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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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男女双方自愿 结 婚 的 实 质 要 件
必备 条件
达到法定婚龄
符合一夫一妻
禁止 条件
禁止结婚的亲属 禁止结婚的疾病
34
第三节 结婚程序
一、结婚程序概念 又称结婚的形式要件,是法律规定的 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必须履行的法定手续, 是婚姻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取得社会承认的 一种方式。 二、结婚程序的类型 1.登记制 2.仪式制 3.登记与仪式结合制 4.登记与仪式双轨制
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
必备要件与禁止要件
公益要件与私益要件
二、结婚的必备条件
(一)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1.它强调结婚不应附加任何条件 2.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
11
(二) 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1.法定婚龄是指法律规定允许结婚的最低年 龄。 2.法定婚龄立法依据 我国《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 (1)自然因素,即人的身心发育程度,还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 包括一定地区的气候、地理条件。 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2)社会因素,即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与 之相适应的社会条件。
2.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精神分裂症和躁狂抑郁症) • 可以结婚,但不许生育 (男女一方患有严重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双方均患 有相同的严重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 ) • 可以结婚,但限制生育性别 (严重的性链锁隐性遗传病,像血友病、进行性肌营 养不良女性携带者 ) 31
注意:
1.对于生理缺陷,不能够人
首先从己身和该旁系血亲分别上数至同源
最近的直系血亲。如果两边的代数相同,这一 相同数即为双方的代数;如果两边代数不同, 则取其代数多的一边作为双方的代数。
高祖父母
外高祖父母
曾祖父母 外曾祖父母 祖父母 姑 叔伯 兄弟 表 兄 弟 姐 妹 堂 兄 弟 姐 妹 侄 子 侄 女 儿子 孙子女 父母 己身 姐妹 外祖父母 姨 舅
亲友给苏某介绍男友,均遭拒绝。在她的心 中,继父是选择男友的唯一标准,他有责任感, 恬淡,温和,有修养,有爱心,没有任何不良的 习惯。 渐渐地,苏某产生了一种想法,希望能够一 辈子跟继父一起生活,或者嫁给继父。苏某向当 地一家媒体的热线电话咨询,想知道没有任何血 缘联系的继父与继女是否可以结婚。 这家媒体对这个问题很有兴趣,于是向一家 律师事务所询问。律师的答复是可以结婚,理由 是现行婚姻法并没有禁止继父继女结婚。媒体又 向当地的民政部门询问,民政部门的答复不可以 结婚,理由是何某和苏某之间不仅仅是直系姻亲, 由于已经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所以他们是法律拟 制的直系血亲,不得结婚。 请问:依照我国婚姻法规定,苏某和何某是 27
有些国家承认同性婚姻,已通过立法。 也有些国家不承认同性婚姻,但法律赋予 同性恋者以同居权。
有些国家的法律将动物拟制为人,并 且使其人格化。动物可以享受人的各种权 利,这其中也包括受遗赠权和与人娶嫁的 自由权。
5
人嫁狗的奇闻 据报道,澳大利亚的一个丈夫在其临 终前留下遗嘱,将他的全部财产400万澳元 遗赠给了他家的一条牧羊犬,而未给他的 妻子留下分文。 这个丈夫死后,他的妻子格端芬为了 生计,不得不作出嫁给了那条牧羊犬。
直系血亲:指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包 括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一代的亲属。 旁系血亲:指有间接血缘联系,无任何生 育关系的亲属之间的关系,即和自己同出一源 的亲属。
3.姻亲。 (1)血亲的配偶:指自己与自己的直系、 旁系血亲的配偶之间的关系。 (2)配偶的血亲:指自己与自己配偶的血 亲之间的关系。 (3)配偶的血亲的配偶:指自己与自己配 偶的血亲的丈夫或妻子之间的关系。
分析意见 苏某与何某不能结婚。本案中的何某与刘某 结婚时,苏某只有10岁,其后苏某与母亲、继 父一起生活,继父何某承担了对继女苏某的抚 养教育义务,刘某死后,何某还继续抚养苏某 到其成年。多年的扶养教育,已经使苏某与何 某形成了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 《婚姻法》第27条,“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 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 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因此,父母子女 这种直系血亲之间的禁婚规定也同样适用于形 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 28
⑵姻亲能否结婚?
