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法律关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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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系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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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的基本特征 1.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法人是一种客观存在, 但它和自然人不同的是,它不是作为有血有肉的 生物存在,而是作为组织体存在。 2.法人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依法成立,是一 定的社会组织能够成为民事主体的基本前提。 3.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 会组织。法律对法人的承认,其目的在于使其能 够作为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因此,法人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案例三:天津荷花女案
学说上主要有下列几种观点: 学说上主要有下列几种观点:
3.近亲属权利保护说 自然人死亡后,民事 权利能力终止,名誉权即告消灭,但是在我 国现阶段,根据公民通常的观念,死者的名 誉、好坏,往往影响对其近亲属的评价,因 此侵害死者名誉可能同时侵害其亲属的名誉。 如果侵害,则亲属可以以自己的权利为依据 要求承担侵权责任。 4.人格利益继承说 该说认为,人身权是专 属权,不能继承,但是人身权和人身利益不 可混为一谈,后者具有可继承性。就名誉而 言,继承人所取得的不是名誉权,而是名誉 利益的所有权。死者的身体利益、人格利益 和部分身份利益都可以继承。名誉利益也可 以由法律主体以遗嘱方式遗赠给他人。
案例三:天津荷花女案 案例三:
天津中院经过了一年多的审理,认为公民享有名誉权, 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公民死亡后,亦不能例外。不保护 已死亡公民的名誉权,就不能对公民生前的名誉进行有效 的保护。小说虽允许虚构,但使用公民真实姓名为小说人 物,不顾其人格尊严,虚构原告母女有关道德品质、生活 作风等情节,贬低了死者吉文贞的人格,损害了吉文贞的 名誉,也必然不同程度地损害其在世亲属的名誉。同时, 小说对原告陈秀琴的描写,也使其名誉受到损害,并在经 济上受到一定损失。 被告《今晚报》社在原告陈秀琴两次提出小说《荷花 女》损害了其女吉文贞名誉,要求其停载的情况下,仍继 续连载,使吉文贞及原告陈秀琴的名誉在更大范围内受到 损害。因此,一审判决原告胜诉,被告应在《今晚报》上 连续三天刊登道歉声明,为吉文贞及原告陈秀琴恢复名誉, 消除影响,并各自赔偿原告400元。小说《荷花女》不得 再以任何形式复印、出版发行。 被告向天津高院进行上诉。 天津高院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函请示意见。1989年4月 12日最高院答复,死者名誉权应受到保护,其母有权提起 诉讼。

最新第六章《民法学》马工程精品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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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关系的建立与变更
民事法律关系的建立
基于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或法律事实 而产生。例如,合同的订立、遗嘱的 设立等。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
指已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在主体、客 体或内容上的变化。例如,合同内容 的变更、债权的转让等。
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
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
指已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而消灭 。例如,合同的履行、债权的实现、债务的清偿等 。
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合同订立的程序
合同的订立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 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 示。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合同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 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等条款。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 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合同的履行
合同履行是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自义务的行为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 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免责事由
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 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免除其承担 违约责任的情况。常见的免责事 由包括不可抗力、债权人过错等 。
07
婚姻家庭法律制度
Chapter
婚姻家庭概述
01
婚姻家庭的概念
婚姻是男女双方依法成立的以共同生 活为目的的合法夫妻关系;家庭是以 婚姻为基础、以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 为纽带而组成的亲属团体。
02
婚姻家庭的法律特征
婚姻家庭受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家法律保护,具有法定 性、伦理性、社会性等特点。
03
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 发展
从群婚制、对偶婚制到一夫一妻制的 演变过程。
结婚制度
01
02

