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会文化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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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会管理规定

高校学生会管理规定

高校学生会管理规定一、学生会的定义和作用高校学生会是一种基于自治原则的群体组织,由学生自愿参与并通过选举产生。

学生会的作用在于代表学生群体的利益,促进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合作,增强学生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

二、学生会组织架构学生会一般由主席团、部门、班级学生会等组成。

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生代表通过选举产生。

部门负责具体的工作领域,如宣传部、文化部、体育部等。

班级学生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负责联系和服务各班级的学生。

三、学生会选举方式学生会的领导人员和代表通过选举产生,选举过程应公开、公正、公平。

学生可以通过个人竞选或团体推荐的方式参与选举。

选举结果应当公布,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学生会的权力和义务学生会拥有一定的权力和义务。

权力包括代表学生向学校提出建议、参与管理学生活动资金等。

义务包括组织并开展各类活动,维护学生群体的权益,提供服务和帮助等。

五、学生会的目标与计划学生会应制定明确的目标与计划,以实现为学生服务、促进学生发展的宗旨。

目标与计划的制定应考虑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的需求,确保学生会的工作切实有效。

六、学生会与学校的合作学生会与学校之间应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

学生会可以与学校的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活动,互相支持和协助。

学校应给予学生会一定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学生会的作用。

七、学生会的职责和职能学生会的职责和职能包括代表学生群体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组织各类活动、维护学生权益、推动学生发展等。

具体的职责和职能应根据学校实际状况和学生需求予以明确。

八、学生会的经费管理学生会涉及资金的管理要公开透明、合理有效。

学生会应制定相应的经费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流程,并接受学生的监督。

九、学生会的文化建设学生会应注重文化建设,倡导积极向上的学风和团队精神。

学生会可以组织各类文化活动,如讲座、演讲比赛、艺术展示等,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

十、学生会的评估和改进学生会应定期对自身的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精选7篇)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精选7篇)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精选7篇)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精选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篇1一、组织条例1、材料工程系学生会设主席,副主席,文宣部,生活部,学习部,纪检部,宿管部。

2、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1-2名,干事若干名(根据工作需要而定);3、主席、副主席组成常务主席团,领导学生会工作,并分管学生会各部、处的工作。

4、每学期开始,各部须对人员进行统计,并交由学习部部长进行统一备案。

二、例会条例1、学生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例会,主要总结上一周工作,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布置,由学习部部长对会议进行记录;2、学生会各部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主要总结上两周工作,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布置,安排人员进行监督并对会议进行记录;并及时将会议情况反映到系主席,由系主席汇总,交由主席团审阅;3、各委员不得缺席每周的委员例会,如有特殊情况须向主席请假。

无故缺席一次的给予扣除职务分五分的处罚,无故缺席两次的,取消其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资格;无故缺席三次的;经主席团批准,有权利将其开除出学生会;4、各部开例会时,学习部必须认真做好会议的考勤工作。

对于无故缺席者,将给予扣除1-3分的处罚,如无故缺席三次者,作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三、工作条例1、学生会在工作上实行分工不分家,所有学生会成员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2、工作中倡导团队合作精神,要保持工作的整体性和一致性,要服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工作中不得无故离开,有事需向上级请假,否则扣月末考评分1-5分。

3、各部在工作结束后必须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交由学习部审阅,否则不列入本月工作考核范围之内;4、每学期结束前,各部部长必须对本学期的工作作一份总结,并统一交学习部汇总;5、每学期开学前,各部必须交一份学期工作计划并交学习部审核通过6、各部活动前,必须认真做好财务预算,并交学习部审核,数额较大者经由主席团讨论,并交学生科审批后,方可进行;7、各部活动结束后,由部长填写一份详细的记录表,及时上交学习部;要将经费使用情况及时上报学习部,由主席团确认后,方可报销;8、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在每学年的学生干部、干事评优中,将优先考虑;9、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不负责任,经常迟到、早退、缺席,受部内处分的以及工作不积极的学生会干部、干事,取消其每学年的评优资格;四、办公条例1、进入学生会的工作人员不得穿拖鞋,剃光头,不得穿奇装异服,男生不得留长发;2、在学生会办公室内不得吵闹、喧哗,嬉戏玩耍。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组织管理学生会事务,维护学生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学生会的章程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是学生会的基本法规,具有普遍适用性,适用于学生会内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学生会是全体会员的自我管理组织,会员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履行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学生会的管理原则是民主、公平、公正、透明和效率。