⑶表兄妹如果不生育能否结婚?
苏某出生后不久其生父死亡,母亲刘某独自 示范案例:继父母子女能否结婚? 抚养苏某到十岁时,与同厂的何某结婚。何某比 刘某小5岁,性情温和,很喜欢小孩,对继女苏某 非常疼爱。 何某不但与刘某一起供养、照料苏某的生活, 还经常给继女苏某辅导功课,苏某也非常喜欢继 父,一家三口生活幸福平静。刘某在苏某16岁时 被确诊乳腺癌晚期,三个月后就去世了。 刘某在去世前将已经渐渐长大懂事的女儿苏 某托付给何某,何某承诺要将苏某抚养成年。苏 某此后一直与何某共同生活,相依为命,父女俩 的感情也很好。多年来没有父亲又失去母亲的苏 某非常珍惜现在的生活,对继父何某有一种很特 殊的感情。苏某高中毕业后,在当地的一家大型 超市找到一份工作。 26
40
基督教的婚礼礼仪 一、序乐 牧师向新郎发问说:“新郎(全名),你 二、婚礼行列 愿意娶新娘(全名)作为你的妻子吗?与她在 三、婚礼的宣召 神圣的婚约中共同生活,无论是疾病或健康、 四、讯问 贫穷或富裕、美貌或失色、顺利或失意,你都 五、祷告 愿意爱她、安慰她、尊敬她、保护她,并愿意 六、诵读经文 在你一生之中对她永远忠心不变?” (新郎回答)我愿意。
3.重症智力低下者,即痴呆症患者。
4.正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
1986年卫生部颁布的《异常情况分类指 导标准》,将异常情况分为四类:
30
对患有上述疾病的当事人应区别对待
• 不许结婚(双方均为重症智力低下者) • 暂缓结婚
1.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 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
36
1.登记制
指结婚必须经过法定机关的审查并由双 方亲自履行登记手续,其婚姻才发生法律效 力的制度。 采用此制的国家有:中国、俄罗斯、蒙 古、日本、朝鲜、古巴、墨西哥等。
37
2.仪式制
法律仪式 宗教仪式 民俗仪式
38
法律仪式制 法律仪式,通常在当事人住地举行,
由当地官员或地方法官主持,并有两名以
12
3.国外法定婚龄规定
(1)高的,一般为男20周岁,女18周岁左 右; (2)中档,男女18周岁左右;。
(3)低的,一般是16周岁以下。
4.正确理解法定婚龄与晚婚晚育
浙江温州百岁老人登记结婚 2007年10月份在鹿城区民政局颁证 大厅,106岁的潘老先生和81岁的陈老太 太领到了结婚证。潘老先生和陈老太太都 是永嘉人,陈老太太8年前经人介绍到潘 老先生家里照顾老人起居,经过8年的相 知相伴,终于走到了一起。 这可能是全省迄今最年长的一对新 人。
16
现代亲属的分类
现代各国根据男女平等的原则,以及 亲属产生于血缘和婚姻等原因,将亲属分 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种。 1.配偶。男女因结婚而互为配偶。 2.血亲。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
(1)根据血缘的来源不同,分为自然血
亲和法律拟制血亲。
(2)根据血亲的辈分不同,分为长辈亲
、晚辈亲和同辈亲
(3)根据血缘的联系不同,分为直系血亲 和旁系血亲
我国《婚姻法》代份计算法 我国《婚姻法》没有确立亲等制度,仅在 禁止结婚的条件中使用了“代”的概念。 1.直系血亲代份计算法
指从己身往上数,己身为一代,父母为二 代,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三代;从己身往下数 ,己身为一代,子女为二代,孙子女、外孙子 女为三代直系血亲。依此类推。
2.旁系血亲代份计算法
(二)审查
具体过程: 审查主要分两个方面: 1.先让双方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签名、按指纹,并且在婚姻登记员的面前宣读。
审查证件。
2.婚姻登记员审查具体材料 3.必要时候可以进行调查
审查条件。 4.询问当事人结婚的意愿
(三)登记 1.符合实质条件的,予以登记,颁发结婚证。 2.不符合实质条件的,不予登记,说明理由。
6
二、结婚制度的沿革 (一)掠夺婚 (二)有偿婚 1 2 3 买卖婚 交换婚 劳役婚
(三)聘娶婚 1.定义 男方向女方交付一定 数量的聘财为要件的婚 姻。以古代的“三书六 礼”为其形式。
纳采 问名 纳吉 纳征 请期 亲迎
2.六礼
第二节 结婚要件
一、结婚要件概述 婚姻的成立即结婚是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 行为,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了各项条件,即结 婚的要件。