第六章 《民法学》 马工程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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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遗产
(一)遗产的概念和特征 遗产是继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继承人享有的继 承权的标的。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 法财产。 遗产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时间上的特定性。 第二,内容上的财产性和包括性。 第三,范围上的限定性。 第四,性质上的合法性。
三、遗产
(二)遗产的范围 依据 《继承法》第3条的规定,遗产包括以下财产: (1)自然人的收入;(2)自然人个人的房屋、储蓄和 生活用品; (3)自然人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自 然人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自然人所有的生 产资料;(6)自然人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自然人的其他合法财产。依据 《继承法意见》第3 条规定,公民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 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此外,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也可以成为遗产。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
(一)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法定继承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可以依法继承 被继承人遗产的人。
依据 《继承法》第 10 ~ 12 条的规定,法定 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 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 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
一、我国继承法的存在根据与基 本原则
继承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继承基于自然人的死亡而发生。 第二,继承人是死者一定范围内的近亲属。 第三,继承的客体是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第四,继承人概括地承受被继承人的财产。 根据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方式不同,继承可以区分 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在我国继承法上,遗嘱 继承具有优先于法定继承的适用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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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继承法的存在根据与基 本原则
(二)我国继承法的存在根据 (三)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1.保护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 2.继承权平等原则 3.养老育幼原则 4.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法律关系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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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件又分成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 种。
2.法律行为:法律行为可以作为法律事 实而存在,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 和消灭。
因为人们的意志 有善意与恶意、合法 与违法之分,故其行 为也可以分为善意行 为、合法行为与恶意 行为、违法行为。
3、事实构成
有些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需两 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这些法律事实 所构成的一个相关的整体,称为事实构成。
法人的权利能力没有上述区别, 其始于成立,止于终止。
2.行为能力:行为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 体能够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 行义务的能力。
行为能力主要是指主体认识和控制行为的意识能力。 按照法律对年龄和健康的限制可作以下分类:
年龄因不同法律部门而有不同规定:
年满18周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年龄
民事: 10-18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0岁以下:无民事行为能力
四、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组成,是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一)法律关系主体
(一)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与种类
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 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 务的承担者。
在中国,根据各种法律的规定,能够 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类:
1.公民(自然人)。 2.机构和组织(法人)。 3.国家。
法律关系 (Legal Relation)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是在法律
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 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 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 系。
二、法律关系的特征: 1.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
一种社会关系,具有合法性
2.法律关系是体现意志性的特种 社会关系
3.法律关系是特定法律关系主体 之间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

(3)权利即为资格。认为权利就是人们做某事的资格。 一个人只有被赋予了某种资格,具有权利主体的身份,才能 够向别人提出作为与不作为的主张,也才有法律能力或权利 不受他人干预的从事某种活动。 (4)权利即为行为尺度。认为权利是法律保障或允许的, 能够做出一定行为的尺度,是权利主体能够做出或不做出一 定的行为,以及要求他人相应的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的许 可或保障。 (5)权利即为主张。认为权利是正当的、在法律上有效 的、可强制执行的主张,权利人可以有效的或强制的主张、 要求坚持对某物的占有;或主张要求返还某物;或主张要求 承认某行为的后果。
2、法人
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指具有法律人格,能 够以自己名义独立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社会组 织。法人主要包括三类: 一是各种国家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 司法机关 等); 二是各种企事业组织; 三是各政党和社会团体。 3、国家。 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特殊整体 构成某些重要的法律关系主体。
三、法律关系的分类 (一)根本性法律关系与一般性法律关系 (二)平权型法律关系与隶属型法律关系
(三)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
(四)单向法律关系与双向法律关系和复合法律 关系 (五)第一性法律关系与第二性法律关系 (六)抽象法律关系与和具体法律关系
第二节
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
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权利与义务)三要素构 成,这三个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缺少任何一个要素都 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一、 法律关系的主体 (一)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 概念: 法律关系主体,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 关系中权利的享受者、义务承担者。 (二)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 1、自然人。 自然人是指有生命并具有法律人格的个人,是权利主体 或义务主体最基本的形态,也是数量最多的法律关系主体。 (两户、个人合伙)

第六章 法律关系(上)

第六章 法律关系(上)

11
5、一般法律关系和具体法律关系 根据法律关系主体的具体程度不同而作 出的分类。 6、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根据法律关系主体是单方具体化还是双 方具体化而作出的分类。
12
7、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 根据相关法律关系作用和地位的不同而 作出的分类。 8、单向法律关系、双向法律关系和复合 法律关系 根据法律关系主体的多少及其权利义务 是否对应一致所作的分类。
19
法律关系客体
1、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 2、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A:物 B:行为 C:精神产品 D:人身利益

20
问题思考
5、下列有关法律关系客体的何种表述是 错误的? ( 2005年司考题) A.所有的法律关系客体均包含着某种利益 B.无法律关系客体就无法律关系 C.多向(多边)法律关系的客体,可以有 主次之分 D.在确定法律关系客体的标准时,不涉及 法的价值评价