第五条学生会内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依法治理、团结协作、负责任和服务会员。

第六条学生会内部管理涉及的工作内容包括组织机构、会务活动、财务管理、会员管理等方面。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一节学生会主席团第七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领导学生会全体工作。

第八条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部长组成,主席团成员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

第九条学生会主席团的职责包括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决策重大事项、协调各部门工作、组织会议等。

第二节学生会部门第十条学生会部门是学生会的具体工作单位,各部门应当按照学生会的总体工作方针和工作计划,开展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学生会部门包括秘书部、组织部、宣传部、文化部、体育部、社团部等。

第十二条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组织本部门的例会和活动,并逐步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第三章会务活动第一节学生会会议第十三条学生会会议是学生会最基本的决策和沟通工具。

第十四条学生会会议的召开应当符合学生会章程和本规定的规定,会议决议应当依法执行。

第十五条学生会会议应当及时发布会议议程和会议纪要,确保会员对学生会工作的了解和参与。

第二节学生会活动第十六条学生会活动是学生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丰富多样的活动形式,增强会员的凝聚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七条学生会应当根据会员的需求和兴趣爱好,有针对性地策划和开展各项活动,如主题讲座、志愿者服务、文艺晚会等。

第十八条学生会活动应当注重宣传和合作,积极与校内外组织合作,提高活动的影响力和参与度。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一节财务制度第十九条学生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的安全、规范和透明。

学生会部门管理制度

学生会部门管理制度

学生会部门管理制度学生会部门管理制度1一部门简介文艺部本着丰富校园文化,充实我院学生生活,积极组织文艺活动,发掘校园文艺人才,并为其提供展示自我的舞台为目的,协助学院开展各类文艺活动,创建文学与艺术想结合的校园氛围。

二部门职责1、配合各部们开展文艺方面的活动。

2、举办自发性的文艺活动,每月不得少于2次。

3、配合院部完成学院计划内的大型文艺活动(如迎新等);还有全院性质的.大型特色活动(如十佳、艺术节等)。

4、组织学生会内部娱乐活动(每学期不得少于一次)。

5、组织文娱骨干培训活动,举办各类专题讲座,搞好文艺普及工作。

6、加强对文艺类社团的沟通及合作。

7、主动发现院系内文艺特长人才,为大型文艺活动及对外文艺交流做储备。

三部门规章制度(一)会议制度1. 每周召开院文艺部部门例会,要求部门全体成员参加。

考核采取扣分制,(每月总分为10分,1-3分为不合格,4-6分合格,7-10分优秀。

)2. 每次部门例会须有会议记录,记录中要求记载会议起止时间、主持人、出席人、缺勤人(在名字后面打括号标明缺勤理由)、记录人、会议地点、会议讨论主要内容、会上各成员的发言内容(只记载第一个提出一种观点的发言,不记载重复发言)及对部门负责人的评价、任务分配(包括任务、任务反馈者及反馈时间)。

3. 每次会议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于例会前一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得到批准,会前未请假或请假未得到批准者,迟到十分钟以上均视为缺勤。

(缺勤2分)4. 会议期间要求严肃纪律,所有与会者要作到:①衣冠整齐,举止文明,不得抽烟;(2分)②不许大声喧哗,所有手机应调至震动或关机(2分);③尊重他人,当有人发言时,不得私自交谈、讨论;(1分)④作好会议笔记(请在会议记录本上记录好自己的发言记录及工作记录);(2分)⑤有意见或建议可示意经主持人批准后提出;⑥部门成员对所安排工作有所疑问或感觉不能胜任者,会议上当面提出,以便做出相应的调整。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学生会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组织纪律性,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

一、学生会成员的基本要求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3、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其他成员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6、学习成绩优良,能够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二、学生会组织机构及职责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下设学习部、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纪检部等部门。

主席职责:1、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组织召开学生会例会。

3、代表学生会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工作,争取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对学生会工作的支持。

4、处理学生会的日常事务,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副主席职责: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任务。

2、负责分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分管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

3、及时向主席汇报分管部门的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学习部职责:1、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2、协助学校教学部门做好教学管理工作,收集同学们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组织开展学习竞赛、学术讲座等活动,提高同学们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

宣传部职责:1、负责学生会的宣传工作,制作和发布学生会的各类宣传材料。

2、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宣传学校的方针政策和学生会的工作成果。

3、负责学校宣传栏的管理和更新工作。

文艺部职责:1、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

2、选拔和培养文艺骨干,为学校的文艺活动提供人才支持。

学生会管理条例总则

学生会管理条例总则

学生会管理条例总则学生会管理条例总则一、总则:本条例是为了规范和完善学生会的运营管理,发挥学生会在服务广大学生的作用和发挥学生的主人翁精神,提高学生会的质量和水平,为学院的发展服务,同时也制定本条例是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办学以人为本,校园文化为舞台,活跃学生氛围,创建浓郁校园文化,是学生会的职责所在。