41
民俗仪式制
指按照本民族的传统习 惯,婚姻当事人在亲朋好友
面前举行结婚仪式,以此宣
告婚姻关系成立的形式。
42
43
三、登记与仪式结合制
结婚当事人既要办理结婚登记又要举行 结婚仪式。两项手续都须进行,缺一不可。 四、登记与仪式双轨制 登记或举行仪式,当事人可任选其一。
44
三、结婚登记管理机关 (一)法律规定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5条的规定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 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婚姻登记管理 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 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 、镇的人民政府。
第二章
结婚制度
内容结构:
结婚的概念、特征和形式 结婚要件 结婚程序 婚姻无效和可撤销 与结婚有关的几个问题
第一节 结婚的概念 特征和形式
一、结婚的概念 (一)定义 又称婚姻的成立或婚姻的缔结,是男 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定 夫妻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 (二)特征 1.只能发生在男女两性之间。 2.必须遵循法律规定。 3.是一种社会行为。 4.是一种法律行为。
女儿
外孙子女
外 甥
外 甥 女
表 兄 弟 姐 妹
表 兄 弟 姐 妹
曾孙子女 外曾孙子女 玄孙子女 外玄孙子女
23
三、结婚的禁止条件
(一) 禁止一定范围内的亲属结婚 1.原因 2.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 《婚姻法》第7条规定,“直系血亲 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24
问题:
⑴拟制直系血亲能否结婚?
Leabharlann Baidu
(二)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职责
四、婚姻登记的程序
申请
审查
登记
(一)申请 1.双方当事人共同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 在地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登记的请求。 2.具体材料 (1)出示常住户口证、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 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 过婚的,还要持离婚证件 (3)当事人交三张大二寸的双方近期半身 免冠合影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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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指无配偶的人始具有结婚的资格,包括 未婚男女、丧偶男女和离婚男女。有配偶的 人不得再婚,否则,不仅婚姻无效,而且还 要追究重婚者的法律责任。
三、结婚的禁止条件
(一) 禁止一定范围内的亲属结婚 1.原因 2.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 《婚姻法》第7条规定,“直系血亲 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道的,仍然可以结婚。 2.是否接受婚前体检成为男
女当事人自行选择的程序。
案例分析:
邱珍珍(22岁)患有先天性痴呆,生活不 能自理。2006年8月,有人找到邱珍珍的父母, 称有一名单身男子,现年40岁,愿意娶邱珍 珍。老人考虑到女儿不能跟自己一辈子,最 终还是需要找人照顾,以女儿的情况,有人 愿意娶已经是求之不得的事情,便同意了这 门亲事。2007年春节,邱珍珍在父母的陪伴 下和男方一起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工作人 员是否给予办理登记结婚,为什么?