27
A.该案件形成多种法律关系 B.引起范某与司法机关之间的 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属于法律事件 C.该案件中,范某与检察院之 间不存在法律关系 D.范某与汪某的家属之间不形 成实体法律关系

28
2011年司考题(单选)
9.甲、乙分别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 东,后甲在乙知情但不同意的情况下,为帮助 妹妹获取贷款,将自有股份质押给银行,乙以 甲侵犯其股东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 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担保关系是债权关系的保护性法律关系 B.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第一性法律关系 C.诉讼关系是股权关系的隶属性法律关系 D.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调整性法律关系
第 六 章(上)法律关系
本章主要问题: 1、法律关系含义、特征 2、法律关系分类 3、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及其变动(形成、变 更和消灭) 4、法律关系运行必须具备的条件

第六章 《民法学》 马工程 PPT

第六章 《民法学》 马工程 PPT

一、我国继承法的存在根据与基 本原则
2.继承法的概念和性质 继承法是调整因自然人的死亡而发生的继承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性质可以从以下四方面理 解: 第一,继承法为私法。 第二,继承法为普通法。 第三,继承法为强行法。 第四,继承法为财产法。
大家有疑问的,可以询问和交流
可以互相讨论下,但要小声点
二、继承权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的继承权可能遭受的非法侵害主要有 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遗产分割前,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不顾其他继承 人的合法权益而侵占被继承人的全部遗产; 第二,第二顺序的继承人非法排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 权利; 第三,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非法侵占被继承人的遗产; 第四,未经特定继承人允许而处分该继承人应得的遗产; 第五,已经取得遗产的继承人,后被依法确认其丧失继承 权的,拒绝将其所得遗产返还给应得该遗产的继承人。
一、我国继承法的存在根据与基 本原则
继承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继承基于自然人的死亡而发生。 第二,继承人是死者一定范围内的近亲属。 第三,继承的客体是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第四,继承人概括地承受被继承人的财产。 根据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方式不同,继承可以区分 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在我国继承法上,遗嘱 继承具有优先于法定继承的适用效力。
二、继承权
(二)继承权的接受和放弃
1.继承权的接受
继承权的接受是指继承人作出的同意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 意思表示。继承权的接受是继承人参与继承法律关系,行 使继承权,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条件。
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虽然取得了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 但还须作出接受继承的意思表示,才能参与遗产的继承。 继承人接受继承的意思表示,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 示的。依据 《继承法》第25条的规定,只要继承人没有 作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即视为接受继承权。

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
2019/4/12 第二编 法的本体 32

卫生部2001年8月所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 法》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2019/4/12
第二编 法的本体
33
(3)行为:义务人按照法定或约定的义务而 必须实施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保管、运输、加工承揽、演出等合同关系 的客体是行为。
法律事实
法律规范
2019/4/12
法律关系
第二编 法的本体 37
二、法律事实的种类


(一)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法律事件: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 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社会事件:革命、战争 自然事件:生老病死、自然灾害

法律行为:善意行为、合法行为与恶意行为、违法行 为
21
2019/4/12
第二编 法的本体

法人的权利能力开始于法人依法成立 之时,自法人解散或撤销时消灭。
2019/4/12
第二编 法的本体
22
(2)行为能力

行为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身 的行为实际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它是强调在已具备权利能力的基础与前提 下,主体有能通过自身的一定行为来实际 地享有权利和切实地承担义务的能力与资 格。即具有行为能力首先必须具有权利能 力。

公民的行为能力由法 律规定:



完全行为能力人:18 周岁以上公民、智力 健全 限制行为能力人:8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 为的精神病人。 无行为能力人:不满 8周岁的未成年人, 完全的精神病人
第二编 法的本体

《法律关系本座说》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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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什么是法律关系,以及本课程将介绍哪些内容,包括各种类型的法律关 系和构成要素。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规范性
法律关系必须建立在法律规范的 基础上。
主体性
法律关系必须由法律主体之间建 立。
物的性质
法律关系要求针对特定的物或行 为。
法律关系的基本形式
协议性法律关系
各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一致。
专门性
行政法律关系是特殊的法律关系,在行政法律 体系中具有专门性。
强制性
行政法律关系具有强制性,涉及到行政机关的 权力和义务。
多样性
行政法律关系类型繁多,包括行政机关与个人、 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各种关系。
法定性法律关系
由法律规定产生的法律关系,无需双方约定。
事实性法律关系
由事实依据而产生的一种法律关系。
合同法中的法律关系