二、宗旨:本学生会致力于提供更多的服务、建立更强的团结、推动学校更为良好的发展。

为各位学生创造更多的机会、为大家铸就更好的未来、为校友树立更加强大的品牌。

学生会将鼓励和推广一切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知识技能提高、社会活动积极参与等方面的活动和行为。

充分发扬学生自身的创造精神和创新意识,为全体同学提供更加优质、全面、多元的活动机会,丰富大家的人生阅历和体验。

同时,我们也将积极向校方反映广大学生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推动校园建设和改进。

三、工作原则:本学生会在执行各项职责的过程中,秉承着以下工作原则:1、以学生为中心,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为中心。

2、以创新和发展为核心,不断创新和发展学生会的工作模式,提高服务品质和水平。

3、以立足实际,服务广大学生为基本宗旨,本着实事求是,争取实效的原则。

4、尊重学生的意愿与权益,为学生提供全方位、全覆盖、高质量的服务,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和谐、宽松、民主、开放的校园氛围。

5、坚持公正公平,行事明确规范,遵循法律、制度和道德准则,保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四、职责范围:学生会是以学生为主体、为全体学生提供服务的组织。

本学生会作为校园文化和学生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职责如下:1、组织和开展学生活动学生会通过各种形式活动,增强同学社交能力,提高课余生活质量,节约发展资源。

针对不同的学生群体的需求,开展各式各样的活动,并将学生群体引向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

2、维护学生权益学生会关注学生群体的权益,倾听他们的心声,为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举办各类公益或服务性活动,使学生更加了解并互相支持。

学生会文艺部规章制度(范文大全)

学生会文艺部规章制度(范文大全)

学生会文艺部规章制度(范文大全)第一篇:学生会文艺部规章制度XX学院学生会文艺部规章制度一每个部员不许旷课,迟到,早退。

二不许部里出现小群体,不允许以个人为中心,文艺部必须团结。

三部门里有事情需要讨论的话,大家一起讨论不能缺席。

四部门开例会必须提前到,不允许迟到,旷到,有事必须请假。

五不允许打架,斗殴,吵架,有事情第一时间通知部长。

六文艺部成员对待工作要积极认真,饱含热情。

七各成员要共同合作,积极为文艺部出谋划策。

八成员在班内,校内各方面的活动中争取起带头作用。

九工作要有超前意识,只可提前完成任务,不得拖后。

十工作学习两不误。

要求文艺部成员在开展工作的同时,不能耽误学习。

十一发动和组织学生积极参加课余文艺活动,并留心发现和培养一些文艺积极分子。

十二在工作中积极配合部长副部长以及其他成员的工作,为文艺部尽自己微薄之力。

十三多排一些有意义,积极高雅的文艺节目,发挥特长进行创新,对已经开展或者将要开展的活动做好充分准备。

十四在文艺部就职期间必须恪尽职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谨纪律加强自身建设。

十五充分了解部门工作职责,明确本部工作计划,找准自己的工作位置。

十六发展文化载体在思想教育中的作用,配合团委,宣传部等部门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十七积极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为学生中的文艺积极分子提高培养和锻炼的机会。

十八尽心为同学服务,办好每一台晚会,了解和发现各种文艺人才。

十九在代表文艺部出席活动时应积极大方,自身应代表文艺部。

第二篇:学生会文艺部规章制度文艺部部门规章制度文艺部是学生会的一个下属部门,所以我们必须遵守学生会的统一章程,鉴于文艺部工作的特殊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制度1.学生会文艺部需服从学生会主席的安排,全面负责本学院及全校性的各种文艺活动,例如:迎新晚会、军训大合唱、舞蹈大赛、主持人大赛等。

自行组织各种形式的文艺活动和比赛,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充分挖掘并展现学生的艺术才能。

2.协调各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娱活动,不定期组织文艺方面的交流活动,以增进各部之间的合作协调性与学生之间的交流。

校学生会规章制度

校学生会规章制度

校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条校学生会是由全体本校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是本校学生自治、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织。

第二条校学生会依据校团委领导,负责本校学生的综合管理工作,代表学生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校学生会遵循以同学为中心,服务同学为宗旨,积极协调学生与学校、社会和家庭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校学生会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选举产生主要负责人和机构,依法独立开展工作。