我国规定:
直系血亲无论自然血亲或拟制血亲均 不得结婚; 旁系血亲三代以内不得结婚,拟制血 亲一般不禁止; 姻亲则法律未规定,但伦理上对公媳、
岳母与女婿不得结婚。
29
(二)禁止结婚的疾病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1.重症精神病,主要是指精神分裂症 和躁狂抑郁症。 2. 性病患者未经治愈的。
上证人参加作证。
主持人向双方询问,结婚是否出自诚
心诚意,然后宣读法律文书,双方的婚姻 关系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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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仪式制 当事人必须到教堂举行结婚仪式,其婚 姻关系才发生法律效力。 这种仪式由教堂的神职人员主持,并有 证婚人参加。先由主持人念诵一段赞词,接 着,双方当事人要在神职人员面前宣誓相敬 相爱,最后,主持人宣布他们的婚姻合法成 立,并向双方表示祝贺。
(1)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男女双方自愿 结 婚 的 实 质 要 件
必备 条件
达到法定婚龄
符合一夫一妻
禁止 条件
禁止结婚的亲属 禁止结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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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结婚程序
一、结婚程序概念 又称结婚的形式要件,是法律规定的 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必须履行的法定手续, 是婚姻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取得社会承认的 一种方式。 二、结婚程序的类型 1.登记制 2.仪式制 3.登记与仪式结合制 4.登记与仪式双轨制
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
必备要件与禁止要件
公益要件与私益要件
二、结婚的必备条件
(一)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1.它强调结婚不应附加任何条件 2.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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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1.法定婚龄是指法律规定允许结婚的最低年 龄。 2.法定婚龄立法依据 我国《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 (1)自然因素,即人的身心发育程度,还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 包括一定地区的气候、地理条件。 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2)社会因素,即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与 之相适应的社会条件。
2.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精神分裂症和躁狂抑郁症) • 可以结婚,但不许生育 (男女一方患有严重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双方均患 有相同的严重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 ) • 可以结婚,但限制生育性别 (严重的性链锁隐性遗传病,像血友病、进行性肌营 养不良女性携带者 ) 31
注意:
1.对于生理缺陷,不能够人
首先从己身和该旁系血亲分别上数至同源
最近的直系血亲。如果两边的代数相同,这一 相同数即为双方的代数;如果两边代数不同, 则取其代数多的一边作为双方的代数。
高祖父母
外高祖父母
曾祖父母 外曾祖父母 祖父母 姑 叔伯 兄弟 表 兄 弟 姐 妹 堂 兄 弟 姐 妹 侄 子 侄 女 儿子 孙子女 父母 己身 姐妹 外祖父母 姨 舅
亲友给苏某介绍男友,均遭拒绝。在她的心 中,继父是选择男友的唯一标准,他有责任感, 恬淡,温和,有修养,有爱心,没有任何不良的 习惯。 渐渐地,苏某产生了一种想法,希望能够一 辈子跟继父一起生活,或者嫁给继父。苏某向当 地一家媒体的热线电话咨询,想知道没有任何血 缘联系的继父与继女是否可以结婚。 这家媒体对这个问题很有兴趣,于是向一家 律师事务所询问。律师的答复是可以结婚,理由 是现行婚姻法并没有禁止继父继女结婚。媒体又 向当地的民政部门询问,民政部门的答复不可以 结婚,理由是何某和苏某之间不仅仅是直系姻亲, 由于已经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所以他们是法律拟 制的直系血亲,不得结婚。 请问:依照我国婚姻法规定,苏某和何某是 27
有些国家承认同性婚姻,已通过立法。 也有些国家不承认同性婚姻,但法律赋予 同性恋者以同居权。
有些国家的法律将动物拟制为人,并 且使其人格化。动物可以享受人的各种权 利,这其中也包括受遗赠权和与人娶嫁的 自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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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嫁狗的奇闻 据报道,澳大利亚的一个丈夫在其临 终前留下遗嘱,将他的全部财产400万澳元 遗赠给了他家的一条牧羊犬,而未给他的 妻子留下分文。 这个丈夫死后,他的妻子格端芬为了 生计,不得不作出嫁给了那条牧羊犬。
直系血亲:指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包 括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一代的亲属。 旁系血亲:指有间接血缘联系,无任何生 育关系的亲属之间的关系,即和自己同出一源 的亲属。
3.姻亲。 (1)血亲的配偶:指自己与自己的直系、 旁系血亲的配偶之间的关系。 (2)配偶的血亲:指自己与自己配偶的血 亲之间的关系。 (3)配偶的血亲的配偶:指自己与自己配 偶的血亲的丈夫或妻子之间的关系。
分析意见 苏某与何某不能结婚。本案中的何某与刘某 结婚时,苏某只有10岁,其后苏某与母亲、继 父一起生活,继父何某承担了对继女苏某的抚 养教育义务,刘某死后,何某还继续抚养苏某 到其成年。多年的扶养教育,已经使苏某与何 某形成了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 《婚姻法》第27条,“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 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 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因此,父母子女 这种直系血亲之间的禁婚规定也同样适用于形 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 28
⑵姻亲能否结婚?
