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基地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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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钱塘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绿色食品基地生产管理制度

为规范绿色食品基地的生产管理,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绿色食品相关行业标准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按照绿色食品质量控制措施从事生产,不得造成产地污染或者致产地环境达不到标准要求,保证基地周边无污染源。

二、建立健全投入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实行投入品统一采购、统一保管、统一供应、统一使用的管理模式,并做好相应记载。从正规渠道采购符合国家标准、合法登记并与农产品品种相适应的投入品,保存相关票据,严禁采购国家禁用的农业投入品。专人统一领取投入品,剩余投入品退还仓库,废弃包装统一处理。

三、建立健全投入品使用登记制度。有专人认真记录作业时间、作业区域(单元)、品种、生长期、投入品名称、间隔日期、使用量、使用方法、使用器械、作业人员等。

四、建立健全农药残留控制制度。加强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使用的农药必须符合《农药限制使用管理规定》等规定;严格控制用药量、稀释倍数,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规定;农产品生产中、收获前应加强抽样检测和记录,发现药物残留超标或质量不合格的生产单元应暂停收获,及时查找问题并认真处理,经连续检测直至质量稳定后才能收获。

五、实行病虫害发生与防治报告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为辅”的方针,及时发现病虫害,制订防治策略;遇突发、重大的病虫害,应迅速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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