合同的定义
书面或者口头的协议,创建,变 更或者终止法律关系。
合同条款的解释
违约责任
在法律规范不明确的情况下,必 须根据共同意图解释合同的条款。
当某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将承 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
1 债权的种类
债权有很多种,其中包括货币债务、赔偿债权、返还债权等等。
2 债权的取得方式
债权可以通过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等方式获得。
3 债务的履行
债务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劳动关系中的法律关系
1
用工合同的签订
劳动关系的形式之一是用工合同,包括主体、时间、岗位、薪资等关键要素。
2
劳动权益的保护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享有诸多权益,如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年假、产假等。

《法律关系本座说》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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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Contents
• 法律关系本座说的概述 • 法律关系本座说的主要内容 • 法律关系本座说的实践应用 • 法律关系本座说的争议与批判 • 法律关系本座说的意义与影响
01 法律关系本座说的概述
定义与概念
法律关系本座说是一种法律学说 ,旨在确定法律关系的归属和定
位。
本座说的实践困境
一些学者指出,本座说在 实际应用中面临困境,例 如在确定法律关系本座时 存在主观性和不确定性。
本座说的替代方案
一些学者提出了替代本座 说的方案,例如以法律关 系理论或政府利益分析说 来取代本座说。
本座说的发展趋势与未来展望
国际私法理论的发展趋势
随着国际私法理论的发展,本座说的地位和作用也在发生变 化。一些学者认为,国际私法理论正朝着多元化、实用化的 方向发展,本座说在这一趋势中可能面临挑战。
本座说的未来展望
对于本座说的未来发展,一些学者认为应当对其进行改革和 完善,以更好地适应国际私法理论和实践的需要。例如,可 以通过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推动对本座说的深入研究和发 展。
05 法律关系本座说的意义与影响
对传统法律观念的影响
挑战地域管辖原则
法律关系本座说打破了传统地域 管辖原则的限制,强调以法律关 系本座所在地作为管辖依据,对 传统法律观念产生冲击。
系的法律规范中。
该学说在当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并逐渐发展成为一种重要的法律学说

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关系本座说逐渐 成为现代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对于法律的制定、解释和应用具有重
要的指导意义。
法律关系本座说的基本原则
01
法律关系本座说的基本原则包括 :确定法律关系的本质属性、寻 找最密切联系的法律规范、实现 法律关系的正确归属和定位。

第六章 合同法律制度 《经济法》PPT课件

第六章 合同法律制度 《经济法》PPT课件

四、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具体规定如下: ➢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
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 的,按照其约定。 ➢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指 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时的履行规则
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 ➢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 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 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
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二)价格变动时的履行规则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 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 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 照新价格执行。 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 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即执行对违约方不利的价格。
五、缔约过失责任
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 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使对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 赔偿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 当事人一方实施了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 ➢ 由于当事人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了损失 ➢ 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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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即法律上的权

利和义务关系


具有意志关系的属性
法 律
具有合法性

是特定法律主体之间

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具 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社会
有 意
关系,具有意志关系的属 性

法律关系是由法律规范调整
关 系 的 属
和规定某种社会关系而形成 的,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
法律关系的建立和实现除了 根据法律规范外还要根据法 律关系的参加者表示的意志

国家


公 既指中国公民,也指居

住在中国境内或在中国

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

无国籍人



机 构 和
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学校、企业和其他事业单 位
组 织
是由法律赋予的人格




是由法律赋予的人格。成 为法人,至少要具备两个 条件

法人都是经过国家认可的统 一组织

要有能够独立支配的财产,
能够独立负担财产责任,并
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法律上
的诉讼活动
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 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 律关系的主体

国际公法关系的主体

国家赔偿法律关系的主
体等
法 律 关 系 主 体
公民和法人要成为法律 关系的主体,就必须具 有权利能力。如果通过 自己的行为参与法律关 系,还必须具有行为能 力



权利能力的概念
权 利 能
权利能力的特点 权利能力的分类

依法能够享受一定权利和承
担一定义务的能力或者称资
权格
利 能 力 的 概 念
有权利能力并不等于实际享 有权利,承担义务。权利的 产生必须以权利能力为前提, 但它还必须有特殊的法律事 实存在
第 三 节 法 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 律 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 关 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 系 主 体