⑶表兄妹如果不生育能否结婚?
苏某出生后不久其生父死亡,母亲刘某独自 示范案例:继父母子女能否结婚? 抚养苏某到十岁时,与同厂的何某结婚。何某比 刘某小5岁,性情温和,很喜欢小孩,对继女苏某 非常疼爱。 何某不但与刘某一起供养、照料苏某的生活, 还经常给继女苏某辅导功课,苏某也非常喜欢继 父,一家三口生活幸福平静。刘某在苏某16岁时 被确诊乳腺癌晚期,三个月后就去世了。 刘某在去世前将已经渐渐长大懂事的女儿苏 某托付给何某,何某承诺要将苏某抚养成年。苏 某此后一直与何某共同生活,相依为命,父女俩 的感情也很好。多年来没有父亲又失去母亲的苏 某非常珍惜现在的生活,对继父何某有一种很特 殊的感情。苏某高中毕业后,在当地的一家大型 超市找到一份工作。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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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的婚礼礼仪 一、序乐 牧师向新郎发问说:“新郎(全名),你 二、婚礼行列 愿意娶新娘(全名)作为你的妻子吗?与她在 三、婚礼的宣召 神圣的婚约中共同生活,无论是疾病或健康、 四、讯问 贫穷或富裕、美貌或失色、顺利或失意,你都 五、祷告 愿意爱她、安慰她、尊敬她、保护她,并愿意 六、诵读经文 在你一生之中对她永远忠心不变?” (新郎回答)我愿意。
3.重症智力低下者,即痴呆症患者。
4.正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
1986年卫生部颁布的《异常情况分类指 导标准》,将异常情况分为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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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患有上述疾病的当事人应区别对待
• 不许结婚(双方均为重症智力低下者) • 暂缓结婚
1.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 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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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制
指结婚必须经过法定机关的审查并由双 方亲自履行登记手续,其婚姻才发生法律效 力的制度。 采用此制的国家有:中国、俄罗斯、蒙 古、日本、朝鲜、古巴、墨西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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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仪式制
法律仪式 宗教仪式 民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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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仪式制 法律仪式,通常在当事人住地举行,
由当地官员或地方法官主持,并有两名以
12
3.国外法定婚龄规定
(1)高的,一般为男20周岁,女18周岁左 右; (2)中档,男女18周岁左右;。
(3)低的,一般是16周岁以下。
4.正确理解法定婚龄与晚婚晚育
浙江温州百岁老人登记结婚 2007年10月份在鹿城区民政局颁证 大厅,106岁的潘老先生和81岁的陈老太 太领到了结婚证。潘老先生和陈老太太都 是永嘉人,陈老太太8年前经人介绍到潘 老先生家里照顾老人起居,经过8年的相 知相伴,终于走到了一起。 这可能是全省迄今最年长的一对新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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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亲属的分类
现代各国根据男女平等的原则,以及 亲属产生于血缘和婚姻等原因,将亲属分 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种。 1.配偶。男女因结婚而互为配偶。 2.血亲。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
(1)根据血缘的来源不同,分为自然血
亲和法律拟制血亲。
(2)根据血亲的辈分不同,分为长辈亲
、晚辈亲和同辈亲
(3)根据血缘的联系不同,分为直系血亲 和旁系血亲
我国《婚姻法》代份计算法 我国《婚姻法》没有确立亲等制度,仅在 禁止结婚的条件中使用了“代”的概念。 1.直系血亲代份计算法
指从己身往上数,己身为一代,父母为二 代,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三代;从己身往下数 ,己身为一代,子女为二代,孙子女、外孙子 女为三代直系血亲。依此类推。
2.旁系血亲代份计算法
(二)审查
具体过程: 审查主要分两个方面: 1.先让双方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签名、按指纹,并且在婚姻登记员的面前宣读。
审查证件。
2.婚姻登记员审查具体材料 3.必要时候可以进行调查
审查条件。 4.询问当事人结婚的意愿
(三)登记 1.符合实质条件的,予以登记,颁发结婚证。 2.不符合实质条件的,不予登记,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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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婚制度的沿革 (一)掠夺婚 (二)有偿婚 1 2 3 买卖婚 交换婚 劳役婚
(三)聘娶婚 1.定义 男方向女方交付一定 数量的聘财为要件的婚 姻。以古代的“三书六 礼”为其形式。
纳采 问名 纳吉 纳征 请期 亲迎
2.六礼
第二节 结婚要件
一、结婚要件概述 婚姻的成立即结婚是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 行为,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了各项条件,即结 婚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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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仪式制