第五条校学生会依法承担学生会员的权利及义务,维护学生会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校学生会分为主席团、部门、委员会、社团等机构。

第七条主席团是校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和若干副主席组成,负责总体策划和决策。

第八条部门是校学生会的具体工作职能单位,包括文化部、宣传部、体育部、外联部等。

第九条委员会是校学生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包括团委联络委员会、志愿服务委员会等。

第十条社团是校学生会的兴趣组织,包括学术科技类社团、文化艺术类社团、体育健身类社团等。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校学生会的主席团负责校学生会的总体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并报团委批准。

第十二条主席团主席具体负责校学生会的日常事务,主持召开主席团会议和常务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十三条部门部长负责本部门的具体工作安排和执行,报主席团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四条委员会主任负责本委员会的工作组织和推进,协助部长做好具体工作。

第十五条社团负责人负责本社团的日常管理和活动组织,积极组织同学参与社团活动。

第四章选举制度第十六条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全校学生自主推荐,经过学生会成员大会投票选举产生。

第十七条部门部长、委员会主任和社团负责人由各部门、委员会和社团自主推荐,经主席团审核确定。

第十八条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任期为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部门部长、委员会主任和社团负责人任期为一年,连任不限。

第十九条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在任期内表现特别突出者,可以提前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活动管理第二十条校学生会成员有义务积极参与各项学生会活动,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应提前请假并报备负责人。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学生的组织管理,促进学生自主参与学校事务的能力,规范学生会的运作,提高学生会的服务水平和影响力,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学生会是由全体大学本科生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是校园民主管理的重要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学生自治权。

第三条大学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代表学生的利益,积极服务学生,推动学校发展。

第四条大学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正、公开、透明。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大学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副主席、副主席、部门和委员会等组织机构。

第六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副主席组成,主席团是大学学生会的核心领导机构,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第七条常务副主席由主席团成员中推选产生,负责协助主席处理学生会的日常事务。

第八条副主席由各部门负责人中推选产生,负责协助主席团处理学生会相关工作。

第九条大学学生会设立多个部门,包括宣传部、组织部、外联部、文化部、体育部等,各部门负责开展相应的工作。

第十条大学学生会设立多个委员会,包括学术委员会、社团委员会、就业委员会等,各委员会负责开展相应的工作。

第三章选举和任免第十一条大学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由全体学生通过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二条主席团成员由主席团推选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三条部门负责人由各部门成员推选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四条委员会负责人由各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五条大学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主席团成员、部门负责人和委员会负责人在任期内如有违反章程或工作不力等情况,可以通过罢免程序予以撤职。

第四章职责和权利第十六条大学学生会主席团的职责是:制定学生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组织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协调各部门和委员会的工作,代表学生会进行对内对外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七条大学学生会部门的职责是:负责学生会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组织相关活动,提供服务和支持。

第十八条大学学生会委员会的职责是:负责学术研究、社团管理、就业指导等相关工作,推动学生发展和学校建设。

学生会章程及管理办法

学生会章程及管理办法

学生会章程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xxx学校学生会是由学校行政领导和教务处指导下创建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校级组织,以服务于学校,服务于学生为宗旨,是学生与学校,学生与老师,学生与学生之间沟通的桥梁。

为保障学生会工作有序进行,使学生会成为充满活力和影响力的学生组织,同时,也为了推动学生会制度化、程序化、正规化建设,保证学生会的高度集中统一,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和校规校纪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基本准则1、热情为同学服务,组织其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学生会活动,积极组织同学们参加学校各类性质的活动,注重同学们的身心健康,积极组织学校相关活动,提高同学们的实践能力和社会性,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引导同学踏入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2、做各个专业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与管理事务,维护校规校纪,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优雅的学习及生活环境、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学校活动、积极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和学生干部的正当权益;3、倡导良好的学风,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保障学校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4、帮助教务处准确及时的收集各类数据,做好数据汇总和留存工作;5、积极配合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坚决服从校领导的各项指示和安排,加强自我修养与提高,提高学生会成员自我的视野。

第三章学生会的组织架构校学生会的主席团为领导核心。

包括学生会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及各部门部长组成。

在主席团以下设数个职能部门。

分别为学习部、生活部、纪检部、体育部、文化部。

第三章具体职能1、各职级职能1.1、主席●对学生会负责,接受教务处、学生会以及全体学生的监督;●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并主持召开学生会各部门会议;●讨论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布置,并做好总结;●每月及时向教务处汇报学生会工作状况和学生思想动态;●协助老师对学生会干部进行考核;●协调好各部门的工作和关系;●搞好外部关系,提高学生会的影响力。

