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有关规定的通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郑煤生(便)字〔2010〕8号
关于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直管生产矿井及分公司: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部分条款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所有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并规定如下:
1、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巷道支护,长度不得小于20m,距煤壁10m范围内打双排柱,10-20m范围内打单排柱。
2、安全出口和与之相连接的巷道替棚、维护必须制定专项措施,设专人维护,巷道断面、宽、高、行人间距必须符合作业规程。
3、各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必须及时修改采面作业规程。
4、本规定2010年3月1日起执行。
生产技术部 201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