指按照本民族的传统习 惯,婚姻当事人在亲朋好友
面前举行结婚仪式,以此宣
告婚姻关系成立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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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登记与仪式结合制
结婚当事人既要办理结婚登记又要举行 结婚仪式。两项手续都须进行,缺一不可。 四、登记与仪式双轨制 登记或举行仪式,当事人可任选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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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婚登记管理机关 (一)法律规定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5条的规定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 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婚姻登记管理 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 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 、镇的人民政府。
第二章
结婚制度
内容结构:
结婚的概念、特征和形式 结婚要件 结婚程序 婚姻无效和可撤销 与结婚有关的几个问题
第一节 结婚的概念 特征和形式
一、结婚的概念 (一)定义 又称婚姻的成立或婚姻的缔结,是男 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定 夫妻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 (二)特征 1.只能发生在男女两性之间。 2.必须遵循法律规定。 3.是一种社会行为。 4.是一种法律行为。
女儿
外孙子女
外 甥
外 甥 女
表 兄 弟 姐 妹
表 兄 弟 姐 妹
曾孙子女 外曾孙子女 玄孙子女 外玄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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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婚的禁止条件
(一) 禁止一定范围内的亲属结婚 1.原因 2.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 《婚姻法》第7条规定,“直系血亲 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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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⑴拟制直系血亲能否结婚?
Leabharlann Baidu
(二)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职责
四、婚姻登记的程序
申请
审查
登记
(一)申请 1.双方当事人共同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 在地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登记的请求。 2.具体材料 (1)出示常住户口证、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 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 过婚的,还要持离婚证件 (3)当事人交三张大二寸的双方近期半身 免冠合影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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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指无配偶的人始具有结婚的资格,包括 未婚男女、丧偶男女和离婚男女。有配偶的 人不得再婚,否则,不仅婚姻无效,而且还 要追究重婚者的法律责任。
三、结婚的禁止条件
(一) 禁止一定范围内的亲属结婚 1.原因 2.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 《婚姻法》第7条规定,“直系血亲 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道的,仍然可以结婚。 2.是否接受婚前体检成为男
女当事人自行选择的程序。
案例分析:
邱珍珍(22岁)患有先天性痴呆,生活不 能自理。2006年8月,有人找到邱珍珍的父母, 称有一名单身男子,现年40岁,愿意娶邱珍 珍。老人考虑到女儿不能跟自己一辈子,最 终还是需要找人照顾,以女儿的情况,有人 愿意娶已经是求之不得的事情,便同意了这 门亲事。2007年春节,邱珍珍在父母的陪伴 下和男方一起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工作人 员是否给予办理登记结婚,为什么?
我国规定:
直系血亲无论自然血亲或拟制血亲均 不得结婚; 旁系血亲三代以内不得结婚,拟制血 亲一般不禁止; 姻亲则法律未规定,但伦理上对公媳、
岳母与女婿不得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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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禁止结婚的疾病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1.重症精神病,主要是指精神分裂症 和躁狂抑郁症。 2. 性病患者未经治愈的。
上证人参加作证。
主持人向双方询问,结婚是否出自诚
心诚意,然后宣读法律文书,双方的婚姻 关系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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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仪式制 当事人必须到教堂举行结婚仪式,其婚 姻关系才发生法律效力。 这种仪式由教堂的神职人员主持,并有 证婚人参加。先由主持人念诵一段赞词,接 着,双方当事人要在神职人员面前宣誓相敬 相爱,最后,主持人宣布他们的婚姻合法成 立,并向双方表示祝贺。
(1)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