大学学生会管理制度

大学学生会管理制度

大学学生会管理制度1. 前言大学学生会是由学生自己组织的,代表和服务学生群体的组织。

为了规范学生会的运作,确保其顺利推进和发展,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学生会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大学学生会的管理制度,详情如下。

2. 学生会组织结构大学学生会的组织结构一般分为主席团、部门和学生代表大会。

2.1 主席团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会长、副会长和一定数量的部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制定学生会的工作方向和发展规划,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承担全面领导和协调的职责。

2.2 部门学生会根据不同的功能划分为不同的部门,如宣传部、文化部、体育部等。

每个部门都有一个部长,负责部门的具体工作和管理。

2.3 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各二级学院的学生代表组成。

学生代表大会负责选举学生会主席团和监督学生会的工作,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表决。

3. 学生会运作机制3.1 选举制度学生会主席团和各部门的负责人应通过公开、公正的选举产生。

选举过程中应有明确的办法和规定,确保选举的公平、公正。

3.2 工作计划和报告学生会主席团应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向学生代表大会报告,汇报学生会的工作进展和成果。

各部门也应根据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并向学生会主席团及时报告。

3.3 决策和表决重大事项和涉及学生群体的利益问题,学生代表大会应进行决策和表决。

决策和表决应经过充分讨论和辩论,遵循多数原则,并且要求有一定的参与度和代表性。

3.4 监督机制学生会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学生会成员及各部门遵守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

监督机制可以包括定期检查、评估和问责制度,以及接受学生群体和各二级学院的监督和建议。

4. 学生会的权利和义务4.1 权利学生会的成员有权利参与学生会的决策和表决,享受学生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和资源,以及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4.2 义务学生会的成员有义务遵守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任务,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工作,为学生事务发展做出贡献。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学生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发挥大学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术、文化、体育等各项活动的开展,提高大学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学生会是由大学全体学生自愿组织起来的群众性组织,是实施学生自治、民主管理、团结协作的机构。

第三条大学学生会的任务是代表和维护大学学生的合法权益,组织和开展各项学生活动,推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

第四条大学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团结稳定的大局,坚持依法治校,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学生自治,坚持群众路线,坚持实事求是。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大学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部门和各级学生会。

第六条主席团是大学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召集和主持大学学生会的会议,决定重大事项,代表大学学生会进行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是大学学生会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常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大学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预算,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第八条大学学生会设立学术部、文化部、体育部、宣传部、外联部、组织部等部门,负责开展学术、文化、体育、宣传、对外交流和组织工作。

第九条大学学生会设立各级学生会,包括院级学生会、系级学生会和班级学生会。

各级学生会负责组织和开展各项学生活动,代表学生维护权益。

第三章选举与任期第十条大学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由全体大学学生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一条大学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提名,经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任命,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二条各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部长由各级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三条学生会干部在任期内如有严重失职、违法违纪行为,经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可以予以撤职或罢免。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第十四条大学学生会的权利是代表和维护大学学生的合法权益,组织和开展各项学生活动,推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

学生会管理制度20条

学生会管理制度20条

学生会管理制度20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积极落实学校党委和校长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学生自治、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活动,推动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指导和监督学生会组织按照法定程序和依法行使职权,确保学生会组织的活动有序、有效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学校院系学生代表以及由全体学生代表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是联系学校党委、校长和全体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教育学生参与管理学生和管理学生事务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第三条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学术科研部、外联部、组织部、宣传部、体育部、文艺部等部门,两个机构:学生会主席團和学生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最高领导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第五条学生会常务委员会是执行主席团决定的具体领导和管理机构。

常务委员会通过对学生代表大会和主席团的监督和指导职责,组织全体学生对学生会工作的管理、监督和参与。

第三章职责和权利第六条学生会主席团对全体学生负责。

第七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组织全体学生代表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了解全体学生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全体学生的合法权益,开展学生社团和群团活动。

第八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组织和召集全体学生代表大会,对全体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第九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选举产生学术科研部、外联部、组织部、宣传部、体育部和文艺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各部门负责。

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决定学生会章程、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对学生会的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四章选举和换届第十一条学生会的主要领导由全体学生代表选举产生。

主席团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由全体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委员由学生会主席团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学生会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的任期为一学年,不得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的换届工作由现任学生会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负责组织进行。

第五章办公管理第十四条学生会主席团设立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学生会管理条例(学校管理制度)

