,现就我区社区调整和划分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xx的决策部署和总体工作,整合资源、提高效率、改进服务,不断夯实政权基础,通过社区调整分工和标准建设,增强自治功能,促进民生发展。

二、工作目标根据全市标准化社区建设标准和本辖区实际情况,有序稳妥开展社区调整和划分。

按照不少于3000户的规模,解决现有社区规模不平衡、不规范、不合理的问题,根据建设发展需要,及时进行局部调整,满足合理布局、适度规模、规范组织体系的要求,为社区长期建设和深化发展提供基础保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区发展环境。

三.工作原则1.循序渐进:根据社区建设现状和发展趋势,因地制宜调整分类,在今年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前,对一批规模过小的社区进行调整重组。

2.边界清晰,便于管理:社区的调整和划分要有明确的管理边界,以道路、桥梁、湖泊、山脉、沟渠、庭院等自然实体为分界线,使社区更便于管理和服务。

3.整合资源,提升功能:通过调整,社区功能将更加完善,有利于各种资源的利用、居民的参与和社区的治理,不断增强社区建设和发展的内在动力。

4.合理设岗完善服务:根据规模和管理服务强度,合理确定社区岗位和岗位,调整充实社区人员力量,匹配社区工作者力量,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优化社区服务管理。

5.立足双实兼顾发展:社区规模的确定以“人口普查”和“两实”调查的相关数据为依据,综合考虑未来三年社区规模的发展趋势。

四.这次要重组的社区针对我区现状,为维护基层稳定,保障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民政局要求,征求各方意见,研究决定和街道申报经区委常委、xx区常委审议通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和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意

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和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县委《关于开展部分行政村规模调整和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我镇决定开展部分行政村规模调整和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

一、开展部分行政村规模调整和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部分行政村规模调整和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是镇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实际行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有力举措。

有利于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有利于推进新农村建设,有利于选好配强农村领导班子,有利于开展农村社会化服务,有利于强化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对于提升农村管理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村各有关部门必须统一认识,高度重视,认真抓好。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抓好关键环节,做到步骤稳定,方法得当,工作细致,程序合法,扎实稳妥推进。

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
1、调查摸底(2018年12月19日--- 2018年1月15日)。

对辖区内行政村的现有规模、班子及干群关系状况、产业发展情况及自然资源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摸底。

要深入摸透每个行政村的情况,既摸清当前情况,又分析发展前景,既摸清
产业发展情况,又摸清班子状况和群众基础等情况,为实施行政村规模调整提供可靠依据。

2、制定方案(2018年1月15日--- 2月28日)。

在调查摸底基础上逐村进行综合分析,按照部分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调整模式,慎重确定调整方案。

制定调整方案,要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特别是对涉及相关行政村调整的内容,要广泛吸收村干部和村民意见,在此基础上研究确定包括班子组建、资产处置、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等具体实施方案。

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3、宣传引导(2018年3月1日---- 3月20日)。

各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在拟列入调整范围内的村(社区)进行动员部署。

要通过召开会议、发放公开信、上门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集中向干部群众宣传行政村规模调整的意义和政策,统一思想,消除疑虑。

要运用典型引路、政策引导、党团员和群众骨干带头等办法,增强教育效果,使村民群众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调动他们支持和参与行政村规模调整的积极性。

4、组织实施(3月20---3月31)。

方案经县审核同意后,各村按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1)分别召开涉及调整村“两委”班子成员会,讲明行政村规模调整的必要性和有关政策,就村庄调整的初步意见进行酝酿。

达成一致意见。

(2)冻结涉及调整村的财务收支、封存账目、清理债权债务。

(3)指导涉及调整村“两委”分别召开本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传达学习有关精神,讲明行政村规模调整的意义和有关政策,就村庄调整方案统一思想认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