律 关 系
就是指法律关系的参 加者,即法律关系中

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

的承担者



法 律 关 系 主 体
在中国,根据各种法律 的规定,能够参与法律 关系的主体包括以下几 类
公民(自然人)
机构和组织(法人)
例 如
根据该规范建立起来的一 般法律关系的主体不特指 某一公民,而是包括所有
中国公民
亦称特殊法律关系
是法的实践主体根据法定的法

律关系模式而建立起来的,以
体 法
具体的,即可感受的、可认知
的、人格化的权利和义务联系 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律 特点在于,关系的主体是具体

的,关系的产生不但要有法律

的规定,而且要有具体事实的 发生
按照相关的法律关系作用 和地位的不同,可分为
第一性法律关系
第二性法律关系
第 亦称主法律关系
一 是人们之间依法建立的

不依赖其他法律关系而

独立存在的或在多向法

律关系中居于支配地位

的法律关系

第 亦称从法律关系 二 由第一性法律关系而产 性 生的、具于从属地位的 法 法律关系 律 一切相关的法律关系均 关 有主次之分 系

关系既有合法的法律关系,
也有不合法的法律关系,
如非法同居关系就是不合
法的法律关系。请你进行
分析。
法律关系都是合法的,违
法行为产生的刑事法律关
系也是合法的,有一些法
律没有规定的事实关系不

属于法律关系,如事实婚

姻关系。但法律关系产生
的原因既可以是合法行为,
也可以是违法行为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关 系
是 特 定 法 律 主 体 之 间
没有特定法律主体的 权利和义务,就不可 能有法律关系的存在
第 二 节
在法学上,由于根据的标准和 认识的角度不同,可以对法律 关系作不同的分类
抽象法律关系和具体法律关系

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



平权型法律关系与隶属型法律关



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
租赁法律关系
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是具 体的

依据民法或合同法的有 关规定

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人向出租人租赁的 事实存在
保 护 性 法 律 关 系
调 整 性 法 律 关 系 和
根据法律关系的产生是否 要求法律制裁,可以分为
调整性法律关系
保护性法律关系
调 整 性
是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 主体权利就能够正常实现 的法律关系

婚姻法的规定,要有双 方的同意,才能成立

遗嘱的成立和实现,要

有三方以至三方以上的
多方的参与,才能成立
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

生的前提

法律关系不同于法律规

范调整或保护的社会关

系本身

在一个法学研讨会上,甲
说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就是法律关系;乙说不对,
只有依法建立的社会关系

才是法律关系;丙说法律

主体一方是国家,另一
方是违法者
隶 属 型 法 律 关 系
平 权 型 法 律 关 系 与
按照法律主体在法律关 系中的地位不同,可分 为
平权型的法律关系
隶属型的法律关系
平 亦称横向的法律关系
权 其特点在于

法律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

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具有一定
律 关
程度的任意性,如民事财产 关系

亦称纵向法律关系
法 律 关
它建立在主体的合法行为 的基础上,是法的实现的 正常形式

例 如
各种依法建立的
民事法律关系
行政合同关系

是在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不 能正常实现的情况下通过

法律制裁而形成法律关系
性 法 律
它是在违法行为的基础上 产生的,是法的实现的非 正常形式


最典型的保护性法律关 系就是

刑事法律关系
隶 属 型
是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 之间所建立的权力法律关 系

法律主体处于不平等的地位

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关 系
具有强制性,既不能随意转 让,也不能放弃
亲权关系中的家长与子 女,行政管理关系中的 上级机关与下级机关

管理与被管理

命令与服从
监督与被监督
第 二 性 法 律 关 系
第 一 性 法 律 关 系 和
第六章 法律关系
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概念
第 第二节 法律关系的分类
六 章
第三节 法律关系的主体
第四节 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 律
第五节 法律关系的内容
关 第六节 法律关系的形成、
系 变更与消灭
第 一 节
法 法律关系的概念律 关源自法律关系的的特征系




就是法律规范在调整

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

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



具 体 法 律 关 系
抽 象 法 律 关 系 和
按照法律关系的存在形 态,可分为
抽象法律关系
具体法律关系
亦称一般法律关系

是以法律设定、宣告的模 式形态存在的法律关系
象 法 律
其特点在于,该法律关系 的主体是不具体的个人、 社会组织或国家机关
关 系
“一切人对一切人”的关 系
《宪法》第33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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