学生会管理条例(学校管理制度)

学生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学生会受xx团总支的直接领导,是我院广大同学的忠实代表,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二条xx学生会干部包括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和各部干事。

第三条学生会发扬团结]认真的工作作风,干部干事要有奉献精神,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第四条为了更好地为同学服务,使院学生会具有更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以此条例加强对学生会的管理。

第二章行为规范第五条为维护学生会形象,督促学生会成员高标准要求自己,做到有法可依,凡是违反下列行为者,一律不得在院学生会担任干部职务(一)言谈举止文明,穿戴整洁(二)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并充满热情(三)学习与工作适时安排,考试不得有一门以上不及格学科(四)无校纪校规处分第三章管理考勤第六条学生会干部干事花名册存于院团总支和主席团,便于管理和考勤第七条考勤由办公室负责做好纪录,以备考核干部干事之用第四章组织生活第八条为增强干部干事之间的相互了解,彼此交换信息、交流工作经验,利于学生会工作的开展和各部门协调,每月至少又主席团办公室召开一次交流会,并纪录考勤。

第九条各部部长的交流会由各部部长召集并主持。

各部长制定部门的管理条例,定期对干事进行考核,并把新干事名单交于主席团。

各部长的交流会或全体干部干事的交流会由主席团办公室主持召开第五章会议制度第十条例会(一)周会(1)每两周举行一次部长级会议(星期一晚6:00)(2)参会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各部长必须签到(3)会上,各部必须对前两周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后两周的工作计划。

办公室必须做好会议纪录,并保留各部的工作总结及计划,存档以备后用。

(二)月会(1)主席团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干部干事会议(2)各部对上个月的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主席团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协商后公布在下月的工作计划中,办公室做好会议纪录并存档。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请学生会各部门成员认真遵守。

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三篇)

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三篇)

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学生会是高校学生自己组织、自我管理的一个群众团体,其目标是服务同学、代表同学及维护同学权益。

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学生会的各个部门,规范部门工作流程,确保学生会工作的有序进行,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部门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个样例,总计约____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是指学生会各个部门根据学生会章程及校园相关规定制定的部门工作规范,为规范部门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而制定。

第二条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适用于学生会各个部门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主席团、秘书处、财务部、宣传部、学术部、文艺部、体育部等。

第三条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应经过学生会主席团的审议和学生会全体会议的批准。

第四条学生会各个部门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可以在本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制定更为详细的部门细则,但不得与学生会章程及校园相关规定相抵触。

第五条学生会各个部门应当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工作,确保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和高效。

第二章学生会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第一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决策集体,负责学生会的总体规划、组织、领导,并监督指导各个部门的工作。

第二条学生会秘书处是学生会的行政机构,负责协助学生会主席团处理各项日常事务、文件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学生会财务部负责学生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收支的核算、管理、审批、监督以及预算的编制、执行。

第四条学生会宣传部负责学生会的外部宣传工作,包括学生会公告的撰写、学生会活动的宣传、校园媒体的合作等。

第五条学生会学术部负责学生会的学术研讨和学风建设工作,包括学术讲座的组织、学术竞赛的组织、学术期刊的编辑等。

第六条学生会文艺部负责学生会的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包括文艺演出的策划、文艺团队的管理、文化活动的组织等。

第七条学生会体育部负责学生会的体育运动组织,包括体育比赛的组织、运动会的策划、体育设备的管理等。

第三章学生会部门的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第一条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人组成,总人数不少于5人。

高校学生会规章制度

高校学生会规章制度

高校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高校学生会的组织建设,提高学生会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学生会的作用,促进高校学生发展成才,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组织形式学生会由主席团、部门和分会组成。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部门负责具体的工作项目;分会负责学院内的学生活动。

第三条:学生会成员的产生和任期学生会主席由全体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主席任期两年;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会主席任命;部门负责人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推举产生,部门负责人的任期为一年;分会副主席由各学院的学生代表推举产生,分会副主席由学生会主席任命。

第四条:学生会的职责和任务学生会的任务是代表全体学生,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组织、协调和管理学生的各项活动,组织筹划学生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素质教育。

第五条:学生会的权力和义务学生会有领导和协调学生活动的权力,有向学校提出学生意见和建议的权力,有组织学生活动的义务,有保障学生权益的义务。

第七条:学生会的部门设置和职责学生会设有组织部、宣传部、生活部、文化部、体育部等部门。

组织部负责学生会的组织建设和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宣传部负责学生会的宣传工作和新闻报道;生活部负责学生活动的组织和协调;文化部负责文艺活动的组织和推广;体育部负责学生体育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第八条:学生会分会的设置和职责学生会分会根据学院情况设立,由分会副主席带领。

分会的职责是负责学院内的学生活动组织和管理,维护学生权益,交流学院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学生会的工作制度和流程学生会应按照一定的工作制度进行,各部门和分会应定期召开例会,做好各项活动的计划和准备工作。

对重大活动和决策,学生会应进行广泛地民主协商,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学生会的纪律和约束学生会成员必须遵守学生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学生会的工作纪律和工作流程,不得违反学校和学生会的相关规定,不得有消极怠工或不负责任的行为。

第十一条:学生会的评议和监督学生会应设置评议和监督机构,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

学生会部门管理制度

学生会部门管理制度

学生会部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会部门的管理,增强学生会部门的执行力和工作效率,提高学生会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部门是学生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负责执行具体工作任务的机构,具有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三条学生会部门应当按照学生会的工作方针、政策和计划,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工作的有效推进。

第四条学生会部门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并完善自身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部门设置第五条学生会部门的设置应当根据学生会的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划分,明确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学生会部门由部门主任、副部门主任和部门成员组成,其中部门主任由学生会主席任命,其他成员由部门主任提名学生会主席任命。

第七条学生会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并经学生会主席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八条学生会部门应当定期对部门设置进行调整,根据工作需求和实际情况适时增删部门或岗位,调整部门设置。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九条学生会部门应当按照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计划,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条学生会部门应当根据自身职责和权限,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确保工作的有效推进。

第十一条学生会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动学生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学生会部门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越权行使职权,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四章组织结构第十三条学生会部门应当建立并健全自身的组织结构,明确部门内部各岗位之间的分工和协作关系。

第十四条学生会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组或小组,负责具体工作任务的执行和落实。

第十五条学生会部门应当定期召开部门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推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工作机制第十六条学生会部门应当建立并健全自身的工作机制,包括工作流程、决策程序、协作机制等。

第十七条学生会部门应当制定和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学生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发挥大学学生在学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学生自身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团体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学生会是由全体大学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群众性组织,是联系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大学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大学学生,代表和维护大学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大学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部门和学生代表大会。

第五条主席团是大学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召集和主持大学学生会的各项会议,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决策。

第六条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部门负责人和其他重要职务的学生组成。

常务委员会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运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制定并执行学生会的工作计划。

第七条大学学生会设立以下部门:宣传部、组织部、外联部、文化部、体育部、学术科技部、社会实践部等。

各部门负责开展相关工作,推动学生会的各项活动。

第八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大学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大学学生代表组成。

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审议并决定学生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章程的修订。

第三章职责和权益第九条大学学生会的职责包括:1. 组织和开展各类学生活动,如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学术讲座等,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2. 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代表学生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3. 加强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学生之间的团结和友谊。

4. 组织学生参预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第十条大学学生会的权益包括:1. 依法参预学校管理和决策,代表学生发表意见和建议。

2. 合法组织和开展各类学生活动,享受学校提供的场地和资源支持。

3. 参预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学校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和教学质量。

大学学生会工作条例

大学学生会工作条例

大学学生会工作条例第一章校学生会常委会第一条校学生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由校团委指导老师、学生会、副、秘书长、常委若干人组成。

第二条校学生会常委会的职权1、校学生会常委会是在籍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XX组织。

2、各常委有权提出对主管部部长的任命与罢免,经提交学生会常委会讨论通过后上报团委。

3、有权制定、修改或废止校学生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及条例,对校学生会的各项方针、计划有讨论和决策权。

4、根据工作需要,可召集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和处理常委会认为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三条校学生会常委会工作要求1、每周召开一次常委会,异地办学区学生会常委逢双周参加,研究和讨论工作部署。

2、每两周向校团委指导老师汇报一次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校学生会委员的思想动态。

3、定期与各委员谈心,认真听取工作建议和意见,仔细斟酌,有责任指出他们工作中的成绩及不足,并协助解决困难。

4、经常与同学交流、征求意见,及时反馈他们的要求,切实为同学们服务。

5、及时作好学生会内部受到批评处分同学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其认清错误,及时改正。

第四条校学生会常委会工作范围1、明确职责,做好“带头人”。

2、正确处理好与基层同学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3、正确处理好与校有关部门的关系。

4、自觉接受校团委的指导,积极主动地协调工作。

5、牢牢的把握在法律,校规,校纪范围内开展工作。

6、加强校学生会与各院学生会之间及院与院学生会之间的纵向、横向联系,指导、检查、监督、检收各院学生会工作的实施、开展,加强校学生会的宏观指导作用。

7、各主管常委应处理好相应部工作,在工作中负全责。

第五条校学生会常委会个人职责分工1、学生会是学生会工作的全面负责人,在团委老师的领导下总体把握学生会各项工作。

学生会重在主要工作的统管,兼顾各部的工作;团结学生会全体成员,以身作则,发挥整体优势,力戒浮夸,务求实效;学生会列席团委及学校各部的有关学生会工作会议,就学生工作问题与校各相应部门协商;及时召开常委会议,商讨工作计划、策略及其它重要问题。

学生会部门管理制度

学生会部门管理制度

学生会部门管理制度1. 引言学生会是学校组织中起到重要作用的部门之一,它通过提供各种服务和活动,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发展环境。

为了确保学生会能够高效运作、履行职责,制定一套科学的学生会部门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2. 组织架构2.1 学生会的层级结构学生会分为主席团和各个部门。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等组成,负责整体规划和决策。

各部门根据职能需求进行划分,如学术部、文艺部、体育部等。

2.2 部门职责和权限划分每个部门需要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例如,学术部负责组织学术活动、提供学习辅导;文艺部负责举办文艺演出、培养学生艺术才能。

每个部门应该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报告给主席团。

3. 部门管理流程3.1 部门成立和解散学生会部门的成立应经过主席团的审批和批准。

对于不再需要的部门,应及时解散,并报告给主席团。

3.2 部门负责人选举和任命每个部门应按照与主席团共同协商制定的选举规则进行负责人的选举。

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能力和经验,能够领导和管理部门的工作。

3.3 部门工作计划和报告每个部门需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报告给主席团。

工作计划应包括目标、任务、时间表和资源需求等内容。

每个部门应定期向主席团提交工作报告,反映部门工作的进展和问题。

3.4 部门例会和活动组织部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部门例会,讨论工作进展和解决问题。

此外,各部门还需要组织相关的活动,如讲座、比赛、义务劳动等,以满足学生的需求。

3.5 共同协作和沟通各部门之间应加强协作和沟通,分享资源和经验。

主席团应定期召开全体部门的会议,促进信息交流和沟通,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4. 部门绩效考核4.1 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根据学生会的整体工作目标和部门工作计划,制定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

绩效指标可以包括工作完成情况、服务质量、活动效果等方面的考核内容。

4.2 考核周期和流程绩效考核可以按学期或学年进行。

主席团可以根据各部门的报告、评价结果等综合考量,对部门进行绩效评价。

评价结果将用于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及工作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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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文化部管理条例
1、总则
为适应新时期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部门各成员综合素质,严肃组织纪律,充分调动各成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

2、部长职责
1、策划组织各种积极向上、形式多样的文娱活动,丰富同学们的文化生活,如迎新晚会、素质拓展晚会、科技文化节、游园晚会等。

2、积极组队代表学院参加各种校级文艺比赛。

3、积极组建、管理学院艺术团,做好后备人员的选拔、日常训练。

4、密切与校艺术团联系,积极配合其工作,向其推荐优秀演员。

5、积极配合团委学生会其他部门搞好院内外各项活动及日常工作。

6、各种活动之后的总结及部门工作总结。

7、加强与各兄弟学院之间的文化交流。

3、副部长职责
1、协助部长开展各项工作。

2、做好与本部门干事之间的沟通交流,负责对干事进行培训及考
核。

3、定期开部门会,总结一段时期的部门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
评活动。

4、负责对艺术团日常事务的管理。

5、积极协助团委学生会其他部门工作。

4、干事职责
1、严格遵守校纪院规,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2、积极投身于部门工作中,配合部长副部长按质按量完成各项部
门工作。

3、做好同学们与团委学生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将同学的信息及时
反馈学生会。

4、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及工作总结。

5、积极配合团委学生会其他部门工作。

5、奖惩制度
1、无故不参加部门会议或迟到者,须上交书面检讨一份。

2、因主观因素(如粗心大意,责任心不强等)造成工作重大失误
者除上交书面检讨外,还应在部门例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自动辞职:
(1)严重违反学校纪律,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受到院级及以上通报批评者。

(2)一学期内重修两门以上(含两门)者。

4、工作期间,各方面表现优秀者,向学院推荐参加各种先进评
比。

6、实施
本条例适用于团委文化部全体成员,由部长配合院团委贯彻实施,学工处对各成员进行严格考察、量化管理。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团委文化部
200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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